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運輸代理合同(精選18篇)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 篇1
甲方: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自然人)
一、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后,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無償提供出口業務及法律法規咨詢;按時提供全套公司單證;在乙方指定地點辦理海關、商檢備案手續。
4、甲方保證維護乙方的商業秘密。并通過自己的渠道協助乙方擴大業務。
5、甲方保證乙方運用資金的安全,承諾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資金往來,并在安全收匯后2-3個工作日,按照當日牌價結算人民幣貨款給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產廠商。甲方保證乙方的利潤所得,并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責任義務:
1、遵守法律和國家外貿、外匯、海關方面的`政策。
2、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自行承擔自身業務的所有費用。
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相關出貨資料必需真實,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5、單單結匯。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筆轉帳金額的千分之_(rmb),但每票不低于(rmb)_佰元整,不高于(rmb)_仟元整做為手續費,如在轉帳過程當中(非甲方操做失誤)產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法律責任:
雙方必需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在乙方提出書面請求并提供費用協助下,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四、其它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該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備注: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當中,若對本協議上述條款有不同的見解和異議,需經雙方協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夠進行修改和補充。
甲方: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 篇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為明確各自權利與義務,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并保證依約履行。
一、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委托,為甲方辦理貨物(進)出口手續,所有(進)出口貨物均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許可經營的范圍之內。甲方委托乙方以___________(甲方/乙方/雙方)名義簽訂外貿合同,(進)出口下列貨物: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授權范圍內實施外貿代理行為,乙方接受委托,負責對外聯絡、對外簽訂和協助甲方執行貨物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外貿合同)。
外貿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將外貿合同文本提交給甲方審查,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以___________名義簽訂外貿合同。
三、委托代理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如項目需要辦理__________(進口/出口)許可,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所需相應單據、文件。
2、甲方應在實際進(出)口之前將進口詳細計劃告知乙方。并提供產品的品名、數量、重量、價格、產地、貿易國等,以便乙方及時開始準備工作。甲方應保證上述資料完整準確,并做到單貨相符、單單相符、單證相符。若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誤或延遲而造成額外費用,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做好通關手續,隨時提供海關所需資料,并提供必要協助。
4、有權參加商務談判,對合同價款和合同條款進行確認。
5、有權對外貿合同文本進行審查,并對外貿合同文本提出修改意見,對合同的技術部分內容負責。
6、對于涉外索賠,應提交必要的索賠文件,并積極協助乙方及時對外索賠。
7、按照本合同約定和乙方資金使用計劃向乙方支付貨款、代理費及其他款項,并辦理財務結算。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甲方授權范圍內按時完成代理工作,以___________名義簽訂并履行外貿合同。
2、根據甲方的要求,對外發出正式詢價或招標文件,組織和安排對外交流、談判、簽約工作,技術交流除外。
3、負責辦理與項目有關的外商來華邀請電函,協助辦理外商來華簽證手續。協助甲方辦理甲方本項目出國團組的出國手續。
4、負責外貿合同中商務部分談判,向甲方如實提供市場行情、客戶情況等有關經營信息,與甲方共同協商談判策略,經甲方書面同意后簽訂外貿合同。
5、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到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項目所需的各種手續,包括不限于申請、登記、備案、許可。
6、外貿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情況,會同甲方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
7、在外貿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導致外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遲履行的,乙方負責按照外貿合同的有關約定,及時處理有關爭議和對外索賠,或采取甲方可接受的其它補救措施。
8、收到甲方按照乙方資金使用計劃支付的相關款項后及時辦理對外付款或按外貿合同催款,按照約定和甲方辦理財務結算,辦理清關、提運、保險、商檢、入庫以及國內外運輸等事宜。
六、貨款、費用及結算
1、外貿合同項下價款,乙方應于每筆付款事項前______日向甲方發出資金使用計劃,甲方確認無誤后將每筆支付款的配套人民幣(匯率暫按__________計算,實際匯率按購匯日銀行公布的匯率牌價多退少補)匯到乙方的開戶行賬號。乙方負責在收到上述款項后的______日內,辦理稅務證明、購匯和按外貿合同約定及時對外付匯,并在貨物清關后______日內向甲方開具發票,海關完稅憑證和國外發票的正本,以便甲方辦理入庫驗收及財務核銷。
2、外貿合同項下價款,乙方按收(匯)款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匯率基準價結成人民幣,扣除相應代理費和其它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并在收到后______日內將價款轉付給甲方。
3、代理費按進口合同金額的______%收取。若不足人民幣_________元,則按人民幣_________元收取。
4、在通關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倉費、法定商檢費、查驗費、保險費、運雜費等,以海關、商檢、船務、運輸公司開據的發票為準,由乙方按實際發生數與甲方結算。
七、違約責任
如果本合同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任一條款、或者以其他方式違反本合同,該方應向另一方承擔應履行不能或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所有因此履行不能或違約而造成的間接或偶然損害或損失應排除在外。本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守約方對違約方的其他任何權利不受影響。
八、不可抗力條款
因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時,根據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合同一方的責任。
九、適用法律
本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在雙方友好協商未果時直接適用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十、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及其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積極、友好地協商解決。如果在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該爭議的存在后________日內協商不成的,應將該合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依該仲裁機構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一、其他
1、由雙方在合作過程中達成的其他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即成為本合同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在中國法律所許可的范圍內,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合同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對其權利的放棄。其行使單項或部分權利也不得排除對權利將來的行使。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 篇3
協議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與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有關海運、空運、海運聯運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方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內容如下:
一、委托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于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業務。
二、責任與范圍
2.1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并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應提供給甲方有關出口報關資料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單證,包括:發票、裝箱單、報關單、報關委托書、手冊、貿易合同、商檢證明書、許可證等正確無誤、完整、合法的文件。
2.3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須及時將貨物出口托運單傳真或送交甲方,托運單上須加蓋乙方訂艙公章,并標明乙方公司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貨物出口托運單內容應包含所托貨物正確的:中英文品名、體積、重量、件數、目的港、裝船日期、運費條款、運費價格及其它要求(如:對發票開具的付款人名稱或出口貨物及單證處理的特別要求)及協議編號(否則,喪失本協議內容所規定的權利)。如上述內容乙方托運單中未確切詳細的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后果由乙方承擔。
2.4 乙方若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在訂艙托運單中應明確注明運價及與船公司的合同編號,否則甲方不承擔運費誤差責任。
2.5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托貨物出口的范圍可包括:訂艙、報關、報檢、報驗、裝箱、簽發提單及核銷退稅單證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貨物在中轉港或目的港的情況。正常情況下,乙方可于開航日約30天后向甲方領取核銷、退稅單證。單證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遲于一年內向甲方領取。
2.6 乙方所委托出運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貴重物品、尸體、骨灰和活動物的運輸。如乙方違反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項損失。
2.7 乙方訂艙內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訂艙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與甲方操作人員書面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要求。
2.8 如發現乙方報關單證的品名、體積、重量、件數有誤或與實際不符,甲方有責任于貨物進港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須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內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貨物按原計劃出運。
2.9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的情況,乙方付費是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原運費以目的港丈量標準重新計算,多退少補。若貨物沿未裝箱、進港,乙方可到甲方倉庫復量。為盡量減少和避免貨物在進入甲方倉庫后產生不必要的問題,甲乙雙方遵守如下規定:乙方安排專人或司機全權代表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將貨物送至甲方倉庫,甲方倉庫負責及時安排卸貨,根據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貨物體積、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并出具倉庫受貨回執。如發覺貨物體積、重量與進倉通知書有明顯差異,或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應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對于較可能發生爭議的貨物,如布匹、捆扎、草包、及不規則外包裝的貨物。雙方應在當場確認。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筆貨物進倉,乙方應提供進倉通知書、貨物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規格等資料要求甲方分貨。如一切分貨資料正確,由甲方人為失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2.10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費用。如有超收,甲方應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額。
2.11 乙方必須在協議規定付費時間的前一周內與甲方將應付運費金額及發票確認完畢,且需依開航日期,循續依時付清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暫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單證及貨物,至乙方依時、依序結清應付費用。如乙方要求更改發票內容,須在船開后一周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后,須將更改發票交還甲方。如更改內容涉及運費條款或其它內容,可能給甲方及其國外代理造成運費困難或爭議的,甲方有權拒絕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運費條款,而造成甲方國內外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于本協議所定費用付款內結清。
三、運價
3.1 拼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拼箱報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2 整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整箱報價及生效日期或乙方與船公司的協議運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3 運價生效日期均以開航日期為依據。
3.4 空運、海運聯運運費根據具體情況,共同商定。
四、付款條件
4.1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費用。
(1)見款放單
(2)同城托收
(3)備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2 對選擇同城托收方式結算費用的,乙方同意_________天期限結算,選擇同城托收或備用金方式結算費用的雙方再簽定有關結算協議
4.3 美金運費,甲方不接受美金現金形式付款。
4.4 銀行匯款手續費及匯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擔。
4.5 乙方同意由甲方報關,當票貨物核銷單作為抵押,乙方向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后還于乙方。
4.6 在付款期限內,若乙方累計運費美金或人民幣或二者共計超過人民幣_________(美金匯率8.3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協議終止
5.1 如乙方未按本協議內容準時付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并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及國內、外貨物直至乙運費結清。
5.2 乙方30日內未向甲方訂艙,則本協議即自動終止。乙方訂艙即采用付款后領取提單的方式。
5.3 乙方欲終止本協議,應電話確認及書面通知甲方財務部,七日后協議即自動終止。
5.4 協議終止后,協議雙方仍然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的雙方應履行 尚未履行的義務與責任。
六、協議修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內容未經雙方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七、法律與仲裁
7.1 本協議不適用于個人、個體經營單位。
7.2 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據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應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7.3 本協議所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7.4 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先行協商,協商無效以法律程序照章辦理。
7.5 本協議甲方接受《siffa代理業務標準交易條款》的約束作為其質量體系中手控的外來文件和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八、帳號
甲方:收貨人、收帳款號及開戶行 乙方:收貨人、收貨帳號及開戶行
九、協議生效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應結清所有與甲方簽約前已發生的費用后,本協議方可執行。
9.2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日起,以1年為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9.3 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并且違約放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特別聲明
10.1 甲方絕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訂艙,乙方保證所托貨物絕不屬于危險品。如果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不論其托運單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國內外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 乙方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期后再行安排訂艙出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的責任。
10.3 貨物出運后,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中轉港、運輸方式,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其相關費用乙方未預先支付于甲方前,甲方有權暫不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的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0.4 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時未提貨者,目的港產生的運費及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承擔,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及運費。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 篇4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托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系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內或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部分或全部國內或國際航線的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甲方托運貨物應當真實合法,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拒絕受托代理危險品或出運國、中轉國、運抵國法律、法規禁止、限制運輸的商品的運輸業務。
第三條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制作航空貨運單(附件),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出運地、始發港、運抵港、最終目的地、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送交或傳真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交給乙方的運輸標志(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名稱、參考號碼(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件數。
第五條乙方應根據甲方航空貨運單的委托要求,及時辦理訂艙、收貨、發貨、制單、報關、報檢、裝板、交接、倉儲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全部業務或其中的部分業務。
第六條航空運輸過程中,允許航空托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托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托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甲方保證航空貨運單上所填寫貨物品名和貨物申明價值與實際交運貨物品名和貨物實際價值完全一致,并對所填航空貨物運單及相關運輸文件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第八條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于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20元(國內航線)/國際20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九條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修改運單中有關項目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_____小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對于甲方的此類要求應盡量滿足,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對未能滿足甲方此類要求承擔任何責任和賠償。
第十條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按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航班/日期除有特別約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運人承諾的貨物承運航班與日期,未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因此受損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不應超過貨物的運輸費用的100%。
第十三條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于承運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協助甲方向承運人提出索賠。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貨物在乙方掌管期間毀損、滅失的,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或者是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因貨物運輸引起的任何索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再給予乙方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書面報告且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暫扣運費。
第十六條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調整。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經雙方協商,可自行決定該合同的延長或終止。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附件:航空貨運單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 篇5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貨及快件經____或_____口岸出口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代理其進出口散貨及快件的報關和運輸業務,應保證安全及時地將貨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貨地點,并及時通知收件公司提貨。
二、除事先約定外,乙方應自行將貨物交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應按照公布的班車發車時間和發車地點發車,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權檢查乙方所有交運貨物,并有權拒收一切海關禁止出入境、來歷不明或不適于卡車運輸的貨物,以及需要有關報關文件報關而乙方無法提供該文件的貨物。
四、乙方應根據甲方對進出口散貨及快件的報關資料及單證要求,準備齊全所需單證及商業發票,在明顯位置張貼規定的運輸標志后與甲方交接。如乙方客戶自備國家行政機關簽發的有效許可證或配額等正式報關文件,應通知甲方正確使用該文件向中國及貨物終到國海關報關。如因乙方事先未明確通知甲方使用該文件而造成該文件失效以至該文件項下的貨物在中國海關或目的地海關無法報關、清關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海關的規定,對攬收的散貨及快件認真檢查,乙方向甲方提供交貨清單,如有到付需要在清單上寫明并加蓋到付章,貨物上張貼到付標簽。如出口名牌物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生產廠家授權書。甲方依據交貨清單制作報關清單。乙方須正確申報貨物品名、價值及數量,嚴禁謊報、夾帶或沖貨行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為造成海關對貨物進行扣倉及至沒收等處罰而產生的貨款、罰款、倉租及連帶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關行為、天氣及交通擁堵等)造成的貨物丟失、損壞或延誤,甲方可豁免責任;如因甲方未能盡忠職守而造成的貨物遺失或損壞,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貨物申報價值賠償,但每筆交接單快件最高賠償額不超過肆百元人民幣。
七、對于乙方交運的散貨及快件,甲方僅負責其獨立的外包裝的封閉狀態良好,而并不負責其內裝貨物數量的是否短少、類型是否相符、貨物是否損壞等狀況。
八、結算價格(見附表),特殊貨物根據類別另議。 a、運輸原則上以實際重量計費,但當輕泡貨物體積重量超過實重_____%時,計費重量以該票貨物的實重加上體積重量之和除以_____計算。 b、因貨物品類原因而產生的海關動植檢附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九、雙方簽定協議前,乙方根據貨量向甲方交納相應預付款。甲方要在乙方結算預付款不足時,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每月_____號前開具乙方上月交運散貨及快件的清單和運費發票給乙方。
十、本協議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對協議內容及運費標準有改動,應在不少于_____天前通知對方。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附表:(略)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貨及快件經____或_____口岸出口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代理其進出口散貨及快件的報關和運輸業務,應保證安全及時地將貨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貨地點,并及時通知收件公司提貨。
二、除事先約定外,乙方應自行將貨物交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應按照公布的班車發車時間和發車地點發車,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權檢查乙方所有交運貨物,并有權拒收一切海關禁止出入境、來歷不明或不適于卡車運輸的貨物,以及需要有關報關文件報關而乙方無法提供該文件的貨物。
四、乙方應根據甲方對進出口散貨及快件的報關資料及單證要求,準備齊全所需單證及商業發票,在明顯位置張貼規定的運輸標志后與甲方交接。如乙方客戶自備國家行政機關簽發的有效許可證或配額等正式報關文件,應通知甲方正確使用該文件向中國及貨物終到國海關報關。如因乙方事先未明確通知甲方使用該文件而造成該文件失效以至該文件項下的貨物在中國海關或目的地海關無法報關、清關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海關的規定,對攬收的散貨及快件認真檢查,乙方向甲方提供交貨清單,如有到付需要在清單上寫明并加蓋到付章,貨物上張貼到付標簽。如出口名牌物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生產廠家授權書。甲方依據交貨清單制作報關清單。乙方須正確申報貨物品名、價值及數量,嚴禁謊報、夾帶或沖貨行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為造成海關對貨物進行扣倉及至沒收等處罰而產生的貨款、罰款、倉租及連帶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貨物丟失、損壞或延誤,甲方可豁免責任;如因甲方未能盡忠職守而造成的貨物遺失或損壞,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貨物申報價值賠償,但每筆交接單快件最高賠償額不超過肆百元人民幣。
七、對于乙方交運的散貨及快件,甲方僅負責其獨立的外包裝的封閉狀態良好,而并不負責其內裝貨物數量的是否短少、類型是否相符、貨物是否損壞等狀況。
八、結算價格,特殊貨物根據類別另議。、運輸原則上以實際重量計費,但當輕泡貨物體積重量超過實重_____%時,計費重量以該票貨物的實重加上體積重量之和除以_____計算。、因貨物品類原因而產生的海關動植檢附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九、雙方簽定協議前,乙方根據貨量向甲方交納相應預付款。甲方要在乙方結算預付款不足時,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每月_____號前開具乙方上月交運散貨及快件的清單和運費發票給乙方。
十、本協議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對協議內容及運費標準有改動,應在不少于_____天前通知對方。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 篇7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貨及快件經____或_____口岸出口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代理其進出口散貨及快件的報關和運輸業務,應保證安全及時地將貨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貨地點,并及時通知收件公司提貨。
二、除事先約定外,乙方應自行將貨物交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應按照公布的班車發車時間和發車地點發車,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權檢查乙方所有交運貨物,并有權拒收一切海關禁止出入境、來歷不明或不適于卡車運輸的貨物,以及需要有關報關文件報關而乙方無法提供該文件的貨物。
四、乙方應根據甲方對進出口散貨及快件的報關資料及單證要求,準備齊全所需單證及商業發票,在明顯位置張貼規定的運輸標志后與甲方交接。如乙方客戶自備國家行政機關簽發的有效許可證或配額等正式報關文件,應通知甲方正確使用該文件向中國及貨物終到國海關報關。如因乙方事先未明確通知甲方使用該文件而造成該文件失效以至該文件項下的貨物在中國海關或目的地海關無法報關、清關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海關的規定,對攬收的散貨及快件認真檢查,乙方向甲方提供交貨清單,如有到付需要在清單上寫明并加蓋到付章,貨物上張貼到付標簽。如出口名牌物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生產廠家授權書。甲方依據交貨清單制作報關清單。乙方須正確申報貨物品名、價值及數量,嚴禁謊報、夾帶或沖貨行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為造成海關對貨物進行扣倉及至沒收等處罰而產生的貨款、罰款、倉租及連帶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關行為、天氣及交通擁堵等)造成的貨物丟失、損壞或延誤,甲方可豁免責任;如因甲方未能盡忠職守而造成的貨物遺失或損壞,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貨物申報價值賠償,但每筆交接單快件最高賠償額不超過肆百元人民幣。
七、對于乙方交運的散貨及快件,甲方僅負責其獨立的外包裝的封閉狀態良好,而并不負責其內裝貨物數量的是否短少、類型是否相符、貨物是否損壞等狀況。
八、結算價格(見附表),特殊貨物根據類別另議。
a、運輸原則上以實際重量計費,但當輕泡貨物體積重量超過實重_____%時,計費重量以該票貨物的實重加上體積重量之和除以_____計算。
b、因貨物品類原因而產生的海關動植檢附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九、雙方簽定協議前,乙方根據貨量向甲方交納相應預付款。甲方要在乙方結算預付款不足時,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每月_____號前開具乙方上月交運散貨及快件的清單和運費發票給乙方。
十、本協議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對協議內容及運費標準有改動,應在不少于_____天前通知對方。
甲方:
乙方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 篇8
協議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與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有關海運、空運、海運聯運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方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內容如下:
一、委托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于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業務。
二、責任與范圍
2.1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并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應提供給甲方有關出口報關資料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單證,包括:發票、裝箱單、報關單、報關委托書、手冊、貿易合同、商檢證明書、許可證等正確無誤、完整、合法的文件。
2.3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須及時將貨物出口托運單傳真或送交甲方,托運單上須加蓋乙方訂艙公章,并標明乙方公司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貨物出口托運單內容應包含所托貨物正確的:中英文品名、體積、重量、件數、目的港、裝船日期、運費條款、運費價格及其它要求(如:對發票開具的付款人名稱或出口貨物及單證處理的特別要求)及協議編號(否則,喪失本協議內容所規定的權利)。如上述內容乙方托運單中未確切詳細的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后果由乙方承擔。
2.4 乙方若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在訂艙托運單中應明確注明運價及與船公司的合同編號,否則甲方不承擔運費誤差責任。
2.5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托貨物出口的范圍可包括:訂艙、報關、報檢、報驗、裝箱、簽發提單及核銷退稅單證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貨物在中轉港或目的港的情況。正常情況下,乙方可于開航日約30天后向甲方領取核銷、退稅單證。單證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遲于一年內向甲方領取。
2.6 乙方所委托出運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貴重物品、尸體、骨灰和活動物的運輸。如乙方違反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項損失。
2.7 乙方訂艙內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訂艙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與甲方操作人員書面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要求。
2.8 如發現乙方報關單證的品名、體積、重量、件數有誤或與實際不符,甲方有責任于貨物進港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須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內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貨物按原計劃出運。
2.9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的情況,乙方付費是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原運費以目的港丈量標準重新計算,多退少補。若貨物沿未裝箱、進港,乙方可到甲方倉庫復量。為盡量減少和避免貨物在進入甲方倉庫后產生不必要的問題,甲乙雙方遵守如下規定:乙方安排專人或司機全權代表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將貨物送至甲方倉庫,甲方倉庫負責及時安排卸貨,根據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貨物體積、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并出具倉庫受貨回執。如發覺貨物體積、重量與進倉通知書有明顯差異,或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應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對于較可能發生爭議的貨物,如布匹、捆扎、草包、及不規則外包裝的貨物。雙方應在當場確認。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筆貨物進倉,乙方應提供進倉通知書、貨物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規格等資料要求甲方分貨。如一切分貨資料正確,由甲方人為失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2.10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費用。如有超收,甲方應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額。
2.11 乙方必須在協議規定付費時間的前一周內與甲方將應付運費金額及發票確認完畢,且需依開航日期,循續依時付清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暫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單證及貨物,至乙方依時、依序結清應付費用。如乙方要求更改發票內容,須在船開后一周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后,須將更改發票交還甲方。如更改內容涉及運費條款或其它內容,可能給甲方及其國外代理造成運費困難或爭議的,甲方有權拒絕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運費條款,而造成甲方國內外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于本協議所定費用付款內結清。
三、運價
3.1 拼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拼箱報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2 整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整箱報價及生效日期或乙方與船公司的協議運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3 運價生效日期均以開航日期為依據。
3.4 空運、海運聯運運費根據具體情況,共同商定。
四、付款條件
4.1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費用。
(1)見款放單
(2)同城托收
(3)備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2 對選擇同城托收方式結算費用的,乙方同意_________天期限結算,選擇同城托收或備用金方式結算費用的雙方再簽定有關結算協議
4.3 美金運費,甲方不接受美金現金形式付款。
4.4 銀行匯款手續費及匯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擔。
4.5 乙方同意由甲方報關,當票貨物核銷單作為抵押,乙方向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后還于乙方。
4.6 在付款期限內,若乙方累計運費美金或人民幣或二者共計超過人民幣_________(美金匯率8.3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協議終止
5.1 如乙方未按本協議內容準時付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并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及國內、外貨物直至乙運費結清。
5.2 乙方30日內未向甲方訂艙,則本協議即自動終止。乙方訂艙即采用付款后領取提單的方式。
5.3 乙方欲終止本協議,應電話確認及書面通知甲方財務部,七日后協議即自動終止。
5.4 協議終止后,協議雙方仍然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的雙方應履行 尚未履行的義務與責任。
六、協議修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內容未經雙方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七、法律與仲裁
7.1 本協議不適用于個人、個體經營單位。
7.2 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據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應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7.3 本協議所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7.4 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先行協商,協商無效以法律程序照章辦理。
7.5 本協議甲方接受《SIFFA代理業務標準交易條款》的約束作為其質量體系中手控的外來文件和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八、帳號
甲方:收貨人、收帳款號及開戶行 乙方:收貨人、收貨帳號及開戶行
九、協議生效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應結清所有與甲方簽約前已發生的費用后,本協議方可執行。
9.2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日起,以1年為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9.3 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并且違約放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特別聲明
10.1 甲方絕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訂艙,乙方保證所托貨物絕不屬于危險品。如果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不論其托運單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國內外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 乙方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期后再行安排訂艙出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的責任。
10.3 貨物出運后,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中轉港、運輸方式,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其相關費用乙方未預先支付于甲方前,甲方有權暫不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的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0.4 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時未提貨者,目的港產生的運費及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承擔,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及運費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 篇9
協議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與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有關海運、空運、海運聯運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方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內容如下:
一、委托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于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業務。
二、責任與范圍
2.1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并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應提供給甲方有關出口報關資料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單證,包括:發票、裝箱單、報關單、報關委托書、手冊、貿易合同、商檢證明書、許可證等正確無誤、完整、合法的文件。
2.3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須及時將貨物出口托運單傳真或送交甲方,托運單上須加蓋乙方訂艙公章,并標明乙方公司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貨物出口托運單內容應包含所托貨物正確的:中英文品名、體積、重量、件數、目的港、裝船日期、運費條款、運費價格及其它要求(如:對發票開具的付款人名稱或出口貨物及單證處理的特別要求)及協議編號(否則,喪失本協議內容所規定的權利)。如上述內容乙方托運單中未確切詳細的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后果由乙方承擔。
2.4 乙方若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在訂艙托運單中應明確注明運價及與船公司的合同編號,否則甲方不承擔運費誤差責任。
2.5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托貨物出口的范圍可包括:訂艙、報關、報檢、報驗、裝箱、簽發提單及核銷退稅單證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貨物在中轉港或目的港的情況。正常情況下,乙方可于開航日約30天后向甲方領取核銷、退稅單證。單證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遲于一年內向甲方領取。
2.6 乙方所委托出運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貴重物品、尸體、骨灰和活動物的運輸。如乙方違反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項損失。
2.7 乙方訂艙內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訂艙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與甲方操作人員書面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要求。
2.8 如發現乙方報關單證的品名、體積、重量、件數有誤或與實際不符,甲方有責任于貨物進港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須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內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貨物按原計劃出運。
2.9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的情況,乙方付費是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原運費以目的港丈量標準重新計算,多退少補。若貨物沿未裝箱、進港,乙方可到甲方倉庫復量。為盡量減少和避免貨物在進入甲方倉庫后產生不必要的問題,甲乙雙方遵守如下規定:乙方安排專人或司機全權代表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將貨物送至甲方倉庫,甲方倉庫負責及時安排卸貨,根據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貨物體積、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并出具倉庫受貨回執。如發覺貨物體積、重量與進倉通知書有明顯差異,或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應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對于較可能發生爭議的貨物,如布匹、捆扎、草包、及不規則外包裝的貨物。雙方應在當場確認。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筆貨物進倉,乙方應提供進倉通知書、貨物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規格等資料要求甲方分貨。如一切分貨資料正確,由甲方人為失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2.10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費用。如有超收,甲方應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額。
2.11 乙方必須在協議規定付費時間的前一周內與甲方將應付運費金額及發票確認完畢,且需依開航日期,循續依時付清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暫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單證及貨物,至乙方依時、依序結清應付費用。如乙方要求更改發票內容,須在船開后一周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后,須將更改發票交還甲方。如更改內容涉及運費條款或其它內容,可能給甲方及其國外代理造成運費困難或爭議的,甲方有權拒絕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運費條款,而造成甲方國內外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于本協議所定費用付款內結清。
三、運價
3.1 拼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拼箱報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2 整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整箱報價及生效日期或乙方與船公司的協議運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3 運價生效日期均以開航日期為依據。
3.4 空運、海運聯運運費根據具體情況,共同商定。
四、付款條件
4.1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費用。
(1)見款放單
(2)同城托收
(3)備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2 對選擇同城托收方式結算費用的,乙方同意_________天期限結算,選擇同城托收或備用金方式結算費用的雙方再簽定有關結算協議
4.3 美金運費,甲方不接受美金現金形式付款。
4.4 銀行匯款手續費及匯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擔。
4.5 乙方同意由甲方報關,當票貨物核銷單作為抵押,乙方向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后還于乙方。
4.6 在付款期限內,若乙方累計運費美金或人民幣或二者共計超過人民幣_________(美金匯率8.3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協議終止
5.1 如乙方未按本協議內容準時付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并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及國內、外貨物直至乙運費結清。
5.2 乙方30日內未向甲方訂艙,則本協議即自動終止。乙方訂艙即采用付款后領取提單的方式。
5.3 乙方欲終止本協議,應電話確認及書面通知甲方財務部,七日后協議即自動終止。
5.4 協議終止后,協議雙方仍然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的雙方應履行 尚未履行的義務與責任。
六、協議修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內容未經雙方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七、法律與仲裁
7.1 本協議不適用于個人、個體經營單位。
7.2 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據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應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7.3 本協議所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7.4 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先行協商,協商無效以法律程序照章辦理。
7.5 本協議甲方接受《SIFFA代理業務標準交易條款》的約束作為其質量體系中手控的外來文件和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八、帳號
甲方:收貨人、收帳款號及開戶行 乙方:收貨人、收貨帳號及開戶行
九、協議生效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應結清所有與甲方簽約前已發生的費用后,本協議方可執行。
9.2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日起,以1年為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9.3 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并且違約放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特別聲明
10.1 甲方絕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訂艙,乙方保證所托貨物絕不屬于危險品。如果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不論其托運單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國內外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 乙方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期后再行安排訂艙出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的責任。
10.3 貨物出運后,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中轉港、運輸方式,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其相關費用乙方未預先支付于甲方前,甲方有權暫不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的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0.4 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時未提貨者,目的港產生的運費及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承擔,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及運費。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 篇10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貨物運輸代理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托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甲方責任
1.應于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發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系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并蓋章確認。
2.于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并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后,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于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并于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賬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并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后,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后,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并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簽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 篇11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貨物運輸代理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托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應于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發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系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并蓋章確認。
2.于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并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后,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于清算,雙方同意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并于運輸前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并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后,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后,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并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簽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電話:開戶銀行:帳號:地址:編碼: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電話:開戶銀行:帳號:地址:編碼:鑒證機關:(蓋章)鑒證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員:(簽字蓋章)
返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 篇12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運輸代理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區開展危險品運輸業務洽談工作。
2.乙方直接調度經甲方審核并同意參加運輸的車輛從事危險品運輸。
3.代理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優惠條款
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費用,甲方批準給乙方______元每月的專業物流交易網會員資格。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公司宣傳資料。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在______地區的前期業務開展進行全面的指導,并給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積極宣傳推廣甲方業務,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業務接洽時必須以甲方員工身份來進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長期運輸業務或批量的運輸業務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給予審核,簽定合同時加蓋甲方合同章。具體的運輸由乙方實施,責任亦由乙方承擔。
6.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業務或單次運輸業務,乙方所承接的業務必須以甲方名義。
7.所有承運乙方業務的危險品車輛,必須經過甲方審核并與其簽定承運合同和責任狀,同時按照甲方規定辦理各種保險。乙方不得私自尋找車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8.____場地為乙方所有,租賃費用,裝潢,設計,辦公費用,人員工資,電費,各項稅收等由乙方自行支付。
第四條 資金結算方式
1.甲方定期發放給乙方派車單。
2.甲方依據運輸合同和派車單與乙方結算。
3.乙方按照運費總額的______%上交利潤給甲方。
4.結算時間按月計算,每月的______號前結清上月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那個的違約責任
1.1甲方必須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協調所需危險品車輛,如因甲方故意行為有損乙方利益的,甲承擔賠償責任。
1.2甲方在接到乙方業務報審申請時,必須在一周內作出審核意見,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1.3客戶運費采取匯至甲方賬戶的,甲方必須按時按標準支付給乙方,不得無故截留或挪用,否則,甲方承擔______%賠償。
2.乙方的違約責任
2.1如乙方私自承接單次運輸業務,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并要求乙方給予本次運輸費用的______倍賠償。
2.2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權范圍開展業務,確因特殊情況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方可開展。否則,乙方承擔預接洽業務總額的______%的罰款。
2.3乙方必須加強人員及車輛的管理,確保安全規范操作,因違法違規造成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其他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在雙方認可的前提下,在雙方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后,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運輸代理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況:
1.1宣布或未宣布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為;
1.2火災、水災、臺風、颶風、海嘯、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1.3合同雙方認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在合理期限內將該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15日內,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對因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義務而使對方蒙受的任何損害以及增加的費用和損失承擔責任。
主張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采取適當方法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并在合理期限內設法恢復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響的合同義務。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式_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 篇13
協議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與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有關海運、空運、海運聯運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方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12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電話:_________
電話:$$$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附件
附乙方訂艙專用章式樣;
附乙方領單印簽章或是指定人員:_________
附乙方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乙方外貿經營批準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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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運輸代理合同 篇14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貨物運輸代理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托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甲方責任
1.應于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發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系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并蓋章確認。
2.于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并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后,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于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并于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并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后,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后,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并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簽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地址:
郵政編碼: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時間:
年月日
鑒證員:(簽字蓋章)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 篇15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貨物運輸代理有關事宜達成以一下協議。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托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應于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發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系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并蓋章確認。
2.于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并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后,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于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并于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并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后,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后,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并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簽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 篇16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
乙 方: 中國外運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
第一條 定義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并經書面記載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語具有如下定義或意義:
1.1“合同”指本合同及雙方達成一致并簽章認可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附錄及附錄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貨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運輸并提供其他相關服務的物品,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約定的物品。
1.3“服務”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的鐵路運輸代理、出口貨物報關報驗、相應的信息傳遞、反饋及其他相關服務,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的服務要求及范圍。
第二條 服務范圍
根據甲方的委托,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負責安排貨物從[鐵路發站名稱]到[鐵路到站名稱]的鐵路運輸以及貨物出口報關報驗等事宜。具體的服務范圍見附件二。
第三條 合同價款
3.1合同價款為 ,包括:貨物從[鐵路發站名稱]到[鐵路到站名稱]的鐵路運輸、貨物出口報關報驗及相關服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合同總價的具體構成及單項費用詳見附件三。
3.2本合同價款在以下情況下可以調整:
3.2.1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目的地所在國國家名稱]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其國家鐵路、海關等政府部門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3.2.2實際委托運輸貨物數量和/或服務范圍發生變化。
3. 3乙方應當在3.2款情況發生后 個工作日內,將調整原因、調整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確認后作為調整后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按下列方法進行:
3.3.1實際委托運輸貨物數量發生變化的,按實際委托運輸的車皮數量或集裝箱數量依據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項單價進行調整;
3.3.2中國和[目的地所在國國家名稱]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其國家鐵路、海關等政府部門有關政策變化造成價格調整的,乙方提供相關書面文件后按照新價格執行。
3.3.3服務范圍發生變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務的收費標準執行。
3.4貨物起運前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價款(或者調整后的合同價款)。
第四條 貨物包裝及交付
4.1甲方負責貨物包裝,應保證貨物的包裝適合長途鐵路運輸和各種天氣的變化,并符合有關主管機關的標準,任何由于甲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任何運輸工具、人員或者其他貨物或財產的損失和/或對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負擔。
4.2甲方交貨方式為:
4.3甲方應當在貨物起運日前個工作日將貨物交付乙方。甲方將貨物交付給乙方安排運輸時,應當向乙方書面告知貨物有關的信息,包括但不僅限于貨物的名稱、性質、性能、重量、數量、批次、特殊運輸要求等重要信息資料。
4.4乙方應在接收貨物前聯合甲方對貨物進行檢驗,檢驗僅限于對貨物的外包裝及數量的檢驗,檢驗完畢后雙方應當簽署交接備忘錄。如乙方發現貨物外包裝有破損或者數量與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時,乙方應當在得到甲方的書面確認后方可收貨。
4.5甲方交付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國家規
第五條 出口貨物的報關報驗
5.1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給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報關報驗單證內容不準確、不完整、不及時或不合法而導致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單據不準確或不真實而造成乙方損失或承擔責任的,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承擔的全部損失或責任。
5.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報關報驗單證后,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報關報驗手續。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將有關信息及時向甲方報告。
5.3乙方應當在通關后 個工作日內將整理齊全的貨物出口報關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的原件或復印件提供給甲方。
第六條 貨物的出運
6.1甲方應當在貨物起運日前 個工作日將貨物出運計劃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項的不正確、不確切或不完備而導致貨物不能按時發運的,甲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或費用。
6.2甲方應負責提供全部出口貨物所需的正確、齊備的運輸單證,由于沒有運輸單證或運單上所附文件不齊全、不正確而發生的后果,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6.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貨物的發運,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將貨物及時發運,乙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6.4乙方負責安排起運地裝車、協調口岸換裝作業,保證貨物能夠順利通過邊境口岸。
6.5乙方應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國際鐵路運單,并在貨物發運前得到甲方確認,全部單證應在貨物裝運后盡快送達甲方。
6.6貨物在運輸途中,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貨物跟蹤信息,表明貨物的位置,直至到達[鐵路到站名稱]。
6.7乙方應當在貨物到達[鐵路到站名稱]前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做好接貨準備。
第七條 保險
7.1根據甲方的委托,乙方應當及時投保貨物運輸保險,險種為 。保險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7.2發生保險范圍內的事故后,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八條 保密條款
8.1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各方有關的未公開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他財務記錄等資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信息。
8.2除8.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將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布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8.3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8.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8.3.2經合同各方事先書面同意。
8.3.3為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秘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業顧問,并要求其承擔保密責任。
8.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文件發出的,否則協議一方應當加以拒絕,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8.4本合同各方均應采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范圍內,并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8.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據第8.3.4款之規定對外披露秘密信息,應當通知合同對方。
8.6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8.7保密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秘密信息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為期 年。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暴亂、騷亂、戒嚴,及其它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觀情況。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據,并應當采取合理措施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9.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并且此種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視為違反本合同。
9.4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本合同的義務履行期限可隨情況的發展相應推遲。如不能履行義務超過 天,履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證,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0.1甲方的違約責任:
10.1.1違反本合同第3.4條的規定延遲支付乙方合同價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遲付款額的萬分之五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同時,在未收到甲方應支付的全部合同價款(或者調整后的合同價款)時,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義務,由此導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
10.1.2違反本合同第4.3條、第5.1條、第6.1條、第6.2條的約定,造成貨物不能及時通關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承擔;造成貨物不能及時起運或者鐵路車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擔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外,每延誤一天,還應當向乙方支付 違約金。
10.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未按時接收貨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擔。
10.1.4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10.2乙方的違約責任:
10.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職責時應當盡心盡責,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貨物損壞或者滅失的,乙方應當按照損壞或者滅失貨物的市場價格賠償甲方,但是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簽訂本委托合同時所無法合理預見的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 元人民幣或每公斤 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應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第十一條 一般性條款
1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有授權的代表簽署并互換之日起生效。
11.2法律適用: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3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 法院審理。
或者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自行決定。)
11.4 合同的修改:
11.4.1 因市場的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
11.4.2 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1.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各方之間就本協議主要事項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諒解,并取代之前一切與此有關的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議、聲明、保證、協議或承諾。
11.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時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11.7棄權: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為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為,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11.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11.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 篇1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互利互惠的精神,為確認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國際空運進出口,海運進出口,國內運輸和倉儲以及關聯倉儲等一攬子的物流服業務。當事人雙方本著合法原則、平等互利等價有償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友好協商,自愿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
一、 委托方責任和義務
1、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為其提供國際空運進出口,海運進出口,國內運輸和倉儲以及關聯倉儲等業務。
2、 甲方應給乙方提供準確的業務服務指令,指令的形式應以甲方負責人或授權委托人簽署的書面或影印電郵文件等合法形式發給乙方,即甲方應將每單業務指令提前24小時以《貨物運輸\倉儲委托書》等合法文件通知乙方,并經乙確認后生效,包括:貨物品種、數量、體積、重量、運輸時間、裝運地點,運輸方式等要求以及收貨人、收貨人地址、電話和卸貨地點等信息。由于甲方的業務指令過錯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須承擔過錯責任。
3、 雙方約定每單貨物的指令即《貨物運輸\倉儲委托書》雙方簽署生效即為本協議的運輸協議附件,附件內容與本協議正文條款具同等效力;當附件《貨物運輸\倉儲委托書》與本協議發生條文沖突時,以附件條文內容為優先適用。
4、 甲方提供貨物運輸途中需要的相關證明文件,規范單證文本:如《貨物送貨單》、《貨物調撥單》等。
5、 甲方對每單業務指令應明確指定專人負責甲方業務協調,便于與乙方的聯系、溝通,解決日常往來業務問題。甲方指定人員有權對乙方的業務服務過程進行監督、指導和質詢。
6、 貨物在送達驗收前,甲方需要變更運輸計劃(托運時間、運達地點)或者取消托運的,可以與乙方協商變更協議內容和運費變更事宜。
7、 甲方貨物應按國際慣例、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約定形式對貨物進行合理包裝,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未按國家或協議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甲方負責。
8、 保證所托運或倉儲保管貨物不屬于相關國家限制性或禁運物品。
9、 按時結算支付乙方運輸費用。
二、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 乙方應具備行業要求的所承運貨物的運輸資質和裝卸業務資質。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業務指令要求到指定地點提貨,按時送貨到指定的收貨地址和收貨人;乙方將貨物送達目的地后,及時通知收貨人憑有效證件提取貨物,必須將《貨物送貨單》交收貨方進行簽收。
3、運輸期間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饋貨物運輸即時信息,詳細告知甲方要求了解的運輸實時信息及貨物交付的相關詳細信息。
4、雙方應明確約定每單貨物的發貨地點和交貨地點的裝卸負責方;若乙方承擔的貨物裝卸則裝卸費應該包含在運費中協商,不再單獨計算貨物的裝卸費。
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運輸貨物遲延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及時協商調整解決運輸變更事宜。乙方將按照過錯責任對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如因國家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運輸不能或運輸貨物遲延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并提供證明材料;雙方及時協商調整運輸計劃變更事宜。但是乙方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7、甲方的貨物在發貨地點交付給乙方驗貨簽收后,運輸期間貨物的安全風險責任由乙方負責,直至終點交付收貨人驗貨簽收貨物為止。
8、乙方應以適當安全的運輸方式運輸甲方貨物;并書面指定業務熟練的業務代表負責與甲方負責業務人員的協調,保證日常的聯系、溝通,出現問題及時解決。
9、收貨人未及時提取貨物的,乙方應承擔善良管理人義務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積極及時協調指導處置貨物;乙方合理適當處置保管承運貨物,并通過協商由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額外貨物合理保存保管處置費用。
10、對因甲方、收貨人過錯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經濟損失賠償責任。
11、由于乙方過錯而造成甲方貨物損壞或丟失,乙方將負責賠償,具體賠償金額按國際貨運協會及中國有關法規的標準或者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并于貨損生后2周內提供書面報告,30日內將賠償金額付給甲方。
12、貨物損耗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或專業標準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損耗量在法律規定或約定標準范圍內,保管人不承擔責任;超過標準范圍的,保管人應當承擔責任。
13、由第三方造成的貨物損壞或丟失,乙方不負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甲方向第三方或保險公司索賠,并提供相應文件。
14、乙方人員由于實施本協議而接觸到的甲方文件,乙方應妥善保管并承擔保密責任。同樣地,甲方須對乙方提供的價格,操作流程等所有涉及業務的文件資料妥善保管并承擔保密責任。
15、當貨物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損失,甲方將不得追究乙方責任,免責范圍:甲方自身或甲方的收貨人的過錯;甲方產品自身的缺陷;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或者合理損耗造成的。
三、 操作流程
乙方將履行乙方的標準操作程序,每單委托運輸貨物具體操作細節需甲乙雙方協商。
四、 貨運保險及運輸事故的處理
1.貨物的運輸保險由甲方負責,保險索賠具體事宜由甲方負責,乙方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法律文件。
2.在運費結算時,甲方對運輸途中合理損失之外因乙方過錯原因造成的貨物短少、貨損等在途損失按照甲方貨物實際損失價值進行賠償。
五、 費用及付款方式
1、 本協議涉及的費用及費率詳見乙方報價單;甲方可依據報價單對每單業務的具體費用單獨協商。
2、 乙方憑收貨方簽收的《貨物送貨單》和甲方《貨物運輸\倉儲委托書》復印件,按協議約定價格向甲方申報結算費用。
3、 費用時限:每單業務費用自本協議簽署起1年內結算有效。
4、 付費方式:月末結算60天內付款。乙方于每月30日前出具上月完成各單服務費清單并寄給甲方,甲方收到結算單并確認無誤后五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開發票(若超過五天未回復,則視為同意);乙方在甲方確認無誤后五個工作日內開好發票給甲方,如果甲方未按時將費用付給乙方,乙方有權以該筆費用為基數,向甲方收取一定的逾期罰金(視具體情況而定)。
5、 發票地址:所有由本協議及其附件項下產生的發票若非有特殊約定都應交至甲方辦公住所地址。
6、 稅費以及其他費用:甲、乙雙方同意,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稅)按照法律、法規及當地政策由甲方、乙方各自承擔,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甲方、乙方各承擔一半。
六、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協議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協議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七、 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 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 訴訟費用及律師費、差旅費由敗訴的一方承擔。
4、 修改
1、 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并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當生效變更協議之內容與本協議相關條款沖突時,變更協議的條款優先適用。
2、 在修改或補充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之前,仍執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
3、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 生效和終止
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2、 本協議有效期從 20xx 年8月 1 日至20xx年7月31日,有效期 2年。到期后若雙方對本協議沒有異議,本協議將自動延長二年。
3、 本協議生效后,當出現下列事由,對方有權要求終止協議,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及本協議附件中的有關規定,從而影響本協議的實現或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失而不能取得對方的諒解;任何一方喪失履約能力,且該方未在30天內提供擔保或采取有效措施以恢復履約能力。
4、 本協議終止后,非因不可抗力等造成不能履行的因素,協議雙方仍應本著職業道德,將正在履行而尚未履行完畢的具體業務履行完畢。
聲明:甲乙雙方在此聲明將完全執行本協議,包括附件及相關文件。
甲方: 乙方:
日期:
出口運輸代理合同 篇18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貨及快件經____或_____口岸出口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代理其進出口散貨及快件的報關和運輸業務,應保證安全及時地將貨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貨地點,并及時通知收件公司提貨。
二、除事先約定外,乙方應自行將貨物交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應按照公布的班車發車時間和發車地點發車,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權檢查乙方所有交運貨物,并有權拒收一切海關禁止出入境、來歷不明或不適于卡車運輸的貨物,以及需要有關報關文件報關而乙方無法提供該文件的貨物。
四、乙方應根據甲方對進出口散貨及快件的報關資料及單證要求,準備齊全所需單證及商業發票,在明顯位置張貼規定的運輸標志后與甲方交接。如乙方客戶自備國家相關單位簽發的有效許可證或配額等正式報關文件,應通知甲方正確使用該文件向中國及貨物終到國海關報關。如因乙方事先未明確通知甲方使用該文件而造成該文件失效以至該文件項下的貨物在中國海關或目的地海關無法報關、清關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海關的規定,對攬收的散貨及快件認真檢查,乙方向甲方提供交貨清單,如有到付需要在清單上寫明并加蓋到付章,貨物上張貼到付標簽。如出口名牌物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生產廠家授權書。甲方依據交貨清單制作報關清單。乙方須正確申報貨物品名、價值及數量,嚴禁謊報、夾帶或沖貨行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為造成海關對貨物進行扣倉及至沒收等處罰而產生的貨款、罰款、倉租及連帶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關行為、天氣及交通擁堵等)造成的貨物丟失、損壞或延誤,甲方可豁免責任;如因甲方未能盡忠職守而造成的貨物遺失或損壞,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貨物申報價值賠償,但每筆交接單快件最高賠償額不超過肆百元人民幣。
七、對于乙方交運的散貨及快件,甲方僅負責其獨立的外包裝的封閉狀態良好,而并不負責其內裝貨物數量的是否短少、類型是否相符、貨物是否損壞等狀況。
八、結算價格(見附表),特殊貨物根據類別另議。
a、運輸原則上以實際重量計費,但當輕泡貨物體積重量超過實重_____%時,計費重量以該票貨物的實重加上體積重量之和除以_____計算。
b、因貨物品類原因而產生的海關動植檢附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九、雙方簽定協議前,乙方根據貨量向甲方交納相應預付款。甲方要在乙方結算預付款不足時,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每月_____號前開具乙方上月交運散貨及快件的清單和運費發票給乙方。
十、本協議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對協議內容及運費標準有改動,應在不少于_____天前通知對方。
甲方: 乙方
二零零 年月日二零零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