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報廢管理制度 篇1
一、資產報損及報廢流程:
1、各部門經理是各部門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2、固定資產、存貨及易耗品等酒店資產發生霉壞、變質、損壞、失去使用價值,需要做報損、報廢處理時,由各部門保管員填具財務統一格式的報損表,經部門經理和部門總監簽字后,送交財務部。
3、經財務部審查提出處理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
4、總經理審批后的報損表原件留財務備案做賬務處理;
5、報損、報廢的非固定資產類資產統一移交財務,入總倉后,再根據總經辦意見做處理。
二、酒店物品報損及清理操作規程內容提要:
(一)報損物品種類
1、固定資產:洗滌設備、電腦設備、復印打字設備、機動車輛、電視音響設備、空調、客房家具、投影儀及其它金額超過20xx元的工具設備。
2、低值易耗品:餐飲廚具家具、布草、玻璃器皿、保險柜、辦公桌、計算器、電話機、使用工具及價值在20xx元以下非一次性消耗物品。
3、食品、酒水以及客房一次性用品。
(二)操作
1、固定資產提前報廢處理程序:
① 固定資產購置,
必須是年度購置預算批準后的采購項目。固定資產購置無論是進口還是從本地購買,到貨后,經財務部驗貨人員辦理驗收手續,由驗貨人,使用部門經辦人簽字,財務部資產核算員根據收貨記錄及固定資產價值填寫固定資產登記表,將固定資產名稱,型號,金額,固定資產類別及使用地點等填寫清楚。憑此材料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按月計提折舊。
② 固定資產提前報廢處理程序
由使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損單,轉交工程部做技術鑒定,經實地檢驗認可,屬于既不能修理,又不能在使用的,提出報損意見,送報財務部,由資產核算員填寫固定資產原值,已提折舊額及固定資產凈值,將報損單送至財務部經理,總經理批準,整套手續完成后,方可進行賬務處理。復印該固定資產明細賬,報損單作為固定資產提前報損的憑證,編制記賬。負責人將編制的記賬憑證輸入財務電腦系統。飲料報損程序
2、客房和餐飲的布草類
在通常情況下;布草通常經過250―300次洗滌將會自然報損.除此之外,因客人的損壞、洗滌損壞、保管不當及使用不當也都會造成布草的報損。
⑴布草如有以下損壞情況將例作報損處理:
①平面中心、四邊角位破爛不能繼續使用;
②污漬重洗處理后,證明不能去除洗凈的;
③陳舊、變色、褪色、染色無法去除的;
④有明顯的抽線、抽毛,有損質量標準的,
⑵.布草的報損程序:
須由專職布草管理員事先審查監定及填寫《布草報損表》后,經部門經理批準,倉庫管理負責人及財務管理人員審核,由財務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損。使用部門及財務部門均以此作為臺帳沖減憑證。
⑶報損審核過程中,必須鑒定報損原因:
鑒定報損原因標準:自然報損及人為損壞(如屬人為損壞,要分清責任,確定處理結果。重大問題還須向總經理報告).
⑷報損的布草處理方法:
統一由財務總倉庫回收/調配分發給各需要部門使用或其它方法處
3、客房部、餐飲部、前廳部其他易耗品的報損程序;
①、客房(或餐飲、前廳)一次性用品、食品發生破損、非人為原因?失等情況,需要作報損、報廢處理時,由釕班填表?說明原因,交主管審查后報房務(或餐飲、前廳)經理簽許。
②、領班原則上見到廢品方可報損,如有客人帶走等原因,由房務中心(或餐飲、前廳中心)填寫“物品賠償單”,主管或大堂副理簽字方可。
③、如屬人為原因造成的物品破損,按酒店有關規定處理。
④、報損表,經部門經理和部門總監簽字后,送交財務部,經財務部審查提出處理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 總經理審批后的報損表原件留財務備案做賬務處理;
4、餐飲食品和酒水的報損程序
①、已領用食品飲料報損程序
餐廳、廚房已領用食品及飲料報損時,需經餐廳經理或廚師長,餐飲部經理,飲食成本核算員三方面批準后,填寫報損單,方可做賬務處理,對于工作不慎造成經濟損失的,需經部門經理提出意見,轉交財務部進行賬務處理。
②食品及酒水庫報損程序
過期或變質的食品,飲料報損時,需經倉庫主管,采購部主管,財務經理三方面批準后,填寫出庫單,方可做賬務處理;
③報損表,經部門經理和部門總監簽字后,送交財務部。經財務部審查提出處理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審批后的報損表原件留財務備案做賬務處理;
5、后臺管理部門的易耗品報損程序
① 由各部門保管員填具財務統一格式的報損表,經部門經理和部門總監簽字后,送交財務部。
②經財務部審查提出處理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
③總經理審批后的報損表原件留財務備案做賬務處理;
三、酒店各部門財產損耗率標準:
※ 餐飲部物品月損耗率為0.7%:
A、瓷器和玻璃酒杯類月損耗率規定為0.4%
B、布草類月損耗率規定為0.2%
C、不銹鋼餐具和其他餐具月損耗率規定為0.1%
※ 客房部物品月損耗率為0.3%
A、瓷器和玻璃酒杯類月損耗率規定為0.1%
B、布草類月損耗率規定為0.2%
※ 大堂吧物品月損耗率為0.21%
A、瓷器和玻璃酒杯類月損耗率規定為0.2%
B、不銹鋼餐具和其他餐具月損耗率規定為0.01%
※ 庫房月損耗率為0.11%
A、食品月損耗率規定為0.1%
B、物品月損耗率規定為0.01%
注:月損耗率計算公式:
月損耗率=物品月損耗額÷部門月平均營業額×100%
四、廢品的處理規定:
1、酒店的廢品范圍只限于如下幾種:
A、已報廢的各種設備、物品,如:地毯、爛床單、破毛巾、破桌布、微損的玻璃制品、瓷器等;
B、工程報廢的工具及制作剩余下的下腳料;
C、部門回收的可廢棄物品,如:廢紙皮、紙板、紙盒、舊報紙、廢舊塑料制品、廢舊麻袋、木箱、木板、廢舊玻璃、啤酒瓶、罐、罐頭空殼等;
D、客人住房對其的舊爛衣物等;
E、餐廳的下腳料,如:毛、皮、骨等;
F、員工食堂及餐飲部的泔水等。
2、廢品處理權限:各部門搜集的各種廢舊物品,經財務部確認屬于廢品范圍的,除按規定必須交總倉統一處理的報損物品外,各部門可以自行處理。
A、屬酒店設備及物品報費變賣的,其收入一律上交財務部,沖減成本;
B、屬下腳料或部門回收的各種可廢棄品,其變價收入款上交財務部,由財務部按部門40%,酒店60%的比例分成;
C、員工食堂及餐飲部的泔水的回收收入,上交財務部統一管理,可以作員工福利基金進行管理;
D、廢品出店必須持財務部經理簽字確認的“物品出閘放行證”和財務部出具的“收款收據”,經禮賓司經理檢查確認,保安人員才可放其離店。
報廢管理制度 篇2
1、對于已達到使用壽命的資產和物資,如已失去原設計使用價值,但可轉化為它用,要充分利用它的剩余價值;
2、對于已無剩余使用價值的,如再使用將要影響到安全或浪費能源、影響形象等,即可辦理報廢;
3、對于設備設施的報廢須由維保部提出書面申請,交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評議確定后,報總經理核準;
4、對于各類工具的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交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評議確定后,報總經理核準;
5、對于勞保物品的報廢,由相關部門提出申請,報辦公室核定后,報總經理核準;
6、對于其他各類庫存物資的報廢,由保管員提出書面申請,交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評議確定后,報總經理核準;
7、經總經理批準后的報廢資產和物資,由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到現場做銷毀處理;
8、作為廢品被收購的,其收入款項要及時、如數上交財務部;
9、對于已按程序報廢的資產和物資等,保管員要及時做賬務抵消處理。
報廢管理制度 篇3
1、報廢原因
⑴事故報廢:即機械設備由重大事故或自然災害等原因損壞至無法修復或無修復價值的程度。
⑵損蝕性報廢:即機械設備由于長期使用受自然力的作用使其主體部位遭受磨損、腐蝕、變形、劣化到不能保證安全生產或基本喪失使用價值的。
⑶技術性報廢:即機械設備由于技術壽命終了而形成的報廢。
⑷經濟性報廢:即由于機械設備經濟壽命終了而退役。
2、報廢原則:
⑴設備的技術性能落后、耗能高、污染環境,已無改造余地,大修性能、精度已不能滿足要求。
⑵設備磨損嚴重,基礎件已損壞,再進行大修已不能達到正常使用和安全要求的,修理費用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⑶屬于淘汰機型,無配件供應來源。
3、報廢審批:
⑴需報廢的機械設備,必須由物資設備部對報廢機械設備作出詳細、正確鑒定,確認符合報廢條件后,填寫“施工設備報廢申請表”,經總經濟師、物資設備部負責人、清核人及技師簽字,經總經理審批后做出報廢處理。
⑵財務部對報廢的機械設備的凈值應一次提足后納入折舊基金,報廢的設備從固定資產帳上銷帳。
⑶已報廢的機械設備銷帳后物資設備部統一處理,處理費用上繳公司財務部。
⑷已報廢的設備作出標識不得重新用于施工生產。
報廢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為了確保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過程中安全作業,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
3.責任單位:
3.1主要責任單位:公司技術部;
3.2相關責任單位:生產部、拆除單位。
4生產設施拆除或報廢原則
4.1屬于國家或行業規定淘汰目錄類的生產設施;
4.2不能滿足安全生產、環境或工藝要求的生產設施;
4.3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出現意外事故或因磨損、腐蝕、精度降低等原因已無修復價值的生產設施;
4.4不能滿足工藝更新或有比現在性能更先進、更安全、更經濟的生產設施;
4.5符合以上情況的生產設施均可申請報廢。
5.生產設施報廢程序:由生產設施所屬單位負責填寫生產設施報廢申請表,交公司生產設施分類主管部門審核,經分管領導批準,最后移交財務部辦理報廢結算手續。
6.生產設施的拆除
6.1拆除范圍:包括廠房、設備、管道、電氣、安全設施等的拆除、生產現場閑置設備的拆除及改、擴建等技改項目的拆除工程;
6.2.拆除審批程序:
6.2.1由設備所屬單位負責填寫生產設施拆除申請表,交主管部門,由分管領導審核,生產設施主管部門下達工作任務書。
6.2.3接收工作任務書的單位負責制定生產設施拆除工程方案。方案必須對拆除中場地環境、相互關聯的設施、管道、安全設施等按照拆除的優先順序逐步進行危險性分析,根據分析的危險性調整最佳安全方案和采取安全措施,然后報人力資源部ehs科和生產設施主管部門審查確認,分管領導或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施工。
6.2.3拆除工程方案經批準后,工程負責人在施工前要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詳細交底,進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必須對作業范圍內的危險性講清楚,使作業的每一位員工明白針對危險性所應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6.2.4工程負責人組織落實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和辦理安全作業票證,作業人員在作業票證上簽字。
6.3生產設備設施如存在的易燃、易爆或中毒的,在拆除前使用單位必須進行清洗、置換、通風和分析,確認驗收合格后,交與作業單位,否則作業單位不得接收作業。
6.4拆除安全注意事項
6.4.1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一指揮、監督下進行,必須遵守《安全作業管理制度》和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不得盲目拆除作業。
6.4.2拆除前根據拆除工程的危險性分析,對危險部位必須消除危險因素后再拆除;
6.4.3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內或先內后外(根據物件的構造和外觀的情況)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禁止由下而上拆除;禁止先拆除安全設施后現場留有安全隱患;不準在存有安全隱患的情況下拆除;不準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應保持穩固。
6.4.4拆除的物件不準由上部向下拋擲,要采用吊運和順槽溜放的方法。
6.4.5拆除中如發現被拆物件出現超過方案分析危險性內容,必須在調整順序和補充
安全措施后再行作業。
6.5拆除報廢的容器、設備和管道的處理:
6.5.1技術部對欲報廢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部殘存的危險化學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
清洗干凈,確認安全合格后方可報廢處置。
7.相關記錄
7.1生產設施報廢申請表;
7.2生產設施拆除申請表;
7.3工作任務書;
8.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ehs科于20xx年4月制定,并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報廢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
1.為規范公司對設備報廢的管理,防止公司資產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對公司報廢設備的管理
二、設備報廢的'審批
審批程序如下:
1.設備主管將設備報廢報告交財務部審批
2.財務部對報廢設備審完其經濟性后轉呈主管副總進行審批
3.主管副總審核后轉呈總經理進行最后簽批。
三、報廢的相關規定
公司的生產設備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申請報廢:
1.設備老化高能耗,技術落后、經濟效益差的設備。
2.查過規定使用年限的設備。
3.設備存在重大隱患或出現重大故障無法進行修復的設備
4.涉筆存在重大隱患或出現重大故障且修理、改造等不經濟的設備。
5.其他應當淘汰的設備。
四、當出現上述情形之一時,設備使用部門可向設備部提出設備報廢申請,具體填制格式如下。《設備報廢申請單》
設備接到報廢申請后應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到現場對設備進行評估,并編制設備報廢報告,具體評估內容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設備使用年限
2.設備損壞情況
3.設備技術情況
4.設備影響工作的情況
五、設備報廢報告應包括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
1.設備的介紹
2.設備的現狀,包括技術、使用年限、損害程度、預計修理費用等。
3.設備的報廢原因分析。
4.設備報廢的擬處理辦法
5.設備報廢報告經相關責任人審批后,有設備部負責任執行。
六、報廢設備的處理
1.對于公司淘汰的設備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可轉讓給需要的企業或個人,但轉讓價格必須經過相關責任人的審批。
2.對于無轉讓價值的設備,設備部組織人員對設備進行拆卸,將其中完好的部件或經過修理可使用的部件取出后進行入庫或修理,而無價值的部件則作廢品處理。
3.考慮到經濟性,設備的拆卸盡量在生產現場進行,并將其對生產的影響降到最低。
4.設備拆卸后應盡快進行處理,清理現場,不得將拆卸后的不將留在現場。
報廢設備處理完后,設備部應編制報廢設備處理報告,交主管副總或總經理審批。并封存報廢設備的所有檔案。
財務部應根據設備處理報告進行賬務方面的處理并取消設備編號。報廢設備處理的費用關于涉筆的維修及改造,不允許進行挪用。
報廢管理制度 篇6
1 目的
保證生產設施拆除、報廢工作安全有序地進行。
2 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內所有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
3 職責
3.1安全工作由安環部統一管理。
3.2安環部、廠長辦、設備部負責組織拆除和報廢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
3.3所在部門負責協助或實施設備設施的拆除
4 管理規定
4.1生產設施的拆除、報廢由使用部門填寫申請表,報設備部,由安環部審核后報公司領導批準方可。
4.2拆除和報廢前,由安環部組織生產設施所在部門對拆除作業活動進行風險分析,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制定拆除方案和控制措施,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
4.3在拆除生產設施時,如果容器、設備和管道內仍有危險化學品的,應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4.4拆除報廢現場由具體實施單位指定安全員負責安全監管,并堅守崗位。
4.5拆除、報廢方案批準后,工程負責人應將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告知施工人員,并嚴格按照拆除方案執行。
4.6拆除施工時,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統一指揮下進行。
4.7拆除施工前,必須按規定辦理各種安全操作票證。
4.8拆除工程,應按自上而下,先外后里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未拆除部分應保持穩固,不許用挖空或推倒的方法拆除。
4.9拆除物件不準自上而下拋擲,要求用吊運和順槽流放的方法,并及時清理運出。
4.10石棉瓦拆除,必須佩帶安全帶(其長度不得超過3米)鋪設跳板進行拆除。
4.11拆除和報廢生產設施,有關電器、儀表方面的操作,必須由電氣、計控車間確認可行時,方可施工。
4.12拆除、報廢現場按規定設置一定數量消防栓和消防設施。
4.13拆除生產設施,需爆破作業,必須提出爆破方案。征得安環部、保衛科及當地公安機關批準。
報廢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
為了加強對設備、設施報廢管理,切實杜絕各類設備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凡本廠所有生產設備和設施均適用本制度。
3、設施報廢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各車間方可申請設備、設施報廢
3.1經過預測繼續大修后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工藝要求和保證產品質量的。
3.2設備老化,技術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的。
3.3大修理雖能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經濟的。
3.4因磨損、腐蝕、事故或其他災害使設備遭受嚴重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3.5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
3.6國家明文規定淘汰的。
4、設施報廢的`審批
4.1凡符合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設備、設施應由各車間向設備設備主管部門提出報廢申請,設備主管部門組織相關人員現場鑒定,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經廠長批準后,報設備管理部門,經本廠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報廢。
4.2凡符合報廢條件的零件應由車間填寫《報廢申請表》,經廠長審批后,方可報廢。
4.3未經批準報廢前,任何部門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報廢處理。
5、設施的銷賬
5.1設備、設施經報廢后,設備資產的帳、卡及其他隨機資料應隨《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注銷。
5.2設備主管部門負責收集、整理、建檔報廢設備各類資料,并做好上報工作,車間應做好報廢設備的登記工作。
5.3已批準報廢的設備,應由財務部門做好殘值回收工作。
6、設施報廢審批過程中,報廢處置的管理
6.1設備、設施報廢審批過程中,必須注明該設備的狀態,并明確責任人,由設備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6.2對已批準報廢的設備由負責處理報廢的部門、單位組織制定報廢方案,明確責任機構、職責,過程執行明細,安全措施及報廢后的上報、注銷工作,經相關部門批準后執行。
報廢管理制度 篇8
一、一般設備的改造更新計劃由機電科根據礦發展規劃提出方案,由機電礦長審批,對主要設備的改造更新,應由總工程師組織技術論證,報礦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二、設備的技術改造應結合大修理進行,改造費用可列入大修費或其他費用。
三、設備更新的原則是:用技術性能先進的設備更換技術性能落后、又無法修復改造的老舊設備,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設備,可以報廢更新。
(1)設備老化,技術狀態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的老、舊、雜設備。
(2)通過修理,雖然能恢復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費用超過原價值80%的設備。
(3)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身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
(4)遭受意外災害,損壞嚴重,無法修復的。
(5)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應淘汰的設備。
(6)設備報廢可結合設備清查,作為機電科日常工作進行,每年進行一次,由機電礦長、機電科、財務科、材料小組組成鑒定小組,提出報廢意見,按規定批準后執行。
(7)凡是已提完折舊的老舊設備由礦長審批,報集團備案。
(8)凡未提完折舊的老舊設備.需提前報廢時,由礦呈報.經上級審批,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9)待報廢設備在未批準前,應妥善保管好,已批準報廢的設備應將其中可利用部分,折價入帳,入庫保管。
(10)已批準報廢的設備,應辦理報廢的財務手續,報廢設備的殘值收益,必須用于設備改造和更新。
報廢管理制度 篇9
一、目的
為規范車間設備變更管理,防止設備資產流失,特制訂本制度
二、使用范圍
本制度只使用于本廠各車間內設備的報廢管理
三、具體內容和要求
1.車間設備報廢標準
設備超過規定的使用年限,主題結構陳舊,主要部件已磨損破壞,精度低劣,已達不到最低的工藝要求,無修理回收價值的。因事故或意外安全等原因,設備遭受嚴重損壞無修復價值的。設備腐蝕且嚴重老化,不符合公司規定的設備使用標準,無修復價值或繼續使用易發生危險的。
自行改裝制造的非標準生產設備,經生產驗證和技術鑒定不能使用而無法修復、改裝和利用的。
公司生產部、技術部要向生產車間提供各種材質的生產設備的技術資料和設備的報廢標準依據,車間具體將按照依據執行。
2.設備的報廢與管理
為加強設備管理,穩定車間生產,避免造成物料損失和人身安全事故,車間要對進入或超過使用年限的設備進行統計,對于無法使用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予以報廢處理。
車間要根據每臺設備容器運行介質和工藝的不同,確認各個設備的使用壽命,達到使用年限的設備要組織有關技術人員進行科學論證,無法滿足工藝要求的設備再進行報廢。
車間的物料性質決定了設備的選材必須正確、合理、使用,材質的不同直接決定了設備的使用壽命,避免因選材不當造成設備壽命提前,生產成本增加。
由于事故造成的設備報廢,設備管理人要填寫《設備事故報告書》,詳細敘述設備事故經過、原因、后序處理措施等,事故處理完畢后交生產部。
車間內報廢的設備必須填寫《設備及物資報廢審批單》,報生產部審批并總經理批準。
設備維修物資的報廢要填寫《設備及物資報廢審批單》交生產部審批,并經物管部確認,再進行報廢處理。
施工單位將報廢設備拆除后應盡快清理現場,不得將拆卸后的部件等留在車間生產現場。
報廢設備處理完后,車間履行設備的報廢審批程序,交予生產部封存報廢設備的所有檔案。
3.廢舊物資的報廢與管理
車間要規范廢舊物資的管理,節約降低車間維修費用,不斷修舊利廢,根據車間的實際情況,節能降耗,節約生產成本。
車間管理人員要將廢舊物資及時回收,根據物資類別的不同分別進行分類處理,對于一些損壞的配件準確檢查是否出保質期,如未出保質期及時收集退庫,讓外協人員跟廠家更換,出保質期的集中退庫處理。
舊的鋼襯四氟閥門、管件或純四氟管件,如無損壞,科室數量多少,放車間倉庫備用或退公司大倉庫保存。
車間內安裝維修拆除的玻璃管件,要將物料清洗干凈再集中退庫處理。
車間內常用到的PP管件,管道大于二十厘米的嚴禁當做廢料處理,損壞的閥門要送維修車間統一維修,法蘭、彎頭、三通等配件確認無回收價值后再集中放置廢料堆處理。
不銹鋼、碳鋼材料,對于有再利用價值的,集中歸類保管作為備用,腐蝕嚴重的碳鋼材料放置廢料堆,不銹鋼退公司倉庫保管,閥門送維修車間維修。
車間內的搪玻璃配件作為專用物資(如人孔蓋等)不得隨處放置,對于脫塘的配件要集中放置車間倉庫內退廠家維修,完好的放置倉庫備用。
車間轉動設備的配件處理,遵循修廢利舊的原則,要積極對一些有用的部件進行回收、組裝,節約成本,無用的部分確認后再進行報廢處理。
其他的專款專用物資,處理前要經過管理人員的確認,方可處理,嚴禁私自處理。
車間嚴禁個人私自處理回收物資,對沒有回收價值的,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于有回收價值的,根據條件安排內修或建議外修。對于可內部修復的物資(如閥門等)由生產部安排人員進行專門維修。
對于價格較貴內部無法維修的,填寫申報《委外維修申請單》交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外協人員聯系維修。
車間內部委外維修的物資,優先歸本車間使用,其他車間如需借用,必須與本車間管理人員協商同意才能使用。
車間要對更替或拆除維修后的廢舊物資,要有專人鑒別鑒定,根據情況進行回收再利用。
車間內一些不重要的管道、閥門等,根據其介質的不同(如水),工藝條件需求(如常壓、低壓等),可適當選用一部分舊物資代替。鑒于車間同一種用途的物資種類比較繁多,要根據所用部位重要性的大小及物料工藝的要求,要用價格比較低的物資或舊物資來代替昂貴物資,節約降低成本。
車間維修人員要對一些舊的物資、配件等及時維修再利用,特別是一些轉動設備配件價格昂貴,本著修舊利廢的原則加強維修回收利用度,決不允許對由維修回收價值的設備、配件等進行私自處理。
報廢管理制度 篇10
1、設備封存制度
(1)凡停用8個月以上的設備,應進行封存,封存設備有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報機電設備管理科審批。機電設備管理科審查同意后,填寫設備封存命令單,使用單位接到命令單后,送交設備庫進行封存。
(2)設備封存前,必須清點、檢查,并對設備進行保養。
(3)封存后,懸掛封存標志牌,存放中要防潮,不得露天存放,對易損件要專門保管存放。
(4)設備封存后需要啟用時,使用單位要先填寫申請單,報機電設備管理科同意后,填寫啟用通知單后方可啟用,任何單位或個人不辦理手續不準啟用。
2、設備報廢制度
(1)設備由于在惡劣的環境中長期使用,造成機體嚴重變形,零部件殘缺損壞嚴重而又無修復價值或國家規定淘汰及耗能高、效率低、影響安全的設備,必須按設備報廢程序組織設備報廢工作。
(2)設備報廢工作每年進行一次,首先有使用單位,維修單位提出報廢設備申請,按照設備的實際情況進行初步鑒定,提出全礦的設備報廢計劃,然后由礦領導、總工程師、財務科、機電設備管理科、企管辦、安質部等有關單位共同進行全面細致的逐臺鑒定。提出合理的報廢計劃上報有關部門,待審批后生效。財務科、機電設備管理科及時注銷臺帳。
3、設備閑置制度
閑置管理制度
(1)凡閑置一年以上的設備規定為閑置設備。
(2)閑置設備在閑置期間,不準露天存放,不準擠壓,要每半年進行一次保養,不準有銹蝕、缺件現象。
(3)閑置設備要存放整齊,并懸掛標牌。
(4)閑置設備需要使用時,必須有使用單位填寫申請單,報機電科,同意后填寫領用通知單,任何單位不經機電設備管理科允許,不得領用。
1.因生產任務不足等原因使設備停用時間達半年及以上,應進行封存,由使用單位填寫>,報工藝科、生產科、設備科、財務科同意后,方可就地封存。封存設備應是完好設備,對封存的設備應切斷電源,放盡油品,將設備擦拭干凈,導軌及光滑表面涂油防銹,覆蓋防塵罩,懸掛標牌顯示,指定專人保養,定期檢查和維護,隨機附件及專用工具均應隨同主機清點封存,防銹保管。
2.現場封存設備需啟封使用時,使用單位持原封存申請單,先到生產計劃部門和財務部門辦理啟封手續,會同設備科檢查啟封。使用前應檢查、清洗、注油、試運行,待正常后方可使用。
因施工任務改變、無施工任務或施工任務嚴重不足而停用的機械可以申請封存。
一、封存機械必須技術狀況良好,附件齊全,否則不予辦理封存。
二、封存機械必須涂油、防腐,放盡機內存水,其零部件及附件不得隨意挪用、拆換。
三、封存機械必須有專職管理人員定期進行保養和試運轉。
四、封存期未到而需啟封使用,需經封存審批部門批準,未經封存審批部門批準,不得擅自啟封。
報廢管理制度 篇11
設備封存、報廢、閑置管理制度
1、設備封存制度
(1)凡停用8個月以上的設備,應進行封存,封存設備有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報機電設備管理科審批。機電設備管理科審查同意后,填寫設備封存命令單,使用單位接到命令單后,送交設備庫進行封存。
(2)設備封存前,必須清點、檢查,并對設備進行保養。
(3)封存后,懸掛封存標志牌,存放中要防潮,不得露天存放,對易損件要專門保管存放。
(4)設備封存后需要啟用時,使用單位要先填寫申請單,報機電設備管理科同意后,填寫啟用通知單后方可啟用,任何單位或個人不辦理手續不準啟用。
2、設備報廢制度
(1)設備由于在惡劣的環境中長期使用,造成機體嚴重變形,零部件殘缺損壞嚴重而又無修復價值或國家規定淘汰及耗能高、效率低、影響安全的設備,必須按設備報廢程序組織設備報廢工作。
(2)設備報廢工作每年進行一次,首先有使用單位,維修單位提出報廢設備申請,按照設備的實際情況進行初步鑒定,提出全礦的設備報廢計劃,然后由礦領導、總工程師、財務科、機電設備管理科、企管辦、安質部等有關單位共同進行全面細致的逐臺鑒定。提出合理的報廢計劃上報有關部門,待審批后生效。財務科、機電設備管理科及時注銷臺帳。
3、設備閑置制度
閑置管理制度
(1)凡閑置一年以上的設備規定為閑置設備。
(2)閑置設備在閑置期間,不準露天存放,不準擠壓,要每半年進行一次保養,不準有銹蝕、缺件現象。
(3)閑置設備要存放整齊,并懸掛標牌。
(4)閑置設備需要使用時,必須有使用單位填寫申請單,報機電科,同意后填寫領用通知單,任何單位不經機電設備管理科允許,不得領用。
1.因生產任務不足等原因使設備停用時間達半年及以上,應進行封存,由使用單位填寫>,報工藝科、生產科、設備科、財務科同意后,方可就地封存。封存設備應是完好設備,對封存的設備應切斷電源,放盡油品,將設備擦拭干凈,導軌及光滑表面涂油防銹,覆蓋防塵罩,懸掛標牌顯示,指定專人保養,定期檢查和維護,隨機附件及專用工具均應隨同主機清點封存,防銹保管。
2.現場封存設備需啟封使用時,使用單位持原封存申請單,先到生產計劃部門和財務部門辦理啟封手續,會同設備科檢查啟封。使用前應檢查、清洗、注油、試運行,待正常后方可使用。
因施工任務改變、無施工任務或施工任務嚴重不足而停用的機械可以申請封存。
一、封存機械必須技術狀況良好,附件齊全,否則不予辦理封存。
二、封存機械必須涂油、防腐,放盡機內存水,其零部件及附件不得隨意挪用、拆換。
三、封存機械必須有專職管理人員定期進行保養和試運轉。
四、封存期未到而需啟封使用,需經封存審批部門批準,未經封存審批部門批準,不得擅自啟封。
報廢管理制度 篇12
1.設備封存的條件及要求
1.1凡已停用6個月以上而又估計不為企業所需要的設備,由車間負責填寫“設備封存申請單”,報設備科核實,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才能進行封存。
1.2凡申請封存的設備,必須做到技術狀態良好,附件齊全,并要掛上醒目的封存牌。對已損壞的設備應予以修復并驗收合格后,才能封存。
1.3嚴禁未經批準擅自使用封存的機械設備。
1.4設備的封存工作,由設備科組織原使用部門的有關人員到現場進行。封存的設備必須保持其結構完整、技術狀態良好,并在封存前進行清洗,涂抹必要的防銹油脂。
1.5設備封存后設備科要指定專人保管,定期檢查。所有封存設備要達到完好設備要求,并列入設備檢查內容之一。
1.6對閑置設備應積極進行處理,閑置兩年以上或不用的設備,報總經理批準,可調撥給其他部門或單位。
1.7設備封存期間不提取基本折舊和大修基金。
2.封存設備的保管工作
2.1設備封存的目的之一,是要提高保管質量,保護其不受損失。要采取妥善措施,切實加強封存設備的保管保養工作,使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或至少保持現有的技術狀況,不致遭到自然損蝕而日益劣化。
2.2凡新設備或大修出廠后未經磨合的機械設備封存時,應在封存前完成磨合程序并進行磨合保養工作,以便使設備處于磨合完了正常待用狀態。防止封存日久,一旦啟封時發生遺漏磨合程序的現象。如果由于客觀條件限制,達不到上述要求,則應該明顯標明。
2.3凡帶有附屬裝置的機械設備,應盡可能將其附屬裝置集中就近存放,避免主機入庫,附件散置各處,天長日久易發生錯配或丟失現象。
2.4一切設備的工作裝置均不得懸空放置。
2.5對電氣設備一定要切斷電源,并做好防潮、防塵、防水等措施。
3.封存設備的啟用
3.1當封存的設備決定再用時,應由使用部門辦理再用手續,填寫“啟用申請單”(一式三份)報設備部門批準,并收回封存標志牌。啟封單一份退回使用部門,作為啟封的憑證;一份交財務部門作為繼續提取折舊和收繳占用費的依據;一份留設備動力部門存檔。
報廢管理制度 篇13
為保證生產設施的運行、檢修理、拆除和報廢過程的平安,確保燒結廠平安生產,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使用于燒結廠內全部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管理。
一、職責
1、機動科負責對生產設施運行、檢修理、拆除和報廢方面的平安管理。
2、生產設施的檢修理、拆除和報廢由機動科負責。項目負責人應對檢修、拆除和報廢平安工作負全面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囫圇作業過程的平安工作。
3、平安監督科、機動科負責對該制度執行狀況舉行抽查。
二、生產設施的平安拆除和報廢管理
1、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部門應當對拆除設備的現狀舉行具體調查,編制拆除計劃,落實控制風險,經聯合簽字批準偶,方可施工。較容易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實際的平安措施。
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需在工程負責人的統一領導下和監督下舉行。
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水、供熱設備等相銜接部分切斷。
4、生產設備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急化學品介質的,應先清洗整潔,經化驗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動火拆除。
5、從事拆除工作的時候,應當有腳手架或者其它穩固的結構部分方可操作。
6、拆除和報廢生產設備時,由機動科現場確認后簽署看法,報倉領導批示,報批后辦理報廢。
7、如發覺特種設備存在嚴峻隱患,無改造、修理價值,或者超過平安技術規范規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門應準時按相關規定予以報廢。由公司向原記下的特種設備平安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
報廢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為了完善生產設施管理,充分利用設施設備殘值,保障加油加氣站報廢設施不會造成社會危害和環境危害,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加油加氣站所有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
3.職責
3.1站長負責拆除和報廢生產設施的管理。
3.2技術員負責拆除和報廢生產設施的具體實施工作。
4.控制程序
(1)嚴禁私自拆除和報廢生產設施,生產設施符合下述一項或多項,方可進行拆除和報廢:
1)能源消耗高,按國家規定應淘汰的設備。
2)由于技術進步,先進設備替換落后設備。
3)定期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壓力管道。
4)由于生產工藝改進或生產規模的擴大,不能滿足生產能力的設備、管道。
5)嚴重腐蝕,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管道。
(2)生產設施撤除和報廢程序
1)根據生產設施撤除和報廢條件,提請公司審批。
2)加油加氣站應編制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方案,明確報廢設施的處置方法。
3)拆除生產設施應確保拆除安全,拆除前應進行必要的隔離、置換、中和、斷電等措施后,按照生產設施拆除方案進行作業。請承包商進行拆除時,應簽定生產設施拆除合同,對承受商的管理應符合相關法律要求。
4)報廢生產設施應當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隱患。生產設施必須進行必要的處理,如清洗置換等,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5)氣瓶報廢應作破壞性處理。
6)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必須有帳可查,并且相關材料要存檔。
報廢管理制度 篇15
1、為了規范生產設施拆拆除和報廢管理,保證作業過程安全,避免報廢設施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由于工藝改造或設備設施達不到使用要求,需要拆除的建、構筑物、生產裝置和設備及管線的管理工作。
3、工作職責分工
3.1 生產設施使用單位的職責:
提出需要拆除的建、構筑物、生產裝置和設備及管線申請。對全部待拆除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化工裝置的周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并進行風險評估,擬定事故救援預案,與相關部門研究制定拆除方案。對裝置中的設備和管線進行轉料、排壓、清洗。通知安全處進行檢驗,通知相關部門到現場辦理《設備檢維修安全作業證》。按制定拆除方案,全程監控、實施生產裝置和設備及管線拆除的具體工作。
3.2 生產設施拆除施工單位的職責:
按照制定拆除方案,施工單位的現場負責人與生產裝置(設備)使用單位進行施工現場交底,落實具體任務和安全措施、辦理相關拆除手續,實施生產裝置和設備及管線拆除的具體工作。
3.3 所屬分廠生產處職責:
審查需拆除生產設施單位提出拆除的生產裝置和設備及管線申請。對風險評估,擬定的風險事故救援預案進行審查,與相關部門研究制定拆除方案。現場辦理《設備檢維修安全作業證》,控制拆除進度。
3.4 所屬分廠設備處職責:
3.4.1對需要拆除的建、構筑物的風險評估和擬定的風險事故救援預案進行審查,與相關部門研究制定拆除方案。現場辦理《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全程監控施工現場執行拆除方案情況。
3.4.2審查需拆除生產裝置(設備)使用單位報出的拆除裝置(設備)的明細表和設備狀況表。掌握拆除裝置(設備)的完好狀況,確定拆除裝置(設備)的存放地點。對需要報廢的設備及時按上級規定的程序辦理報廢手續;對可使用的設備及時辦理轉移手續。
3.4.3安排吊裝配合拆除裝置(設備),建立拆除裝置(設備)的明細賬。保證進出拆除裝置(設備)準確無誤,保管好拆除裝置(設備)及附屬設備的完整性。
3.4.4負責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的檢測認定;對需要報廢的盛過危險化學品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匯同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出具驗收證明,方可報廢。
3.5 生產設施拆除單位機械員職責:向安全處報出需拆除裝置(設備)的明細表和設備狀況表。及時辦理拆除裝置(設備)的固定資產轉移手續,需報廢的設備的報廢手續。
3.6 計財部職責:對拆除裝置(設備)及時的做好財務處理,向上級主管單位上報需報廢拆除裝置(設備)申請,具體辦理的報廢手續。經批準注銷固定資產并及時通知使用單位。
4、報廢和拆除程序
4.1生產設備,凡因嚴重破損、腐蝕、老化、致使精度、性能、出力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發生事故嚴重損壞的;專用設備因產品工藝變更而不能利用的;對上述設備若無法修復、改造的,由設備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經分廠設備處鑒定,總經理批準后予以拆除或報廢。
4.2需拆除或報廢的設備必須由使用單位,按程序要求填寫相應的拆除或報廢申請表,進行審批,辦理完相關手續。
4.3拆除或報廢的設備,使用單位專人負責,按照規定要求,進行固定資產的報廢、變更、轉移等登記,做到帳物相符。
4.4分廠設備處專人負責,對使用單位拆除或報廢的設備,進行資產計算折舊,及時核實,做好記錄,達到帳物相符。
4.5報廢:
設備報廢是一項非常的工作,一定要從嚴掌握,認真對待,對確定無實用價值的設備,方可提出廢棄申請,設備報廢一般本著下列原則:
超過國家規定使用年限的;
國家明文規定的淘汰產品;
事故發生后確定無修復價值的;
達不到規定使用年限的由使用部門提出。提出報廢的詳細理由,交設備管理部門審查鑒定。固定資產原值在10000元以上的設備報廢,經總經理批準。
4.6報廢程序:
4.6.1確定報廢的設備,由使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
4.6.2申請單按程序經使用部門領導、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財務部、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辦理拆除。
4.6.3設備拆除完畢,進行帳務處理。
4.6.4做好報廢生產設施安全工作
4.7拆卸報廢生產設施的各種材料應及時清理,按品種、類別堆放在規定地點,高度應符合安全規定,并留有1定的間距,防止倒塌傷人。
4.8、報廢生產設施的材料場地,要專人看管,加強治安保衛。禁止外來人員特別是小孩入內玩耍。嚴禁煙火,配有1定的消防器材,以防萬1。
4.9、 各使用單位在拆除前,應對全部待拆除的建、構筑物、化工裝置及周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并進行風險評估,針對存在的風險擬定措施措施,對潛在的'事故制定事故救援預案,制定拆除方案;先清除拆除倒塌范圍內的物資、設備;將電線、燃氣道、水管、供熱設備等干線與該生產設施的支線切斷或遷移:檢查周圍危舊房,必要時進行臨時加固;在拆除危險區周圍應設禁區圍欄、警戒標志,派專人監護,禁止非拆除人員進入拆除現場。
4.10、拆除方案中要有具體的安全措施,并經安全處審查確認,生產處處長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4.11、 生產設施使用單位對拆除設施、裝置中的設備和管線進行轉料、排壓、清洗,經分析化驗,出具分析合格證,檢驗達到拆除(報廢)施工條件后,辦理《設備檢維修安全作業證》,才能進行拆除施工作業。
4.12、 拆除工程經批準后,拆除工程負責人在拆除施工前要向參加施工人員詳細交底,進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組織落實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4.13、 在拆除生產裝置和設備及管線過程中,使用單位的安全員和施工單位的安全員應全程監護,確保拆除工作安全順利進行。
4.14、車間設備員及時向設備處匯報拆除生產裝置(設備)的完好狀況,由設備處與物管處聯系確定拆除裝置設備的存放地點,對需要報廢的設備使用單位及時辦理報廢手續;對可使用的設備及時辦理轉移手續。
63、事故通報制度
1、分公司事故實行通報制度,凡發生各類事故,均要進行通報。
2、發生事故的單位,要及時按照規定進行上報,由相關職能部門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3、事故處理后,經主管安全副總審核,總經理同意后,并在分公司安委會上進行通報。
4、各單位要組織人員,學習事故通報文件,掌握了解事故原因、防范措施,明白責任人受到的處罰,吸取教訓,有學習記錄。
5、本單位發生的事故,要按通報,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落實,并考核,其他單位要學習借鑒,避免事故發生。
6、人力資源部要按事故通報,對受行政處罰的人員,進行行政處罰落實考核。
7、事故通報有關職能處室,及各單位要有存檔。
8、本單位發生涉險、未遂事件時,要在本單位通報學習,吸取教訓,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9、各單位要注意收集同類企業、同行業事故案例,下發通報資料,組織學習,分析原因吸取教訓,認真防范。
報廢管理制度 篇16
1.獲獎內容指論文、教案、教育教學設計、課件、案例、評優課等。
2.獲獎范圍指教育有關部門和教育學會組織的教科研評比活動,凡民間團體組織的`評比活動均不予以獎勵。
3.成果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只對第一作者進行獎勵。課題獲獎,獎給課題組。
4.同一教科研成果在不同級別獲獎,按最高級別獎勵一次。
5.教師獲得成果的時間必須在本校工作時間內。論文發表期刊日期或證書發放日期為準。
6.指導學生獲獎或者在學生刊物上發表論文均不屬于本方案的獎勵范圍。
7.凡在刊物以專輯形式發表的論文則降一級獎勵。
8.同一成果已獲得學校其他部門獎勵的不再予以獎勵。
報廢管理制度 篇17
1 目的
為完善生產設施管理,充分利用設施設備殘值,為社會創造更多財富,并保障加油站報廢設施不會造成社會危害和環境危害,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圍
加油站所有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
3 職責
3.1站長負責拆除和報廢生產設施的歸口管理。
3.2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拆除和報廢生產設施的具體實施工作。
4 控制程序
4.1 嚴禁私自拆除和報廢生產設施。生產設施符合下述一項或多項,方可進行拆除和報廢:
4.1.1 能源消耗高,按國家規定應淘汰的設備;
4.1.2 由于技術進步,先進設備替換落后設備;
4.1.3 定期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壓力管道;
4.1.4 由于生產工藝改進不能滿足生產要求的設備、管道;
4.1.5 嚴重腐蝕,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管道;
4.1.6 由于生產規模的擴大,不能滿足生產能力的設備、管道;
4.2 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程序
4.2.1 拆除作業前,拆除作業負責人應與需拆除設施的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到現場進行作業前、安全交底。
4.2.2 站長根據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條件,編制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計劃。
4.2.3 進行報廢拆除作業前要進行風險分析,其中要包括風險控制措施。
4.2.4拆除生產設施應確保拆除安全,拆除前應進行必要的.隔離、置換、中和、斷電等措施后,按照生產設施拆除方案進行作業。請承包商進行拆除時,必須簽訂生產設施拆除合同和安全協議,辦理拆除設施交接手續。
4.2.5 報廢生產設施應當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隱患。生產設施必須進行必要的處理如清洗置換,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4.2.6凡需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應先清洗干凈,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拆除作業;拆除、清洗等現場作業應嚴格遵守作業許可等有關規定。
4.2.7 企業欲報廢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仍存有危險化學品的,應清洗干凈,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處置。
4.2.8 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必須有賬可查,并且相關材料要存檔。
5 相關文件
《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制度》(aqbzh-zd/7-1)
《風險評價管理制度》(aqbzh-zd/3-1)
6 相關記錄
《拆除設施交接手續》 aqbzh-jl/6-10
報廢管理制度 篇18
1 目的
為保證生產設施的運行、變更、拆除和報廢過程的安全,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使用于公司內所有生產設施的變更、拆除和報廢管理。
3 職責
(1)工程部負責對生產設施運行、變更、拆除和報廢方面的安全管理。
(2)生產設施的`變更、拆除和報廢由工程部負責。項目負責人應對變更、拆除和報廢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整個作業過程的安全工作。
(3)安保部負責對該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抽查。
4 內容與要求
4.1 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報廢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屬于國家發改委頒布淘汰落后的機電產品。
(2)經質量技術監督局鑒定為不合格、報廢的機電產品。
(3)屬于生產技術改造,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機電產品。
(4)屬于生產工藝改變,長期閑置未用的機電產品。
4.2 變更申請規定
(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機電產品由使用部門和保管部門填寫固定資產閑置、報廢申請表。
(2)由工程部現場確認后簽署意見報公司領導審批后由財務部統一辦理報廢。
(3)特種設備報廢后,還應在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登記。
(4)生產設施建設中設計改變而變更設備。
(5)該設備不能滿足現階段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
(6)該設備自身缺陷,未達到設計和使用要求。
(7)要求設施設備變更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填寫生產設施設備變更申請表,交工程部核實,報總經理審批。
(8)變更設備的購買,嚴格按公司制度執行。
4.3 安全拆除
(1)生產設施設備的拆除由使用單位按規定填寫申請表,報安保部、工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2)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部門應該對拆除設備的現狀進行詳細調查,編制拆除方案,落實控制風險,經聯合簽字批準偶,方可施工。較簡單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實際的安全措施。
(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一領導下和監督下進行。
(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水、供熱設備等相連接部分切斷。
(5)生產設備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介質的,應先清洗干凈,經化驗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動火拆除。
(6)從事拆除工作的時候,應該有腳手架或者其它穩固的結構部分方可操作。
4.4 報廢
(1)生產設備使用或保管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由歸口管理部門現場確認后簽署意見,報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批示,報批后由財務部統一辦理報廢。
(2)如發現特種設備存在嚴重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門應及時按相關規定予以報廢。由工程部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