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管理制度(通用3篇)
差旅管理制度 篇1
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的制定是為了更好地規范出差員工的差旅費管理。下面小編為大家搜集的一篇“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最新”,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總則
1、為了規范出差員工的差旅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當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員。
二、報銷標準
說明:
1、出差工資
按正常出勤工資計算,出差日期不計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無假日加班雙倍工資。
2、出差住宿費
(1)住宿費憑住宿發票,按實際自理住宿天數,按25元/天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戶單位提供住宿的,無住宿補助。
3、交通費:
(1)乘坐火車,按硬臥(含硬臥)以下標準報銷。
(2)出租車不能報銷,各種保險費、茶座候車費不能保銷,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3)市內公交、長途汽車、輪船三等倉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費用,寫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據實報銷。
(4)乘飛機需事前申請,得到總經理許可方可報銷。
4、生活補助
客戶單位提供生活的,無生活補助?蛻魡挝徊惶峁┥,按15元/天補助。
5、電話補助:領隊按10元每天補助,普通施工人員按5元/天補助,當月有話費補助的,需提供話費發票。
6、出差補貼:領隊按40元/天補助,普通隊員按25元/天補助。
7、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補助。
差旅管理制度 篇2
一、根據有關文件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采用限額內的實報實銷制度。即出差費用(住宿費、往返交通費和固定出差補貼之和)超過限額標準時,在相應限額標準內報銷。而出差費用低于此限額標準時,按實際金額報銷。
二、本校員工因業務需要出差,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格式須明確記錄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務等),出差期限由部門主管或校長視情況需要限定日期,事前予以核實核定,并送校辦備案,登記出差相關內容。
三、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可向財務部借支相當數額的差旅費。并填寫借款單。其預借款額,須經由部門主管初審,呈校長核準后暫借支付。出差完畢應于三日內填具《差旅費報銷單》,結清暫借款項,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部應將該員工預借差旅費在當月工資中扣回,待其報銷時再行核付。
四、員工在郊區及短程或其他同日可往返出差,出差時應經部門主管核準。當日出差,除按正常工作日支付當日工資外,原則上不支給交通費以外的任何費用,交通費憑乘車憑票據實報實銷。當日出差人員必須于當日趕回,不得在外住宿。市內不在出差范圍內。
五、出差人員住宿、城區交通費,雜費(包括:手機費,伙食費),最高定額按以下標準核發(住宿及公交、出租費須憑票據報銷),超支部分不予報銷。即包干、定額使用,不再額外報銷市內交通及個人伙食費。
1、住宿: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四城市住宿費用最高報銷300元/天。除京、滬、粵外的省會城市住宿費用最高報銷260元/天。二、三級城市住宿費用最高報銷160元/天。
2、交通費80元/天
3、雜費 80元/天
六、往返交通費和業務招待費不在以上限額內。
1、出差交通工具的選擇:原則上應優先選擇乘坐火車或汽車作為交通工具(輪船不能超過二等艙),坐車時間在8小時以內的,必須選擇火車(不包括軟臥)或汽車。特殊或緊急情況下需乘坐飛機的,必須經部門主管及校長批準方可。往返交通費憑票實報實銷。如果個人意愿選擇乘飛機的交通方式,只能按照火車硬座車票費的票價報銷。
2、出差期間若需要有業務招待費等開支的,須事先向主管負責人申請,并有額度限制的批示,業務招待費在批準額度內實報實銷。
七、住宿標準:原則上不得入住星級酒店,關系學校形象的出差(如商業談判、簽署合同等)需要入住三星級酒店及以上的,事前需要部門主管及校長的特批。單次長時間出差或多人次出差,而客戶方不提供住宿的,可考慮在當地租房,以節約酒店住宿成本。
八、如果出差期間未住酒店,而自己解決住宿的(如住在親戚、朋友家里),按給予同等住宿費標準50%的補貼。若客戶方提供住宿的,不再報銷住宿費。
九、員工報銷出差旅費時,應據實提繳收據,經核實如發現有瞞報、虛報,除將所領款追回外,并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或出差后,應及時將出差相關狀況向部門主管匯報,并及時到校辦報到。逾期未報到,視曠工處理;或出差相關狀況報告不實者不報銷出差費用。
差旅管理制度 篇3
差旅費管理制度(一)
結合本公司時間情況,本著既勤儉、節約開支又抱著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一、出差旅費分交通費,住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是指:汽車、火車、飛機。
2、膳宿費是指:膳食及住宿。
3、特別費是指:因公支付郵電費或招待費。
二、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至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外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2、出差人憑批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后七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注明時間出差日期、起始底單、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是對沖銷預支數。
三、差旅費按業務需要分成如下幾個包干:
1、業務洽談,宿費上限 元/月
2、主要負責人在施工所在地宿費 元/月
3、其他人員因工作需要宿費 元/月
4、主要負責人的生活費標準 元/月
5、公司人員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是,須報總經理核準,依票據據實報銷。
差旅費管理制度(二)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7、出差時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