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廠房安全生產合同(一)(精選3篇)
出租廠房安全生產合同(一) 篇1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中小型工業生產企業安全生產告知書》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安全生產工作,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自覺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四)不得擅自改變建(構)筑物結構,不得擅自改變承租房屋(場地)的用途,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五)嚴禁在承租區域內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六)乙方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使用特種設備需經檢驗、檢測、驗收合格,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具備相應資質,并按規定進行年檢和復審。
(八)不得在所承租廠房內設置員工宿舍。
(九)作業場所和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并按規定設置照明和疏散標志,不得堵塞、封閉、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負責在承租區域配置相應規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和更換,確保承租區域內所有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的完好。
(十一)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并按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同時,積極配合甲方和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廠房安全生產合同(一) 篇2
甲方自愿將位于 內的面積為 平方米的廠房租給乙方作為生產及辦公使用,并于 年 月 日 簽訂了《廠房租賃合同書》。為了加強出租廠房的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和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遵守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
(二)審查乙方工商營業執照、與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有關的相關證照資質;
(三)定期、不定期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制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章行為。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和問題,督促乙方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徹底消除事故隱患。乙方若拒不整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業整改,并向有關政府部門報告,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督促乙方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健全安全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臺帳。
(六)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安全生產及消防管理工作。
(二)服從甲方對其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和協調,配合甲方的安全生產與消防安全監督檢查。
(三)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四)不得擅自改變建筑結構,不得擅自改變承租房屋的用途,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五)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
(六)嚴禁在承租區域內儲存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定期監測生產環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超過國家標準的,要求限期采取治理措施以達到標準要求。
(七)按照國家規定,為職工配備符合工作需要和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
(八)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與管理規章制度,配備安全管理管理人員,落實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對做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訂并演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九)使用特種設備需經檢驗、檢測、驗收合格,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具備相應資質,并按規定進行復審。
(十)廠房、車間的裝修和設備安裝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規定,凡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審查驗收方可使用的設備,須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許可,不得將場所擅自轉租(轉包)。
(十二) 不得在所承租廠房內設置員工宿舍。
(十三) 作業場所和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并按規定設置照明和疏散標志,不得堵塞、封閉、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四) 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生產工藝和設備,不得違法制造、安裝、改造和使用特種設備。
(十五) 負責在承租區域配置相應規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和更換,確保承租區域內所有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的完好,嚴禁私自動用、挪用消防設施,不得私自改變消防設施的用途。
(十六) 嚴禁在承租區域內動用明火作業,確因經營需要,必須填寫《動火作業審批表》報甲方審核。經甲方批準同意,并在指定地點、時間內落實防范措施后,方準動火。
(十七) 各類生產性廢棄物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選擇有資質的供應商定期清理,禁止隨意堆放。
(十八) 如若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及火災事故,須立即通告甲方,并按有關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積極會同甲方和有關政府行政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三. 違約責任
(一)乙方履行了相關義務而由于甲方未履行相關義務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二)甲方履行了相關義務而由于乙方未履行相關義務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參照相關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及規定執行。
四.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保存 份,報主管部門登記備案 份。
五.本協議與雙方簽訂日起生效,《廠房租賃協議》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廠房安全生產合同(一) 篇3
總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為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在甲方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背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嚴格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業主和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安全注意事項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和操作規程,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護用品,現場嚴禁吸煙,禁止酒后作業。
2、室內抹灰使用的木凳、腳手架應搭設平穩牢固,腳手板跨度不大于2m,架子上堆放材料不得過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內不應超過兩人。
3、腳手架上不得有探頭板,架板嚴禁支搭在門窗、水暖管道上。
4、攪拌與抹灰時,要注意防止灰漿及雜物落入眼內,造成事故。
5、在室內推車運輸時,注意不要碰撞架子,過道轉彎時注意防止小車把擠手,推車時不準倒退。
6、室內要有足夠的光線,在黑暗潮濕環境作業應采用安全電壓照明。
7、在預留洞口作業時,應設安全防護設施,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拆動防護設施。
8、所用砂漿攪拌機要由專人操作,做好接地保護,保證一機一閘。
9、嚴禁打架斗毆.
10、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10萬元以內由承包方自行承擔,10萬元以外,視事故發生原因分清責任主次,協商解決。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其他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總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