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培訓合同(精選11篇)
出國培訓合同 篇1
甲 方: 聯 系 人:
乙 方: 聯 系 人:
在甲、乙雙方在20xx年X月份溝通后,乙方根據溝通內容和甲方的具體需求,向甲方提供ccflow培訓服務。
條款如下:
1.乙方為甲方準備有關課程。
2.乙方指定 先生為乙方培訓聯絡人,負責培訓相關事項的溝通。
3.乙方負責培訓的實施及培訓后的學員評估。
4.乙方負責保證課程的教學質量,配備優秀的講師。
5.甲、乙方有責任按照相互配合實施培訓,如確有特殊情況,須提前3天征得對方同意,方可調整培訓時間。
6.甲方負責安排培訓場地,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培訓所需的教學用具。
7.甲方需專門指定1名培訓聯絡人,負責向乙方提供培訓相關的有關資訊。
8.甲方有責任按照支付條款中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培訓費用。
9.本培訓自20xx年X月X日起,為期5個工作日,共進行40小時的培訓,依據下面時間表進行。課程計劃:付款方式:培訓費用:人民幣三萬元整,培訓之后一周內支付。及時響應服務費:人民幣二萬元整,培訓后半年內支付。全部支付后,乙方支付發票,合同在培訓后一年內自動結束。
其它:
1, 甲方在使用ccflow過程中,遇到的bug在一年內ccflow優先解決,技術問題及時相應。
2, 甲方在ccflow基礎上發現的bug增加的新功能,需要向乙方提交,在乙方確認后發布。
3,乙方向甲方的項目提供使用授權說明書一份。
甲方: 乙方:
(簽 章) (簽 章)
簽字人: 簽字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出國培訓合同 篇2
甲方: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在甲方資助和支持下出國培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為滿足我省人才培養計劃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請,同意乙方由甲方派遣,赴(國家)接受培訓,期限為個月。
第二條 甲方同意乙方選定的專業,并同意乙方的計劃。
第三條 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對乙方的出國給予必要的指導,并向乙方提供有關出國培訓的咨詢和服務。
2、為乙方辦理出國手續提供幫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資助的形式:由甲方直接提供80%的資助(出國前提供60%,如期回國后再提供20%),培訓人員所在單位提供20%的資助。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如下具體經費資助:
(1)出國和按本協議規定完成培訓計劃按期回國的國際機票(或火車票);
(2)確定的培訓期限內在國外生活和學習的費用;
(3)其它有關費用。
5、加強與乙方國內工作單位的聯系,采取多種適當形式將培訓人員的培訓情況通知其國內工作單位。
第四條 乙方承擔的義務:
1、保證完成第二條所規定的培訓計劃,并保證在第一條確定的培訓期限內學成回國工作至少兩年。在規定的回國工作兩年內,不得因私長期(三個月以上)出國;如因公出國,需經所在單位正式同意。
2、保證遵守甲方關于乙方不得延長培訓期限的規定。未經派出機構同意,不得更改本協議確定的國家和培訓計劃。
3、保證抵達培訓所在國后20日內向甲方和國內派出單位報告。
4、在培訓期間,保證不從事有損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維護祖國榮譽,遵守所在國的法律,與當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國外期間保持與國內工作單位的定期聯系。
6、培訓結束時應及時作出書面學術成果報告和培訓總結。
7、培訓期滿回國后的15日內向工作單位報到,匯報培訓情況。1個月內向省人事廳報到。
第五條 乙方為保證履行其承諾和義務,同意出國前按《河北省資助優秀專家出國培訓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向甲方交存保證金。如果乙方發生違約,違約金從保證金中扣除。
乙方辦理提取保證金手續前,應向省人事廳提交《出國培訓人員提取保證金證明表》,國內工作單位人事部門的證明,回國入境日期證明(護照第1頁和入境蓋章頁的復印件),保證金收款憑據及培訓總結和學術成果報告,經省人事廳確認后,將乙方出國前交存保證金本金和利息(利息率按國家規定的確定)按《河北省資助優秀專家出國培訓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程序和方式由甲方退還本人。
第六條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其違約事實,按照國家法律的有關規定,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根據具體情節,扣除相應的保證金,并要求乙方賠償資助出國的全部費用。
第七條 甲方同意乙方為保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確定丙方為乙方的保證人。丙方同意認真協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協議并按期回國服務。
第八條 如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丙方將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責任。丙方同意在乙方違約而又未承擔或不能完全承擔第六條規定的經濟責任的情況下,作為保證人愿承擔賠償責任。為此,丙方第一保證人愿以作為擔保,丙方第二保證人愿以 作為擔保。丙方第一保證人和第二保證人承擔連帶
責任。兩方承擔賠償責任,有權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 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培訓期滿前,如丙方因故需要變更,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條 因乙方違反本協議而應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賠償費、違約金,用人民幣或自由外匯支付;非貨幣性財產,應由資產評估機構按現行重置市價折算成人民幣;自由外匯與人民幣匯率按違約確定之日中國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十一條 在乙方不履行回國服務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決定本協議書的副本提交乙方培訓所在國的有關單位或個人。
第十二條 甲、乙、丙三方因違反本協議而發生的糾紛,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起訴訟,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按協議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均負有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十四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保證人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蓋章)
丙方第一保證人(簽字)
丙方第二保證人(簽字)
簽約日期:
地點:
出國培訓合同 篇3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在甲方資助和支持下出國培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為滿足我省_____培養計劃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請,同意乙方由甲方派遣,赴(國家)接受培訓,期限為個月。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選定的專業,并同意乙方的計劃。
第三條、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對乙方的出國給予必要的指導,并向乙方提供有關出國培訓的咨詢和服務。
2、為乙方辦理出國手續提供幫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資助的形式:由甲方直接提供80%的資助(出國前提供60%,如期回國后再提供20%),培訓人員所在單位提供20%的資助。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如下具體經費資助:
(1)出國和按本協議規定完成培訓計劃按期回國的國際機票(或火車票);
(2)確定的培訓期限內在國外生活和學習的費用;
(3)其它有關費用。
5、加強與乙方國內工作單位的聯系,采取多種適當形式將培訓人員的培訓情況通知其國內工作單位。
第四條、乙方承擔的義務:
1、保證完成第二條、所規定的培訓計劃,并保證在第一條、確定的培訓期限內學成回國工作至少兩年。在規定的回國工作兩年內,不得因私長期(三個月以上)出國;如因公出國,需經所在單位正式同意。
2、保證遵守甲方關于乙方不得延長培訓期限的規定。未經派出機構同意,不得更改本協議確定的國家和培訓計劃。
3、保證抵達培訓所在國后20日內向甲方和國內派出單位報告。
4、在培訓期間,保證不從事有損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維護祖國榮譽,遵守所在國的法律,與當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國外期間保持與國內工作單位的定期聯系。
6、培訓結束時應及時作出書面學術成果報告和培訓總結。
7、培訓期滿回國后的15日內向工作單位報到,匯報培訓情況。1個月內向省人事廳報到。
第五條、乙方為保證履行其承諾和義務,同意出國前按《河北省資助優秀專家出國培訓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向甲方交存保證金。如果乙方發生違約,違約金從保證金中扣除。
乙方辦理提取保證金手續前,應向省人事廳提交《出國培訓人員提取保證金證明表》,國內工作單位人事部門的證明,回國入境日期證明(護照第1頁和入境蓋章頁的復印件),保證金收款憑據及培訓總結和學術成果報告,經省人事廳確認后,將乙方出國前交存保證金本金和利息(利息率按國家規定的確定)按《河北省資助優秀專家出國培訓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程序和方式由甲方退還本人。
第六條、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其違約事實,按照國家法律的有關規定,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根據具體情節,扣除相應的保證金,并要求乙方賠償資助出國的全部費用。
第七條、甲方同意乙方為保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確定丙方為乙方的保證人。丙方同意認真協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協議并按期回國服務。
第八條、如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丙方將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責任。丙方同意在乙方違約而又未承擔或不能完全承擔第六條、規定的經濟責任的情況下,作為保證人愿承擔賠償責任。為此,丙方第一保證人愿以作為擔保,丙方第二保證人愿以作為擔保。丙方第一保證人和第二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兩方承擔賠償責任,有權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培訓期滿前,如丙方因故需要變更,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條、因乙方違反本協議而應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賠償費、違約金,用人民幣或自由外匯支付;非貨幣性財產,應由資產評估機構按現行重置市價折算成人民幣;自由外匯與人民幣匯率按違約確定之日中國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十一條、在乙方不履行回國服務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決定本協議書的副本提交乙方培訓所在國的有關單位或個人。
第十二條、甲、乙、丙三方因違反本協議而發生的糾紛,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起訴訟,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按協議進行_____。
第十三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均負有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十四條、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保證人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國培訓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在甲方資助和支持下出國培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為滿足我省人才培養計劃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請,同意乙方由甲方派遣,赴(國家)接受培訓,期限為_____個月。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選定的專業,并同意乙方的計劃。
第三條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對乙方的出國給予必要的指導,并向乙方提供有關出國培訓的咨詢和服務。
2、為乙方辦理出國手續提供幫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資助的形式:由甲方直接提供80%的資助(出國前提供60%,如期回國后再提供20%),培訓人員所在單位提供20%的資助。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如下具體經費資助:
(1)出國和按本協議規定完成培訓計劃按期回國的國際機票(或火車票);
(2)確定的培訓期限內在國外生活和學習的費用;
(3)其它有關費用。
5、加強與乙方國內工作單位的聯系,采取多種適當形式將培訓人員的培訓情況通知其國內工作單位。
第四條乙方承擔的義務:
1、保證完成第二條所規定的培訓計劃,并保證在第一條確定的培訓期限內學成回國工作至少兩年。在規定的回國工作兩年內,不得因私長期(三個月以上)出國;如因公出國,需經所在單位正式同意。
2、保證遵守甲方關于乙方不得延長培訓期限的規定。未經派出機構同意,不得更改本協議確定的國家和培訓計劃。
3、保證抵達培訓所在國后20日內向甲方和國內派出單位報告。
4、在培訓期間,保證不從事有損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維護祖國榮譽,遵守所在國的法律,與當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國外期間保持與國內工作單位的定期聯系。
6、培訓結束時應及時作出書面學術成果報告和培訓總結。
7、培訓期滿回國后的15日內向工作單位報到,匯報培訓情況。1個月內向省人事廳報到。
第五條乙方為保證履行其承諾和義務,同意出國前按《河北省資助優秀專家出國培訓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向甲方交存保證金。如果乙方發生違約,違約金從保證金中扣除。
乙方辦理提取保證金手續前,應向省人事廳提交《出國培訓人員提取保證金證明表》,國內工作單位人事部門的證明,回國入境日期證明(護照第1頁和入境蓋章頁的復印件),保證金收款憑據及培訓總結和學術成果報告,經省人事廳確認后,將乙方出國前交存保證金本金和利息(利息率按國家規定的確定)按《河北省資助優秀專家出國培訓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程序和方式由甲方退還本人。
第六條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其違約事實,按照國家法律的有關規定,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根據具體情節,扣除相應的保證金,并要求乙方賠償資助出國的全部費用。
第七條甲方同意乙方為保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確定丙方為乙方的保證人。丙方同意認真協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協議并按期回國服務。
第八條如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丙方將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責任。丙方同意在乙方違約而又未承擔或不能完全承擔第六條規定的經濟責任的情況下,作為保證人愿承擔賠償責任。為此,丙方第一保證人愿以_____作為擔保,丙方第二保證人愿以_____作為擔保。丙方第一保證人和第二保證人承擔連帶
責任。兩方承擔賠償責任,有權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培訓期滿前,如丙方因故需要變更,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條因乙方違反本協議而應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賠償費、違約金,用人民幣或自由外匯支付;非貨幣性財產,應由資產評估機構按現行重置市價折算成人民幣;自由外匯與人民幣匯率按違約確定之日中國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十一條在乙方不履行回國服務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決定本協議書的副本提交乙方培訓所在國的有關單位或個人。
第十二條甲、乙、丙三方因違反本協議而發生的糾紛,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起訴訟,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按協議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均負有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十四條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保證人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地點:_____
出國培訓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在甲方資助和支持下出國培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為滿足我省人才培養計劃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請,同意乙方由甲方派遣,赴 (國家)接受培訓,期限為 個月。
第二條 甲方同意乙方選定的專業,并同意乙方的計劃。
第三條 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對乙方的出國給予必要的指導,并向乙方提供有關出國培訓的咨詢和服務。
2、為乙方辦理出國手續提供幫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資助的形式:由甲方直接提供80%的資助(出國前提供60%,如期回國后再提供20%),培訓人員所在單位提供20%的資助。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如下具體經費資助:
(1)出國和按本協議規定完成培訓計劃按期回國的國際機票(或火車票);
(2)確定的培訓期限內在國外生活和學習的費用;
(3)其它有關費用。
5、加強與乙方國內工作單位的聯系,采取多種適當形式將培訓人員的培訓情況通知其國內工作單位。
第四條 乙方承擔的義務:
1、保證完成第二條所規定的培訓計劃,并保證在第一條確定的培訓期限內學成回國工作至少兩年。在規定的回國工作兩年內,不得因私長期(三個月以上)出國;如因公出國,需經所在單位正式同意。
2、保證遵守甲方關于乙方不得延長培訓期限的規定。未經派出機構同意,不得更改本協議確定的國家和培訓計劃。
3、保證抵達培訓所在國后20日內向甲方和國內派出單位報告。
4、在培訓期間,保證不從事有損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維護祖國榮譽,遵守所在國的法律,與當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國外期間保持與國內工作單位的定期聯系。
6、培訓結束時應及時作出書面學術成果報告和培訓總結。
7、培訓期滿回國后的15日內向工作單位報到,匯報培訓情況。1個月內向省人事廳報到。
第五條 乙方為保證履行其承諾和義務,同意出國前按《河北省資助優秀專家出國培訓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向甲方交存保證金。如果乙方發生違約,違約金從保證金中扣除。
乙方辦理提取保證金手續前,應向省人事廳提交《出國培訓人員提取保證金證明表》,國內工作單位人事部門的證明,回國入境日期證明(護照第1頁和入境蓋章頁的復印件),保證金收款憑據及培訓總結和學術成果報告,經省人事廳確認后,將乙方出國前交存保證金本金和利息(利息率按國家規定的確定)按《河北省資助優秀專家出國培訓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程序和方式由甲方退還本人。
第六條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其違約事實,按照國家法律的有關規定,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根據具體情節,扣除相應的保證金,并要求乙方賠償資助出國的全部費用。
第七條 甲方同意乙方為保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確定丙方為乙方的保證人。丙方同意認真協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協議并按期回國服務。
第八條 如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丙方將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責任。丙方同意在乙方違約而又未承擔或不能完全承擔第六條規定的經濟責任的情況下,作為保證人愿承擔賠償責任。為此,丙方第一保證人愿以 作為擔保,丙方第二保證人愿以 作為擔保。丙方第一保證人和第二保證人承擔連帶
責任。兩方承擔賠償責任,有權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 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培訓期滿前,如丙方因故需要變更,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條 因乙方違反本協議而應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賠償費、違約金,用人民幣或自由外匯支付;非貨幣性財產,應由資產評估機構按現行重置市價折算成人民幣;自由外匯與人民幣匯率按違約確定之日中國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十一條 在乙方不履行回國服務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決定本協議書的副本提交乙方培訓所在國的有關單位或個人。
第十二條 甲、乙、丙三方因違反本協議而發生的糾紛,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起訴訟,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按協議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均負有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十四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保證人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
丙方第一保證人(簽字) 丙方第二保證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出國培訓合同 篇6
甲方: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在甲方資助和支持下出國培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為滿足我省人才培養計劃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請,同意乙方由甲方派遣,赴 (國家)接受培訓,期限為 個月。
第二條 甲方同意乙方選定的專業,并同意乙方的計劃。
第三條 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對乙方的出國給予必要的指導,并向乙方提供有關出國培訓的咨詢和服務。
2、為乙方辦理出國手續提供幫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資助的形式:由甲方直接提供80%的資助(出國前提供60%,如期回國后再提供20%),培訓人員所在單位提供20%的資助。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如下具體經費資助:
(1)出國和按本協議規定完成培訓計劃按期回國的國際機票(或火車票);
(2)確定的培訓期限內在國外生活和學習的費用;
(3)其它有關費用。
5、加強與乙方國內工作單位的聯系,采取多種適當形式將培訓人員的培訓情況通知其國內工作單位。
第四條 乙方承擔的義務:
1、保證完成第二條所規定的培訓計劃,并保證在第一條確定的培訓期限內學成回國工作至少兩年。在規定的回國工作兩年內,不得因私長期(三個月以上)出國;如因公出國,需經所在單位正式同意。
2、保證遵守甲方關于乙方不得延長培訓期限的規定。未經派出機構同意,不得更改本協議確定的國家和培訓計劃。
3、保證抵達培訓所在國后20日內向甲方和國內派出單位報告。
4、在培訓期間,保證不從事有損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維護祖國榮譽,遵守所在國的法律,與當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國外期間保持與國內工作單位的定期聯系。
6、培訓結束時應及時作出書面學術成果報告和培訓總結。
7、培訓期滿回國后的15日內向工作單位報到,匯報培訓情況。1個月內向省人事廳報到。
第五條 乙方為保證履行其承諾和義務,同意出國前按《河北省資助優秀專家出國培訓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向甲方交存保證金。如果乙方發生違約,違約金從保證金中扣除。
乙方辦理提取保證金手續前,應向省人事廳提交《出國培訓人員提取保證金證明表》,國內工作單位人事部門的證明,回國入境日期證明(護照第1頁和入境蓋章頁的復印件),保證金收款憑據及培訓總結和學術成果報告,經省人事廳確認后,將乙方出國前交存保證金本金和利息(利息率按國家規定的確定)按《河北省資助優秀專家出國培訓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程序和方式由甲方退還本人。
第六條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其違約事實,按照國家法律的有關規定,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根據具體情節,扣除相應的保證金,并要求乙方賠償資助出國的全部費用。
第七條 甲方同意乙方為保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確定丙方為乙方的保證人。丙方同意認真協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協議并按期回國服務。
第八條 如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丙方將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責任。丙方同意在乙方違約而又未承擔或不能完全承擔第六條規定的經濟責任的情況下,作為保證人愿承擔賠償責任。為此,丙方第一保證人愿以 作為擔保,丙方第二保證人愿以 作為擔保。丙方第一保證人和第二保證人承擔連帶
責任。兩方承擔賠償責任,有權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 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培訓期滿前,如丙方因故需要變更,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條 因乙方違反本協議而應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賠償費、違約金,用人民幣或自由外匯支付;非貨幣性財產,應由資產評估機構按現行重置市價折算成人民幣;自由外匯與人民幣匯率按違約確定之日中國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十一條 在乙方不履行回國服務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決定本協議書的副本提交乙方培訓所在國的有關單位或個人。
第十二條 甲、乙、丙三方因違反本協議而發生的糾紛,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起訴訟,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按協議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均負有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十四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保證人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蓋章)
丙方第一保證人(簽字) 丙方第二保證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地點:
出國培訓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甲方單位需要,需聘用 建筑工程 專業 二級建造師,經過雙方真誠友好協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并達成協議如下:
一、 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 貳 年。即簽訂合同之日為起始時間后推 貳 年。
二、 甲方權利與義務
1、合同期間,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資格證書申報甲方公司的企業資質、保級、及年檢。免費為乙方辦理初始注冊、續期注冊、變更注冊、年檢、繼續教育等相關手續,并在《執業手冊》上記錄聘用期間的執業情況。
2、合同期間,乙方資格證書只用于甲方的企業資質升級、保級及年檢等,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執業印章及個人資料等參與任何形式的工程項目活動。
3、合同期間,若甲方工程項目用由乙方證書參與招投標或擔任項目經理的,必須取得乙方的同意,需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報酬。私自將乙方證書用于招投標或擔任項目經理,乙方不承擔工程項目的相關責任,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
4、合同期內,若因甲方原因終止注冊或注冊不成功,甲方需繼續支付乙方聘用費用(自協議簽署日期起算,不足6個月按6個月支付。超過6個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起算)。并及時退還乙方提供注冊所需的全部相關證件及材料。
5、合同期間,甲方負責乙方每年的繼續教育等相關費用。若乙方因工作原因,無法參加繼續教育學習,甲方有義務請人代之學習,如果國家要求乙方必須到現場,乙方必須配合到現場參加學習。(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培訓費,差旅費,住宿費等)。
6、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冊證書及其他有關材料。注冊建造師執業印章及執業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原件等,應在注冊成功后(10個工作日內)及時交還乙方本人保管,但牽及單位年審乙方須提供有關證書原件時,乙方有義務及時(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相關證件。(如需快遞或者專人送達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
三、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提供證書及相關證件必須真實,如果有偽造證件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果假證件造成甲方企業注冊時的額外支出,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在甲方辦理資質升級、保級、年檢及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時,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必需提供乙方身份證、學歷證等證明材料原件時,乙方需積極配合(所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在申請注冊期間,乙方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初始注冊,以便順利注冊成功。
4、聘用期間乙方可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執業范圍之內的工程咨詢服務。
四、 聘用工資及支付方式
1、聘用(兼職)報酬最低標準¥ 元/壹年。
2、支付方式可用現金,支票或轉賬。
3、乙方合同期內的聘用工資,由甲方按照合同為準按時支付給乙方。
4、乙方提供銀行賬號以便甲方付款(付款金額及日期以乙方所提供的銀行
賬號流水記錄為準)。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五、 違約責任
1、甲方按相關業務部門要求,負責乙方在注冊期內的繼續教育學習的一切費用及手續。如甲方無法在注冊期滿前完成乙方的繼續教育學習手續和轉注冊的證明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轉注冊,甲方應向乙方繼續支付雙倍聘用工資(一月計算)直到證書可以滿足轉出條件為止。
2、符合轉注冊條件之后:聘用期滿后2(貳)個月內,甲方必須為乙方辦理轉出的一切手續(包括所屬建委變更注冊的一切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為難乙方(甲,乙雙方自愿續簽除外),如果甲方不按時給乙方辦理轉出手續,所超出聘用期間2(貳)個月后的工資甲方需雙倍支付給乙方
3、由于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資格證、注冊證丟失或吊銷,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其相關損失計算方法如下:資格證、注冊證丟失,甲方應負責為乙方在聘用期限內補辦;不耽誤乙方正常注冊,否則甲方須繼續支付乙方雙倍聘用工資,直到證書發下來為止。
4、乙方必須在甲方公司注冊滿 貳 年,才可以轉注,如提前解聘,乙方需賠付甲方未到期期間的雙倍聘用工資,并且甲方有拒絕轉出的權利。
5、如果因乙方未及時提供相關證件而延誤了甲方辦轉注冊或注銷,2(貳)個月轉注冊或注銷時間應順延,以簽訂證書移交協議時間為準。
六、 解聘
1、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協議,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協議一方負責。如果甲乙雙方在協議期內需要變動協議,應本著相互支持與理解的原則,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2、如果雙方同意解除協議,甲方應提前出具乙方解聘證明、職業道德證明等有關轉注冊證明,方便乙方辦理轉注的手續,并返還乙方的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明文件(注冊證等),不得無故刁難。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資;
(2)由于甲方原因初始注冊不成功;
(3)甲方有其它違約行為。
(4)甲方擅自在甲方企業注冊除二級建造師以外的乙方的其他證書。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聘用期結束。協議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協議可自動延長,延長期為 壹 年。如有異議,雙方友好協商解除該協議,但主張解除方應提前 壹 個月通知另一方。
七、勞動合同使用
乙方在注冊過程中所簽訂的相關“勞動合同”只用于注冊程序使用,不具備任何法律效應。以后甲乙雙方發生糾紛以本合同為準。
八、聘用期滿事宜
聘用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合同,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按照當時行情重新約定相關事宜。
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再協商解決。
十、爭議解決辦法:原則上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提出異議方到其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出國培訓合同 篇8
甲方: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在甲方資助和支持下出國培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為滿足我省人才培養計劃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請,同意乙方由甲方派遣,赴(國家)接受培訓,期限為個月。
第二條 甲方同意乙方選定的專業,并同意乙方的計劃。
第三條 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對乙方的出國給予必要的指導,并向乙方提供有關出國培訓的咨詢和服務。
2、為乙方辦理出國手續提供幫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資助的形式:由甲方直接提供80%的資助(出國前提供60%,如期回國后再提供20%),培訓人員所在單位提供20%的資助。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如下具體經費資助:
(1)出國和按本協議規定完成培訓計劃按期回國的國際機票(或火車票);
(2)確定的培訓期限內在國外生活和學習的費用;
(3)其它有關費用。
5、加強與乙方國內工作單位的聯系,采取多種適當形式將培訓人員的培訓情況通知其國內工作單位。
第四條 乙方承擔的義務:
1、保證完成第二條所規定的培訓計劃,并保證在第一條確定的培訓期限內學成回國工作至少兩年。在規定的回國工作兩年內,不得因私長期(三個月以上)出國;如因公出國,需經所在單位正式同意。
2、保證遵守甲方關于乙方不得延長培訓期限的規定。未經派出機構同意,不得更改本協議確定的國家和培訓計劃。
3、保證抵達培訓所在國后20日內向甲方和國內派出單位報告。
4、在培訓期間,保證不從事有損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維護祖國榮譽,遵守所在國的法律,與當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國外期間保持與國內工作單位的定期聯系。
6、培訓結束時應及時作出書面學術成果報告和培訓總結。
7、培訓期滿回國后的15日內向工作單位報到,匯報培訓情況。1個月內向省人事廳報到。
第五條 乙方為保證履行其承諾和義務,同意出國前按《河北省資助優秀專家出國培訓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向甲方交存保證金。如果乙方發生違約,違約金從保證金中扣除。
乙方辦理提取保證金手續前,應向省人事廳提交《出國培訓人員提取保證金證明表》,國內工作單位人事部門的證明,回國入境日期證明(護照第1頁和入境蓋章頁的復印件),保證金收款憑據及培訓總結和學術成果報告,經省人事廳確認后,將乙方出國前交存保證金本金和利息(利息率按國家規定的確定)按《河北省資助優秀專家出國培訓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程序和方式由甲方退還本人。
第六條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其違約事實,按照國家法律的有關規定,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根據具體情節,扣除相應的保證金,并要求乙方賠償資助出國的全部費用。
第七條 甲方同意乙方為保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確定丙方為乙方的保證人。丙方同意認真協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協議并按期回國服務。
第八條 如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丙方將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責任。丙方同意在乙方違約而又未承擔或不能完全承擔第六條規定的經濟責任的情況下,作為保證人愿承擔賠償責任。為此,丙方第一保證人愿以作為擔保,丙方第二保證人愿以 作為擔保。丙方第一保證人和第二保證人承擔連帶
責任。兩方承擔賠償責任,有權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 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培訓期滿前,如丙方因故需要變更,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條 因乙方違反本協議而應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賠償費、違約金,用人民幣或自由外匯支付;非貨幣性財產,應由資產評估機構按現行重置市價折算成人民幣;自由外匯與人民幣匯率按違約確定之日中國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十一條 在乙方不履行回國服務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決定本協議書的副本提交乙方培訓所在國的有關單位或個人。
第十二條 甲、乙、丙三方因違反本協議而發生的糾紛,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起訴訟,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按協議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均負有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十四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保證人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蓋章)
丙方第一保證人(簽字)
丙方第二保證人(簽字)
簽約日期:
出國培訓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在甲方資助和支持下出國培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為滿足我省人才培養計劃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請,同意乙方由甲方派遣,赴 (國家)接受培訓,期限為 個月。
第二條 甲方同意乙方選定的專業,并同意乙方的計劃。
第三條 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對乙方的出國給予必要的指導,并向乙方提供有關出國培訓的咨詢和服務。
2、為乙方辦理出國手續提供幫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資助的形式:由甲方直接提供80%的資助(出國前提供60%,如期回國后再提供20%),培訓人員所在單位提供20%的資助。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如下具體經費資助:
(1)出國和按本協議規定完成培訓計劃按期回國的國際機票(或火車票);
(2)確定的培訓期限內在國外生活和學習的費用;
(3)其它有關費用。
5、加強與乙方國內工作單位的聯系,采取多種適當形式將培訓人員的培訓情況通知其國內工作單位。
第四條 乙方承擔的義務:
1、保證完成第二條所規定的培訓計劃,并保證在第一條確定的培訓期限內學成回國工作至少兩年。在規定的回國工作兩年內,不得因私長期(三個月以上)出國;如因公出國,需經所在單位正式同意。
2、保證遵守甲方關于乙方不得延長培訓期限的規定。未經派出機構同意,不得更改本協議確定的國家和培訓計劃。
3、保證抵達培訓所在國后20日內向甲方和國內派出單位報告。
4、在培訓期間,保證不從事有損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維護祖國榮譽,遵守所在國的法律,與當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國外期間保持與國內工作單位的定期聯系。
6、培訓結束時應及時作出書面學術成果報告和培訓總結。
7、培訓期滿回國后的15日內向工作單位報到,匯報培訓情況。1個月內向省人事廳報到。
第五條 乙方為保證履行其承諾和義務,同意出國前按《河北省資助優秀專家出國培訓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向甲方交存保證金。如果乙方發生違約,違約金從保證金中扣除。
乙方辦理提取保證金手續前,應向省人事廳提交《出國培訓人員提取保證金證明表》,國內工作單位人事部門的證明,回國入境日期證明(護照第1頁和入境蓋章頁的復印件),保證金收款憑據及培訓總結和學術成果報告,經省人事廳確認后,將乙方出國前交存保證金本金和利息(利息率按國家規定的確定)按《河北省資助優秀專家出國培訓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程序和方式由甲方退還本人。
第六條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其違約事實,按照國家法律的有關規定,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根據具體情節,扣除相應的保證金,并要求乙方賠償資助出國的全部費用。
第七條 甲方同意乙方為保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確定丙方為乙方的保證人。丙方同意認真協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協議并按期回國服務。
第八條 如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丙方將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責任。丙方同意在乙方違約而又未承擔或不能完全承擔第六條規定的經濟責任的情況下,作為保證人愿承擔賠償責任。為此,丙方第一保證人愿以 作為擔保,丙方第二保證人愿以 作為擔保。丙方第一保證人和第二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兩方承擔賠償責任,有權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 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培訓期滿前,如丙方因故需要變更,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條 因乙方違反本協議而應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賠償費、違約金,用人民幣或自由外匯支付;非貨幣性財產,應由資產評估機構按現行重置市價折算成人民幣;自由外匯與人民幣匯率按違約確定之日中國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十一條 在乙方不履行回國服務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決定本協議書的副本提交乙方培訓所在國的有關單位或個人。
第十二條 甲、乙、丙三方因違反本協議而發生的糾紛,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起訴訟,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按協議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均負有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十四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保證人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
丙方第一保證人(簽字) 丙方第二保證人(簽字)
出國培訓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在甲方資助和支持下出國培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為滿足我省人才培養計劃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請,同意乙方由甲方派遣,赴(國家)接受培訓,期限為個月。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選定的專業,并同意乙方的計劃。
第三條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對乙方的出國給予必要的指導,并向乙方提供有關出國培訓的咨詢和服務。
2、為乙方辦理出國手續提供幫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資助的形式:由甲方直接提供80%的資助(出國前提供60%,如期回國后再提供20%),培訓人員所在單位提供20%的資助。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如下具體經費資助:
(1)出國和按本協議規定完成培訓計劃按期回國的國際機票(或火車票);
(2)確定的培訓期限內在國外生活和學習的費用;
(3)其它有關費用。
5、加強與乙方國內工作單位的聯系,采取多種適當形式將培訓人員的培訓情況通知其國內工作單位。
第四條乙方承擔的義務:
1、保證完成第二條所規定的培訓計劃,并保證在第一條確定的培訓期限內學成回國工作至少兩年。在規定的回國工作兩年內,不得因私長期(三個月以上)出國;如因公出國,需經所在單位正式同意。
2、保證遵守甲方關于乙方不得延長培訓期限的規定。未經派出機構同意,不得更改本協議確定的國家和培訓計劃。
3、保證抵達培訓所在國后20日內向甲方和國內派出單位報告。
4、在培訓期間,保證不從事有損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維護祖國榮譽,遵守所在國的法律,與當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國外期間保持與國內工作單位的定期聯系。
6、培訓結束時應及時作出書面學術成果報告和培訓總結。
7、培訓期滿回國后的15日內向工作單位報到,匯報培訓情況。1個月內向省人事廳報到。
第五條乙方為保證履行其承諾和義務,同意出國前按《河北省資助優秀專家出國培訓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向甲方交存保證金。如果乙方發生違約,違約金從保證金中扣除。
乙方辦理提取保證金手續前,應向省人事廳提交《出國培訓人員提取保證金證明表》,國內工作單位人事部門的證明,回國入境日期證明(護照第1頁和入境蓋章頁的復印件),保證金收款憑據及培訓總結和學術成果報告,經省人事廳確認后,將乙方出國前交存保證金本金和利息(利息率按國家規定的確定)按《河北省資助優秀專家出國培訓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程序和方式由甲方退還本人。
第六條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其違約事實,按照國家法律的有關規定,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根據具體情節,扣除相應的保證金,并要求乙方賠償資助出國的全部費用。
第七條甲方同意乙方為保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確定丙方為乙方的保證人。丙方同意認真協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協議并按期回國服務。
第八條如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丙方將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責任。丙方同意在乙方違約而又未承擔或不能完全承擔第六條規定的經濟責任的情況下,作為保證人愿承擔賠償責任。為此,丙方第一保證人愿以作為擔保,丙方第二保證人愿以作為擔保。丙方第一保證人和第二保證人承擔連帶
責任。兩方承擔賠償責任,有權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培訓期滿前,如丙方因故需要變更,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條因乙方違反本協議而應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賠償費、違約金,用人民幣或自由外匯支付;非貨幣性財產,應由資產評估機構按現行重置市價折算成人民幣;自由外匯與人民幣匯率按違約確定之日中國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十一條在乙方不履行回國服務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決定本協議書的副本提交乙方培訓所在國的有關單位或個人。
第十二條甲、乙、丙三方因違反本協議而發生的糾紛,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起訴訟,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按協議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均負有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十四條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保證人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簽字)
(蓋章)
丙方第一保證人:__________(簽字)丙方第二保證人:__________(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地點:__________
出國培訓合同 篇11
委托方 (甲方):
住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受托方(乙方):
住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在 (地點)就 出國留學項目(以下簡稱培訓項目)委托培訓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1. 培訓項目、對象、目標
1.1培訓項目名稱:
1.2培訓對象及人數:(詳見附件一)
1.3培訓目標:
2. 培訓期限及地點
2.1培訓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培訓地點:
3. 培訓方式及要求
3.1培訓方式:
3.2培訓要求:
3.2.1甲方提出培訓需求,乙方根據甲方的培訓需求,在 日內提出培訓計劃和培
3.2.2乙方根據雙方確認的培訓方案(附件二),落實培訓的時間、地點、教師及相關培訓設施,并保證培訓目標實現。
3.2.3如乙方調整培訓方案、課程內容或時間,應當提前 日通知甲方,甲方確認后方可調整;乙方應于 日內提出新的培訓方案,該方案在雙方確認
3.2.4培訓總課時 小時。除假期外,每天上課 小時,每周上課 天,每周共計 小時。
3.2.5培訓結束后,乙方為完成全部課程且經考試合格和論文答辯通過的學員
3.3課程內容:
3.4師資配備:
3.5其他約定:
4. 聯系人及職責
4.1甲方指定 為聯系人, 聯系方式: ;乙方指定 為聯系人, 聯系方式: 。
4.2聯系人負責接收和傳遞各種書面文件,指導留學人員辦理各項手續,協調
5. 培訓費用及支付方式
5.1 培訓費用每位留學人員 年 (幣種),總價(大寫): (幣種),(小寫): (幣種)。
5.2培訓費用是培訓方在培訓過程中發生的與培訓相關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
5.3支付方式: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
5.3.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或培訓結束后 日內),乙方開具收據或發票,甲方支付全部培訓費用。
5.3.2分期支付: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支付培訓費用總價的 %;培訓結束,乙方開具收據,甲方支付培訓費用總價的 %;
5.3.3其他約定
5.4付款方式:轉帳。甲方依約定將相關款項付至乙方指定帳戶,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信息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
收款人:
開戶行:
賬 號:
6. 甲方權利和義務
6.1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向乙方了解出國留學人員的學習情況,有權對學校安排的課程設置、師資配備、教學設備設施等與學習有關的問題提出變更意見;
6.2有權根據需要派出人員到乙方考察出國留學人員的學習情況;
6.3對派出留學人員進行國內基礎培訓,派出前達到 專業技術/語言水平;
6.4提供出國留學人員在培訓國培訓期間的相關費用,包括房租、生活費、交通費、意外傷害保險等;
6.5辦理出國留學人員護照、簽證等出國手續;
6.6其他約定:
7. 乙方權利和義務
7.1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約定支付培訓費用;
7.2有權按照當地法律、法規和乙方的規定對出國留學人員進行管理;
7.3針對出國留學人員當前專業技術/語言水平制定培訓方案,并提供滿足教學
7.4協助出國留學人員辦理前往培訓國的留學簽證、出入境簽證、居留證等相關手續,為出國留學人員在中國向培訓國駐華使館簽證處申請留學簽證時提供一切必要之便利,并保證在培訓期間簽證有效;
7.5向出國留學人員告知培訓國在教育、留學等與出國培訓人員在培訓期間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規及乙方的規章制度,保證出國留學人員能夠知悉并遵守;
7.6保證出國留學人員享有和本國學生同等免費使用計算機中心、圖書館等教育設施和設備的權利;
7.7為出國留學人員提供住宿、交通等生活條件,向出國留學人員提供免費的醫療救助,并根據甲方的意愿,協助出國留學人員辦理醫療保險;
7.8每 (月)對出國留學人員的學習情況進行定期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向甲方通報。當出國留學人員出現不宜繼續接受培訓的情況時,應及時與甲方溝通,雙方協商解決;
7.9為甲方出國考察培訓情況的人員辦理有關出國簽證手續,協助甲方對出國留學人員的學習情況進行考核,并提供相關資料。
7.10聽取甲方提出的課程設置、師資配備等與培訓有關的意見,按要求整改并組織實施;
7.11培訓結束時,為參加培訓的出國留學人員頒發畢業/結業證書,并負責辦理出國留學人員離校手續;
7.12在培訓期間,乙方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證甲方學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并與甲方積極合作,防止出現甲方學員出國逾期不歸等情況。
7.13 其他約定
8. 保密
雙方對因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相關原始資料、信息互負保密義務,未經一方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后 時間內以任何方式泄露或用于其他任何事項。
9. 違約責任
9.1甲方違約責任
9.1.1甲方遲延支付培訓費用的,每遲延 日,應當承擔延遲支付部分款項 %的違約金;
9.1.2其他約定:
9.2乙方違約責任
9.2.1未按本合同約定實施培訓方案或者未按甲方要求對實施方案進行整改,應承擔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因此導致培訓目的不能實現的,乙方應退還甲方已付的培訓培訓費用,并應承擔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
9.2.2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培訓目標,應承擔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
9.2.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培訓項目轉委托第三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9.2.4因乙方原因造成培訓人員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9.2.5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如甲方要求繼續履行,乙方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繼續履行;
9.2.6其他約定
10. 合同變更和解除
10.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方式變更或解除合同。
10.2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過錯方可以解除合同:
10.2.1乙方不具備培訓條件或被取消培訓資質;
10.2.2乙方未按約定實施培訓方案;
10.2.3因乙方原因造成培訓人員傷害拒不賠償的;
10.2.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培訓費,經乙方書面催告后 日仍未支付的;
10.2.5出國留學人員不服從乙方管理,給乙方造成不良影響,且甲方不協調處理的。
10.2.6 乙方針對甲方提出的課程設置、師資配備等與培訓有關的意見,未按要
10.3合同變更或解除,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0.4其他約定
11.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1.1本合同及其有效性、終止、解釋、簽署以及因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解決受已頒布或屆時頒布的 (國家)法律管轄和保護。
11.2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違反、終止或無效而引起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爭端或權利主張(以下簡稱“爭議”)應通過雙方的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問題,則應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依據其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地點是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但仲裁委員會另有裁定的除外。
11.3在發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處于協商、仲裁或任何其他程序期間時,雙方應繼續行使其各自在本合同余下部分項下的權利,并繼續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余下部分項下的義務。
12. 合同效力及其他
12.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2.3本合同中文/英文/(其他語種)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其它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 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