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運土石方合同書(通用3篇)
承運土石方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裝載和運輸土石方工程,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承運土石方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識并簽訂以下本合同條款。
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土方運輸工程
二、工程地點: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
四、工程總量約__________萬立方米。
五、工程取費標準與計量方法:
(1)按目前的運輸路程為方的車子前二后八工程車帶蓋板,按單價為元人民幣計算每車次計,包挖包運(稅后價)。
(2)結算方式:按實際運輸車數一天一結,結算時間為次日的上午10:________00收單算賬,當日17時前付清運費,乙方進場施工后每臺車每天扣除400元,每臺車共扣4000元作為履約金,完工一次性返還。
第二條:________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車輛的進場手續和乙方施工的一切條件,確保乙方進場第二天車輛正常運輸。
在正常的情況下甲方確保乙方車輛一個月25個工作日以上。
(2)甲方配合乙方妥善安排車輛的正常停放,確保車輛的正常施工,乙方的住宿由甲方提供場地和水電使用,乙方的吃住和水電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
(3)甲方必須按照乙方指定的賬號付款結帳,否則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4)甲方保證作業區內道路路況具備運輸條件及道路維修并辦理南寧市城市建設管理局頒發的通行證,以上的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5)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開工,超過24小時的,由甲方補貼乙方每輛車每天500元人民幣,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下雨,臺風,地震自然災害和當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對政治管轄區域內統一下達整改令等和道路需要停工維修除外。
)凡乙方運輸車輛如因超載、環保、噪音和城管、交警、治安等有關部門和社會人士阻攔、干擾被扣等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6)扣留車輛給甲方48小時時間與相關部門處理協調取回車輛并承擔所有的發生費用,超過48小時則每一輛車每天按元賠償;甲方保證路面正常通行(如乙方違反交規運輸,車輛手續不合法,甲方概不負責)。
(7)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給乙方辦理運輸費用的結算,如甲方不能按時期支付乙方運輸款時,從逾期付款的第2天起,乙方有權停工,停工期間按每天每輛車500元人民幣補貼給乙方,因甲方問題停工超過5天的,乙方將有權終止承運合同
(8)根據工程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運輸車數量。
(9)如因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工作檢查,重大會議,節日期間要求停工的:雙方免責,不計賠償,工期順延。
(10)嚴禁酒后駕車。
第三條:乙方的責任
(1)乙方只負責運輸土方到卸土點后采取自卸形式把泥土卸在甲方指定點
(2)在合同簽定后,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在5日內調運輸車輛進入場內投入運輸作業,首次進場車輛為50臺,預計七天內要達到100臺車施工,并隨工程開工情況增加運輸車輛甲方應提前2__3天與乙方商議。
(3)在施工合同期間乙方確保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到服從統一指揮調動,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施工安排。
嚴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和作息時間。
按指定的運輸路線和施工場所進行施工作業。
做到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交給乙方的任務。
(4)乙方駕駛員,作業人員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一切安全責任事故。
(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自己負責與甲方無關。
甲方不承擔任何直接責任和連帶責任。
(5)乙方車輛正常行駛后,如因不可抗因素(如地震,下雨,戰爭等)造成停工誤工由乙方自行承擔。
(6)甲方工程量加大,需增加車輛,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須盡量增加車輛;甲方另外增加車輛,必須與乙方協商并同意后方可增加,如乙方達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自行增加。
(7)施工期間乙方不能隨意退場、必須每天保證按甲方要求車輛數量施工,車輛正常維修保養除外,如乙方車輛無故退場,乙方必須補足車輛。
(8)甲方提供住宿場地,車輛及私人財務由乙方自行看管。
甲方提供乙方作業車輛停車地點工地現場。
(9)為了順利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務,乙方在沒有征得甲方的同意,不得中途無故退場或故意停工,中途無故退場或者中途無故停工需賠償違約金五十萬元給甲方。
如中途甲方無故要求乙方退場或無故要求停工需賠償違約金五十萬元給乙方。
第四條:合同糾紛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提交仲裁委員會當地法院處理。
第五條:附則
(1)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完畢后自行終止合同。
(2)同如遇未盡事宜。
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議定附加條款,按雙方協商同意的方案執行。
如雙方爭執不清,可向當地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
(3)此項工程完工前,乙方愿意,可與甲方簽訂兩年的勞務運輸合約,保證兩年長期有土方運輸工程。
其他:如乙方在工程建設中工傷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承擔。
凡進場的車輛人員由乙方進行保險。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署補充協義,補充協義及雙方業務往來的相關票據和文件資料與本協義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有爭議,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提交當地法律機構仲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與本合同與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乙方車輛到場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期滿在雙方結算運輸帳款后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承運土石方合同書 篇2
發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甲方同意把 項目部分土(石)方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現就有關條款達成如下協議,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范圍及內容 按甲方要求進行的寧鄉縣玉潭鎮 項目施工場地內, 的土石方開挖和外運,正負零以上土石方數量按甲方提供的有資質的測繪單位現場測繪的數據經雙方確認后作為結算依據,正負零以下土石方數量,按開挖后施工現場基坑用長沙坐標進行標高和場地開挖區域的幾何尺寸測量后,雙方確認并簽字后計算得出為準作為結算依據。
二、承包方式:乙方對 項目場地內土(石)方工程進行包清表、包排水、包伐根、包挖包運包棄土、包辦渣土運輸手續、包周邊關系理順處理、包驗收、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包施工過程中需配備的各項設備、設施和人員。
三、承包單價
3.1、 項目挖運土方包干單價為¥ 元/立方米,挖運石方包干單價為¥ 元/立方米。(其中須風炮機鉆頭等機械破碎的中風化石及須采用爆破方式破碎的堅石均按石方計價,其他均按土方計價。);如發生土(石)方場內挖運,則經甲方簽證確認的場內挖運土(石)方包干單價為¥ 元/立方米;如甲方另行指定區域作場內場地平整,則經甲方簽證確認的場內場地平整包干單價為¥ 元/平方米;淤泥是指僅限于原有池塘回填前未清淤的部分,且經甲乙雙方現場測定體積大于500M3時,每立方米淤泥按 元/立方米結算。
3.2、本合同內容的單價包含:機械進出場費;清表、伐根;土(石)方(含淤泥及風化石)開挖及裝卸外運;挖運后的場地機械平整;外運臨時道路修建;排水;渣土清運;運輸車輛的清洗及清洗設備添置;道路清洗;施工期間的臨時水、電接入及費用;卸土區征用及建設;裝卸及運輸區域周邊關系的處理;有關政府職能部門及本地同行間關系的處理;稅金;等一切費用。乙方在施工及運輸過程中(含材料、設備進出場)如發生任何其他費用,甲方概不負責。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
4.1、乙方須持甲乙雙方簽字后的驗收計量簽證進行結算,憑地稅發票進行支付。
4.2、工程款付款方式為:
4.2.1、本合同承包范圍內全部土(石)方工程完成一半,驗收合格后,付土石方工程總價的 ;
4.2.2、本合同承包范圍內全部土(石)方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竣工結算后,付合同總價的 (即付至本合同承包范圍內全部土(石)方工程總價的80%);
4.2.3、工程余款 在201 年老歷年前十天內全部付清。
五、工期及質量要求:
5.1、開工日期:201 年 月 日(以甲方發出的開工令為準),竣工日期:201 年 月 日。本合同工期為 天(日歷天),從甲方現場確定的具體開工之日起計算。(已考慮各類因素導致的工期延順,但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5.2、乙方所施工內容必須滿足甲方后續工程施工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六、雙方職責
6.1、甲方:提供施工場地;及時組織專人驗收及計量簽證;按合同要求結算及支付。
6.2、乙方:
6.2.1、乙方必須設置專職項目經理駐守工地;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指揮,嚴格按規范及甲方要求施工,符合有關規范標準要求;同時應嚴格按甲方進度要求,排除各種外界因素的影響,在合同約定工期內按期完成合同約定內容。
6.2.2、按甲方要求及時組織相應的施工車輛和施工機械進場;按甲方要求進行挖運。
6.2.3、乙方承包的本項目土(石)方工程須與本項目其他工程施工時同步配合,但均不另收取工程配套費。
七、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措施要求:
乙方開工前必須將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措施報甲方審定、批準后方可開工。如出現安全文明施工所必須配備的人員和施工組織設計達不到規范要求時,甲方有權為乙方配置人員和設施,由此所發生的費用在工程款中扣除,此外每次乙方還需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工程施工期間,因乙方施工、管理等原因而發生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八、違約責任:
8.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8.2、乙方簽定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如乙方中途毀約,或因乙方配合不到位或配合不及時造成本項目其他工程不能如期進行 ,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且甲方只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的直接費用部份的70%與乙方結算,直接費用部份的30%作違約金支付給甲方,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發生的其他一切損失。
8.3、因乙方原因連續停工三天或累計停工六天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無條件退場,乙方不得阻撓甲方另選施工隊伍進場。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條及第八條第2款(即8.2款)約定的標準結算支付。
8.4、乙方逾期竣工交付工程,每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5000.00元/天的違約金,由甲方在應付工程款中扣除;每提前一天甲方獎勵乙方¥ 元/天。
九、工程保證金 投標人中標后,在簽訂合同前,乙方向甲方交納保證金¥ 萬元。保證金在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時一并返還。
十、其他
10.1、如乙方與第三方發生任何糾紛,由乙方自行依法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后果,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10.2、乙方必須購買施工人員意外險。
10.3、乙方須按時支付農民工工資,如因未按時支付農民工工資而引起糾紛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罰,均由乙方承擔。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及履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條款履行完畢,工程款全部結算付清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運土石方合同書 篇3
需 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 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按照公正平等、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供需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
一、貨物名稱、型號、數量及單價
1、訂貨方式:合同簽訂后,供方在收到需方計劃后需方指定地點工地并負責安裝。
2、貨物需求:供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供應合格的大理石窗臺以及灶臺臺面,型號、數量、質量應嚴格遵守需方工程要求。
3、供應價格:該單價包含材料費等費用,供方給需方提供有效的并普通發票。
4、上表中的數量僅作為簽訂合同的依據,實際結算數量以需方驗收合格后簽單認可的數量為準。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供方供應的大理石窗臺板,同批次產品不能出現色差,貨到后不能有缺角、豁邊、裂紋等不合格現象,否則需方有權拒收。如發現質量有問題,供方負責退貨,費用自理;需方因供貨質量問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供方承擔;供方對所供大理石窗臺以及灶臺臺面質量終身負責,并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質量保證責任;供方所承擔的責任包括直接責任和間接責任。
三、交貨方式、地點和運費:貨物運輸運費由供方承擔,并由供方負責裝卸貨。
四、計量、驗收方式:結算數量以需方實際收到的數量為準;采取現場驗收,如供方所供大理石窗板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規格標準,需方可要求供方退貨或更換合同約定的貨物,一切損失均由供方承擔。
五、付款方式:
全部貨物到達需方指定地點,并按照要求安裝完工,驗收合格后付款。
六、違約責任:如果供方所供大理石臺階板質量檢驗不合格,供方應無條件退貨、運走,如供方不按時清場,需方有權自行處理;如供方未按需方計劃的到貨時間、材料規格、數量、質量送貨到溧水經濟開發區西普重型機械有限公司工地,因此給需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總貨款的10%作為違約金;如果情節嚴重,為保證工程進度及質量,需方在通知供方后有權單方面終止、解除本合同,另選供應廠家。
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需方要求供方停止供應材料、貨款兩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