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合同范文集錦(精選19篇)
處理合同范文集錦 篇1
生活污水處理合同
委托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就乙方為甲方處理 生活污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服務內容
1、廢水量:全年平均每天9 噸;
2、廢水接入方式,甲方通過管道將廢水送至乙方。
二、乙方服務形式
1、按時按量按質接收甲方生活污水;
2、處理受納的污水,并確保達到國家標準與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要求;
3、按政府主管部門指定的位置和方式排放處理達標后的廢水及安全處置廢水處理污泥。
三、雙方責任
1、乙方對甲方按時按量按質接納的污水的環保達標和排放負完全的責任;
2、甲方按本合同及雙方達成的其它補充協議按時足額支付給乙方廢水處理費用;
四、服務費用
1、甲方按 元/噸水逐月支付廢水處理運行費。每月5號前乙方應將廢水量及綜合服務費總額核算清楚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10號前將運行費用足額劃到乙方帳戶。
2、合約期內物價指數有較大變動(如水、電、其它商品等價格上漲),經雙方協商后可調整廢水處理運行費。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更改或補充合同,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合同經雙方法人簽字與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處理合同范文集錦 篇2
委托方(下稱甲方):
地 址:
電 話:
被委托方(下稱乙方):廣州綠由工業棄置物回收處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南沙開發區橫瀝鎮合興路56號
電 話: 傳 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甲乙雙方就工業廢物的安全處置,本著符合環境保護規范的要求和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內容:
1、甲方作為工業廢物的產生單位,特別委托乙方進行工業廢物的處置。乙方作為專業工業廢物的處置單位,必須依據環保規范進行安全處置。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廢物資料(種類、數量、說明)提出相應的處置方案和處置費用經甲方確認后作為合同必備附件。
2、甲方提供的工業廢物必須按廢物的不同性質進行分類包裝貯存、標識清楚,不明廢物不屬本合同范圍;乙方負責到甲方指定的貯存場所提取工業廢物并運輸到乙方處理場進行無害化處置,對暫時無法處置需要封存待處置的工業廢物,由乙方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封存保管。
3、乙方按雙方約定或甲方通知時間收集甲方工業廢物,廢物出廠時,甲乙雙方對數量、種類進行確認,以便跟蹤管理及結算。
4、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甲方的工業廢物進行安全無害化處置,乙方人員及車輛進入甲方廠區,需遵守甲方廠區規定進行作業。
5、甲方指定李建偉先生為甲方工作聯系人(聯系方式:/),負責通知乙方收取工業廢物、核實種類和數量,并負責結算;乙方指定 為乙方項目經理(聯系方式:),負責與甲方的聯絡協調工作。
6、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接受甲方通知與安排,進行工業廢物交接及運輸工作。
二、結算方式:
(根據雙方協定),根據處置方案的處置費用進行結算。收款方開具稅務發票給付款方,付款方審核無誤后,應在10日內將款項支付至收款方公司賬戶。
三、雙方約定:
1、乙方得到甲方通知的72小時內未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提取工業廢物,造成甲方生產上的困擾;乙方未如實按規范要求進行工業廢物處置,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情節嚴重者,可根據合同法規定,索取相應賠償。甲方應將處置方案內所有廢物全部足額交由乙方處置,不得擅自轉移,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情節嚴重者,可根據合同法規定,索取相應賠償。
2、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需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超出本合同核定的廢物,另行個案處理。
4、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內容和因本合同而知悉對方之任何業務資料,需盡保密之義務,此義務不因本合同終止而失效,保密期限至本合同終止后三年內有效。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雙方各持一份。
6、合同有效期限自 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 12月19日。
甲 方:
甲方代表人:
日 期:
處理合同范文集錦 篇3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青島波斯特集團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控制水體富營養化,維護生態平衡,保障人體健康,促進沿河地區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協調,受甲方委托,乙方對 進行水質處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本協議旨在明確甲乙雙方必須信守的基本原則。按照本協議的原則,乙方為甲方處理景觀水體,在實際處理過程中,雙方在不違背本協議的基礎上,根據實際可另行訂立協議實施執行。
第一條:根據甲方劃出的位于 的區域進行治理,實際面積 平方米。甲方提供的河道、湖區水面,化學污染物不能流入該被處理的水區,甲方需把河道閘門關閉,杜絕化學污水流入,除自然災害(上游大洪水)外。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實際面積給予治理,乙方采用BOT-1型凈水活素與生物酶和其它需用的材料合成予以治理,本產品屬無毒、無色、無味、無刺激、無殘留、環保型新一代生物制劑,絕不影響區域內現有的水生植物和水生動物。
第二條:根據甲方給乙方提供的治理區域,水面長約 米,寬 米,平均水深 米,雙方按實際測量確認后方可施工(測量應含淤泥深度。)乙方根據實際地形自行核算,工程價格為 元/平方米,工程總造價 為 元。因水體面積較大,施工比較復雜,難度較大,甲方應提供適當的方便條件,給予配合。
第三條:施工日期根據合同要求,乙方需在施工完成十五日后取得明顯效果,二十日后達到最佳效果。施工日期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保質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乙方經取樣化驗,甲方河道水質處理前為 度污染水質,經處理后達到五類水標準,甲方有權在一年內隨機取樣化驗。
第五條:日常維護過程中,乙方隨時監測水域水體污染情況,同時根據天氣情況及天氣預報,在水質將發生惡化,水藻將要爆發前,對水體及時進行治理維護,需要時增加產品使用量以保證河水的潔凈和觀賞性。
第六條:在保質維護期內,乙方有權監督任何單位或個人禁止向景觀水中投撒有害物體,如養魚用肥水劑,生澡劑,有害藥劑等,治理期間,若遇自然災害破壞造成水質污染或因化學污染所造成的水質污染,不屬于乙方的責任。
第七條:工程完工后,乙方提出驗收申請,驗收時間與地點由甲方確定,驗收雙方派人進行,由甲方隨機進行取樣(不少于三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V類要求進行驗收,如因甲方原因未在上述期限內驗收,視為驗收合格。
第八條:由于甲方行為導致水質惡化時,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提出治理方案,有甲方確認并認同價格后有償幫助甲方再次治理,治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 % 的預付款,驗收后付給 %,剩余 %作為保證金,自 年 月 日之前沒有大量爆發藍藻應一次性結清保證金。
第十條: 雙方未盡事宜,可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能滿意,也可通過法律程序解決。約定訴訟法院: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處理合同范文集錦 篇4
甲方:青島長城電力工程配套有限公司
乙方:
為確保甲方廠區環境衛生,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清運甲方廠區內的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清運地點、頻次和時間
1、清運地點:甲方委托乙方清運廠內垃圾的地址為(辦公室門口、車間門口、廚房和宿舍門口)。
2、清運頻次:乙方每周清運一次。
3、清運時間:每周星期六,節假日順延。
二、協議時間
本協議有效期為 20xx年 8月 1日至 20xx年 7月31日止。
三、費用及付款方式
1、費用:依據雙方協商,甲方按 300 元/月的價格支付給乙方垃圾清理費。
2、結算方式。20xx年7月31日,合同期滿后,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全年的垃圾清理費用 3600元。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期間,在乙方無違約的前提下,甲方確保本協議下的垃圾由乙方清運。
2、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的垃圾清運質量。有權對乙方現場清運過程中出現的不符合生產垃圾清運質量的現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產垃圾一律投放到指定地點,非指定地點垃圾,甲方可要求乙方給予清理,乙方應予配合。
4、甲方如遇檢查等特殊情況,需提前書面或電話通知乙方,乙方須配合甲方適當增加垃圾清運次數。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期間,乙方須無條件的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須按本協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產垃圾清運工作,應做到垃圾每周清理一次,不干擾甲方正常生產。
3、乙方進入甲方廠區,不得在清運車內裝載與甲方無關的垃圾,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標準為1000元/次起扣。
4、乙方在垃圾清運工作時應做到安全、有序,自覺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員在垃圾
清運工作時,發生傷亡或損壞乙方財產、產品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必須合法處理甲方廠內垃圾,凡因乙方亂倒垃圾引起的一切責任和罰款,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協議的終止、續簽與變更:
1、乙方如沒有履行日常垃圾清運工作,或日常垃圾清運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清理垃圾,每延遲一周,扣款100元。清理不干凈的,扣款50元/次。延遲超過15天或三次,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2、如乙方提出終止協議,需提前一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終止協議。
3、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由乙方書面提出續簽申請,甲方審查同意后通知乙方續簽。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協議有效期順延直至簽訂新協議。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內未與甲方續簽本協議,視為本協議終止。
七、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八、附則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處理合同范文集錦 篇5
處理方:
收購方:
甲、乙雙方因生產經營的實際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相關規定,就乙方收購甲方的廢舊物資(以下簡稱廢品)及相關事宜,經過充分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各方承諾及保證
1.1甲乙方共同承諾在進行本合同交易全過程中不采用財物或其它手段賄賂對方或對方任何人員,也不向對方或對方人員索取或要求任何條件。
1.2甲方承諾及保證其具備處理本協議約定廢品的真實意思表示,并將依照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全面地履行相應義務。
1.3乙方承諾及保證其具備收購本協議約定廢品的合法主體資格,及合法進行再處理本協議約定廢品的條件和能力,且乙方承諾提供的相關資質證件、檢驗報告等真實有效,
1.4乙方承諾及保證其在收購本協議約定廢品后,確保按照國家法律的相關規定及工作流程進行處置,不造成環境危害及其他對社會公眾的傷害。
1.5乙方同意,如發生下述情形即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任何責任:
1.5.1乙方因合并、收購、重組或其他原因導致乙方被解散、清算、歇業、吊銷營業執照等情況時;1.5.2乙方發生更名、地址變更等情形;
1.5.3乙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乙方因承擔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責任,被采取訴前保全、財產保全、強制執行等法律措施,以致對企業整體財產產生不良影響和威脅,且此種影響和威脅不能在發生后的30天內圓滿消除的;
第二條:廢品名稱及價格
廢品名稱,價格按每噸人民幣元計價。
乙方同意并知悉:本合同所述的廢品均為甲方日常生產產生的廢料、廢渣等廢舊物資,并不具有一般新商品的特性,本合同標的以其實際產生狀態為準。
第三條:廢品的處理
3.1廢品的處理的頻率,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項履行:
(1)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12小時內將甲方指定的廢品收購處置完畢。(2)乙方每日到甲方處進行廢品的收購處置,乙方應將當日的廢品在當日全部處置完畢。
3.2乙方負責廢品的現場收集、清理、裝卸。
3.3運輸廢品所需車輛,由乙方自行提供。如需甲方提供車輛,由乙方負擔租車費用。
3.4乙方應確保廢品收購時和廢品收購處理完畢后現場的安全及清潔工作,并確保不造成任何污染。
第四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條:款項結算與支付
5.1乙方于本協議生效后3日一次性支付萬元預付款,協議結束3日內根據實際發生額度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5.2乙方向甲方支付結算價款,應采用支付。
5.3乙方在對甲方的廢品收購處置完畢后,應立即向甲方支付結算價款。
5.4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后3日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萬元,甲乙雙方合同期滿后,若乙方不存在任何違約行為,則甲方將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乙方,若乙方存在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優先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得違約金。履約保證金不足的,乙方應在10日內補足;
5.5乙方出現如下任一情況的,甲方有權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a.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給工廠造成損失的;b.合同生效后,乙方無正當理由未按約定的頻率處理廢舊物資的;c.乙方處理廢舊物資造成工廠環境污染,給工廠造成損失的;乙方給甲方造成重大安全和環保事故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自送達乙方之日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六條:安全條款:
6.1乙方派往甲方工作人員,有責任了解甲方的入廠需知,遵守甲方有關的安全和環保要求;乙方有關辦事人員或受雇于乙方的人員在甲方廠區內應遵守甲方所有廠規廠紀。
6.2乙方運輸工具應清潔衛生,不得裝載過有毒有害或其他對貨物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在甲方廠區內應按甲方規定的限速行使,運輸車罐體、送料管、油箱等密閉安全可靠,無滴漏、廢氣溢出隱患;由于乙方原因,乙方車輛在甲方廠區造成安全、污染事故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6.3因乙方工作人員的過錯造成對人員的人身傷害及財產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6.4在甲方的廢品處理現場,乙方工作人員在裝卸、處置、收購廢品工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除非乙方能證明甲方有過錯的)。
第七條:協議的生效、變更、解除及轉讓
7.1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及蓋章后即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本協議及對外轉讓本協議的權利義務。
7.2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履行本協議,且在甲方催告后的12小時內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單方解除本協議的書面通知自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乙方在廢品收購現場及在甲方的工作場所范圍內因收購、處置廢品造成甲方人員或其他人員人身傷害及財物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8.2乙方工作拖延,致甲方正常工作受到影響的,每出現一次,甲方有權自保證金中扣除1000元違約金,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經濟損失,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的履行。
8.3乙方未按約定及時支付價款的,應承擔延期支付的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延期付款部分的5%計算。
第九條: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處理方式
9.1本合同及其全部附件的簽訂、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與本合同有關或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同意提請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補充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協議份數及填寫要求
11.1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11.2雙方填寫本協議時應字跡清楚、明確,凡有涂改處無效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2.1
(以下無正文)
合同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處理合同范文集錦 篇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廠區內生活垃圾管理及符合環保要求,給員工營造一個潔凈、舒適的生產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清運廠區內生活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清運地點、頻次和時間
1、清運地點:甲方委托乙方清運生活垃圾的地址為: 江陰鑫輝太陽能有限公司廠區內所有生活垃圾(不含建筑垃圾),共計5個生活垃圾房;
2、清運頻次:乙方必須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運一至兩次;
3、清運時間:上午9:00前完成或下午16:00前完成;
二、協議時間
本協議有效期為 1年,從20xx年 9月1日至20xx年9月2日止。
三、費用及付款方式
1、費用:本協議下的生活垃圾清運費為人民幣45元/車 (大寫:肆拾伍元/車)(噸位: 2噸)。
2、結算方式:每天出入廠區的車輛由保安負責登記記錄,費用按月度結算,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出具稅務發票,收到發票后10日內,甲方以現金方式向乙方結算。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期間,在乙方無違約的前提下,甲方確保本協議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運。
2、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運質量。有權對乙方現場清運過程中出現的“滿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運質量的現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房內,并保證送給暢通。
4、甲方如遇檢查等特殊情況,可提前書面或電話通知乙方,臨時履行清運義務,收到通知后乙方須配合甲方增加垃圾清運次數。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按本協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運工作,應做到垃圾日產日清。委托清運的垃圾必須運送到垃圾場,按照符合環保要求的標準處理,不得未經處理隨意傾倒,違規傾倒一車甲方有權給予乙方1000元罰款。因傾倒行為導致甲方被有關單位處罰、追償的,則罰款和賠償金由乙方承擔。
2、乙方每次清運后不得有“滿箱和漏箱”現象,清運完畢后需將垃圾箱歸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沒有按時清運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應及時派人到現場檢查、督促清運到位。
3、乙方在清運過程中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車上垃圾在廠區拋、冒、滴、漏,如發生 “落渣、漏渣” 等現象時,須及時將現場清理干凈。
4、乙方在清運過程中有損壞垃圾箱及其他公用設施的,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5、乙方如遇垃圾場變阻等特殊原因,應及時通知甲方主管人員,告知延遲清運,但最多不得延遲一天。
6、協議期間,乙方須無條件的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整改要求。
7、乙方應指派專人檢查、督促甲方現場的生活垃圾清運情況,及時收集甲方的反饋意見。
8、乙方在垃圾清運工作時應做到安全、有序,自覺遵守甲方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確保安全行車,嚴禁夾帶甲方財務出廠,乙方人員在垃圾清運工作時,發生傷亡等安全事故,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沒有履行日常垃圾清運工作,或日常垃圾清運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并相應扣除乙方垃圾清運費。如乙方提出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終止協議。
2、乙方每天清運生活垃圾沒有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扣除當天的生活垃圾清運費用(特殊情況除外,但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七、協議的續簽
本協議到期日前一個月,雙方可協商續簽事宜,協商一致可續簽。
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
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九、附則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生效。
2、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 負責人簽字:
聯系電話:
乙方: 負責人簽字: 聯系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20xx年 9月1日
處理合同范文集錦 篇7
委托方:蘇州東吳美而高工藝服飾有限公司 (下稱甲方) 受托方:蘇州市湘城區東方污水處理有限公司(下稱乙方)
為明確雙方經濟責任,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外運并處理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生產污水,達成協議并簽訂本合同。
一、 甲方委托乙方外運并處理其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生產污水,預計污量為0-10噸/天,污水水質情況為:CODcr:≤1000mg/1;SS:≤1000mg/1;色度≤500倍。污水以實際簽收數量計。
二、 污水處理單價為150元人民幣每噸污水,甲方除承擔處理費用外,不再承擔其它費用。
三、 乙方負責將受托處理的污水運入其污水處理基地。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應防止跑、冒、滴、漏而污染環境,同時確保所處理污水達標排放。
四、 污水處理費用于每月25日憑簽單結算,乙方將本月所處理的污水量通知甲方,并在每月30日前開具污水處理費發票給甲方,甲方自接發票之日起半個月內將污水處理費匯入乙方賬戶。甲方違約時,乙方將停止接納甲方的污水,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有甲方自負。
五、 本合同常年有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若干份,本合同經雙方代表人簽字鑒章并經環保部門鑒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蘇州市湘城區東方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鑒證方(蓋章):
簽訂日期:
處理合同范文集錦 篇8
處理方:
收購方:
甲、乙雙方因生產經營的實際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相關規定,就乙方收購甲方的廢舊物資(以下簡稱廢品)及相關事宜,經過充分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各方承諾及保證
1.1甲乙方共同承諾在進行本合同交易全過程中不采用財物或其它手段賄賂對方或對方任何人員,也不向對方或對方人員索取或要求任何條件。
1.2甲方承諾及保證其具備處理本協議約定廢品的真實意思表示,并將依照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全面地履行相應義務。
1.3乙方承諾及保證其具備收購本協議約定廢品的合法主體資格,及合法進行再處理本協議約定廢品的條件和能力,且乙方承諾提供的相關資質證件、檢驗報告等真實有效,
1.4乙方承諾及保證其在收購本協議約定廢品后,確保按照國家法律的相關規定及工作流程進行處置,不造成環境危害及其他對社會公眾的傷害。
1.5乙方同意,如發生下述情形即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任何責任:
1.5.1乙方因合并、收購、重組或其他原因導致乙方被解散、清算、歇業、吊銷營業執照等情況時;1.5.2乙方發生更名、地址變更等情形;
1.5.3乙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乙方因承擔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責任,被采取訴前保全、財產保全、強制執行等法律措施,以致對企業整體財產產生不良影響和威脅,且此種影響和威脅不能在發生后的30天內圓滿消除的;
第二條:廢品名稱及價格
廢品名稱,價格按每噸人民幣元計價。
乙方同意并知悉:本合同所述的廢品均為甲方日常生產產生的廢料、廢渣等廢舊物資,并不具有一般新商品的特性,本合同標的以其實際產生狀態為準。
第三條:廢品的處理
3.1廢品的處理的頻率,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項履行:
(1)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12小時內將甲方指定的廢品收購處置完畢。(2)乙方每日到甲方處進行廢品的收購處置,乙方應將當日的廢品在當日全部處置完畢。
3.2乙方負責廢品的現場收集、清理、裝卸。
3.3運輸廢品所需車輛,由乙方自行提供。如需甲方提供車輛,由乙方負擔租車費用。
3.4乙方應確保廢品收購時和廢品收購處理完畢后現場的安全及清潔工作,并確保不造成任何污染。
第四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條:款項結算與支付
5.1乙方于本協議生效后3日一次性支付萬元預付款,協議結束3日內根據實際發生額度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5.2乙方向甲方支付結算價款,應采用支付。
5.3乙方在對甲方的廢品收購處置完畢后,應立即向甲方支付結算價款。
5.4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后3日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萬元,甲乙雙方合同期滿后,若乙方不存在任何違約行為,則甲方將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乙方,若乙方存在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優先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得違約金。履約保證金不足的,乙方應在10日內補足;
5.5乙方出現如下任一情況的,甲方有權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a.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給工廠造成損失的;b.合同生效后,乙方無正當理由未按約定的頻率處理廢舊物資的;c.乙方處理廢舊物資造成工廠環境污染,給工廠造成損失的;乙方給甲方造成重大安全和環保事故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自送達乙方之日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六條:安全條款:
6.1乙方派往甲方工作人員,有責任了解甲方的入廠需知,遵守甲方有關的安全和環保要求;乙方有關辦事人員或受雇于乙方的人員在甲方廠區內應遵守甲方所有廠規廠紀。
6.2乙方運輸工具應清潔衛生,不得裝載過有毒有害或其他對貨物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在甲方廠區內應按甲方規定的限速行使,運輸車罐體、送料管、油箱等密閉安全可靠,無滴漏、廢氣溢出隱患;由于乙方原因,乙方車輛在甲方廠區造成安全、污染事故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6.3因乙方工作人員的過錯造成對人員的人身傷害及財產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6.4在甲方的廢品處理現場,乙方工作人員在裝卸、處置、收購廢品工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除非乙方能證明甲方有過錯的)。
第七條:協議的生效、變更、解除及轉讓
7.1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及蓋章后即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本協議及對外轉讓本協議的權利義務。
7.2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履行本協議,且在甲方催告后的12小時內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單方解除本協議的書面通知自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乙方在廢品收購現場及在甲方的工作場所范圍內因收購、處置廢品造成甲方人員或其他人員人身傷害及財物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8.2乙方工作拖延,致甲方正常工作受到影響的,每出現一次,甲方有權自保證金中扣除1000元違約金,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經濟損失,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的履行。
8.3乙方未按約定及時支付價款的,應承擔延期支付的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延期付款部分的5%計算。
第九條: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處理方式
9.1本合同及其全部附件的簽訂、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與本合同有關或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同意提請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補充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協議份數及填寫要求
11.1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11.2雙方填寫本協議時應字跡清楚、明確,凡有涂改處無效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2.1
(以下無正文)
合同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處理合同范文集錦 篇9
甲方:呼倫貝爾市牙星煤業公司露天煤礦
乙方:
為確保甲方礦區環境衛生,以及生產安全,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清運甲方礦區內的生產、生活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清運地點、頻次和時間
1、清運地點:甲方委托乙方清運生產垃圾的地址為:甲方工業廣場。
2、清運頻次:乙方每兩天清運一次。如因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加頻次的,提前1天向乙方提出,乙方應予配合。
3、清運范圍:乙方負責生產、生活垃圾的清運。嚴禁清運甲方生產、生活垃圾以外的其他物資出廠。
4、清運時間:中午(12:00-13:00)或下午(17:00-18:00),不得夜間清運(18:00-次日早上8:00)。乙方應避開甲方正常休息時間,雙休日及節假日不允許入廠。
二、協議時間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從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費用及付款方式
1、費用:依據雙方協商,生產、生活垃圾,乙方按 元/車向甲方繳取垃圾回收費。
2、交費時間:每月5日前,甲方將款交給乙方負責人,乙方負責人開具收款收據,不得拖延。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期間,在乙方無違約的前提下,甲方確保本協議下的生產、生活垃圾由乙方清運。
2、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的生產、生活垃圾清運質量。有權對
乙方現場清運過程中出現的不符合生產、生活垃圾清運質量的現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產、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指定地點。
4、甲方如遇檢查等特殊情況,需提前書面或電話通知乙方,乙方須配合甲方適當增加垃圾清運次數。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期間,乙方須無條件的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須按本協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產、生活垃圾清運工作,應做到垃圾每兩天清理一次,不干擾甲方正常生產。
3、乙方進入甲方礦區,不得在清運車內裝載與甲方無關的垃圾,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若乙方沒有按時清運生產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應及時派人到現場檢查、督促清運到位。
4、乙方每次清運后,須向甲方領取《物料設備出門單》,并有甲方指定管理人員的簽名方能出門。乙方須將此單交與甲方門衛人員,并在接受甲方門衛工作人員或相關管理人員的檢查并通過后,方可將垃圾運離甲方礦區。
5、乙方應指派專人檢查、督促甲方現場的生產、生活垃圾清運情況,及時收集甲方的反饋意見。
6、乙方在垃圾清運工作時應做到安全、有序,自覺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員在垃圾清運工作時,發生傷亡或損壞甲、乙方財產、產品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乙方進入甲方工業廣場必須空車,不應攜帶物資進廠,更不應將不屬于甲方的廢物、垃圾丟棄在甲方廠房,如發現須當天清理完畢,若再次發現類似情景,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執行,并不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六、協議的終止、續簽與變更:
1、乙方如沒有履行日常垃圾清運工作,或日常垃圾清運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權乙方終止協議。
2、如乙方提出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
后,方可終止協議。
3、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由乙方書面提出續簽申請,甲方審查同意后通知乙方續簽。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協議有效期順延直至簽訂新協議。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內未與甲方續簽本協議,視為本協議終止。
七、附則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處理合同范文集錦 篇10
盡管《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已確定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情況下,應當支付工程價款,但實踐中往往發生諸如工程價款如何確定、鑒定問題、無效帶來的不利后果如何承擔等爭議。本文筆者結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判例,與您分享裁判規則中,工程款如何進行結算。
關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承包人的工程價款請求能否支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
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及第三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二)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已經明確規定。
但工程合同糾紛涉及問題繁雜,即使通過《解釋》能夠得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情況下,應當支付工程價款”的結論,但工程價款如何確定、鑒定問題、無效帶來的不利后果如何承擔等都是該類案件中應當解決的問題,本文試圖通過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探析裁判思路。
| 案例一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提字第77號民事判決書
裁判摘要
由于案涉合同僅約定了單價,而在確定單價時沒有工程施工圖,也沒有工程預算,因此對于已完工程無法按照合同約定價格進行工程造價和成本價的核算。應
當將該鑒定報告作為確定案涉工程已完工程價款的證據。由于世邦公司與川康西藏分公司對案涉合同無效均有過錯,故不應僅由承包人承擔全部不利后果,而使發包人獲得全部工程利潤并免除部分必要成本。因此,一、二審判決按照鑒定結論中的工程成本費用確定工程款數額不當。
雖然規費和利潤在性質上并不相同,但鑒于根據鑒定報告的內容,無法在案涉工程造價和成本費用的差額中具體區分規費和利潤的數額,故只能將其視為案涉合同無效導致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合同無效后,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對本案中合同無效損失的具體分擔比例,根據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無效的過錯情況和相關案件事實,本院酌定為川康西藏分公司與世邦公司各自負擔50%。
思路探析
1.合同雖有約定但無法確定工程價款的,應當進行鑒定。
2.以利潤的扣減體現在合同無效情況下,各方在過錯范圍內承擔責任的價值取向。
| 案例二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終字第100號民事判決書
裁判摘要
一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聶綺對其掛靠行為應承擔相應過錯責任,故其主張利息應從20xx年12月31日起算,即宏基公司未按進度支付工程款之日起計付,不予支持。鑒于該
項市政工程已于20xx年5月26日由簽訂合同的雙方及滿州里市審計局進行結算,并作出工程造價審定通知書,故實際施工人聶綺的利息損失應當自結算之日起予以保護。
最高法二審:一審法院經審理認定,宏基公司尚欠付工程款為17825815.3元及利息正確。
思路探析
和案例一不同,本案是以“不按合同約定的應支付日為利息起算日、以在后的結算日為利息起算日”來體現承包人對合同無效承擔過錯的價值取向。
| 案例三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提字第104號民事判決書
裁判摘要
盡管當事人簽訂的三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在工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情況下可以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但是,由于本案雙方當事人提供了由相同的委托代理人簽訂的、簽署時間均為同一天、工程價款各不相同的三份合同,在三份合同價款分配沒有規律且無法辨別真偽的情況下,不能確認當事人對合同價款約定的真實意思表示。
因此,該三份合同均不能作為工程價款結算的依據。一審法院為解決雙方當事人的訟爭,通過委托鑒定的方式,依據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結論對雙方當事人爭議的工程價款作出司法認定,并無不當。
首先建設工程定額標準是各地建設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建筑市場建筑成本的平均值確定的屬于任意性規范而非強制性規范。在當事人之間沒有作出以定額價作為工程價款的約定時,一般不宜以定額價確定工程價款。再次,定額標準往往跟不上市場價格的變化以市場價鑒定的結論更接近造價成本,更有利于保護當事人的利益。
最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當事人就合同價款或者報酬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本案所涉工程不屬于政府定價,因此,以市場價作為合同履行的依據不僅更符合法律規定,而且對雙方當事人更公平。
思路探析
1.當不能確定“合同”為各方真實意思表示時,應當通過鑒定確定工程價款,且應當以市場價格作為依據。
2.公平原則在本案裁判者進行定價依據判斷時發揮了作用。
| 案例四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提字第59號民事判決書
一審中,工程處(實際施工人)申請、法院委托對工程造價進行了鑒定,鑒定結論1:依據原合同主要內容每平方米720元建筑面積包死單價,工程造價為每平方米720元×7662.38平方米(含地下室301.4平方米)=5516913.6元。由于未提供合同價中所含甲方供材資料,未扣甲方供材造價。鑒定結論2:依據施工圖紙按實計算、丙級三類取費后,工程造價為7521255.36元。其中含甲方供材756901.2元,總造價中扣減,扣減后造價為6764354.16元。不符合規定的結算資料(例如只有建設單位蓋章,但沒有負責人簽字)造價302468.28元,以上兩條鑒定結論均不含此造價。
一審裁判:建安十分公司與開發公司結算的工程造價應為720元/平方米×(7662.38-301.4)平方米+302468.28元=5602373.88元。工程處的最終結算值為5602373.88元×(1-9%)=5098160.23元。建安十分公司已付款4670382.26元,尚欠427777.97元。
最高法院裁判摘要
本案參照合同約定結算工程價款有法律依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確立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而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情形下,可參照合同約定結算工程價款的折價補償原則。如果采取鑒定結論2的結算方式,會造成無效合同比有效合同的工程價款還高,這不僅超出了當事人簽訂合同時的預期,也會導致合同當事人反而因無效合同獲得額外利益。因此,除非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一致達成新的結算合意,否則,均應當參照合同約定進行結算。
思路探析
1.本案法院以雙方就每平米720元單價、地下室不計算面積的約定為依據得出工程價款。結合上述幾個案例可知,合同約定仍然是裁判優先考慮的工程價款認定
依據。
2.公平原則始終貫穿裁判,在進行取舍或判斷時是非常重要的衡量標準。
綜上,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以及對上述案例的評析,可將司法實踐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工程款結算的裁判思路歸納如下:
1.合同無效但工程驗收合格,當事人主張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根據合同能夠確定工程款的,應根據合同的約定結算;
2.根據合同約定無法確定工程款或不能確定“合同”為各方真實意思表示時,應通過鑒定確定工程價款;合同對結算單價有約定的以約定為準;沒有約定的,一般以市場價格為鑒定依據;
3.因合同無效產生的不利后果,合同各方應根據自身的過錯程度進行分擔;
4.公平原則是裁判者進行取舍或判斷的一個重要考量因素。
處理合同范文集錦 篇11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甲方為提高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現甲方將該小區的生活垃圾委托給乙方負責清運處理,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共同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清運范圍:甲方物業服務范圍內的小區為,該小區內的生活垃圾交由乙方清運。
二、工作要求:由乙方對上述范圍的生活垃圾進行清運,每天二次,下午19:00之前清理完畢,并保證不存垃圾。乙方將小區內的生活垃圾從小區內設置的垃圾箱運出,送往垃圾轉運站。乙方不得隨意傾倒及污染環境,乙方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處理垃圾的由國家行政機關處理,其責任由乙方自負(如罰款及其他行政處罰)與甲方無關。
三、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雙方愿意再合作則商議續簽事宜。
四、清運費用及付款辦法: 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垃圾清算費用人民幣元。甲方于本協議生效后的第二個月與乙方結算第一個月的垃圾清運費,第三個月與乙方結算第二個月的垃圾清運費,以此類推。
五、乙方每次清運垃圾應保證小區內垃圾箱周圍干凈,在小區內不得遺撒,對于遺撒、飄落的垃圾應立即清理干凈,保證小區內環境衛生。乙方在清理垃圾的過程中給小區垃圾箱造成損壞的由乙方負責為甲方更新同等質量的垃圾箱;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與甲方沒有任何經濟關系。
六、甲方與乙方不存在雇傭勞動關系。
七、如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清運垃圾,則每天每個小區一次扣人民幣元。
八、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友好合作"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處理合同范文集錦 篇12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污 水 處 理 設 計 合 同 書
編 號:
訂立合同單位:建設單位:(簡稱為甲方) 設計單位:(簡稱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經濟關系和職責,分工協作、互相制約、互相促進。經雙方商定,特簽訂此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數量質量及主要內容:
乙方以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作為設計依據。
1。 工程處理規模
處理規模:20m3/d 2。進水水質:
3。工程內容:
4。工程質量:
出水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96)二級標準,即
三、 工程地點:
四、 承包形式:
五、 工程總造價及內容:
工程總造價大寫:(人民幣) 整 ¥ 萬元 該造價包括:工藝、施工圖設計費,設備安裝技術指導費。
六、 付款辦法:
自簽訂此合同即日起,三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預付款人民幣: 整(¥萬元),乙方開始組織技術人員進行工程設計,待乙方完成工程設計及圖紙后,將設計資料一次性交付甲方前,甲方再支付乙方人民幣: 整(¥ 萬元)。
七、 工程期限:合同簽定一周內完成設計圖紙。
八、 工程變更:在施工過程中,如甲方提出工程變更,甲方應提前三日書面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并由原設計人簽字確認后方可進行變更。
九、 合同生效與終止: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合同即生效;合同終止日期:至雙方款項結清后合同失效。
十、 合同份數:合同共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十一、 甲乙雙方責任:
1、 甲方必須為乙方嚴守技術秘密,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將乙方技術資料示于他人。
2、 甲方負責承擔環保部門監測及驗收費用。
3、 調試期間所發生的運行費用及環保部門厲行監測費用由甲方自理。
4、 乙方配合甲方進行設備采購,甲方采購設備需滿足設計要求。
5、 乙方需保證滿足設計要求的前提下,污水處理出水達到環保部門的要求。
6、甲乙雙方各自指定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的聯絡工作。
7、甲乙雙方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承擔責任。
十四、其他條款:
1、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
2、工期順延條件:不可抗力。
3、未盡事宜,可進行協商補充。
甲 方(章)
負 責 人
銀行帳號
電 話
年 月 日
乙 方負 責 人 銀行帳號
電 話
年 (章) 月 日
處理合同范文集錦 篇13
委托方(下稱甲方):
地 址:
電 話:
被委托方(下稱乙方):廣州綠由工業棄置物回收處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南沙開發區橫瀝鎮合興路56號
電 話: 傳 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甲乙雙方就工業廢物的安全處置,本著符合環境保護規范的要求和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內容:
1、甲方作為工業廢物的產生單位,特別委托乙方進行工業廢物的處置。乙方作為專業工業廢物的處置單位,必須依據環保規范進行安全處置。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廢物資料(種類、數量、說明)提出相應的處置方案和處置費用經甲方確認后作為合同必備附件。
2、甲方提供的工業廢物必須按廢物的不同性質進行分類包裝貯存、標識清楚,不明廢物不屬本合同范圍;乙方負責到甲方指定的貯存場所提取工業廢物并運輸到乙方處理場進行無害化處置,對暫時無法處置需要封存待處置的工業廢物,由乙方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封存保管。
3、乙方按雙方約定或甲方通知時間收集甲方工業廢物,廢物出廠時,甲乙雙方對數量、種類進行確認,以便跟蹤管理及結算。
4、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甲方的工業廢物進行安全無害化處置,乙方人員及車輛進入甲方廠區,需遵守甲方廠區規定進行作業。
5、甲方指定李建偉先生為甲方工作聯系人(聯系方式:/),負責通知乙方收取工業廢物、核實種類和數量,并負責結算;乙方指定 為乙方項目經理(聯系方式:),負責與甲方的聯絡協調工作。
6、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接受甲方通知與安排,進行工業廢物交接及運輸工作。
二、結算方式:
(根據雙方協定),根據處置方案的處置費用進行結算。收款方開具稅務發票給付款方,付款方審核無誤后,應在10日內將款項支付至收款方公司賬戶。
三、雙方約定:
1、乙方得到甲方通知的72小時內未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提取工業廢物,造成甲方生產上的困擾;乙方未如實按規范要求進行工業廢物處置,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情節嚴重者,可根據合同法規定,索取相應賠償。甲方應將處置方案內所有廢物全部足額交由乙方處置,不得擅自轉移,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情節嚴重者,可根據合同法規定,索取相應賠償。
2、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需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超出本合同核定的廢物,另行個案處理。
4、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內容和因本合同而知悉對方之任何業務資料,需盡保密之義務,此義務不因本合同終止而失效,保密期限至本合同終止后三年內有效。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雙方各持一份。
6、合同有效期限自 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 12月19日。
甲 方:
甲方代表人:
處理合同范文集錦 篇14
甲方:
乙方:
為搞好防城區環境衛生,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甲方將屬于自己范圍所產生的垃圾承包給乙方清運及垃圾處理承包項目及費用雙方商議:
一、承包范圍
乙方為甲方清運及處理甲方商業范圍進駐的企業、辦公、商鋪所產生的生活垃圾、商業垃圾至垃圾處理站。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 1年,時間從 20_年 1月 1日至 20_年 12 月 31日止。
三、承包費用
甲方每年向乙方繳納垃圾清運處理費(包干價) 元,(大寫) 元整。乙方免費提供 3個垃圾車廂放在甲方指定位置。
四、甲乙雙方權利和責任
1、乙方要按甲方指定位置設置垃圾車廂3個,甲方將垃圾集中倒放車廂 中,乙方安排人員及時清運。
2、甲方不得將建筑垃圾和有害垃圾倒入所設置的垃圾廂,并有權制止;
3、此協議履約期內如遇市有關部門調整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甲乙雙方另 行協商垃圾處理費;協商未果本協議自行終止。
五、付款方式
月付款金額: 元,(大寫) 整,付款方式為 3個月一付,應付款金額: 元(三個月)。(大寫) 元整。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處理合同范文集錦 篇15
甲方:管理中心
乙方:
為保證二期裝修工程順利進行,今管理中心與 等人簽定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二期物業裝修產生的垃圾交乙方清理,不再委派他人。
二、甲方提供電梯作為重要運輸工具,不向乙方收取電費和設施使用費。
三、乙方負責從裝修單位住宅中將裝修垃圾清運出小區,并運往鎮委允許棄放的地區,運費由乙方支付,棄放垃圾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四、在清運過程中,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管理規定操作。若乙方造成設備、設施的損壞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負責清潔由于清運垃圾造成的不潔區域。
六、清運費定為每建筑面積一平方米2.5元(2.5元/M2),裝修工程驗收合格后結算。
七、甲方每戶裝修單位進場時,即支付乙方應收此戶裝修垃圾清運費的半數給乙方,待完工驗收后再支付剩余的清運費給乙方。
八、以上條款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處理合同范文集錦 篇16
男方:
女方:
_________民政科:
1.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包括_________,存款________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于女方撫養孩子,家里的財物_________只取走自己的衣物、書籍,其余均歸女方所有。
2._________,_________婚前財產仍歸各自所有,雙方對各自所有物并無爭議。
3._________,_________現住房,系男方單位所有。_________待離婚申請批準后自動搬出。
以上協議是_________(男方單位)工會主持下,本著平等、自愿原則進行的,希望民政機關予以認可。
本協議一式四份,男女雙方各一份,見證人一份。
男方(簽字):_________ 女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處理合同范文集錦 篇17
甲方:呼倫貝爾市牙星煤業公司露天煤礦
乙方:
為確保甲方礦區環境衛生,以及生產安全,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清運甲方礦區內的生產、生活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清運地點、頻次和時間
1、清運地點:甲方委托乙方清運生產垃圾的地址為:甲方工業廣場。
2、清運頻次:乙方每兩天清運一次。如因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加頻次的,提前1天向乙方提出,乙方應予配合。
3、清運范圍:乙方負責生產、生活垃圾的清運。嚴禁清運甲方生產、生活垃圾以外的其他物資出廠。
4、清運時間:中午(12:00-13:00)或下午(17:00-18:00),不得夜間清運(18:00-次日早上8:00)。乙方應避開甲方正常休息時間,雙休日及節假日不允許入廠。
二、協議時間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從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費用及付款方式
1、費用:依據雙方協商,生產、生活垃圾,乙方按 元/車向甲方繳取垃圾回收費。
2、交費時間:每月5日前,甲方將款交給乙方負責人,乙方負責人開具收款收據,不得拖延。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期間,在乙方無違約的前提下,甲方確保本協議下的生產、生活垃圾由乙方清運。
2、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的生產、生活垃圾清運質量。有權對
乙方現場清運過程中出現的不符合生產、生活垃圾清運質量的現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產、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指定地點。
4、甲方如遇檢查等特殊情況,需提前書面或電話通知乙方,乙方須配合甲方適當增加垃圾清運次數。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協議期間,乙方須無條件的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須按本協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產、生活垃圾清運工作,應做到垃圾每兩天清理一次,不干擾甲方正常生產。
3、乙方進入甲方礦區,不得在清運車內裝載與甲方無關的垃圾,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若乙方沒有按時清運生產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應及時派人到現場檢查、督促清運到位。
4、乙方每次清運后,須向甲方領取《物料設備出門單》,并有甲方指定管理人員的簽名方能出門。乙方須將此單交與甲方門衛人員,并在接受甲方門衛工作人員或相關管理人員的檢查并通過后,方可將垃圾運離甲方礦區。
5、乙方應指派專人檢查、督促甲方現場的生產、生活垃圾清運情況,及時收集甲方的反饋意見。
6、乙方在垃圾清運工作時應做到安全、有序,自覺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員在垃圾清運工作時,發生傷亡或損壞甲、乙方財產、產品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乙方進入甲方工業廣場必須空車,不應攜帶物資進廠,更不應將不屬于甲方的廢物、垃圾丟棄在甲方廠房,如發現須當天清理完畢,若再次發現類似情景,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執行,并不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六、協議的終止、續簽與變更:
1、乙方如沒有履行日常垃圾清運工作,或日常垃圾清運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權乙方終止協議。
2、如乙方提出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
后,方可終止協議。
3、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由乙方書面提出續簽申請,甲方審查同意后通知乙方續簽。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協議有效期順延直至簽訂新協議。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內未與甲方續簽本協議,視為本協議終止。
七、附則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簽字時間:
處理合同范文集錦 篇18
現代資本市場為企業提供了多種方式的套期保值工具,從而使企業規避包括匯率風險在內的各種財務風險成為可能。隨著企業涉外業務的增加、規避外匯風險需求的增長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各種外匯套期業務的數量將迅速增長。研究新的經濟業務對會計理論和實務的影響成為會計界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本文探討了遠期外匯合同的會計處理問題。由于遠期外匯合同是一種較為簡單、最為常用的套期工具,而且遠期外匯合同的會計處理又涉及套期會計的一些核心問題,因此這一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遠期外匯合同及套期保值概念
遠期合同(forwardcontract)是一個在確定的將來時刻按確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某項資產的協議。遠期外匯合同是遠期合同的一個子類別,是在將來某一特定時刻按事先確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特定種類外幣的協議。從會計學角度來看遠期外匯合同具有以下特殊的性質:首先,它是一種外幣業務。
目前會計理論中關于外幣的定義有傳統法和“功能貨幣”法兩種。
傳統觀念認為外幣是公司總部或集團母公司的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功能貨幣”指的是某一級別的企業主體從事經營活動的主要環境中的貨幣。本文并不試圖討論采用何種外幣概念的會計方法能更好的實現會計目標,而是假設在給定外幣概念的條件下研究遠期外匯合同的會計問題。遠期外匯合同的會計處理經常涉及不同貨幣之間的即期、遠期匯率問題。
其次,遠期外匯合同是一種金融衍生業務。金融衍生合同的一個重要特點是該類合同不需要初始投資或者初始凈投資,與那些預期對市場條件具有類似反映的其他合同相比要少。企業在簽訂遠期外匯合同時并不發生現金的流入或流出,但是這一合同卻代表了符合資產或負債的權利或義務,應在財務報告中予以反映。公允價值是金融工具最相關而且是惟一相關的計量屬性。公允價值指的是建立在合理可靠假設和推測上最佳估計的未來現金凈流量的折現值。遠期外匯合同的公允價值應該由合同規定的到期日的遠期匯率決定。
最后,簽訂外匯遠期合同的一個重要目的(盡管不是惟一目的),是對外匯業務進行套期保值。所謂套期保值指的是通過購銷套期工具使其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的變動方向與被套期項目相反,從而有效地抵消特定風險導致的被套期項目價值變動可能帶來的損失。套期會計的目的是要通過合理的方法和程序客觀公允地反映企業通過對衍生工具的使用規避包括外匯風險在內的各種財務風險的效果以及準確公正地評價管理當局運用這些工具進行避險活動的策略及其業績。
二。遠期外匯合同的劃分及其會計處理
(一)投機與套期合同可以將遠期外匯合同劃分為兩類:一類遠期外匯合同的目的是投機于外匯價格走勢,另一類對基礎合同(被套期合同)進行套期保值。做出這種劃分的目的是對兩類性質不同的`遠期外匯合同進行符合各自經濟實質的會計處理。如果遠期外匯合同用于投機,持有期間發生的利得或損失應當在各期加以確認,如果遠期外匯合同被用作套期目的,則應當采用一些特殊的會計程序和方法以反映套期業務的經濟實質。
劃分一項遠期外匯合同是用于投機還是套期的標準是評估衍生工具預期能否有效抵消被套期項目在套期期間的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變動風險。當且僅當遠期外匯合同的簽署有效降低了報告主體范圍內的外匯風險,該合同才適合套期會計。合同類型的劃分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企業管理當局的意圖。這為管理當局提供了進行盈余管理的機會和途徑。
因此有必要要求管理當局制定一份詳細的包括套期工具的辨別、套期項目和被套期風險的性質以及如何評估套期工具在抵消被套期項目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變動的有效性等方面的正式文檔。這種備案性質的文檔不僅可以防止管理當局通過任意選擇遠期外匯合同的會計處理方法而實現期望的會計結果,還有助于外部審計人員的對遠期外匯合同處理的公允性進行職業判斷。同時管理當局還應當在財務報告中披露有關遠期外匯合同的信息,文章第三部分將專門討論披露方面的問題。
(二)FASB133號公告關于遠期外匯合同的套期會計處理規定根據FASB133號《衍生工具和套期活動的會計處理》的相關規定,可以將用于套期的遠期外匯合同進一步劃分為四類,即對外幣受險凈資產或凈負債套期保值、對可辨認承諾套期保值、對預期交易(現金流量)套期保值和對國外實體凈投資套期保值。所謂對凈資產或凈負債套期保值,就是簽訂遠期外匯合同以對沖某項已被確認的資產或負債的外匯風險。通常的情況是通過簽訂遠期外匯合同,進口商套期保值其以外幣標價的應付賬款,或者是出口商套期以外幣標價的應收賬款。在進行會計處理時應當同時確認因匯率變動而產生的基本合同與衍生合同的匯兌損失并相互沖減。其中遠期合同以遠期匯率記錄,而基本的資產或負債以即期匯率記錄。套期期間,即期匯率與遠期匯率間差異產生的匯兌損益被認為是套期的成本計入當期凈損益。
遠期外匯合同不僅可以是基于已確認的受險凈資產或凈負債,還可能基于一項可辨認的外幣承諾。所謂外幣承諾指的是一項將在遠期成交的按外幣結算的合同。可辨認承諾與受險凈資產和凈負債不同,該承諾并不符合資產和負債的人賬條件,但與其相關的外匯風險仍然可以通過簽訂遠期外匯合同而得以套期保值。FASB目前的規定是盡管基本承諾不作為資產和負債入賬,但匯率變動對外幣承諾以及遠期外匯合同產生的影響均應作為損失或利得加以確認(均基于遠期匯率),并相互抵消。
如果遠期外匯合同是基于一項預期的而不是承諾的交易,此時稱作對預期的現金流量套期。
由于沒有像承諾交易中對交易進行價值調整的基礎,所以在會計處理時僅考慮衍生合同的價值變化。具體的做法是將遠期外匯合同在套期期間的利得或損失計入其他綜合收益,并作為股東權益的獨立項目累計下來。當預期交易實現后,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損失再從綜合收益中轉出,并調整相關資產或負債的取得成本。
另外在海外設有分支機構的公司還可能簽訂遠期合同以抵消外幣變動對凈投資額的影響,此時稱作對實體凈投資的套期。在會計處理上對實體凈投資進行套期而簽訂的遠期外匯合同發生的匯兌損益不作為凈損益而是直接調整凈投資額,因為該種套期產生的損失或利得類似于股權權益的折算調整。
處理合同范文集錦 篇19
逾期終止勞動合同引爭議怎么辦
逾期終止勞動合同分三種類型,一為依法應當逾期終止的;二為約定可以逾期終止的;三為法定不允許逾期終止的。法定可以逾期終止的,包括:1.勞動合同制工人因工負傷還在治療期間,勞動合同可以逾期終止,勞動合同期限應予延長到醫療終結時止。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合同期滿的,應當逾期到 “三期”滿再終止合同。3.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法定醫療期未滿而合同期滿的,應當逾期至醫療期滿再終止勞動合同。
約定可以逾期終止的,主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約定。法定終止合同時間已到,在何種條件下可以逾期終止合同的情形,須要注意的是約定的內容必須合法。
法定不逾期終止的情況有以下幾種:1.合同期滿或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當事人一方要求終止合同,而另一方則堅持延續合同,致使出現逾期履行合同的狀況;2.合同期滿或合同終止的約定條件出現,合同應當終止,而雙方當事人均未提及辦理終止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情形;3.特殊工種可能影響職工身體健康國家限制工作年限(如放射性、高溫、井下等有保護時間限制的),合同期滿雙方均同意延續合同的情形。
什么情況下才認定為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并不是雙方當事人一簽字就能生效的。合同的效力分為三種,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以及有效合同。其中的效力待定合同,是需要權利人追認之后才會產生效力。究竟什么情況下才認定為效力待定合同呢?
一、無行為能力人所訂立之合同。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除可以訂立某些與其年齡相適應的細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對其他的合同,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訂立。一般來說,由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訂立的除細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須經過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許或事后承認才能生效。
二、限制行為能力人締結的合同。
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也必須要求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簽訂的合同從主體資格上講,是有瑕疵的,因為當事人缺乏完全的締約能力、代簽合同的資格和處分能力。在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合同受有關法律效果上的利益時,無論是喪失權利或負擔義務,縱使其在經濟上獲得巨大利益,亦不屬于能獲得法律上的利益。
三、無代理權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締結的合同。
無權代理人以本人名義與他人簽訂的合同是一種效力待定的合同。無權代理人簽訂的合同盡管缺乏代理權,存在著主體的瑕疵,但是這種缺陷是可以通過本人的追認加以補正的。
中國《合同法》第48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中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四、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訂立的合同。
無權處分是指無處分權人以自己名義擅自處分他人財產。依新合同法的規定,無權處分行為是否發生效力,取決于權利人追認或處分人是否取得處分權。
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效力待定合同中,法律賦予有關民事主體以追認權、拒絕權,賦予相對人以催告權、撤銷權。
從上文中可以得知,效力待定合同并不是絕對的說是無效或者有效。因為效力待定合同是需要權利人追認的,如果權利人追認了,則效力待定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不追認或者拒絕追認,則效力待定合同就是無效的。
企業能否以內部調整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那么企業能否以內部調整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請閱讀下文進行詳細了解。
【案情回放】
某科技公司發現其公司部門設置凌亂,人員冗雜,欲。次日新整合。A部門被撤銷并入B部門,程某對其職位變動很不滿意,公司與其溝通多次,無果。次日,公司向程某發出一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理由為:公司部門調整,與程某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請問:公司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嗎?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不符合法律規定,公司此舉按照法律規定應向程某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4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法所指“客觀情況”具有法定要求:是指發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而本案中的情況不足以導致勞動同無法履行,因為公司不能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工傷解除勞動合同會有哪些風險呢
工傷期間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會得到哪些賠償呢?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呢?
工傷解除勞動合同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工傷待遇。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所以,在職工解除勞動合同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后,即無權要求原用人單位再行報銷工傷復發的相關醫療費用。 從現有的法律規定來看,職工可能會在以下“四個方面”存在損失:
一是失去申請重新鑒定傷殘等級的權利。《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而如果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而獲取工傷待遇補償后,即失去了傷情加重可申請重新鑒定勞動能力的權利。 重新鑒定傷情加重等級變化后待遇有何不同?沒有明確規定。
二是失去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的權利。《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需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即復發后可以繼續依法享受醫療費、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的報銷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等。但此規定的前提是職工與用人單位仍履行勞動合同,保留工傷保險關系。如《江蘇省勞動仲裁疑難問題研討會紀要》(蘇勞仲委【20xx】6號)指出,用人單位與工傷職工已終止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關系,工傷職工也已一次性領取了相關工傷待遇,由工傷職工舊傷復發需要繼續治療而引發的爭議,仲裁委應不予受理。現實生活中,隨著物價上漲,醫療費用愈來愈高,極有可能出現這樣一種情形:職工在解除后工傷復發甚至傷情加劇,而后續的治療費數額遠遠超過了解除時所獲得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導致生活陷入困境。 其它損失還有:
三是失去了享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權利。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在用人單位無過錯的前提下,由職工自己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無須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四是失去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權利。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在未就業期間,依法不能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就工傷職工主動解除勞動利益得失一事,用人單位要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引導,并進行針對性的解讀。工傷職工應清楚地了解工傷待遇政策,以便做出理性選擇。
在什么情況下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呢
勞動合同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那么,在什么情況下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呢?
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在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非過錯性辭退、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
1、過錯性辭退
(1) 概要
即在勞動者有過錯性情形時,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沒有嚴格限制。
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若規定了符合法律規定的違約金條款的,勞動者須支付違約金。
(2)適用情形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非過錯性辭退
(1)概要
即勞動者本人無過錯,但由于主客觀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后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具有嚴格的限制。
具體是指: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1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2)適用類型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注意以上每個條件之間的先后順序關系)
3、經濟性裁員
(1)概要
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為降低勞動成本,改善經營管理,因經濟或技術等原因一次裁減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勞動者。
經濟性裁員具有嚴格的條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單位裁員時必須遵守規定。
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2)適用情形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裁員時應優先留用的人員
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員后重新招錄的限制
用人單位依法裁減人員時,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5)經濟性裁員的例外
即用人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據第40條非過錯性辭退和第41條經濟性裁員的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爭議的處理方法
解除勞動合同爭議的處理方法有哪些?如何處理勞動合同糾紛?
解除勞動合同爭議
勞動爭議處理機關在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明確:
①解除勞動合同是否為合法有效,適用勞動法規是否得當,認定事實是否有偏差,是否有根據。
②將勞動合同的解除與行政處分區分開來,有些行政處分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有些行政處分則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③過失違紀一般不應解除勞動合同;違紀事實未查清的不能適用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初次輕微違紀未進行教育的,不適用解除勞動合同規定。
④把握違約與解除勞動合同的界限,解除勞動合同是因為用人單位或勞動者違約在先引起的,違約在先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當事人一方違約在先,另一方據此解除勞動合同是合法的。如果一方故意制造違約條件,并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則是非法的。
處理方式
1、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和解。這里的用人單位包括用人單位設立的工會或者用人單位設立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2、由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所在街道或者政府部門指定的調解機構,例如街道下屬的司法所或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調解。
3、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者在申請勞動仲裁時,應當明確幾個問題:首先,案件由哪個仲裁機構或者哪級仲裁機構負責處理,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管轄問題。以南京市為例,一般來說,用人單位是在區級工商部門設立登記的,勞動者與該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應當由單位所在地的區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如若用人單位是在市級或省級工商部門設立登記或者是中外合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的,勞動者與該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應當由市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目前,江蘇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僅負責受理部分部署企業的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其次,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書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寫明申請人及被申請人的相關自然信息(包括申請人的姓名、民族、住址和聯系電話,被申請人的全名、法定代表人姓名、辦公地址及聯系電話),仲裁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并提供相關可以支持自己請求的證據。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副本二份,其中仲裁機構一份,被申請人一份。
4、依法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和投訴。因目前南京市將勞動者可以主張的勞動權益依據職責劃分分別交由兩個部門(仲裁和監察)處理,導致勞動者為了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必須同時向兩個部門尋求解決和處理。因此,當勞動者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以及補繳社會保險時,應當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和投訴。由哪個或哪級勞動監察部門處理與上述勞動仲裁機構的管轄原則相同,在此不再贅述。勞動監察部門應當自受理舉報或投訴之日起60日內處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