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擊鉆安全責任協議(通用15篇)
沖擊鉆安全責任協議 篇1
甲方: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在雄楚大街(楚平路~三環線立交)改造工程2標段樁基工程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與乙方特此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書。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需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4.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對乙方所承擔的作業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或安全隱患有權發出書面整改、處罰等工作指令或其它相關管理措施。
5. 按有關規定組織安全防護用品進場,及時發放。費用按施工合同條款辦理,若施工合同條款未予未明示的,由乙方承擔費用。
6. 當乙方因現場達不到安全施工標準而拒絕進入施工現場或終止正在施工的作業時,甲方不得因此而處罰、批評乙方,并且甲方保證并不因此而在以后的工作中對乙方的工作制造困難或消極怠工。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件及指示,認真執行施工合同、甲方、業主、監理及有關職能部門下達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按甲方管理規定,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檢查人員并上報甲方質安部備案,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生產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標段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施工負責人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雇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施工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有權力也有義務按有關規定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侯都應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違規、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施工現場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時,無論甲方是否下達施工作業命令,乙方有權利也有責任拒絕進入施工現場進行作業或停止正在施工的作業,待施工現場恢復安全生產條件后再行作業。甲方將不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于從事電、氣、起重、登高等作業的特珠工程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施工負責人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于領用或自購的易燃易爆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乙方有責任、有義務向甲方提出申請配備足夠的消防、安全設施,對甲方發放的消防、安全防護用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推諉或延遲領用。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安全防護用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不得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進入非該施工作業區域外的施工場所及觸摸、啟動、關閉各類機械、水電器、控制閥門等,否則,乙方負全部責任。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保證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確使用,保持作業現場的整潔和作業的方便,并有安全檢查員的簽字記錄并定期上報甲方質安部,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排氣管裝有有效的隔熱和熄滅火星 的裝置;電路系統有切斷總電源和隔離電火花 的裝置;根據所裝貨物的性質,配有相應的合格的消防器材 和捆扎、安置、防水、防散等用具。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批準后方可施工,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志牌。
10.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制定的生產安全規章制度組織相關資源;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11. 乙方安全檢查員應對擺放在工地現場及交通道路附近的施工與安全警示標志、標牌進行管理,要及時扶正、更換,發現丟失要及時上報并補放。
12.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條例(修訂)》規定,對其員工進行安全投保,繳納工傷保險費,否則,甲方有權在必要的時候扣減乙方工程款項及其它款項用于工傷賠償及其它相關賠償。
13. 當因乙方原因、主要原因或次要原因造成他人或自己財產、物品、人員損失、傷害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等,乙方必須根據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及處理善后事宜,否則,甲方有權在必要的時候扣減乙方工程款項及其它款項用于賠償及處理其它相關事宜。
14. 乙方承諾,完全理解、接受且嚴格執行上述13條所述內容,并對自身所施工的工程在施工合同(協議)有效期限內承擔質量、安全責任,若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下達的工作指令與本協議沖突時,乙方有責任和義務提出書面告誡并暫停執行甲方指令,待甲方修改該指令后再行作業,若甲方依然堅持該指令,則應由甲方書面確認該指令并承擔由該指令而帶來的一切后果,否則,一切后果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違約責任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及相關合同條款及施工管理規定處理并追究責任。
四、本協議是施工合同(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與施工合同(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當施工合同(協議)條款與本協議條款有沖突或矛盾時,以本協議為準。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后生效,施工合同(協議)到期后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沖擊鉆安全責任協議 篇2
甲方: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在_____________改造工程2標段樁基工程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與乙方特此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書。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需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4.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對乙方所承擔的作業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或安全隱患有權發出書面整改、處罰等工作指令或其它相關管理措施。
5. 按有關規定組織安全防護用品進場,及時發放。費用按施工合同條款辦理,若施工合同條款未予未明示的,由乙方承擔費用。
6. 當乙方因現場達不到安全施工標準而拒絕進入施工現場或終止正在施工的作業時,甲方不得因此而處罰、批評乙方,并且甲方保證并不因此而在以后的工作中對乙方的工作制造困難或消極怠工。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件及指示,認真執行施工合同、甲方、業主、監理及有關職能部門下達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按甲方管理規定,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檢查人員并上報甲方質安部備案,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生產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標段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施工負責人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雇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施工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有權力也有義務按有關規定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侯都應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違規、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施工現場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時,無論甲方是否下達施工作業命令,乙方有權利也有責任拒絕進入施工現場進行作業或停止正在施工的作業,待施工現場恢復安全生產條件后再行作業。甲方將不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于從事電、氣、起重、登高等作業的特珠工程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施工負責人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于領用或自購的易燃易爆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乙方有責任、有義務向甲方提出申請配備足夠的消防、安全設施,對甲方發放的消防、安全防護用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推諉或延遲領用。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安全防護用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不得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進入非該施工作業區域外的施工場所及觸摸、啟動、關閉各類機械、水電器、控制閥門等,否則,乙方負全部責任。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保證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確使用,保持作業現場的整潔和作業的方便,并有安全檢查員的簽字記錄并定期上報甲方質安部,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排氣管裝有有效的隔熱和熄滅火星 的裝置;電路系統有切斷總電源和隔離電火花 的裝置;根據所裝貨物的性質,配有相應的合格的消防器材 和捆扎、安置、防水、防散等用具。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批準后方可施工,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志牌。
10.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制定的生產安全規章制度組織相關資源;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11. 乙方安全檢查員應對擺放在工地現場及交通道路附近的施工與安全警示標志、標牌進行管理,要及時扶正、更換,發現丟失要及時上報并補放。
12.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條例(修訂)》規定,對其員工進行安全投保,繳納工傷保險費,否則,甲方有權在必要的時候扣減乙方工程款項及其它款項用于工傷賠償及其它相關賠償。
13. 當因乙方原因、主要原因或次要原因造成他人或自己財產、物品、人員損失、傷害等,乙方必須根據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及處理善后事宜,否則,甲方有權在必要的時候扣減乙方工程款項及其它款項用于賠償及處理其它相關事宜。
14. 乙方承諾,完全理解、接受且嚴格執行上述13條所述內容,并對自身所施工的工程在施工合同(協議)有效期限內承擔質量、安全責任,若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下達的工作指令與本協議沖突時,乙方有責任和義務提出書面告誡并暫停執行甲方指令,待甲方修改該指令后再行作業,若甲方依然堅持該指令,則應由甲方書面確認該指令并承擔由該指令而帶來的一切后果,否則,一切后果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違約責任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及相關合同條款及施工管理規定處理并追究責任。
四、本協議是施工合同(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與施工合同(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當施工合同(協議)條款與本協議條款有沖突或矛盾時,以本協議為準。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后生效,施工合同(協議)到期后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沖擊鉆安全責任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學校
乙方:__________(車型: 車牌號: 駕駛員:)
為規范和加強我市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優良的運營秩序,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責任協議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甲方職責:
一、落實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
校(園)長是接送學生車輛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負總責,親自抓,把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列入學校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領導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員要專人專車,確保不出現管理死角,不發生安全事故。并將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終考核內容。
二、建立接送學生及車輛臺帳
1、學校對學生接送車輛和駕駛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記造冊,建立臺帳。
2、學校負責統計參加接送的學生數及居住分布情況,會同交通、公安等部門制定行車路線,并代收接送車費與承運人統一結算。
3、嚴格檢查接送學生車運營資格。接送學校學生的車輛,無論其權屬如何,學校都有責任和義務對其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切實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管理
學校要成立以校(園)長為組長的接送學生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落實學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專人組織學生乘車,維持秩序,承運車輛必須服從學校的指揮調度。
2、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為,學校要及時制止學生乘坐,并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匯報,并落實整改措施。
3、如遇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車輛出行前,主動聯系車輛駕駛員強化安全措施后,方可出行,若車輛不能出行,由學校負責通知乘車學生。
4、實行專人跟車護導。學校要指派專人全程跟車,了解路況及車輛安全行駛情況。維持運行途中的學生乘車秩序,監督乘車學生保持車內衛生。
5、監督接送學生車輛時速限制在安全系數(40公里)以內。如出現超速,及時阻止,駕駛員必須服從,否則后果自負。
6、監督檢查駕駛員有無飲酒現象、是否換用駕駛員等,出現上述情況,要停止組織學生乘車,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7、發現接送學生車輛有順路載客、參與客運市場經營、包租給單位或個人作客運用車等違規現象,要及時教育制止。對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車輛,由學校上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處理,直至取消其接送學生車資格。
8、安排專人每天一次對每臺車、每批次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統計匯總。
9、學校將學生交通法規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于乘坐學生接送車輛的學生,應當進行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
四、建立健全會議制度,落實安全責任
1、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學校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與交警中隊、中心初級中學、交管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查找分析接送學生車及其駕駛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加強和改進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2、建立交通安全例會制度
學校要每月召開一次交通安全專題會議,組織車主及駕駛員開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通報車輛安全運行情況,樹立遵守交通安全典型,做好經驗介紹,確定重點監管對象,落實整改措施。
五、嚴格執行核定的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不得隨意提高票價。
乙方責任:
1、接送車須七座以上客車,具備合法手續及有效行駛證。嚴格禁止使用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或者拼(組)裝車以及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接送學生。
2、接送車輛檢測實行半年一次強制檢測,即每學期開學前檢測一次。
3、接送車輛必須參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乘車人員保險。
4、學生接送車的駕駛員必須持有準駕車型三年以上的駕駛資格,并具備相應期間的安全駕駛經歷,駕駛記錄良好,最近三年內未發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嚴禁沒有相應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接送學生的車輛。
5、承運人(駕駛員)與被接送學生之間建立承運合同關系,承運費用按物價部門的定價與學校統一結算,不得隨意加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接送學生,否則須承擔賠償責任。
6、承運車輛只能專業從事學生接送營運,不得用于其他營運活動,如有違法則直接取消接送資格。
7、承運人(駕駛員)必須服從學校的調度指揮。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運營時,應當及時通知學校。
8、承運人(駕駛員)須對車輛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確保車輛運行安全。
9、承運人(駕駛員)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固定的駕駛員,不能隨意更換,如要更換,必須到交警部門備案,經審核方可更換;定車:即接送學生的車必須是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學生必須沿固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學生和家長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駕駛員不得有順路載客、超載、超速(每小時40公里)、隨意接聽電話、吸煙、酒后駕駛等違規行為。
11、接送學生專用車輛,必須有“接送學生專用車”的標識。
12、承運人如有違規,發現一次即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并作一次違規記錄,違規記錄達三次或違規情節嚴重的,即由公安局會同相關部門及學校取消該車的接送資格并在三年內不得從事接送學生的業務。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沖擊鉆安全責任協議 篇4
為確保_____學校_______年中考期間考生乘車安全,明確乘務人員安全職責,特與乘務人員簽訂如下安全責任合同:
1.乘務人員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扎實細致做好各類安全隱患的排查工作,發現安全隱患要第一時間上報,并及時想方設法排除。
2.乘務人員為本次中考乘車安全直接責任人,學校將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如因玩忽職守出現安全事故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3.乘務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保證二十四小時通信暢通,確保平安將學生帶到駐地,結束后平安將學生帶回學校。考試期間按時清點人數,將考生送到考點,在考點外等候,考試終了清點人數后將考生接回住地。
4.如有突發事件,乘務人員必須盡最大能力保護好考生安全,并及時報告領隊領導,力爭使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學校領導:
乘務人員:
_____學校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沖擊鉆安全責任協議 篇5
房屋租賃安全責任書
甲方:
乙方:
租賃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房屋地址: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原則,加強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與房屋承租戶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做好租賃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對租賃的房屋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排查安全隱患,保障其生命和財產安全。
三、乙方應遵守有關部門規定,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汛、防災、用電、用氣等安全工作,嚴禁“三合一”,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隨意加大用電負荷,確保安全用電。嚴禁在樓道內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確保走廊、通道暢通;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負經濟、法律等全部責任。
四、乙方發現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及時報告甲方和公安機關。
五、乙方有外來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并辦理暫住證。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設備,需要裝修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
八、乙方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在開業前應向甲方出示已辦理消防批準文件及工商營業執照、開業許可證書等資料。
九、乙方或其家人,應當遵守《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做好《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報送戶口所在地計生部門。
十、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社安辦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簽名:
電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沖擊鉆安全責任協議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結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況,為確保老虎坑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場地平整工程安全順利施工,明確安全責任,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一、工程項目名稱:
二、爆破作業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爆破警戒范圍:
四、爆破作業保護范圍:——(包括廠房、辦公樓、綜合樓及內外部設備設施和人員)、老虎坑環境園中區(包括施工單位活動板房、施工車輛及施工人員)
五、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按合同約定,協助乙方辦理爆破施工相關許可事項。
2、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爆破作業人員出示相關工作證明以確認身份后方可進入工作面;有權制止乙方爆破作業人員的違章、違規操作行為。
3、甲方人員接受乙方所進行的爆破作業安全培訓,無關人員不得接觸爆炸物品。
4、甲方協助乙方組織召開爆破作業協調會,檢查爆破區周邊警戒情況。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爆破公司的資質文件、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爆破工、安全員的特種作業證件及身份證復印件和公安局批準和備案手續等資料,向監理申報審批后方可進行爆破作業。
2、爆破施工嚴格遵照《爆破安全規程》和深圳市有關規定辦理。爆破施工前,編制詳細的爆破施工方案,經有關部門審批后實施。
3、組織爆破保護范圍內的單位就爆破作業進行溝通協調,確保爆破施工進行順利,每次爆破前在受影響單位處張貼書面告示和安全警戒圖。
4、爆破開工前,要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講解安全技術操作方法,預防事故措施和勞動保護要求;安全技術施工組織設計由乙方編制,經監理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5、石方爆破開始前,對周圍建筑物進行詳細調查,出具爆破安全評估報告,并依據其結構特征和國家標準給出各自的爆破振動安全允許值。爆破前要落實爆破安全評估報告所提出的要求。爆破時組織對要保護物及設備進行爆破振動監測,爆破后3個工作日內出具爆破振動監測報告并提交給甲方和監理。
6、嚴格安全防護措施,對飛石進行控制,以防止個別飛石造成周圍保護物的損害。爆破時實施嚴格的安全警戒。
7、起爆前加強警戒警示,爆破時人員/車輛全部撤至安全地點后方可起爆,環境園道路、二期道路、中區施工道路及泥頭車外運臨時道路等設置警戒,爆破警戒范圍按爆破飛石的安全距離確定,安全警戒必須在爆破前30分鐘設立,炮響后,經現場爆破人員確定后,方可撤除安全警戒。
8、爆破施工嚴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爆破安全規程》進行爆破施工。在使用爆破器材時,要嚴格按照《爆破作業安全操作規定》施工。
9、嚴格按公安機關批準和甲方、監理同意后的作業時間內進行爆破作業,并盡量固定作業時間。
10、火工品管理。爆炸物品的儲存、運輸、使用嚴格按照深圳市公安局關于對爆炸物品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爆炸物品管理員負責對爆破物品的專門管理,由專人領取,領取及使用均應進行登記。做到未用完爆炸物品及時退庫,現場不存放、不遺留、不過夜爆炸物品。
13、遇暴雨、雷電、山洪、臺風、塌方、道路阻斷、地震等或因國家政策規定及相關管理部門規定不得施工時,乙方不得進行爆破施工作業。
七、本協議一試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和深圳市的有關規定辦理。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爆破作業完成后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沖擊鉆安全責任協議 篇7
責任縣區(部門):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
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計劃內容應具體詳實,目標明確,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設立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經費,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三、突出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強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對重點危險源的排查、登記、建檔工作,按時上報本縣區、本部門事故隱患。加強對燃氣、煙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危險化學品、公眾聚集場所、非煤礦山、建筑施工企業、道路交通、特種設備、校園等安全生產重點部位的專項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全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大檢查。
四、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和全民安全意識。建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每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學習班。每月向市安委辦報送信息不少于三篇。
五、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素質,努力改善安全監管機構的工作條件。安全生產工作應樹立為基層服務、為行政執法工作服務、為企業安全生產服務、為全市經濟發展服務的思想,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新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基層創造的新經驗;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強化廉潔自律意識,健全內外部監督約束機制,樹立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
市政府領導簽字:________________
縣區(部門)領導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沖擊鉆安全責任協議 篇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車型:______車牌號:______駕駛員:_____)
為規范和加強我市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優良的運營秩序,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責任協議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甲方職責:
一、落實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
校(園)長是接送學生車輛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負總責,親自抓,把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列入學校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領導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員要專人專車,確保不出現管理死角,不發生安全事故。并將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終考核內容。
二、建立接送學生及車輛臺帳
1.學校對學生接送車輛和駕駛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記造冊,建立臺帳。
2.學校負責統計參加接送的學生數及居住分布情況,會同交通、公安等部門制定行車路線,并代收接送車費與承運人統一結算。
3.嚴格檢查接送學生車運營資格。接送學校學生的車輛,無論其權屬如何,學校都有責任和義務對其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切實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管理
學校要成立以校(園)長為組長的接送學生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落實學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專人組織學生乘車,維持秩序,承運車輛必須服從學校的指揮調度。
2.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為,學校要及時制止學生乘坐,并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匯報,并落實整改措施。
3.如遇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車輛出行前,主動聯系車輛駕駛員強化安全措施后,方可出行,若車輛不能出行,由學校負責通知乘車學生。
4.實行專人跟車護導。學校要指派專人全程跟車,了解路況及車輛安全行駛情況。維持運行途中的學生乘車秩序,監督乘車學生保持車內衛生。
5.監督接送學生車輛時速限制在安全系數(40公里)以內。如出現超速,及時阻止,駕駛員必須服從,否則后果自負。
6.監督檢查駕駛員有無飲酒現象、是否換用駕駛員等,出現上述情況,要停止組織學生乘車,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7.發現接送學生車輛有順路載客、參與客運市場經營、包租給單位或個人作客運用車等違規現象,要及時教育制止。對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車輛,由學校上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處理,直至取消其接送學生車資格。
8.安排專人每天一次對每臺車、每批次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統計匯總。
9.學校將學生交通法規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于乘坐學生接送車輛的學生,應當進行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
四、建立健全會議制度,落實安全責任
1.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學校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與交警中隊、中心初級中學、交管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查找分析接送學生車及其駕駛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加強和改進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2.建立交通安全例會制度
學校要每月召開一次交通安全專題會議,組織車主及駕駛員開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通報車輛安全運行情況,樹立遵守交通安全典型,做好經驗介紹,確定重點監管對象,落實整改措施。
五、嚴格執行核定的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不得隨意提高票價。
乙方責任:
1.接送車須七座以上客車,具備合法手續及有效行駛證。嚴格禁止使用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或者拼(組)裝車以及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接送學生。
2.接送車輛檢測實行半年一次強制檢測,即每學期開學前檢測一次。
3.接送車輛必須參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乘車人員保險。
4.學生接送車的駕駛員必須持有準駕車型三年以上的駕駛資格,并具備相應期間的安全駕駛經歷,駕駛記錄良好,最近三年內未發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嚴禁沒有相應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接送學生的車輛。
5.承運人(駕駛員)與被接送學生之間建立承運合同關系,承運費用按物價部門的定價與學校統一結算,不得隨意加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接送學生,否則須承擔賠償責任。
6.承運車輛只能專業從事學生接送營運,不得用于其他營運活動,如有違法則直接取消接送資格。
7.承運人(駕駛員)必須服從學校的調度指揮。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運營時,應當及時通知學校。
8.承運人(駕駛員)須對車輛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確保車輛運行安全。
9.承運人(駕駛員)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固定的駕駛員,不能隨意更換,如要更換,必須到交警部門備案,經審核方可更換;定車:即接送學生的車必須是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學生必須沿固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學生和家長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駕駛員不得有順路載客、超載、超速(每小時40公里)、隨意接聽電話、吸煙、酒后駕駛等違規行為。
11.接送學生專用車輛,必須有“接送學生專用車”的標識。
12.承運人如有違規,發現一次即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并作一次違規記錄,違規記錄達三次或違規情節嚴重的,即由公安局會同相關部門及學校取消該車的接送資格并在三年內不得從事接送學生的業務。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沖擊鉆安全責任協議 篇9
安全責任告知書
輔導機構(輔導班):
負責人或聯系人:
地址:
聯系方式:
學生: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乙方家長: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地址:
為了確保學員參加假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更有效的優化輔導班日程安排,根據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甲方舉辦的輔導班辦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輔導班、教師、學生和家長實行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甲方指定的輔導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輔導班上課期間的學生的安全負責。
二、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家長應保證學生上學和放學路途的安全,保證學生參加完輔導班教學課程后及時回家,并電話或微信告知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在路途上發生的任何事故責任由家長和學生自行負擔,輔導班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禁止學生參加輔導班期間及其上下學途中追逐打鬧、做危險游戲、跨越欄桿、翻越圍墻和大門、上下樓擁擠等危險行為發生。學生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由學生及其家長自行承擔責任。
四、輔導期間,相關輔導人員會提醒學生注意安全,經輔導人員告知并采取合理措施后,學生發生人身損害事件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五、家長應保證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上下學途中不與不認識的陌生人接觸;學生在輔導班放學后應立即回家,禁止學生參加輔導班上下學中途與他人游玩。因發生上述情形,學生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家長委托其他人員接送學生的,應告知輔導班,輔導班會在核實受托人身份以后,同意由其接送。
六、禁止學生在參加輔導班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進行游泳、洗澡等可能發生危險的活動。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七、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為個人不當行為造成社會危害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八、嚴禁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玩火、玩電、玩炮、玩銳刃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發現上述情形,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直接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九、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輔導班依法免除相應責任。學生正在參加輔導教學時受到不法侵害,輔導班未盡到合理的救助措施的,輔導班應承擔相應責任。輔導班無不當行為的,不承擔責任。
十、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輔導班在適當的范圍內配合家長對實際加害人進行相應索賠工作。
十一、本安全責任書告知書一式二份,對輔導機構與學生及其家長均有約束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輔導機構(蓋章):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沖擊鉆安全責任協議 篇10
為了保障公司能平穩、健康的發展,為了保障公司財產安全,防范事故發生;為了兼管各部門的利益、調動經營積極性,實現責、權、利有機統一;簽訂本責任狀。
一、總體責任指標
1、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經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深入貫徹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經營的規章、制度、規定,確保政令暢通。
2、將安全經營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安全經營規劃和年度計劃,確定安全經營目標。落實一崗雙責,安全經營第一責任人或委托其他人員定期召開會議,分析公司安全經營形勢,聽取安全工作匯報,研究制定防范措施,積極支持安全經營所需資金,并鼓勵和支持安全經營科學研究和開發,不斷改善企業的職業安全衛生狀況和勞動者的作業條件。
3、建立和完善全員安全經營責任制和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將安全經營工作指標和事故指標層層分解,并逐級簽訂責任書。
4、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安全經營“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5、嚴格落實公司重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并制定和完善公司重特大安全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并定期演練。
6、加強安全經營管理機構建設和隊伍建設。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健全公司經營專門管理機構并要求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
7、突出“以人為本”,做好安全經營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安全規章、制度等法規的宣貫;并結合實際,營造“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安全氛圍。
8、依規加強培訓。加大對企業管理層、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做到持崗上證,做好安全經營“三級管理、四級臺帳”工作。
9、加強行政審批。涉及安全經營的事項必須按照公司規章制度及安全經營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批;依法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工程)實行勞動、安全、衛生“三同時”,對企業內實行的各級承包,以及對外單位的各項承包的和合同中,都必須有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術指標等條款,并認真落實考核。嚴格進行危險物品安全評價,積極推動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工作;重視勞動保護和設備安全工作。
10、定期開展安全經營檢查和專項整治。建立重大隱患和重大危險源檔案,建立和完善檢查責任制和隱患整改責任制,明確整改期限,消除事故隱患。深入開展七項專項整治、完善方案,細化措施,強化組織,達到驗收條件。
11、完善企業安全經營保障條件,嚴厲查處違規事件和各類事故;及時上報各類安全事故;嚴格組織調查處理,批復、處理率達100%。
12、推進安全經營工作的創新。重點在監管方法、監管方式、監管手段、事故防范和救援機制、科技創新等方面實現新突破,使安全經營、綜合監管與社會和公司發展相適應。
二、責任指標
1、副總經理、安全員必須執行“四不放過”(即:發生事故未查出原因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進行嚴肅處理不放過,本人和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未采取措施不放過)。
2、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公司“三級”(入廠教育、車間教育、班級教育)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3、各崗位要求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安全規程及各種安全制度。
4、日常工作與安全管理工作發生矛盾時,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
5、各崗位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各種違章指揮。
6、定期組織安全學習,學習安全規程,總結前一段安全工作,布置今后的安全工作。
7、安全員必須按規定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不安全隱患,安全活動記錄。
8、部門主管在每次布置工作的同時,要根據公司的工作情況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記錄。
9、各崗位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日期:
沖擊鉆安全責任協議 篇11
為了加強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云南省消防管理條例》、《西雙版納州xx年消防工作目標責任狀》、《西雙版納州xx年旅_________業安全生產責任狀》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在乙方承租區域配置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2、 甲方的保安部和相關部門有權經常對乙方場所進行消防檢查。發現有違章違規現象和行為以及有火災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和停業整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 乙方責任:
1、 乙方的承包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教育自己員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的責任;
2、 乙方必須確保承包區域內所有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的完好,嚴禁私自動用、挪用消防設施(附件:出租區域消防器材清單)。
3、 乙方在未經許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電爐、電燙斗、電烙鐵、電磁爐、電飯煲等電熱器具。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4、 乙方嚴禁在承租區域內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爐等明火設備;
5、 乙方必須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嚴禁在走道、樓梯等出口部位堆放雜物;
6、 乙方嚴禁在酒店內動用明火(包括焚燒廢紙等可燃物)。確因經營需要,必須填寫“動用明火審批表”報酒店安保部審核,經批準,在指定地點、時間內并落實防范措施后,方準動火;
7、乙方不得私自改變消防設施設備的用途,造成滅火器等消防設施設備的遺失、損壞,按照原價賠償。
三、 違約責任
1、 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2、 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乙方違反消防法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消防安全責任區:ktv、桑拿、商場經營區域、附樓一樓至二樓通道。
五、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當地消防監督部門各執一份。
備注:
1、乙方每日凌晨2時以前,必須關閉或調小ktv音樂聲音,以免影響酒店客人正常休息。
2、乙方要嚴格控制內部人員在承租區域內活動,嚴禁到酒店其它區域,影響酒店正常經營。
甲方:( 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沖擊鉆安全責任協議 篇12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煤氣區域工程項目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據《安全生產法》、《冶金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6號)、《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gb6222-20__)和凌-鋼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明確乙方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預防煤氣區域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經雙方充分協商,甲乙雙方自愿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為凌-鋼生產設備的維修工程項目。
第二條協議期限:
第三條煤氣區域維修安全管理內容
維修主要指豎爐、高爐、轉爐、燒結機煤氣設備的維修。
(一)應制定三個方案:一是檢修工作方案;二是停氣和吹掃方案;三是送氣置換方案。
方案應包括組織指揮機構,檢修內容和涉及范圍,檢修程序,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等內容;應辦理有關作業的許可證,做好安全確認,并進行嚴格檢測并記錄,做到統一指揮,令行禁止。
(二)負責施工的單位必須與業主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同時經各有關部門認可并辦理相關手續。
施工企業應對自身范圍的安全工作承擔責任。
(三)檢修實施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四)作業人員應隨身佩戴便攜式一氧化碳報警儀,作業環境有害氣體濃度超標或氧氣濃度不足時,應佩戴空氣或氧氣呼吸器,設專職監護人。
(五)作業場所應設有逃生及救援通道。
(六)維修規定內容不得改變,否則必須重新申請。
項目完成后由凌-鋼現場負責人簽字確認。
(七)施工作業要求:
1.施工中要嚴格遵守制定的施工單項安全措施,動火點必須備有相應、有效的滅火器材和一氧化碳測定器;進入煤氣設備或管道內作業,必須配備便攜式一氧化碳測定器和便攜式氧氣測定器,并采取聯系呼叫措施予以安全確認;工作人員每次進入設施內工作的間隔時間至少在2小時以上,中間到無煤氣地點休息。
2.帶煤氣危險作業,如帶煤氣抽堵盲板、帶煤氣接管、高爐換探料尺、操作插板等,不應在雷雨天進行,不宜在夜間進行;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空氣正壓呼吸器或隔絕式防毒面具,并應遵守下列規定:
(1)工作場所應備有必要的聯系信號、煤氣壓力表及風向標志等;
(2)距工作場所40米內,不應有火源并應采取防止著火的措施,與工作無關人員應離開作業點40米以外;
(3)應使用不發火星的工具,如銅制工具或涂有足夠厚度潤滑油脂的鐵制工具;
(4)距作業點10米以外才可安設照明裝置;
(5)不應在具有高溫源的爐窯等建、構筑物內進行帶煤氣作業。
3.帶煤氣動火補焊等作業,必須保持管內煤氣正壓不低于100pa,在動火點附近安裝校驗有效期內的適用壓力表,專人連續監視壓力,并用對講機保持聯系,無法確保規定壓力時應立即停止作業。
(八)停氣應做到:
1.確認全部止火。
使用按規程規定有效可靠的裝置關閉入口煤氣及儀表導管閥門,檢修設備與運行中的設備要用盲板或眼鏡閥可靠切斷。
打開末端放散管,確保內部煤氣吹凈。
2.末端放散應高出煤氣管道、設備或平臺4米,距地面不小于10米,車間內部或距車間10米以內不經常操作的放散管必須高出建筑物的屋檐,操作時應站在上風口,必要時在放散口附近劃定警戒區,區內禁止有火源,并注意煤氣不要逸入周圍房屋。
3.高爐煤氣管道停氣時,從煤氣來源閥門后附近通氮氣趕煤氣,也可采用打開所有人孔,自然通風或強制送風趕殘余煤氣。
4.焦爐煤氣或混合煤氣管道停氣時,向管道始端通入氮氣,也可先通入高爐煤氣趕殘余煤氣,后按趕殘余高爐煤氣的方法處理。
5.排水器由遠而近逐個放水驅除內部殘余煤氣。
6.在管道末端和各死角處做爆發試驗,如點不著,可停止通氮氣,打開人孔通風,待含氧量達18%和一氧化碳含量合格后,方可進入管道內工作。
(九)送氣應做到:
1.清除管道內雜物,清點工具,人數齊全后封閉人孔和手孔。
2.所有閥門應完好無損,能按要求關閉和開啟。
3.將排水器灌水滿流,保證達到規定要求的水封高度,關閉排水管閥門和試驗頭閥門。
4.管道及附屬設備上停止動火作業,煤氣管道周圍不得有火源和大于200℃的高溫物質。
5.打開末端放散管,從管道始端通入氮氣趕空氣,在末端放散管附近取樣試驗至含氧量低于2%。
6.打開閥門引入煤氣,同時停止通入氮氣,以煤氣趕氮氣在末端放散管處做爆發試驗,連續三次合格后關閉放散管。
7.打開儀表導管的閥門,恢復儀表指示。
8.改擴建及大修后的煤氣管道必須經嚴密性試驗和全面檢查驗收合格后才能送氣。
(十)發現煤氣泄漏,不能盲目冒險作業和冒險搶救。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乙方負責。
”乙方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該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現場由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二)乙方施工前,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特殊工種上崗操作證、本次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相關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相應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為甲方提供施工人員的具體人數及姓名。
(三)施工前,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現場,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恐高癥、癲癇病等人員高空作業,不許使用未成年工上崗。
進入現場必須自行配備和正確穿戴好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
(四)需使用甲方或凌-鋼的機械、電器、起重設備時,必須經甲方或凌-鋼主管單位同意,方可使用,乙方不得私自使用、操作以上特殊設備;自帶設備、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的安全標準,否則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相關的安全責任。
(五)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項目區域外的場所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相關的安全責任。
(六)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打架斗毆、酗酒,嚴禁酒后上崗。
如果遇到雨雪雷電等特殊氣候時,野外、高空、外房頂作業,必須停工。
(七)乙方負責此項目過程中的現場施工全部安全責任,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根據事故的分析結果,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第五條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公章):乙方單位(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沖擊鉆安全責任協議 篇13
甲方:
乙方:
甲方將堆場作業車試驗發包給乙方,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堆場作業車技術合作協議》的同時,簽訂本協議。本協議為《堆場作業車技術合作協議》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試驗項目
1、試驗名稱:堆場作業車
2、試驗地點:位于
3、 承包范圍:對ZL30裝載機進行堆場作業車改裝試驗;技術培訓和生產工人培訓。
4、 承包方式:乙方負責技術指導/包工包料/技術指導+人工雇傭
二、 試驗項目期限
本試驗工程具體開工日期由甲方提前一周通知。有效工期以工程承包合同為準。
三、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對乙方人員施工所需機械、工具及安全用具進行審查。
2.協助乙方清理作業場地,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3.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區域內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或不按工藝要求操作,忽視施工安全、質量的情況,甲方有權予以制止,直至停止乙方工作,令其進行整頓,并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4.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甲方人身及設備事故,由甲方負責組織有關單位調查、統計上報,并追究乙方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單位全部承擔。
5.因甲方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和約定的安全條款經乙方提出而甲方仍堅持執行發生事故時,甲方應負全部責任,乙方未提出異議的,甲、乙雙方應負同等責任。
6.嚴禁違章指揮,因甲方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甲方應負主要責任。
7.甲方應認真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中建設單位應負的責任,因違反本條例而造成的事故,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乙方安全責任
1、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試驗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3、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中全過程安全管理,對承包工程施工負全面的安全、文明、質量責任,開工前對參加施工人員必須進行體檢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習和考試,合格后方可允許進入施工現場參加施工。
4、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5、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6、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7、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工程須由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不限于以下條款)
(1)高處及交叉作業;
(2)起重及大件吊裝作業;
(3)焊接安全用電;
(4)焊接與切割的防火防爆。
(5)操作鏟車和堆場作業車。
8、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及安全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安全注意事項向施工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9、在有危險性生產現場區域內作業,對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高空墜落以及引起生產設備事故、電網事故時,應事先制訂專項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交甲方審查合格后實施。未履行本責任擅自施工作業而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0、乙方必須加強安全管理,遵守安全規程,施工紀律,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嚴格執行定置管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11、由于乙方負主要責任發生人身及設備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向甲方賠償。
12、施工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進行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13、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及工程監理、甲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及規定等,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凡違反上述規定進行施工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4、發生甲方違章指揮、強令施工人員冒險作業或者施工過程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乙方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發現危及施工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建議甲方組織施工人員撤離危險現場。
五、施工安全注意事項
1.施工人員生產現場必須帶安全帽。
2.在沒有腳手架或者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2米及以上時,施工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乙方自配)
3.嚴禁不辦理開工手續作業。
4.嚴禁施工人員酒后上班作業。
5.嚴禁施工人員誤動、誤碰運行設備或超越指定的工作范圍。
6.嚴禁施工人員翻越、拆除防護欄桿或其它安全設施。
7.嚴禁施工人員誤動、誤蹬帶電設備。
8.嚴禁施工人員高處作業時,上下拋擲工具、材料。
9.嚴禁工作聯系不清,盲目施工。
10.未經甲方同意,嚴禁使用消防水設施(火災除外)和亂接臨時電源。
11.施工現場有燒傷或燙傷可能時,施工人員應注意防護,并避免靠近熱體。
12.腳手架應按規定搭設牢固,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13.高處作業應按規定裝設安全圍欄、警告標志,注意做好安全防護
14.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履行以上安全注意事項以及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違章而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安全責任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執行。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沖擊鉆安全責任協議 篇1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杜絕員工安全事故的發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酒店工作培訓及生活期間安全責任方面達成協議,以資雙方共同恪守。
1.甲方要經常向乙方進行安全常識方面的教育,告知員工要保護好個人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尤其要防止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2.在酒店工作或培訓期間,乙方離開工作及生活區域(請假、臨時假、休假、私自外出等)如發生意外由乙方自己承擔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在工作期間要時刻注意自身安全,禁止攀高和危險游戲,禁止做危險動作等,如發生人身傷害等意外完全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禁止乙方進行吸毒、打架、詐騙、勒索等違法活動,并時刻監督和引導乙方不得有上述行為,如乙方在酒店或工作時間之外,私自進行違法或動(如吸毒、打架、詐騙、勒索等)被國家司法機關追究的,由當事人本人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酒店倡導吸煙有害健康,工作和學習區域內禁止吸煙,確需吸煙者必須在酒店制定的地點(吸煙區)吸煙,不可隨意亂扔煙頭,并且要把煙頭徹底熄滅,避免火災的發生,如發生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和個人損失,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6.在酒店工作期間,未經批準,擅自駕駛本酒店或私人車輛外出,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者,由本人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本酒店門前各種車輛出人頻繁,員工步行或駕駛車輛出入要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警惕,放慢速度,做到安全出行。如乙方不遵守賓館的規定,在門前發生任何意外和人身傷害,由本人自行承擔一切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酒店嚴禁任何人攜帶(如管制刀具、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等),如有違反禁令私下攜帶者,造成的責任事故,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9.所有員工在工作和實際操作中必須嚴格執行酒店制定的工作操作規范和工作流程,如未按照酒店所指定的操作規范違規工作,造成事故損失的,一切責任由當事人承擔,酒店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10.凡在酒店住宿員工要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的均有本人承擔一切后果。
(1)員工攀爬、坐、騎、滑樓梯護欄或建筑和設施的;
(2)員工將身體探出窗外的;
(3)員工因飲酒而發生事故的;
(4)在宿舍私接電線、違規使用電器的;
(5)尋釁滋事、打架斗毆的;
(6)個人有病隱瞞不報而引發人身傷害的;
(7)員工外出不歸或不按時歸宿,不論是否辦理請假手續,在外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的;
(8)因個人原因未保管好個人貴重物品(現金) 而丟失的
(9)員工違章違紀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
1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協議條款及附件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責任員工
代表簽字: 員工簽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沖擊鉆安全責任協議 篇15
為確保無錫戴卡輪轂制造有限公司 安裝設備期間的安全,遵照有關規定及本公司的管理規定實行安全管理責任制,現與承包方(乙方),訂立安裝、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如下:
甲方:
依據本公司消防、安全要求,對本次安裝設備時進行監督。
協調乙方進場安裝施工事宜。
負責向乙方介紹與本工程有關的設施和管理規定。
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中用電、用水和動火事宜。
甲方對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監督的權力,在發現乙方施工有不安全因素,有權責令乙方整改,如乙方不合作,甲方有權停供水、電及要求乙方立即離場。
甲方必須對乙方施工地段進行風險告知,并與乙方一起評估風險并簽署相關協議。
乙方:乙方必須具有相關資質,作業人員必須提供相關上崗證書
負責安裝區域及安裝期間的各項安全責任,關保證安裝人員不得在公司內賭博、酗酒、偷盜、斗毆等行為。
乙方安裝人員名單應送到甲方備案。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名單核發臨時出入證,所有安裝人員,所有設備、安裝材料應從指定的路線進出,乙方工作人員一律禁止到非工作范圍亂走。
提供安裝設備進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進場安裝設備事宜。
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向甲方了解與安裝設備時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對施工安全負責。
用電、用水和動火等高風險作業應得到甲方批準后方可進行。
5.1電器操作人員應有電工操作證。在用電前應向甲方提出申請,從配電箱接出之后至該單位范圍則由施工單位負責承提。
5.2 安裝設備時必須提前做好地面防護,如出現損傷破壞情況由乙方負責賠償或修復完好。
5.3安裝設備需高空作業時,應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并事先需與甲方確定相關事宜。
5.4用水應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安排,得到書面許可后方可進行。
5.5進行動火工作時,應事先到甲方理辦理動火證,操作應由有執照的焊工進行,嚴禁違章操作。
5.6一切超重負荷之設備必須提交甲方審批之后方可裝置。
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施工管理制度。
一切易燃物品必須呈報管理處批準后方可帶入,并定點專柜負責,物品存放量不宜過多,以當日使用量為限,施工完畢后,須將剩余物品帶離現場。
所有安裝人員禁止在車間內吸煙。
施工安裝區域應配備消防器材,手提滅火器數量不低于4個/50㎡.發生事故應及時處理,迅速通報甲方,并如實報告事故原因,保護現場,配合調查。
現場安裝施工廢料應該當天清理,安裝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以上工作須有專人負責。
乙方安裝人員下班前,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人員離開前須將電氣設備電源切斷。
乙方對本單位施工、安裝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對甲方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積極配合,并制定安全制度。
乙方若違反上述規定,發現一次扣款20__元,第二次將終止其施工
本協議一式兩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簽章 簽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