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婚禮宴會合同(通用3篇)
承辦婚禮宴會合同 篇1
甲 方:
地 址: 電話:
乙 方:
地 址: 郵編: 電話:
丙 方:
地 址: 電話: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乙方承辦甲方之 婚禮 宴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循執行。
一、甲方主辦的 婚禮 宴會以 中式 形式交由乙方承辦。宴會于 年____月日時至月___日____時在 三層大廳及四層陽光廳 舉辦,預計人數 120__人
二、宴會按 300 元/位(10人每席)標準進行,共計 12 席。
三、乙方為甲方提供會議餐飲安排、禮儀接待、會場布置、設備租賃等宴會服務。丙方為甲方
提供場地布置、婚禮人員等服務。各項服務分敘如下:
1.餐飲安排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準備菜品及酒水,宴會菜單詳見附件1。
2.禮儀接待
乙方負責禮儀接待工作,引導與會人員參加宴會活動。
3.會場布置
乙方于 年 月 日 1時前完成場地布置,并根據甲方要求提供 桌簽(最少120個) 、 停車場 、 三層紅地毯 、 香檳塔 等。
4.設備租賃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 三層的音響設備 等設備設施,負責安裝調試。
5. 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詳見附件3
四、宴會費用
菜品酒水:元,以上費用總計:元。
六、付款方式
1.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須支付乙方總金額30%的定金人民幣 (小寫元,活動結束后,余款小寫 )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乙方開具同等價額的發票。
2.在活動中所損壞的餐具及物品按價賠償,另收押金元。
3.合同生效后,若甲方取消該宴會,定金不退還。
4.乙方按合同保證人數
七、協議附件為本協議補充,雙方簽字確認后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辦婚禮宴會合同 篇2
新郎:
新娘:
宴會協議
甲方: 贈送房卡號: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一、宴會安排:
1. 宴會時間:
2.宴會地點:
3.每席價格:
4、總席數: 保底: 每席人數:主臺: 主臺人數:場地布置/擺設:布展費用: 場地使用費:
5、贈送項目:
6. 注明:宴會廳不許帶煙花等易燃物品進場。
7. 特別聲明:此菜單屬特價,恕不另折,不開發票,如需發票按菜單原價結賬,酒席前三天不許減桌,只能加桌。
二、付款方式:
1. 協議簽訂當天,甲方即支付乙方訂金人民幣¥ 元,作為宴會預定場地保證金;
2.宴會費用必須在 年 月 日當天以現金或銀聯付清全部款項,結算時并請附上相關收據以作付款證明。若忘記帶收據的,則先按當天宴會的結賬金額全部付清,次日再憑定金收據辦理退費。
三.其他條例:
1. 乙方有權取消沒有交納定金的宴會安排;
2. 經雙方簽定協議后,乙方將為甲方預留所指定的宴會場地,如甲方取消該次宴會的,乙方所收取甲方的費用不作退還處理;
3. 甲方須自行看管和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如有遺失,乙方不負責;
4. 按價賠請愛護乙方所有公物,損壞須償;
5. 根據政府規定,舉行展銷會以及200人以上大型活動或活動期間有文藝表演項目,必須到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如沒有辦妥一切有關手續,在中途被政府有關部門終止活動,所有責任及費用必須由甲方負責;
6. 如遇上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影響,而取消該預定的,乙方只負責退還已收取的定金。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末盡事宜,雙方應本著愉快合作的態度共同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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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簽單或指模: 經手人:
日期: 日期:
承辦婚禮宴會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承辦乙方宴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宴會時間:年月日時至時
二、宴會地點:
三、宴會桌數:席,備席(限10人/席),乙方實到桌數不足席需按席付款。
四、宴會餐標:元/席(不含酒水,菜單以附件形式附后);
茶樓包場費:元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交納協議總額的20%作為定金,人民幣:元(大寫:)作為宴會定金,余款在當日宴會結束時一次性以現金方式結清;定金可充當結算款,但須出示定金收據;宴會與其它優惠不能同時享用;宴會結賬不打折;不提供。
六、宴會準備階段和舉行過程中,須有雙方的宴會主協調人相互溝通確定各項事宜,雙方有問題都由指定的主協
調人之間溝通,不應有其他人員參與以免影響宴會的正常實施。
七、甲方宴會指定協調人:聯系電話:
乙方宴會指定協調人:聯系電話:
八、甲方責任:
1、免費提供以下物品和服務:(以在選項后的內劃“√”為準)
簽到臺
簽到薄
1本、筆
2只
指示水牌
預留婚車車位
音響及話筒
音控香檳塔香檳一只紅地毯新娘化妝間貴賓休息室
儲物間條幅制作適量喜字自帶酒水服務費改口茶紅雞蛋10個/桌
喜慶蛋糕長壽面一碗壽字壽桃手捧鮮花一束
2、甲方確保乙方屆時能按協議使用規定的宴會場地,不得被他人占用;如因不可抗因素導致甲方無法提供場地的情況,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如果甲方提前知曉的情況下應該提前通知乙方,并退還前期預交的定金;甲方盡量協助乙方聯系其它內似規格的宴席舉辦場地。
3、甲方按雙方簽字確認的宴席單準備菜式,未經同意,甲方不得隨意改變。
4、因宴會期間人員情況復雜,甲方不負責乙方的貴重物品和未成年人的看護工作,如發生意外甲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有責任為乙方的慶典公司提供輔助支持;乙方的慶典公司進場前應先到甲方的一樓收銀臺簽訂進場
協議,并交納場地使用費:、進場押金:還)。
九、乙方責任:
1、在簽訂本協議時,按規定繳納相應的定金,如因故取消宴會,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將不能退換所付定金。
2、宴會中如有乙方及乙方的客人損壞甲方的各種設施設備、餐具、用品用具、臺布、地毯等;乙方需根據甲方提供的客損標準進行賠償。
3、乙方須在菜單確認后在菜單上簽字確認席單內容,菜單一經確認,甲方即適時安排備貨,在離開宴一周內不能再有菜品更改,且餐標不能低于原定餐標。
4、宴會進行中乙方所增加的菜品將按照甲方的菜譜價格計算并另行收費。
5、乙方須提前將宴會主協調人告知甲方,并將宴會中的注意事項提前向甲方的主協調人知會,雙方協調配合,確保宴會圓滿舉行。否則造成的不足之處甲方不承擔責任。
6、乙方實到席數如不足預定基本席數(不含備桌),甲方將按基本席數收取餐費,未用的席數需在當日晚餐消費。
十、約定事項:
1、宴席桌數增、減事項:乙方桌數5桌(含5桌)以上,需在約定開餐十天前通知,5桌(不含5桌)以
下需在開餐三天前通知,否則甲方不能保證乙方所需增加的桌數,也不能視此事為甲方違約。另因乙方未按本約定時間事先通知甲方減少桌數,由此造成甲方按預定桌數備貨而產生的多余備料,甲方則有權向乙方收取每桌預定標準價格的80%金額作為賠償金。乙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增加桌數,而開餐前三天內臨時增加的桌數,甲方盡可能給予配合,但不能保證增加桌數的菜肴與預定時確定的菜單完全一樣,且不保證增加桌數的上菜速度完全一致,也不承擔由此引起的整個宴會服務不到位的責任。
2、若因市場大環境導致部分原材料無法購買到位,乙方應理解支持,協商更換其他菜品。
3、若由甲方提供酒水,在入場前,由乙方負責人與甲方經手人共同確認酒水數量,用后清點所剩余酒水數量,退還甲方(甲方不負責空瓶的保存)。
4、宴會當日的煙酒、飲料、糖果、茶等如需酒樓幫助擺放、發放的需在當日09:30以前送達,酒樓才有充足的時間提前擺放;如乙方物品送達太遲,乙方盡可能快速協助,但不承擔服務不周的責任。
5、乙方宴請的客人需要在甲方的吧臺拿香煙或乙方未授權取用的物品或廚房的菜品時,甲方應及時與乙聯絡人取得聯系確認是否提供,但如果聯系未果的情況下,甲方本著對乙方負責的態度,可以婉言謝絕乙方客人的要求或讓其自行付費。由此產生的誤會或客人的不理解甲方不承擔服務不周的責任。
6、根據政府相關規定及安全考慮,乙方不能在甲方酒店內外燃放鞭炮,戶外放飛氣球等影響航空安全的行
為。如果乙方執意不聽勸告,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因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燃氣公司臨時或突發事件停水、電、氣造成宴會無法正常舉行或進行的,甲方應盡最大努力協助解決,但不承擔相關責任。
十一、雙方其他約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原件、復印件),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后可續簽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甲方保留原件,乙方保留復印件)
甲方代表:(印章)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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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郵箱:傳真/郵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