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員工管理全日制類)(精選8篇)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員工管理全日制類) 篇1
適用范圍:本合同適用于家政服務公司為消費者提供的全日制、入住式家政服務。
甲方(消費者):
乙方(經營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家政服務相關事宜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家政服務內容
乙方同意為甲方選派家政服務員 人,承擔甲方的第 項服務:
1、一般家務;2、孕、產婦護理;3、嬰、幼兒護理;4、老人護理;5、家庭護理病人;
6、醫院護理病人;7、 其他 。
第二條 服務地點 。
第三條 服務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1、甲方向支付乙方的服務費包括:家政服務員工資 元人民幣/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費 元人民幣/月,食宿費 元人民幣/月,交通費 元人民幣/月,共計人民幣 元。
支付期限:按□月/□季/□半年/□年支付。
支付方式: 。
2、家政服務員上崗試用期為 個工作日,試用期服務費(大寫) 元人民幣。
3、雙方簽約時甲方支付乙方信用保證金(大寫) 元人民幣。信用保證金可用于抵扣甲方因違約所應承擔的責任,服務期滿剩余信用保證金應如數退還。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合理選定、更換和辭退家政服務員;家政服務員試用期滿若不能相對獨立完成工作,乙方應于試用期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調換家政服務員,調換 名同級別的服務員后均未能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試用期間服務費按日計算,試用期滿合格后按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
(2)甲方對家政服務員體檢情況有異議的,可有權要求重新體檢,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則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權拒絕家政服務員在其住宅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事項由甲方與家政服務員另行約定。
(4)甲方有權追究乙方因對家政服務員存在管理過失而造成的相應損失。
(5)具有下列條件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聘請家政服務員的需求解除。②服務員有盜竊行為或有傳染病。③調換服務員期間空崗5個工作日無替換人員到崗工作。④服務員在適應期后仍不能相對獨立完成工作。⑤服務員存在刁難、虐待甲方成員的行為。⑥合同期滿。
2、甲方義務: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填寫家庭住址、房屋面積、聯系電話、對家政服務員的具體要求,以及與家政服務員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如變更以上內容請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應尊重家政服務員的人格及勞動,提供勞動條件和服務環境,提供適當和安
全的居住場所,不得歧視或虐待家政服務員,不得安排家政服務員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如遇家政服務員突發急病或受到其他傷害時,甲方應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3)甲方應安排家政服務員每月4天的休息時間和每天8小時的睡眠時間,并保證其食宿,遇國家法定假日不能合理安排家政服務員休息時,要給予日平均工資兩倍的加班補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將家政服務員轉為第三方服務,不得將服務員帶往非約定地點工作。
(5)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完成對家政服務員的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導,并妥善保管家中現金和貴重物品。
(6) 服務期滿甲方續用家政服務員的,應提前7日與乙方續簽合同。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服務費、信用保證金。
(2)乙方有權代收或催收家政服務員的工資和加班費。
(3)若甲方有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乙方有權召回家政服務員。
(4)乙方有權向甲方求證,了解甲方投訴或家政服務員反映情況的真實性。
(5)具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所支付的保證金將轉為違約金處理。
①甲方教唆服務員脫離乙方管理。②甲方家庭成員中有傳染病人而未如實告之乙方。③甲方未按時支付相關費用。④甲方服務地址變更或服務對象發生變更而未通報乙方并取得同意。⑤甲方對服務員的工作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刁難、虐待服務員行為。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委派身份、體檢合格并符合《國家勞動部》規定的相應服務能力的家政服務員,家政服務員應具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檢證明。
(2)乙方負責家政服務員的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實行跟蹤管理,監督指導,接受投訴并妥善處理。
(3)乙方存在對家政服務人員管理過失的情況下,乙方應協助甲方追究家政服務人員責任。
(4)乙方應幫助家政服務員投保《家政服務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5)乙方應本著客戶至上,誠信為本的宗旨,認真兌現各項服務。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約定,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另外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事項: 。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合同未盡事宜及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家庭地址: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員工管理全日制類)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政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方、乙方(家政經營者)協商同意,簽訂服務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_________頒發的《家政服務須知》和《家政服務員守則》,以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一條服務事項
乙方同意為甲方選派家政服務員,承擔下列第_________項服務:___
(1)一般家務;
(2)孕、產婦護理;
(3)嬰、幼兒護理;
(4)老人護理;
(5)半自理病人護理;
(6)不能自理病人護理;
(7)醫院護理病人;
(8)其他。
第二條服務地點
服務地點: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室
第三條服務期限
1.合同期限為_________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天,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4.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四條服務費用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服務費(含家政服務員工資和家政公司管理費):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簽約同時,甲方一次性交納信譽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如甲方正常履約,合同期滿持信譽保證金憑證全額退回。
服務費實行預交方式:___甲方簽訂本合同書之日預交當月服務費。之后每月須提前1到10天預交下月服務費,甲方若不按時交費,乙方將調回家政服務員,合同自行解除,信譽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處理不予退還。
第五條需求說明
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書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說明對家政服務員的具體要求,以及與家政服務員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傳染病人等)。乙方應為甲方選派體檢合格和具備相應服務能力的家政服務員,家政服務員應具有_________市或其原所在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檢證明。甲方有權要求家政服務員重新進行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則由家政服務員自行承擔。
第六條服務人員從業條件
乙方保證其委派的從事家政服務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___
(1)年滿16周歲,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服務技能;
(2)受過初中或同等學歷教育;
(3)有合法的身份證件;
(4)身體健康,持有縣級(含)以上醫院的體檢合格證明。
第七條培訓管理
1.乙方負責家政服務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跟蹤管理,指導家政服務員工作。
2.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相關服務質量問題,應指導并督促家政服務員改進。
3.甲方應為家政服務員辦理相關證件提供必要的協助,辦理其他證件的費用由家政服務員自行承擔。
第八條服務人員行為準則
乙方指定的家政服務人員須遵守以下行為準則:___
(1)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執行《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自尊自強,愛崗敬業;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經營者和甲方的合法權益。
(2)遵守職業道德,尊重甲方生活習俗,主動適應甲方,視甲方如親人,不虐待所照看的老、幼、病、殘人員;不泄露甲方隱私;不參與甲方家庭及鄰里的矛盾糾紛,不傳閑話,以免激化矛盾;不向甲方借錢或索要財物;在離開甲方家庭時,要主動打開自己的包裹讓其檢查,以示尊重。
(3)遵守合同條款,不無故違約,不無故要求換戶或不辭而別。如與甲方發生矛盾,出現甲方侵犯家政服務人員合法權益,或變更服務地址、服務工種等,無論何種原因家政服務人員均應先行告知經營者,不要擅自處理。
(4)努力學習服務技能,完成經營者和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對不會使用的器具,未經經營者指導和甲方允許不要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不使用其通訊工具和電腦等設備。
(5)保證自身和甲方的安全。不要與異性成、青年人同居一室;不帶親朋好友在甲方家中停留或食宿;不擅自外出或夜不歸宿,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要征得甲方同意;要注意防火、防盜。
第九條服務人員儀態儀表
乙方指定的家政服務人員須遵守以下儀態儀表要求:___
(1)講究個人衛生,著裝整潔大方,不能過于隨意,不穿緊身衣褲或過于暴露的服裝。
(2)佩戴飾物要適當,不濃妝艷抹,不留長指甲和涂指甲油。
(3)言談舉止大方得體,與甲方交流時要正視對方,不要左顧右盼,不能雙臂交叉或雙手插在兜里。
(4)進入甲方臥室前應先行敲門,以示禮貌和尊重。
(5)提倡講普通話,要使用文明用語,杜絕不禮貌的語言和行為。
第十條甲方權益保障
1.甲方有權合理選擇、更換和辭退家政服務員。合同期內,如對家政服務員的服務項目或服務類別要求改變,應及時通知乙方,以便雙方變更合同內容及服務費。
2.甲方有權拒絕家政服務員在其住宅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事項由甲方與家政服務員約定。
3.甲方有權以合法方式追究家政服務員因其責任造成損失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錢物、身份證及其他有效證件,以及毆打、威逼等非法方式處理問題。乙方所派遣的家政服務員如對甲方有違法行為,乙方應為甲方和相關部門對相關事項的處理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十一條甲方的承諾
1.甲方應尊重家政服務員的人格及勞動,不歧視不虐待家政服務員,并負有保護其在服務期間人身及財物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2.甲方應對初次上崗的家政服務員具體說明家政服務要求和進行相應指導,甲方應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現金和貴重物品,以免發生糾紛。
3.甲方應向家政服務員提供與其一般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伙食,為其提供適當和安全的居住場所,不得安排家政服務員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4.甲方在未經家政服務員及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將家政服務員轉為第三方服務;不得擅自將其帶往外省市等非約定服務場所提供服務;不得唆使家政服務員做違法和違反乙方有關家政服務管理規定的事情。
5.甲方對家政服務員在服務期間和服務場所的安全負責,不得指使其從事危險工作;由于甲方人為或其設施、設備等原因造成家政服務員發生意外傷害,甲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并應立即通知乙方。如遇家政服務員突發急病或其他傷害時,甲方應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第十二條工作時間
甲方每月安排家政服務員休息不得少于兩天,并保證其食宿,甲方若不能保證家政服務員休息,每天應給予適當的加班補助;甲方遇國家規定的“元旦”、“春節”、“五一”、“十一”重大節日時,要合理安排家政服務員休息,不能保證休息的要給予日平均工資兩倍的加班補助;甲方要保證家政服務員每天不少于八小時的睡眠時間。
第十三條保險購買
乙方有義務為家政服務員投保《家政服務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投保檔次由乙方確定,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
1.符合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___
(1)有確鑿理由證明服務需求不再存在的;
(2)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家政服務員有違法行為的;
(3)提出調換家政服務員后間隔7個工作日乙方無法替換家政服務員到崗工作的;
(4)家政服務員在上崗15個工作日的適應期后,仍不能相對獨立完成工作,且乙方予以調換3人均未能達到相應服務標準的。
2.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相應責任:___
(1)唆使家政服務員脫離乙方管理的;
(2)家庭成員中有傳染病人而隱瞞不報的;
(3)未按時交納服務費的;
(4)住址或服務地址變更后未及時通報乙方或私自將家政服務員帶離約定服務地;
(5)對家政服務員工作要求或內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北京市治安管理條例的;
(6)刁難、虐待、打罵家政服務員的;
(7)指使家政服務員從事危險工作或違規作業,以及由于甲方的不當安排,導致家政服務員發生意外傷害的。
第十五條合同正常解除或續簽手續
1.本合同期滿,甲方須持本合同書和信譽保證金憑證并將家政服務員送交乙方后,方可辦理終止合同手續,乙方退還信譽保證金。
2.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同。若續簽合同,甲方應提前7天與乙方協商,經乙方同意方可續簽合同。
3.合同期內,非因違約而由雙方依照約定或經協商正常解除合同的,乙方將退還甲方剩余的服務費和信譽保證金。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期限內向乙方付費,經乙方催討后仍未支付時,對逾期未付的費用每逾一天,按交付金額的_________‰支付滯納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進行優質的家政服務(按合同標準)給甲方造成惡劣影響和損失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__‰違約金。并要求乙方退還當月服務費。
3.雙方中途變更或終止合同未及時通知對方,應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并支付剩余月份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八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九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一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四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員工管理全日制類) 篇3
甲方(雇主):黃蔚
1101024 乙方(家政服務員):馬玉芳 61032773041818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家政服務的相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家政服務內容:乙方家政服務員為甲方提供嬰、幼兒護理和一般家務等服務。
第二條 服務場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19號院或北京市海淀區清河
第三條 服務期限:20xx年4月7日至20xx年11月6日。
第四條 服務費用
1. 甲方應按以下標準支付服務費:乙方家政服務員每個月工作時間為26天,工資/26天。當乙方當月工作不是26天時,甲方按照實際工作天數支付乙方工資(85元/天)。
2. 為了鼓勵長期合作:如果乙方家政服務員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服務至年11月6日,則甲方將在按月支付工資的基礎上,在20xx年11月6日一次性另外支付給乙方家政服務員1800元獎勵;如果乙方家政服務員未能服務至20xx年11月6日,則甲方無需另外支付給乙方除工資外的其他費用。
3. 支付期限:甲方須在服務月的次月10日前以現金方式支付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1. 甲方
(1) 甲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情況有異議的,有權要求重新體檢。如體檢合格,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2) 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家政服務員在服務場所內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事項由甲方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另行約定。
(3) 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務員有違法行為的;
②乙方家政服務員患有惡性傳染病的;
③乙方家政服務員未經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為提供服務的;
④乙方家政服務員存在刁難、虐待甲方成員等嚴重影響甲方正常生活行為的; ⑤乙方家政服務員給甲方造成較大財產損失的;
⑥乙方家政服務員工作消極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務的;
⑦乙方家政服務員主動要求離職的;
(5) 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如實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條件(應注明是否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聯系電話、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具體要求,以及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惡性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內容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
(6)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7) 甲方應尊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人格尊嚴和勞動,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服務環境和居住場所,不得歧視、虐待或性騷擾乙方家政服務員。
(8)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務員為第三方服務。
(9) 服務期滿甲方續用乙方家政服務員的,應提前7日與乙方續簽合同。
2. 乙方
(1) 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家政服務費費用。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家政服務員有權解除合同:
①甲方家庭成員中有惡性傳染病人而未如實告知的;
②甲方未按時支付有關費用的;
③約定的服務場所或服務內容發生變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
④甲方對家政服務員的工作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刁難、虐待等損害家政服務員身心行為的;
(3)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提供真實可靠的健康體檢證明和身份證明;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持有北京市醫院在一年以內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
(4)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本著誠信為本的宗旨,兌現各項約定服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另一方均有權要求其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家政服務協會等機構申請調解解決。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合同未盡事宜及生效
雙方可協商解除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以書面形式補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員工管理全日制類) 篇4
(員工管理全日制類)
甲方(消費者):
乙方(經營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家政服務的相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家政服務內容
乙方應選派家政服務員 人,為甲方提供下列第 項服務。
1、一般家務;2、孕、產婦護理;3、嬰、幼兒護理;4、老人護理;5、家庭護理病人;6、醫院護理病人;7、 。
第二條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滿足的條件
性別: 學歷: 籍貫: 年齡: 級別: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具備的技能或達到的要求:
。
第三條 服務場所: 。
第四條 服務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試用期及服務費用
1、乙方家政服務員上崗試用期為 個工作日,試用期服務費(大寫) 元人民幣/日。在試用期內,乙方家政服務員達不到約定技能等要求或符合其他調換條件的,乙方應在甲方提出調換要求后3日內予以調換,調換后試用期重新計算;甲方應按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實際試用時間支付試用期服務費。
2、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按以下標準支付服務費:乙方家政服務員工資元人民幣/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費元人民幣/月,共計元人民幣/月。
支付期限:按 □月/ □季/ □半年/ □年向乙方支付,具體時間為 。
支付方式:□現金 □轉賬 □支票 □ 。
3、簽約時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保證金的,合同終止后,保證金在扣除其因違約所應承擔的責任金額后,余額應如數退還。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合理選定、要求調換乙方家政服務員。
(2)甲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情況有異議的,有權要求重新體檢。如體檢合格,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家政服務員在服務場所內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事項由甲方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另行約定。
(4)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第⑧、⑨除外)或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務員有違法行為的;②乙方家政服務員患有惡性傳染病的;③乙方家政服務員未經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為提供服務的;④乙方家政服務員存在刁難、虐待甲方成員等嚴重影響甲方正常生活行為的;⑤乙方家政服務員給甲方造成較大財產損失的;⑥乙方家政服務員工作消極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務的;⑦乙方家政服務員主動要求離職的;⑧試用期內調換 名同級別的家政服務員后仍不能達到合同要求的;⑨空崗 日乙方未派替換人員到崗工作的;⑩
。
2、甲方義務: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條件(應注明是否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聯系電話、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具體要求,以及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惡性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內容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甲方應尊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人格尊嚴和勞動,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服務環境和居住場所,不得歧視、虐待或性騷擾乙方家政服務員。如遇乙方家政服務員突發急病或受到其他傷害時,甲方應及時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4)甲方應保證乙方家政服務員每月4天的休息時間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時間,并保證其食宿。在雙休日以外的國家法定假日確需乙方家政服務員正常工作的,要給予適當的加班補助,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務員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補休。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務員為第三方服務,也不得將家政服務員帶往非約定場所工作,或要求其從事非約定工作。
(6)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進行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導,并妥善保管家中財物。
(7)服務期滿甲方續用乙方家政服務員的,應提前7日與乙方續簽合同。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服務費及有關費用。
(2)乙方有權向甲方詢問、了解投訴或家政服務員反映情況的真實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臨時召回家政服務員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務員脫離乙方管理的;②甲方家庭成員中有惡性傳染病人而未如實告知的;③甲方未按時支付有關費用的;④約定的服務場所或服務內容發生變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⑤甲方對家政服務員的工作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刁難、虐待等損害家政服務員身心行為的;⑥甲方無正當理由頻繁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的;⑦ 。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委派身份、體檢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的家政服務員;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持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縣級以上醫院在一年以內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
(2)乙方應本著客戶至上,誠信為本的宗旨,指導家政服務員兌現各項約定服務。
(3)乙方負責家政服務員的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實行跟蹤管理,監督指導,接受投訴、調換請求并妥善處理。
(4)乙方應為家政服務員投保《家政服務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另一方均有權要求其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
。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家政服務協會等機構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一條 合同未盡事宜及生效
雙方可協商解除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以書面形式補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家庭地址: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員工管理全日制類) 篇5
甲方(消費者):___
乙方(經營者):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家政服務相關事宜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家政服務內容
乙方同意為甲方選派家政服務員____人,承擔甲方的第____項服務:___
1、一般家務;2、孕、產婦護理;3、嬰、幼兒護理;4、老人護理;5、家庭護理病人;
6、醫院護理病人;7、其他____。
第二條服務地點____。
第三條服務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服務費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1、甲方向支付乙方的服務費包括:___家政服務員工資____元人民幣/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費____元人民幣/月,食宿費____元人民幣/月,交通費____元人民幣/月,共計人民幣____元。
支付期限:___按□月/□季/□半年/□年支付。
支付方式:_______。
2、家政服務員上崗試用期為____個工作日,試用期服務費(大寫)____元人民幣。
3、雙方簽約時甲方支付乙方信用保證金(大寫)____元人民幣。信用保證金可用于抵扣甲方因違約所應承擔的責任,服務期滿剩余信用保證金應如數退還。
第五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___
(1)甲方有權合理選定、更換和辭退家政服務員;家政服務員試用期滿若不能相對獨立完成工作,乙方應于試用期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調換家政服務員,調換____名同級別的服務員后均未能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試用期間服務費按日計算,試用期滿合格后按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
(2)甲方對家政服務員體檢情況有異議的,可有權要求重新體檢,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則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權拒絕家政服務員在其住宅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事項由甲方與家政服務員另行約定。
(4)甲方有權追究乙方因對家政服務員存在管理過失而造成的相應損失。
(5)具有下列條件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___
①聘請家政服務員的需求解除。②服務員有盜竊行為或有傳染病。③調換服務員期間空崗5個工作日無替換人員到崗工作。④服務員在適應期后仍不能相對獨立完成工作。⑤服務員存在刁難、虐待甲方成員的行為。⑥合同期滿。
2、甲方義務:___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填寫家庭住址、房屋面積、聯系電話、對家政服務員的具體要求,以及與家政服務員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如變更以上內容請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應尊重家政服務員的人格及勞動,提供勞動條件和服務環境,提供適當和安
全的居住場所,不得歧視或虐待家政服務員,不得安排家政服務員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如遇家政服務員突發急病或受到其他傷害時,甲方應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3)甲方應安排家政服務員每月4天的休息時間和每天8小時的'睡眠時間,并保證其食宿,遇國家法定假日不能合理安排家政服務員休息時,要給予日平均工資兩倍的加班補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將家政服務員轉為第三方服務,不得將服務員帶往非約定地點工作。
(5)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完成對家政服務員的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導,并妥善保管家中現金和貴重物品。
(6)____服務期滿甲方續用家政服務員的,應提前7日與乙方續簽合同。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權利:___
(1)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服務費、信用保證金。
(2)乙方有權代收或催收家政服務員的工資和加班費。
(3)若甲方有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乙方有權召回家政服務員。
(4)乙方有權向甲方求證,了解甲方投訴或家政服務員反映情況的真實性。
(5)具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所支付的保證金將轉為違約金處理。
①甲方教唆服務員脫離乙方管理。②甲方家庭成員中有傳染病人而未如實告之乙方。③甲方未按時支付相關費用。④甲方服務地址變更或服務對象發生變更而未通報乙方并取得同意。⑤甲方對服務員的工作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刁難、虐待服務員行為。
2、乙方義務:___
(1)乙方應為甲方委派身份、體檢合格并符合《國家勞動部》規定的相應服務能力的家政服務員,家政服務員應具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檢證明。
(2)乙方負責家政服務員的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實行跟蹤管理,監督指導,接受投訴并妥善處理。
(3)乙方存在對家政服務人員管理過失的情況下,乙方應協助甲方追究家政服務人員責任。
(4)乙方應幫助家政服務員投保《家政服務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5)乙方應本著客戶至上,誠信為本的宗旨,認真兌現各項服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約定,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另外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___
(一)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合同未盡事宜及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乙方(蓋章):___
家庭地址:_______單位地址:___
聯系電話:_______聯系電話:___
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員工管理全日制類) 篇6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商務局監制
第一條 家政服務內容
乙方應選派家政服務員 人,為甲方提供下列第 項服務。
1、一般家務;2、孕、產婦護理;3、嬰、幼兒護理;4、老人護理;5、家庭護理病人;6、醫院護理病人;7、 。
第二條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滿足的條件
性別: 學歷: 籍貫: 年齡: 級別: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具備的技能或達到的要求:
。
第三條 服務場所: 。
第四條 服務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試用期及服務費用
1、乙方家政服務員上崗試用期為 個工作日,試用期服務費(大寫) 元人民幣/日。在試用期內,乙方家政服務員達不到約定技能等要求或符合其他調換條件的,乙方應在甲方提出調換要求后3日內予以調換,調換后試用期重新計算;甲方應按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實際試用時間支付試用期服務費。
2、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按以下標準支付服務費:乙方家政服務員工資元人民幣/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費元人民幣/月,共計元人民幣/月。
支付期限:按 □月/ □季/ □半年/ □年向乙方支付,具體時間為 。
支付方式:□現金 □轉賬 □支票 □ 。
3、簽約時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保證金的,合同終止后,保證金在扣除其因違約所應承擔的責任金額后,余額應如數退還。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合理選定、要求調換乙方家政服務員。
(2)甲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情況有異議的,有權要求重新體檢。如體檢合格,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家政服務員在服務場所內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事項由甲方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另行約定。
(4)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第⑧、⑨除外)或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務員有違法行為的;②乙方家政服務員患有惡性傳染病的;③乙方家政服務員未經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為提供服務的;④乙方家政服務員存在刁難、虐待甲方成員等嚴重影響甲方正常生活行為的;⑤乙方家政服務員給甲方造成較大財產損失的;⑥乙方家政服務員工作消極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務的;⑦乙方家政服務員主動要求離職的;⑧試用期內調換 名同級別的家政服務員后仍不能達到合同要求的;⑨空崗 日乙方未派替換人員到崗工作的;⑩
。
2、甲方義務: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條件(應注明是否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聯系電話、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具體要求,以及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惡性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內容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甲方應尊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人格尊嚴和勞動,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服務環境和居住場所,不得歧視、虐待或性騷擾乙方家政服務員。如遇乙方家政服務員突發急病或受到其他傷害時,甲方應及時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4)甲方應保證乙方家政服務員每月4天的休息時間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時間,并保證其食宿。在雙休日以外的國家法定假日確需乙方家政服務員正常工作的,要給予適當的加班補助,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務員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補休。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務員為第三方服務,也不得將家政服務員帶往非約定場所工作,或要求其從事非約定工作。
(6)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進行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導,并妥善保管家中財物。
(7)服務期滿甲方續用乙方家政服務員的,應提前7日與乙方續簽合同。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服務費及有關費用。
(2)乙方有權向甲方詢問、了解投訴或家政服務員反映情況的真實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臨時召回家政服務員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務員脫離乙方管理的;②甲方家庭成員中有惡性傳染病人而未如實告知的;③甲方未按時支付有關費用的;④約定的服務場所或服務內容發生變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⑤甲方對家政服務員的工作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刁難、虐待等損害家政服務員身心行為的;⑥甲方無正當理由頻繁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的;⑦ 。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委派身份、體檢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的家政服務員;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持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縣級以上醫院在一年以內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
(2)乙方應本著客戶至上,誠信為本的宗旨,指導家政服務員兌現各項約定服務。
(3)乙方負責家政服務員的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實行跟蹤管理,監督指導,接受投訴、調換請求并妥善處理。
(4)乙方應為家政服務員投保《家政服務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另一方均有權要求其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
。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家政服務協會等機構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一條 合同未盡事宜及生效
雙方可協商解除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以書面形式補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家庭地址: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員工管理全日制類) 篇7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員工管理全日制類)
甲方(消費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家政服務的相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家政服務內容
乙方應選派家政服務員_______人,為甲方提供下列第_______項服務。
1.一般家務;
2.孕、產婦護理;
3.嬰、幼兒護理;
4.老人護理;
5.家庭護理病人;
6.醫院護理病人;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滿足的條件
性別:_____ 學歷:______ 籍貫:______ 年齡:_____ 級別:______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具備的技能或達到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服務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服務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條試用期及服務費用
1.乙方家政服務員上崗試用期為_______個工作日,試用期服務費(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日。在試用期內,乙方家政服務員達不到約定技能等要求或符合其他調換條件的,乙方應在甲方提出調換要求后3日內予以調換,調換后試用期重新計算;甲方應按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實際試用時間支付試用期服務費。
2.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按以下標準支付服務費:乙方家政服務員工資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費_______元人民幣/月,共計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月。
支付期限:按□月/ □季/ □半年/ □年向乙方支付,具體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_______。
3.簽約時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保證金的,合同終止后,保證金在扣除其因違約所應承擔的責任金額后,余額應如數退還。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合理選定、要求調換乙方家政服務員。
(2)甲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情況有異議的,有權要求重新體檢。如體檢合格,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家政服務員在服務場所內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事項由甲方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另行約定。
(4)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第⑧、⑨除外)或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務員有違法行為的;
②乙方家政服務員患有惡性傳染病的;
③乙方家政服務員未經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為提供服務的;
④乙方家政服務員存在刁難、虐待甲方成員等嚴重影響甲方正常生活行為的;
⑤乙方家政服務員給甲方造成較大財產損失的;
⑥乙方家政服務員工作消極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務的;
⑦乙方家政服務員主動要求離職的;
⑧試用期內調換_______名同級別的家政服務員后仍不能達到合同要求的;
⑨空崗_______日乙方未派替換人員到崗工作的;
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義務: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條件(應注明是否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聯系電話、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具體要求,以及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惡性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內容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甲方應尊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人格尊嚴和勞動,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服務環境和居住場所,不得歧視、虐待或性騷擾乙方家政服務員。如遇乙方家政服務員突發急病或受到其他傷害時,甲方應及時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4)甲方應保證乙方家政服務員每月4天的休息時間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時間,并保證其食宿。在雙休日以外的國家法定假日確需乙方家政服務員正常工作的,要給予適當的加班補助,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務員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補休。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務員為第三方服務,也不得將家政服務員帶往非約定場所工作,或要求其從事非約定工作。
(6)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進行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導,并妥善保管家中財物。
(7)服務期滿甲方續用乙方家政服務員的,應提前7日與乙方續簽合同。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服務費及有關費用。
(2)乙方有權向甲方詢問、了解投訴或家政服務員反映情況的真實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臨時召回家政服務員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務員脫離乙方管理的;
②甲方家庭成員中有惡性傳染病人而未如實告知的;
③甲方未按時支付有關費用的;
④約定的服務場所或服務內容發生變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
⑤甲方對家政服務員的工作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刁難、虐待等損害家政服務員身心行為的;
⑥甲方無正當理由頻繁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的;
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委派身份、體檢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的家政服務員;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持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縣級以上醫院在一年以內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
(2)乙方應本著客戶至上,誠信為本的宗旨,指導家政服務員兌現各項約定服務。
(3)乙方負責家政服務員的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實行跟蹤管理,監督指導,接受投訴、調換請求并妥善處理。
(4)乙方應為家政服務員投保《家政服務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另一方均有權要求其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家政服務協會等機構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未盡事宜及生效
雙方可協商解除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以書面形式補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員工管理全日制類) 篇8
甲方(消費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家政服務的相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家政服務內容
乙方應選派家政服務員_______人,為甲方提供下列第_______項服務。
1.一般家務;
2.孕、產婦護理;
3.嬰、幼兒護理;
4.老人護理;
5.家庭護理病人;
6.醫院護理病人;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滿足的條件
性別:_____ 學歷:______ 籍貫:______ 年齡:_____ 級別:______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具備的技能或達到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服務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服務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條 試用期及服務費用
1.乙方家政服務員上崗試用期為_______個工作日,試用期服務費(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日。在試用期內,乙方家政服務員達不到約定技能等要求或符合其他調換條件的,乙方應在甲方提出調換要求后3日內予以調換,調換后試用期重新計算;甲方應按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實際試用時間支付試用期服務費。
2.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按以下標準支付服務費:乙方家政服務員工資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費_______元人民幣/月,共計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月。
支付期限:按 □月/ □季/ □半年/ □年向乙方支付,具體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現金 □轉賬 □支票 □_______。
3.簽約時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保證金的,合同終止后,保證金在扣除其因違約所應承擔的責任金額后,余額應如數退還。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合理選定、要求調換乙方家政服務員。
(2)甲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情況有異議的,有權要求重新體檢。如體檢合格,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家政服務員在服務場所內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事項由甲方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另行約定。
(4)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第⑧、⑨除外)或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務員有違法行為的;
②乙方家政服務員患有惡性傳染病的;
③乙方家政服務員未經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為提供服務的;
④乙方家政服務員存在刁難、虐待甲方成員等嚴重影響甲方正常生活行為的;
⑤乙方家政服務員給甲方造成較大財產損失的;
⑥乙方家政服務員工作消極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務的;
⑦乙方家政服務員主動要求離職的;
⑧試用期內調換_______名同級別的家政服務員后仍不能達到合同要求的;
⑨空崗_______日乙方未派替換人員到崗工作的;
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義務: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條件(應注明是否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聯系電話、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具體要求,以及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惡性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內容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甲方應尊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人格尊嚴和勞動,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服務環境和居住場所,不得歧視、虐待或性騷擾乙方家政服務員。如遇乙方家政服務員突發急病或受到其他傷害時,甲方應及時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4)甲方應保證乙方家政服務員每月4天的休息時間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時間,并保證其食宿。在雙休日以外的國家法定假日確需乙方家政服務員正常工作的,要給予適當的加班補助,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務員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補休。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務員為第三方服務,也不得將家政服務員帶往非約定場所工作,或要求其從事非約定工作。
(6)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進行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導,并妥善保管家中財物。
(7)服務期滿甲方續用乙方家政服務員的,應提前7日與乙方續簽合同。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服務費及有關費用。
(2)乙方有權向甲方詢問、了解投訴或家政服務員反映情況的真實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臨時召回家政服務員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務員脫離乙方管理的;
②甲方家庭成員中有惡性傳染病人而未如實告知的;
③甲方未按時支付有關費用的;
④約定的服務場所或服務內容發生變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
⑤甲方對家政服務員的工作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刁難、虐待等損害家政服務員身心行為的;
⑥甲方無正當理由頻繁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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