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供用熱合同(通用3篇)
城市居民供用熱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監制
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工商行政管理局
填 寫 說 明
1、合同空白處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
2、字跡清楚,頁面整潔;
3、合同條款中有選擇項的,在選定的項目前的括號內劃√,
在否定的項目前的括號內劃×;
4、合同中沒有填寫的空白處,用刪除線劃掉。
城市居民供用熱合同
供熱人(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熱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及相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用熱地點、面積及熱費金額
(一)用熱地點: 市 區 小區 街
號 棟(樓) 單元 層 室。
(二)用熱面積: 平方米 ( )建筑面積;( )使用面積。
折合標準收費面積 平方米。
(三)熱費金額: 元。
第二條 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供熱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供熱期間居室內溫度的確定及檢測按《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三條 熱費標準、收費期限
(一)甲方按照當地政府批準的熱價標準收取熱費;遇價格調整時,甲方按照新調整的熱價標準收取熱費。
(二)熱費交繳方式:
( )由乙方直接向甲方交納;
( )由乙方向受甲方委托的銀行交納;
( )由乙方向受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單位交納。
(三)熱費繳納期限:
( )按照《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規定的熱費交繳辦法執行;
( )按照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熱費交繳辦法執行;
( )由甲乙雙方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 至 ____________________ 交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至 ____________________ 交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乙方供熱,并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熱費標準向乙方收取熱費。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用熱情況、用熱設施的運行狀況及計量儀表進行監督和檢查。
(三)當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暫緩供熱、限制供熱或停止供熱:
1、乙方逾期未交納熱費,甲方向乙方發出催交通知書,乙方自收到催交通知書滿15日仍未交納的;
2、乙方擅自改變供熱設施,危害相鄰用戶用熱安全和室內公共設施安全運行的。
(四)由甲方負責更新、改造、維修和養護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供熱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斷供熱8小時以上時,甲方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五)乙方已委托甲方負責室內用熱設施的維修、養護、清洗、除銹,其費用計入熱費成本的,甲方不得另行收費,未計入熱費成本的,可以按成本收費。
(六)居民用戶入戶管網及樓內的共用供熱設施的更新、改造、維修、養護、清洗、除銹由甲方負責,其費用計入熱費成本的,甲方不得另行收費,未計入熱費成本的,可以按成本收費。
(七)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止供熱48小時以上未達到《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規定標準或者合同約定標準的,甲方應當給乙方按日雙倍退還熱費。
第五條 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監督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和質量提供熱力。
(二)乙方應按照當地政府制定的熱費交納辦法或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及金額向甲方交納熱費,并有權對甲方收取的熱費申請復核。
(三)乙方需改變用熱性質、變更戶名、增加、減少或停止用熱,應當到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將熱費結清。
(四)乙方申請停止用熱,應按照《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和當地政府規定,符合停止用熱條件,履行相關手續。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請停止用熱:
1、非分戶供熱用戶;
2、新建建筑在供熱設施保修期內;
3、其他可能危害相鄰用戶用熱安全和室內公共設施安全運行的。
(五)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室內用熱設施的運行狀況和計量儀表進行監督和檢查。
(六)室內用熱設施的更新、改造由房屋所有人負責,其費用自理。室內用熱設施的維修、養護、清洗、除銹應當委托甲方實施,甲方不得拒絕。其費用已經計入熱費成本的,甲方不得另行收費。未計入熱費成本的,可以按成本收費。
(七)供熱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請對供熱質量進行檢測;對甲方的檢測結果有異議的,乙方有權向供熱主管部門或法定計量檢測部門申請復檢。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因甲方責任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向乙方供熱,或供熱質量未達到《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規定標準或者合同約定標準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投訴,并要求甲方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改正;甲方未能及時改正的,應按照法律規定折算日標準熱費退還乙方。
(二)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未交納熱費,甲方向乙方發出催交通知書,乙方自收到催交通知書滿15日仍未交納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所欠熱費總額的1‰加收違約金,甲方在不損害其他用戶的用熱權益的情況下,可以對其限熱或者停止供熱,并向供熱主管部門備案,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乙方需要變更用熱或更名時,未到甲方辦理變更手續的,仍由原房屋產權人或承租人交納熱費;
3、乙方在未通知甲方的情況下自行停止用熱,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接網或開動分戶供熱閥門用熱,甲方可以停止用熱,并收取自用熱之日起至發現之日止的熱費;用熱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當地開始供熱時間為準;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
(1)連接或者隔斷供熱設施;
(2)改動供熱設施,影響供熱質量;
(3)安裝熱水循環裝置或者放水裝置;
(4)改變熱用途;
(5)改動熱計量及溫控設施;
(6)改變供熱采暖方式。
乙方違反前款規定或者損害供熱設施,給其他用戶和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乙方未按照規定交納熱費或者有上述行為,導致其室內溫度低于《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規定溫度或者合同約定溫度的,甲方不承擔責任。給其他用戶和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乙方盜用供熱系統熱水或者由于室內裝修影響正常檢修和擅自改動室內供熱設施,給甲方和其他用戶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通過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供熱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熱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城市居民供用熱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黑龍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制
填寫說明
1.合同空白處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
2.字跡清楚,頁面整潔;
3.合同條款中有選擇項的,在選定的項目前的括號內劃√,
在否定的項目前的括號內劃×;
4.合同中沒有填寫的空白處,用刪除線劃掉。
供熱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熱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及相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用熱地點、面積及熱費金額
(一)用熱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小區_________街
_______號___________棟(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_________室。
(二)用熱面積:_________平方米_(____)建筑面積;(____)使用面積。
折合標準收費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三)熱費金額:_________元。
第二條 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供熱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供熱期間居室內溫度的確定及檢測按《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三條 熱費標準、收費期限
(一)甲方按照當地政府批準的熱價標準收取熱費;遇價格調整時,甲方按照新調整的熱價標準收取熱費。
(二)熱費交繳方式:
a由乙方直接向甲方交納;
b由乙方向受甲方委托的銀行交納;
c由乙方向受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單位交納。
(三)熱費繳納期限:
a按照《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規定的熱費交繳辦法執行;
b按照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熱費交繳辦法執行;
f由甲乙雙方約定:
________至________交________%
________至________交________%
第四條 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乙方供熱,并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熱費標準向乙方收取熱費。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用熱情況、用熱設施的運行狀況及計量儀表進行監督和檢查。
(三)當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暫緩供熱、限制供熱或停止供熱:
1.乙方逾期未交納熱費,甲方向乙方發出催交通知書,乙方自收到催交通知書滿15日仍未交納的;
2.乙方擅自改變供熱設施,危害相鄰用戶用熱安全和室內公共設施安全運行的。
(四)由甲方負責更新、改造、維修和養護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供熱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斷供熱8小時以上時,甲方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五)乙方已委托甲方負責室內用熱設施的維修、養護、清洗、除銹,其費用計入熱費成本的,甲方不得另行收費,未計入熱費成本的,可以按成本收費。
(六)居民用戶入戶管網及樓內的共用供熱設施的更新、改造、維修、養護、清洗、除銹由甲方負責,其費用計入熱費成本的,甲方不得另行收費,未計入熱費成本的,可以按成本收費。
(七)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止供熱48小時以上未達到《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規定標準或者合同約定標準的,甲方應當給乙方按日雙倍退還熱費。
第五條 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監督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和質量提供熱力。
(二)乙方應按照當地政府制定的熱費交納辦法或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及金額向甲方交納熱費,并有權對甲方收取的熱費申請復核。
(三)乙方需改變用熱性質、變更戶名、增加、減少或停止用熱,應當到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將熱費結清。
(四)乙方申請停止用熱,應按照《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和當地政府規定,符合停止用熱條件,履行相關手續。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請停止用熱:
1.非分戶供熱用戶;
2.新建建筑在供熱設施保修期內;
3.其他可能危害相鄰用戶用熱安全和室內公共設施安全運行的。
(五)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室內用熱設施的運行狀況和計量儀表進行監督和檢查。
(六)室內用熱設施的更新、改造由房屋所有人負責,其費用自理。室內用熱設施的維修、養護、清洗、除銹應當委托甲方實施,甲方不得拒絕。其費用已經計入熱費成本的,甲方不得另行收費。未計入熱費成本的,可以按成本收費。
(七)供熱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請對供熱質量進行檢測;對甲方的檢測結果有異議的,乙方有權向供熱主管部門或法定計量檢測部門申請復檢。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因甲方責任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向乙方供熱,或供熱質量未達到《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規定標準或者合同約定標準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投訴,并要求甲方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改正;甲方未能及時改正的,應按照法律規定折算日標準熱費退還乙方。
(二)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未交納熱費,甲方向乙方發出催交通知書,乙方自收到催交通知書滿15日仍未交納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所欠熱費總額的1‰加收違約金,甲方在不損害其他用戶的用熱權益的情況下,可以對其限熱或者停止供熱,并向供熱主管部門備案,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乙方需要變更用熱或更名時,未到甲方辦理變更手續的,仍由原房屋產權人或承租人交納熱費;
3.乙方在未通知甲方的情況下自行停止用熱,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接網或開動分戶供熱閥門用熱,甲方可以停止用熱,并收取自用熱之日起至發現之日止的熱費;用熱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當地開始供熱時間為準;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
(1)連接或者隔斷供熱設施;
(2)改動供熱設施,影響供熱質量;
(3)安裝熱水循環裝置或者放水裝置;
(4)改變熱用途;
(5)改動熱計量及溫控設施;
(6)改變供熱采暖方式。
乙方違反前款規定或者損害供熱設施,給其他用戶和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乙方未按照規定交納熱費或者有上述行為,導致其室內溫度低于《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規定溫度或者合同約定溫度的,甲方不承擔責任。給其他用戶和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乙方盜用供熱系統熱水或者由于室內裝修影響正常檢修和擅自改動室內供熱設施,給甲方和其他用戶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通過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哈爾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供熱人(蓋章):____________ 用熱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城市居民供用熱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城 市 供 用 熱 力 合 同
(按面積計費)
供熱人:
用熱人:
(按面積計費)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供熱人(甲方)
用熱人(乙方)
為了明確供熱人和用熱人在熱力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確立正常的供用熱秩序,雙方應嚴格遵守《 市城市供熱條例》和有關規定。根據《 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熱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熱地點、面積及用熱費
(一)用熱地點:
(二)用熱面積及用熱費:
1、用熱人為居民的填寫下表:
名 稱 居 室 廳 衛 生 間 內 走 廊 廚 房
建筑面積
使 用 面 積
散 熱 器 數 量
散 熱 器 型 號 計 費 文 件 及 價 格
計 費 總 面 積 應 交 熱 費
質 量 標 準 18℃±2℃,不低于16℃ ≥10℃
2、用熱人為單位的填寫下表:
用 熱 建 筑 面 積 (?)
收 費 文 件 及 價 格
應 交 熱 費
質 量 標 準 18℃±2℃, 不低于16℃
(三)供用熱雙方對計費總面積發生爭議時,由法定的測量機構對房屋進行測量。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條 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供熱人在市政府規定的供熱期限內為用熱人供熱。冬季供熱時間為每年11月16日至次年4月5日止。
(二)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人應安全、連續、穩定供熱 ,供熱質量應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熱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供熱價格:供熱人根據用熱人的用熱類別和用熱性質,按照市物價等部門批準的價格收取熱費。
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市物價等部門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采暖性質的用熱,用熱人應當在每年11月1日前按規定將熱費一次全額付給供熱人。
第四條 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根據市有關法規的規定,經供熱人和用熱人協商確認,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點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處。供、用熱雙方對各自的供、用熱設施的維護、管理負責。用熱人(居民)室內供熱設施的維修由供熱人負責。用熱人(居民)供熱實行分戶計量的,計量表由供熱人負責管理、維護。
新建供熱設施的保修期不低于兩個采暖期,在保修期內,供熱設施發生質量問題的,建設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保修義務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供熱設施的保修期不受兩個采暖期的限制。
第五條 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用熱面積、質量、用熱地點向用熱人供熱。
(二)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采暖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三)監督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內用熱,有權制止用熱人超量、超用熱面積用熱。
(四)對新增用熱人,在供熱之前,對用熱人的采暖系統進行檢查驗收。
(五)對供熱設施充水試壓,必須明確充水試壓時間,并提前七日通知用熱人。
(六)負責所屬范圍內供用熱設施的維修和管理,發生故障時在接到用熱人通知并積極配合的情況下24小時內修復。對供熱設施漏水的投訴,必須一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對供熱質量的投訴,在采暖期開始后的十日內,必須在接到投訴后的五小時內到達現場處理;在采暖期的其他時間,必須在接到投訴后的二小時內到達現場處理。
(七)用熱人用熱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不交費的,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八)屬供熱人產權范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供熱或者停熱8個小時以上的,供熱人應當通知用熱人,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九)負責用熱人(用戶)戶內散熱器更新時的安裝。
第六條 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用熱地點獲得供熱。
(二)有權對供熱人收取的熱費、確定的熱價及其他費用申請復核。
(三)新增或者增加用熱,應當向供熱人辦理用熱申請手續,并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四)變更用熱性質、戶名、減少用熱量,暫停或者停止用熱,遷移用熱地點,應當事先向供熱人申辦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費結清。
(五)居民用戶申請停止用熱或者恢復用熱,應當在4月15日至10月10日期間,向供熱人提出并辦理手續。
(六)積極配合和接受供熱人對用熱情況及采暖系統運行進行監督和檢查。
(七)在供熱人充水試壓時間內應在家等候、配合,發現漏水等問題及時通知供熱人維修。
(八)用熱人在裝修、裝飾房屋時,不得影響供熱人對供熱設施的維修和供熱效能。因裝修、裝飾等原因,致使供熱質量不達標和造成相關損失的,責任由用熱人承擔。
(九)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熱費。
(十)對自己產權范圍內的用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用熱人(居民)已繳納室內供熱設施維修費的,散熱器更新時應承擔其相應的材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人責任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人供熱的,除按照延誤供熱時間,折算標準熱價減收或者退還用熱人熱費外,還應當向用熱人支付熱費每日萬分之四違約金。
2、由于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賠償責任。對未達到供熱質量的,按照未達到供熱質量的天數及面積向用熱人半價或全價退費。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l)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建筑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因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
3、供熱人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供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供熱人未按規定的時間充水,更改充水時間,也未通知用熱人,給用熱人造成財產損失,由供熱人承擔。
5、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退還未供熱時間的熱費。
(二)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熱費的,應當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違約金的,供熱人有權限熱或者停止供熱。
2、用熱人違反合同約定,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支付每日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3、用熱人在規定的充水時間或被通知的時間內未在家等候,給自家或鄰里家中造成的損失,由用熱人承擔責任。
4、用熱人擅自進行施工用熱,供熱人有權立即停止供熱,用熱人應當賠償供熱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額按照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建筑物面積和實際用熱天數熱費的2倍計算。開始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照當年開始供熱時間為準。除應賠償熱費外,還應按規定補辦有關手續,補交供熱設施配套建設費用。
第八條 合同生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滿后,經雙方協商,按市供熱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續簽合同。
第九條 其 他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 份,并由甲方報供熱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通過市供熱管理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作如下選擇(在選擇項下打√)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
供熱人 用熱人(單位用戶) 用熱人(居民用戶)
(蓋章): (蓋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字): (簽字):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合同編號:
城 市 供 用 熱 力 合 同
(按計量表計費)
供熱人:
用熱人:
青島市市政公用局 監制
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城 市 供 用 熱 力 合 同
(按計量表計費)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供熱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熱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熱人和用熱人在熱力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確立正常的供用熱秩序,雙方應嚴格遵守《 市城市供熱條例》和有關規定。根據《 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熱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熱地點、面積及用熱量
(一) 用熱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熱范圍:(附管網及平面圖)
(二) 用熱性質:蒸汽( ) 熱水( ) (劃√)
1、 按蒸汽流量計費的填寫下表:
用熱性質:1、采暖 2、生產 3、制冷 4、生活 (劃√)
熱負荷 (t/h) 最大 平均 最小
用汽壓力 Mpa 用汽溫度 ℃
生產熱負荷 t/h 生活熱負荷 t/h
采暖建筑面積 m2 采暖熱負荷 t/h
制冷建筑面積 m2 制冷熱負荷 t/h
備注
2、 按熱水流量計費的應填寫下表:
用熱性質:1、采暖 2、生產 3、制冷 4、生活 (劃√)
熱負荷 (GJ/h) 最大 平均 最小
熱水壓力 Mpa 熱水溫度 ℃
生產熱負荷 GJ/h 生活熱負荷 GJ/h
采暖建筑面積 m2 采暖熱負荷 GJ/h
制冷建筑面積 m2 制冷熱負荷 GJ/h
備注
第二條 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用熱人應填寫詳細的用熱時間:
1、長年用熱:
2、間斷用熱:
(二)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的情況下,供熱人要保證用熱人的用熱參數。
第三條 熱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供熱價格:供熱人根據用熱人的用熱地點和用熱性質,按照市物價等部門批準的價格收取熱費。
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1)采暖熱負荷按計量表結算的,乙方應在每年__月___日前按熱價×平均熱負荷一次性全額預繳熱費_____元。采暖季結束后,按計量表數進行結算。
(2)生產及其它熱負荷,乙方應于每月5日前按熱價×平均熱負荷預交本月的用熱費,逐月進行結算。
(三)熱費的結算以用熱人的計量表數據為準。
第四條 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根據市有關法規的規定,經供熱人和用熱人協商確認,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處。供、用熱雙方對各自的供、用熱設施的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負責。
第五條 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用熱地點、范圍向用熱人供熱。
(二) 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用熱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三) 監督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范圍內用熱,有權制止用熱人超量、超用熱地點范圍用熱。
(四) 應協助用熱人做好用熱設施的運行調節工作。
(五) 因用熱人責任,造成計量儀表顯示數字與實際供熱量不符或用熱人偽造供熱記錄,供熱人有權要求用熱人立即改正。用熱人應當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熱月份用熱量的熱費繳納當月熱費。因其他原因,計量儀表不能正常運行,責任方應當盡快查明原因,立即改正,并每日按計量表運行正常時前10天平均用熱量收費。
(六) 用熱人用熱設施或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不交費的,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七) 供熱人產權范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供熱或者需停熱的,供熱人應當立即通知用熱人,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八) 供熱人因供熱設施臨時檢修或者用熱人違法用熱等原因,需要中斷供熱時,應當提前72小時通知用熱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通知用熱人,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第六條 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用熱地點獲得供熱。
(二) 有權對供熱人收取的熱費、確定的熱價及其他費用
申請復核。
(三) 在計量儀表定期檢驗周期內對計量發生爭議時,由技術監督部門指定檢測機構對計量器具檢驗,責任方承擔相應費用。
(四) 新增或者增加用熱,應當向供熱人辦理用熱申請手續,并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五) 變更用熱性質、戶名、減少用熱量,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移動表位和遷移用熱地點,應當事先向供熱人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費結清。
(六) 相關的開戶銀行或者賬號如有變更,應當及時通知供熱人。
(七) 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向供熱人交熱費。
(八) 對自己產權范圍內的用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九) 接受供熱人的業務指導,并積極配合供熱人為確保供熱安全運行所做的工作。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 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人責任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人供熱的,除按照延誤供熱時間,折算標準熱價減收或者退還用熱人熱費外,還應當向用熱人支付熱費每日萬分之四違約金。
2、由于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賠償責任。供熱人應當減收或者退還給用熱人實際未達到供熱質量標準部分的熱費。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1)因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2)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行期間。
3、供熱人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供熱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 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熱費的,應當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違約金的,供熱方有權限熱或者停止供熱。
2、用熱人違反合同約定,用熱人應當每日按繳費額的萬分之四向供熱人支付的違約金。
3、用熱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最大熱負荷內用熱,超過合同約定的部分,應相應補交供熱設施配套建設費用。
4、用熱人擅自進行施工用熱、自行接熱或給其他單位供熱的,供熱人有權立即停止供熱,用熱人應當賠償供熱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后,雙方應按市供熱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續簽合同。
第九條 其他
1、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 份,并由甲方報供熱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通過市供熱管理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作如下選擇(在選擇項下打√)
(一)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
(二) 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 )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供熱人 用熱人
(蓋章): (蓋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