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經營借款合同(精選4篇)
餐廳經營借款合同 篇1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經營需要,向甲方借款,甲、乙、丙叁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借出人民幣(大寫) (小寫)¥元給乙方。
第二條 借款期限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具體時間以銀行轉賬憑證為準.
第三條 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以轉賬方式將借款支付到乙方如下指定賬戶:
收款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______
銀 行 賬 戶: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收到借款立即向甲方出具借據(收據)
第五條 借款歸還時間及方式:乙方在借款到期(借款到期日為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前三天,以轉賬方式將借款歸還到甲方如下指定賬戶:
收款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______
銀 行 賬 戶: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丙方自愿為本《擔保借款協議書》所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甲方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如果不能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歸還全部借款,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丙方立即歸還全部借款,支付利息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即按日支付本金的5%),因此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等實現債僅費用由乙、丙兩方全部承擔。一經違約,乙、丙方自愿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第八條 甲方因此收益所產生的各種稅金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本協議特別約定:無
第十條 本協議如發生糾紛,由協議簽定時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執一份。自甲、乙、丙叁方簽字蓋章(自簽字并加捺指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廳經營借款合同 篇2
合伙人甲: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2.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第九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章):_________ 合伙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餐廳經營借款合同 篇3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于__年__月__日在__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于__市__路__號,面積共__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
第二條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__元,承包結束后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后__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__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__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
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
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__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并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__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保密責任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餐廳經營借款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現根據規定,對甲方餐廳的承包事宜進行約定。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其位于 市 區 路 號之 餐廳發包給乙方作為餐廳使用。
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
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甲方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該餐廳實測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結構為 .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另行給予乙方裝璜時間 天,期間免交承包費。
承包期間甲方將餐廳交付乙方使用,無條件提供餐廳所需各類證照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食品衛生許可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消防批文、環保測評批文等。
第三條
甲方承諾在乙方承包期間,不防礙乙方的正常經營。
乙方根據其有關財務法規及規章制度,按有利于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
甲方不予干預。
乙方承諾不破壞餐廳結構,保證自己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項約定。
第四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準時向甲方繳納承包金,承包金的具體支付方式及金額為
第五條
合同期間餐廳的水、電、煤、通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甲方交付餐廳時已配備的設施歸甲方所有,經雙方清點后簽字確認。
乙方應保證正常使用,防止不正常損壞。
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
承包期間,乙方發現餐廳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內進行維修。
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甲方保證交付餐廳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
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
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甲方應減少對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
第八條 甲方義務
1、向乙方提供經營場所、經甲乙雙方認可的設施和設備
2、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保障乙方水、電、煤、通訊的正常供應及使用。
3、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4、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5、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餐廳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甲方出面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6、應及時辦理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各類證照的年檢工作,保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不受干擾。
第九條 乙方權利
1、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
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后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2、擁有在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餐廳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 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承包金并變更有關承包金條款。
2、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承包經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3、承包經營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承包經營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違約金與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
5、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證照不全或不及時的進行證照年檢或未盡責進行對外協調,無法正常開展餐飲業務,致使承包經營目的不能實現。
6、甲方未按時交付承包經營之餐廳,經乙方催告后 日內仍未交付。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交回餐廳,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賠償:
1、乙方人為損壞餐廳設施而不賠償,在甲方給予的寬限期過后仍拒絕賠償的。
2、乙方逾期不交承包金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餐廳用途的,擅自將餐廳轉租、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交換的;
4、乙方在餐廳內從事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二條
本合同到期后自動終止。
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的,應于合同期限屆滿前十五日之內向甲方提出續約要求。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的未盡或修改事宜,另行協商作出補充修改協議。
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