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業服務協議(通用15篇)
北京市物業服務協議 篇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托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托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后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后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于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并由三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當在查驗記錄中載明,并明確解決辦法。
第三條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并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范(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條包干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布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計__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5.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季][半年]______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____________。
第九條業主應當按[季度][半年]______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____________。
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乙方應當按前款規定向開發建設單位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如收取裝飾裝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后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
第十一條停車服務費按露天停車場車位______元/個/月、地下停車庫、停車樓車位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當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物業區域內,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托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六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條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于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并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收益歸業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使用:
1.補充專項維修資金,分攤到戶;
2.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戶;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部分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并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有權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在乙方辦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約______平方米,位置為____________。
7.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10.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督促其交納。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2.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托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托事項及受托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托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并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盡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并及時恢復原狀。
7.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協商解決。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部分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后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服務期限屆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1個月內回復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當在服務期限屆滿前______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服務期限屆滿前3個月,甲方未將續聘或解聘意見通知乙方的,視為甲方同意續聘,服務期限自動延續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終止后,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前,應甲方的要求乙方應當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3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______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剩余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八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于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十部分爭議解決
第三十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____________申請仲裁。
第十一部分附則
第三十一條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二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的內容相抵觸。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并簽章后生效,效力同時及于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
第三十五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北京市物業服務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三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補充協議,本協議
就甲、乙方同意丙方承包XX小區進行物業管理服務,并明確三方有關法律責任。協議如下:
1、乙方與開發公司所簽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是應丙方要求簽訂,乙方實際不參與該項目物業管理, 而是由丙方承包該項目物業服務管理工作。因此,丙方對該項目物業服務管理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吉房物業公司與開發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全部由丙方承擔。物業服務小區的人員、財產出現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都與甲、乙方無關。
2、該項目物業管理服務期間,丙方應主動維護甲、乙方信譽和形象,自覺加強安全生產和管理,聘請專業技術人員,遵守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接受甲、乙方的指導和監督。如丙方違反此規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或終止與甲方簽訂的物業服務委托合同,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后果全部由丙方承擔。
3、丙方承包XX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每年需向乙方支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_20xx_____年___5___月___30___日始至___20xx____年___4___月___30___日止。如執行中遇到問題,三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5、協議如需提前終止,須在終止日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6、本協議是三方真實意思的表達,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經辦人簽字:
乙方:
經辦人簽字:
丙方: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北京市物業服務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業主大會
執行機構:_________業主委員會,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為_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1)。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2);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3);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行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執行以下第_________項質量標準:
(一)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按《石家莊市物業服務等級標準》_________級執行。(服務等級標準見市價[]69號《石家莊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
(二)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標準,具體為:_________。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一)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法定稅費;
9、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0、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二)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_________。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乙方按_________(年/季/月)向業主收取,或者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由業主向乙方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_________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應將物業服務(包括專業部門的委托服務、對業主物業的專有部分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收費價格和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聽取物業管理情況報告;
(二)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決定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續籌方案,并監督實施;
(四)(適用于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五)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六)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七)其他: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一)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簽定本合同。
(二)檢查、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三)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四)督促業主和交費義務人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二)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三)向業主和交費義務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四)乙方可采取規勸、__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為;
(五)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托給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七)(適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次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復;
(八)根據甲方的決定,申請和使用專項維修基金;
(九)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管理區域,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十)其他: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十三條 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按照市價[]70號《關于規范我市住宅區車輛停放服務費標準的通知》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會所由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托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七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四)_________。
第二十條 甲方應于_________(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用房平方米,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業主委員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四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確需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的同意;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五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并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八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未滿,因乙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或嚴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經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未滿,因甲方、業主或使用人嚴重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責任人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托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托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三十條 本合同終止后,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可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業主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_________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相應服務,造成甲方單個業主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業主經濟賠償。
第三十四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_________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五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六條 在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乙方不移交物業資料、物業管理用房,占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七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轄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石家莊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十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北京市物業服務協議 篇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托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托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后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后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于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并由三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當在查驗記錄中載明,并明確解決辦法。
第三條 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
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并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范(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 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 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條 包干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布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計__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5.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季] [半年] ______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____________.
第九條 業主應當按[季度] [半年]______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____________.
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乙方應當按前款規定向開發建設單位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如收取裝飾裝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后7日內將押金全額退
還。
第十一條 停車服務費按露天停車場車位______元/個/月、地下停車庫、停車樓車位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當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 物業區域內,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托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六部分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條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于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并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收益歸業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使用:
1.補充專項維修資金,分攤到戶;
2.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戶;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部分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并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有權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在乙方辦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約______平方米,位置為____________.
7.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10.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督促其交納。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2. 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托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托事項及受托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托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并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盡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并及時恢復原狀。
7.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協商解決。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部分 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后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 服務期限屆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1個月內回復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當在服務期限屆滿前______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服務期限屆滿前3個月,甲方未將續聘或解聘意見通知乙方的,視為甲方同意續聘,服務期限自動延續1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后,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前,應甲方的要求乙方應當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3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 ______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剩余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八條 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于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十部分 爭議解決
第三十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或____________申請仲裁。
第十一部分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二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的內容相抵觸。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并簽章后生效,效力同時及于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
第三十五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
北京市物業服務協議 篇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名 稱(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為位于舜華路20_號的舜泰廣場8#樓(以下稱本物業)提供物業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舜泰廣場8 號樓
物業類型: 辦公寫字樓
坐落位置:濟南市高新開發區舜華路20_號
甲方擁有本物業 層 房間,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章 物業委托服務事宜
第三條本物業范圍內所有的公共地上、地下建筑物,附屬配套設施,其中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玻璃幕墻、樓梯間、電梯井、設備管道井、走廊通道、門廳等該物業共用部分的清潔、維護、保養和管理。
第四條公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供配電系統、供暖系統、給排水系統、中央空調系統、公共照明、安全秩序管理系統、消防系統、樓內消防設備、電梯、地下層的排風系統等。
第五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地漏、化糞池、各類地下管線及管井、泵房、地上下停車場等。
第六條安全秩序與消防管理,其中包括:維持該物業區域內公共秩序(巡邏、門崗執勤、裝修管理、訪客登記),項目區域內的警衛以及對各種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理;火災的預防和發生火災的救護和處理;保安監控和消防監控;并協助公安機關處理刑事案件。
第七條 道路交通與停車場管理,其中包括:負責物業道路交通管理,停車及車輛疏導服務等。
第八條日常保潔與定期清潔,其中包括:該物業公共區域內的清潔衛生;每日辦公垃圾的收集、分揀和清運,化糞池定期清掏服務等;物業室外通道的地面道路清潔。
第九條 本物業綠化,其中包括為本物業的花木及綠地提供日常養護服務。
第十條 管理本物業及本物業相關的工程竣工圖紙、物業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檔案與竣工驗收數據。
第十一條 代收代繳服務,負責向物業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代收代繳水電費等。 第十二條建立、健全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賬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第十三條對于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施的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服務要求,在甲方提出委托時,乙方在其能力及服務范圍內,接受委托并另行收取合理報酬。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的規定, 乙方應當予以勸阻、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
第三章 服務期限
第十五條 本物業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終止之日起15日內,乙方須按照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向本物業服務區域的三分之二以業主確定的代表或者其新聘選的物業管理公司交還有關物業管理檔案資料、物業服務用房及代管的專項維修基金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質量標準
第十六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應達到《山東省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規范》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五章 物業服務等費用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用
1、物業服務費由甲方在本物業擁有的建筑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將其房產用于餐飲、超市、銀行等商業用途,物業服物收費標準為按照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3.80 元。
2、車庫或車位費用:執行《濟南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中濟南市物業管理轄區內交通工具看管收費標準的相關規定。
3、物業服務費、看管費每半年交納一次,在每半年首月5日前交納,甲方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車輛看管費的,每逾期一日,按欠交物業服務費、車輛看管費的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車位租賃費每半年初月5日前交納一次,逾期不繳納的,乙方不再提供車位。
4、水費按照5.4元/立方,電費按照0.9元/度收取,如遇政策性調整水、電價,則執行調整后的價格。對于乙方代收代繳的水、電等費用,甲方應當于次月5日前繳納,逾期按照拖欠應繳納費用的日千分之三標準支付滯納金,該滯納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需要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將物業出租給他人使用,并于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及設施設備運行費用的,從其約定,甲方負連帶交納責任。
6、業主應于開發商通知交房之日起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注:不論業主是否實際入住相關物業,均需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標準承擔全額物業服務費】
第十八條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 約服務的費用,乙方另行收取合理報酬。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遵守本物業的《管理規約》或者《臨時管理規約》等物業管理制度,監督乙方的物業服務行為;
2、甲方應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甲方將位于本物業的房產出租、出借的,應當書面告知乙方,甲方對基于其房產所應繳納的物業服務費、水電費、采暖費等全部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4、甲方有權利和本物業的其他業主共同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物業管理方案、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財務預算及決算,但上述制度、方案、計劃、預決算應根據《臨時管理規約》的程序確定,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管理服務方案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甲方于本合同簽訂后辦理產權登記時,按購房價款的3%繳納專項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由乙方代為保管。
6、甲方不得利用本物業外墻及本物業的其他任何公用區域為載體發布廣告等任何圖文信息。
第二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擬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依據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臨時管理規約、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交納相關費用或者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可采取公示、停止服務等正當的、合法的催繳、催改措施,但不能影響正常交費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5、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經本物業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6、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7、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 中修方案,按臨時管理規約規定的程序通過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9、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10、乙方享有本物業的樓頂廣告設置權,樓頂廣告位的出租收益的歸屬乙方;乙方在物業服務期間,考慮提升本物業整體形象、營造商務氛圍的需要,可以在本物業的通道、樓梯、電梯、大堂等公用區域設置廣告,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但所設置廣告不得影響業主對上述區域的合理使用,不得影響上述區域的美觀。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本區域物業公用部位由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收益歸屬乙方,以彌補乙方可能發生的管理虧損。
第二十二條 如果政府部門需要對本小區建筑實施亮燈工程,如政府部門不承擔的,所發生的費用由業主共同承擔,按照業主的建筑面積進行分攤。
第二十三條 甲方與本物業建設單位基于委托建設合同所產生的任何遺留問題,除本 合同另有約定外,由甲方與建設單位協調解決,與乙方無關。
第二十四條甲方在裝飾裝修房屋前,同意與乙方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施工人員的管理、裝修管理服務費用、國家裝飾裝修規定等事項進行約定,乙方應事先告知甲方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預定的服務質量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順延支付相應物業服務費時間,直至乙方完成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除上述條款外,其他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
第九章 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但本物業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業主表決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時,本合同解除。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有關材料設備供應商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物業服務協議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
房地產開發單位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是指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之前,由建設單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的物業管理。
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
座落位置:幢單元室
建筑面積: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并書面告知乙方;
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根據需要,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營企業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依據與開發商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編制年度物業管理工作計劃,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使用計劃;
每半年(不得低于一次)向乙方公布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收支帳目和商業用房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和場地的經營性收入;
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如未被業主、業主大會續聘,自本協議終止起日內與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相關移交手續,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參加業主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遵守本物業的《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使用守則》;
依據開發商與甲方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裝飾裝修房屋時,和甲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遵守有關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
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使用功能,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轉讓房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表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墻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電視天線、電梯、照明燈具、建筑智能系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防盜門、郵政信箱、娛樂設施、等設施設備。
三、環境衛生
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場所清掃、道路保潔;
共用設施設備保潔;
生活垃圾收集、清運;
四、安全防范
內容
(1)門崗值班;
(2)物業管理區域內巡視;
(3)公共報警監控;
北京市物業服務協議 篇7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平頂山市安仁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平頂山市絹紡廠家屬區衛生保潔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一、總則: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及物業企業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座落位置:平頂山市體育路中興路中段,居住人口1700戶左右。
二、委托管理服務的內容及標準:
1、按幢設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運一次。
2、住宅區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每日清掃1次;樓道每日清掃1次;樓梯扶手每周擦洗一次;共同部位玻璃每季清潔1次;及時清除小區內主要道路積水、積雪。
3、區內公共雨、污水井每半年檢查1次,并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季檢查1次,每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三、委托管理形式
委托管理形式為全權委托,統一管理服務,獨立經營。
四、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支付方式:
財政撥款,轉賬支票,支付金額:
五、委托管理期限
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北京市物業服務協議 篇8
甲方將所屬z投資廣場c座1f、3f租賃給乙方用做中西餐廳、ktv營業場所,并委托丙方進行物業管理,在雙方業已簽定的《租賃及物業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委托合同》、《業主公約》等文件基礎上,現乙方就物業管理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三方關系
1、甲方做為乙方所租賃物業的產權擁有者,下稱"業主"。
2、乙方做為本物業的承租方,有權按與甲方的租賃契約約定使用本物業,為本物業使用人。
3、丙方受甲方(本物業業主)委托負責本物業的管理,下稱"物業管理公司",丙方下設專門部門具體負責本物業的管理,下稱"物業管理處"。
4、乙方作為物業使用人,有權接受和監督丙方按《物業管理委托合同》提供服務,但無權直接行使只能由業主方能行使的權利。
5、丙方依據《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及國家關于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為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提供服務,接受業主監督,執行業主合理合法的指令。
二、考慮到乙方所租用物業為公共營業性質的場所,以及在投資廣場整體環境中的影響,為避免對其他業主、租戶或物業使用人的利益的影響,三方約定,由丙方按下述方案對乙方營業區域的人員出入進行管理:
1、乙方在試營業前必須在本物業的如下位置安裝控制人員出入的通道門:
①裙樓1f-3f主樓梯處位于乙方所租區域內的引梯連接位置需加裝門,共一處;
②上述主樓梯的各層通往a座的出入口均需加裝門,共三處;
③3f乙方租用區域的ktv東向出入口需加裝門,共一處;
以上敘述共需安裝門共五處,全部由乙方負責安裝到位,并由丙方驗收合格投入使用后乙方方可營業,否則丙方有權采取措施禁止乙方營業。
2、丙方負責對上述通道門按以下方案進行控制:
①每日正常下班時間以后(暫定為下午6:00),由物業公司保安負責將1f至3f主樓梯各層出入口所加裝的門全部鎖閉,然后開啟1f引梯連接位置的門及3fktv東向出入口的門,乙方賓客可自由使用主樓梯通行,此時主樓梯間與ktv及中西餐廳成為封閉的獨立整體,只供乙方使用。
②每日早上(暫定為上午7:00)物業公司保安鎖閉1f引梯連接處門及3f的ktv東向出入口門,同時開啟1f至3f出入口的門,此時主樓間與乙方營業區域隔離,不供乙方使用,而供其他各層租戶正常使用。
③上述各門鎖鑰匙全部由物業公司控制,乙方應予配合,不得私自更換、加裝鎖具或擁有鑰匙,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承擔。
④現寫字樓1f大堂西側與乙方租用區域連接的通道門亦由物業公司負責控制,具體控制方案由丙方制定。
⑤上述控制方案丙方擁有修改權,但需預先書面通知甲、乙方并得到甲方允許。乙方如有異議,則需書面提出后三方協商一致方可修改。
三、乙方所聘用的工作人員除應遵守《業主公約》及甲、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以外,還需按以下約定接受丙方管理:
1、乙方應在聘用員工后立即將員工個人資料全部如實向物業管理處申報,不實或不及時申報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為所有員工配發統一有效的`工作證件做為證明其身份的標識,并將證件式樣報物業管理處備案。
3、乙方員工應統一由固定的專用通道進入乙方租用區域,丙方有權拒絕乙方員工從非專用通道進入投資廣場(包括乙方租用區域)。
4、乙方員工進入投資廣場應佩帶證明其為乙方員工的標識,否則丙方有權按封閉式管理中的臨時出入人員對其進行管理,包括禁止其出入。
5、乙方員工未經物業管理處允許,不得擅自到乙方租用區域以外的任何區域滯留。
6、乙方員工出現在投資廣場各公共區域時應注意行為舉止得當,丙方有權對其進行管理,對于明顯影響投資廣場形象的有權禁止其進入或強行驅離。
7、乙方應對其員工在投資廣場物業范圍內的一切行為負全部責任,凡由乙方員工造成或引發的事故或損失,乙方均應無條件予以賠償。
四、乙方在使用所租用的物業時應避免對毗連物業使用人造成任何影響,包括:
1、不得占用任何公共區域(凡不屬乙方租用的區域)堆放任何物品,或在非租用和公共區域做其他影響投資廣場整體形象的事情,絕對禁止利用租用區域以外的公共區域和周邊室外做半成品分揀、臨時堆物、垃圾堆放等。
2、乙方因營業需要在非租用區域和公共區域做任何類型的廣告宣傳、粘貼散發或懸掛宣傳物,進行較大規模的活動等均應當事先24小時前書面通知物業管理公司,獲得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否則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禁止。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丙方有權禁止乙方利用非租用區域做攝像、照相背景、臨時營業場所或其他用途等。
3、乙方營業所產生的噪聲、油煙、氣味等如對廣場其他使用人造成影響,物業公司有權要求其暫停營業進行整改,此間所產生的任何損失由乙方自行責任。
4、乙方直接或間接產生的各種垃圾、以及因乙方原因對投資廣場物業的其他部分造成的污損均由乙方負責清理。
五、按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有權使用指定的停車場,但需接受丙方管理,遵守以下約定:
1、乙方員工或乙方賓客應將車輛停放在丙方指定的位置,否則丙方有權采取措施拒絕或清離指定位置以外的車輛。
2、甲方、丙方均不在任何情況下對乙方及乙方賓客所停放的車輛的損毀等負任何責任。
3、因乙方或乙方賓客所停放車輛對物業設施或第三方人身財產造成的任何損失,乙方均應無條件予以賠償。
4、乙方應遵守《業主公約》或甲、丙方關于停車及停車場管理的其他規定。
六、丙方按《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等文件約定,為乙方租用區域和公共區域提供物業管理服務,雙方就相關事宜另約定如下:
1、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約定,在入駐時向丙方交納水電押金。
2、乙方應按時向丙方交納水電費,否則丙方有權催收并停止水、電供給。其他由丙方直接或間接提供的有償服務均可按此原則處理。
3、按《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約定,丙方為乙方提供公共區域的保潔、維修、保安等物業管理費所含服務,現三方明確約定,此服務不含以下范圍:
①乙方租用區域內的保潔、保安、維修及其他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②不屬乙方租用,但事實上由乙方獨自使用或占用的公共區域的保潔、保安、維修及其他物業管理服務內容。比如:c座西向弧形消防通道。
③雙方在其他約定及本約定、后續補充約定文件中的其他項目。
乙方如要求丙方對上述項目提供各種物業服務,需要另行收取服務費用。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4、因乙方對租用區域自行裝修改造不當而造成的物業設施設備的損壞,不屬于物業管理費用所含維修范圍,丙方在提供此類維修后需要向乙方另行索賠所產生的費用。物業公司在維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公共設施設備故障時,應盡量避免或減小對乙方裝飾裝潢物和其他物品的損壞范圍,但確實因維修需要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丙方均不予負責。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則乙方不予承擔。
5、關于乙方在所租用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的安全責任,三方約定如下:
①乙方租用區域內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②因乙方租用區域內的安全事故對毗連區域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③因第三方過失對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甲、丙方概不負責,由乙方自行處理,包括甲方其他租戶、客戶過失對乙方財物等造成的損失。
④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國家、省市及甲、丙方制定的關于安全防范的相關規定,否則,丙方有權采取措施予以干涉,包括強制其停業整頓。
⑤乙方應配備專業安全人員,并接收丙方物業管理處的專業指導管理,如參加專業培訓和考核。
七、其他約定。
1、本協議作為原《物業管理委托協議》的補充,但如前協議與本協議有沖突的,均以本協議所述為準。
2、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以供共同遵守執行。
3、本協議一經三方共同簽署即生效,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有異議,均需三方共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仲裁機關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協議未盡事宜亦采用此原則解決。
甲方(簽章):
授權人:
乙方(簽章):
授權人:
丙方(簽章):
授權人:
北京市物業服務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此合同。
1.甲方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質量證書、墻體廣告樣稿。
2.甲方必須承認每條廣告位置的不確定性(大體區域確定),并且有被別人破壞的可能,驗收以后乙方不負責保護。
3.乙方按照甲方的樣稿制作墻體廣告,在制作過程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照片和方位記錄,可供甲方驗收,如有發現字樣和質量問題,應及時提出,盡快糾正。
4.廣告完工后,甲方必須在____日內驗收完畢,若不按時驗收則視為驗收。
5.廣告的規格:單條為(_________米215;_________米_________平方米),總條數為_________條,總數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為_________元,總計金額為_________元。
6.本合同簽定當日甲方付給乙方總金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工程完成________%時甲方付給乙方總金額的______%,即_________元;全部完工后甲方付給乙方全部金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
7.廣告制作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如遇自然災害、惡劣天氣,工期可推延。
_________.合同簽訂當日起有效,如有一方違約可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物業服務協議 篇10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占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和公共環境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清潔衛生。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物業服務合同范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采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第五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北京市物業服務協議 篇11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積極推行學校后勤服務社會化,根據即墨市教體局相關文件規定,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甲方委托乙方對龍泉中學的部分物業(以下簡稱本物業)實施物業管理工作,并就物業服務工作的有關事宜,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安排以下六名工作人員:保潔人員四人,保安人員一人,水電工一人,其具體工作及職責見以下條款;甲方按照每人每年18100.00元人民幣支付給乙方,具體支付方式由雙方協定。乙方應提供合法發票。
二、物業保潔服務范圍、標準及要求(乙方):
1. 學校樓內衛生間、接待室的衛生保潔。
2.墻壁、樓梯扶手、地面、尿池等確保時時潔凈(無污跡,無垃圾,地面無水漬垃圾,墻面無蜘蛛網),滅蚊,蠅,蛆。
3.定期消毒,每季度對校內公共區域殺菌一次。
4.遇到衛生大掃除、會議或上級檢查要按學校安排及時完成衛生清掃任務。
5.由乙方安排四名保潔人員在工作日上班,按照雙方商定的時間和清潔次數進行工作。
三、保安(校警)人員職責及要求(乙方)
1. 文明執勤。上崗時必須身穿保安制服,按規定佩戴保安標志和隨帶保安警具,儀容端莊,依法文明執勤、按章辦事、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 堅守崗位。在學生上、放學及就餐時段,保安要在學校規定的位置站崗執勤,嚴格堅守校門口及校園周邊動向,及時有效疏導交通,確保校門口及周邊暢通無阻。
執勤時間早6:40分——7:30(學生上學時間段)中午11:40——12:20下午4:30——4:50(放學時間)必須佩帶警械在校門口執勤,以保證校內師生安全。
3. 嚴格作息。保安人員要嚴格做到上班時段不空崗、不離崗、電話聯系暢通,及時填寫交接班記錄。
4. 講好衛生。保安人員要保持值班室內干凈整潔,做到節約用水用電,避免各類安全隱患的發生;同時要搞好大門口的衛生工作,如遇下雪天氣,及時清雪揚沙,確保師生上下班安全。
5.保安人員要聽從學校有關管理人員的指揮,要與傳達人員團結合作,密切配合,不得自以為是、鬧不團結。
6.由乙方安排一名保安人員在工作日上班。遇有重大活動,此保安也應上崗。
四、水電工職責(乙方):
1.由乙方安排水電工一名,在甲方有此類活時到校工作。
2.甲方需水電工時,需提前通知乙方或直接通知水電工;水電工應按甲方要求按時到校工作。
3.水電工應服從甲方所做的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出工或不積極工作。.
五、甲方職責:
1.甲方應為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2.甲方應對乙方的工作給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導。
3.應按雙方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
六、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期間,物業公司必須按照學校要求配齊保安,對人員進行崗前培訓,統一著裝,衣著整潔,文明服務。
2.物業公司人員在服務過程中因態度惡劣引起師生不滿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校內領導在調查真相后有權責令物業公司換人。
3.物業公司人員在服務過程中造成校內物品設施損壞的按情節給予補償,有故意行為的按物品價格1.5-2倍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在簽訂合同期間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確需要依法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主動終止合同要給對方所造成的損失給予補償。
七、在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對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約定的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執行時間為20__年12月20日至20__年12月19日。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__ 年12月 19 日
北京市物業服務協議 篇1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__________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 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委托服務事項
第三條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墻外墻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項目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預算和計劃。
11.裝修管理。
12.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接受業主委托,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種方式:
1.包干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和XX市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確定的原則,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按約定的標準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額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業主應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已納入管理服務范圍的,開發建設單位未出售或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業主的空置房(經乙方與業主雙方認定,其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50%的比例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書面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______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承擔。
第十條停車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余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于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于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車位權屬系業主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元/個·月標準或按占地面積(包括公攤面積)_____元/平方米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或開發建設單位所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征得甲方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傭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歸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的規定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乙方接受業主委托,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3.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審批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項目和使用預算,負責組織對物業設施、設備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5.定期聽取乙方關于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并定期向業主公布報告;
6.代表本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為;
9.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托雙方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0.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配合做好相關業主的工作,并協助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4.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系;
5.負責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續籌;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范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7.根據甲方授權,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8.根據甲方授權,采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9.根據甲方授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布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10.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并做好書面記錄和簽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后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并且每六個月應公布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托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
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并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北京市物業服務協議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乙方與售房單位簽訂的《_______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___________)內的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雙方在自愿、平等、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前期物業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前期物業服務時間是指:從乙方接到售房單位開出的《房屋進住通知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委托業主委員會與甲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止。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本物業名稱:_______市_______文化居住區_______區
座落位置:_______區_______樓_______單元_______室
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甲方提供服務的收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協議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二、在本物業設立服務機構,對本物業進行專業化物業管理;
三、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五、制止違反《物業管理業主臨時公約》、《住戶手冊》和本物業的管理規定的行為;
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七、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八、編制物業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九、每六個月向乙方公布物業費用收支賬目;
十、提前將房屋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和限期條件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的服務;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享有并履行《物業管理條例》中規定的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及義務;
二、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四、遵守《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業主臨時公約》、《住戶手冊》、本協議以及本物業的管理規定;
五、依據政府有關規定和購房合同規定,辦理入住手續時,乙方應交納公共維修基金;
六、裝飾裝修時,必須辦理裝修手續,并遵守物業在房屋裝飾裝修方面的管理規定;
七、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八、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九、支持并協助甲方依法所進行的物業管理和經營活動;
十、轉讓物業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和遵守《業主臨時公約》承諾書的內容,交清轉讓前的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十一、在使用獨立采暖爐時必須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操作,遵守供暖系統(采暖爐)運行《承諾書》的內容,以免發生人身危害;
十二、頂層平臺不得搭建陽光屋、遮陽蓬、鐵架、藤架等任何封閉或半封閉式建筑;平臺內種植灌木、花卉不得超過女兒墻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臺的環境衛生;
十三、在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時禁止破壞在地面敷設的采暖管線;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三章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第六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護、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穿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公共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第七條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不為單個產權人所有而為產權人所共有并共同使用的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來水分戶水表以外計費水表以內的上水管道、樓內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壓水泵、共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樓道、郵政信箱、避雷裝置、電子對講防盜門、紅外線周界報警系統、空調冷凝水管、化糞池、物業管理區域的外圍護欄、圍墻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八條園藝及環境衛生
一、區內共用綠化、園藝小品等的管理和養護;
二、公共環境的衛生清潔、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不含垃圾消納場的管理及建筑裝飾垃圾收集和清運)。
第九條安全及消防
一、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公共區域內的(即小區規劃紅線以內,業主戶門以外)公共秩序(不承擔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二、做好消防教育宣傳工作,加強消防培訓及演練,積極配合當地消防部門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
第十條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對本物業區域內的交通狀況進行預測和安排,確
保本物業區域內車輛停放有序、交通順暢(不承擔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第十一條檔案資料
一、對本物業的房屋竣工、設施設備及接管驗收檔案、圖紙、資料進行管理;
二、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檔案資料進行管理。
第十二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部門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對本物業裝飾裝修進行管理;
二、按_______文化居住區《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及《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執行。
三、收費標準:
l 裝修押金:_______元(業主交納_______元,裝修企業交納_______元)
l 裝修管理費:_______元/套(由裝修企業交納)
l 裝修垃圾清運費:_______元/自然間(由業主交納)
第十三條其他管理服務事項
一、向業主提供對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有償維修、養護;
二、向業主和使用人提供各類特約有償的服務;
三、根據本物業內的情況和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有償社區服務及商務服務;
四、法律政策及協議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協議期限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起至本小區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與甲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止。
第四章物業服務標準物業服務標準會執行《_______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20__]950號文件規定的經濟適用房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以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五章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第十五條物業服務費(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住宅按__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包括:物業公共區域保潔、公共秩序的維護、小區綠地養護、化糞池清掏、房屋及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小修、小區日常綜合管理);
二、躍層(六躍七)住宅需加壓供水,加收加壓水泵運行費__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
三、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將按_______市法規、政策調整;
四、交納費用時間: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納下一年度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六條其他有償的服務費用(此項費用不屬于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并根據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一、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按市物價部門批準的《停車場(庫)車輛收費標準》收取;
1、 大型機動車位地面停車位:_______元/輛月
2、 小型機動車位地面停車位:_______元/輛月
3、 露天停車場臨時停放機動車收費標準:(第一小時不收費)
小型車:_______元/_______小時、大型車:_______元/_______小時
二、為滿足住戶需要提供的各項有償的服務價格另議,見《住戶手冊》附件《有償的服務價目表》;
三、符合相關法規、政策的其他有償的服務費用。
第十七條代收代繳費用(此項費用不屬于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并根據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如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氣費等費用的代收代繳服務。
1、公共樓道燈電費(含樓宇對講):_______元/度,由本單元全體業主均攤;
2、生活垃圾清運費:_______元/戶年;
3、有線電視收視費:_______元/戶月;
4、自來水:_______元/噸;
5燃氣:_______元/立方米;
6、交費時間:按月/年交納。
第十八條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一、按照《關于歸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號)的規定,各產權人在其購買房屋時,須按購房款_______%的比例繳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業委會研究決定,按建筑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
四、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抵押或饋贈其單元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六章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致使甲方未能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超標部分費用,退還利息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費用千分之三的的滯納金。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為維護公眾、
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執,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若協商無效,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使用說明書》、《質量保證書》、《住戶手冊》、遵守《業主臨時公約》承諾書、頂層平臺使用《承諾書》和供暖系統(采暖爐)運行《承諾書》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中未規定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經營公司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業主簽字:
經 辦 人: 委 托 人:
簽訂日期: 年月 日
附件1
承諾書
為維護小區的管理,本人同意遵守《_______文化居住區頂層平臺管理規定》中的一切條款,如有違約,愿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及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_______文化居住區頂層平臺管理規定》
1、禁止在平臺上亂搭亂建各種房屋,一經發現,須及時拆除;
2、禁止從平臺上往下扔物品、潑水等,以防砸傷路人及破壞小區公共衛生;
3、禁止在平臺上非法聚會、聚眾賭博等其他非法活動;
4、禁止在平臺上支、立各種廣告招牌;
5、禁止在平臺內飼養家禽、家畜等;
6、禁止擅自翻越平臺,在平臺外沿及屋瓦處行走;
7、禁止將平臺上護墻打通、拆除;
8、禁止在平臺上進行燒烤,以防火災發生及造成環境污染;
9、禁止在平臺上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
10、禁止在平臺上私自安裝、使用電網;
11、只允許種植盆栽類植物,禁止在平臺上鋪土種植各類花草尤其是攀巖類植物;
12、禁止在平臺上燃放煙花爆竹;
13、禁止在屋頂、平臺安裝太陽能熱水器。
附件2
供暖系統(采暖爐)運行承諾書
為了維護業主住房的正常供暖,本人同意遵守本承諾書中的一切條款,如有違約,愿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及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 在使用鍋爐進行采暖前仔細閱讀采暖爐的使用說明。
2、 采暖系統包括采暖爐、采暖管線及設備、室內溫控面板、分流器、閥門等。
3、 無論是否裝修或居住,在冬季保證將鍋爐設置在低溫防凍運行狀態,以免凍壞采暖管線設備和爐內配件,造成損失。
4、 采暖系統在運行中,每天觀察鍋爐的水壓是否在1~2kg之間,若低于此水壓及時補水,并注意放出系統內的空氣。
5、采暖系統運行期間經常對采暖系統進行檢查,如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采暖爐廠家或聯系物業公司。如您不便,可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并辦理采暖系統托管低溫運行協議,以保證采暖系統安全、正常運行。
6、 采暖系統運行需足夠的燃氣和電源,才能達到自保。保證在電表和燃氣表中輸入足夠的能源,短缺時及時補充
北京市物業服務協議 篇1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惠互利和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以下合作事宜:
一、合作內容及方式
1、乙方自愿加盟甲方"陽光生活社區服務中心"。
2、乙方加盟"陽光生活社區服務中心"的服務項目 。(服務價格見后附明細)
二、合作地點
社區服務中心開設的物業小區包括: 小區。
三、合同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任何一方可于合作期屆滿前九十日,向另一方提出續簽協議的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后,可簽訂新的合作協議。
四、付款金額及交付方式:
固定價款:
乙方向甲方每個小區每月交納加盟服務費¥ 元,每個小區全年共交納加盟服務費¥ 元整(大寫人民幣: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全年加盟服務費用。如甲方新增"陽光生活社區服務中心",乙方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采用上述方式交納相關費用后,方可加入。合同有效期內,若甲方失去對小區的管理權,雙方可解除合同。未履行期間的費用,甲方予以返還。
不固定價款部分:
每月乙方在甲方服務小區內產生的所有經營收入的 %支付甲方作為服務費。甲乙雙方財務人員月底進行對帳,核算準確無誤后,由甲方在下月25日前將上一個月收入的 %支付給乙方。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服務中心的整體經營管理工作, 對因加盟商家向消費者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引發的任何問題,乙方應當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應遵守"陽光生活社區服務中心章程"。該章程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3、乙方工作人員進入甲方服務小區(項目)應當遵守小區各項管理制度。
4、若乙方在小區內進行宣傳活動,應當經過甲方書面同意,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為更好、更準確的宣傳和介紹乙方的產品和服務,乙方負責免費向甲方服務中心人員提供相關專業技能培訓。
6、乙方向甲方承諾,其提供產品的價格必須低于其對外市場價格的 %。
7、乙方調整優惠價格,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違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8、乙方應在簽訂協議之日交納保證金¥______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待合同到期后未出現任何產品、服務質量問題及其他違約行為的,甲方將予以退還。
9、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內,不得做出有損雙方形象的行為,不得進行非法經營欺騙消費者行為。
10、因乙方員工在服務過程中造成業主或甲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六、協議的變更
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變更本協議,必須征得對方書面同意。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進行變更。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要求糾正其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之日,應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并在10日內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如違約方仍不履行其義務,守約方除就其所有損失而獲得違約方賠償外,亦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雙方均有過錯的,應根據實際過錯程度,分別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2、因不可抗力及國家相關法規、政策及政府行為造成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方式
對于因本協議的解釋及執行而產生之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將爭議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合同簽訂地:**大廈)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其他
甲方:
乙方:
日期:
北京市物業服務協議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托乙方對所租用的浩海、城市春天3號樓地下一層、2號樓地上第一層部分面積提供物業管理服務,雙方就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新百連超浩海 城市春天超市
物業類型:商業物業
物業位置:寧夏銀川市金鳳區福州南街浩海城市春天2#、3#商網地下負一層及3#商網地上一層。
物業面積:4704平方米(實際面積以甲方與出租方最終確定的面積為準)
第二章 服務內容及質量
第二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
1、物業建筑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對建筑本體共用設備設施(包括給排水系統、落水管、高壓系統、安全監控設備、避雷裝置、共用照明、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系統、給排水管道、變電房、地下排污泵加壓供暖設備、配電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 、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室外泵房、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環境垃圾的收集、清運;為甲方協調安排日常垃圾放置點。
5、公共秩序維護,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自行車輛等的交通及停放管理;負責物業范圍內的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
6、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7、乙方管理范圍內需要與政府部門直接協調的工作及日常管理(包括:公安、消防、環衛、交通、城管、市政、園林綠化及自來水、電力、熱力等部門)。
8、公共綠化、花木及設施、設備的養護和管理。
9、乙方的物業服務應當達到以下標準
(1)公共環境每天清掃一次,零星保潔兩次,環境垃圾每天清運一次。遇雨雪天氣及時清掃路面積水、積雪。
(2)疏導各類車輛有序停放,確保物業范圍內交通暢通。
(3)發生突發事件及時報告甲方,并協助采取應急措施。
(4)對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定期檢查,發現損壞及時維修,確保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正常運行。
(5)對物業范圍內的公共下水管道、污水井、化糞池每半年檢查一次,并根據檢查情況適時清掏,確保正常使用。
(6)隨時開展物業范圍內的安全巡視。
第三章 費用及收取
第三條 物業服務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按物業面積收取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為4.65元/平方米/月,乙方物業建筑面積為4074平方米,如物業面積有調整,則雙方根據調整后的面積核算物業費。
2、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費按季度支付,每年1月,4月,7月,10月中每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物業服務費發票,甲方收到發票后10日內向乙方支付當季度物業費,如遇節假日,付款時間順延。
3、冬季供暖方式為:出租方接西夏熱電廠集中供熱。供暖費用標準以政府規定的供熱費標準計收。
4、夏季制冷方式為:中央空調集中制冷,由出租方安裝獨立式中央空調且由乙方負責管理運行和費用。甲方每年向乙方繳納 3 個月的空調費,即6月1日-8月30日。
5、空調制冷繳費標準為 10.5元/月/平方米
6、制冷時間為:9:00-21:00
7、制冷期室內溫度:26℃+2℃
8、制冷費繳納時間:每月15日前,乙方給甲方提供相應金額的物業發票,甲方收到發票后的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制冷費,如因乙方制冷溫度達不到規定溫度,根據賣場記錄按天扣除制冷費。如遇節假日,付款時間順延。
9、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后,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提供服務。除本合同明確約定甲方應支付的物業費之外,甲方無責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第四章 權利及義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
2、自覺遵守乙方關于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辦法和規定,按時足額向乙方繳納物業費、空調費。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活動;
3、甲方產生的垃圾應在乙方指定的區域內存放,自行清運,保持環境衛生。
4、甲方可免費使用物業范圍內的廣場開展促銷、展賣等活動,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但甲方每次活動需提前向乙方申請,活動結束后負責清掃場地。
5、自甲方在物業范圍內開設的門店開業之日起一年內,甲方顧客可憑當日購物小票在物業范圍內的停車場免費停車兩小時;第二年顧客憑當日購物小票在停車場泊車時費用按指導價一半支付(即正常2元,按1元收取);6、自行負責經營或使用區域內公共秩序、消防安全管理及關聯責任。
7、公共部位立面、外立面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安裝、張貼廣告等宣傳品。
8、甲方自行購置的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維修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定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活動;
2、對本物業的共用設施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3、物業范圍內的指定由甲方使用的停車位,乙方不得占用,乙方不得向甲方所有配貨車輛收取通行費、泊位費等任何費用。乙方應在正常物業服務活動開展中維護甲方商場門前公共秩序,做到及時巡檢、及時發現、及時整改。對商場進出口暢通做好服務工作;
4、乙方應確保甲方商場門口范圍不被占用,以確保甲方商場的進出口暢通。5、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空調費,對本物業實施物業管理與服務。
6、尊重甲方正常經營的權利,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7、依法行使政府職能部門賦予的權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制度,接受物業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行政部門的監督、指導,聽取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8、乙方承擔物業服務區域中物業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的維保工作責任;接受物業使用人的委托對包括但不限于空調系統、高低壓配電系統、消防系統、給排水系統等設施、設備的大修、更新、改造。
9、因甲方不配合乙方的管理導致被相關部門(包括公安、消防、城管)處以罰款、警告或其他處罰的,甲方負責解決并承擔全部責任;因乙方未能履行職責導致被相關部門(包括公安、消防、城管)處以罰款、警告或其他處罰的,或導致甲方停業的,乙方負責解決并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五章 裝修管理
第六條 裝修水電費
裝修期間所產生的水電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裝修管理規定
商網裝修,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裝修開始前,甲方需到乙方處辦理相關裝修手續,并提交裝修方案及設計圖紙,配合乙方做好對裝修方的管理及監督工作;
2、甲方應在施工前,將涉及消防、空調、給排水及電氣線路改動的相關圖紙說明,提交乙方備案申請,由乙方依據相關規定、規范,并會同開發單位討論、許可的條件下方可施工,否則,造成的相關損失及連帶責任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擔;
3、所有電器的安裝都應遵照供電的有關規定,所有線路必須套管入盒;
4、除出租方所提供指定的門頭牌匾位置、安放空調壓縮機、空調機的位置以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得裝設店徽或標牌、廣告牌(超市內除外);
5 、出入通道不得占用公共區域,不能阻擋消防通道、防火門、緊急出口、指示燈、消防栓等;
6 、甲方裝修對所有設施要采取有效的保護,保障公共設施不受損壞;
7、甲方應確保在裝修過程中對商場的公共設備、設施及裝修不造成任何損壞,若有損壞,將由甲方承擔修復費用;
8、施工過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廢物等在任何時候都必須限制在商場內,不得占用任何公共地方。所有商場內的裝修垃圾必須袋裝由甲方自行清運;
9、裝修完成后,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出租方和乙方,以便安排做最后消防安全檢查。
第八條 裝修違章處理
1、 如需改動公共設施設備,須以書面形式提前向乙方進行申請,由乙方會同相關部門予以明確;如甲方在未批準的前提下自行改造,造成公共設施設備損壞、毀壞的,則須承擔相關維修責任及連帶責任;情節嚴重且造成損失的,需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并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x 元違約金;
2、 裝修垃圾未及時清運的,限期清運或堆放于指定位置,違者造成城管行政部門處罰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裝修期間影響到其他商戶的,必須及時整改,否則造成的相關損失及連帶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六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條 消防安全管理
1、乙方應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管理、維護物業范圍內應由乙方負責的各項設施設備,物業范圍內的消防控制室應派人24小時值守;如遇有關部門對甲方商場內的消防設施設備等進行檢查時,乙方應提供無條件的配合。
2、除物業出租方按設計要求按照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外,甲方按所需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器材,定期檢查維修,并在有效期結束前使用,及時更換需要的材料。
3、甲方裝修期間需指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必須配合乙方執行和完成各項消防工作。4、甲方應當經常對超市內的工作人員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警發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訓,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5、乙方負責定期對本物業內部消防設施進行檢查,主動配合有關消防監督機關和甲方對超市內消防工作的檢查、監督。
6、甲方有義務參加消防主管部門和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7、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力、義務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七條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為甲方提供維修、保養等物業服務,如乙方不能及時提供物業服務,則每拖延一日按應付物業費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則乙方還應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