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處應急預案(通用3篇)
辦事處應急預案 篇1
為進一步做好城市防汛工作,切實做到防洪有組織,預防有措施,搶險有能力,確保安全度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的要求,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建重于防、防重于搶”的原則,結合地區實際情況,特制定街道辦事處防汛工作應急預案。
一、標準內洪水防洪預案
(一)暴雨藍色預警信號:12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1、啟動Ⅳ級應急響應,辦事處防汛負責人在防汛辦公室負責指揮,向各駐地單位及相關部門部署任務。
2、各駐地單位及相關部門領導帶班、人員到崗,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
3、根據情況,分析汛情,實施防汛搶險指揮。
4、密切關注雨情、汛情和災情的變化,及時掌握天氣動態,研究工作對策。
5、出現各類防汛突發公共事件,及時報告辦事處防汛辦公室。
(二)暴雨黃色預警信號:6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1、啟動Ⅲ級應急響應:辦事處防汛負責人負責指揮各駐地單位及居委會的防汛搶險工作,保證24小時值班。
2、辦事處防汛辦公室,保持24小時值班,防汛突擊隊員在大雨15分鐘內到位,加強對重點防汛部位的巡查,確保河道、排水管網暢通,泵站正常運行及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
3、辦事處環衛所及其環衛工人,保證24小時值班,大雨15分鐘內到位,確保轄區排水管網暢通。
4、各駐地單位及居委會的防汛指揮堅守崗位,輪流值班,駐地單位防汛突擊隊在大雨15分鐘內到崗到位,防汛重點部位(西區低洼樓由西區負責、社區平房由社區負責、東社區由負責、標山中路由標山中路社區負責、西社區由負責、辦事處自管房由負責、繽紛五洲地下銀座由繽紛五洲有限公司負責、通訊城地下眼鏡市場、地下停車場由通訊城同負責、二宮平房由二宮負責、齊魯鞋城地下營業廳由鞋城負責、開發公司地下停車場由負責、四院家屬院平房由四院負責)責任人和相關人員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與辦事處防汛辦公室聯絡。
(三)暴雨橙色預警信號: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1、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辦事處主要領導、防汛負責人在防汛辦公室負責指揮。必要時,趕赴現場指揮處置。各駐地單位及居委會主要領導指揮,隨時向辦事處防汛辦公室通報汛情。
2、在暴雨黃色預警響應(Ⅲ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各駐地單位、居委會、辦事處搶險隊伍全部在一線待命,并對各自轄區、單位內的低洼地區、危漏房、重點部位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
3、辦事處環衛所及其環衛工人巡視下水井箅,防止遇雜物堵水,并派專人值守。負責人:。
4、辦事處防汛值班電話及時接聽群眾來電,掌握低洼地區積水和受災情況,保證24小時值班,確保網絡及通訊暢通。
5、辦事處環衛所及其環衛工人雨后立即清除街道的淤泥、垃圾等雜物,保證道路清潔暢通,負責人:。
6、辦事處綠化管理員對倒伏的樹木及時進行砍伐清理,確保道路暢通。負責人:
(四)暴雨紅色預警信號: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毫米,或者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1、應啟動Ⅰ級應急響應:辦事處主要領導、防汛負責人到達防汛辦公室,統一領導指揮轄區內搶險救災工作,根據雨情、險情、災情,科學決策,處置突發事件的發生。
2、辦事處防汛突擊隊、各駐地單位防汛突擊隊、居委會人員要晝夜值班,隨時出動,在第一時間到達位置展開抗洪救災工作。
3、辦事處防汛辦公室通過通信網絡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情況,各駐地單位及居委會每半小時向辦事處防汛辦公室報告一次情況。
(五)防御標準內洪水的后勤組織工作
1、搶險所需物資器材由辦事處及各駐地單位負責儲備。
2、防汛指揮領導小組由辦事處主要領導,各駐地單位主要領導組成,指揮所有成員每隔一定時間(2-3小時)集中召開會議,通報汛情、災情,研究對策,力爭把洪水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超標準洪水防洪預案
(一)當遭特大暴雨時,即城區降雨量每小時達到60毫米以上,應采取以下措施:
1、街道辦事處向各駐地單位、居委會發出災情通報,發動全體干部、群眾積極投入抗洪救災,確保轄區內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辦事處、各駐地單位、居委會全體成員按照轄區負責范圍發動組織人員搶險救災,指揮低洼地區的群眾疏散轉移。務必隨時向防汛辦公室報告汛情。
3、醫療應急隊由社區服務中心負責統一調動指揮,對受災群眾進行救護和災后疫情防疫。負責人:。
4、在搶險救災中,部門和單位的所有車輛由防汛辦公室統一調動使用,做到調之能來、來之能用。
(二)遇洪水必須轉移時,執行低洼地區群眾轉移方案,由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轄區內居民安全轉移。
街道辦事處由同志負責轄區內的六座低洼樓(10、12、18、20、38、42號)樓居民、社區平房受災居民轉移至實驗學校(學校由負責接收轉移群眾事項)和外國語學校(外國語學校由負責接收轉移群眾事項)。食宿由同志負責;堵排水由同志負責、收水口、井箅子清掃由同志負責;物資存儲運輸由同志負責。
辦事處應急預案 篇2
安全生產是關系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關系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事。在本轄區發生重、特大事故時,為使全辦事處各部門、各單位能夠及時、有效、有序、妥善地做好處置工作,避免事態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事故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的重、特大事故,主要包括:
1、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
2、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等重、特大事故;
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4、重、特大火災事故;
5、重、特大建筑物倒塌事故;
6、重、特大急性職業中毒事故和嚴重食品中毒事件;
7、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二、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一)接到事故報告后,符合本預案啟動基本條件的,本預案即行啟動,辦事處及各相關部門負責同志要立即趕赴指定地點,各應急救援部門同時作出快速反應、迅速組織力量,按指揮部命令及時到達指定位置。
(二)現場救援工作在指揮部領導統一指揮下進行。事故救援部門到達現場后,首先由派出所設立警戒線,由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會同事故發生單位查明現場情況、排除險情、確定救援方案后,再開展其他處置工作。要把搶救受傷人員、疏散現場人員置于救援工作首位,并確保搶救人員的絕對安全,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盡量減少財產損失。
(三)事故應急救援需要,指揮部可征調轄區內企事業單位的特種設備器材和車輛,各企事業單位應該無條件服從。
三、應急救援指揮組織及職責
(一)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稱指揮部),由辦事處主任任總指揮,分管領導任副總指揮,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一旦發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進行處置。
(二)指揮部總指揮,統一負責組織實施指揮部關于應急救援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現場救援有關問題,及時掌握事故現場的態勢,正確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三)指揮部根據應急救援需要,由黨政辦公室、安監站、派出所、衛生院、交管所、行政辦公室、農業辦公室、交警二中隊、財政所、供電所、民政所、勞保所等部門組成。各部門在實施事故應急救援中的職責為:
1、黨政辦公室:負責指揮部與現場的聯系,及時綜合事故處置情況;負責事故情況上報,下達命令;負責對外聯絡,組織緊急供電、供水及急需的搶救設備和物資;提供相關信息,接待新聞媒介,發布相關新聞報道。
2、安監站:掌握重大危險源的及其周邊環境的基本情況;聯系事故發生單位,協助其實施應急措施。
3、派出所:負責組織警力搞好現場保護和警戒,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參加組織事故可能危及的區域的人員疏散和撤離,參加排險救災,搶救受傷人員。
4、衛生院:負責組織醫務人員及時趕赴現場進行緊急搶救,迅速轉移受傷人員;保障藥品和醫療設備供應;評定危險化學品對有關人員的危害程度。
5、交管所:協助現場指揮緊急調派車輛,組織搶險救援。
6、行政辦公室:協助現場指揮緊急調派挖掘機、鏟車等特種設備,組織搶險救援;對因事故遭受破壞的公共設施進行現場緊急搶修,保證救援工作的需要。負責因事故遭受破壞的公路、橋梁進行現場緊急搶修,保證救援工作的需要。
7、農業辦公室:負責提供水情預報。
8、交警二中隊:具體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傷者和財產搶救,勘查事故現場,收集證據,維護現場交通秩序,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9、財政所:負責組織有關事故救援物資、設備、器材的儲備供應。
10、供電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中采取緊急停電或供電措施。
11、民政所:負責傷亡人員的撫恤、安置以及遇難者遺體、遺物處理;安撫、接待傷亡人員親屬。
12、勞動所:負責工傷認定和善后賠償問題的調解處理。
13、其他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歸口部門):負責聯絡事故發生單位,及時準確掌握事故發生態勢,并按其職責范圍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對事故發生單位實施救援;協同政府部門共同做好善后工作。
四、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起動基本條件
(一)事故報警或報告已初步確定為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受傷10人(含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二)事故發生后不能立即控制,有可能繼續擴大,如不及時控制將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巨大經濟損失的。
(三)消防等搶險隊伍到場后,根據現場判斷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搶救的。
(四)事故發生可能造成社會不穩定或政治影響較大的。
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起動基本程序
(一)119、110、120報警受理中心接到報警后,根據報警情況或事故搶救現場反饋的信息,經初步確認事故符合預案起動條件,隨即向辦事處安委辦報告,辦事處安委辦決定向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決定起動預案。
(二)事故發生單位或報告人若向其它主管部門報告,該報警受理主管部門的領導,經初步分析所發生的事故符合預案起動基本條件的,應立即向辦事處安委辦報告,由安委辦決定向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決定起動預案。
(三)總指揮若不在轄區,由副總指揮決定是否起動預案。
(四)預案一旦決定起動后,由黨政辦公室通知各有關部門單位組織力量趕赴指定地點,聽候指揮部調派救援任務。
六、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一)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它人員;
(二)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及危害程度;
(三)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清洗、消毒等安全措施;
(四)申請相關部門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置,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標準。
(五)其它救援措施。
七、事故報告
(一)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人員必須立即采取緊急措施,搶救傷員,疏散人員,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散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二)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必須立即將發生事故情況向辦事處黨政辦公室及辦事處安監站()、派出所()及相應安全生產責任制歸口的主管部門報告,并應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事故快報,報上述職能單位。
書面事故快報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名稱;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名稱、報告人。
八、事故查處
(一)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二)重特大事故的調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成立市級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調查組,我辦事處有關部門應給予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單位、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并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的結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此預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辦事處應急預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落實工程建設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管理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和規章制度,認真解決突出問題,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領導小組
三、安全措施
1、春節期間的崗位巡檢工作
春節期間施工現場值班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有規律的在施工現場巡查,對施工現場防火、防盜等進行重點巡查,遇到緊急情況要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處置,并及時、如實上報。落實好春節期間安全保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等應急資源,加強應急準備情況的檢查,完善應急救援機制,達到有效防范和應對突發事故的發生。現已排出春節假期值班人員表,安排好專人值班,公布值班電話,嚴肅值班紀律,值班人員一定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保證24小時值班信息暢通,明確負責人。春節期間每天的值班負責人必須實時對現場監控設備進行監控和維護。
2、施工現場安全保證措施
(1)施工現場消防保證措施
2月10日,工人退場后,組織項目部全體人員、各分包隊伍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對現場消防隱患進行全面排查。采用阻燃帆布對易燃物進行覆蓋,要求覆蓋率達到100%,檢查滅火器材的配備情況,對滅火器失效或配備數量不足的情況及時更換、補充,防止春節期間因煙火爆竹燃放引起現場火災事故的發生;對現場消防栓進行全面檢查,確保消防器材配備到位。春節值班人員針對現場易燃物的覆蓋情況、危險品存放庫房及現場的消防器材、設施進行每日巡查,消除施工現場火災隱患。
(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保證措施
針對現場臨時用電情況開展全面排查,分配電箱全部做斷電處理。配電室及分配電箱張貼封條進行封閉。春節值班人員對現場臨電設施進行每日巡查,并填寫巡查記錄,確保春節期間臨電安全,無事故發生。
(3)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
對沿線各個工作面進行巡檢,半填半挖段應拉紅線掛彩旗,比如D標段K17+300—K21+850路段掛彩旗。填土因下雨發軟地段及時處理,(在K17+450清理路邊堆土,保證道路暢通寬闊;K19+400—K19+700清理路標石渣,鋪平路面。K22+000—K20+060排路面坑洼積水填石渣壓實;K20+710—K20+730清理路邊石,理平路面通行,K21+780—K21+850石渣填平壓實。)放置標志牌,原老路挖除部分處放置標志牌,指引車輛通行,如k17+300—K21+850路段處。針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進行上述防范處理措施后,著重告知各個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重點巡查,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3)現場物資安全保證措施
嚴格落實保安及項目值班人員24小時值守制度,對物資存放區進行日常巡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進行處理,并上報領導小組,確保不發生物資丟失現象。
2、生活區安全保證措施
項目節點完成后,組織工人有序退場,并對生活區進行全面檢查。值班人員對生活區封閉情況進行每日巡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并上報領導小組。
四、事故應急救援及報告制度
(1)工程發生安全事故后,值班人員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搶救傷員,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2)事故發生后,值班人員應及時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具體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報告領導小組,按領導小組指示對事故進行應急處理,同時間上報監理,業主單位。
(3)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值班人員應當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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