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市區房屋合同書(通用3篇)
承租市區房屋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雙方議定遵守事項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房屋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一、本租約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權的憑證。甲、乙雙方均有遵守國家有關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義務。
二、房屋租金數額因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其租額得予調整,每月租金,乙方應于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3)無故拖欠租金三個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據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設備,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礙施工。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甲方鑒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乙方應按期遷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決。如乙方籍故拖延不遷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進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但事先應簽訂協議。
七、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樓梯間、門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設備。如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后方可動工。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九、乙方退租房屋時,應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辦清以下手續:
(1)交清租金和應交納的賠償費。
(2)按照租約負責保管的房屋及裝修設備。
(3)撤銷租約。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發還原主時,甲方得終止租約。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國家建設,特殊需要必須騰讓時,甲方得終止租約。乙方所需房屋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本租約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解決。
十三、其他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市區房屋合同書 篇2
房產遺贈協議書
贈與人:_________________、男、歲、住(下稱甲方)
受贈人:_________________、男、歲、住(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贈與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自愿將其所有的位于房屋贈與乙方,乙方自愿受贈。
二、贈與房屋的四至界鄰為:_________________
三、贈與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必須盡心盡力贍養甲方,為甲方養老送終。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甲方不得隨意撤銷。
六、本協議簽訂的同時該房的所有權隨即轉移給乙方。
七、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贈與人:___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承租市區房屋合同書 篇3
立契約書人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茲為共有建物各自分管使用,同意訂立條款如下:
第一條 雙方同意依第二條所定,各自分管使用收益所持部分。
第二條 甲乙雙方間所均等,共有人坐落 市 路 號,加強磚造,二層樓房一棟。一樓面積 平方米,二樓面積 平方米。依下列條款分管使用。
(一) 甲方分管部分:
本建物一樓包括附屬建物全部。
(二) 乙方分管部分:
本建物二樓部分。
第三條 雙方同意嗣后,就共有土地分割時,愿依本分管契約所訂定為準,申辦分割登記各取得分管土地的所有權。
第四條 本約訂定后,雙方依約分管,使用收益,不得逾越所應分管范圍而侵害他方。
第五條 關于本件物的保存行為及其所需費用,除各分管部分的簡易修繕,由分管人單獨負擔均由雙方依比率分擔。
第六條 本共有建物的改變或重大修繕,應經雙方協議同意后,始得為之,且其費用除同意時另有約定外,均應分擔。而所改良物亦為共有物。
第七條 本共有建物房屋稅由甲方負擔三分之二,乙方負擔三分之一。地價稅各自分擔二分之一。水電費依各人實際使用分擔。
第八條 雙方如有任一方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時,雙方同負履行本約的責任。若因而導致損害,出讓人亦同意對方的優先承購權。
本契約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