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租租賃合同(精選3篇)
承包土地租租賃合同 篇1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規劃用途租賃土地使用權給乙方使用。根據國家、省、市有關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管理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_________,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租范圍。
第三條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權范圍內所進行的利用土地的各項行為,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四條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___,出租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地塊位置及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的租賃地塊,按照規劃批準的用途為_________用地。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提供給乙方。
第七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租金以土地面積計算,租金標準為每平方米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幣,該地塊的年租金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八條雙方同意采用以_________年為周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形式,每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從第二期起,每期租金的增幅為上期租金總額的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方式交付完首期土地租金。以后每期租金支付的時間為履行周期租賃時間的第一個月內。
第十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應付款項,逾期兩個月內,應按每期繳納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兩個月仍未按合同規定繳齊應付的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索賠因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如甲方不能按時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交給乙方使用,應按收繳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兩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甲方索賠因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在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雙方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土地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時,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乙方如需改變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土地用途,須取得甲方和土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并經原批準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并依照有關規定補簽或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并辦理租賃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本合同規定的租賃年限屆滿,乙方應在期滿后三十天內,交回土地他項權證,并辦理租賃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乙方如需繼續承租該土地使用權,須最遲在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除該土地使用權被依法征收或收回外,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期權,并在確定新的土地使用權出租年限、租金標準及其他條件后,雙方補簽或重新簽訂出租合同,并按規定重新辦理有關土地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不承擔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并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及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二十條本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_________市簽訂。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調整。
第二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①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②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送當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留存。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陸份,其中:甲乙雙方各貳份貳份由_________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留存。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承包土地租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大窩村三組村民 米使作
乙方:大堰溝村村民 彭幫權、彭安寧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屬于永久性,乙方子孫有繼承轉讓權。
二、土地四至邊界:東至彭幫權地邊;南至路邊為界;西至彭幫富地為界;北至彭幫富地為界。
三、成交后一切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四、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款陸萬叁仟元整(63000.00元)。
五、如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者,違反方付守約方違約金貳拾萬元整(20xx00.00元)。
六、合同從雙方成交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承包土地租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將寶飛敬老院土地包給乙方耕種,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達成以下承包約定: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位于永谷村3組(原明揚鄉敬老院的土地),總面積8.8畝左右,其中田4快面積1.8畝,土6快(含敬老院自留地)面積大約7畝左右。
二、承包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
三、承包價格:在承包期間,甲方的主要目的是要求乙方看管 和保護土地原貌不受侵占和損失,其租金費:即為乙方以承包該土地應享受國家的糧食直補款金額(在現行政策不變時),乙方不再交其他費用。
四、交款時間:租金實行一年一交,以甲方到鎮財政領到國家糧食直補款為交款時間。如乙方到鎮財政領到后,須在10日內交與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五、承包期內,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國家集體對該承包地收繳各項稅費,由乙方負責上繳。國家集體給予的一切補助優惠也都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爭要。
五、在承包期內,甲方向乙方保證所承包耕地的穩定,便于乙方種植。如承包期內出現該耕地爭議,乙方負責解決爭議。若乙方進行了結構調整,甲方要轉包或期滿另包給他人,則對乙方進行結構調整的投入進行補償。
六、雙方合同簽訂后共同遵守,若一方反悔,賠償另一方人民幣 元整,作為合同違約金。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政府、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