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協議(商業秘密)(精選16篇)
保密協議(商業秘密)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秘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和范圍
1.乙方在協議執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已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協議執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并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項目的研究與開發,并將研究開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保存。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業的技術秘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秘密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三、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內含保密費,其獎金和其中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四、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3~10萬元罰款。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其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上海市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保密協議(商業秘密)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為規范公司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我公司員工手冊等相關規定,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在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需要保密的信息
1、本保密協議中所涉指的需要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所有非公開的規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發的文件;
(2)甲方簽訂的所有非公開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其中所有非公開的數據和內容;
(3)甲方的重要報告、重要外部來函、各類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存檔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戶資料、客戶統計臺帳等客戶資料和信息;
(5)甲方各類統計數據和報表;
(6)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及現有科研成果、技術秘密;
(7)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
(8)乙方任職期間從甲方獲得的工資數額及工作期間依職權得知他人工資數額。
2、保密信息的載體包括但不限于:書面、視頻、音頻、計算機軟件以及記錄甲方秘密的任何載體等。
二、保密責任
1、乙方必須對所有來自甲方的保密信息嚴格保密,包括執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規程。
2、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3、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業使用權、專利權、復制權、商標、技術機密、商業機密或其他歸甲方專有的權利給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后三年內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四、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法律強制性規定,甲方按照乙方自動離職處理,或者視情況給予扣除績效、降薪、降職直至開除等處分決定。并且甲方對乙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乙方須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包括因追究違約責任所產生的所有合理費用等;根據泄密造成的損失的大小,嚴重者甲方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刑事責任。
五、特別約定
1、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2、雙方同意,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仍獨立有效至保密期滿。
3、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簽字:
日期: 日期:
保密協議(商業秘密) 篇3
甲方(員工):______________
乙方(企業):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在乙方任職,并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乙方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并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5年內。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于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甲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信息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
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違約金 ;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系。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商業秘密) 篇4
保密協議
本協議由下列各方于【時間】在【地點】簽署:
甲方:
乙方:【專業機構】
甲方因收購【目標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聘請乙方提供專業服務。為保證收購事項的順利進展,甲方要求包括乙方在內的所有專業機構對于執業過程中所獲知的信息予以嚴格保密,乙方亦同意按照執業準則對該等信息予以保密。為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保密信息的范圍
為本協議之目的,以下信息屬于保密信息:
甲方關于收購目標公司的計劃、進展情況;
收購的商業條件;
收購完成后關于目標公司的重整計劃、治理結構的調整方案;
參與收購的中介機構及工作人員;
關于目標公司的所有非公開披露信息;
收購法律文件;
其他任何在依照法律、法規和政府部門的規章予以公開披露前,乙方獲知的與本次收購的有關信息。
下列信息不在本協議規定的保密信息之列:
已公開的信息;
并非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甲方或目標公司獲得,亦非來源于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而是乙方通過自行收集、研究而獲得的信息;
義務與責任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向任何無關的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者提供獲得保密信息的途徑。乙方之雇員、附屬機構、分支機構的行為均視為乙方的行為。
保密信息將由乙方以機密的方式持有并對待,并將不會被乙方用于除協助甲方完成上述收購外的其他方面,不過,基于以下兩種情形可以披露:
任何此等信息可以披露給受聘于乙方并由于工作需要而知道這些信息的乙方的雇員和代理人,所有這些人都將由乙方告知此等信息的機密性質并將在乙方的指導下以機密的方式對待此等信息;
此等信息的任何披露屬法律要求、主管部門要求或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同意乙方為介紹本身的業績,在任何場合提及參與本次收購,但乙方不得介紹任何未經公開的信息。
爭議解決
任何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協商未能達一致,則應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均應主動履行。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和(或)雙方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司】(蓋章)
代表: (簽字)
日期:乙方:(蓋章)
代表: (簽字)
日期:
保密協議(商業秘密) 篇5
保密協議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其在工作過程中可能知悉或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秘密,雙方當事人就乙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本著自愿、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
一、商業秘密的范圍
第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是指 。
第二條 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密義務
第三條 乙方應履行下列保密義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密期限
第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到商業秘密脫密時止。乙方的保密義務并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免除。
四、法律責任
第五條 乙方必須保守甲方保密信息,在職期間,故意或過失導致甲方保密信息泄露的,甲方可根據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相應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情節嚴重的,甲方可以將乙方移送司法行政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 乙方違反保密協議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應當支付甲方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等)。
五、爭議解決
第七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公安、工商、知識產權等政府管理部門對乙方侵權行為或違法行為進行處理的權利。
六、其他約定
第九條 本協議若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協議有沖突,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第十條 本協議的補充和修改必須用書面達成且經雙方簽署后才能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協議(商業秘密) 篇6
甲方:
負責人:
聯系電話:
地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臨時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號。
鑒于甲方系合法存續的企業,乙方系符合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乙方在甲方和或甲方關聯公司任職,并獲得相應勞動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秘密信息及知識產權
1.1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 “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和財務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專利、制作工藝、制作方法、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絡、采購情況、銷售渠道、銷售狀況、定價政策、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后服務情況、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通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設備、產品等獲得這些秘密信息。
1.2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眾領域的公開信息。
1.3甲方排他的享有乙方在履行職務工作過程中創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發明創造、技術改進、工具模型、專有技術、專有設計、專利、管理模式、商業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規定給予乙方適當的獎勵或報酬。雙方一致同意工作成果屬 “秘密信息”范疇。
第二條 對秘密信息的保密
2.1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項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2.2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秘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盤、通信網絡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條 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3.1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并為甲方利益而使用此種秘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或授權,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條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4.1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種秘密信息尚未依法進入公眾領域,乙方就不得繼續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披露此種秘密信息。
4.2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立即按甲方要求將從甲方及甲方項目獲得的一切資料文件及其復制件歸還甲方或雙方銷毀,包含該商業秘密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復印件或摘要。如果該技術資料屬于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復制或轉錄到其他資料或載體中,則應刪除。乙方承諾在勞動關系解除前向甲方出具書面《承諾函》,承諾終身保守本協議所稱秘密不被非本協議以外的第三人知悉。
第五條保密期限
5.1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簽署書面解密協議之日止。
5.2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5.3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而無論乙方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5.4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乙方書面提出辭職或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甲方書面解聘或拒絕發給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甲方解聘。
第六條 競業限制
6.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為自己或他人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商務活動,包括并不限于乙方在與甲方所處行業相同或相近的行業兼職,乙方從事與其在甲方崗位、工作內容相同或相近的工作等。
6.2乙方離職之后仍應遵循競業限制的約定,經雙方協商確定。甲方在乙方競業禁止期間暫按月支付乙方補償金,標準為乙方任職期間工資報酬的20%,期限為從雙方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2年。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支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相當于乙方任職期間取得的勞動報酬總額的25%。如果甲方的損失超過前述約定違約金數額,以甲方的實際損失額為準進行賠償。
7.2由于乙方違約而使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損失、可得利益等間接損失及調查費、律師費、訴訟費用。并且乙方還應采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響,盡可能使秘密信息繼續處于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7.3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無論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乙方對此沒有任何異議。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及法律適用
8.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于本協議的簽訂、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
8.2發生爭議后,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訴訟。
第九條其他
9.1通知,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通知須用中文書寫,并應由專人交付或郵遞、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發出,地址以本協議為準。如聯系方式發生變更,變更方應于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否則本協議地址視為有效地址。
9.2效力,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署后生效。若本協議中某條款與現有或將來相關法律有抵觸而導致某條款無效,各方保證此條款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履行,本協議其它條款對各方仍舊具有約束力。本協議的所有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協議所稱立即,如無其他特殊約定,應理解為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內。
9.4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并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
9.5任何一方不得單方或私自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
9.6本協議系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所有條款是雙方在充分協商、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礎上達成的一致合意,不存在任何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在任何情況下,本協議均不得理解為單方提供的格式協議,甲乙雙方對此無異議。
9.7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以書面進行,并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協議附件系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協議本文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以中文書寫。本協議一式二份,效力等同,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商業秘密) 篇7
協議書編號:
保密協議
甲方(資料提供方)乙方(資料接收方)鑒于:甲乙雙方正在就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注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一)已公布于眾的資料;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前已為乙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第二條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
除非乙方在為甲方項目申報過程中,需向國家相關部門提供的資料;
(三)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保密資料復印、復制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四)如果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銷毀或向對方返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
第三條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或者其他形式的允許情況下,可以披露使用保密資料。
第四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協議(商業秘密) 篇8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
乙方因參與甲方的有關工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關于該公司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訂立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 保密的內容和范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的商業秘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
1、技術信息:___________
包括甲方的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以及有關溝通的數據記錄,元件的照片相片等等。
2、經營信息:___________
包括甲方的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標投中的標底及表率內容、數據等;
3、甲方的交易秘密:___________
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面談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4、甲方的管理秘密
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等。
5、 其他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相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或者乙方在職期間因工作關系而獲得、交換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保密信息。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該公司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___________
1、主動采取加密措施對上述所列及之商業秘密進行保護,防止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乙方不得未經甲方授權或者許可,以檢索、瀏覽、摘抄、復制、傳真、拍照、電子郵件等方式占有、傳播、出售、使用或允許他人(包括不該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職員)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3、不得向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關于該公司的商業秘密。
4、不論因何種原因終止參與甲方關于該公司的工作后,都不得在該公司之商業秘密公開之前向任何人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其他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自辦企業)。
5、該公司的商業秘密所有權始終全部歸屬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對公司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請對于該公司的商業秘密所有權。
6、如發現甲方關于該公司的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公司書面報告。
7、乙方與甲方的勞動關系終止(包括解除)的,應當辦理商業秘密的交接手續,銷毀或者交還從甲方及甲方公司獲得的一切資料及其復制件,未辦理或者未辦理完全商業秘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
第三條 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時開始,直至乙方從本公司離職兩年為止。乙方是否繼續參與甲方的工作,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違反此協議任何條款,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損失及其他因其擅自使用、披露或許可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而得到的收益。如乙方因違約而受有利益,還應將所得利益支付給甲方。
3、因乙方的違約行為造成了其他第三方財產或名譽損失,乙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須向第三人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以上所稱的損失賠償費用還應包括調查費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等。
6、乙方在職期間違反此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 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簽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保密協議(商業秘密) 篇9
本協議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下簡稱“合同生效日”)由股份有限公司--根據中國法律正式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為路×號,郵編:(以下簡稱披露方)和×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正式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為路×號,郵編:(以下簡稱接收方)共同訂立。
鑒于,雙方正在×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上進行合作,基于工作需要,披露方需要向接受方披露其保密信息《協議》。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1、定義
保密信息指合同生效日前后,披露方披露給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頭或書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信息或數據,包括但不限于工藝、技術、設計、圖紙、工程、工藝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戶名單、合同、價格、成本、備忘錄、預測和估計、報表、商業計劃、商業模式、公司決議。
2.不在定義范圍接收方無義務對其能用文件明確證明的如下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a)在沒有保密義務的情況下,接收方從披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曉的;
b)非因接收方的過錯造成的為公眾所了解的;
c)從沒有保密義務和使用限制的第三方那里正當取得的,并又以該接收方所應了解為限,該第三方不是違法地獲得或披露該保密信息;
d)在沒有接觸保密信息的情況下,接收方獨立開發取得的;
3.義務
a)接收方決不將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給任何第三方,接收方不得將保密信息用于和執行與項目無關的活動。
b)接收方應如同對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樣,對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樣的措施,確保其安全,避免未經授權的披露或使用。
c)接收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這方面信息以使該項目取得進展,并書面同意對保密信息保密的自身員工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d)如果接收方被政府部門、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要求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應立即向披露方予以通報,以便披露方能以保密為抗辯理由或取得保護措施。接收方應用盡所有可行的措施來保護該保密信息。
4.一般余款
a)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個月。披露方可以在事先書面通知接收方的情況下,提前終止本協議。
b)本協議-旦終止,所有保密信息及其所有復印件,無論其為電子或書面等任何形式,均應立即交還披露方。
c)本協議下保密及有限使用的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持續有效。
d)接收方承認披露方是所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權人或被許可人,除非協議中另有明確闡述,接收方不享有所有保密信息的任何權利。
e)雙方均同意:為了保護披露方及其商業行為,本協議中所規定的己方義務是必要且合理的。雙方明確表示由于披露方保密信息的唯一性,金錢賠償將不足以補償接收方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行為而給披露方造成的損失。因此,雙方均同意并確認: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行為或可能的違約行為將對披露方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并且除其他任何法律或其他方面可以適用的補償外,披露方有權(a)禁止接收方可能違反或繼續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而無須證明實際損失,(b)從接收方獲得任何的損失或損害的賠償、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因接收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引起的或與接收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有關的損失或損害、或未經授權的使用或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的損失或損害
f)所有的保密信息是并將繼續是披露方的財產。本協議中的任何內容都不應被解釋為一方授予對方任何專利權、著作權或其他知識產權項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權利。并且除了僅僅基于決定雙方之間是否形成合同關系的目的而查閱這些保密信息的有限權利以外,本協議亦并不授予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權利。
g)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解決,不考慮其法律規定的沖突,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約束,任何因本協議引起的爭議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依其規定和程序進行仲裁。
h)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增補和修改,除非由雙方合法指派的代表書面作出,否則視為無效或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i)本協議中的各個標題僅僅是出于便利的需要,而不能用于解釋本協議及其條款。
j)本協議是協議雙方對相關義務、目的、權利、責任及關于本協議主題其他責任的完全同意和/或理解,該協議將取代任何雙方以前和/或現在達成的與該主題有關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和理解。
k)任何一方不得將其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該種轉讓的嘗試自始無效。
鑒此,本保密協議一經簽署、即告于文首載明的日期生效。
×有限公司
簽字:
姓名:
職務:
日期:
×有限公司
簽字:
姓名:
職務:
日期
保密協議(商業秘密)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于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公司商業秘密范圍
1、甲方經營信息:包括甲方經營方針決策、投資決策意向、發展規劃、經營計劃方案、經營狀況和實際實力、認證模式和服務定價、市場分析、營銷策略等;
2、甲方交易信息:包括與有合作關系企業和客戶名單、客戶資料、合作意向、投資合同條款、營銷網絡和渠道、客戶抵押物信息、成本價格、拍賣標的底價、收費標準、購買理財產品的客戶資料、成交或商談的價格等;
3、甲方管理信息:包括財務預算、財務報表、統計資料、財務分析報告、資產狀況、工資薪酬資料、人事資料、理財投資客戶材料、業務投資資料(客戶調查審查報告、會談記錄、公證書、合同、表格等)、業務標準規范和流程、業務培訓資料等。
4、甲方其他信息:乙方在甲方從業期間因工作關系而獲得的所有其它應當保密的信息。
第二條 保密期限
1、雙方簽署同意的勞動合同期內。
2、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后兩年內,乙方依然應當堅守職業操守和職業道德,保守對甲方的保密承諾。
第三條 保密費用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含有保密費,其獎金和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及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雙方約定的保密條款。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無論在正常或非正常的情況下,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均應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任何(單位內部無權知悉該項秘密的、外部的)人員泄露自己知悉或持有的屬于甲方的、或者不屬于甲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機密信息。
2、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參與組織、策劃或者參加任何與甲方相競爭的項目和活動,不在與甲方經營項目類似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內任職或為其提供幫助和服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在勞動合同期內,如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接受處罰或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經營活動帶來不良影響的,將酌情予以乙方警告、扣除當月績效處罰;
2、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后兩年內,如乙方未履行對甲方的保密承諾,并對甲方的經濟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可依據有關法律規定,選擇司法訴訟等辦法,依法處理。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商業秘密) 篇11
保 密 協 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所在部門: 職務: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手機):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鑒于協議雙方承認有必要保護不時由甲方指明所有保密信息,系指乙方在受雇期間及離職之后有保護甲方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和其他知識產權(以下統指知識產權)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法規,尤其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特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并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五條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第六條 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乙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甲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八條 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乙方離職之后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樣的單獨協議,則甲方不得限制乙方從甲方離職之后的就業、任職范圍。
第九條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第十條 乙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協議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如甲方的任何員工發現乙方在非工作場合包含但不限于咖啡館、茶室、酒店等場所和甲方的同行或競爭對手進行交談則視為乙方泄密,甲方可以單方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甲方以正當理由拒絕發給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乙方解聘。
乙方離職時應對所使用的電腦信息進行交接手續,如發現電腦內沒有任何公司資料和經甲方電腦技術人員對其電腦進行痕跡核查發現有拷貝的痕跡視為乙方泄密,則甲方有權拒絕辦理解除合同證明并不予進行工資結算。
第十三條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貳個月工資;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系。
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七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作為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附件,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用人單位)蓋章: 乙 方(遵守保密協議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保密協議(商業秘密) 篇12
保密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就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而知曉的甲方商業秘密和甲方客戶個人信息,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保密范圍
1、甲方公司的商業模式。
2、甲方公司搭建過程、運營策略、推廣方案。
3、甲方公司產業產品的制作過程、定價策略及其參與市場競爭的核心優勢。
4、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而獲得的甲方客戶信息、交易數據、分析數據等數據信息。
5、為甲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知曉的客戶個人信息。
6、產品銷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銷售數量、客源分部、客戶上下游銷售資料等)。
7、乙方獲知的甲方其他非公開信息。
8、上述保密信息的泄露可以經數據、文字、圖片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型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第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系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
2、乙方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于甲方,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秘密、取走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任何無關人員泄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3、乙方失去保存涉密信息載體的資格時,應將所有存有涉密信息的載體清空或交還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因乙方泄露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_萬元。
2、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客戶的個人信息,因乙方泄露導致客戶遭受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協議生效
1、本協議有效期為 無限期 ,直到涉密信息依法經公開時為止。
2、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 法律適用、管轄
1、本協議之效力、解釋、變更、執行與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法律。
2、因本協議產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的法院提起訴訟。
【以下為《保密協議》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署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市_______區
保密協議(商業秘密) 篇13
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結為合作伙伴。簽訂此協議是為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及個人隱密。______________達成協議保護其個人專有的與貿易有關的產業信息。
協議雙方同意向對方展示各自的某些獨享信息資源,以達到雙方預期的收益。同時也更進一步達成協議此類信息必須被保護以及確保其機密性。
雙方應遵守的原則包括
(一)防止機密信息在未授權情況下被使用及泄密。
(二)未經對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不得泄露任何機密信息。
(三)不得使用此機密信息或其他信息去干擾或利用對方的合作機會,一方可以向他方介紹并使對方了解其技術,商業機密,業務往來,股東,合作方,資金來源以及今后的業務往來或股東合資中可能的合作機會。如果沒有此項機密信息持有一方的書面形式的許可,本方應確保其完整的機密信息,不試圖接觸,征集,處理或從中得利。如其中一方違反協議將按規定收取其利用此機密信息所得總數的10%或收取其10%或更多的股權。
(四)任何破壞協議的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制止或糾正,他方按規定所做的公正的制裁(包括禁令)。所有制裁可能包括,但不僅僅限定在因破壞協議而從預期收效中所損失的。
個人機密指任何信息,數據,知識,無論是口述的,書面的或記錄在任何媒體介質上的因與其他方合作而泄露或被得知的未被公眾所知的信息。
個人機密不包括如下內容
(一)不因違約方泄露而被社會大眾所知的信息。
(二)不經一方泄露而被另一方所得知的信息。
(三)在非保密的前提下被第三方所知,而不是經由他方提供與機密協議有關文件所得知的。
(四)公共領域內的信息。
(五)_____發展的,被合法文件所證實了的未涉及過此機密的如雇工,代理商,轉包人所得知的信息。
(六)在法律程序調查或政府機關合法的需求,執法過程中泄露的,在此范圍內。此情況下泄密方將盡最大努力及時地勸說另一方去揭發事實真相。
此協議將依據_______________法律制訂。如任何此協議中的條款被宣布無效或無強制性,那么此條款將視為與此協議相分離,其他部分將繼續全面生效。
如雙方在與此協議有關的款項上有任何異議,將向由____________委員會所指定的相關的單個_____者遞交其分歧書。此_____將由_____________實行。__________也將與______________委員會的條款相一致。此_____中所做的任何裁決將是最終裁決,將制約雙方。任何一方將有權向權威法律機構以_____形式遞交此裁決。此_____所需費用,包括但不僅僅限定于法定的雙方所付的費用,將向失去_____權的一方征收。按_____者所做的裁決。如果_____者的裁決不符,雙方將支付其各自的合理的費用及其它裁決所需的費用,將平均支付罰款。
此協議中的條款將在協議規定的日期內有效,除非經雙方書面形式的許可更改,廢除或融合到另外的協議中去。
此協議復印件具有與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商業秘密) 篇14
本協議于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雙方簽訂: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與乙方就 __________項目洽談及開展合作過程中,會相互披露若干專有、秘密或保密的信息,現經雙方平等協商,就保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
1、定義
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僅限于披露方及披露方XX公司的(1)與項目有關的任何/所有協議、往來傳真或郵件;(2)著作權作品登記申請資料和文件、客戶資料、產品、商業計劃、行銷信息、投資信息、財務狀況、圖紙、技術決竅、計算機程序、研究及其他資料,以及任何由接收方和/或其代表根據該等信息編制的或其所編制的與該等信息有關的資料、任何包括該等信息或全部或部分依據該等信息而形成的資料;(3)屬于第三方但披露方承擔保密義務的信息;(4)其他盡到審慎義務的人判斷應予保密的信息。
1.2"披露方",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指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基于本協議,甲乙雙方都有可能成為"披露方",也有可能成為"接收方"。
1.3"披露",包括但不僅限于(1)披露方以口頭方式傳達給接收方和/或其代表;(2)接收方從披露方處獲取,而不論是否基于項目合作目的。
1.4"XX公司",指通過一個或者多個中介直接或者間接地控制該特定主體、或者被該特定主體控制、或者與該特定主體共同處于他人控制之下的任何主體。對某一主體的"控制"意指依據合同或者其他形式通過擁有附帶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其他含有表決權的所有者權益而取得或者指揮該主體之管理和政策制定的直接或者間接的權力,并且,在任何情況下且不限于前句中的規定。
1.5"代表",指董事、管理人員、雇員、代理、顧問、律師、事務律師、會計師、咨詢人、合作單位以及其他代表人。
2、保密義務
2.1接收方確認保密信息乃屬于披露方的有價值的、專門的和特殊的資產。
接收方承諾須采取不低于保護其本身的專有、秘密或保密信息的謹慎標準保護和維持所有保密信息的保密性。特別是,接收方同意在未獲得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前,除本項目專業服務所要求外概不會因任何理由或目的披露保密信息。縱有上述規定,披露方同意在需要知道該等信息的情況下以及為了實施、評估、磋商或咨詢項目,接收方可將保密信息披露給接收方代表,但接收方須督促其代表遵守本協議的規定。
2.2接收方同意,(1)接收方(2)督促其代表,在未獲得披露方明確的事先書面同意前,概不會就任何目的直接或間接地運用、采用、利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2.3雙方在此同意,如果任何一方得知保密信息泄露,雙方應在不損害其各自權利和義務的情況下盡快商討處理該等情況的方式。
3、保密義務豁免
3.1根據本協議須承擔的保密義務不適用于下列信息:_______________
3.11接收方或其代表在披露方披露前已經合法擁有的信息;
3.12并非由于本協議項下未獲授權的披露行為或本協議的違反而屬于或成為公眾可獲得的信息;
3.13接收方獨立開發而成的信息(以保密信息為基礎者除外);
3.14對披露方沒有保密義務的第三人披露或傳達給接收方的信息或者接收方自該等第三人處獲得的信息。
3.2接收方為履行任何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政府或監管機構(包括但不限于證券交易所)(各自稱為"政府機構")做出的要求或命令而披露的信息。但在此等情況下,接收方于做出該等披露前,應當:_______________(1)通知披露方其收到了此種要求或命令,以及有關該要求或命令的條件和具體情況;(2)就可以采取的拒絕該要求/命令或者縮小該命令/要求披露范圍的合理措施,與對方進行協商,并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協助披露方采取上述合理措施;(3)與披露方合作,以取得某一裁定或者其他可靠之保證,以確保保密信息仍處于保密狀態。如被要求或命令提供的保密信息仍處于保密狀態,接收方及其代表仍須遵守本協議之保密約定。
3.3為辦理著作權登記事宜,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請資料和文件,無論是否向國家版權局提交,也無論是否被成功授予著作權登記證書,均不影響申請資料和文件的保密性,乙方均應予以保密。
4、所有權
接收方確認披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均為披露方所有的財產;而保密信息的披露不得視為向接收方授予任何有關保密信息的權利。接收方應盡合理努力保證接收方及其代表不會對于有關保密信息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申請專利權或注冊商標、著作權登記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
5、披露方不對任何保密信息之準確性或完整性作出保證或者擔保。
6、保密信息的交還
披露方可于任何時間要求接收方將保密信息及任何副本交還或銷毀,并要求接收方提供一份書面聲明,表示在作出交還及銷毀后,未故意直接或間接將任何保密信息或其副本保留在其占有或控制范圍內。接收方須于接獲上述要求后7日內履行任何該等要求。
7、保密期限
接收方同意,基于本協議的保密期限將自保密信息向其披露之日起至該保密信息進入公知領域止。
9、違反保密義務的責任
接收方同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約定,將選擇下述 1 款約定承擔責任:_______________
(1)賠償披露方的損失,該等損失包括但不僅限于披露方的實際損失、預期利益、名譽損失、律師費、法律顧問咨詢費及訴訟費。
(2)向披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作為賠償金。
10、可分割性
倘本協議有任何一個條款或多個條款規定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方面被有管轄權的法院判定為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則該條款的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概不影響本協議任何其他條款,本協議其余的條款在法律所允許的情況下依然完全有效并可被執行而且須在可能的范圍內盡量按照其原來的條款及意向予以履行。
11、其他規定
11.1除非以書面方式做出并經雙方簽署,否則任何對本協議任何規定的修訂、解釋或豁免概屬無效。
11.2任何一方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概不構成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任何一方對任何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或單獨或部分行使任何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概不排除該方可進一步行使任何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或行使任何其他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
11.3各段的標題僅為方便閱讀而添加,概不影響本協議內容的意義或解釋。
11.4本協議所載為雙方就本協議的主題事項而訂立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在此之前就本協議的主題事項所做出的一切書面或口頭協議。
11.5本協議及雙方在本協議下的行為須受中國法律約束并按照中國法律解釋。雙方在此承認中國法院具有非排他性的司法管轄權。由于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解決。
11.5本協議規定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均須以書面做出或發出,并須以專人送遞,或以保證郵件或掛號郵件方式寄發或以傳真(均要求回執)方式發出,寄往本協議頁首所列的雙方的地址或有關一方通知指明的其他地址。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即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商業秘密) 篇15
保密協議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系方式:
鑒于乙方在甲方單位工作,已經(或將要)獲悉甲方保密信息,為了確保乙方履行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 保密信息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保密信息是指:
(一)乙方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或乙方自行獲取的相關業務、技術秘密、圖紙、軟件、計算機程序(包括自行開發及甲方付費購買的第三方提供的軟件和相關資料)、代碼、數據庫、專利、工業版權等。
(二)乙方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或乙方自行獲取的交易方面的書面或者其他形式的資料信息、客戶信息,反映公司財務狀況、人事管理的信息以及重大決策及發展戰略。
(三)下述資料和信息除外:
1.已經公布于眾的資料,但不包括任何主體違反保密義務或侵權所進行的披露。
2。在披露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信息。
第二條 保密責任
乙方除事先已經取得甲方書面批準外,乙方自與甲方形成勞動關系之日起,及至日后的任何時間都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乙方負有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非事前經甲方許可不得將工作期間所獲悉的保密信息提供、泄露、披露給任何第三方,無論這種泄密是有償或無償的,亦無論是故意或過失。
(二)甲方的保密制度或本協議未規定或規定不明之處,乙方應秉持謹慎、誠信的原則,采取必要且合理的措施,盡力維護其于履職期間獲悉或持有的任何甲方可能涉密的信息(亦包括甲方持有且對第三方負有保密義務或可能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的機密性。
(三)乙方除應對自身因履職需要掌握的甲方之保密信息負有嚴格保密責任外,還應采取合理的必要保護措施,防止第三人自乙方或乙方負責管的部門獲取其所負責保管或接觸的保密資料。
(四)乙方不得為自己或他人利益使用、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
(五)乙方不得取得或接觸按其職權或級別不應取得或接觸的保密信息。
(六)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編制、制作、使用或持有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任何文件、手冊等均屬甲方所有。乙方需在與甲方解除勞動關系前將上述文件(包括正本及所有副本)交付給甲方,并不得保留上述文件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復制文件。
(七)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包括依賴甲方設備或工作場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除乙方與甲方另行書面約定為乙方獨享知識產權外,均屬于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第三方轉讓。
在雙方就此項成果的歸屬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甲方就使用并進行生產經營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八)本協議之約定不妨礙甲方受其他相關法律有關商業秘密、商標、專利、著作權等有關知識產權法律之保護。
第三條保密期限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屬于當然保密期限。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退職,離退職后三年內仍有義務保守保密信息的機密性。
第四條法律責任
(一)乙方應對其故意或過失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二)乙方自愿或受他人指使竊取甲方商業秘密為己所用或提供給第三方的,無論是否以營利為目的,且無論是否實際獲利,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賠償損失,并將非法所得交付給甲方,情形嚴重的提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三)甲方對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有權任意采取如下措施的任一項或幾項:
1.內部處理:扣發工資獎金、給予處分、直至辭退、開除,同時可要求乙方承擔經濟損失;
2.可對乙方提起違約或侵權之訴;
3.通過司法機關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四)因乙方違約或侵權應當賠償甲方的范圍,包括甲方的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甲方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的同時,還可向乙方追索甲方因乙方泄密行為造成全部損失金額的300%作為違約金。
第五條 獎勵機制
(一)甲方鼓勵員工嚴格遵守保密制度,鼓勵主動防止和制止泄密、竊密行為。
(二)如乙方舉報泄密、竊密行為一經查實并協助甲方挽回損失的,甲方將予以一定經濟獎勵,并在人事任免及職級晉升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第六條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一)對因本協議或者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者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二)雙方當事人就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應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 法院起訴;
(二)依法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條 其他約定
(一)本協議與勞動合同聯合使用,同時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由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商業秘密) 篇16
保 密 協 議
甲 方:
乙 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乙方: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戶籍地址: 郵政編碼:
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固定電話: 手機: 電子郵箱:
緊急聯系人: 聯系方式:
本單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秘密信息及知識產權
甲乙雙方確認:“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和財務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程序、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絡、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后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通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設備、產品等獲得這些秘密信息。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眾領域的公開信息。
甲方排他的享有乙方在履行職務工作過程中創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發明創造、技術改進、工具模型、專有技術、專有設計、專利、管理模式、商業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規定給予乙方相應的獎勵或報酬。
第二條 對秘密信息的保密
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項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秘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盤、通信網絡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條 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種秘密信息履行職務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條 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種秘密信息尚未依法進入公眾領域,乙方就不得繼續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披露此種秘密信息。
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隨時將從甲方及甲方項目獲得的一切資料文件及其復制件歸還甲方或進行銷毀。
第五條 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后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競業限制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為自己或他人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商務活動。
乙方離職之后是否仍應遵循競業限制的約定,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乙方違約后還應采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響,盡可能使秘密信息繼續處于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無論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系。
第八條 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雙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