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葉代理服務契約(精選3篇)
茶葉代理服務契約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授權乙方在其所在區域代理銷售甲方產品達成共識,現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出具授權書,授權乙方銷售甲方生產的產品。
授權區域:省市。
二、為杜絕代理商之間的串貨和不正當競爭,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市場保證金_/__元,保證金年度考核時予以退回。
三、甲方產品以特優價供貨給乙方,乙方首批進貨數量必須達到以上(具體數目見配貨清單),方可取得代理資格。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給乙方提供銷售該產品的相關證件手續;
2、提供綜合成功代理商經驗的一套完整的營銷方案和各種印制精美的宣傳樣品、布標、張貼畫等;
3、有效期內,甲方不再在乙方所在地設立區域代理,切實保證乙方的獨家壟斷經營;
4、乙方付貨款后,甲方將在2個工作日內通過物流將貨發出,發貨運費由甲方承付。
(試銷商所有運費均由乙方承擔。
)如果需要航空運輸、鐵路快運或特快專遞等方式運產品,乙方提出申請后甲方執行,其運輸費用由乙方支付;當乙方再次進貨金額低于3000元時,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對于一次購貨量超過100件的,交貨期須延遲3—4個工作日;
5、甲方產品外包裝均有區域銷售統一代碼,如有發現乙方串貨現象的發生,乙方將承擔串貨產品2倍的罰金,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資格,并不予退還其市場保證金;
6、若乙方單品一次性購貨量在50件以上,甲方可根據乙方要求在產品外包裝上印制乙方的當地總經銷權和聯系方式,以便更好的促進乙方銷售;
7、若乙方需要,甲方根據要求可為乙方出具增值稅票,稅額另作協商。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在其所代理區域建立80%以上的商場、藥店、超市等鋪貨營銷網絡,確保產品在當地占最大的市場份額;
2、乙方必須認同甲方的經營理念,遵循甲方的營銷模式投入廣告促銷宣傳;
3、乙方須遵守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體系,禁止低價傾銷或暴利經營;
4、乙方須在自己申請的代理區域內銷售產品,若超出區域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5、乙方應積極維護產品的形象和相關名譽,不得做出有違法律法規的活動,更不得損害產品本身及其它代理商的利益;否則,后果自行承擔;
6、乙方負責當地媒體的產品廣告宣傳及費用,做好終端宣傳工作,并及時向甲方提供實施進展情況;
7、乙方須處理好產品宣傳銷售過程中與消費者、當地各主管部門之間的關系;不得做有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否則后果自行承擔。
8、對甲方的文件、廣告資料、策劃方案等,乙方負有保密的義務。
甲方產品的相關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自行注冊或使用;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無條件將甲方文案、策劃等資料歸還給甲方。
9、為確保甲方產品品牌和市場拓展計劃,乙方年銷售任務不得低于萬元,對于拓展市場不力而達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將根據優勝劣汰的原則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10、乙方如果連續四個月在甲方沒有任何進貨記錄,乙方又未提出書面報告說明的,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動放棄代理權,甲方有權在當地另行拓展市場。
11、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產品每年度一結算,凡完成年銷售任務的,可獲得甲方10%的返利和其它獎品、禮物及相關活動邀請等,超出部分按13%返利;
12、對于甲方生產的其它系列產品,乙方將擁有優先代理銷售的權利,具體由甲方發出通知,乙方提出申請則可,同時乙方不得銷售同類產品。
13、甲乙雙方自簽合同合作開始,即表示乙方已認同甲方的企業文化、理念、經營方式、已接受甲方的各種經營管理規定,不得做有違約行為,否則后果自負。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上述要求,否則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
六、甲乙雙方貨款結算一律現款現貨,款到發貨,對于產品運輸過程中的損耗問題,甲方確認后給予補償或更換,確保乙方利益不受損失。
七、本協議簽訂地點:湖北省武漢市。
有效期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期滿后甲乙雙方協商續簽。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辦全款之日起生效。
(簽字時若乙方不能辦款,則需支付20元的合同定金)
甲方(簽章):
地址:
代表人(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匯款賬戶:
開戶銀行:
匯款賬號:
農行卡號:
乙方(簽章):
地址:代表人(簽字):
電話:
傳真:
茶葉代理服務契約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__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
二、人事代理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間,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提前中止合同。要求提前中止合同的一方,需補償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合同期限屆滿,要求終止合同的一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未通知,則視為本合同自動延續至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之日止。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為依據,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務:
1、辦理人事關系轉移;
2、代辦專業技術人員中高級職稱申報審批;
3、代繳各項社會保險;
4、出具代理人員工齡證明;
5、代辦勞動手冊、視作繳費年限核定;
6、代辦外地人才引進;
7、辦理應屆畢業生集體戶口掛靠;
8、代理人員黨組織關系掛靠;
9、人事檔案管理;
10、應屆大中專畢業生人事代理;
11、首次就業成人教育畢業生人事代理;
12、出具與檔案材料相關證明;
13、有關人事政策咨詢。
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收取乙方人事代理服務費 元/年/人,乙方應在每年十二月底前付清當年費用。
甲方辦理乙方人員因公出國政審、大中專畢業生首次定職等其他人事代理服務按國家與本市有關規定另行收費。
合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為乙方人員辦理轉檔或個人人事代理等服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借閱或查閱乙方人員檔案。
合同期間,因甲方原因導致的檔案材料缺損或遺失,由甲方按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乙方在移交委托代理人員檔案時應按甲方要求補全檔案材料與用工手續,因乙方原因導致檔案材料與用工手續不全,由此引起的有關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合同期間,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期繳納代理服務費,每遲延一日,甲方有權按照遲延支付的代理服務費的萬分之五/日收取滯納金。
乙方委托代理人員如有增減或其他變化,應在變化發生當月以書面通知告知甲方。
乙方委托甲方的各種單項人事代理服務,除代理服務費外,具體協作事項甲方應按有關政策規定及與乙方簽訂的單項人事代理服務合同要求辦理。
乙方如須增減人事代理服務項目,應與甲方協商并簽訂有關補充條款。
合同期間,甲方如未按合同要求為乙方提供服務,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補償或賠償要求。
五、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市人才服務中心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茶葉代理服務契約 篇3
鑒于:
甲方有意委托乙方為全國范圍內的貨運代理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提供貨運代理服務。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平等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簽約方: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項目負責人: 電話/傳真: 電子郵箱: 受托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項目負責人: 電話/傳真: 電子郵箱:
第二條 委托運輸貨物的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到達地、收貨人
以甲方每次委托代理貨物運輸時與乙方簽訂的一次性托運單核定的貨物起運地、到達地、收貨人為準。
第四條 貨物包裝
包裝方式:
1、包裝分為外包裝和內包裝,甲方須按照約定的包裝方式,并以適宜保護貨物原則的對其所托運的貨物進行包裝;特別是甲方托運易碎類、易污染類、易變質等貨物時,應自行提供適合長途運輸的包裝。
2、甲方應根據貨物性質和運輸要求,按照國家規定,正確使用運輸標志和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3、考慮到甲方貨品包裝的統一和完整,以及甲方托運時已包裝完畢和封箱等情況,乙方僅負責檢查外包裝體外表面的完好性。包裝材質、尺寸大小、牢固度、內部襯墊、空隙填充、防水、防傾斜、防震、防顛簸等,均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 運輸方式、運輸期限
1、乙方有權完全獨立地選擇具體承運人完成對甲方交付貨物的運輸,并有權選擇適合貨物運輸的運輸工具及運輸路徑等。
2、乙方承諾在雙方書面約定確認的時限內,確保運輸供應商按時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目的地。
第六條 貨運代理各項收費
1、托運費:每次托運貨物時簽訂的一次性托運單上核定的價格作為雙方結算托運費的依據,托運單上約定的托運費包括網點攬貨、線路規劃、貨物分撥、轉運等操作以及支付給實際承運第三人的運費應收取的服務
2、其他雜項費用:
(1)保價費:甲方自愿選擇保價運輸,并同意乙方按照貨物保價金額的4‰收取保價費。對于價值較高的貨物,保價費收取標準可以另行協商。
關于保價金額:甲方須按照貨物實際價值如實聲明保價金額(即聲明價值),如托運的同一批貨物每件之間價值不同,應分別保價并在合同上另行注明。不分別保價的,按保價總金額平均計算出每件貨物的保價金額,其中每件貨物內裝有小件的,按單件貨物保價金額和內裝數量平均計算出每小件貨物的保價金額。
(2)提貨費收取標準為:
(3)送貨費收取標準為:
(4)保管費及倉儲費收取標準為:
(5)其他:
3、除前述收費項目外,乙方還可收取特服費、信息費、工本費、代收貨款服務費(如有)等,具體金額以托運單標注為準。
第七條 對賬及賬單確認
1、除即時結算外,每一費用結算周期為一個賬單期,乙方在每一個費用結算期截止日后整理出一份對賬單,并通過當面交付、或郵寄、或傳真、或發送電子郵件的形式交由甲方核對和確認。
2、甲方收到對賬單后,應在五個工作日內核實完畢并給乙方答復。甲方核實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發貨日期、托運單號、起止地、貨物名稱、數量、重量、體積、保價金額、各項費用金額、收貨人是否收到、貨物有無毀損或滅失等。甲方如有任何疑問或異議,均應書面提出。
3、如甲方沒有在五個工作日內答復或反饋意見,即視為甲方確認無誤。該對賬單即作為雙方結算費用、乙方已完成約定義務的依據。
第八條 費用結算
1、費用結算期限為下列第種方式:
(1)當月發生的費用當月結清;
(2)上月20日至本(當)月20日的費用本(當)月底前結清;
(3)當月發生的費用在次月的. 日之前結清;
(4)現金即時結算:當票發生費用由 付清。
A、托運人
B、收貨人
2、在約定的結算日期之前,如因甲方托運貨量增長致使發生的服務費累計達到人民幣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約定的結算日期之前結算支付。
3、若甲方托運貨量相應服務費金額連續三個月低于人民幣3000元的,乙方有權單方取消甲方定期結算的權利,而改由甲方以現金方式即時結算。
4、甲方以支票、承兌匯票或者銀行轉賬的形式向乙方結算支付服務費,但乙方不接受任何的"商業承兌匯票"、或帶有"農村商業銀行或信用社字樣出票行"的銀行承兌匯票,以及"遠期支票"等。
5、為了保證付款的有效性和資金安全性,甲方必須將款項匯至乙方指定賬戶,或者將乙方認可的支票、銀行承兌匯票交給乙方單位指定的財務人員(須持有加蓋乙方單位財務專用章的委托書)。否則,視為甲方無效支付。
6、雙方銀行賬戶信息如下:
甲方賬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 乙方賬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第九條 禁止性約定
1、甲方有義務如實申報所托運貨物的性質,不得托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易污染等危險品。否則,所造成的一切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罰款和費用,甲方應當予以全額賠償。
2、甲方不得托運需要保溫、保濕、保持干燥的特殊貨物,嚴禁在普通貨物中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蝕性、易污染等危險品,不得托運或夾帶貨幣、有價證券、金銀、國家文物、古玩字畫、假冒偽劣品以及其他禁運或限運貨物。若因此被國家相關部門查扣、處罰或造成其他財產損失、人身傷害,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賠償。
3、甲方要求乙方上門提貨或給收貨人送貨上門的,應分別由甲方和收貨人負責貨物的裝卸,乙方不負責貨物的裝卸,在裝卸過程中造成任何財產損失和人身損害,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運輸供應商的選擇
乙方作為受托方,應合理、謹慎選擇運輸供應商,并對全程運輸服務質量向甲方負責。
第十一條 貨物的提取
1、收貨人有領取貨物的義務。收貨人在受領貨物時,有義務在乙方的《提貨檢驗簽收憑證》或簽收單據上簽字,如貨物有異常,收貨人必須在乙方的《提貨檢驗簽收憑證》或簽收單據中做異常簽收記錄并如實備注,此《提貨檢驗簽收憑證》或簽收單據將作為收貨人(發貨人)索賠的依據。如收貨人未在乙方的《提貨檢驗簽收憑證》或簽收單據上做異常簽收,則乙方有權拒絕收貨人(發貨人)提出的任何索賠。
2、貨物運抵目的地后,收貨人填寫不明或乙方聯系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明確表示拒收貨物,且也聯系不到甲方,或甲方在乙方發出提貨通知30日仍拒不領取貨物,則視為放棄貨物的所有權和對貨物的處置權,乙方有權自行處理。
3、若收貨人在乙方發出提貨通知后明確表示拒收貨物,或仍不領取貨物超過30日,乙方有權將貨物退回
4、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貨物簽收憑證,以證明收貨人已收取貨物的,必須在自交運貨物之日起60日內書面提出請求,否則,乙方不再承擔簽收憑證的保管和出示義務。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有義務在約定的期限內結算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不得以貨物索賠及其他任何理由單方扣除、抵消或延期支付。如逾期支付,則每日按應支付費用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有義務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抵目的地,如因乙方過錯逾期到達的,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按該票托運費金額的5‰賠償甲方,最高賠償限額為該票貨物的托運費。
3、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具體賠償標準為:
(1)若甲方選擇保價運輸,如貨物實際損失金額高于保價金額的,乙方按保價金額賠償;如貨物實際損失低于保價金額,乙方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甲方應提供真實的貨物價值發票,以便準確核定貨物實際損失,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賠償。
(2)若甲方沒有對貨物保價,則乙方最高賠償限額為該票毀損、滅失貨物部分托運費的兩倍。
4、乙方的賠償范圍僅限于貨物本身的損失,乙方對于甲方(或收貨人)遭受或者可能遭受的其他損失和間接損失不予賠償。
第十三條 貨物留置權的行使
1、如甲方拒絕、拖延、逾期支付服務費用,乙方有權中止運輸并留置甲方的所有貨物,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2、對于約定服務費由收貨人支付的,如果貨物到達時收貨人拒絕支付,則甲方應無條件地向乙方支付,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在甲方和收貨人完全支付之前,乙方有權留置全部貨物。
3、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其他損失而拒絕賠償時,乙方有權中止運輸并留置甲方的所有貨物,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 代收貨款業務(□ 有;□ 無。 若無本項業務,本條款項下內容不生效)
1、甲方委托代收貨款的,應當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服務費的金額、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在托運單上直接約定。
2、原則上由收貨人自提貨物,如需乙方送貨,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必須先檢驗簽收并支付貨款后,乙方才配送貨物,否則乙方有權拒絕送貨。
3、在貨物交付給收貨人之前,如甲方要求變更代收貨款金額等事項的,甲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并蓋章后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不接受臨時性電話等口頭變更要求。
4、如收貨人拒絕支付貨款或拒絕全額支付貨款,乙方將情況通知甲方后,甲方須在一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并書面通知乙方。如要求返回貨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仍按照約定收取代收貨款手續費。
5、乙方不負責為甲方代開、代轉貨物增值稅發票及其他發票。
6、乙方收到收貨人支付的貨款后,在48小時內將貨款匯入甲方的賬戶內,如遇星期六、星期日和其他節假日,匯款期限相應順延。
7、無論收貨人是否收貨,收貨人以貨物品名、型號規格、數量、質量、重量不符、質量不合格等為由拒絕支付貨款,甲方應自行向收貨人收取貨款,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免責條款
若貨物的毀損、滅失或逾期到達是因不可抗力因素、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甲方或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或者包裝體外表面完好而內裝貨物毀損、短少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保密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及終止后兩年內,甲、乙雙方有責任對在合作中了解到的有關對方的各種商業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貨物、貨物價格、庫存、服務費標準、貨運到達地點、收貨人、貨運方式等)進行保密;除非是為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需要或根據法律法規要求所需或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均不得向公眾或無關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否則,被披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此遭受的相應損失。
第十七條 通信聯絡的確認
1、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第一頁所明示的各方聯系地址、電話、傳真和電子郵箱均為真實有效的,并保證電話暢通、可隨時收發傳真和電子郵件。如任何一方的聯系地址、電話、傳真和電子郵箱發生變更,變更方均有義務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2、乙方依據本合同所列明的聯絡方式向甲方郵寄信函、發送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自從乙方寄出,或發出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即視為已送達。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積極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提前終止本合同。
第二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保證其各自每次托運貨物時簽訂貨運代理服務合同(托運單)的人員享有簽訂該貨運代理服務合同(托運單)的權力。
2、本合同未約定事宜以雙方每次簽訂的貨運代理服務合同(托運單)為準;若本貨運代理服務合同中約定的事宜與托運單有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3、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相互留存對方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