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種購銷合同(精選3篇)
草種購銷合同 篇1
供方:
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種子種類、品種、數量、單價、金額。種子質量以標簽為準。
品種名稱
規格(kg/袋)
數量(kg)
單價(元/kg)
總金額(元)
備注
紫花苜蓿
25
100000
23
2300000
合計(大寫)
貳佰叁拾萬圓整
二、質量標準:
種子質量標準,以國外供貨商提供的官方檢驗報告或國內官方草種檢驗機構 提供的檢驗報告為準。必須有海關的準入、檢疫證明。所出售品種不含檢疫性病蟲害。進口種子的,供方應附中文標簽。
三、提貨時間、地點、運費的承擔:
需方指定時間、地點交貨,供方送貨。
四、結算方式和期限:
合同簽訂后,需方在收到貨時以現金或轉賬方式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五、抽樣及鑒定:
1、雙方在交提貨時必須同時取樣封存,以備日后種子的復檢和鑒定功能,取樣費用由供方承擔。
2、需方收到種子后可對其進行復檢,如對供方提供種子發芽率、凈度有異議時,須在一個發芽周期(23日內)復檢完畢。復檢無異議在約定的期限內一次性付清貨款。如有問題應立即通知供方封存認為存在質量問題的全部種子,供需雙方共同進行發芽率測試,需方無條件逾期則視為供方提供種子符合合同要求。
3、如發生種子質量糾紛,仲裁或訴訟中的鑒定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四十四條進行。雙方封存樣品為唯一鑒定依據,除非雙方另行約定。鑒定費用由提出異議的一方墊付,由有過錯一方負擔。發芽率、凈度、水份三項指標以室內檢驗為準,純度指標以“種植鑒定”為準。(純度大于等于98%,凈度大于等于98%,發芽率大于等于85%,水分大于等于7%。)。
六、違約責任:
1、供方若所供草種未達到甲方的質量要求,按所余款項的10%支付違約金。
2、需方若未按時支付草種款,每日按需付金額的萬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七、訴訟條款
1、本合同所產生的法律糾紛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法院管轄。
2、本合同所產生的法律賠償責任,供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僅對本合同需方承擔法律程序及實體上的責任。
八、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封存樣品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草種購銷合同 篇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紅木家具基本情況
第二條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QB/T2385-20xx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20 %(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余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購買家具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家具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
草種購銷合同 篇3
鋁制品購銷協議書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供需雙方協商同意,由供方組織生產,需方負責收購下列商品,為保證協商的條款得以嚴格履行,特簽訂此合同,共同遵守。
1.本合同總產值、具體品名、規格,分期、分批交貨計劃詳見附表。供方要根據合同要求,組織生產,按時、按質、按量交貨;需方也要根據合同要求按時、按量接貨,并及時支付貨款,不得影響供方的生產。
2.產品的質量標準和數量詳見附表。以供方檢驗為主,需方配合抽驗,如有異議,寫出抽驗記錄,雙方簽字備查。生產中和保修期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供方負責,交貨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問題由需方負責。
(1)產品交貨前,供方應嚴格檢驗,附合格證、裝箱單,以示負責。
(2)抽驗,如有不符合標準,有關調換、挑選降價等損失,由供方承擔,接受罰則。
3.產品價格規定
根據國家的有關物價政策,按上級物價部門規定的價格執行,詳見附表。對于副品、次品以及低于標準的產品,本著合情合理、以質論價的原則定價。
4.產品交貨結算
產品實行送貨制,供方將貨送到需方指定倉庫,運費由需方負責,點驗入庫簽章后,當即在需方結算付款。
5.包裝規定
(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以符合運輸要求為準繩。
(2)如因包裝不當在運輸中造成的損失由供方自負。
(3)包裝完整,如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需方查詢,供方應給予解決。
6.違約責任
(1)供方無故延期交貨或提供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由此造成延誤交貨時間,每延誤一天應付需方延期貨款總值______ %的違約金。
(2)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向供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______%違約金。
(3)需方中途退貨,應付給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及其他損失賠償額的總和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當事人可請求有關機構予以適當調整。
7.附則
(1)一方如因自然災害或國家政策、法律變更不能履行合同,應于15日內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解決,變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送有關部門。
(3)本合同條款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修訂。在執行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項方式解決。
① 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② 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