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的管理制度(通用8篇)
叉車的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對叉車統一管理,正確使用(包括行駛、裝卸、停放)叉車,降低安全事故,減少叉車故障率,降低叉車維修成本,發揮叉車最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叉車使用部門、叉車維修部門、叉車相關部門,園區內的外協單位、各子公司參照執行。
3.定義
無
4.職責
4.1物資采購部職責
4.1.1負責各使用部門新增叉車采購、入庫。
4.1.2新購置叉車保質期內出現的機械故障協調廠家來維修。
4.1.3叉車維修配件臨時計劃、月度計劃備件的采購。
4.2叉車使用部門職責
4.2.1負責本部門叉車的日常點檢、日常保養。
4.2.2正確指導叉車駕駛員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4.2.3負責本部門叉車駕駛員的調度、管理。叉車駕駛員是叉車駕駛、維修、保養、提供叉車服務的第一責任人。
4.2.4對叉車駕駛員因操作不當造成較大安全事故、叉車故障、應寫出詳細事情經過、原因分析及預防措施,并落實相關責任人考核責任,報相關部門。
4.2.5負責叉車出現故障時,及時向物資采購部提出維修申請,并配合物資采購部聯系外部供應商做好叉車維修工作。
4.3設備維修科職責
4.3.1負責全公司叉車的定期檢查和保養。
4.3.2配合叉車使用部門和物資采購部門等聯系外部供應商做好叉車維修工作。
4.3.3特種設備管理員負責建立叉車設備臺帳。
4.4行政科安全管理辦公室職責
4.4.1參與叉車駕駛員安全管理培訓。
4.4.2對叉車作業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進行事故調查處理以及事故責任落實與考核。
4.5倉庫
4.5.1叉車維修配件、備件存放管理。
4.5.2叉車維修配件、備件出入庫管理。
4.6人力資源部
4.6.1叉車駕駛員、維修人員招聘。
4.6.2叉車駕駛員技能培訓,上崗資格考評。
4.7日常稽核
4.7.1叉車使用部門每周不定期進行一次稽核,對發現的違章、違規行為依照本辦法的處罰規定執行。
4.7.2設備維修科、行政科設備維修組會同安全管理辦公室每月不定期進行一次稽核,對發現的違章、違規行為依照本辦法的處罰規定執行。
5.實施細則
5.1新叉車購置
5.1.1叉車使用部門根據年度生產計劃所需,由本部門提出叉車需求,報物資采購部審批備案。
5.1.2物資采購部根據叉車使用部門提出的需求,匯總各部門意見,備案審核后提報供應事業部總經理核準。
5.1.3由物資采購部組織收集:
a、廠商目錄、資料。
b、叉車技術參數及使用詳細要求確定:由叉車維修部門、使用部門、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參與,采購人員整理成新購叉車技術協議。
5.1.4物資采購部在訂購時將技術協議書等相關資料呈公司主管設備高管核閱后,向廠家商議價格后,將申購單、合約書及相關資料呈供應事業部總經理批示后辦理。
5.1.5物資采購部依據技術協議制定合同內容,以合同會簽表形式呈公司相關部門和公司領導進行會簽。
5.1.6合同會簽完成后,物資采購部依據叉車采購周期、叉車使用部門使用時間要求,給予采購。
5.2資格要求
5.2.1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除叉車駕駛員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駕駛叉車,嚴禁無證人員駕駛叉車。
5.2.2叉車駕駛員在獨立上崗駕駛叉車前,依據本公司叉車使用特點,由人力資源部組織,行政科安全管理辦公室、叉車使用部門、叉車維修部門等相關部門參與對其進行嚴格的培訓。培訓(室內課程和實操)應包括正確的駕駛、在作業場所內駕駛叉車的危險及工業叉車標準的要求。
5.2.3叉車駕駛人員要根據他們所要駕駛的叉車、區域作業、路況等特點;日常點檢保養等相關知識達到要求后,最終由人力資源部、行政科安全管理辦公室、叉車使用部門、叉車維修部門共同評審后,人力資源部辦理上崗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5.3叉車使用(使用前準備、行駛、裝卸、交接、停放)
5.3.1使用前準備
5.3.1.1駕駛員應檢查燃油、發動機機油、冷卻水、蓄電瓶的電解液是否充足或處在正常位置,不足時應按照標準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5.3.1.2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各儀表是否運行正常;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如有異常立即通知設備維修科安排維修,嚴禁擅自拆修叉車。
5.3.1.3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漏。
5.3.1.4注意輪胎氣壓是否正常,低于標準的應及時充氣。注意叉車的清潔工作,應經常擦試叉車的內外部位。
5.3.1.5叉車啟動時應注意觀察電壓表電壓,若低于限制電壓時,叉車應立即停止運行,叉車不能啟動時立即通知設備維修科安排維修,嚴禁擅自拆叉車。
5.3.1.6起動后,應注意發動機的運轉情況,有無異常聲響,發現故障應及時停車檢查并排除。發動機應運轉5分鐘后,方可起步行駛。
5.3.1.7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設備維修科人員進行維修處理,避免造成電池損壞。
5.3.1.8起步前,應注意各儀表工作是否正常,轉向盤、轉向拉桿、離合器及踏板、制動器及踏板是否正常。然后,檢查液壓升降系統及各部開關,操縱桿是否正常。
5.3.2行駛要求
5.3.2.1叉車駕駛員應該嚴格遵照叉車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服從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或部門管理人員的指揮、檢查,自覺遵守廠區內的各種安全標志,維護交通秩序。
5.3.2.2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操作證,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操作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操作證準駕駛車種不相符的車輛。
5.3.2.3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機件失靈或違章裝載的車輛。
5.3.2.4嚴禁酒后駕車,當叉車司機身體患有疾病或過度疲勞時,有礙行車安全,不準駕駛車輛或調離崗位。
5.3.2.5不準穿拖鞋、高跟鞋駕駛車輛,著裝要符合安全要求;行車時不準吸煙,飲食,打電話或有礙行車安全的行為。
5.3.2.6叉車在道路上行駛一律右側行駛,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在沒有分道線的道路上,應在中間右側行駛;在同一車道內行駛的車輛,低速車應靠右側行駛。
5.3.2.7交叉路口、裝卸作業、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設有警示標志處或轉彎,調頭,通過以上路段叉車的行駛速度每小時應小于10公里;進出生產區域、倉庫、上下地中衡、危險地段、倒車每小時不得超過5公里,同時應加強瞭望,謹慎行駛;車輛行駛經交叉路口需要提前減速,加強了望,做到禮讓“三先”(慢、讓、停),謹慎通過。
5.3.2.8通過狹窄的道路、易燃易爆危險倉庫、機械設備過于擁擠、人員過于密集的區域應禁止行駛。
5.3.2.9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拔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專用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5.3.2.10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方可行駛。
5.3.2.11車輛與道路邊沿應保持一定距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5.3.2.12叉車在出入倉庫門、人流混雜,視線不清,拐彎抹角等一定要先按喇叭,并且做到相互提醒警示,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5.3.2.13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駛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剎車和高速轉彎。
5.3.2.14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5.3.2.15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必須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必須減速慢行,避免對叉車輪胎造成不必要的損壞。
5.3.2.16作業人員禁止空人站在貨叉上進行高空作業,如有工作需要,請先做好安全防護。
5.3.2.17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5.3.2.18嚴禁超載行駛,嚴禁叉車占用人行通道。
5.3.2.19嚴禁叉上站人,嚴禁叉車載人。
5.3.3裝卸要求
5.3.3.1不管是傾斜門架還是調整貨叉高度,要求動作連續,一次成功到位。
5.3.3.2貨物在高處時,如未在放貨位置,禁止向前推動前傾手柄,以防造成叉車向前傾翻。
5.3.3.3不允許叉車在前傾的情況下載貨運行。
5.3.3.4操作操縱桿時,動作要柔和,速度要適當。
5.3.3.5卸貨抽貨叉時,貨叉高度要適當,以防拖拉、刮碰貨物。
5.3.3.6叉車裝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5.3.3.7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5.3.3.8不能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托盤,不易穩定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物體必須綁上繩索,固定后方可提升。
5.3.3.9嚴禁使用叉車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5.3.3.10停車時,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駕駛座。
5.3.3.11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貨叉載物升降時,以叉車為圓心半徑1m圍內不準有人員停留。
5.3.3.12卸下的貨物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5.3.3.13嚴禁將貨物升高做長距離行駛(離地大于0.5m)。
5.3.3.14嚴禁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嚴禁使用慣性裝載卸貨。
5.3.3.15叉車司機損壞物貨,設施或發現已損壞貨物,設施時要如實上報倉庫負責人。
5.3.4叉車交接
5.3.4.1不同班次,上下班時必須進行交接,填寫《叉車使用交接工作表》后,讓接班人員知道叉車的狀態,以確保安全。
5.3.4.2同班次不同叉車司機交接使用叉車時,必須進行口頭交接,以確保安全。
5.3.5停放要求
5.3.5.1車應停在指定地點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礙交通的地點,不得逆向停車。
5.3.5.2駕駛員停車后,拉手剎車、掛空檔、切斷電路、將鑰匙取出后才能離開叉車,嚴禁叉車停放時留存鑰匙。
5.3.5.3作業后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嚴禁將叉車停在緊急通道口、出入口、一般車輛停車處、消防設施旁等地方。
5.3.5.4電動叉車長時間不使用時應關掉電源,柴油叉車長時間不使用時應關閉熄火開關。
5.3.5.5電動叉車充電須要選用叉車專用配套充電器,要輕拿輕放,不得讓叉車電量耗盡,致叉車不能移動時才進行充電,這樣會縮短電瓶使用壽命,充完電后,應關掉電源,在拉出充電器插頭,將充電器掛好,嚴禁隨意亂放。
5.3.5.6柴油叉車加油時必須將柴油機熄火,拔掉鑰匙,嚴禁攜帶火源或靜電來源,加完油后,應將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歸放原處,嚴禁相關工具隨意亂放。
5.4叉車日常點檢、故障維修、定期檢查與保養、大修及年檢
5.4.1叉車的日常點檢
5.4.1.1叉車的日常點檢工作由各區域叉車駕駛員具體負責,叉車駕駛員每天每個班次要對叉車進行點檢,并將結果填寫到《叉車日常點檢表》中;若有故障,請及時通知上級領導,由部門主管通知物資采購部聯系外部供應商進行維修。
5.4.1.2每周清洗叉車一次,并將空氣濾清器芯吹干凈,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請在充電前加足水,加水到浮標口位置為最佳,過多充電時會造成電解液溢出。
5.4.1.3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剎車不正常或出現其它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設備維修科安排檢修,叉車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5.4.1.4叉車使用部門應指定叉車駕駛員為叉車保養責任人,如違反上述規定,按照本辦法相應規定進行處罰。
5.4.2叉車的故障維修
5.4.2.1叉車發生故障時,叉車駕駛員應報告給上級領導,并立即停止叉車使用。
5.4.2.2制造中心叉車出現故障后,維修程序:
(1)叉車出現故障后,設備維修科能處理時,由設備維修科進行維修。
(2)叉車出現故障后,設備維修科不能處理時,由設備維修科和行政科設備維修組共同進行維修處理,若還不能處理時,再由使用部門主管通知物資采購部,由物資采購部聯系外部供應商進行維修。故障車維修完畢后,叉車交回叉車使用部門。
5.4.2.3物流部叉車出現故障后,維修程序:
(1)叉車出現故障后,物流中心維修員能處理時,由維修員進行維修。
(2)叉車出現故障后,物流中心維修員不能處理時,由行政科設備維修組和制造中心設備維修科共同進行維修處理,若還不能處理時,再由使用部門主管通知物資采購部,由物資采購部聯系外部供應商進行維修。故障車維修完畢后,叉車交回叉車使用部門。
5.4.3叉車定期檢查與保養
5.4.3.1叉車定期檢查與保養由制造中心設備維修科、物流中心維修員會同行政科設備維修組共同制定,并定期進行定期檢查與保養,叉車使用部門按規定的時間協助檢查與保養。
具體實施標準如下:
《叉車定期檢查與保養表》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主要內容
檢查周期
檢查方法
檢查判定標準
檢查人
備注
1
氣缸內壓力或真空度
壓力或真空度是否在達標
1次/月
2
氣門
檢查與間隙調整
1次/月
3
多路換向閥、升降油缸、傾斜油缸、轉向油缸
是否漏油,運動過程中是否有卡滯現象
1次/月
4
手、腳制動器的制動片與制動鼓
制動片磨損
制動鼓圓度
間隙配合要求
1次/月
5
發電機及起動電機
安裝是否牢固與接線頭是否清潔牢固,檢查碳刷和整流子有無磨損
1次/月
6
風扇皮帶
松緊程度
1次/月
7
油箱、過濾網及管路
檢查有無腐蝕,損壞、撞裂情況
1次/月
8
變矩器、變速箱
檢查各零件磨損及配合間隙
1次/月
9
檢查傳動軸軸
承
檢查軸承是否損壞,添加或更換潤滑油
1次/月
10
檢查轉向器
轉向盤的自由轉動量
1次/月
11
拆卸清洗齒輪油泵
檢查齒輪,殼體及軸承的磨損情況。
1次/月
12
檢查轉向節
有無損傷和裂紋,轉向橋主銷與轉向節的配合情況,拆檢縱橫拉桿和轉向臂各接頭的磨損情況
1次/月
13
檢查輪輞連接螺栓
是否松開或達到規定扭矩值
1次/月
14
檢查腳制動與手制動踏板
調整工作行程
1次/月
15
檢查貨架、車架
是否變形、拆洗滾輪、各附件固定是否可靠
1次/月
16
拆檢各液壓油缸
檢查起升油缸、傾斜油缸及轉向油缸密封件損情況
1次/月
17
檢查全車電路系統
儀表感應器,保險絲及各種開關
1次/月
5.4.4叉車大修及年檢
5.4.4.1叉車的大修工作由叉車使用部門會同設備維修科(組)提出維修申請,再由物資采購部聯系叉車維保供應商進行維修。
5.4.4.2叉車的年檢工作由特種設備管理員會同叉車使用部門、安全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再由物資采購部安排落實年檢工作。
5.5叉車借用流程
倉庫以外的其他部門如需借用叉車請到倉庫辦公司填寫叉車借用登記表,經叉車使用部門負責人審批后,由叉車司機駕車前去服務,叉車司機必須按照使用單位的要求,提供叉車服務。
5.6處罰規定
5.6.1使用叉車過程中違反規定的,依據《叉車違規處罰細則表》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考核處罰。
《叉車違規處罰細則表》
序號
考核內容
處罰標準
備注
駕駛員
班組組長
樓層/車間主管
部門負責人
1
作業過程中,叉壞物資
材料原價賠償
2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2
作業過程中撞壞、撞凹叉車、建筑物及公共財產
按財產原價賠償
20元/次
20/次
10元/次
3
違章作業:
1、穿拖鞋駕駛;
2、作業時,接打電話、玩游戲、收聽耳機、打瞌睡;
3、超高、超重叉運貨物;
4、倒車不觀察、轉彎過急,造成安全事故;
5、叉運貨物下坡時未倒車前進;
6、酒后駕車;
7、貨物傾斜叉運;
8、叉車貨叉上站人行駛;
9、叉車超速行駛(限速5km/h);
10、叉車帶病作業(主要指剎車失靈、限速器損壞、喇叭后視鏡儀表盤受損、轉向燈不亮、漏油、機油不夠、螺栓松動、水溫過高、水箱缺水、放電達80%未及時充電、輪胎磨損嚴重、電線破損、氣壓不足等);
11、叉車停車不拔鑰匙或貨叉不落地;
12、夜間不開燈駕駛叉車;
13、故意損壞叉車;
14、叉車單叉作業;
15、將貨物升高長距離行駛;
16、貨叉升起后,貨叉下站人;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4
叉車未定期進行清潔(每班一次)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5
作業完畢后,若未對車輛進行充電或故意不充電者,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6
交接班時未對叉車進行點檢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7
下班前,作業未完畢,擅自提前離崗或拖拉、延長裝卸貨時間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8
在作業過程中,不服從主管正確指揮(違章指揮除外),故意刁難相關人員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9
作業時,配備對講機;對講機未保持開機狀態或呼叫無應答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10
車輛機油位、剎車油位、變速液油位不在規定液位之間,水箱缺水、電瓶缺補充液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1
無證人員私自動用叉車
100元/次
(并處當事人罰款200元)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2
違反本辦法第5.3《叉車使用》條款中任一條款時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5.6.2當月累計違規本管理辦法達5次以上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6.本辦法解釋權屬于x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7.相關文件
《叉車安全操作規程》
《叉車安全培訓教材》
8.附件
附件:《叉車日常點檢表》
叉車的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為規范公司叉車管理,物品的有序搬運,并確保叉車駕駛安全,正常運行,特制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叉車駕駛人員
3.制度規定
3.1職責
3.1.1儲部負責班組所有叉車調度、日常檢查、保養、安全使用、叉車人員的管理工作
3.1.2汽修班負責叉車的日常維修、維護工作
3.1.3定時填寫、叉車檢查記錄>、維修記錄>
3.2資格要求
3.2.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國家相關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3.2.2叉車在進廠使用前,應由安環部對叉車進行全面的技術驗收后方可啟用,并建立相關資料
3.3駕駛前檢查
3.3.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3.2.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
3.2.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液壓油等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3.4駕駛規定
3.4.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3.4.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3.4.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三心二意
3.4.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3.4.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3.4.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3.4.7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控制在5-10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叉車上安裝的限速設置不得私自改動
3.4.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應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3.4.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3.4.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4.3.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12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3嚴禁超載行駛
3.5裝卸規定
3.5.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3.5.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3.5.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3.5.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3.5.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3.5.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3.5.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3.5.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3.6停放要求
3.6.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3.6.2停放后將方向桿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3.7保養規定
3.7.1日常維護,每班接班后
3.7.2清洗叉車上污垢、泥土和垢埃,重點部位是:貨叉架及門架滑道、發電機及起動器、蓄電池電極叉柱、水箱、空氣濾清器
3.7.3檢查各部位的緊固情況,重點是:貨叉架支承、起重鏈拉緊螺絲、車輪螺釘、車輪固定銷、制動器、轉向器螺釘
3.7.3檢查腳制動器、轉向器的可靠性、靈活性
3.7.4檢查滲漏情況,重點是:各管接頭、柴油箱、機油箱、制動泵、升降油缸、傾斜油缸、水箱、水泵、發動機油底殼、變矩器、變速器、驅動橋、主減速器、液壓轉向器、轉向油缸
3.7.5放去機油濾清器沉淀物
4.附則
4.1本制度制(修)訂及解釋權歸倉儲部所有
4.2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執行
叉車的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叉車管理,保證各項工作有序、安全運行,特制訂本辦法。
二、試用范圍
公司范圍內所有叉車及叉車駕駛人員。
三、各部職責
1、負責維持廠區交通秩序,按管理規定進行交通安全檢查并對相關人員進行考核.
2、行政部負責叉車駕駛員的委外培訓及特種證件的審核、保管工作。
3、叉車組長/班長負責公司所有叉車調度、日常保養、安全使用、叉車人員培訓及考核工作。
4、制造廠各部負責本部門叉車的使用和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5、工務部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二、三級維護保養及維修,并負責對叉車人員進行叉車保養知識培訓。
6、成本課負責叉車所需物資的計劃提報,及物資管理、以及公司所有叉車的調配工作。
叉車的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制定廠內叉車操作的安全規定,確保廠內機動叉車的安全管理。
2.適用范圍
適用所有機動電瓶、柴油、手動液壓叉車。
3.定義
3.1叉車的種類按輸出的動力分電瓶式、柴油式、手動液壓叉車。
3.2廠內道路是指在公司管轄區域內允許車輛通行的地方。
4.職責
4.1人力資源部負責特種作業駕駛培訓和考核,辦理特種車上崗合格證。
4.2使用部門負責叉車的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
5.工作程序
5.1駕駛人員的培訓和資格認證
5.1.1叉車駕駛員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的基本要求。
5.1.2必須通過特種作業駕駛技術、操作的安全規則、操作原理、安全知識培訓和考核合格,并獲得特種作業證書的員工才可操作機動叉車。其他任何人不得操作和使用叉車。
5.1.3培訓合格的叉車工每兩年應復審,合格后方可上崗。
5.2叉車安全管理
5.2.1駕駛叉車必須是經培訓合格上崗的駕駛員。
5.3叉車的檢查及維護
5.3.1日常檢查
a)各班使用叉車前,駕駛員必須進行日常檢查,做好記錄,填寫《叉車日常點檢表》。
b)若發現叉車的安全裝置失靈或其他部件故障造成安全隱患時應停止使用叉車,填寫《設備維修單》,通知主管人員,待叉車修好后使用。
c)各班在交接班時,需在主管處填寫《叉車鑰匙管理記錄表》,方可下班或上班。
d)各班在使用電瓶叉車,更換電瓶時需填寫《叉車電瓶更換記錄表》。
5.3.2日常維護
a)操作過程中的撞、擦均應報告,以找出原因,避免再次發生。
b)叉車外觀應保持完好,有損傷應立即修復,包括油漆,為保證叉車的整潔,應避免在叉車上存放雜物,叉車司機負責對叉車外表的日常清潔。 5.3.3定期維護
a)叉車的維修應由專業人員完成。
b)實心輪胎橡膠厚度小于2.5厘米時,應更換輪胎。
c)運行時間超過200小時的叉車應由專業人員進行維護保養,包括安全裝置、剎車系統、液壓系統和發動機油路等。叉車使用部門填寫設備維修單,由專業廠家進行保養。對于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及時提出計劃,便于公司職能部門及時作出大、中、小維護方案。
5.4叉車安全審核
5.4.1公司職能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對公司的所有叉車應作性能檢查,以發現任何不安全行為以及不安全狀況,并采取改正措施。審核可以通過查看叉車檢查記錄、現場安全檢查、與叉車司機面對面 溝通等多種形式完成。
5.4.2公司職能部門每年需組織一次叉車年審。
5.5叉車操作、駕駛規則
5.5.1廠區內叉車嚴禁搭人,一經發現重罰當事人,并扣除當月全部績效。
5.5.2日常檢驗即三檢制,在出車前,收車后和利用行駛中間的停歇時間檢視車輛。
5.5.3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5.5.4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5.5.5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5.6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5.5.7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5.5.8制動液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指數并系緊安全帶后再行駛再起步。
5.5.9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是否平穩可靠。
5.5.10廠內駕駛叉車速度不得超過5km/h;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40cm,門架須后傾。
5.5.11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載物行駛時,貨叉不能升得太高,以免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5.5.12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轉彎或倒車時,必須先鳴笛。
5.5.13叉車在行駛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其他車輛、物體保持安全距離。
5.5.14通過廠區內道路口時,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5.5.15倒車時,駕駛員須先查明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后,方準倒車。
5.5.16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
5.5.17停車時必須觀察發動機是否熄火、斷電,拉緊制動手柄,并及時拔下叉車鑰匙。
5.5.18將叉車沖洗擦拭干凈,進行日常例行保養后,停放車庫或指定地點。
5.5.19嚴禁在貨叉下面進行檢修或其他長時間停留作業。
5.5.20叉載物品時,應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5.5.21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品或設備;嚴禁叉車超負荷作業。
5.5.22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5.5.23叉車裝卸作業時,禁止人員停留在貨叉周圍;必要時應在作業區域設置警戒線。
5.5.24禁止用貨叉或托盤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5.5.25叉車裝卸物品時,必須將物品平穩、緩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適位置,嚴禁長時間用貨叉使物品停留在高處。
叉車的管理制度 篇5
1、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2、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3、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滑行。
4、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5、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10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6、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7、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8、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9、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1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1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1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1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15、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16、叉車不經過銷售公司領導同意,不得外出作業,后果自負。
叉車的管理制度 篇6
1.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按照現場主管和理貨員的安排,積極完成裝卸任務。
3.保證車輛使用性能的良好,要愛護車輛,要定期維護保養,節能增效。
4.安全駕駛,廠區內限速10km/h,廠房內限速5km/h,禁止開飛車快車,禁止大油門急剎車等現象。保證人、貨、車的安全。
5.裝卸大件貨物時,確保重心平穩,避免貨物落地傷人。
6.努力提高駕駛技能,裝卸貨物時要避免叉壞貨物和碰撞被裝卸的車輛。
7.現場貨物擺放要合理,入庫擺放要整齊美觀,用完備品要歸位,確保道路暢通。
8.保管好隨車工具,嚴禁外人駕駛操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叉車的管理制度 篇7
1、叉車班長在儲運部部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叉車班長對公司所有叉車的維修、保養及使用統一管理。
3、熟悉并執行叉車有關的國家政策、法規,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不斷完善叉車的管理工作,檢查和糾正叉車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4、熟悉叉車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5、監督叉車作業人員認真執行叉車安全管理規定。
6、編制叉車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計劃,并監督執行。
7、協助機動部按國家規定要求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請定期監督檢查。
8、根據單位職工培訓制度,組織叉車作業人員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和組織內部學習。
9、組織、督促、聯系有關部門人員進行叉車事故隱患整改。
10、參與組織叉車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叉車事故的情況。
11、參與建立、管理叉車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檔案。
12、按要求參與應急救援演習。
叉車的管理制度 篇8
一、叉車安全使用規定
(一)檢查車輛
叉車作業前、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液,潤滑油、防凍液。
2、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性能。
(1)檢查燈光、音響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2)叉車運行過程中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3)叉車運行前還應檢查檢查啟動、運轉及制動性能。
(二)起步
(1)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2)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確認所載物平穩可靠。
(3)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
(三)行駛
(1)行駛時貨叉底端距離地面高度應保持300-400mm,
(2)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刮碰。載物行駛時,如貨叉升得太高,還會增加叉車整體重心高度,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3)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4)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發出信號,并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5)內燃叉車在下坡時禁止熄火滑行。
(6)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7)叉車運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8)叉車運行時,載荷必須處在不妨礙行駛的最底位置,門架要適當后傾。除堆垛或裝車時,不得升高載荷。在搬運龐大物件時,物件檔住駕駛員的視線,此時應開倒車。
(9)禁止在坡道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
(四)裝卸
(1)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應貼靠檔貨架;叉載的重量應符合載荷中心曲線標志牌的規定。
(2)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的視線。
(3)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4)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輛不要壓物品墊木,以免碾壓物崩起傷人。
(5)用貨叉叉貨時,貨叉應盡可能深地叉入載荷下面,還要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他貨物或物件。應采用最小的門架后傾來穩定載荷,以免載荷向后滑動。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少量前傾,以便于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
(6)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向堅硬物體碰撞。
(7)叉車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
(8)叉車叉物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9)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處墜落事故。
(10)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物品。
(11)禁止使用單叉作業。
(12)禁止超載作業。
(13)禁止載人運行。
(五)使用人電負責公司內叉車的日常檢查和定期維護保養工作。
(六)機動部負責公司內叉車的定期報檢和監督使用工作,并將檢測結果告知安全環保部。
(七)機動部負責公司叉車的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叉車維修安全操作規程儲運部負責
1、工作前應檢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工作時工具必須擺放整齊,不得隨地亂放,工作后應將工具清點檢查并擦干凈,按要求放入工具車或工具箱內。
2、拆裝零部件時,必須使用合適工具或專用工具,不得大力蠻干,不得用硬物手錘直接敲擊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順序擺放整齊,不得隨地堆放。
3、廢油應倒入指定廢油桶收集,不得隨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溝內,防止廢油污染。
4、修理作業時應注意保護汽車漆面光澤、裝飾、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車輛的整潔。維修作業時不準吸煙。
5、用千斤頂進行底盤作業時,必須選擇平坦、堅實場地并用角木將前后輪塞穩,然后用安全凳按車型規定支撐點將車輛支撐穩固。嚴禁單純用千斤頂頂起車輛在車底作業。
6、修配過程中應認真檢查原件或更換件是否符合技術要求,并嚴格按修理技術規范精心進行作業和檢查調試。
7、修理發動機起動前,應先檢查各部件裝配是否正確,是否按規定加足潤滑油、防凍液,置變速器于空檔,輕點起動馬達試運轉。嚴禁車底有人時發動車輛。
8、發動機過熱時,不得打開水箱蓋,謹防沸水燙傷。
9、地面指揮車輛行駛,移位時,不得站在車輛正前方與后方,并注意周圍障礙物。
叉車維護保養制度
1、叉車能有效減輕員工勞動強度,提高工作效率,是公司內重要裝卸用具。為讓叉車得到及時維護與保養,保障機器使用的機動性、靈活性與實用性。現叉車維護與保養由叉車司機每周一進行維護。
2、日常維護內容:清洗叉車上污垢、泥土和垢埃,重點部位是:貨叉架及門架滑道、發電機及起動器、蓄電池電極叉柱、水箱、空氣濾清器。
(1)檢查各部位的緊固情況,重點是:貨叉架支承、起重鏈拉緊螺絲、車輪螺釘、車輪固定銷、制動器、轉向器螺釘。
2.2檢查腳制動器、轉向器的可靠性、靈活性。
2.3檢查滲漏情況,重點是:各管接頭、柴油箱、機油箱、制動泵、升降油缸、傾斜油缸、水箱、水泵、發動機油底殼、變矩器、變速器、驅動橋、主減速器、液壓轉向器、轉向油缸。
2.4放去機油濾清器沉淀物。
3、保養
(1)保養由叉車使用者實施,維修班配合。
(2)按照“日常維護內容”進行,并增添下列工作。
①檢查氣缸壓力或真空度。 ②檢查與調整氣門間隙。 ③檢查節溫器工作是否正常。
④檢查多路換向閥、升降油缸、傾斜油缸、轉向油缸及齒輪泵工作是否正常。
⑤檢查變速器的換檔工作是否正常。
⑥檢查與調整手、腳制動器的制動片與制動鼓的間隙。
⑦更換油底殼內機油,檢查曲軸箱通風接管是否完好,清洗機油濾清器和柴油濾清器濾芯。
⑧檢查發電機及起動電機安裝是否牢固,與接線頭是否清潔牢固,檢查碳刷和整流子有無磨損。
⑨檢查風扇皮帶松緊程度。
⑩檢查車輪安裝是否牢固,輪胎氣壓是否附合要求,并清除胎面嵌入的雜物。
(3)由于進行保養工作而拆散零部件,當重新裝配后要進行叉車路試。
(4)測試不同程度下的制動性能,應無跑偏,蛇行。在陡坡上,手制動拉緊后,能可靠停車。
(5)傾聽發動機在加速、減速、重載或空載等情況下運轉,有無不正常聲響。
(6)路試一段里程后,應檢查制動器、變速器、前橋殼、齒輪泵處有無過熱。
(7)貨叉架升降速度是否正常,有無顫抖。
(8)檢查柴油箱油進口過濾網有否堵塞破損,并清洗或更換濾網。
定期報檢制度機動部負責
1、叉車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2、叉車停用一年重新啟用,或發生重大的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火災、地震、大風、雷擊等)后也應該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3、叉車經長時間停用,超過一年時間的,起重機安全管理人員認為有必要的可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安全檢驗。
4、申請叉車安全技術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由機動部負責保管,作為叉車管理檔案保存。
5、凡有一下情況之一的叉車,必須經檢驗檢測機構按照相應的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實施監督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啟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啟用的。
(2)經大修、改造的;
(3)發生事故后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
(4)自然災害后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
(5)轉場安裝和移位安裝的。
(6)國家其他法律法規要求的。
叉車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管理,確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操作證后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作。
2、操作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當地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3、公司安全環保部應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特種作業證的有效性。
4、公司安環部每年編制當年度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準后實施。
5、單位內部培訓由安環部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特種設備使用、維護、保養知識;特種設備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及防范和應急措施、自救知識;特種設備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知識、技術知識和崗位操作技能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做好相應的記錄。
6、參加外委培訓(當地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的人員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7、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罰。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叉車安全檔案至少包括叉車臺帳、叉車作業人員臺帳、叉車安全技術檔案。為了確保本單位橋式起重機安全檔案齊全完好,特制定起重機械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一、叉車臺帳
叉車臺賬由機動部負責建立保管,內容至少包括叉車名稱、型號、種類、主要技術參數、制造單位、購置時間、檢驗情況、使用狀態、重大維修情況及其它變更情況。
二、叉車作業人員臺帳
叉車作業人員臺賬叉車作業人員臺帳由綜合管理部建立保管,內容至少包括姓名、作業類別、作業證號、取證時間、換證情況,事故記錄。
三、叉車安全技術檔案機動部負責
1、叉車安全技術檔案是方便日常管理、提供工作見證的重要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
2)叉車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和維護、保養手冊、電氣原理圖等隨機技術文件和資料;
3)叉車、車輛驗收檢驗、定期檢驗報告和使用單位自行檢查記錄;
4)叉車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5)叉車的運行故障與事故的記錄和應急救援演習記錄;
6)叉車訂購、改造情況記錄。
7)叉車改造、大修方案,改造、維修情況記錄。
2、檔案資料均應分類、注冊登記、編制索引,不得遺失和混裝,每年進行一次普查。每臺叉車均應進行統一編號,以便日常管理。
3、使用單位變更時,應當隨機移交檔案。
4、相關人員應及時填寫有關記錄,并存入相應的技術檔案。
5、叉車安全技術檔案由叉車機動部負責保管,叉車安全技術檔案為永久保存,只有當該叉車報廢后技術檔案方可銷毀。
6、叉車安全技術檔案一般不外借、外傳。如需借用,應辦理借用登記手續,用完后及時歸還。
7、常用資料如有需要復印,可以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檔案管理人員復印分發,并記錄在案。
8、叉車安全技術檔案資料如有遺失、損壞,應及時上報,設法補救,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