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經銷買賣合同(精選3篇)
產品經銷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鑒于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作為上述產品的地區經銷商事宜,特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一、產品本協議中所稱“產品”,是指系列產品。
二、地區本協議中所稱“地區”,是指經雙方經書面同意的其他地區。
三、商標和專名本協議中所稱“商標”和“專名”,是分別指。指定產品的中文名稱:。
第二條:經銷權甲方茲給予乙方以“商標”和“專名”向“地區”內客戶總經銷“產品”的權利。
第三條:專管權一、交易甲方不得再將“產品”售予、讓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區”內乙方以外的任何個人、公司或其他主體取得“產品”。
二、委托甲方不得委托“地區”內乙方以外的其他個人、公司或其他主體作為其經銷商,以進口和銷售“產品”。
三、詢購甲方收到“地區”內任何客戶有關“產品”的詢購,均應交給乙方。
四、再進口甲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區”內出售“產品”,并不得將“產品”賣給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擬在“地區”內再進口或出售“產品”的第三者。
第四條:價格、條件一、價格
1、甲方給予乙方的價格和條件,應隨時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項價格和條件的確定并應考慮到正常貿易慣例及經常存在的市場競爭情況,使雙方從銷售中獲得相當利潤。
2、甲方給予乙方一個較穩定的市場價格,如有變動,也是每年年初發給的年度價格表。
3、如有產品價格變動,甲方應在改變價格和折扣的30天前書面通知乙方,所有改變價格期限之前雙方簽定的合同一律保證價格,并按正常交貨期交貨。
4、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雙方另行商定,但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應獲得不低于的折扣。
二、單獨合同在每次具體購買產品時,雙方應締結單獨合同。
三、最惠條款甲方聲明,本協議中各項條款是甲方現在給予經銷商和制造商最優惠的條款,今后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經銷商或制造商銷售“產品”時提供比本協議更有利于買方的條件時,甲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擔義務:
1、承諾并保證作為產品的中國總代理完全有資格與乙方簽訂本協議。
2、自費提供樣品和一切可以供應的廣告資料。
3、提供現行的國內價目表,并將價目表內任何預期的變更迅速通知乙方。
4、甲方將向乙方提供一定數量的產品資料。大批量的資料在必要的情況下可由乙方申請甲方提供。
5、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其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行業動態信息,經常提供有利于推銷產品的意見,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場推廣策略和銷售方式。
6、甲方將對乙方的工程師提供全面的技術培訓,并提供足夠的技術支持。
7、甲方對于乙方售出的產品,凡是屬于產品質量問題的而引起的損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擔責任或給予更換。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
1、為在“地區”內推銷“產品”并為客戶服務,應自費提供和保持一個有經營能力的機構,并盡一切努力爭取達到有利于甲方為利用“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而制定的銷售指標。
2、乙方應根據需要,在“地區”內發展區域性代理商和分銷商,簽訂合同和管理將由乙方獨立負責。
3、乙方將配備足夠的銷售工程師和技術工程師來配合市場銷售的需求,他們會全面了解系列產品的特性及用途,并能夠承擔培訓,現場檢測服務和操作示范等任務。
4、供給甲方有關銷售“產品”的詳細報告,以及盡可能多的有關“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和競爭者推銷活動的情報。
5、乙方應尊重和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并保證不將售出的任何甲方產品`復制后用于商業目的。
第七條:雙方關系根據本協議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的關系僅屬賣方和買方的關系。任何一方均無權對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義簽訂合同。本協議并不產生代理權,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義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義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時,該導致損失的一方,應使受害的一方不負擔由此而發生的費用。雙方并未也無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營企業或雇主和雇員的關系。
第八條:甲方名稱等的使用
一、特許乙方得為商業上的目的使用“商標”和“行名”或它們的簡稱或變稱,并得標明自己為“地區”內“產品”的經銷商。
二、注冊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自費負責為“商標”和“專名”在“地區”內辦理申請、正式注冊并保持其效力。
第九條:期限、終止本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如遇下列情況和條件,本協議應終止:
1,如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協議的實質行為,另一方得以書面通知該方,敘述此種違約行為,并說明除非該方對此種違約行為按本節規定加以糾正,否則另一方將按照本節規定終止本協議。如該通知發出后九十天內仍未得到糾正,則本協議根據這一事實在上述九十天期終時即時終止。
2,如任何一方根據破產法或債務人救濟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產申請或其他救濟申請,或被裁定破產,或解散,或清理,或對債權人作任何轉讓,或對該方指定了產業管理人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時侯以書面通知即終止本協議。
3,如遇本協議所規定的某種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協議一方在超過天期限后尚無法履行其義務時,則另一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協議。
第十條:解約的影響凡在本協議終止前雙方間已發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協議終止前由于一方違約而發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
第十一條:保證
一、標準甲方向乙方保證,所有“產品”均符合“地區”內的標準?梢猿鍪,并適合銷售目的。甲方并保證“產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藝方面均符合質量標準。
二、免受損失凡因“產品”被指稱質量低劣,或因侵犯專利、商標,或因在“地區”內銷售或使用“產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類似的責任事由,甲方應保護乙方,使之不受損失。
三、質量如乙方發現任何“產品”質量低劣,并將此事實通知甲方,甲方應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調換或對乙方給予補償,其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對由于上述調換或補償而引起的損害,乙方不喪失其索賠權。
第十二條:一般條款
一、不可抗力本協議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延誤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及各個單獨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條款時,則在此范圍內得以免除其責任。此類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海嘯、地震、以外事故或機械故障、天災、戰爭、封鎖、禁運、劫持、戰爭威脅、戰爭性情況、扣押、暴動、動員、暴亂、非暴力騷亂、革命、制裁、搶劫、罷工、勞動糾紛、工業干擾、動力供應不足、缺乏正常運輸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關閉、國有化、禁止進口或出口、拒發政府命令、敵對行動或其他類似或不類似上述原因而非該方或雙方所能控制的。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雙方失去根據本協議應得的利益時,雙方應重新審查本協議的條款以便恢復任何一方或雙方根據本協議原已取得的同樣的相應的地位。
由于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書面的通知,應由受影響一方以合理速度送達另一方。
二、轉讓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內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轉讓在未征得對方事前明確的書面同意之前,應屬無效。
三、商業機密本協議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協議期限內或期滿后內,對不論與另一方有否競爭的任何個人、行號或公司泄漏有關另一方業務經營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報。
四、通知根據本協議規定所發出的任何通知應以中文和英文做成書面,并以預付郵資的航空掛號信,按上文載明的地址或本協議任何一方可能按本節規定通知送達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種通知應視為在付郵日后第個營業日送達。而此種通知正式付郵的證件,應視為送達此種通知的充分證明。
五、適用法律和貿易條款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和履行,應以國法律為準。本協議內的貿易條件應服從修訂的條款的規定和解釋。
六、仲裁所有其他一切來自本協議或關于本協議、或關于違背本協議的爭執或異議,在雙方通過善意協商未能達成和解時,應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應視為終局裁決,對協議雙方均有約束力。
七、可分割性本協議內各條款應視為可以分割,本協議內任何條款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其余條款的效力。
八、保留權利協議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不堅持另一方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時,不應視為放棄此項條款或放棄以后堅持另一方執行此項條款的權利。
九、其他約定本協議包括雙方關于本協議主題的全部協議和諒解,并取代雙方以前關于本協議主題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任何性質的討論所達成的一切協議和諒解,除本協議有明文規定者外,其他有關本協議主題的任何條件、定義、保證或聲明,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關于本協議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換或變更,以書面為之,并明確與本協議有關、由協議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為證明起見,本協議做成一式兩份,在本協議起自所載的日期內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甲方:乙方:
產品經銷買賣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平等互利、共建共贏的原則,甲方委托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牌木纖維巾被系列產品在地區的總代理經銷商,并就合作原則及有關事宜簽定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不在該地區再增設第二家經銷商,否則甲方須雙倍賠償乙方已發生的全部提貨額。
2.甲方根據市場需求和自身的生產能力,應盡力滿足乙方在數量、花色、品種等方面的需求,以保證乙方的市場發展。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定貨通知和貨款后,三日內必須按定單向乙方發貨,超期每天按乙方付貨款的_________%賠償乙方,人力不能抗拒的特殊情況應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要準確把貨發到乙方指定地點,(鐵路不能及地點除外)否則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5.甲方供給乙方的產品要符合本產品的國家質量檢測執行標準,否則因此所造成的損失有甲方承擔,并雙倍賠償乙方此批提貨貨款。
6.甲方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有義務在技術和價格的咨詢上給以積極配合,并協助乙方開拓市場,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簽定代理合同后,乙方首先要積極努力開拓市場,并須保證每月完成_____________萬______元銷售額,每年完成_____________萬______元銷售額。若連續三個月平均不能完成銷售額,乙方同意甲方另擇代理經銷商。同時乙方代理合同終止。
2.乙方在開展工作中要遵守商業誠信,維護公司的企業和品牌形象,搞好售后服務,守法、守規經營,否則后果自負并承擔因此給公司帶來的經濟損失。
3.乙方只能在自己的合同區域內做好宣傳、銷售工作,不得惡意跨區域銷售,甲方沒有代理商的區域,及當地代理商同意的的情況除外,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乙方要尊重甲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假冒仿造,否則,甲方有權按其仿造產品價值的雙倍向其索賠損失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5.乙方不得代理銷售同材質的其他品牌產品,否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6.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積極調研市場、及時反饋市場信息、研究銷售策略、執行戰略性宣導活動。
三、其他
1.合同簽定后,該區域內甲方原有的一般經銷商歸乙方管理。并不再向該地區發貨,否則甲方須按發貨額雙倍賠償乙方。
2.甲方逐步推出的新品種,乙方繼續享有合同規定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另擇經銷商。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產品經銷買賣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負責人:
本著誠實、信用、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代理甲方產品的經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產品,授權在 (區域)獨家代理,在此區域內銷售,代理期限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負責人: 年。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合法的相關手續資料; 。
3、甲方對產品的生產質量負責,在產品有效期內,因產品生產質量問題而引起的糾紛,甲方承擔因質量問題引起的相應責任。
4、雙方合同一經簽訂,在乙方合法經營、及時支付貨款和遵守合同及其規定的情況下,在乙方的合同期內,甲方不得無故中斷產品供應,因由中斷貨源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乙方代理的甲方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產生滯銷,甲方給予退換(返貨的發貨費用由乙方負責),期限自發貨日起三個月內,超過此期限,不予受理。
6、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市場的穩定,杜絕其他代理商惡意竄貨,保證乙方在代理區域內的獨家代理權,如發現惡意竄貨行為,甲方為乙方清理市場,并追討竄貨人或竄貨單位賠償乙方市場損失(賠償標準:進貨總金額的 倍)。
7、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鋪底貨,鋪底數量按甲方的招商政策執行,在代理結束后,乙方返還貨物或按代理價格結算。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代理甲方的產品在指定區域內獨家經銷,在代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不發生進貨行為,視為自動放棄代理權。
2、乙方代理協議簽訂后,再次提貨為現款現貨,即乙方將電匯底聯連同詳細地址、貨物名稱、數量、收貨人、聯系方式傳真至甲方,甲方查明款項進入甲方賬戶后,一個工作日內將貨發出。
3、乙方在代理區域內以通過正常途徑、合法的宣傳方式銷售甲方產品;在銷售上出現任何問題(非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可幫助協調處理。
4、乙方在銷售過程中零售價不得低于零售價的最低限價,不得高于政府批準的零售價,不得低于甲方規定的最低供貨價供給零售店,一經發現,取消代理權,扣罰市場保證金,并追究相關責任。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非甲方產品的銷售以及其他違法活動,否則甲方除追究其法律責任外,還要向乙方索賠 萬元。
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書信、傳真、電子郵件、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四、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五、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八、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做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九、違約責任
如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項下條款規定,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則須給對方賠償不少于本合同標的額 %的經濟損失。并于對方提出賠償要求之日起 日內付給對方。
十、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壹式 份,甲方、乙方各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署): 乙方(簽署):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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