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迀土地使用協議(精選16篇)
拆迀土地使用協議 篇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城市建設和______地塊開發的要求,為加快推進______地塊改造進程,甲方通過公開招商和競爭性談判,經篩選并確定乙方作為______地塊拆遷整理的合作方,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項目概況
1、______地塊位于______市______區,東起______路,南至______,西起______,北至______路(具體區位見附件1——用地紅線圖),建設基地面積約150畝(最終面積以國土部門測繪數據為準),為國有土地。2、______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居住用地、公共設施用地,______市規劃局已于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具了規劃設計條件。
2、______規條【20______】0______號),該地塊的開發改造即嚴格按該規劃設計條件實施。甲方負責于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協調規劃部門完成該規劃設計條件的延期,涉及規劃設計條件實質性內容的變更必須經乙方認可;如涉及用地面積或容積率的調整,本協議約定的綜合價款按比例調整,雙方另行協商。
二、合作方式
1、甲方負責______地塊的征地拆遷及掛牌出讓等開發建設前期工作的組織實施;乙方負責投入拆遷整理資金,制訂地塊前期規劃設計方案和回遷房設計方案,為土地出讓提供條件。
2、______地塊設計方案報批由甲方協助摘牌單位完成。
3、甲方負責協調______地塊的土地出讓在本協議簽定兩個月內以毛地掛牌形式完成(即30個日歷天左右進入掛牌程序)。到期未完成土地出讓的,延時期按本協議資金總額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5倍計算違約金。毛地出讓價以國土部門實際掛牌為準,并應該控制在45萬元/畝以下。
4、甲方于本協議簽定10個日歷天內向乙方提交回遷房戶型及面積要求,于本協議簽定兩個月內完成所有征地拆遷工作,到期未全部完成征地拆遷的,延時期按本協議資金總額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5倍計算違約金。地塊上其他所有建筑物、構筑物、樹木等屆時必須全部拆除完畢,達到凈地要求。
5、甲方負責協調______西路于本協議簽定1個月內正常通車,甲方保證土地出讓時地塊已滿足七通一平。
6、甲方在本協議簽定后即向乙方提供本地塊三分之二以上土地,以先期進場進行場地整理。
7、摘牌單位為甲方的招商引資項目,甲方負責協助摘牌單位辦理臨時用電、臨時用水、規劃報批、施工許可證等手續及各項稅、費等優惠政策的落實,并協助乙方和摘牌單位處理因施工噪音、采光權、周邊鄰居、施工環境污染等糾紛的調解;由于征地拆遷產生的所有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處理。
三、價格及付款
2、本協議簽定當日,乙方即開始在______市注冊成立房地產開發公司,保證在工商注冊辦理的承諾時限內完成注冊,并于完成注冊的次日以新公司名義向甲方支付人民幣伍仟萬元(¥50000000.00)作為履約保證金;拆遷過程中所需要的資金由乙方按進度支付,所需要的回遷房由乙方負責提供戶型方案。
3、本條第1款約定資金的余款(拆遷整理綜合費用減去實際毛地掛牌出讓價、回遷房結算價、履約保證金5000萬元的剩余部分)在該地塊土地出讓金及土地契稅繳納完成20個工作日內支付完畢。
4、甲方支持乙方參與苗圃地塊的競價摘牌;如乙方競得該地塊使用權,乙方承諾在苗圃地塊中為甲方整幢提供約10000平方米回遷房,回遷房結算價格在該地塊住宅平均售價的基礎上每平方米下浮200元。
5、如乙方參與競拍,且乙方支付的前期費用已達到本條第1款的約定價格,則乙方競拍時的保證金和摘牌后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由甲方負責協調,從乙方已支付的前期費用中沖抵;如乙方支付的前期費用未達到本條第1款的約定價格,競拍保證金和摘牌后的土地出讓金由乙方自理。
6、如乙方通過摘牌取得該地塊的使用權,甲方在拆遷工作進行的同時協助乙方在土地摘牌30個日歷天內完成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證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辦理。
四、其他
1、若甲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完成拆遷和掛牌,造成延時,延時期按己付資金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5倍計算違約金,乙方有權在本協議約定的應付總費用中扣除。
2、若乙方資金不能按本協議約定的進度到帳,乙方承擔應付資金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5倍計算違約金,拆遷完成時間相應順延。
3、為確保該土地順利完成掛牌及確保該項目后期建設預期利益的實現,甲方保證現有的______地塊不作其他用途。
4、由甲方負責實施的宗地周邊基礎設施工程的建設如造成延誤,每延誤一天按該宗地已付資金的萬分之五向乙方賠付違約金。
5、乙方在______市注冊成立新公司后,本協議及相關協議關于乙方的權利義務全部移交至新公司。
6、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的地址為約定的有關法律文件的送達地址,如任何一方發生變更,應自變更之日起7日內通知對方,否則應當承擔法律文件不能送達的責任。
7、本協議未盡事宜或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另行約定第三方仲裁。
8、本協議一式六份,甲方、乙方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拆迀土地使用協議 篇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轉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由于業務發展需要,需租賃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土地,經甲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土地范圍、面積
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附圖),面積按土管部門勘定的為準。
第二條 租賃土地用途
丙方開設汽車銷售中心。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租金為________萬元/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租金為________ 萬元/年。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賃期限開始之日起一周內,支付當年租賃費的一半給乙方,________個月后的第一周內支付當年另一半租金。這二個付款日為以后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第五條 續租
合同期滿后,該土地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丙方享有承租優先權。
第六條 合同終止
國家征用該土地時,合同終止。各自損失自行承擔。
第七條 合同解除
1.乙、丙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解除;
2.甲、乙方不能保證丙方行使該租賃土地使用權時,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且超過半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丙方不承租該土地,賠償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2.乙方不將該土地出租給丙方,賠償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3.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違約的,除賠償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全部基建投入(該基建投入以丙方基建完工后提供給甲、乙方的基建清單為準)外,另再賠償丙方損失________萬元。
第九條 其他
1.該租賃土地的審批手續由甲、乙方負責,丙方給予配合;
2.租賃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土地用途;
3.租賃期內丙方不得將租賃土地抵押給他人。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拆迀土地使用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使用范圍和用途
甲方將所屬土地約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無償提供給給乙方使用(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為。
二、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為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甲方權利義務
1、使用期限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給第三方使用。
2、使用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協議的執行。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使用期間,擁有該地的使用權。
2、使用期限內,乙方方不得將該土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3.該土地乙方用于存黃土,使用后乙方負責把土地恢復原貌。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響該協議的執行。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如果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拆迀土地使用協議 篇4
轉讓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本合同甲方為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并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1.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_____________》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于乙方興辦_____________。
1.2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____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
2.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文件
2.1甲方系經國家批準成立,負責____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2.2乙方系經_____________國政府批準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2.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3.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3.1甲方確認并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4.場地位置和面積
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5.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5.1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5.2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6.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6.1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并實行多退少補。
6.2本合同雙方簽字后,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后____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字日后____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額__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___)。
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7.場地交接
7.1甲方應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____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7.2甲方應于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____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7.3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后,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并向____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8.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8.1除另有說明外,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口的含義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點;
(2)經專業管線單位確認的本合同第4.1條所定埸地周邊的其他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入點。
8.2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為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構筑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_______用地。
8.3乙方項目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
乙方在受讓地塊內建設施工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準手續,從接口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
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8.4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下(包括與接口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
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8.5乙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進行建設時,不得損壞該場地周邊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類公用基礎設施。乙方建設造成該類設施損壞的,應負責恢復原樣,并承擔全部費用及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6未經權利人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挖、占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臨時占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須得到政府主管部門或有關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埸地內的邊緣地帶敷設熱網管線,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體實施方案甲方應與乙方協商。
9.其它權利和義務
9.1乙方必須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總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____%,并須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竣工。
9.2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對依據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權的土地,有權連同建筑物依法自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并不得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上述事實發生時,乙方須將有關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備案。因上述事實的發生而產生的土地使用權后繼者、受讓者,都是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權利和義務的承受人。
9.3乙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興建的一切建筑和設施,包括改建、擴建等涉及交通、通訊、消防、環保、環衛、綠化等方面的,由乙方報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乙方的上述活動應符合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_____________區的有關規劃、_____________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及各類管理要求。
9.4乙方依據本合同9.1條所定內容轉讓、出租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時,再受讓人投資興辦的項目須符合_____________區產業導向和整體規劃等要求。
9.5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邊界以外的公共衛生、綠化養護、市政養護等事項由園區管理機構承擔,乙方應按_____________區市政市容管理機構公布的有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該管理費應為合理之費用。
9.6凡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再轉讓、繼承、出租和抵押及有關建筑物、附著物的產權變更等的所有經濟合同、契約、憑證等必須進行登記的文件,均應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登記。
9.7轉讓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金。
10.續期與合同終止
10.1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申請續期。
乙方申請續期的,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_________________
(1)續期的書面申請至遲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____年送達甲方;
(2)投資審批部門同意乙方延長經營期限的批準文件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____個月送達甲方。
10.2乙方提出續期申請后,甲方在轉讓期限屆滿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租用或使用權轉讓事宜對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
10.3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不續期的,乙方應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完整地交還給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該場地的,乙方應按當時的價格繼續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用。
10.4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屆時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續期。轉讓期滿后,乙方不續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著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1.違約責任
11.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1條規定的時間提供場地的;
(2)乙方對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使用和處置與“出讓合同”、____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0.3條規定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還甲方的;
(4)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的(逾期付款不適用本條款,按照11.4、11.5條處理)。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上述違約事項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計算,方法如下:_
(1)日違約金為_____________美元;
(2)違約天數=自違約事實發生之日起至糾正之日止日歷天數;
(3)違約金金額=日違約金_____違約天數。
11.2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委托具有專業權威的第三方核定。
11.3違約金、賠償金至遲應于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_____________天內償付;違約事實于償付當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續的,違約方應繼續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直至違約行為終止。
11.4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11.5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11.4條規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外,若出現下述情況,同時應以下列方式承擔責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過____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況發生時,經乙方書面要求,甲方書面同意可給予乙方寬限期,寬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計_____________個月,寬限期內,乙方仍應根據本合同第11.4條之規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產生的滯納金。
(2)寬限期內,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
(3)本條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具體辦法為:甲方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扣除合同總額的30%及本合同規定的滯納金、違約金后余額退還;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違約賠償。
11.6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1條之規定的期限完成建設工程量的,乙方可至遲在建設期限屆滿之日前____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建書面申請,且延期不得超過_____________年。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遲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為準),自9.1條規定的建設期限屆滿之日起,超出_____________個月以內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____%,超出_____________個月不到_____________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____%,超出____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無償收回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地塊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著物。
11.7違約事實發生后,守約方有權選擇終止或繼續履行本合同。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無論違約方是否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或/和賠償金,違約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12.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前款所稱自然災害僅指嚴重水災、火災、臺風以及地震等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
13.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3.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3.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其仲裁規則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保密
事先未經本合同對方的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條款,一經查實,披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5.以往協議
本合同的效力超過甲乙雙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或與其相關的事宜所達成的協議,上述協議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
16.2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公證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16.3本合同生效后,國家或____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頒布新的法律法規對本合同有追溯力的,雙方應及時修訂本合同,以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16.4下列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
(2)場地位置示意圖;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圖;
(4)_____________區市政基礎設施使用和保護管理辦法。
(5)“出讓合同”(復印件)。
16.5乙方可以自由決定以美元或人民幣支付本合同6.1條所定土地使用權轉讓金,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由乙方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按付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兌美元的賣出與買入價的中間價計算。若付款當日無交易,則以付款前上一個交易日的中間價計算。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其它費用的,與前款同。
16.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____文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釋、理解或不符時,以中文本為準。
16.7本合同雙方用電報、電傳和傳真發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自用上述方式發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____天內,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雙方改變其通訊地址的,應于改變之日起_____________天內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6.7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市公證處及____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各執____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為大家提供一份土地使用轉讓合同的模板。
拆迀土地使用協議 篇5
協議人:
(1)________(姓名),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2)________(姓名),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___對父母盡贍養義務。
(二)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_及時持相關手續去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三)協議經當事人簽字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____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協議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拆迀土地使用協議 篇6
甲方:
乙方:
乙方在_______租用甲方土地,按乙方實際使用面積為準,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用地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土地使用費每年每畝人民幣(或按鄉政府租賃標準)______元( )。土地面積_______,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每年交納一次。(最多不得妥欠一個月)如國家征用該地時,土地使用權歸甲方,建筑物附屬物歸乙方所有,使用土地期滿,乙方有權優先使用續簽合同。
2.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如有違反,造成后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迀土地使用協議 篇7
甲方:股份公司
乙方:xx有限公司
因為甲方正在辦理位于 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界址為的土地的使用權手續,而乙方欲在此土地范圍內通行,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乙方使用該地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承諾:
1、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地塊面積約*平方米,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該地塊的界址為,具體的位置詳見附圖。
2、該地塊的使用期限為一年,自甲方辦理完畢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之日開始計算,如乙方在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提出書面請求并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本協議可延期至三年,如乙方在本條使用期限內另有通行道路,甲方提前收回該地塊。
3、該地塊土地使用費每年10萬元。
二、乙方同意并保證:
1、該地塊用途為修建用于乙方日常通行的臨時道路,乙方不得在該地塊上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改變該地塊的用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地塊轉租給第三人,也不得允許第三人使用該地塊。
2、乙方保證土地使用費每半年支付一次,且提前一個月交付土地使用費。
3、乙方自行解決修建臨時道路的費用,由乙方協調x街道辦事處承擔道路修建費用,甲方不負擔因此產生的任何費用。因使用該地塊產生的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
4、本協議期限屆滿后,乙方立即把無償使用的地塊歸還甲方。如有遲延,乙方應按照10萬元/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乙方全力配合相關的政府部門的征收土地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撓政府部門的征收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行使土地使用權。
三、鑒于乙方在本協議的上述保證,甲方才同意簽訂本協議,將該地塊交付乙方無償使用,如果乙方違反上述保證,甲方立即解除本協議,乙方必須按照10萬元/天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取得土地使用權,本協議自動失效,雙方互不追究任何責任。
甲方:
拆迀土地使用協議 篇8
根據《_________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_________市國土局為一方(以下簡稱“市國土局”),_________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為另一方(以下簡稱“用地者”)(“用地者”一詞在本土地使用合同以及附件一的土地使用規則中的上下文許可的情況下亦包括用地者的繼承人或受讓人)。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本土地使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本土地使用合同簽訂日期起三十(30)天內,由_________市國土局將編號為_________壹號地段,土地面積約_________平方米的地塊(以下簡稱“甲地段”)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其上的權益,一次性出讓和轉移給用地者使用。甲地段位置圖見本土地使用合同附件二宗地圖紅線范圍。甲地段之面積以實際批出的宗地圖為準。
土地使用年限伍拾(50)年從簽署本土地使用合同日期起計,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用途如附件四之發展大綱圖,包括標準廠房、專業廠房、單身職工宿舍以及商業樓宇(上述各項定義見土地使用規則)。
第二條 用地者同意支付下列款項成交甲地段:(i)地價總額為_________萬港幣;(ii)征地費總額_________萬港幣;以及(iii)為單身職工宿舍用地另付_________萬港幣。上述(i)、(ii)和(iii)之總和稱為“用地價款”。
第三條 本土地使用合同所附之土地使用規則是本土地使用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用地者愿意遵守土地使用規則。
第四條 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規則第二條和第三條的方式支付上述第二條的款項。
第五條 在用地者付清上述第二條的用地價款后,_________市國土局應即發給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將甲地段的空地占有交付給用地者。
第六條 用地者應每年向國土局支付土地使用費,根據土地使用規則第四條界樁定點所確定的甲地段的確實面積,每平方米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七條 當用地者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后,可以按照土地使用規則規定的規劃用途和程序,進行贈與、出售、交換、抵押和出租其全部或部分土地,無論上蓋建筑物完成與否。
第八條 _________市國土局及一切屬下部門于行使土地使用規則項下的任何有關之權力或采取任何行動前,必須提前二十一日發出書面通知用地者為有效。
第九條 交付于用地者的必須是空地占用,沒有任何未經授權的建筑物或任何其他非法占有。
第十條 用地者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后可即按本土地使用合同附件二的土地使用規則,開發建設甲地段。
第十一條 本地區使用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布的法律的保護和管轄。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有關本合同的某一事項未加以規定時,應參照國際商業慣例。
第十二條 本土地使用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土地使用合同正本一式三份,_________市國土局一份、用地者一份、_________市公證處一份。本合同副本八份,_________市計劃局一份,_________市國土局一份,_________市稅務局一份,_________市建設局一份,_________市財政局一份,用地者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迀土地使用協議 篇9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出讓方(甲方):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的 平方米的土地轉讓給乙方,甲方不干預乙方對該土地的使用權。實際方位以面向鳳小公路為準,左致建住房滴水外 40公分,右致小公路,前致地堪腳,后致地堪頭。
第二條:歸屬問題
該土地轉讓成立后,甲方必須將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益移交給乙方,其中包括:
1,...........................
2,................................
3, 永久使用權; 在該土地范圍內建筑房屋; 國家或集體征用土地后的賠償款(限于政策因素,甲方應無條件協
助乙方獲取該權益);
4, 繼承、再次轉讓及與它人置換的權利。
第三條:轉讓費及付款方式
1、該土地轉讓費共計180000元(大寫:拾捌萬元)人民幣。乙方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先付 80000元(大寫:捌萬元)人民幣。
2、其余款項在20xx 年 12 月30日前交清。
第四條、雙方權益、義務
1、甲方一次性收取人民幣180000元轉讓費后,不再收取任何費用。甲方應確保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為其所有,如果甲方再向第三方轉讓土地所有
人并索要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產生轉讓費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2、本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為家庭單位所有,轉讓成立后甲方任何家庭成員不再享有該土地權益的所有權、使用權、繼承權。甲方子女應該在本合同書簽字并接受本合同條款。
3、甲方有義務在本辦事處內協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時的配套設施,如水、電供應等,費用無需甲方支付。
4、若甲方出售本土地外的土地,甲方有責任協調好道路問題,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以保證乙方道路通暢。道路要保持現有的寬度,保證大車能同行。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如有違約行為,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不成,可通過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家庭成員簽字: 乙方簽字:
公證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日
拆迀土地使用協議 篇10
本合同當事人
轉讓方:深圳市委宣傳部(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于 20xx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 掛牌 方式以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萬元)競得甲方委托掛牌轉讓的 B202-31 地塊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建筑物、附著物) 80 %的權益(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甲乙雙方確認,交易標的物是指按照份額轉讓的 B202-31 地塊(包括地上建筑物、附著物) 80%的權益。乙方應當根據規劃要求出全資建設整個項目工程,保證甲方享有建成房地產20%的權益
第二條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概況: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深地合字(94)104
2、土地用途:辦公、公寓用地
3、土地性質:商品房(可進入市場部分)
4、土地位置:福田區新洲路與蓮花路交匯處西南角
5、土地使用年自掛牌轉讓成交之日起50年
6、土地面積:5298.3m2
7、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 57586m2,其中辦公面積33936m2 、單身公寓11312m2 、地下室12338 m2 (地下室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8、建筑容積率:≤8.6
9、建筑覆蓋率:≤40%
10、房地產證號: 0099396
11、深圳市規劃國土局規劃設計要點94-204
1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 深規土建許字【1996】2103號
13、產權狀態:已交清協議地價并辦理房地產證(綠本),無抵押、查封,產權清楚
14、租賃狀況:無
15、債務情況:無
16、瑕疵披露:根據深規土函第HQ031877號該項目已列入問題摟盤范圍,經報批可享受有關問題摟盤政策
17、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1998年已完成地下室工程,以現狀為準。因該項目停工時間長,如已建基礎工程主體質量不合格,有關的修復費用由甲方負擔;如已建基礎工程主體質量合格,有關的修補、加固費用由乙方負擔。
18、經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審核,本地塊 80 %土地權益進入市場需補交地價款人民幣 柒 仟 貳 佰 捌 拾 柒 萬 貳 仟 捌佰 柒 拾 陸 元(小寫72,872,876.00元),由乙方從競得價款中先行扣繳支付國土管理部門。
甲方對本條前述概況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有效負責。
第三條 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萬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 1000 萬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按照如下第 種付款方式:
(1)在《轉讓合同》簽訂后 5 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轉入乙方指定帳戶
(2)分期支付,即:
首期款:簽訂《轉讓合同》后5天內一次性付清人民82,872,876.00元(含保證金);
第二期款:簽訂《轉讓合同》后一月內付10,000,000.00元;
第三期款:主體工程完工后一個月內付14,407,000.00元;尾款: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一個月內全部付清。
(3)競得人首期款項必須打進乙方指定的帳戶委托監管,其余款項直接向甲方支付,對此甲方并無異議。前述委托監管(簡稱托管),是乙方為保證甲方與競得人的資金安全而提供的免費服務。具體運作程序如下:競得人將全部或部分成交價款(即托管款項)匯入乙方指定的帳號,并在轉讓雙方規定的時間內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扣除甲方應交納的土地交易服務費、應交的地價款和轉讓稅費后,剩余款項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經本次轉讓,乙方享有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 80 %權益,甲方保留 20 %的權益。
第五條 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 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交易標的物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樣本)、《成交確認書》(樣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樣本)。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 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行政主管機關申請并取得轉讓批復后,雙方共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完成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九條 在行政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行政機關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自行政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原件由雙方另行協商保管。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甲乙雙方承接《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深地合字(94)104號)的一切權利與義務;甲、乙方分別按照 20 %、80 %的比例享有和承擔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一)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不能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讓批復及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要求及時交納轉讓方稅費的;
(三)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四)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的過程中,因甲方的原因,經房地產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或在登記過程中交易標的物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五)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在申請轉移登記前將交易標的物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的;
(六)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土地)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第十三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甲、乙方的合作開發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亦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四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合作開發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鑒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深圳市委宣傳部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鑒證方: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 (簽章)
法定代表人:羅志輝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深圳市福田區振華路東八號設計大廈二樓
拆迀土地使用協議 篇11
甲方:_____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反復協商,就甲方修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補償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修路直接占用乙方的養殖池塘及排水渠土地(以實際核準的面積為準),給乙方以等量土地整體置換。置換的土地應在乙方場區附近,便于生產、交通方便的國有土地,并需經乙方認可。如置換的土地達不到上述要求,不能作為養殖池塘使用,則應根據具體情況相應增加置換面積。置換時間為公路正式開工六個月內,如逾期不能置換,應按有關政策標準予以資金補償。
二.被_________公路隔開的乙方養殖池塘南端狹長狀、不能再作為養殖池塘使用的土地(以實際核準的面積為準),甲方給乙方以等量土地整體置換。置換的土地應在乙方場區附近,便于生產、交通方便的國有土地,并需經乙方認可。如置換的土地達不到上述要求,不能作為養殖池塘使用,則應根據具體情況相應增加置換面積。置換時間為公路正式開工六個月內,如逾期不能置換,應按有關政策標準予以資金補償。該土地正式置換前仍為乙方所有,任何其他單位及個人不得侵占或以任何形式施工和取土。
三.甲方對乙方的養殖池塘及進排水系統、設施的修復或重建費用(主要包括:養殖池塘、進排水系統、涵閘、進排水口等設施的修復與重建,材料費、人工費、設備費、施工費等)予以全額補償。由乙方請有資質的設計施工單位出具工程預算書,并經甲方認可。甲方應在認可該工程預算書后15日內向乙方支付完畢全部工程款項。為使生產損失減少到最低水平,保證修路、池塘改造部分工程(修建池塘排水渠等)同步進行,乙方定于一月二十日開始施工,甲方應于公路開工5日內先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款項的50%。
四.甲方對修路施工造成乙方池塘養殖生產停產,予以乙方52名職工性補償,補償款為:___________元。該費用經勞動局核準后15日內向乙方性支付到位。
五.甲方對乙方工廠化養殖車間生產投入及損失,給予性補償,補償費用為____________元,補償日期為公路正式施工后30日內性全額補償完畢。
六.甲方必須確保施工單位在道路施工中所填土方全部從外部運進,不得動用乙方場區內的任何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乙方利益。
七.乙方應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積極配合支持施工單位的道路施工。
八.對未盡事宜雙方繼續友好協商,以補充協議書的形式確認,補充協議書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九.本協議簽字生效后方可進行施工。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拆迀土地使用協議 篇12
甲方(土地方):
乙方(土地使用方):
108國道路面工程改建中,乙方需要占用甲方土地,經甲、乙雙方商定,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使用土地范圍、面積:
東西長 米,南北長 米,共計 平米,合計 畝。
第二條 使用土地用途:
乙方在修108國道工程建設中,設水穩,瀝青拌合站。
第三條 時間計價:
①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期; ② 費用每畝 元/年,合計 元,人民幣大寫 。
第四條 雙方責任,及土地使用費支付方式:
① 乙方在土地使用期間,甲方要保證乙方正常施工使用及范圍內的道路暢通,如出現社會及地方干擾由甲方很快出面協調解決,不能給乙方造成工程損失,否則由甲方負責。
② 乙方設備進場后支付土地使用費總價50%,退場之日一次性全部結清。
第五條 因此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當地法院申請仲裁。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迀土地使用協議 篇13
甲方:(鎮/園區)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
協商,就乙方入駐 (鎮/園區)達成用地意向如下:
一、地塊概況
宗地四至 ,宗地編號,宗地總面積 (其中建設用地面積 、代征地 ),宗地用途 。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協助乙方進行土地摘牌前準備工作,指導乙方參與競價摘牌。
2.提供符合乙方項目建設的市政配套設施。按供暖元/蒸噸,供氣 元/m3,供電 元/度,供水 元/噸,收取相關費用。
3.乙方競拍成功后,由甲方協助辦理各項建設手續。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建設項目 ,產業類型 ,擬投資元,意向用地㎡。
2.土地摘牌前完成項目建設主體在大興境內的注冊手續。
3.項目建成達產后,使用本區勞動力須達到50%以上(工業企業)或達到60%以上(商業企業)。
4.項目建成達產后,稅收貢獻不低于 元/年。
四、項目競拍成功后,本意向書相關條款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補充協議的組成部分,具備同等效力。
五、本意向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六、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簽字):
二○XX年月日
拆迀土地使用協議 篇14
甲方:
乙方:
為貫徹落實省、市、縣各級政府實施新農村建設的各項文件精神,加快建設,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 經本合同簽訂且乙方履行本合同相關義務后,乙方有權使用位于土地一宗,編號為 號(具體位置及范圍詳見附件1:《宗地示意圖》),占地面積約為125平方米。乙方應在該地塊按照相關規劃要求建筑房屋。
第二條 甲、乙雙方確定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土地使用費共計人民幣20xx00元(大寫:貳拾萬元整),此款分三次交,第一次,簽訂本合同書后交1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整);第二次,該房屋交付使用后交50000元(大寫:伍萬元);第三次,辦土地使用證時再交50000(大寫:伍萬元)。該土地費用按宗計算,鑒于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已到實地勘察,并對上述費用進行確認,本協議簽訂后土地使用費用不做調整。乙方對所使用土地使用費交付清后,甲方對乙方的合法土地使用權全權負責,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乙方簽訂本合同并付款后,甲方向乙方交付土地。由于該土地為集體土地,且僅能建設經規劃審批的,
乙方承諾本合同土地僅用于建設甲方統一報規確定的房屋(房屋結構、外形、面積、戶型等均按甲方及政府審批的標準統一確定)。
第四條 經甲方努力后,如能把此土地報批為其他用地,把土地使用權證辦到每宗(戶)土地使用人手中,那應交給國家的土地出讓金按批文執行,由乙方補交。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附加以出讓金無關的費用。出讓金的交付方式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第五條 在房屋建成交房后18個月內且乙方辦理完畢以下事項后,甲方代為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1、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應交款項,如土地分期款、建設分期款、違約金及辦證成本費;
2、辦理完畢房屋驗收交接手續;
3、乙方向甲方交齊委托甲方辦理證書所需的相關資料,如委托書、身份證等;
4、若需乙方配合遷移戶口才能辦理產權證的,乙方應配合辦理農村集體戶口的遷移手續。
因該土地屬于村民集體所有,待該項目其他地塊能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時,甲方及時為乙方統一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證》。
因乙方未盡充分配合義務或乙方自身原因致使甲方未能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甲方不承擔責任,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甲方為辦理上述證件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第六條 道路(通道)等共同使用土地的使用權(如能辦成小土地證時就包括其所有權)屬各業主所有。使用時間同房屋土地使用時間同步。
1、共同使用土地各業主所占面積的劃分:前后兩排之間的道路(通道)屬前排17宗(戶)業主所有;后排同蔡家山三組之間(即從環西路進本市場)寬24米的主路的一半(完12米)屬后排10宗(戶)和前排頭尾(臨24米主路)的2宗(戶),共12宗(戶)的業主所有;前后兩排中間南北走向(即主大街進本市場)的道路(通道)屬前后兩排臨此道路(通道)的4宗(戶)業主所有;由甲方基于此標準確切其界線同房屋一并交于業主。
2、共同使用的道路為自建、自用、自有。每套(戶)業主出資五萬元建設費交太平社區秧田灣農貿市場建設部建設,此費在房屋建設和道路(通道)建設完工交戶使用時一次付清。
3、在辦房屋土地使用所有權證時,甲方要將共同使用道路的土地按上條件均攤到各戶業主后同房屋土地使用權證一同辦理給各業主。
4、共同使用土地的道路等,如因市場發展的需求,需要使用部分共攤土地的,由市場管理部統一規劃,統一建蓋,不允許業主私建亂蓋或霸道,如有上述不良行為的,市場管理部門有權拆除建筑且罰款3—10萬元。
第七條 本合同約定占地面積約為125平方米的土地準建高度為五層半。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及違約責任
1、因政府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要共同努力,使受害方的損失得到優厚補償。
2、乙方與太平社區秧田灣農貿市場簽訂的《房屋委托建設合同書》(合同編號為:
3、合同簽訂后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因一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應向另一方承擔1萬元的違約金。
4、因甲方的過錯而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或本合同認定無效停止執行的),甲乙雙方按下列方式處理:甲方向乙方返還已付的土地使用費收回土地。甲方收回土地按下列方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乙方已付土地使用費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金1萬元。
5、如因甲方原因導致《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不能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辦理完畢的,乙方可選擇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按本合同中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費和《房屋委托建設合同書》的建設工程價款回購乙方土地及購買乙方房屋;同時,甲方按下列方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乙方已付土地使用費+乙方已付建設工程價款)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且承擔違約金貳萬元。
6、在甲方辦理相關證書前,乙方變更土地使用人姓名的應交納500元手續費,由變更后的當事人同甲方另簽合同。
第九條 其他事項:
為便于合同履行,特將乙方有效通信方式如下:
乙方聯系住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本合同履行期間,需要書面送達相關文件或通知時,通過以上通信方式以電話、郵件方式送達。若以郵件送達的,自相關文件或通知郵寄起7日后即視為已經送達。乙方上述通信方式發生變化的,必須于變更前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變更通知自甲方確認后發生變更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或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定補充協議。若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不符之處,以補充協議條款為準。
4、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貳份。每份皆具同等之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章后生效。
5、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應合同條款對乙方做出詳細明確的解釋,雙方已充分理解合同條款內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迀土地使用協議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_____________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_____________市政府批準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并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托了設計并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第五條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準的可建筑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項目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____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九條稅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后,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后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條
拆迀土地使用協議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股份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因為甲方正在辦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界址為的土地的使用權手續,而乙方欲在此土地范圍內通行,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乙方使用該地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承諾:
1、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地塊面積約_______平方米,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該地塊的界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的位置詳見附圖。
2、該地塊的使用期限為一年,自甲方辦理完畢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之日開始計算,如乙方在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提出書面請求并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本協議可延期至三年,如乙方在本條使用期限內另有通行道路,甲方提前收回該地塊。
3、該地塊土地使用費每年__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同意并保證:
1、該地塊用途為修建用于乙方日常通行的臨時道路,乙方不得在該地塊上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改變該地塊的用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地塊轉租給第三人,也不得允許第三人使用該地塊。
2、乙方保證土地使用費每半年支付一次,且提前一個月交付土地使用費。
3、乙方自行解決修建臨時道路的費用,由乙方協調__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承擔道路修建費用,甲方不負擔因此產生的任何費用。因使用該地塊產生的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
4、本協議期限屆滿后,乙方立即把無償使用的地塊歸還甲方。如有遲延,乙方應按照10萬元/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乙方全力配合相關的政府部門的征收土地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撓政府部門的征收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行使土地使用權。
三、鑒于乙方在本協議的上述保證,甲方才同意簽訂本協議,將該地塊交付乙方無償使用,如果乙方違反上述保證,甲方立即解除本協議,乙方必須按照10萬元/天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取得土地使用權,本協議自動失效,雙方互不追究任何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