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合伙經營合同書(通用3篇)
長期合伙經營合同書 篇1
合伙人:甲方,性別:,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住地址:。
合伙人:乙方,性別:,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住地址:。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總投資為元(大寫:),甲出資元(大寫:),乙出資元(大寫:),其中甲占投資總額的%、乙占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
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
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合伙經營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發展幼兒教育事業,拓展幼兒教育渠道,開發幼兒教育資源,提升幼兒教育質量。甲、乙雙方遵循“公平誠信、互惠互利、優勢互補、互動雙贏”的原則,就語言教育學校援建開設少兒美語培訓班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書,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培訓場地;乙方負責援助教學設備設施的配備,師資和教育教學管理等事宜。合作時間(——年3月9日至——年8月29日)期間定于每周三下午15點10分-16點10分開課共——節課,每課時按——元收取學費。
2.中外教比例按1:_________________1配比方式授課。
二、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依托多年的辦學經驗,完善的環境設施,負責提供教學場地,設施維護,在園內開展招生活動。
2.乙方在合作期間,負責配送師資,進行日常英語教學、管理工作。
三、管理模式
1、甲方須在課程開始一周內將學費付給乙方。
2、乙方負責園內所開設的英語班級學費由收取,成本核算工作,并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各項管理工作由雙方共同監督并且按照教師課程計劃表進行授課。
3、乙方在合作期間對英語班進行全面教學管理。
4.教材收入歸乙方所有。
五、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單方解除合作,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發生嚴重違約違章行為,另一方有權提出協議終止。
3、如因國家政策、上級指令等不可抗據的因素,雙方可終止合作,但須提前半年告知對方。
六、其他約定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長期合伙經營合同書 篇3
甲方合伙人姓名:身份證號碼:
乙方合伙人姓名:身份證號碼:
丙方合伙人姓名: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合伙宗旨
合伙人秉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綜藝造型專業美發。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五年,自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及方式
合伙人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經營,以現金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計總投資人民幣 元整,即甲方出資 元,乙方出資 元,丙方出資 元。
第五條:盈余分配和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日常開支、員工工資,所剩盈利由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期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3、盈虧按月結算,盈利有了10%就分紅。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如合伙人要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本店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經所有合伙人同意,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伙債務;
⑤甲方在處理業務及日常事項時,須征得乙方和丙方的認可。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賬冊及經營情況;
③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有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內部分歧,有分派現象。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其出資額充公。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限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審美觀點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參與清處;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合伙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其他
1、合伙人在經營合同協議期間,不得以任何形式退股,離開工作崗位,否則,股金一律予以充公。
2、裝修、經營期間,任何股東不得貪污、挪用公款,否則,股金一律充公。
3、在經營期間,店內所有開支及收入都應有三合伙人經手簽字,方才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甲方合伙人:
乙方合伙人:
丙方合伙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