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精選16篇)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 篇1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住所: 。
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 。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秘密信息
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項目的一切秘密的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秘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盤、通信網絡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其他經濟組織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二條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種秘密信息,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三條 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種秘密信息尚未依法進入公眾領域,乙方就不得繼續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其他經濟組織等披露此種秘密信息。
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隨時將從甲方及甲方項目獲得的一切資料文件及其復制件歸還甲方或進行銷毀。
第四條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后二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處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和競業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競業費。
第五條 競業限制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為自己或他人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商務活動。
乙方離職之后的二年內仍應遵循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六條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乙方違約后還應采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響,盡可能使秘密信息繼續處于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無論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系。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_____勞動合同條例》和《____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制造工藝、制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二)保密范圍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秘密;
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秘密。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并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設計與開發,并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布;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
5.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止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7.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并給予乙方保密津貼。
(四)保密期限
1.勞動合同期內;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五)脫密期限
1.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貼
1.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保密津貼每月__________日與工資同時發放;
3.乙方調任非涉密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七)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甲方有權調離乙方涉密崗位,停發保密津貼,并予以行政處分;
2.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輕微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3.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較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領取的保密津貼;
4.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追索全部保密津貼;并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上訴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5.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和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簽: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 篇3
甲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
乙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在乙方任職,并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乙方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上述發明創造、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并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甲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5年內。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于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甲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信息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 篇4
你好,保密競業限制協議范本主要參考以下內容: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精神,甲、乙雙方就保守商業秘密及競業限制事項,經充分協商一致后,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一、乙方任職期間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根據甲方的經營情況,確定以下信息屬甲方的商業秘密:經營戰略、管理訣竅、進貨渠道、客戶資料、產品定價及報價資料、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產品生產技術和工藝規范、甲方確定的其它保密信息。
三、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解除了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對知悉的商業秘密仍負有保密和不為自己或他人的經營活動使用之義務,直至該秘密被甲方認為不再是商業秘密。該協議的效力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終止。
四、乙方如違約使用甲方商業秘密或導致秘密泄漏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須支付甲方違約金五萬元人民幣;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客的利益損失);觸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后兩年以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于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乙方在離職之前或者離職之后兩年以內,不得搶奪乙方客戶,或者引誘乙方其他員工離職,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或具有競爭性關系的產品或服務。
六、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五萬元,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客的利益損失)。
七、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后承擔的競業限制義務,按月向其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補償標準為每月______元。
八、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__________勞動合同條例》和《_________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制造工藝、制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二)保密范圍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秘密;
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秘密。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并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設計與開發,并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布;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
5.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止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7.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并給予乙方保密津貼。
(四)保密期限
1.勞動合同期內;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五)脫密期限
1.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貼
1.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保密津貼每月__________日與工資同時發放;
3.乙方調任非涉密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七)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甲方有權調離乙方涉密崗位,停發保密津貼,并予以行政處分;
2.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輕微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3.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較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領取的保密津貼;
4.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追索全部保密津貼;并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上訴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5.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和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 篇6
合同編號:
員工競業限制和保密協議
甲方(企業名稱):
乙方(員工姓名): 身份證號碼: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甲方的若干商業秘密;鑒于乙方即將同甲方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包括但不僅限于勞動合同到期、離退休、調動、辭職、辭退、自動離職、除名等,以下簡稱離職),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現就乙方離職以后有關保密及競業限制等事項,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共同信守:
第一條 乙方明確: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商業秘密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屬甲方資產,均歸甲方所有。
第二條 乙方保證:第一條所述載體已經全部歸還甲方,并按照甲方規定,辦理了相應的交接手續,或根據甲方指令已經予以銷毀;
乙方保證:記錄于乙方自有載體上的商業秘密,已經全部刪除;不能刪除的,已將記錄有甲方商業秘密的上述載體全部銷毀或已經全部轉讓給甲方。
乙方保證:自己不再持有記錄有甲方商業秘密的任何載體。
第三條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的(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并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條 乙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 種(沒有選擇填寫的,視為無限期保密):
(A)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 年內,不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或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咨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或參股這樣的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條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后承擔的競業限制義務,向其支付相應的補償費,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制作方法、操作方法、控制方法、測試方法、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生產成本、負債情況、重大訴訟、談判底線、標底及標書內容、行銷計劃、發展戰略、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等。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業秘密,也包括雖屬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
第九條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乙方的違約行為致使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另行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相應損失。
第十一條 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變更協議。
第十二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并完全理解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名):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在甲方職務:
聯系電話:
鑒于乙方受聘/服務于甲方,乙方有獲得甲方商業秘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條件進行創作/經商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及其他合法權益,并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競爭,根據國家及天津市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文中另有說明,以下術語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義:
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系是指與該員工在職、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
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但不限于: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該競爭單位設立、直接/間接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單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競爭單位的關聯企業;其他與甲方有競爭單位的單位。
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系的地域范圍:(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本協議提及的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根據產品情況而定,此處可以詳盡列明產品類別)。
本協議提及的限制從事的業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根據業務情況而定,自行填寫)。
乙方負有競業限制義務,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包括但不限于:與甲方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1.4條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任何利益;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雇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雇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乙方向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補充)。
不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說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應用和生產條件,根據乙方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競業行為進行調查、索賠。
3.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咨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包括委托親友組建)、或參股競爭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此款義務的地域限制為有競爭關系的地域范圍。
2.乙方從甲方離職前應當與甲方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后的競業限制義務。如乙方有競業限制義務,乙方應向甲方索要《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參見附件一),乙方根據該通知書取得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拖延/拒絕領取通知書導致甲方沒有及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不影響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如因特殊情況乙方可以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乙方必須取得甲方出具的《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參見附件二),取得該通知書后,乙方方能解除競業限制義務。
3.乙方不辭而別離開甲方時,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甲方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此種情況下,甲方無法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沒有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為由拒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乙方同意按如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行為沒有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失小于本條違約金計算數額總額的情況下,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標準:按本協議第6.1條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計算方式甲方應付乙方總額的倍加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損失;
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大于4.1.1違約金計算總額的情況下,乙方賠償標準:按本協議4.1.1條的計算的數額加上乙方或第三方獲利數額/甲方直接與間接損失額計算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相關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五條 競業限制期限
1.競業限制期限:本協議簽署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日起滿兩年失效。
2.關于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的勞動者義務,根據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執行。
3.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續簽情況,本協議不必在每次續簽勞動合同時另行續簽,勞動合同期限內視為當然的競業限制期。
第六條 競業限制補償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次月日,以后每月日前支付相應款項,每月金額為元,共計個月,并由甲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因法律無明確規定,此處補償百分比可以自由選擇一個額度,建議不低于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50%之間)
2.乙方應在離職前向甲方書面提供其本人的銀行賬戶用于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未提供賬戶、提供賬戶錯誤、賬戶注銷等各種原因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該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在此期間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3.乙方拒絕接受、自行放棄、不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4.若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強制性規定的最低標準的,則甲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屆滿前予以補足到最低標準,在此之前,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5.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后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月的補償金。
6.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后應在一周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7.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此項通知可以郵寄送達,以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址為準(若乙方地址或聯系方式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通知以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地址或聯系方式為準),郵出七日后,乙方競業限制義務自行終止,同時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補償金。
8.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七條 其他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訴訟均由甲方實際經營地人民法院管轄。
2.《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3.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者變更協議,該補充、變更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日期:編號日期:
附件一: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
姓名:,身份證號碼:,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從公司離職。其所負有的競業限制義務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生效。
競業限制合同履行期間的競業補償,自生效日起算,計算與發放辦法按照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 篇8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鑒于: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秘密;
2、員工理解并確認,員工離職后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于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競爭業務
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單位。
二、競業的區域
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三、乙方的義務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戶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戶。
四、甲方承諾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員工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后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發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經濟補償金
1、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七、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____倍。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 篇9
甲方:上海X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戶籍地址:
鑒于:
1、甲乙雙方訂立了編號為:【 】《勞動合同》和/或補充協議,依法建立了勞動關系;
2、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已經接觸到和/或將要接觸到屬于甲方的有關商業秘密;
3、乙方理解和承認,其直接或間接地向與甲方有競爭業務的第三方提供或泄漏甲方的保密信息,將嚴重損害甲方的利益;同時,其直接或者間接地從事與甲方的競爭行為,或者為與甲方有競爭業務的第三方工作或者提供其他服務將不可避免地導致甲方保密信息的披露或者泄露。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離開甲方時以及離開甲方后的保密義務及競業限制等事項達成一致并締結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1條 商業秘密的定義、表現形式及范圍
1.1商業秘密的定義:本合同項下商業秘密是指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向乙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所了解到的,或者乙方為履行職務或執行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任務而開發出來的,或者由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向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的而為乙方所了解到的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和/或第三方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或其他信息,包括擔不限于商業性、技術性信息等(以下合稱“商業秘密”),但通過外界能夠公開獲取的除外。
1.2 本合同項下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商業性、技術性信息:
(1)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現有以及正在開發或構思中的產品設計、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藝過程、產品或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計算機程序、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等方面的信息、材料和圖紙,以及模型、樣品、源程序、目標程序等物品;
(2)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現有以及正在開發或構思中的管理訣竅、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價格體系、貨源情報、產銷策略、銷售方法、市場情況、產品情況、各種技術、各項服務、投資情況及其他任何影響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利益的信息和資料;
(3)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現有以及正在開發或構思中的服務項目的信息和資料;
(4)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的財務狀況、財務計劃以及其他相關信息和資料;
(5)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計劃、產品或服務開發計劃、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和客戶名單等業務活動信息和資料;
(6)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的客戶和潛在客戶的身份等信息;
(7)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的客戶和潛在客戶所雇傭的關鍵人員的身份;
(8)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獲得客戶業務的渠道;
(9)按照法律或合同,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相關信息和資料;
(10)與乙方的職務開發成果相關的所有信息和資料;
(11)符合本條商業秘密定義的其他任何信息以及甲方作出“秘密”等字樣標記的任何信息。
1.3本合同項下商業秘密的表現形式為物理的、化學的、生物的或其他任何可能的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內部書刊、函件、圖紙、報表、磁盤、膠片、幻燈片、照片、錄音帶、電子郵件以及其他任何可能的信息記錄載體。
1.4 本合同項下關聯公司是指與甲方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存在著直接或者間接擁有或者控制關系、直接或者間接地同為第三者所擁有或者控制、其他在利益上具有相關聯的關系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包括但不限于【___ _ _】公司、【_____ ___】公司、【___ _______】公司。
1.5 本合同項下的客戶是指乙方與甲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一年前已經屬于甲方的客戶以及乙方離開公司時甲方正在評估、談判或者準備發展的客戶,包括甲方的供應商。
第2條 知識產權
2.1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者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據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配合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法律規定由本人享有的身份權利由乙方本人享有。
2.2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與甲方業務有關的,乙方未向甲方申明由其本人享有權利的智力成果,推定為屬于本條1款規定的歸屬于甲方的知識產權。
2.3 在勞動合同的有效期間內,乙方承諾將其在甲方任職之前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權利無償使用于甲方的工作,并保證該權利的使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損害第三方的利益。
2.4 乙方承諾,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擅自使用、實施可能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的行為。否則,因乙方侵權行為而導致甲方被第三方主張權利,并遭受損失的,甲方有權就一切損失向乙方追償。
第3條 乙方保密義務
3.1 乙方應履行以下保密義務:
(1)乙方應嚴格履行甲方的保密規章或制度,不得將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保密規定不得知悉保密信息的甲方其他員工)提供、泄露或者公開,亦不得用于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利。
(2)甲方制定的保密規章或者制度有不明之處的,乙方應本著忠實、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的、合理的措施,維護甲方保密信息的機密性;
(3)乙方應妥善保管保密信息;
(4)乙方應及時發現并向甲方匯報應列入保密信息而未列入的信息;
(5)乙方應在履行工作職責范圍內,正確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在履行工作職責范圍之外使用。
3.2 本條規定的泄漏、提供或公開包括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告知等足以使第三方知悉保密信息的一切行為。
3.3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或者離開甲方之后 (無論何種原因離開甲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將保密信息提供、公布或者泄露給其他任何第三方。
3.4 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相關保密信息已經公布或者實際上已經公開之日止。
3.5 乙方應于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或者甲方提出要求時,按照甲方要求的方式、程序、時間以及其他要求返還屬于甲方的財物,包括上述保密信息載體,不得扣留、帶出、轉讓或者擅自銷毀。但是,相關保密信息載體為乙方自備的,可以由甲方將保密信息復制,并把原載體上的保密信息清除后,返還給乙方。
第4條 違反保密義務的行為
4.1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反保密義務:
(1)將保密信息私自抄錄、復制、轉發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帶出甲方或者提供給第三方閱讀、保留、復制、傳遞等的;
(2)將保密信息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提供給與甲方有競爭業務的第三方的;
(3)未經甲方授權,擅自使用、對外公布或提供保密信息的;
(4)離開甲方后,以在甲方任職期間獲知的保密信息為自己或者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者牟利的;
(5)以其他任何途經或者形式泄漏保密信息的。
4.2 違反保密義務的除外情形
(1)為履行在甲方的工作職責,在甲方的授權范圍內,正確合理地使用保密信息的;
(2)為履行法定義務而使用或者披露保密信息的。在此情形下,乙方使用或者披露保密信息的范圍僅限于為履行法定義務而必須執行的該等法定義務所明確規定的內容,且應在使用或者披露保密信息之前或之后在最短時間內通知甲方。
第5條 競業限制
5.1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有效期間內以及自《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無論何種理由)之日起【 】年內,乙方不得自行從事或到與甲方有直接或間接競爭關系的第三方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業務。該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乙方不得與甲方的客戶進行包括提供服務、收取訂單以及可能發生直接或者間接轉移甲方業務或者對甲方業務產生或將會產生不利影響行為等商業性接觸;
(2)乙方不得在與甲方有直接或者間接競爭關系的第三方任職或者享受利益;
(3)乙方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地自行生產、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從事同類業務。
5.2 本條規定的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第三方是指在技術、生產、經營、管理等所有可直接或間接取得生產經營優勢或經濟效益方面與甲方存在利益性沖突的任何第三方。
5.3 本條規定的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業務的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在甲方的客戶處任職;
(2)自行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技術、管理、銷售、咨詢等業務;
(3)通過利誘、游說等方式干擾甲方與其他員工的勞動關系;
(4)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員工.
5.4 甲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前豁免其競業限制義務,豁免義務通知發出日之后未支付的經濟補償費終止支付,甲方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義務亦終止。
5.5 甲方違反本合同,不支付或者無正當理由故意克扣競業限制補償費的,乙方競業限制義務自行終止。
第6條 競業限制補償金
6.1 作為乙方離職后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對價,甲方同意在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間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以下簡稱“補償金”)。
6.2 補償金按月支付,每月的具體金額由甲方在《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中明確告之。甲方保證該補償金的金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
6.3 甲方將在與乙方的勞動合同解除日/終止日后的【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離職當月的補償金,以后的補償金將在每月【 】日前向乙方進行支付。
4、乙方在收到《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后【 】日內,以書面的方式向甲方指定支付補償金的銀行賬戶,甲方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補償金支付到該賬戶中。如乙方未能及時指定銀行賬戶,導致甲方未能按照前款規定及時支付補償金的,甲方不構成違約;如乙方指定的賬戶發生變化,乙方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怠于通知,甲方向原乙方指定的賬戶進行的支付,視為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了支付補償的義務。
第7條 違約責任
7.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金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經乙方書面要求后在10個工作日內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本合同。
7.2 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一項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元的違約金。因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行為導致甲方發生損失,且該等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違約金與甲方損失的差額部分。乙方在職期間違反保密義務的,甲方仍然有權依據其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7.3 乙方在職期間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一項競業限制義務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該等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違約金與甲方損失的差額部分。并且,甲方有權依據其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7.4 乙方在離職后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一項競業限制義務的,應當承擔如下所有違約責任:
(1)退回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補償金;
(2)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3)對甲方因其違約行為遭受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4)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乙方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合同。
7.5 本條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如果甲方的損失難以計算,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收益。
(2)甲方因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而發生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的調查費、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律師費)。
第8條 通知
8.1 甲乙雙方基于本合同的任何通知等文件,均應通過當面送交、掛號信或EMS的方式送達對方于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系地址。乙方保證其在本合同上記載的聯系地址是甲方可以隨時送達通知的地址。該地址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變更后的地址。當面送交的,交付當日為送達日,以書面形式寄送的,甲方通過向本合同所列的聯系地址或乙方另行書面通知的變更后的地址向乙方郵寄包括通知內容在內的書面函件的,均在郵戳日之7日后視為已經進行了送達。
8.2 如乙方未能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地址變更的有關事宜,甲方向其原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的,按照前項規定,在郵戳日之7日后視為已經進行了送達。
第9條 爭議的解決
9.1 基于本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爭議或糾紛,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9.2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10條 其他條款
10.1 本合同的條款是可以分割的。如果任何條款或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或法院判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其他部分的效力或執行力。
10.2 甲乙任何一方不行使或延遲執行本合同中的任何權利,并不代表其放棄這一權利,也不構成懈怠或放棄本合同項下其他權利或對對方當事人義務的豁免。
10.3 本合同作為勞動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本合同使用中文制作,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6本合同的內容,如與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有出入,以本合同規定內容為準。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 篇10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競業限制合同只能適用于居于單位比較重要崗位、掌握企業商業秘密人員,而不是企業所有員工,針對企業所有員工而適應的;競業限制;條款是無效的。鑒于乙方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一、競業限制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二、競業限制的期限競業限制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風險提示:
雖然競業限制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但并不意味著這個約定的時限可以隨心所欲不受限制。競業限制期限的約定可根據商業秘密的價值、競爭優勢的持續時間以及員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協商確定,但應注意最長期限不得超過。
三、競業限制的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四、乙方的義務
1、與公司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2、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雇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雇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3、向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4、不論員工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員工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說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后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發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競業限制的合同,用人單位則要支付相應的費用,這也是公平合理原則的具體體現。若雙方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相應補償金或是沒有如期支付補償金,則員工可依據先履行抗辯權,不履行同業競業限制的義務。
用人單位在約定競業禁止補償金時,補償應當與員工的收入情況相一致,還應綜合考慮到這一商業秘密帶給用人單位的利益,競業禁止的時間長短,區域范圍的大小等情況。
七、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為了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應當在競業禁止協議里約定違約金。如果勞動者違約了,則可要求其按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也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公式。具體數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在約定違約金時不宜過高,以避免員工以違約金過高而請求法院降低違約金,增加麻煩。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員工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后,公司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員工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七、其他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月____日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 篇11
營業執照碼:_________
員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鑒于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秘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2.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3.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后3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4.義務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 /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5.任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50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6.議解決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7.同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蓋章):_________員工(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作為甲方或甲方的全資子公司、合作公司和關聯公司(以下統稱“甲方公司”)的員工,鑒于乙方已經(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秘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既要防止出現針對甲方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又要保證乙方依法享有的勞動權利得到實現的原則,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本競業限制協議。
第一條名詞解釋
競爭業務: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
競爭對手:除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公司、合伙、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區域: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為界,作為履行本協議競業限制的地域范圍。
期限:乙方受聘于甲方公司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后2年的時間。
關聯公司: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與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有競爭關系: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單位。
第二條乙方競業限制內容和范圍
1、乙方在期限內,非經甲方董事會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不得自己經營與公司有直接競爭的業務。
2、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伙人、出租人、股東、董事、管理人員、顧問等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3、乙方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公司:
(1)任何管理人員或雇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雇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系。
(2)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系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系。(3)在期限內不得搶奪日前甲方在冊客戶,也不將甲方的客戶介紹給其它單位及個人,損害甲方的利益。4、在期限內承擔的其他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公司的商業秘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于公司的消息或報道;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非職務成果并可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的,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認為確屬職務成果并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的,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6、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屬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7、乙方在完成具體工作過程中知悉或應當知悉自己工作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應立即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甲方主管領導。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時,若甲方或乙方遭到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8、乙方離職以后,若利用原來在甲方任職期間掌握或接觸到的秘密研制、創作出新的成果,在擬予實施或投入使用前,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補償費用。未征得甲方同意或無證據表明有關內容為乙方自行創作的成果,甲方保留追究當事人及當事人新任職單位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的權力。
9、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相關秘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保密期限依據各技術項目、資料的保密期限而定。第三條乙方確認,遵守本競業限制協議是獲取甲方公司支付的工資、獎金、提成、獎勵的必要條件。甲方按照標準每月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認可,甲方每月在支付乙方工資等報酬時已額外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遵守敬業限制協議需產生的經濟損失,故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行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并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乙方同意,甲方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
2、乙方保證遵守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乙方違反任何此等義務,均會給甲方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乙方同意:如果乙方違反任何本協議約定,則應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并返還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所有競業限制補償金,如果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遭受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乙方還應當向甲方賠償違約金和實際損失的差額。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含律師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3、如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職期違反本競業限制協議,視為乙方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乙方應立即終止違約行為,并且甲方公司有權單方根據乙方所造成的后果輕重分別采取即時調離崗位、即時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等處理,甲方公司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賠償。
4、甲方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甲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該到期補償費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當在次月按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支付乙方違約金,甲方是否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不影響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
5、因甲方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而給乙方造成其他方面的直接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獲得賠償。因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而導致的直接損失,以延遲或者未支付的價款加上延遲支付期間每日萬分之四的利息來計算。
6、乙方未經公司批準擅自離職或離職,仍須遵守本協議規定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五條法律責任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違法的,由甲方公司移送國家行政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本協議應當視為《勞動合同》的補充協議,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與該《勞動合同》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協議為準。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變更協議。
第七條如果在聘用期內乙方的職務職位、工作地點等發生變化,本協議將持續有效并適用于雙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本協議繼續有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甲乙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 篇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乙方: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戶籍地址: 郵政編碼:
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固定電話: 手機: 電子郵箱:
緊急聯系人: 聯系方式:
鑒于乙方已經(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秘密或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經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競業限制范圍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產品;
2、不論因何種原因,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兩年內(自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之日起計算)乙方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單位就職,也不得自辦或協助他人開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單位;
3、所謂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單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與甲方同類及類似的行業:
壹、 ;
貳、 。
第二條 競業限制補償
1、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應按月支付經濟補償金,其金額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支付日期為的每月 日前(自乙方離職后第二個月起):
壹、每月 元人民幣;
貳、其它金額: 。
2、乙方指定下列收款帳號:
戶名: ;
開戶行: ;
帳號: 。
如乙方上述帳號無法收款,則乙方應書面提交其它收款帳號,或上甲方辦公地收款。此時仍視為甲方已按時付款。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如無正當理由,甲方遲延支付經濟補償金超過兩個月,則乙方可以終止履行競業限制義務;遲延付款不超過兩個月時,乙方仍需履行競業限制義務,但可要求甲方補足經濟補償金;
2、甲方可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義務,但在該義務終止之前,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甲方仍應按約支付經濟補償金;
3、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如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應將違約行為所獲收益返還甲方,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元。如該金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則乙方還需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4、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的直接損失與可得利益損失、調查費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
第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以書面的形式確認。
第五條雙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 篇14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在甲方職務:
聯系電話:
鑒于乙方受聘/服務于甲方,乙方有獲得甲方商業秘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條件進行創作/經商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及其他合法權益,并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競爭,根據國家及天津市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文中另有說明,以下術語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義:
1.1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系是指與該員工在職、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
1.2 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但不限于: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該競爭單位設立、直接/間接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單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競爭單位的關聯企業;其他與甲方有競爭單位的單位。
1.3 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系的地域范圍: (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1.4 本協議提及的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根據產品情況而定,此處可以詳盡列明產品類別)。
1.5 本協議提及的限制從事的業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根據業務情況而定,自行填寫)。
1.6乙方負有競業限制義務,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6.1 包括但不限于:與甲方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1.4條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任何利益;
1.6.2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1.6.3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雇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雇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1.6.4乙方向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1.6.5 (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補充)。
1.7 不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說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應用和生產條件,根據乙方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競業行為進行調查、索賠。
2.3 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咨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包括委托親友組建)、或參股競爭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此款義務的地域限制為有競爭關系的地域范圍。
3. 2乙方從甲方離職前應當與甲方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后的競業限制義務。如乙方有競業限制義務,乙方應向甲方索要《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參見附件一),乙方根據該通知書取得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拖延/拒絕領取通知書導致甲方沒有及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不影響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如因特殊情況乙方可以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乙方必須取得甲方出具的《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參見附件二),取得該通知書后,乙方方能解除競業限制義務。
3.3 乙方不辭而別離開甲方時,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甲方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此種情況下,甲方無法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沒有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為由拒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乙方同意按如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1.1乙方違約行為沒有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失小于本條違約金計算數額總額的情況下,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標準:按本協議第6.1條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計算方式甲方應付乙方總額的 倍加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損失;
4.1.2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大于4.1.1違約金計算總額的情況下,乙方賠償標準:按本協議4.1.1條的計算的數額加上乙方或第三方獲利數額/甲方直接與間接損失額計算違約金。
4.2乙方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相關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五條 競業限制期限
5.1競業限制期限:本協議簽署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日起滿兩年失效。
5.2 關于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的勞動者義務,根據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執行。
5.3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續簽情況,本協議不必在每次續簽勞動合同時另行續簽,勞動合同期限內視為當然的競業限制期。
第六條 競業限制補償及其支付方式
6.1.1 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次月 日,以后每月 日前支付相應款項,每月金額為 元,共計 個月,并由甲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因法律無明確規定,此處補償百分比可以自由選擇一個額度,建議不低于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 30-50%之間)
6.1.2乙方應在離職前向甲方書面提供其本人的銀行賬戶用于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未提供賬戶、提供賬戶錯誤、賬戶注銷等各種原因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該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在此期間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1.3乙方拒絕接受、自行放棄、不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1.4若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強制性規定的最低標準的,則甲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屆滿前予以補足到最低標準,在此之前,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6.2 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后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月的補償金。
6.3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后應在一周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6.4 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此項通知可以郵寄送達,以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址為準(若乙方地址或聯系方式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通知以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地址或聯系方式為準),郵出七日后,乙方競業限制義務自行終止,同時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補償金。
6.5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七條 其他
7.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訴訟均由甲方實際經營地人民法院管轄。
7.2《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7.3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者變更協議,該補充、變更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附件一: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自 年 月 日起,從公司離職。其所負有的競業限制義務自 年 月 日,開始生效。
競業限制合同履行期間的競業補償,自生效日起算,計算與發放辦法按照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 篇15
甲方:地址:
乙方:身份證號:鑒于: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秘密;
2、員工理解并確認,員工離職后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于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競業限制
1、競業限制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論終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2、競業限制的區域為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第二條 競業限制的義務
1、不得與公司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
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2、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雇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雇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
3、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4、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_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第三條 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員工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后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
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發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 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1、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____倍。
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后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 篇16
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鑒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務于甲方,在職或服務期間乙方有從甲方獲得商業秘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技術資料進行創作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其他合法權益,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有競爭關系的單位范圍
(一)單位范圍:(根據本單位情況約定乙方不得到哪些單位任職)
(二)地域范圍:(根據本單位情況約定乙方不得到什么地方的哪些單位任職)
(三)“有競爭關系”是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地域范圍,以能夠與甲方形成實際競爭關系的地域為限。
二、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范圍和限制從事的業務范圍
(一)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范圍:(根據單位產品情況而定)
(二)限制從事的業務范圍:(根據單位業務情況而定)
(三)地域范圍:(根據本單位情況約定乙方不得到什么地方自己生產或經營同類產品和從事同類業務)
三、競業限制期限及競業限制義務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二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后,乙方承擔的其他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報道;不直接或間接的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員工或客戶離開甲方。乙方履行本條義務,甲方無需給予任何補償。
(三)乙方從甲方離職時,應提前與甲方確認其是否有離職后的競業限制義務。甲方如確認乙方有競業限制必要,應發給《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乙方離職后競業限制義務開始;甲方如確認乙方無競業限制必要,應發給《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乙方無需承擔離職后競業限制義務。
(四)乙方在離開甲方時未提出確認申請的,其離職后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甲方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競業限制期內該員工可以向甲方提出競業限制確認申請,甲方確認乙方有競業限制必要并發給《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后,乙方可以開始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但在此之前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視為乙方主動放棄。甲方確認乙方無競業限制必要時應發給《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終止,在此之前即使乙方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也無權領取補償金。
四、競業限制補償及其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工作期間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甲方無需給乙方任何補償。乙方離開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后如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甲方應給予競業限制補償。
(二)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日期為當月 日,每月的數額為乙方離職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 40 %(計 元)。
(三)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后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月的補償金。
五、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一)項規定的,應立即與甲方競爭單位脫離關系,繼續履行本協議,并按照違約期間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三倍支付違約金。無法確定違約時間長短的,按照一年計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大于該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損失額依照以下三種方式計算,以計算結果最高的為準:甲方獲取或開發該產品技術的全部費用;甲方相關業務因此損失的利潤;競爭單位相關業務因此取得的利潤。
(二)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收到的所有損失,計算標準參照前一項規定計算。
(三)甲方逾期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其他約定
(一)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后應在一周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二)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發出七日后,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終止,甲方應按照乙方已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時間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三)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四)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五)《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