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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23-11-10

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精選17篇)

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全鎮范圍內所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

  二、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

  1、分類登記統計。由鎮黨委政府統一動員部署,以村為單位,

  各村結合實際,全面動員村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包村干部,結合相關部門已有數據,對本村轄區內所有房屋進行分類登記統計,摸清區域內房屋底數及房屋責任主體、類別(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經營等),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20xx年11月28日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基本信息摸底工作;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系統錄入工作。

  2、重點排查。調配力量參與排查,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重點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并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情況作出初步判斷,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要及時進行安全性評估,形成最終排查結果。

  3、全面排查。在開展重點排查的同時,各村根據初步登記統計情況,結合實際,對區域內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及周邊環境安全等。全面排查預計20xx年5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二)整治提升

  1、重點整治。各村(居)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開展整治,力爭20xx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制定方案:各村(居)要根據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要及時組織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以及各地簡易鑒定規則進行房屋安全性鑒定。確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

  落實產權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

  建立臺賬:鎮、村記錄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全面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所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各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將經營場所安全性作為行政審批和日常監管重要內容。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健全鄉鎮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充實技術力量;培育和規范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加強從業人員政策法規、工程技術和操作技能培訓。健全農村房屋建設規范標準,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拆除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切實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1、強化組織保障。鎮政府成立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總負責,分管領導、鎮直相關部門、村主要負責人具體負責。排查整治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密切協作,形成合力,深入一線調查研究,共同做好指導督促工作。各村要做好人員和經費保障,成立機制,確保排查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2、強化紀律保障。各村、鎮直相關部門要主動作為,奮勇擔當,以鐵的紀律抓好工作落實,絕不允許推諉扯皮、被動應付,不得以罰代批。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3、強化技術保障。各村排查要按照統一排查標準進行,縣住建局負責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各村、鎮直有關部門在此次整治排查中,要注重運用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多管齊下,綜合施策,推動解決疑難問題和重大矛盾。

  4、強化長效管理。堅持疏堵結合,既要保障房屋安全、治理有效推進,也要合法合規保障群眾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網格化巡查、規劃設計引導等制度,加強源頭防范。

  5、強化宣傳引導。各村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深入宣傳,廣泛發動,正確引導輿論。加強政策解讀和安全教育,引導群眾特別是房屋業主提高房屋建設和使用的質量安全意識,強調房屋業主承擔經濟、法律、治安等各項主體責任。做深做細群眾工作,爭取群眾的理解支持和共同參與,共同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圍。要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況,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2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地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確定具體范圍,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各地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各地要組織產權人自查、部門和街道(鄉鎮)核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逐一歸集排查信息。力爭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開展“百日行動”。各地要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各地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實施分類整治。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市、縣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法規,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成立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際協調機制(以下簡稱協調機制),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地方黨委和政府落實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住房城鄉建設部為牽頭單位,成員由中央統戰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電影局等部門組成,辦公室設在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堅持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嚴格落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省級負責人名單報國務院安委會,抄送協調機制辦公室。各地要加快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設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范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統戰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的相關工作;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商務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游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衛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電影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加強支撐保障。各地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對于出具虛假報告的要依法嚴肅追責。各地要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各級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地方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下級黨委和政府的督促指導,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范圍。協調機制辦公室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百日行動”等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導評估。

  (五)做好宣傳引導。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廣泛宣傳,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各省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于20__年5月31日前將本地區實施方案報送協調機制辦公室,自20__年6月起每月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3

  全面消除我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按照《寧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集中力量利用3年時間,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屋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建立健全長效動態巡查制度和農村房屋管理機制。6個月內(即20xx年1月—6月)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3年內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任務

  (一)摸底排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委會對本轄內所有房屋按照自建和非自建2種類型進行全面摸底。重點排查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的危房;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含廠房);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房屋;用于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房屋;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使用廢棄的臨時施工設施作為生產和居住場所;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位于山邊、水邊、高陡邊坡及低洼地帶區域,易受自然災害侵襲、易發地質災害的房屋;位于城鄉結合部、學校周邊用于經營和租賃的自建房屋。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20xx年6月底前建立整治臺賬,同時依托國家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建立健全我鄉農村房屋數據信息庫。

  (二)整治銷號。按照行業負責原則,區別輕重緩急,對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全面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要責令使用人或擁有人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要采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私自改擴建、加層、開挖地下空間及裝修過程中改變承重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導致安全受到影響的房屋,要邊查邊改,在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前,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整改,排除隱患。工作人員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妥善處理居住人員的居住問題。對將危房作為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確保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銷號。

  三、工作步驟

  (一)安全排查及重點排查階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各村委會在20xx年全鄉農村住房安全工作“回頭看”、農村住房安全和視覺貧困專項整治的基礎上,對群眾住房安全再進行一次全面核查,確保前期發現的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同時,重點摸排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內容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年代久遠的房屋、河道和地質災害隱患點建設的房屋等,其中:農戶自建用于經營的房屋,于11月30日前完成房屋安全信息上傳,其它房屋信息上傳于12月20日前完成,并建立重點整治臺賬。

  (二)全面排查及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以農村住房為單位,對農村所有房屋開展全面排查,排查內容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排查中要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查清受地質災害威脅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結合農村危房改造沖刺清零,對已改造或原住房安全的農房,以竣工驗收報告或鑒定報告為依據,并結合房屋最新狀態進行判斷,對排查出的危房建立詳細的整治臺賬。同時,根據既定的重點整治臺賬逐開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縣住建局督促指導鄉鎮進行驗收銷號。對拒不整治、整治不到位的,應勒令停止使用并妥善處置。

  (三)全面整治階段(20xx年7月—20xx年6月)。按照既定的全面整治臺賬,逐一制定整治計劃,按照“誰擁有(使用)誰整治、誰主管誰督促”原則,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與鄉村振興、防災減災相結合全面整治。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安全監管職責,督促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非自建房屋(公用建筑)產權(使用)單位進行整治,由縣住建局會同鄉政府進行驗收。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治任務的40%;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改任務的80%;到20xx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銷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本次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鄉政府已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各村委會要深刻認識做好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由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安排專人負責,并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強化指導,靠實部門責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組織相關站所按有關規定開展聯合督查指導,避免多頭檢查,重要情況要及時向鄉政府報告。各村委會負責轄區內的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同步建立村級農房建設管理機構,配備村級管理人員及村級農房安全質量巡查員;對排查工作走過場、隱患排查不認真、措施落實不到位、疏漏重大安全隱患的村和個人,將進行通報批評,由此產生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注重宣傳,強化服務保障。要全面做好全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宣傳工作,增強農民群眾房屋安全意識,讓房屋所有者了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4

  消防安全工作是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的保證,也直接關系我公司交通運輸事業的發展和旅客生命財產的安全以及社會的穩定,為了能更好地使我公司的安全防范于未然或在出現不安全隱患時能妥善及時地處置,我公司對此十分高度重視,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結合公司實際,制定了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公司內部的消防設施分布情況。本轄區內嚴格按照消防部門的要求,按規定共配置了各類滅火器68只,消防栓8處,消防水帶10條。平時由公司的稽查保衛科負責檢查各類消防設施的狀態,堅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檢查,詳細分布情況見(附件一)。

  二、重點消防部位的確定。主要有修理廠在修理時使用電焊時因直接與車輛的油類接觸出現的火災隱患現象;危險品修理車區和停車區可能因一些危險物品的泄漏或與其他物品接觸后發生化學反應而導致易燃、易爆或腐蝕等情況;行李房、貨運倉庫、檔案室、票證室等地方的易燃物品較多。

  三、安全消防工作的組成、職責和分工

  1、公司成立了以總經理梁力平同志為組長,以金陽、尹寶法副總經理為副組長,以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消防工作領導小組。由總經理全面負責對全公司安全消防工作的統一部署和領導,做到職責分明,層層抓好落實。

  2、由公司稽查保衛科進行經常性地對公司的整個轄區以及車輛的消防設施和生產、生活中的安全狀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落實予以整改,堅決將一切不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3、組建消防應急救援隊伍,由稽查保衛組織實施和演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的疏散和物品的保管。

  4、安全消防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稽查保衛科,辦公室主任由稽查保衛科負責人兼職。負責公司安全消防事故的協調處置和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數據的統計與上報工作。

  四、專職消防隊報警電話為:119。公司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隨時進行定時或不定時的檢查。

  五、在進入消防事故險情階段時應立即啟動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各人員、車輛要立即各就各位。在啟動應急預案時,要嚴格服從工作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并一邊做好現場了解和記錄,一邊向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匯報情況。

  六、在事故險情過后,各部門和人員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對在突發應急工作中涌現出的好人好事要予以表彰。但對在執行應急處置預案中工作不力、玩忽職守而導致險情擴大或產生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究有關部門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決不姑息遷就。

  七、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并由臺州市椒江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5

  1、編制目的

  為防止重大火災事故發生,出現火災情況下做出快速、正確的反應,在事故發生第一時間內有效地撲滅火災、搶救傷員、疏散傷員和物資,把火災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2、消防設施配置

  公司現有消防栓4個、干粉滅火器45個,按規定定期檢測檢修。

  辦公樓:消防栓2個、干粉滅火器4個

  宿舍樓:消防栓2個、干粉滅火器4個

  車間:滅火器30個

  倉庫:滅火器7個

  3、危險性分析

  電池行業人員密集,電器線路復雜,易燃易爆物品多,一旦出現火源易蔓延引起火災早成群死群傷。

  電池廠庫房內的電池的原料可燃易爆且數量多,各種電池的燃燒速度要比普通材料燃燒速度快得多。同時,由于電池短路有可能發生火災和爆炸。車間生產線員工必須對電池要有充分的認識和了解。

  火災因素識別:電器開關、用電線路;電池短路;白電油的使用。

  4、應急組織機構及與職責

  設立事故現場指揮組、通信聯絡組、火災撲救組、人員搶救組、物資疏散組、后勤保障組、警戒組。

  (1)現場指揮組:

  組長:

  現場指揮:

  主要職責:定期組織安全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對企業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消防知識;對消防設備和設施及時進行監測和更新,保障處于有效使用狀態;當接到火災報警后,迅速通知各組負責人,到現場按自身任務迅速施救;組織全體職工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2)通信聯絡組:

  負責人:

  主要職責:在指揮組領導下,負責與消防、醫院、公安等有關部門的聯系,確保通信暢通、派專人在路口迎接消防等車輛。

  (3)人員搶救組:

  負責人:

  主要職責:對火場內被困人員實施解救或送至醫院,聽從指揮人員調動,不得擅自進入火區。

  (4)火災撲救組:

  負責人:

  主要職責:在指揮組的統一領導下,利用單位內所有的滅火設施滅火。

  (5)物資疏散組:

  負責人:

  主要職責:對火災現場或有可能受到火災威脅的火災現場周圍的危險品、價值較高的貴重物品進行搶救疏散。

  (6)后勤保障組:

  負責人:

  主要職責:負責有關滅火、搶救物資的保障,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的接待,以及滅火相關工作,如保護現場,接等有關人員,協助火災前期調查等。

  (7)警戒組:

  主要職責:負責在火災發生第一時間迅速指示無關人員撤出火災現場。

  注:公司安全通道有兩個,車間后門一個、和前臺前門。

  5、應急響應

  (1)第一發現火情人員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報119和迅速組織滅火讓火災消滅于萌芽狀態之中。

  報警要求:說明失火的具體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單位名稱、失火物品名稱、火勢大小、火災現場有無危險品、報警人姓名、報警所使用的電話號碼。

  (2)現場值班員或負責人將火情通知指揮組總指揮(或其它負責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聽從統一安排部署。

  (3)各組成員由本組負責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開行動。

  所有應急人員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現場。在應急搶險過程中,本著“救人先于救火”的原則進行。參與搶救的人員要勇敢、機智、沉著,做到緊張有序,一切行動聽指揮,有問題要及時上報指揮組。

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6

  一、工作要求

  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點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工作步驟和時間節點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實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各鄉鎮要對轄區內范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底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調查登記檔案并錄入浙江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

  1、重點排查。對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人員聚集使用的農村公共房屋開展摸底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對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由鄉鎮通過實地調查取證,按照要求,利用原有農房信息管理系統信息完成復核、補充、上傳。非自建房的農村公共建筑,由有關部門組織排查鑒定并指導鄉鎮工作人員按照要求錄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檔”信息,有關部門再按照實施方案排查職責分工對本行業、領域的農村公共建筑進行核實后上傳,力爭20xx年12月25日前基本完成。

  2、開展安全鑒定。根據《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于重點排查的用作生產經營農村自建房和農村公共房屋,需經房屋安全鑒定符合安全要求,方可從事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或者出租。鑒定確認的農村危房,在治理改造完成前,一律不得用于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活動,市場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門不予辦理相關證照或者登記、備案手續。各鄉鎮、各相關部門根據《條例》規定和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應當督促農房產權人(使用人)在一個月內委托具有資質的勘察、設計單位和房屋鑒定機構開展房屋安全鑒定,危房鑒定參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建村函〔20xx〕200號)執行,鑒定結果為C、D級的房屋,確認為農村危房。

  3、全面排查。在全面排查階段,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在浙江省現有農房信息管理系統農村自建房信息的基礎上,依托農房信息管理系統APP,逐戶對原有農村自建房檔案進行復核,并需重新拍攝房屋正面照片上傳。對于非自建房的其他建筑,由鄉鎮工作人員通過農房信息管理系統APP實地采集信息(包含房屋正面照片),錄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檔”信息,按照排查職責分工核實后上傳。全面排查要在20xx年3月20日前全面完成,對排查中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要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做到即查即治,確保人員安全。

  (二)整治改造。對排查中發現的違法新建、改建、擴建行為,非法宗教集聚點和未經批準的幼托、培訓教育、養老機構等非法經營場所,要立即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對鑒定確認的農村危房,錄入浙江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常態化治理改造”模塊,實行信息化監管,要在7日內制定“一戶一策”治理改造方案,該拆除的及時拆除,該維修加固及時啟動維修加固,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重點排查整治房屋要在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同時有序推進全面整治工作,確保農村危房自確認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治理改造,實行“銷號”管理,到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農房安全隱患全面整治。

  (三)長效管理。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危房常態化發現機制、改造機制,做到發現一戶、及時鑒定和治理改造一戶;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房建設管理機制,完善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全過程監管制度;進一步健全鄉鎮農房管理機構,下沉監管力量,提高農房建設管理水平。

  (四)進度跟蹤。自20xx年12月起,農村房屋排查整治相關工作進展情況每周報送平陽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平陽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負責全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鄉鎮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加強綜合保障。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管、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鑒于工作時間緊迫,技術性強,各鄉鎮可以村(社區)為單位直接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深入排查,排查錄入經費標準不超過30元/戶,最終數量以農房信息系統為準。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統籌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與農房建設管理工作。

  (三)做好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了解農村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村農民群眾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

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標

  按照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在全鎮集中開展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各方主體落實責任,規范房屋改建改裝,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建立常態化自建房安全管理體系。

  二、排查整治范圍及重點

  對全轄區自建房安全進行排查整治,全面摸清自建房的建設合法性、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開展全面整治。

  (一)排查整治的重點區域。有關單位、安置區、集貿市場周邊、學校周邊、醫院周邊、開發區、景區范圍內等周邊場所和鄉鎮自建房。

  (二)排查整治的重點房屋。建設年限較長、兩層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于經營性的自建房(含生產性自建房,下同),磚混結構、使用預制板、增加樓層、改變承重結構、超負荷使用、挖掘地下室、改變功能布局的自建房,以及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消防安全隱患和屋頂違規鋼結構建設等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的業態重點。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如用于餐飲飯店、賓館旅舍、KTV、私人診所、民辦幼兒園、培訓機構、養老機構、兒童福利、辦公機構,以及用于生產、經營、租住使用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風險隱患等經營性自建房。

  全鎮范圍內農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依照《貴州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有序推進。

  三、時間安排

  堅持“突出重點、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步分類”和“邊查邊改、立查立改、查改同步”的原則,有序推動排查整治工作開展,堅決守住不發生重特大事故底線。本次專項整治分為“全面普查、集中篩查、分類整治、建立機制”四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普查階段(即日起至20__年7月15日)。通過發動基層力量、組織技術力量、聘請第三方力量等方式,結合全國第一次自然災害風險普查房屋建筑調查和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對城鄉自建房進行全數摸底排查,建立“排查臺賬”。

  (二)集中篩查階段(20__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對排查出的用于經營性的、兩層以上的、超大面積的、居住10人以上等重點自建房,組織相關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員對風險隱患開展集中篩查和核查,建立“問題臺賬”、明確具體整改措施,并督促進行整改。

  (三)分類整治階段(即日起至20__年12月)。按照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原則,一棟一策,分步分類處置,并建立“整改臺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要在20__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銷號;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要在20__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銷號,實行閉環管理。

  (四)建立機制階段(20__年12月至20__年12月)。根據排查出的自建房分布特點、問題類型,按照“三管三必須”的要求,制定分區域監管、分行業治理的長效機制,消除隱患存量、嚴控問題增量。

  四、工作措施

  (一)持續開展“百日攻堅”。按照《龍里縣自建房安全隱患百日攻堅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試行)》時間節點要求,以涉及公共安全、三層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于經營的自建房為重點,持續開展重大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動員發揮基層干部、行業監管部門的力量,采取“掃街”的方式,對涉及公共安全和人員密集的經營性自建房,進行全方位、無死角地排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隱患的,要立即撤離、疏散人員、設立警戒,并開展整治,確保在8月底前全面消除本轄區重大安全隱患。

  (二)開展自查、普查、核查、抽查、督查“五查”聯動。對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排查內容和標準,結合信息化手段,社區(居委會)逐棟逐戶組織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各村(社區)組織人員逐棟逐戶普查;鎮級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對經營性自建房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逐棟逐戶核查;鎮級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機構對風險隱患進行抽查;同時做好迎檢省、州、縣級督查。通過“五查”,以村為單位逐棟逐戶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建立臺賬、穩控安全、跟蹤整治、整改銷號、閉環管理。

  (三)加強行業督導。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市場監管分局、教育辦公室、衛生院、民政辦、文旅辦公室、農業服務中心、民族宗教辦、派出所、煙草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同步開展行業核查,重點對摸排出的利用自建房餐飲飯店、賓館旅舍、KTV、私人診所、民辦幼兒園、民辦學校、培訓機構、養老機構、兒童福利、辦公機構等經營性場所,按照行業歸口,各自進行自建房安全性核查,對發現安全隱患的,督促房屋責任人整治消除,把好經營許可關。

  (四)開展集中整治。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進行集中整治,特別是重大隱患問題,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對危險房屋設置警戒隔離措施,并按照《貴州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掛牌警示,發布危險告知書等,防止人員回住。根據排 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集中整治方案,明確集中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督促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整治,確保排查出的問題整治完成。

  (五)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前應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鎮級明確專門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機構,村(社區)層面確定一個綜合管理機構,綜合負責農房建設管理,充實基層監管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黨政同責、分級負責、行業專責的工作機制。鎮級成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領導干部為副組長,城建辦工作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城建辦,統籌抓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落責任,鎮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推動,分管負責同志要統籌協調推進。縣直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行業歸口,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和建立經營許可準入機制。

  (二)強化人員和經費保障。要充分組織動員基層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積極參與排查,適當配備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加大基層排查人員培訓,強化技術支持保障。發動廣大群眾廣泛參與,鼓勵群眾舉報、投訴等發現問題隱患。同時,可采取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的方式,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評估鑒定等工作。鎮財政要安排排查工作經費,滿足必要的工作經費支出。

  (三)強化執法打擊。嚴厲查處自建房違法違規行為,發改、自然資源、城建、市場監督、綜合執法等部門要嚴查自建房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許可、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等建設及經營的相關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對違反規劃和基本建設程序,擅自改建、擴建、加層,改變結構布局和用途,影響房屋安全性等行為,組織相關部門依法嚴厲處理。認真貫徹執行《貴州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嚴格農村宅基地報批,落實一戶一宅的農村住房建設要求。嚴格管控城市規劃區自建房建設,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巡查巡檢力度,注重發揮村(社區)作用,推動管理重心下移,堅決遏制違法建設增量。

  (四)強化督查調度。成立鎮聯合督導組,定期對排查整治情況開展技術指導和督促檢查,將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納入各有關部門高質量考核范圍和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建立周調度機制,各有關部門每周一前要將工作推進情況報告、報表(附件2、附件3)上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聯系人:楊秀磊;聯系電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落實調度、通報、約談及問責制度,對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提請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干部,依據有關規定按程序報請嚴肅追責問責。

  (五)強化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通過媒體、廣播、宣講等多種形式,讓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開展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群眾房屋安全意識,提高廣大干部群眾參與和支持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

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8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民辦中小學校及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整治民辦中小學、幼兒園普遍存在的消防安全工作重視不夠、責任落實不到位、管理混亂缺失等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有效防范和遏制各類事故發生,切實維護校園消防安全穩定,根據《全區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廳發【20__】27號)和《防城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防區安委辦發〔20__〕25號)等文件要求,區教科局、區建管局和區消防救援大隊決定,即日起至20__年10月底,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民辦中小學校及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安全發展實際,落實民辦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著力整治消除火災隱患,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風險,進一步健全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和長效機制,堅決遏制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發生,營造良好的校園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特成立民辦中小學校及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名單見附件)

  三、治理范圍及內容

  (一)治理重點

  民辦中小學校、幼兒園、幼兒看護點(以下簡稱學校)。

  (二)重點治理內容及標準

  (1)學校所屬各建筑是否依法通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或備案,竣工后建設工程消防是否通過驗收或備案;

  (2)是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體系機制,明確責任人、管理人和“明白人”,公布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人員名單,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工作;

  (3)是否按要求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宣傳教育培訓方案,并定期組織師生開展應急疏散演練和消防教育培訓(至少每學期演練1次,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寒(暑)假前要安排不少于4課時的消防知識教育);

  (4)校內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設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保持暢通,三層及三層以上窗戶上是否違規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建筑三層以下設置窗戶防護網的,防護網上是否設置滿足快速逃生要求的出口或裝置以及輔助疏散設施;

  (5)是否按照國家技術標準要求設置消防設施并保持器材完好有效;

  (6)是否采用夾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的彩鋼夾心板搭建臨時建筑物;

  (7)住宿區域是否存在私接亂拉電線,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等行為,違規使用液化氣、酒精爐、電爐等灶具的行為;

  (8)飯堂是否存在廚房與住宿同在一建筑,或在同一建筑內是否采用有效防火隔離措施,廚房內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9)寄宿制學校床位數在1500張以上的學校和床位數300張以上的幼兒園是否每年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安全評估機構對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火災危險源、建(構)筑防火性能、消防設施運行和從業人員消防安全素質等消防安全狀況進行評估;

  (10)學校設置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是否取得持有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上崗,且總人數不應少于6人,每班不少于2人;

  (11)中小學校及大型以上幼兒園(10個班以上(含10個班))是否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隊或微型消防站,并按要求配備必要的滅火應急防護裝備;

  (12)是否符合其他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及行業標準。

  四、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20__年10月31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改階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學校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建立健全工作責任體系機制,認真對照治理內容、標準全面開展自查自改,建立工作檢查臺賬,及時整改消除隱患,確保校園消防安全。

  (二)集中治理階段(9月1日至10月15日)。教科、建管和消防救援部門要落實常態化監督檢查和定期聯合檢查,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的指導幫扶,切實整改消除火災隱患;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和違法行為要強化執法,凡涉及重大火災隱患的場所,由消防救援部門函報應急部門提請區政府掛牌督辦或開展部門聯合督辦,確保隱患整改到位。同時,各學校要主動參照《防城港市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范學校考評標準》(附件)開展創建自評,自評分數達到70分以上的,自行向區教科局聯合評估組申報。

  (三)總結驗收階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區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隊聯合對申報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范學校的民辦中小學、幼兒園開展評估認定,符合條件的推薦申報市級“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范學校”。各學校要總結經驗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建立長效機制,對于獲評市級“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范學校”的,要加大政策、保障等工作支持,并視情開展表彰和推廣,以點帶面促進全區各民辦學校及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五、任務分工

  (一)嚴把審批關口杜絕先天性安全隱患。教科局要嚴格行政審批管理,對未辦理消防設計、驗收或備案的建筑物、辦學場所不予頒發有關證照或批準文件,督促學校及時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對確實需要辦學且未符合建管部門消防設計、驗收或備案前置條件的場所,要組織建管、消防部門進行檢查,將相關部門的消防檢查意見作為社會辦學審批前置條件,從源頭消除安全隱患,促進社會辦學規范安全有序。建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管理暫行辦法》(桂建〔20__〕14號)等法律法規,嚴把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和備案抽查關口,簡化、優化民辦學校行政許可前置條件和審批流程,加強服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堅決遏制先天性火災隱患。(牽頭負責單位:區教科局、區建管局;配合單位:區消防救援大隊)

  (二)全面加強校園消防安全管理。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嚴格對照重點治理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多措并舉,不留死角、查找隱患,摸清底數,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治清單,排出時間表,落實專人進行“銷號”整改,確保校園火災隱患得到徹底整改。(牽頭負責單位:區教科局;配合單位:區消防救援大隊)

  (三)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各學校要根據《自治區教育廳、廣西消防救援總隊關于加快推進學校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的通知》(桂教安穩〔20__〕14號)以及防城港市、防城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范學校創建方案》等相關規定要求,進一步加強校園火災防控基礎建設,大力推動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建設。(牽頭負責單位:區教科局;配合單位:區消防救援大隊、區建管局)

  (四)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隊伍消防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各學校要嚴格落實中小學幼兒園應急疏散演練指南要求,中小學校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幼兒園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疏散演練。20__年8月底前,教科局組織民辦中小學校長、民辦幼兒園園長、校外午托機構負責人和管理人等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全員培訓,全面增強其責任意識、消防安全意識,提升應急處置能力。消防救援大隊定期組織開展“消防站開放日”活動,充分發揮消防科普教育館作用,組織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火災自防自救能力實操培訓。(牽頭負責單位:區教科局、區消防救援大隊)

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9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加快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法規,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區縣(自治縣)和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以下統稱區縣)對本轄區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持續推進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學校周邊、勞動密集型企業周邊、醫院周邊、在建大項目周邊、鐵路道路兩側、城鄉結合部、城中村、三峽庫區移民安置點、工業園區、工礦區、景區、安置區、古鎮、老街、坡地建筑群、集貿市場、農家樂等區域,突出排查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各區縣政府可根據實際確定具體范圍,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各區縣要徹底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信息、審批手續、歷史改造情況、改變用途情況、違法建設情況、結構安全狀況等信息,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逐棟建立臺賬。

  3.排查方式。各區縣要組織產權人或使用人自查、鄉鎮(街道)排查、部門核查,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住房城鄉建設部《自建房結構安全排查技術要點(暫行)》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逐一歸集排查信息。

  力爭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工作。

  (二)開展“百日行動”。各區縣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重點聚焦用作學校和幼兒園、餐飲飯店、民宿、賓館、超市、農資店、棋牌室、浴室、診所、手工作坊、生產加工場所、倉儲物流、影院、娛樂、養老服務等具有公共建筑屬性的經營性自建房,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等級實施分類整治。要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安全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處置工作要在20__年9月10日前完成。

  (三)徹底整治隱患。各區縣要堅持“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分類處置”原則,對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必須立即采取針對性措施,限期消除安全隱患。同時要加強巡查監測,確保自建房整治過渡期間的安全。

  1.建立整治臺賬。各區縣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制定整治方案。各區縣要落實屬地責任,督促有關部門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綜合制定“一棟一策”整治方案,落實整治責任和措施,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3.實施分類整治。按照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整治的原則,對不具備合法手續、存在違規加層背包、擅自拆改主體結構等違規改擴建行為的經營性自建房,應責令產權人或使用人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并通過安全鑒定確認安全狀況,不滿足安全要求的應采取拆除或者加固處理等措施以消除隱患。對年代久遠的房屋,要通過安全鑒定確認安全狀況,如不滿足安全要求,應立即停止使用。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應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應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4.落實產權人或使用人主體責任。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產權人或使用人未按要求落實整治措施的,應依法強制執行。對以暴力、威脅、恐嚇手段干擾排查整治工作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區縣政府及市級有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鄉鎮(街道)等屬地責任,發揮城市管理、村(社區)“兩委”、物業管理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變使用功能、擅自改建加層、擅自變動主體結構、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內容一經查實,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發生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依托鄉鎮(街道)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公室,進一步充實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監管力量,明確自建房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從事房屋安全鑒定的專業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從事鑒定的機構應對出具鑒定報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推動建立農村房屋規劃建設管理使用制度,加快推進《重慶市城鎮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立法,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法律制度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統籌協調市級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落實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委,由市住房城鄉建委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各區縣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區縣級專項整治負責人名單報市安委會備案,并抄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區縣要加快制定本地區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專項整治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任務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設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和辦公住宿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電影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指導負有行業安全監管職責的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民族宗教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相關工作;教育部門及職業學校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喪葬、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規劃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農村建新房未拆舊房處置有關工作;城市管理部門負責指導規劃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未經規劃許可擅自新建、改建、擴建的違法建設執法查處工作;商務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游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衛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林業部門負責國有林場等職責范圍內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消防救援部門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強技術支撐。各區縣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區縣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要加強規范管理,對于出具虛假報告的專業機構要依法嚴肅追責。各區縣要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加強經費保障。市、區縣兩級財政要安排本級政府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經費,用于委托專業機構、開展安全鑒定、組織人員培訓等工作,保障整治工作扎實推進。

  (五)強化督促指導。各區縣要加強對鄉鎮(街道)的督促指導,對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督查督辦,適時對各區縣“百日行動”等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導評估,對未能按時按要求完成專項整治任務的進行通報。

  (六)做好宣傳引導。各區縣要利用網絡、電視、廣播、自媒體、鄉鎮(街道)政務公開欄、小區公示欄等進行廣泛宣傳,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和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的必要性、緊迫性。要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要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營造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0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有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攻堅”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建立清單化、閉環式工作機制,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按照“一個全覆蓋、兩個一律、三個結合”(一個全覆蓋:對所有存在風險隱患的房屋排查整治全覆蓋;兩個一律:對自建房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一律檢查到位,對經營性自建房和公建房的業態、歷史沿革和結構變化一律查清楚;三個結合:排查工作隊伍做到領導干部、村居工作人員、專業人員三結合)工作要求,對全市城鎮所有房屋建筑及農村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治,特別要加強地下層打通隔墻形成大商業空間的房屋排查整治,結合燃氣安全、消防安全、防洪排澇、拆違治違等工作,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風險隱患。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縣區、各園區要對轄區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拉網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確保排查全覆蓋,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中村、老舊小區、工業園區、城鄉結合部、安置區、疫情隔離場所、學校醫院周邊、工地周邊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

  2.排查內容。各縣區、各園區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各縣區、各園區要組織產權人(使用人)自查、鎮(街)村(社)核查、縣級復核,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對縣區排查情況開展市級督導檢查。運用陜西省城鄉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逐一歸集排查信息。

  4.排查安排。20__年7月底前完成產權人(使用人)自查、鎮(街)村(社)核查和信息采集,并錄入信息平臺。20__年8月上旬完成縣級復核和市級督導。20__年12月底前對排查信息進行復查確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開展“百日攻堅”行動。

  各縣區、各園區要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攻堅”行動,重點排查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攻堅”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守住安全底線。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要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20__年8月15日前,經營性自建房整治取得實質性成效。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各縣區、各園區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實施分類整治。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一戶一策”“一棟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鎮街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汛期、凍融等特殊時段加強巡查,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市縣設立投訴電話,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性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典型違法案例要公開曝光。

  4.建立長效機制。各縣區、各園區要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明確和強化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鎮街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加強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落實“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成立漢中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市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住建局局長任副組長,市紀委監委、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旅局、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體育局、市信訪局、市智慧城市建設局、市供銷社、市消防救援支隊等有關部門單位為成員。各成員單位明確1名縣級領導參加工作專班,并選派1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人員集中辦公,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

  各縣區、園區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專班,明確責任人。要加強統籌協調,縣級“四套班子”要齊上陣、合力攻堅、分片包抓,推動專項整治落地落實。各縣區、各園區要制定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根據專項整治工作需要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做好協調、技術業務指導,組織開展聯合督導檢查等工作,及時匯總通報各縣區、各園區工作進展情況,管理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市紀委監委負責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全程監督檢查。市委宣傳部負責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指導職能部門和新聞媒體做好專項整治有關宣傳工作。市委網信辦負責全市自建房網上相關信息監測和報送,對相關職能部門確認的有害信息進行協調處置。市發改委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相關工作。市教育局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負責指導各縣區、各園區對在自建房內設立的教育培訓機構開展排查整治。市工信局負責全市工信系統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范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民宗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市公安局負責全市公安系統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市民政局負責全市民政系統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在自建房內開展養老和民政行業主管社會組織的經營活動進行排查整治,配合相關社團行業主管部門做好社會組織經營活動場所的排查整治工作。市司法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完善涉及城鄉房屋安全的規章和制度,對整治工作中具體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建議。市財政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負責地質災害易發區災害風險評估排查,指導各縣區、各園區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配合市城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做好違法建筑清查整治工作。市城管局負責國有土地違法建筑的清理整治工作,負責臨街建筑物陽臺、窗外等堆放、吊掛物體的管理,以及占用城市公共空間設置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的監督管理工作;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行業汽車站場及國省干線公路收費站、超限檢測站、養護設施、服務區等交通運輸領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非國有土地違法建筑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制定相關整治措施,負責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市商務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文旅局負責全市文旅系統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在自建房內開展文化旅游經營活動進行排查整治;負責指導相關文保單位做好自建房安全管理。市衛健委負責做好市直醫療衛生機構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指導縣區做好轄區醫療衛生機構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督促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貿行業企業生產經營場所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會同行政審批局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市體育局負責全市體育系統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在自建房內開展經營性體育活動進行排查整治。市信訪局負責做好涉及專項整治有關信訪處理。市智慧城市建設局負責配合做好信息平臺建立和運維相關保障工作。市供銷社負責并指導全市各級供銷社做好機構內自建房安全管理。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落實行業監管責任,指導人員密集場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檢查相關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配齊消防設施器材、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三)強化支撐保障。各縣區、各園區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對于出具虛假報告的依法嚴肅追責。要將信息平臺建設運維統籌納入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省市通過以獎代補方式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給予支持。

  (四)建立“四清一責任”機制。要摸清底數,建立臺賬,逐一明確整治責任、時限和預案。抓住“誰排查”“誰鑒定”“誰整治”“誰核驗”四個關鍵環節,建立完善房屋底數、排查鑒定、隱患整治、核查驗收四個“清單”,分級分部門簽字確認,建立“責任閉環”工作體系,實現自建房底數清、鑒定清、整治清、核驗清。

  (五)強化督促指導。市領導小組定期調度各級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成立15個專項督導組包抓督促各縣區、園區,采取查閱資料、隨機抽查、暗查暗訪等形式,適時開展督導檢查評估,各縣區、各園區要加大對鎮街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力度。要及時總結好經驗好做法,發現典型樹立標桿,充分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督促指導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范圍。

  (六)做好宣傳引導。各縣區、各園區要廣泛開展宣傳,使社會各界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要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要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耐心做好解釋引導工作,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認真做好信訪維穩,強化風險預警和線上線下聯動,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公開透明回應群眾關切,保持社會面總體穩定。

  各縣區、各園區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于20__年6月10日前,將各自實施方案報市工作專班,“百日攻堅”行動期間每周報送工作進展情況,“百日攻堅”行動結束后每月報送。

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1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開展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開展集中整治,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推進分類整治,逐步消化存量,用3年時間把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到位。完善相關制度,堅決嚴控增量,逐步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20__年6月底前完成)

  1.排查范圍。本次專項整治的自建房,是指土地、規劃、建設審批手續不完善,未進行專業設計、專業施工的房屋建筑。各區(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要對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核心區以及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市場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和消防設施合規性。

  3.排查方式。通過產權人自查、街道(鄉鎮)和部門核查、區級檢查、市級抽查,確保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一是產權人自查。明確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街道(鄉鎮)指導社區(村)組織產權人自查,如實填報《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表》。

  二是街道(鄉鎮)和部門核查。街道(鄉鎮)在產權人自查的基礎上,委托房屋建筑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進行全覆蓋核查,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北京市自建房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技術導則》,進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立即停止使用,在房屋顯著部位設置警示標識,并督促產權人立即進行鑒定、整治;發現存在一般性安全隱患的,督促產權人限期進行鑒定、整治。依托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臺,逐一歸集核查信息,核查結果須由參與核查的專業技術人員確認。街道(鄉鎮)應根據自建房用途,統籌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一同核查。

  三是區級檢查。各區將街道(鄉鎮)核查信息匯總形成臺賬,結合規劃自然資源部門提供的全市違法建設圖斑,制定檢查計劃,組織專業機構參與區級檢查。檢查中發現的風險隱患,要督促街道(鄉鎮)盡快組織開展整治。

  四是市級抽查。市相關部門對各區自建房安全排查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并組織專業機構參與,隨時糾正發現的問題;組織專家團隊對各區反映的難點問題進行技術指導。

  (二)開展“百日行動”(20__年9月底前完成)

  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以區為單位,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在20__年9月底前,確保全市經營性自建房重大安全隱患管控到位,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重點圍繞城鄉結合部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的經營性自建房,委托房屋建筑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按照時間節點完成排查(核查)、檢查、抽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本部門“百日行動”臺賬,實行銷賬管理。

  (三)徹底整治隱患(20__年6月底前完成)

  1.依法拆違。各區會同規劃自然資源、農業農村、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明確對排查出的自建房是否保留,對不予保留的自建房開展聯合執法,按違法建設管控要求及時依法拆除。

  2.依規鑒定。對予以保留且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街道(鄉鎮)督促產權人限期進行安全鑒定。產權人不按期鑒定的,區政府可依法依規指定有關單位代為履行,所需費用由產權人承擔。

  3.加強整治。產權人應根據自建房安全鑒定結論,采取修繕、拆除以及其他解除危險的措施進行整治,并承擔相關費用。各區要按照“一房一策”要求對存在風險隱患的自建房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時限,加快進行整治。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一時難以拆除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管控措施。

  4.強化監管。住房城鄉建設、教育、經濟和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體育等行業主管部門應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

  1.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政府)

  2.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研究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委、市電影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3.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結合違法建設整治工作,在開展房屋建筑安全隱患及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的基礎上,依法查處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研究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4.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房屋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疏散。落實街道(鄉鎮)屬地責任,發揮城管、社區(村)“兩委”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消防救援總隊、市農業農村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5.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區、街道(鄉鎮)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

  6.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推進北京市建筑物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等地方立法調研論證工作,研究完善房屋全生命周期使用安全管理辦法,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法規體系。(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7.加強房屋安全鑒定管理。既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管理,又加強鑒定從業人員的管理,加大檢查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

  8.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市負總責、區抓落實的原則,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北京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陳吉寧市長擔任組長,崔述強常務副市長、隋振江副市長、談緒祥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統籌推進全市專項整治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統戰部、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總隊等部門及各區政府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組織各成員單位抓好工作落實。市相關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原則,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各區要成立本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推進本區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支撐保障。一是強化資金保障。各區要落實街道(鄉鎮)核查、區級檢查及相關工作保障經費,并建立專項整治應急資金,做好應急情況下資金保障。市財政局對市級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二是強化法律服務。司法行政部門加強公共法律服務,指導屬地政府、相關部門調解矛盾糾紛,依托12348平臺提供法律咨詢服務。三是強化信息化支撐。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臺基礎上,根據排查整治工作的系統用戶數和數據量做好硬件設施的動態增擴準備,做好數據備份和系統安全管理。

  (三)強化督促指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督查督辦,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進行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對相關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廣泛宣傳,深入開展房屋使用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人民群眾房屋使用安全意識,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使用安全的重要性。要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2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統籌抓好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和安全生產。把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作為當前重大政治任務,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嚴格的標準、最迅速的行動,壓緊壓實責任,全力開展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及時徹查消除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基本原則

  1.明確主體,壓實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規定,各級黨委政府嚴格落實管理責任;按照“三個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部門嚴格落實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要求,產權人、使用人嚴格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

  2.全面動員,群防群治。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組)縱向要全面動員部署到位,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橫向要全面宣傳動員到位。廣泛發動專業技術人員、居民群眾等社會力量主動參與排查整治。

  3.全面排查,立查立改。通過產權人、使用人自查,部門街道鄉鎮核查和第三方機構專業評估鑒定相結合的方式,逐一入戶,全面摸清自建房情況,從快從嚴處置隱患,加強監管,督導檢查,立查立改,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4.分類處置,依法整改。按照先急后緩、先大后小進行分類處置,依法依規開展整改。對存在結構坍塌風險、威脅公共安全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業停用,并疏散建筑內和周邊的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無法進行加固整改的,該拆除的要依法拆除。

  二、工作目標

  (一)目標任務。針對昆明市自建房粗放發展,特別是經營性自建房隱患較多、存在系統性安全風險的實際,全市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排查整治范圍。基于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等前期工作,充分利用有關信息平臺和數據成果,以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為重點對象,對農村自建房、城鎮自建房開展排查整治。

  1.突出重點區域,聚焦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綜合交通樞紐周邊、旅游景區、工業園區、集貿市場、鐵路國省道兩側、勞動密集型企業、在建大項目周邊、地勢低洼、靠山臨河等區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2.突出重點場所,聚焦農家樂、賓館、飯店、民宿、教育培訓、廠房倉儲、養老和兒童福利、交通場站、電影院、酒吧、網吧、洗浴、棋牌室、醫療衛生、體育健身、宗教活動、疫病集中隔離、社區辦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住宿與生產、倉儲、經營一種或多種混合設置等人員聚集、多種風險交織疊加的自建房。

  3.突出重點房屋,聚焦昆明主城區城中村90年代前后建成的3層以上、涉及10人以上,用于出租、經營、生產加工的自建房,以及違法違規改擴建和存在突出火災風險的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內容。重點圍繞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3個方面,全面摸清全市現有自建房基本情況。

  1.審批程序方面。房屋建設無正式審批手續、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建筑使用年限超過設計壽命;擅自改動房屋主體、承重結構和主要使用功能;房屋用途改變后,不滿足新使用功能的質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各類經營性自建房未經安全性審查、未經經營許可、證照不全,房屋安全鑒定報告虛假等情況。

  2.實體安全方面。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建筑面積,違法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野蠻裝修,失養失修嚴重、主體承重結構受損等存在質量和使用安全隱患;房屋主體結構及附屬構件(設施)有傾斜,承重墻體、梁柱等部位存在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邊場地出現明顯沉降、開裂等現象;房屋建在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區域等情況。

  3.消防安全方面。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搭建、裝修,消防通道不符合規范要求;餐飲企業等未安裝燃氣泄漏截斷報警裝置;燃氣管網老化、建(構)筑物占壓燃氣管道;存在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在室內(樓道、門廳)停放充電;液氨制冷劑的冷庫或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與居住場所合用;居住區域與生產經營區域未實行防火分隔;未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健全、未落實等情況。

  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依據專業評估鑒定結論,按照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進行分級分類、劃定安全區域、設立警示標識。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及時采取拆除、局部拆除、修繕加固等整治措施,消除自建房存量安全隱患。

  昆明主城區不得再新建自建房,農村自建房建設納入規范管理,加大對違法建設、違規經營及監管缺位、執法失嚴等行為的整治力度,堅決打擊隨意加層、違法違規改擴建、擅自改變房屋功能結構布局等違法行為;對頂風作案、屢教不改,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遏制自建房安全隱患增量。

  三、工作安排

  昆明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分為百日攻堅和鞏固提升兩個階段:20__年5月4日—8月15日為百日攻堅階段,8月16日—12月31日為鞏固提升階段。

  (一)全面動員(20__年5月4日—10日)。各級黨委政府深刻汲取湖南長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慘痛教訓,以及全國、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全面動員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成立專業技術專家組,細化目標任務、責任分工和工作要求,開展業務培訓,全面啟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二)全面排查(20__年5月4日—6月20日)。按照產權人、使用人自查—村鎮排查—縣級復核的流程,街道(鄉鎮)倒排自建房排查計劃,動員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同步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工作人員及志愿者依據《云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手冊》逐一入戶調查,逐戶逐棟建檔造冊,建立自建房排查數據庫,形成自建房初步判定安全隱患清單。市、縣(市)區、街道(鄉鎮)有關部門聯動,充分利用網格化管理等機制手段,同步加大對自建房安全隱患線索的收集,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正在實施改擴建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建設,堅決打擊隨意加層、違法違規改擴建、擅自改變功能結構布局等違法違規行為。縣(市)區組織相關部門對自建房排查數據和安全隱患清單進行復核;對基層排查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組織專家同步進行現場評估分類,掛牌標識警示,提出處理措施建議,明確整治內容、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評估結論和處理意見報縣(市)區領導小組研判。

  所有經營性自建房和經專家組現場評估認定為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自建房,街道(鄉鎮)督促產權人、使用人及時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安全鑒定,依據鑒定結論和處置意見進一步完善檔案信息,并按鑒定機構處理建議立即進行分類處置,確保危房不住人、不營業。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6月20日前全覆蓋完成自建房排查,做到應查盡查、應評估全評估、應鑒定全鑒定;依據排查評估鑒定結論,及時采取措施進行分類處置,做到隱患實時監控,確保重點房屋安全風險處于重點監管之中。

  (三)全面整治(20__年6月20日—8月15日)。針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通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綜合施策,做好群眾工作,動員引導產權人、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限時主動進行整治;危及公共安全時,立即停業停用并開展整治,如產權人、使用人拒不配合整治,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并進行強制整治。對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離人員、拆除危房;對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離人員,采取加固等措施;對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的自建房,采取修繕等措施。對存在安全隱患并鑒定為危房的經營性自建房,要立即采取停止營業等管控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引導產權人、使用人通過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在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經營活動。整治工作要落實責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整改一項,銷號一項,確保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治全覆蓋,形成閉環管理。

  針對居民現居住的自建房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沒有其他居所的情況,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可統籌利用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房源,作為過渡性周轉住房。針對屬于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且短期不能全面啟動拆遷改造的城中村自建房,要立即動員居民搬離,做好房屋調查和資料保全,拆除相應房屋,消除安全隱患,并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統一做好后續安置補償工作。

  (四)鞏固提升(20__年8月16日—12月31日)。在全面鞏固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成效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實現存量安全隱患全面清零,同時嚴控增量。規范自建房的管理,將3層以上、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總投資30萬元以上的自建房,以及拆遷安置區房屋全面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嚴格實施規劃審批管理,將規劃管控和安全監管有效銜接起來。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嚴格特種行業許可證審批,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經營性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的前置條件,對經營性自建房定期開展安全鑒定。加快建立完善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網格化動態管理機制,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巡查發現機制,發揮街道、城鎮、村、社區、物業企業作用,開展常態化隱患排查。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

  加強基層監管隊伍建設,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強化施工隊伍監管,依法打擊無資質或借用資質違法違規承攬工程的行為。嚴格按照設計標準施工,加強對勞務派遣人員、鄉村建設工匠的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制定昆明市農村住宅宅基地的相關管理辦法,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牽頭制定昆明市自建房規劃建設審批管理相關規定,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制定昆明市自建房質量安全管理的流程和措施,于20__年10月1日前出臺有關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將自建房安全列入各級黨委政府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的內容。按照“市級統籌推動、縣級組織實施、鎮街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市、縣(市)區、街道(鄉鎮)三級建立專項整治領導機制,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第一責任人責任,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保障到位,工作落實到位。市級成立市長任組長的昆明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根據需要組建工作專班和聯合督導組。

  (二)強化部門聯動。銜接國家、省級工作機制,市、縣兩級由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應急管理三個部門牽頭,會同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教育體育、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自然資源規劃、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網格化管理、消防等相關部門,建立自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會商會辦機制,每周開展工作調度,指導下級部門開展工作,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管理責任,以及自建房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各個環節的監管責任。

  (三)強化技術保障。根據《云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手冊》等技術標準,市級層面統一全市技術標準,成立市級技術指導專家組,統籌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服務。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動員組織相關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全過程參與排查工作,組織有資質的機構參與安全鑒定。

  (四)強化要素保障。各級黨委政府統籌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各項要素保障。發揮府院聯動機制作用,有效化解自建房安全整治中涉法涉訴問題。市、縣兩級財政部門對自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發展改革、自然資源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從立項、用地、規劃、設計、施工、檢測、竣工驗收以及經營許可等方面,建立完善自建房全鏈條監管體系,研究出臺支持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和規范自建房建設管理有關政策措施,主動服務、優化審批、疏堵結合,提升行業管理水平。

  (五)強化宣傳引導。新聞宣傳部門牽頭,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等渠道,廣泛宣傳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的重要性,普及自建房規劃、建設、安全、法律等方面有關常識,公開曝光典型案例,提高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的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縣(市)區、開發(度假)區組織志愿者進社區(村組),向廣大居民群眾宣傳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安排和有關要求,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發動群眾開展房屋安全自查,積極舉報違規裝修改造、違法搭建等影響房屋安全使用的行為線索。

  (六)強化跟蹤問效。市、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組)四級實行“掛圖”作戰,確定數據統計專員,每日匯總自建房排查整治統計數據,逐級上報至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建立全市自建房安全隱患數據庫,按照安全隱患等級實行“色卡”管理和“銷號”管理。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周通報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排查整治工作進度及排名情況,由市級聯合督導組及時提醒調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并根據需要深入一線督導檢查。針對工作推進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隱患消除不及時的情況,視問題嚴重程度,按規定及時約談提醒有關責任人。

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3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做到全面覆蓋、不留盲區。嚴格落實地方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整治存量風險、嚴管變量風險、遏制增量風險。在20xx年完成的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基礎上,以經營性自建房為重點,全面徹查既有建筑安全隱患。對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完善相關制度,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百日攻堅。到20xx年9月底,按照國家部署的“百日行動”要求,全面完成全市范圍內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在“行政村集體土地上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全省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基礎上,結合“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專項行動”,對前期排查整治工作查漏補缺,對其他既有建筑進行“回頭看”排查。把新發現的建筑隱患信息分別納入“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臺”“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系統”,先急后緩,有序分類實施整治。

  (二)整治存量風險。到20xx年6月底,全面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同時結合我市實際,調整既有建筑安全隱患三年整治計劃,針對原隱患清單內和新發現的用于經營用途的自建房,提前開展整治工作。另外,按照省政府統一要求,力爭到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行政村集體土地上有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整治工作,力爭到20xx年12月底完成全市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嚴管變量風險。加大對在既有建筑上擅自拆改主體結構、增設加層(夾層)、開挖地下空間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并依法進行嚴厲查處。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改造、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

  (四)遏制增量風險。農村新建自建房原則上不得超過3層。改作經營用途的自建房、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改擴建工程(包括裝飾裝修工程)全面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建立防范和處置自建房安全隱患制度,確保新增自建房質量安全。

  三、徹底排查風險隱患

  (一)排查內容。各地要對本轄區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排查要逐戶逐棟,包括農村自建房輔房及廊道等,突出城鄉接合部、城中村、拆遷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的自建房。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包括房屋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改造、使用等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同時,其他既有建筑按照省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和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一并開展“回頭看”排查。

  (二)排查重點

  1.居住用途改造為生產經營等公共用途的自建房,如將一般住房改為飯店、民宿、農家樂、商鋪、棋牌室、浴室、私人影院、密室逃脫、劇本殺、電競館、家庭旅館、小作坊、簡易生產用房、承辦紅白喜事等房屋或者場所;

  2.各類“住改商”的房屋(將建筑物中某專有部分由居住性用房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房屋),尤其是臨街底層“破墻開店”的房屋建筑;

  3.改建加層、野蠻裝修、破壞主體或者承重結構的房屋建筑(含擅自加層、增設夾層、開挖地下空間、分割群租,以及經營過程中改變承重結構的房屋);

  4.頻繁轉售、轉租、轉包或頻繁裝修改造的賓館、酒店(飯店)、茶社、網吧等經營性場所;

  5.學校、醫院周邊頻繁周轉的二手房、頻繁易手的學區房(門面房);

  6.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尤其是10人以上人員密集場所;

  7.位于小城鎮、城鄉接合部用于出租,尤其是群租的自建房;

  8.農村3層及以上、用作經營類(包括用于出租)、10人以上人員密集、改擴建的自建房;

  9.1980年及以前建造仍在居住的老舊農房、村民自發經常性聚集議事、娛樂活動的農戶房屋;

  10.集中醫學觀察場所(包括政府、企業指定或者租用的房屋,工地臨時建設的板房等)、已開復工企業項目員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11.全省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以及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中已排查出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可能發生坍塌風險的房屋建筑。

  (三)排查方式。各地要通過產權人自查、鎮(街道)排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部門監督核查,逐戶逐棟采集信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對經營性自建房鼓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排查,以保證排查結果的真實性和科學性。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不得恢復經營。

  四、徹底整治風險隱患

  (一)確保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恢復營業前消險。對因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停業的經營性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恢復營業前必須完成隱患整治,并組織開展驗收,確認房屋結構安全、符合消防相關要求以及滿足營業前必須的許可條件等后,方可恢復經營。對排查發現結構存在坍塌風險、威脅公共安全的應當立即停用,疏散建筑內和周邊的群眾,迅速封閉處置,并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無法進行加固整改的,該拆除的依法拆除。

  (二)實現D級危房住人動態清零。房屋經鑒定為D級危房的,必須第一時間清人、停用、封房,并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識、安全圍擋。要引導D級危房內的居民投親靠友或者租住、借住其他安全房屋。對確有困難的,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可以因地制宜使用安全的集體用房解決臨時居住問題。對已采取管理措施的D級農村空關房,督促盡快采取工程措施整治。

  (三)結合城市更新行動推動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整治。城市更新行動中,有隱患的地方先更新、先改造,要把“城中村”和成片C、D級危房的改造作為重點。突出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建筑、老舊建筑、群租房等,根據風險等級、人員密集程度、產權關系等情況,科學分類確定整治方案。屬地政府要組織開展對隱患建筑的分析、鑒定、整治和驗收工作,實現清單管理、動態銷號。

  (四)結合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專項行動持續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專項行動中,要優先及時改造有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已鑒定及新增鑒定為C、D級的自建房,各地應建立縣、鎮、村三級危險房屋臺賬,督促產權人(使用人)落實主體責任,依據鑒定意見制定整治方案,結合實際采取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選址新建、拆除等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并及時完成驗收工作。

  (五)清查違法違規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的清查力度,對未依法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擅自改變用途等行為,要按照“零容忍”態度依法嚴厲打擊,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定期公開曝光一批典型違法案例。

  五、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一)加強住房經營性用途準入管理。加強對經營用途住房各類許可管理,產權人(使用人)利用住房從事經營的,應當在使用房屋或營業前,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市場主體登記機關在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時,應當提醒申請人進行房屋安全鑒定。建立完善準入經營通報機制,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將住房用作經營場所的市場主體相關信息,通過信息共享平臺推送或者函告經營場所所在地鎮(街道),由其負責核查。經核查不符合相關要求的,鎮(街道)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設立警示標識,責令產權人(使用人)限期改正。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經營用途住房未依法取得消防驗收、備案抽查或者消防安全檢查手續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事故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二)健全房屋隱患動態發現機制。產權人(使用人)發現房屋異常情況,應當第一時間組織人員撤離并主動報告,采取相應措施消險解危。發揮村(社區)網格員、災害信息員、物業人員、綜合執法人員的前哨作用,通過日常巡查以及建筑裝修垃圾、施工噪音等線索,及時發現違法違規裝修改造行為并向鎮(街道)報告。鎮(街道)應當建立建筑改擴建、裝飾裝修項目綜合受理窗口,扎口管理、分類處置有關信息。屬于鎮(街道)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應當及時處置或者交辦,其他應當及時上報屬地政府所明確的主管部門或者授權單位。村(社區)網格員應定期對已清人的D級危房加強巡查,避免村民(居民)返回居住;加大極端天氣安全應對預警落實,切實做好防范應對工作的最后一米。各地應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經查實的,予以適當獎勵。

  (三)加強房屋改擴建管理。各地應當健全改擴建和裝飾裝修活動管理制度,細化立項、規劃、施工許可、竣工驗收、不動產(確權)登記等全過程管理要求。住房改造用于經營性用房的,必須符合《徐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及建筑結構、消防、抗震等方面的要求,不得改變承重結構和降低消防、抗震條件。對于確需改變承重結構或者消防、抗震條件的其他房屋,必須按基本建設程序組織設計、施工、驗收,確保改造后符合安全標準,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四)加強自建房新建翻建管理。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要求,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各地要壓緊壓實農房建設管理責任,新建、翻建農房應當按照“一戶一宅、建新拆舊”的要求,依法依規申請辦理宅基地用地手續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在城鎮規劃區的從其規定)。積極探索在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建筑活動監督管理、宅基地審批等環節,將農房安全作為部門聯動管理重要因素。產權人可選擇使用政府部門提供的圖集或者委托專業人員(單位)進行設計,鼓勵委托具有資質的企業或者具有相應技能的鄉村建設工匠施工。產權人對農房質量安全負總責,承擔建設主體責任。農房設計、承建人、材料供應等單位或者個人分別承擔相應的質量和安全責任。鎮(街道)要加強對農房建設審批、竣工驗收的服務和指導,引導農民依法依規申請不動產登記、領取不動產權證書。

  (五)加強房屋鑒定檢測管理。主管部門要加強鑒定、檢測機構從業行為的監督檢查,建立鑒定報告備案制度,開展鑒定報告的質量監管,監督指導鑒定、檢測機構落實主體責任,加大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鑒定報告的出具應嚴格執行三級審核制度,并由鑒定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按各自職責簽字,其中報告審定人應為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計算書加蓋簽字人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章。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并對其出具的報告終身負責,嚴禁出具虛假報告。

  (六)推動房屋安全信息共享。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公安、消防救援、城管執法等部門要加強工作聯動、數據共享。各地政府應當建立房屋安全信息共享平臺和流轉處置機制,實現房屋安全隱患線索及各類許可信息部門間共享共用,探索建立隱患建筑公開制度,將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建筑信息向社會公布。對于尚未完成整治的隱患建筑,應在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系統中予以載明,不動產統一登記時做好協同配合,在房屋出租、出售、抵押時保障利益相關人知情權。探索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

  六、強化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各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參照市級建立相應組織架構和工作機制。

  (二)壓實各方責任。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及時告知使用人房屋安全狀況。開展經營活動的產權人(使用人)承擔房屋安全使用主體責任。地方黨委、政府要落實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屬地管理責任,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分管負責同志要靠前協調、具體抓落實。各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管理好所屬產權和使用權房屋,歸口管理行業監管范圍內房屋。落實好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施閉環管理。

  (三)加強支撐保障。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各地要明確專門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機構,鎮要明確鄉村建設(農民自建房)綜合管理機構,履行宅基地管理、農房規劃許可、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職責,切實強化農村房屋安全管理。要加強專項整治中的法律咨詢、司法調解、治安維穩等工作。要對專項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用于隱患排查、安全鑒定、技術服務等。

  (四)強化督促指導。根據省委、省政府統一要求,將房屋安全列入對地方黨委、政府安全生產專項考核內容,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專項整治工作適時開展督導。對房屋日常使用人數大于10人的用作經營的自建房安全情況進行重點督查。各地要加大對轄區內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督促、檢查、問責力度,對排查整治工作進度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干部要嚴肅問責。

  (五)做好宣傳引導。各地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以及張貼宣傳海報、發放房屋安全使用手冊、社區普法、公益講堂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提高產權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要深入開展自建房選址安全、結構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以及“農村自建房安全常識”一張圖等安全常識科普教育,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4

  一、組織領導

  成立20120年絳縣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藥監局食品科

  二、整治內容

  (一)嚴查餐飲服務許可證情況。認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飲服務許可證》,許可證是否過期,是否存在超范圍、超能力經營問題。對新開辦的工地食堂,要嚴格按照《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許可,對設計布局不合理、設施設備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發《餐飲服務許可證》;對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的,嚴格依法進行查處。

  (二)嚴查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狀況。認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從業人員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證明,健康證明是否在有效期。

  (三)嚴查食堂環境衛生狀況。認真核查食堂環境是否定期清潔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孳生條件的防護措施,是否具有足夠的通風和排煙裝置。食堂是否配備有效消毒設施,消毒池是否與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員是否掌握基本知識,餐飲具消毒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四)嚴查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認真核查食堂采購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是否驗收,是否具有進貨臺賬,是否在保質期內,原料貯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點檢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是否存在國家禁止使用或來源不明的情況,嚴查食用鹽、食用油脂、散裝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進貨渠道和索證索票情況。

  (五)嚴查加工制作等相關管理制度情況。認真核查食品添加劑采購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關制度的制定及落實情況。包括食品添加劑使用品種和用量是否符合相關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徹底,粗加工是否達到要求,是否生熟分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設施和專用冷藏設施等。

  三、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整治從20xx年1月至6月底,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自查階段(1月1日至1月15日)

  本縣建筑企業進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從餐飲服務許可證、環境衛生、健康證明、索證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劑等方面進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并進行整改。

  (二)檢查階段(1月15日至6月1日)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建筑企業自查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整改突出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對發生過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建筑企業,要進行重點檢查。

  (三)總結階段(6月1日至至6月30日)

  對我縣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情況進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自律與強化監管、全面推進與重點突破有機結合,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實開展專項整治,確保各項任務的圓滿完成。

  (二)深入開展教育培訓。要督促工地食堂開展食品安全培訓,認真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

  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督促建筑企業切實承擔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實。

  (三)全面開展風險隱患排查。要組織對各類建筑工地食堂進行全面排查,督促企業認真查找薄弱環節,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建筑企業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應對能力。

  (四)嚴查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嚴厲查處食堂違法違規行為,對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要加大處罰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五)切實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報送。每個月向辦公室書面報告集中整治進展動態情況,重要情況要及時報告。于20xx年6月25日前,報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5

  由于最近持續低溫嚴寒惡劣天氣的影響,施工現場進入火災事故高發期。根據觀山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立即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緊急通知(觀住建通【20xx】02號)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工地的消防安全,提高抵御火災的能力,項目特地制定本方案,全面的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將隱患消滅在萌芽階段。

  一、現場主要施工面貌

  1、本工程主要有15棟建筑物組成,但由于現場拆遷問題,目前僅移交了42#、43#樓、35樓、36#樓及相應地下室的工作面,其余11棟建筑物均未移交工作面。

  2、43#樓孔樁已經全部施工完成,目前進入底板、地梁鋼筋綁扎階段;42#樓及相應地下室進入基礎地梁開挖和基礎墊層施工。

  3、35#、36#樓及相應地下室進入基礎地梁開挖及場地平整階段。

  二、工作目標

  1、通過此次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切實的提高管理人員和農民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全力排查現場存在的各類的消防安全隱患,提高有關人員火災的隱患排查、初期火災撲救、組織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方面的能力。讓消防安全及應急處理的概念深入每個管理人員的心中。

  2、制定詳細的消防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實行全員管理、專人負責落實治理。將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隱患逐步排查、逐步

  治理,并定期進行檢查落實情況。

  3、通過每月的消防安全施工檢查將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隱患反復檢查,并及時分析治理情況和治理效果。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融入到生產日常管理當中,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長效機制。

  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1、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

  根據文件要求及項目部的本身的管理要求,項目部成立了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具體為: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根據文件要求并結合項目部實際施工情況,制定出本工程的消防安全的整治實施方案并由專人負責整改落實,實行責任制落實,實行過程控制,全程監督。

  (1)消防安全教育責任人:李仁

  ①、立即在現場內開展全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并組織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應急演練,要求不止是應急救援人員知道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時如何處理,各司其責,同時也要使所有農民工看到當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時如何自救,如何逃生。

  ②、所有參加培訓的人員要根據施工性質和工種組織考試,考試

  合格后方可繼續上崗施工。

  ③、接受教育的人要求必須簽字,同時教育培訓過程和演練過程必須有影像資料,歸檔備查。

  (2)、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負責人:王冠運

  ①、負責每月25日組織小組成員對項目的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工作,并制定相應的檢查管理制度,對不符合要求的負責督促整改落實和并負責具體獎懲制度的實施。

  ②、負責保證消防安全管理的資金投入及時到位,保證切實現場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BG50720-20__)的要求設置足夠的消防器材。

  ③、加強對各勞務班組的管理,與其簽訂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協議,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層層分解,落實到實處。

  ④、負責組織制定完善的關愛農民工的管理辦法,保證農民工能夠按時足額的領取工資,防止農民工挨餓受凍的現象發生。

  ⑤、負責在辦公區設置吸煙室和提供熱水,為農民工配置防寒棉服和防寒手套,防止工人凍傷。

  (3)、現場消防安全隱患的檢查負責人:李仁

  ①、由李仁(聯系電話:)作為專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于每月20日定期對現場的所有辦公區、施工區、警衛室進行巡查,對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規范要求的部位及時通知現場管理人員及時整改。

  ②、每次的巡查要做好相應的巡查記錄,確定巡查路線,對存在的問題要規定時間、規定人員、確定整改措施,按時完成并進行復查。

  ③、所有巡查記錄要有影像資料,并全部整理歸檔備查。

  ④、每次的巡查路線為:辦公區——大門——配電房——42#、43#樓施工區——35#、36#樓施工區——商業中心施工區——別墅施工區——文化活動中心B館施工區——各警衛室

  ⑤、對警衛室及警衛宿舍要求必須使用36V以下的電壓,嚴禁使用電暖器、電磁爐、小煤爐等電器,吃飯統一由項目部安排在場外就餐。專職消防安全員在巡查過程中,一經發現,立即沒收,確保安全。

  ⑥、保證辦公區和現場臨時設施、道路等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BG50720-20__)關于臨時消防設施的規定進行設置,施工區按照相關規定設置消防水系統或者滅火器,在辦公區設置專門的吸煙區。

  (4)、本工程臨時用房由于在搭設之初,即嚴格的執行了《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BG50720-20__)的有關規定,全部采用了巖棉夾芯的活動板房,能夠滿足規定要求,故不存在更換的問題。

  (5)、消防用水和臨時用電的安全檢查負責人:周喜昌

  ①、負責對現場消防水系統進行設置和維護,保證消防水系統能夠正常使用,嚴禁任何人或班組使用消防水代替施工用水。

  ②、加強對現場臨時用電的檢查,確保現場和辦公區用電不發生死拉亂接的現象發生,保證臨電的消防安全。

  (6)、現場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①、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②、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電、氣焊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手續。

  ③、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④、氧氣瓶,乙炔氣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⑤、木料堆放不宜過多,垛之間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木材加工的廢料要及時清理,以防自燃。

  ⑥、氧氣瓶,乙炔氣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我們將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BG50720-20__)的有關規定和當地建設局的要求,從思想上和行動上高度重視,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正常的安全管理中,增強責任感,并且建立相關的管理制度,定期排查現場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保證本項目不發生一例消防安全問題。

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6

  作,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標任務

  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為目標,以解決影響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問題為重點,采取有效措施,著力解決農村客運車輛、面包車非法載客、無牌無證違法違規等問題,使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條件明顯改善,為全鎮創造一個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鎮人大主任任組長,廟中隊長任副組長,各行政村支部書記為小組成員。

  三、工作措施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工作要求,全力落實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鎮人民政府是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責任主體,要加強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強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層機構,各行政村設立道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2—3名村干部組成,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確保道農村道路安全。

  (二)加強農村交通安全源頭監管。各行政村要積極配合交警隊、派出所、鎮安辦、鎮交管辦、鎮農機站,組織開展對“三車”(客運車、載客面包車、兩、三輪摩托車)使用情況的清查,相關單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運輸車輛,對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運輸車輛的單位和個人,按照相關政策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三)加強農村安全道路建設。在新建鄉村道路的設計、建設中,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制度,嚴格把好設計審查關、工程質量關和竣工驗收關,確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隱患;大力整治道路隱患,各村要對轄區內危險路段和事故多發路段進行排查整治,查看各類標志、標牌、標線設置情況,及時進行設置完善。

  (四)開展農村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通過上安全課、觀看交通安全宣傳片、組織交通安全知識講座等形式,大力宣傳農村地區客運車、兩、三輪摩托車、非客運載客車的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及危害、酒后駕駛、超速行駛、非客運車輛載客等交通違法典型案例進行深入剖析,落實警示教育,增強群眾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四、工作要求

  1、增強責任意識。增強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礎工作相對較弱,同時農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現的發多、反復的地區。各村、各有關單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認識,要切實按照省、市、縣專題會議精神,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全力投入到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2、加強組織領導。在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組織和協調下,各村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加強對轄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組織指導,進一步明確分工,分解任務,細化方案,制訂和落實工作計劃。在交通安全會議框架下,整體推進道路交通安全會議的建立和健全,規范交通安全會議的運作,履行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職責,合力抓好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迅速部署安排。結合鎮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推進措施、進度安排,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協調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扎實做好工作。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凡是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嚴格進行責任倒查,依法依紀堅決追究失職瀆職的責任。

  4、強化自身檢查,及時解決整治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各村、各有關單位要加強自身檢查,杜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實、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及時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要全程、全面、全力抓好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強力落實各項管理工作,確保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7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要求,按照《德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轉發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全面排查整治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隱患的通知的通知》(德安辦[]91號)及《羅江縣全面排查整治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隱患工作方案》(羅安辦[]3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如下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圍

  全鎮所有生產、使用、儲存、經營、廢棄處置、運輸和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的企業,重點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企業,即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全鎮所有煙花爆竹經營點。

  二、時間安排

  各社區、村,從即日起至今年底,分三個階段全面組織實施。

  第一階段:工作部署階段。從即日起,各社區、村結合本轄區實際,立即制定具體方案,全面鋪開此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第二階段:督促檢查階段。10月底以前,鎮安辦對個各社區、村的工作部署落實情況,開展督促檢查。

  第三階段:排查整治階段。11月底以前,組織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各社區、村要認真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經營點,進行全面細致地專項檢查。對在自查自糾、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隱患,嚴格按照五到位的要求全面徹底地進行整改。

  三、整治重點

  隱患排查整治的重點內容:在危險化學品方面,包括生產、使用、儲存、運輸、經營、輸送管道等各個環節;在煙花爆竹方面,包括生產經營、質量安全、運輸以及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等環節。

  (一)危險化學品儲存企業。重點排查整治安全監控儀表完善、完好和投用情況,特別是高、低液位報警聯鎖儀表的完好和投用情況;液體儲罐防超溫超壓、防串料跑料、防雷、防倒塌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和執行情況;消防設施、應急器材的配備和管理情況,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演練情況。

  (二)危險化學品生產和使用企業。重點排查整治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制定和執行情況;重大危險源自動監控系統的完善和使用情況、可燃氣體泄漏檢測報警儀表的投用、完好以及定期檢驗情況;維修作業中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破土、起重、高處、臨時用電等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及崗位職責、工藝流程、危險及有害因素、工藝技術指標和操作規程、工藝技術管理、巡回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三)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重點排查整治管道設施的分布走向、物料名稱、安全管理情況管道上方違章占壓、防護距離不夠、標識標志缺損、安全管理責任制不落實,以及各類管道管線交叉鋪設等突出問題;權屬單位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定的建立、完善及落實情況,包括城市天然氣管道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四)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重點排查整治經營許可證、液化氣體充裝單位安全生產(充裝)許可證及許可經營范圍執行情況;一書一簽(即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化學品安全標簽)制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及落實情況;查驗、登記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劇毒化學品準購證、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運輸車輛安裝的安全標志牌、危險化學品信息聯絡卡、槽車罐體惰性氣體置換合格證明文件情況。

  (五)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重點排查整治煙花爆竹產品種類、規格、藥量、包裝、標識等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等產品質量安全問題。

  (六)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重拳打擊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被依法吊銷、注銷或者生產經營煙花爆竹企業被依法取締關閉后,仍然非法進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活動;在家庭作坊或窩點內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在居民區等人員密集場所非法存放煙花爆竹;未取得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社區、村要高度重視,切實把此項工作作為今年下半年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實。要針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監督管理的薄弱環節,扎實深入地開展此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發現、有效整治一批事故隱患,努力確保我鎮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形勢穩定。

  (二)落實責任,保障安全。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全面落實主體責任,精心組織開展本企業的自查自糾工作,切實保障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

  (三)全面整治,務求實效。企業開展自查自糾要達到100%,各社區、村專項檢查兩重點一重大危險化學品企業要達到100%,對轄區內的煙花爆竹經營點的檢查要達到100%。隱患排查要嚴格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面覆蓋,隱患整改要嚴格做到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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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關于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和加強制度建設的通知要求,市林業局高度重視,積極在全系統內組織學習,堅持邊學邊查邊改,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認真查找市林業局在“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

  • 2023年專項整治工作總結范文(通用17篇)

    一年來,我場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各項要求和規定,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經過一年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我場的安全生產狀況有了根本的好轉,取得了一定成績,消除安全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促進了我場安全生產工作平穩...

  • 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模板(精選20篇)

    自公司十一月份開展“強化安全責任,加強工藝管理”專項整治活動以來,熱電廠高度重視,成立了以廠長為組長,其他領導分工負責的領導小組,制定了具體的活動方案。...

  • 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范文(精選18篇)

    根據省物價局、交通局《關于在全省開展公路客運價格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x價檢[20xx]297號)精神以及市物價局和交通局的統一安排部署,縣物價局和交通局將組織開展全縣公路客運價格的專項整治,具體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時限:20xx...

  • 2023專項整治工作總結(精選18篇)

    0__年4月1日至4月30日,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強化拆遷過程中的安全監管,進一步規范轄區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現狀,區安監局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 專項整治活動方案(精選17篇)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安全監管,提升安全本質水平,根據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現狀,制定本工作方案。...

  • 2023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精選20篇)

    根據省物價局、交通局《關于在全省開展公路客運價格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x價檢[20xx]297號)精神以及市物價局和交通局的統一安排部署,縣物價局和交通局將組織開展全縣公路客運價格的專項整治,具體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時限:20xx...

  • 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告(精選19篇)

    通過自查測評情況匯總,有些項目在不同程度上還存在一些問題。從總體減分情況看,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安全生產的投入以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制定方面存在問題較大。...

  • 專項整治工作報告(精選17篇)

    為認真貫徹《職業病防治法》,預防和控制職業病危害,規范安全管理,保障員工生命健康,我公司開展了職業健康專項整治工作。自X年XX月整治工作開展以來,我們按照市區兩級安監部門的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以改善作業環境、強化員工職...

  • 專項整治方案(精選20篇)

    為進一步轉變干部職工工作作風,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廉潔從政,切實糾正干部職工“為官亂為、為官不為”行為,全面提升全委各部門工作效能和服務水平,根據《XX縣農委“為官亂為、為官不為”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針對我委前期“兩為”專項...

  • 專項整治工作自查報告(通用8篇)

    根據全國、省、市、縣關于中小學幼兒園(托兒所)及少年兒童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會議精神要求。我校組織人員對校園及校園周邊的牽涉到安全角度的.問題逐一排查,并結合幾個老問題報告如下:一、校園周邊存在的不安全隱患:1、我校放學實...

  • 作風專項整治自查報告(精選3篇)

    根據開展《加強醫療衛生行業作風建設“九不準”》的工作要求,我局對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事業單位、服務對象、社會群眾征求到的意見建議和自查自糾出來的問題,認真進行了梳理,歸納為七個方面,針對存在的七個方面的問題精心制定整...

  • 精選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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