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工安全合同(精選3篇)
叉車工安全合同 篇1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叉車工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目的:減少因廠內機動車輛管理、操作與維修保養 ,不善而引起的傷亡事故,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叉車工必須遵守如下規定,如違反以下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由叉車工負全責。
相關規定如下:
1.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政府機構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方可駕駛叉車,并嚴格遵守以下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域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3.嚴禁帶人行駛,嚴禁酒后駕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和閑談;不準行駛途中手機通話。
4.車輛使用前,應嚴格檢查,嚴禁帶故障出車,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路段。
叉車各項安全要求
(一)、檢查車輛
1.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2.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
3.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4.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二)、起步
1.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2.液壓(氣壓)式制動的車輛,制動液壓(氣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方可起步。
3.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4.起步必須緩慢平穩起步。
(三)、行駛
1.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后傾。
2.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阻物刮碰。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3.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4.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先發出行駛信號。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5.行駛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6.叉車在運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7.叉車運行時,載荷必須處于不妨礙行駛的最低位置,門架要適當后傾。除堆垛或裝車時,不得升高載荷。
8.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倒車時要低速行駛。
9.禁止在坡道上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
10.叉車廠區安全行駛速度5公里/小時,進入生產車間區域必須低速安全行駛。
11.叉車的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12.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和上報,絕不帶病作業和隱瞞不報。叉車工必須嚴格遵守車輛的管控,車輛不得讓無關人員駕駛。
(四)、裝卸
1.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2.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特殊情況拉物必須設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圍行人。
3.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4.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以免碾壓物繃起傷人。
5.用貨叉叉貨時,貨叉應盡可能深地叉入載荷下面,還要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貨物或物件。應采用最小的門架后傾來穩定載荷,以免載荷后向后滑動。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少量前傾,以便于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
6.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向堅硬物體碰撞。
7.叉車叉物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8.禁止超載,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9.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動物品。
10.不準用貨叉挑、翻、棧板的方法卸貨。
(五)、離開叉車
1.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
2.停車制動手柄拉死或壓下手剎開關。
3.發動機熄火,停電。
4.拔下鑰匙。
(六)、停車注意事項
1.發動機熄火前,應使發動機怠速運轉。
2.2-3分鐘后熄火,發動機熄火停車后,應拉緊制動手柄。
3.低溫季節(在零度以下),應放盡冷卻水。
4.將叉車沖洗擦拭干凈,進行日常例行保養后,停放車庫或指定地點。
本人已全部了解以上叉車安全操作規程,并將確保遵守。如有違反違規或造成損失,將承擔部門相應經濟處罰的責任。如造成安全事故,自愿承擔全部責任。
_________公司委托人﹙簽字或蓋章﹚:_____
叉車工﹙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叉車工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叉車工安全合同 篇2
勞動合同變更協議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對勞動合同變更如下:
一、將原合同中“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但是,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時間,具體執行方式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變更為:_____“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但是,甲方可根據實際工作和經營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時間,具體執行方式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將“第十六條 乙方每月收入:
1、工資為稅前______元(其中基礎工資______元、_______崗位工______元、單休補助______元);
2、獎金根據每______月甲方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工作表現和業績計發。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代繳。
3、校區總監的績效提成按照公司制訂的統一標準執行(見附表),崗位調整后按照新統一標準執行。”變更為:“第十六條 乙方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獎金;
1、基本工資______元/月,_______崗位工資:______元/月,績效獎金______元/月,乙方的個人所得稅、個人應當承擔的社保和公積金由甲方代在工資中扣代繳。
2、校區總監的績效提成按照公司制訂的統一標準執行(見附表),_______崗位調整后按照新統一標準執行。”
三、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情形除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國家、省、市法律法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蓋章)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叉車工安全合同 篇3
聘用單位:重慶市渝中區第九建筑工程公司
北區海爾路油毛氈片區雨污水管網改建工程項目部
(以下簡稱甲方)
被聘用人:葉俊梅 (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承建重慶市江北區海爾路油毛氈片區雨污水管網改建工程施工需要,為了加強施工技術力量,決定聘用乙方為該工程安全員,為了明確雙方在今后工作中的權、責、利關系,經協商一致,具體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重慶市江北區海爾路油毛氈片區雨污水管網改建工程
二、工程地點:江北區海爾路油毛氈片區
三、乙方工作崗位職責范圍:
1、在項目負責人領導下,負責檢查、監督實施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并負責向作業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檢查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地下管道、機械設備、電氣線路、倉儲防火等是否符合安全規范和標準。如發現施工現場有不安全隱患,應及時提出改進措施,督促實施并對改進后的設施進行檢查驗收。對不改進的,提出處理意見,報項目負責人處理。
3、正確填報施工現場安全措施檢查情況和安全生產報表,定期提出安全生產的情況分析報告和意見。
4、處理一般性的安全事故。
5、按照規定進行工傷事故的登記,統計和分析工作。
四、聘用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之日合同終止。
五、工資待遇: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實行月工資,每月4000元人民幣,不足一月按月工資/天數計算。工資包括各項福利待遇。乙方可在工程期間預支生活費,不超過每月工資的百分之三十。
工資的發放時間是每月1日至5日,若發放日適逢周末或節假日,則順延至假期結束。
六、違約責任:
1、甲方認定乙方管理技術等原因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的,需7日前提前通知乙方,工資按4000元每月結算。
2、乙方若因個人原因不能順利施工至工程完工,需提前7日通知甲方,工資按元每月結算
七、考勤制度:乙方每月出勤率應達到二十天以上,每天出勤時間不少于八小時,否則,每月出勤率少于二十天和每天少于八小時時,建設單位所進行的處罰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在工作中,應自行解決膳宿問題,若有事需向甲方請假,不得擅自離崗。
八、乙方做好自身安全工作,否則,發生一切大小事故時,其一切責任自負。
九、乙方在工作中,不得違反甲方和建設單位對本工程的有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處理。
八、其他條款:
1、乙方在工作中,應服從甲方組織安排,不得擅自對本工程施工中的工序和項目進行更改,否則,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2、自雙方簽訂本聘書之日起,在未取得甲方同意時,乙方不得單方解聘,否則,建設單位因乙方的自身原因所造成的處罰由乙方負承擔。
以上條款,雙方必須遵守執行,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待本工程竣工后失效。
甲 方:重慶市渝中區第九建筑工程公司
江北區海爾路油毛氈片區雨污水管網改建工程項目部
簽 約 人(簽字):
乙 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