瓷磚材料供應合同模板(通用3篇)
瓷磚材料供應合同模板 篇1
發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并結合天酬苑中區SY-1#商業樓工程具體情況。經陜西天酬建筑分公司第三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協商,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興平市中心大街中段
三、供應范圍: 240*115*53標準磚
四、合同單價: 0.35元/塊(含稅)
五、供應時間: 20xx年9月26日——20xx年10月26日
六、供貨數量:共計:40000.00塊(大寫:肆萬塊)
七、付款方式:共計14000元(款到發貨)
八、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解決施工現場內的道路以及材料到場后的堆放位置.
(2)乙方材料到場后,先通過現場技術員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與材料員、保管員計量入場。
(3)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按時供應材料,若乙方未能按時供應造成甲方現場機械及人員窩工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現行的原材料驗收標準進行質量驗收,乙方到場的材料經檢驗不合格的不予計量入場,并應立即清理出場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5)乙方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及施工現場內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九、上述條款未涉及事宜需雙方協商解決,并形成書面文本。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結算后失效。望甲乙雙方嚴格遵守。
十、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興平市仲裁委員會或向興平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瓷磚材料供應合同模板 篇2
需方: 簽訂日期:
供方: 合同編號: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需方向供方訂購下列貨物,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供貨總金額(大寫): 約貳拾捌萬元 ,(小寫): 約280000 元。
二、運輸方式及費用
1. 運輸方式:汽運。
2. 運輸費用:由供貨方承擔。
三、結算方式:
合同簽訂當天付10萬貨款,材料全部供夠后付貨款10萬元,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余款全部結清 。
四、交貨方式
1.交貨日期:需方在簽定合同后
2.由供方負責發貨,交貨日期以需方簽字的送貨單日期為準。
五、貨物驗收
1.驗收標準:。
2.需方收到貨物后經現場驗收合格后進入工地。
六、所有權:貨物所有權在需方未全部支付貨款前仍屬于供方,如需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履行付款義務,供方有權將貨物收回。
七、違約責任:
1.供方責任:供方如不能如期交貨,供方須按照供貨金額的%/日向需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需方造成的損失。
2.需方責任:需方未能按時履行其付款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供方造成的損失。
八、解決糾紛的方式:如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程序予以解決。
九、合同變更: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必須在供方發貨前 3 日提出,在雙方同意后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之附件。
十 、本合同一式 兩 份,供方執 壹 份,需方執 壹 份。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需方: (簽字) 電話:
供方:(蓋章)電話:
合同簽訂:合同簽訂時間:
瓷磚材料供應合同模板 篇3
發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并結合天酬苑中區SY—1#商業樓工程具體情況。經陜西天酬建筑分公司第三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協商,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興平市中心大街中段
三、供應范圍:
240*115*53標準磚
四、合同單價:
0.35元/塊(含稅)
五、供應時間:
20xx年9月26日——20xx年10月26日
六、供貨數量:
共計:40000.00塊(大寫:肆萬塊)
七、付款方式:
共計14000元(款到發貨)
八、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解決施工現場內的道路以及材料到場后的堆放位置。
。2)乙方材料到場后,先通過現場技術員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與材料員、保管員計量入場。
。3)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按時供應材料,若乙方未能按時供應造成甲方現場機械及人員窩工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現行的原材料驗收標準進行質量驗收,乙方到場的材料經檢驗不合格的不予計量入場,并應立即清理出場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5)乙方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及施工現場內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九、上述條款未涉及事宜需雙方協商解決,并形成書面文本。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結算后失效。望甲乙雙方嚴格遵守。
十、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興平市仲裁委員會或向興平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負責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負責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