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材購買合同模板(通用3篇)
板材購買合同模板 篇1
簽訂合同時間:
合同簽訂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供方:
需方:
根據國家《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的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所購材料的名稱、規格、數量、金額如下表。
二、質量技術要求及驗收方法
1、質量要求及執行技術標準: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附材質書。
2、驗收標準及驗收方法:按國家標準驗收。貨到7個工作日內驗收完畢,出現數量和質量問題,需方應在7個工作日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保證原貨物單獨堆放,經第三方國家權威檢驗機購檢驗確認,免費更換。
三、供貨方式
1、交貨地點: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交完;
2、交貨地點:
3、運輸方式及費用:價格表中單價不含運費。如需供方運輸,運費單獨計價由雙方書面確認;或需方自提;
四、結算:
1、結算單價:本合同結算價格為不固定單價。如遇鋼廠價格調整;
(1)當調整幅度依據≤±xx元/噸時:結算單價=合同單價+運費(如果有);
(2)當調整幅度≥±xx元/噸時:結算單價=合同單價±調整幅度+運費(如果有);
鋼廠調整幅度依據為《關于調整板材價格的通知》的復印件。計算時間為:簽訂合同之日起未供完部分將根據《關于調整板材價格的通知》進行調整。
2、付款方式:支票或/和三個月內銀行承兌匯票。如需方付銀行承兌匯票貼息費由需方承擔,按每月每噸40元計入最終結算單價中結算,如需方付支票則相應免除貼息費。
2、按實際交貨的實際理論重量交貨驗收結算,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月內需方付清全款,超過兩個月在最終結算單價基礎上按實際未結算部分加收資金占用費每天每噸10元。
五、供方要為需方提供最優惠的價格,不得對需方有關人員給予回扣或變相回扣,如違背本條,需方將取消合同或不支付材料余款。
六、違約責任
(一)需方責任
1、需方按規定時間及方式向供方付款。
2、需方按合同規定按收材料,組織卸貨。
(二)供方責任
1、合同簽訂后,按期交貨,并保證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七、糾紛解決方法
供需雙方出現合同糾紛時,應首先通過充公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章。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板材購買合同模板 篇2
需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供X: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材料供貨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規格數量及價款:
主 要 材 料 匯 總 表
第二條:交貨地點及方式、時間
供X應嚴格按照需方要求及供貨時間配送石材。貨物及缺補量貨物由供X負責運輸及裝卸至甲方指定地點,其費用由供方負責,如末按時交貨,每延誤一天給予合同總價款的1%罰款。部分定制加工由甲方提供圖紙,乙方負責加工,供貨期另行協商。
第三條:付款條件
本合同無預付款。單價為固定綜合價格,中途不得調整。自簽訂合同之日,第一批貨需在支付預付款后十五天內到場,自第一批到貨起,供貨周期必須在60天內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材料到場驗收合格后,第二日結算貨款的80%。全部供貨齊全后支付至合同額的80%。余款待全部石材維護修復完成后,30天內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質量要求及標準
以甲方確認樣品為準,破損負責更換,并提供現場損壞石材的修復。
第五條:貨物驗收交貨地驗收。隨貨帶有產品檢驗報告、合格證。同時需保證石材色差在國家規定標準以內。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合同簽訂后除不可抗因素外,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特殊原因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2天內給予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同意。
2.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二種: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板材購買合同模板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建設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鋼筋加工施工,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維護雙方的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礎上通過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項目:
鋼筋加工施工。
二、施工工期:
滿足甲方工程進度需要,直至工程竣工。不論任何原因,甲方不再支付乙方超工期的任何費用。
三、施工地點:
具體施工位置由甲方指定,乙方沒有異議。
四、施工內容及質量要求:
(一)施工內容:
1、基礎鋼筋籠加工:內容包括鋼筋驗收、卸車、轉運、堆碼、保管、遮蓋、鋼筋防銹、下料、截取、車絲、焊接、彎曲、綁扎,鋼筋籠胎的加工、安裝,墊塊及預埋件(檢測鋼管、封堵鋼板)的加工安裝,場地清理,場內運輸,機械設備拆除及退場等工作。
2、其他部位鋼筋(包括鋼筋網片)加工:同上(鋼筋籠加工特有工序除外)。
3、成品鋼筋籠、其他部位加工好的鋼筋由甲方其他施工隊伍負責轉運至施工現場,乙方負責協助裝車。
4、乙方負責甲供機械及設備的安拆工作。
5、鋼筋加工場地硬化由甲方負責完成,費用由甲方承擔。
6、鋼筋堆放場地條形基礎(包括龍門吊基礎)由乙方進場后,提出規劃方案,由甲方負責完成,費用乙方承擔。
7、做好文明施工,服從業主及甲方的管理,積極采取有效措施,保證鋼筋加工安全、順利進行。
8、以上1-7項發生的一切費用均包括在相應的綜合單價中。
(二)質量要求:
1、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及現場負責人要求施工,嚴格按照相關技術規范施工。
2、嚴格按施工設計圖紙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設計圖。
3、嚴格執行工程部、質檢部、測控部、現場工區等部門口頭或書面通知、指令,不合格工程必須返工,相關費用乙方承擔。
4、確保施工工序滿足施工順序要求,按施工組織計劃進行施工。
5、各接點焊縫必須按圖紙設計要求焊接,滿足鋼結構相關技術規范。
6、工程質量合格率100%。
7、其他要求
(1)鋼筋籠的保護及貯存
a、鋼筋貯存于地面以上0.3m的平臺、墊木或其它支承上,并應使其不受機械損傷及由于暴露于大氣而產生銹蝕和表面破損。
b、鋼筋焊接安裝時應無灰塵、有害的銹蝕、松散銹皮、油脂或其它物質。
(2) 鋼筋加工制作
a、鋼筋加工制作必須滿足技術規范、業主、監理及甲方要求。
b、嚴格執行業主、監理及甲方質檢部、測控部、試驗室等部門口頭或書面通知、指令。
8、乙方施工必須按照技術規范和質量要求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不到質量標準的,現場工程師、質檢員和監理工程師有權責令停工、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現場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不予簽訂驗收,合同部不予結算支付;對于質量不合格且不按期進行返工處理的工程,甲方將在工程結算款中扣除該不合格工程返工的全部費用。
9、由于乙方原因出現質量問題、工期滯后、操作失誤,由此影響甲方施工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全部賠償,后果特別嚴重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工程量確認:
1、工程量確認以業主招標文件、技術規范及圖紙等文件為依據;
2、以甲方申報業主已得到批復的計量工程量為準。若施工圖紙發生變更設計,則以業主批復的變更工程量為準。
六、合同單價:本合同為綜合單價,詳見下表:
工程量清單中的單價為綜合單價,包括完成各分項工程的全部工序所需的人工、材料(綁扎鐵絲、鋼筋籠墊塊等輔材、耗材)、機械設備的全部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費用組成: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提供機械設備的進退場、場內轉移、折舊、維修、保養、零配件的配備等費用;包括甲方提供機械設備的維修、維護、零部件更換等費用;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需其材費用和材料的場內損耗;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雇用的全部員工的工資、醫療保險、養老統籌、住房公積金及生產、生活房租、生活用水電;包括乙方自身產生的一切管理費用、勞保防護用品、安全責任、文明施工、利潤及合同明示或隱含的一切風險等費用;不包括甲方提供的施工用電及大型機械設備等費用,是對完成該工程項目的全部償付。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和教育稅附加,此部分費用由甲方代扣代繳,不包括在綜合單價內。
1、鋼筋骨架、鋼筋籠胎制作用的鐵絲、鋼板、連接套筒、焊接鋼筋墊塊及其它固定鋼筋材料以及鋼筋的防銹截取、車絲、場內運輸、安裝、檢測管壓漿管制作、焊接安裝、搭接鋼筋、鋼筋籠水泥(或塑料)墊塊制作、完成項目試驗對所購進鋼材的現場取樣、截取、保管等工作,作為鋼筋加工工程的附屬工作,不另行結算。
2、符合合同條款規定的全部費用已被計入相應已有單價的工程清單所列各細目之中,未列細目不給予計量的工作,均視為完成合同內容所必需的附屬工程,其費用應視為已分攤在合同工程的有關細目的單價之中,不另行結算。
七、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負責提供施工圖紙、進行技術交底、編制施工進度計劃、下達作業計劃和安排生產。
2、負責驗收工程質量,確認工程量。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施工表現、信譽等,隨時增加或減少乙方工程數量;
4、有權變更原施工方案,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1、按甲方的設計方案及施工圖紙要求,精心組織施工,按甲方要求工期完成施工任務。
2、施工質量以甲方設計要求為準,甲方驗收合格后才能給予結算,不合格工程項目必須返工,返工費用及一切相關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保證進場材料符合甲方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不合格材料,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負責車輛營運等有關手續,自行解決地方交通問題,并承擔責任。
5、乙方與任何第三方的經濟往來,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6、乙方在施工期內的環境衛生的清潔、文明施工等費用包含在綜合單價中,甲方不另行償付。
7、在施工過程中若發現乙方在限期內無力完成任務或達不到月均衡生產能力、或存在質量問題及內部管理問題,甲方有權減少合同工程量或終止合同,直到勒令限期退場,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另尋承包人的進場費用及趕工費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八、用電
1、甲方免費提供施工用電,有償提供生活用電。
2、平臺箱變接口(甲方指定接口)以外所有用電線路電器的購置、安拆、維護、修復、更新全部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3、乙方用電線路的布置及用電安全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要求,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的任何接線用電都必須經過甲方同意,禁止亂拉亂接電源,否則,每次罰款20__~5000元,無需乙方簽字認可,罰款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
5、除有說明外,上述發生的一切費用包含在鋼筋加工的綜合單價中,不另行結算。
九、施工材料
1、甲方負責提供用于主體工程的鋼筋、檢測管、連接套筒、鋼筋墊塊、臨時鋼構件材料。乙方必須向甲方物資部進行領用登記方可使用,施工中應注意保管,使用完畢后乙方負責回收并運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將按照領用記錄進行盤點,除施工工藝允許的損耗外,損壞或丟失部分乙方全額賠償。
2、鋼筋材料的加工損耗為0.8%,連接套筒等其他材料的損耗系數及領用按照甲方物資部相關制度執行,工程完工后甲方對乙方材料領用進行核算,超損耗材料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各作業隊之間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時,正在使用方必須先與甲方辦理交回手續方可由待使用方領用,否則甲方不予認可。
4、甲方其他施工作業班組在乙方加工場地領用鋼筋或其他材料時,乙方須做好交接記錄,對于作業班組二次領用同一部位鋼筋或其他零星用鋼筋、材料時,乙方須要求其解釋原因(書面),經現場負責人及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領用,否則,甲方不予乙方認可、結算,且多領用的材料計入損耗中。
5、除上述由甲方提供的主材外,乙方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但必須經甲方和監理檢測并確認合格。
6、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材料和附屬材料設備轉讓、賣出或抵押任何第三方,否則甲方給予雙倍處罰。
7、除有說明外,上述發生的一切費用包含在鋼筋加工的綜合單價中。
十、機械設備
1、甲方免費提供車絲機及履帶吊、汽車吊、龍門吊等大型機械設備。
2、電焊機、彎曲機、剪斷機等其他機械設備、小型機具等均由乙方提供。乙方進場設備數量、性能滿足甲方工程進度、質量要求。
3、乙方負責龍門吊及車絲機的操作、維護、維修、零件更換、保管等事宜,完工后歸還甲供設備,要求完好率100%,否則乙方承擔損失。
4、除有說明外,上述發生的一切費用均包含在鋼筋加工的綜合單價中,不另行結算。
十一、生活設施
1、甲方為乙方有償提供房屋、生活水電,費用按照經理部管理制度收取。乙方使用的住房、水電設施、衛生設施等在使用期間損壞、丟失照價賠償,使用人自行負責環境衛生的清潔,否則由甲方安排專人清掃,費用由使用人承擔,清掃生活區垃圾、倒垃圾所發生的計日工不予計量。用水、用電、住房費用在當月結算中扣除。
2、生活區其他事宜按經理部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十二、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保證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任何經濟活動,否則雙倍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和聲譽影響,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2、安全帽、工作服等統一由甲方配發,費用從工程款中扣除。
3、甲方已辦理乙方施工人員人身意外保險。其他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保證甲方免于承擔任何由于乙方未能履行責任或義務或未盡責任而引起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指控費用及其他開支。
5、乙方應保障甲方免于承擔因乙方或其職工的過失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并保障甲方提供的任何生活設施、材料、機械不受濫用或損壞。
6、乙方保證不因與其他第三方發生任何糾紛而給甲方帶來風險或造成損失,甲方不因乙方與第三方發生經濟往來而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7、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統一部署,積極組織施工人員進場,同時向甲方綜合部提交所有進場人員身份證復印件、特殊工種操作證、上崗證一份。施工期間人員進退場變化情況應及時上報甲方,沒有甲方的同意,不得隨意更換,并自始自終以甲方的名義組織施工。
8、乙方聘用職工必須簽訂用工合同,并報甲方備案。嚴禁聘用童工及法律規定禁止聘用的殘疾人。
9、乙方應協助甲方完成本招標范圍的試驗、材料取樣、安全防護器材的安裝、標識等工作,其費用包含在相關項目的單價中,不另行計量。
10、乙方應保證不拖欠工人工資,保障工人權益,配備必要的安全和防護用具。在任何情況下,甲方有權根據承包人提供的民工工資發放表,辦理個人存折,直接從結算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給工人。
十三、獎勵與處罰
1、甲方在鋼筋籠加工單價的基礎上制定了鋼筋籠加工獎勵基金,甲方將根據乙方施工表現程度,待乙方鋼筋籠加工任務完成后,甲方對乙方鋼筋籠加工進行考核,考核標準為:鋼筋籠加工5元/t,具體考核辦法甲方另行規定。其他部位鋼筋加工考核不在此范圍內。
2、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無需乙方簽字確認,費用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
十四、計量與支付
1、經甲方驗收合格,數量經現場技術員、工區負責人簽認后按照經理部結算管理辦法流程辦理。
2、變更增加的工程數量待業主批復后方可結算。
3、甲方支付乙方90%結算款,工程交工半年,無任何質量缺陷,甲方返還10%質保金。
十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進行再分包或轉讓本工程任何一部分或全部工程,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施工資格,終止合同,造成的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2、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時間進場,并按投標承諾的人員、機械設備進場,否則甲方有權選擇其他施工隊伍,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乙方的任何失誤、故意造成甲方工程的損害,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施工資格,乙方對此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其他事宜
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所發生的一切分歧和爭議,都應及時協商解決。未達成一致意見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2、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工程款結清后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蓋章):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