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精選15篇)
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確保本工程安全、文明、優質、高效完成施工建設任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劃開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工程管理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各項規定。
2、施工期間,甲方指派____為本工程現場項目負責人,乙方指派____、____為現場工作負責人、安全員。雙方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3、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電氣、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等傷亡),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
4、貫徹先訂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后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隨意指派乙方人員從事與本工程無關的施工任務。
三、甲方應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
1、負責對乙方以下內容進行審查________________
1)是否具有相應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________
2)是否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書;________
3)是否屬甲方工程供方;________________
2、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3、開工前,甲方應向組織乙方工作負責人和技術人員進行現場勘察并進行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完整的記錄和資料。
4、凡是在甲方生產區域內的施工,甲方應監督與檢查乙方遵守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情況;特別是在需要填用工作票時,甲方應要求乙方工作負責人嚴格執行工作票。
5、對有可能造成人員觸電、高空墜落、機械傷害、中毒、窒息以及生產設備停電、火災、爆炸等事故時,可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專項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批準,監督實施。
6、甲方工程管理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應在現場監督協議中由乙方承擔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到位情況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凡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行為,視其情節應做出:當場制止、發出違章(整改)通知單、停工整頓、直至中止施工合同的執行。
7、不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
8、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并督促整改,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9、在乙方發生安全、環境事故時,負責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四、乙方應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
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應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相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作業指導書、交底要求,確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目標順利實現。
2、開工前,乙方施工負責人和技術人員應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勘察和安全技術交底,若有疑問應立即向甲方提出。
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甲方頒發的安全、文明生產規定以及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工作規范,嚴格按“六化”標準進行施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有序開展,創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環境,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4、承接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作業,必須按甲方要求制定現場專項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批準后執行。
5、開工前必須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不超過檢驗周期。
6、開工前必須對參加現場施工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技交底,經考試合格后上崗;嚴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7、變電施工現場施工用電嚴格執行“三相五線制”的用電方式,線路施工現場按當地臨時用電方式進行,嚴格“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施工用電管理,確保一機一閘,落實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責任。
8、接受甲方的安全指導、監督和管理。若發生安全、環境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向甲方工程現場項目負責人報告,不得隱瞞事故、事件真相,不得不報或遲報。
五、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
1、根據《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甲方從工程款中預留________(承包合同價款的5%)作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
2、保證金用于對工程施工期間發生安全事故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的違約扣罰。違約扣罰超出保證金的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
3、本工程驗收合格一年后,甲方應一次性退回施工保證金。
六、其他有關的約定
1、由乙方在承包施工中所造成的責任事故、人身傷害事故或對運行設備、安裝設備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經濟損失的,將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2、無論本協議中“工程項目期限”與實際施工日期是否相符,本工程施工期內,本協議始終有效。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一份交安監部門),乙方執一份,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確保本工程安全、文明、優質、高效完成施工建設任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依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體工程簡況如下:
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劃開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的詳細地點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各項規定。
2、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為本工程現場項目負責人,乙方指派 、 為現場工作負責人、安全員。雙方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3、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電氣、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等傷亡),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
4、貫徹先訂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后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隨意指派乙方人員從事與本工程無關的施工任務。
三、甲方應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
1、負責對乙方以下內容進行審查 審查結果
(1)、是否具有相應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有、無
(2)、是否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書。 有、無
(3)、是否屬甲方工程供方。 有、無
2、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3、開工前,甲方向應組織乙方工作負責人和技術人員進行現場勘察并進行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并有完整的記錄和資料。
4、凡是在甲方生產區域內的施工,甲方應監督與檢查乙方遵守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情況。特別是在需要填用工作票時,甲方應要求乙方工作負責人嚴格執行工作票。
5、對有可能造成人員觸電、高空墜落、機械傷害、中毒、窒息以及生產設備停電、火災、爆炸等事故時,可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專項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批準,監督實施。
6、甲方工程管理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應在現場監督協議中由乙方承擔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到位情況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凡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行為,視其情節應做出:當場制止、發出違章(整改)通知單、停工整頓、直至中止施工合同的執行。
7、不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
8、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并督促整改,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9、在乙方發生安全、環境事故時,負責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四、乙方應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
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應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相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作業指導書、交底要求,確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目標順利實現。
2、開工前,乙方施工負責人和技術人員應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勘察和安全技術交底。若有疑問應立即向甲方提出,直到明白無誤。
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甲方頒發的安全、文明生產規定以及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工作規范,嚴格按“六化”標準進行施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有序開展,創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環境,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4、承接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作業,必須按甲方要求制定現場專項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批準后執行。
5、開工前必須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不超過檢驗周期。
6、開工前必須對參加現場施工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技交底,經考試合格后上崗。嚴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7、變電施工現場施工用電嚴格執行“三相五線制”的用電方式,線路施工現場按當地臨時用電方式進行,嚴格“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施工用電管理,確保一機一閘,落實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責任。
8、接受甲方的安全指導、監督和管理。若發生安全、環境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向甲方工程現場項目負責人報告,不得隱瞞事故、事件真相,不得不報或遲報。
五、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
根據《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甲方從工程款中預留 (承包合同價款的5%)作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
保證金用于對工程施工期間發生安全事故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的違約扣罰。違約扣罰超出保證金的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其他有關的約定:
由乙方在承包施工中所造成的責任事故、人身傷害事故或對運行設備、安裝設備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經濟損失的,將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無論本協議中“工程項目期限”與實際施工日期是否相符,本工程施工期內,本協議始終有效。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一份交安監部門),乙方執一份,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甲 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 篇3
企業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確保本工程安全、文明、優質、高效完成施工建設任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依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體工程簡況如下:
1、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2、計劃開竣工時間:
3、施工的詳細地點和范圍:
施工地點:
施工范圍:
二、甲、乙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各項規定。
2、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為本工程現場項目負責人,乙方指派 、 為現場工作負責人、安全員。雙方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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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電氣、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等傷亡),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
4、貫徹先訂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后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隨意指派乙方人員從事與本工程無關的施工任務。
三、甲方應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
1、負責對乙方以下內容進行審查 審查結果
(1)、是否具有相應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有、無
(2)、是否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書。 有、無
(3)、是否屬甲方工程供方。 有、無
2、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3、開工前,甲方向應組織乙方工作負責人和技術人員進行現場勘察并進行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并有完整的記錄和資料。
4、凡是在甲方生產區域內的施工,甲方應監督與檢查乙方遵守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情況。特別是在需要填用工作票時,甲方應要求乙方工作負責人嚴格執行工作票。
5、對有可能造成人員觸電、高空墜落、機械傷害、中毒、窒息以及生產設備停電、火災、爆炸等事故時,可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專項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批準,監督實施。
6、甲方工程管理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應在現場監督協議中由乙方承擔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到位情況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凡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行為,視其情節應做出:當場制止、發出違章(整改)通知單、停工整頓、直至中止施工合同的執行。
7、不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
8、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并督促整改,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9、在乙方發生安全、環境事故時,負責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四、乙方應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
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應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相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作業指導書、交底要求,確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目標順利實現。
2、開工前,乙方施工負責人和技術人員應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勘察和安全技術交底。若有疑問應立即向甲方提出,直到明白無誤。
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甲方頒發的安全、文明生產規定以及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工作規范,嚴格按“六化”標準進行施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有序開展,創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環境,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4、承接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作業,必須按甲方要求制定現場專項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批準后執行。
5、開工前必須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不超過檢驗周期。
6、開工前必須對參加現場施工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技交底,經考試合格后上崗。嚴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7、變電施工現場施工用電嚴格執行“三相五線制”的用電方式,線路施工現場按當地臨時用電方式進行,嚴格“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施工用電管理,確保一機一閘,落實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責任。
8、接受甲方的安全指導、監督和管理。若發生安全、環境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向甲方工程現場項目負責人報告,不得隱瞞事故、事件真相,不得不報或遲報。
五、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
根據《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甲方從工程款中預留 (承包合同價款的5%)作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
保證金用于對工程施工期間發生安全事故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的違約扣罰。違約扣罰超出保證金的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其他有關的約定:
由乙方在承包施工中所造成的責任事故、人身傷害事故或對運行設備、安裝設備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經濟損失的,將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無論本協議中“工程項目期限”與實際施工日期是否相符,本工程施工期內,本協議始終有效。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一份交安監部門),乙方執一份,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甲 方(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現場組塔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包括隨工。
第二條 組塔時應在組塔現場欄警戒線或警戒路錐。
第三條 組塔前將法蘭盤的地錨螺栓清理干凈,且進行水平調整。
第四條 將第一節塔組起來后,要將雙層螺母擰上且牢固。
第五條 上塔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證,上塔人員要佩戴安全帶及 安全繩。
第六條 塔吊在進行塔體吊裝時,在吊裝物下面不準站人,防止高空墜物。
第七條 在組裝各節塔時,工作人員不要互相喧嘩,要保持工作環境相對安靜,以免在繁華的小區或鬧市區組塔時引來不必要的麻煩。
第八條 組塔完畢后一定要對現場清理干凈,不要將垃圾到處亂扔,要將垃圾包裹在一起,找個適當的地方處理掉。
第九條 組塔完畢后,要將塔體進行垂直調整,如當天時間不充足時,一定要在第二天進行塔體垂直調整。
第十條 塔體在吊裝前,應該先把塔體清理干凈且破損處應進行相應處理后進行吊裝。
第十一條 如沒有對上述要求進行作業,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方負責。
第十二條 組塔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組塔程序施工,非組塔程序工作組塔人員受到的人身損害由組塔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 組塔人員嚴格按該安全協議執行,如組塔人員未能依該安全協議執行造成的人身傷害,由組塔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該安全協議由雙方共同簽字認可,并嚴格按照此安全協議執行,該安全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 篇5
一、目的
為了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明確雙方的責任,更好地配合工作,特簽訂本協議。
二、施工項目:
三、施工地點:
四、施工時間:
五、協議內容:
1、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2、施工人員必須著裝整齊,不得赤身、赤足、穿拖鞋,不準吸煙、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不得高聲喧嘩、打鬧,絕對禁止賭博、酗酒、打架斗毆等。
3、乙方應確保不會對施工現場內原有設施、設備及裝修造成任何損壞或污染,否則乙方承擔全部后果與責任。
4、乙方對施工現場安說全生產有全面責任,由于乙方責任造成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本協議有效期自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之日起至工程結束。
7、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 篇6
一、總包和分包的工程項目負責人,對工程項目中的交叉施工(作業)負總的指揮、領導責任,總包對分包,分包對分項承包單位或施工隊伍,要加強安全管理,科學組織交叉施工,在沒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方案和可靠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禁止上下交叉施工作業,防止和避免發生事故。
二、經營部門在簽訂總分包合同或協議書中應有安全責任劃分內容,明確各方的安全責任。
三、計劃部門在制定施工計劃時,要將交叉施工問題納入施工計劃,應優先考慮。
四、工程施工管理部門要掌握交叉施工情況,加強各分包之間交叉施工的調度管理,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協調交叉施工中的有關問題。
五、安全部門對各分包單位實行監督、檢查,要求各分包單位在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總包方的有關規定、標準、措施等,對違章進行交叉作業的施工單位給予經濟處罰。
六、總包與分包,分包與分項外包的項目工程負責人,要明確劃分交叉施工中各方的責任區和各方的安全責任,建立責任區和安全設施的交接和驗收手續。
七、交叉施工作業上部施工單位應為下部施工人員提供可靠的隔離防護措施,確保下部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在隔離防護設施未完善之前,下部施工作業人員不得進行施工,隔離防護設施完善后,經過上下方責任人和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才能施工作業。
八、工程項目或分包的施工管理人員在交叉施工之前對交叉施工的各方做出明確的安全責任交底,各方必須在交底后組織施工作業,安全責任交底中應對各方的安全責任、安全責任區劃分、安全防護設施的標準、維護等內容做明確要求,并經常檢查執行情況。
九、交叉施工作業中的隔離防護設施及其他安全防護設施由安全責任方提供,當安全責任方因故無法提供防護設施時,可由非責任方提供,責任方負責日常維護和支付租賃費用。
十、交叉施工作業中的隔離防護設施及其他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善和可靠性由責任方負責,由于隔離防護設施或安全防護存在缺陷而導致的人身傷害及設備、設施、料具的損失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十一、工程項目或施工區域出現交叉施工作業安全責任不清或安全責任區劃分不明確時,總包和分包應積極主動配合,在責任不清、意見不統一時由總包的工程項目負責人或工程施工管理部門出面協調、管理。
十二、在交叉施工作業中防護設施完善驗收后,非責任方不經總包、分包或有關責任方同意不準任意改動(如電梯井門、護欄、安全網、坑洞口蓋板、防護棚等),因施工作業必須改動時,寫出書面報告,需經總、分包和有關責任方同意,才準改動,但必須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工作完成或下班后必須恢復原狀,否則非責任方負一切后果責任。
十三、電氣焊割作業嚴禁與油漆、噴漆、防水、木工等進行交叉作業,在工序安排上應先焊割等明火作業。如果必須先進行油漆、防水作業,總分包施工管理人員在確認排除有燃爆可能的情況下,再安排電氣焊割作業。
十四、凡進入總包施工現場的各分包單位或施工隊伍,必須嚴格執行總包所執行的標準、規定、條例、辦法,按標準化文明安全工地組織施工,對于不按總包要求組織施工,現場管理混亂、隱患嚴重、影響文明安全工地整體達標的或給交叉施工作業的其他單位造成不安全問題的分包單位或施工隊伍,總包有權給予經濟處罰或終止合同,清出現場。
十五、本協議經總包方和分包方(或相關施工隊伍)的工程項目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簽字后,立即生效。
總包單位:________ 分包單位: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 篇7
甲方: 務樓工程項目部
乙方: (電梯安裝施工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精神。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確保施工現場生產合理安全用電,杜絕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用電規范》即〔JGJ46-20__〕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20__)規范以及北京市建委頒發的《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以及國家,北京市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和本項目制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標,經雙方確認達成如下《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此“協議書”只適用于 工程項目。
一、 目標
1. 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 杜絕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
3. 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的要求;
二、 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施工現場的臨時電源連接點;
2. 制定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和下發不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
3. 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并加強檢查,對檢查和定期檢查進行記錄,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消除安全隱患,并對違規現象進行罰款;
4. 掌握施工現場的用電情況,做好各分包單位安全施工用電的協調工作;
5. 對違章用電和違章操作人員進行處理。
三、 乙方責任
1. 乙方必須配備一名專(兼)職的臨時用電管理人員,和滿足施工現場施工需要并結合本項目的難易程度配備合格的臨電電工。
2. 乙方每日安排電工巡視檢查,保證用電設備必須做好保護接零、重復接地等處于完好狀態。保護零線必須為黃綠雙色線,嚴禁使用老化及破損線和非橡套纜線。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應定人、定措、定時間進行解決或整改。
3. 乙方負責對臨電維護維修人員進行相關和安全技術知識的陪訓和教育,并且監督臨電人員防護用品的配備和持證情況;
4.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 )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 )和國家北京市以及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并確保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
5. 乙方單位在進場時的所有臨電器材必須經過甲方檢查、驗收,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使用,并提供相應的臨電器材合格證。
6. 施工現場所有電氣線路、配電箱、電氣設備、設施,施工照明等在使用操作時必須由合格的電工來操作,嚴禁非電工進行操作。電工人員應在操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
7. 甲方的配電箱、電纜線、照明燈、開關、用電標識、運輸機械、施工完成的作業面等,乙方施工時應注意成品保護,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8. 乙方必須本著節約用電的原則力爭節約用電,用電設備停用時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生活區宿舍內應做到人走燈滅。
9. 乙方的維護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并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電工的人數必須滿足施工的需要,且每班不得少與兩名電工并做到一人監護,一人操作。
10. 施工現場的配電箱、開關箱內裝置必須完好無損、裝備端正、牢固可靠。
11. 搬遷或移動配電箱或用電設備時必須經電工斷電處理后方可進行。對臨時用電設施使用過程中發現的異常情況應由電工人員處理,必要時應向有關人員報告和解決。
12. 配電箱應放置平穩牢固,嚴禁倒放或平放,配電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工作的足夠空間和通道,嚴禁在配電箱防護欄2m內堆放建筑材料及雜物,室外配電箱必須做好防雨、防咂、措施。
13. 用電設備必須由三級、開關箱供電,所有固定式的用電設備必須做到一機一箱一閘一漏,嚴禁一閘多用,電箱與設備的水平距離不應大于3m。三級配電箱、開關箱,應由二級配電箱漏電接出。
14. 三級配電開關箱380V、220V必須分開,專箱專用,嚴禁混用。
15. 施工現場必須達到三級配電,逐級設置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
16. 二級箱、三級箱、開關箱漏電開關額定值與動作整定值應逐級匹配。
17. 二級配電箱于三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手持電動工具之間的距離不得大于5m。
18. 施工現場、辦公區、宿舍嚴禁私接亂拉電源線,嚴禁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嚴禁違章用電和非電工操作。電氣操作人員必須經常學習關于電氣方面的知識、電氣操作規程,把好施工現場安全用電關,確保施工的安全用電。
19. 各種電氣設備、設施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采取可靠的接零保護。所使用的保護線必須為雙色(黃綠色)機械設備的保護線應應引至外邊,并且應壓接緊固。
20. 導線上嚴禁搭、掛、壓其他物體,不得把電源線直接綁在金屬物體上或腳手架上,更不能把電源線泡在水里或拖地使用,應用絕緣S鉤掛設或絕緣導線綁扎固定,高度不能低于2.4m。不能掛設的導線(電焊機一次線、其它設備導線等)必須穿絕緣管加以保護。
21. 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必須經過搖測經搖測合格后方能使用。搖測后的數據必須報總包安質部進行備案。,
22. 現場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必須采用密閉式防御燈具,碘鎢燈的金屬外殼和金屬支架應做好接零保護,金屬支架桿手持部位應采取絕緣措施。電源線使用護套電纜線,碘鎢燈的高度室外應不低于3m,室內不低于2.4m。
23. 施工現場內應使用II、III類手持工具。I類電動工具應淘汰。
24. 宿舍內、地下室、特別潮濕的場所應使用低壓照明燈具,應使用36V或36V以下的照明,行燈的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電源線應使用橡套電源線,不得使用塑膠線。低壓變壓器應裝設在電箱內,符合戶外電器安裝要求。
25. 現場供電電纜應嚴格執行電纜敷設規定要求。進出建筑物或沿墻水平敷設時線路必須加以保護,并應掛好標識。
26. 乙方的電氣負責人必須對維護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對本單位的用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7. 本現場的供電方式應采用三相五線制TN-S系統。
28. 電表、二級箱及以下的配電設施由乙方自行解決。
29. 電焊機必須配備電焊機專用箱,電焊機一、二次側應加防護罩,電焊機一次線不應大于5m,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m,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
四、 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按照施工規范要求施工,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并承擔全部責任。
五、 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持一份。
六、 本協議此協議簽字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成后終止。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 篇8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現場組塔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包括隨工。
第二條 組塔時應在組塔現場欄警戒線或警戒路錐。
第三條 組塔前將法蘭盤的地錨螺栓清理干凈,且進行水平調整。
第四條 將第一節塔組起來后,要將雙層螺母擰上且牢固。
第五條 上塔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證,上塔人員要佩戴安全帶及 安全繩。
第六條 塔吊在進行塔體吊裝時,在吊裝物下面不準站人,防止高空墜物。
第七條 在組裝各節塔時,工作人員不要互相喧嘩,要保持工作環境相對安靜,以免在繁華的小區或鬧市區組塔時引來不必要的麻煩。
第八條 組塔完畢后一定要對現場清理干凈,不要將垃圾到處亂扔,要將垃圾包裹在一起,找個適當的地方處理掉。
第九條 組塔完畢后,要將塔體進行垂直調整,如當天時間不充足時,一定要在第二天進行塔體垂直調整。
第十條 塔體在吊裝前,應該先把塔體清理干凈且破損處應進行相應處理后進行吊裝。
第十一條 如沒有對上述要求進行作業,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方負責。
第十二條 組塔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組塔程序施工,非組塔程序工作組塔人員受到的人身損害由組塔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 組塔人員嚴格按該安全協議執行,如組塔人員未能依該安全協議執行造成的人身傷害,由組塔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該安全協議由雙方共同簽字認可,并嚴格按照此安全協議執行,該安全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吉林中億實業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為確保施工期間營業線鐵路交通安全,據《鐵路法》、《民法典》和《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及《鄭州鐵路局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施工項目及內容:
1、施工項目:10KV供電能力加強頂管工程
2、施工內容:
二、施工地段:洛陽地區。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安全防范內容:電力設備穩定及行車安全。
五、乙方應負責任和義務:
1、乙方施工前應按營業線施工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報書面施工組織、安全措施,并經甲方核準后方可施工。
2、乙方人員應經安全培訓合格方準上崗。乙方對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要嚴格按審定的方案、范圍和批準的時間組織施工,施工中要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方可施工,甲方應在施工前兩天通知甲方。
3、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設備損壞或造成行車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4、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按有關規定作業,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發生人身傷害,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頂管作業人員要嚴格勞保穿戴,統一穿著防護工作服。
6、在鐵路路基下進行頂進施工,乙方現場施工負責人要對頂進情況進行不間斷監測,每頂進80cm~100cm對頂管作業附近地面進行觀測,發現異常情況要停止施工,并預防侵入鐵路限界。
7、頂管開挖的工作坑乙方應設立防坍塌支撐,防止坑壁坍塌事故的發生。 工作坑周圍必須樹立明顯的警示標牌,同時在坑周圍設置安全網,以免路人不慎掉入坑內。雨雪天氣,工作坑上面應搭雨蓬,避免工作坑進水,因乙方責任造成人身傷害由乙方負責。
8、乙方施工人員因聽從甲方施工負責人指揮,嚴禁蠻干。
六、甲方應負責任和義務:
1、施工前甲方要會同乙方及各設備管理單位對機械頂管附近地下管線情況進行認真調查,必要時組織人工開挖進行摸底。
2、甲方派出技術業務熟練、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現場監護人,全過程把控作業安全。發現乙方施工有安全或質量問題,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乙方必須立即糾正。危及交通安全時,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乙方不得拒絕,否則造成事故應由乙方負責。
3、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生管線損壞事故,乙方應及時上報甲方有關部門,并立即通知管線設備管理單位進行搶修,并積極組織力量協助搶修工作。
4、施工完畢后,乙方現場施工負責人要對作業區段進行全面的巡視,檢查清理現場,不得遺漏任何料具及物品,最終確認相關單位設備正常后才允許撤離現場。
5、甲方未履行安全協議、安全監督失職,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而影響鐵路交通安全構成事故,除依法追究肇事者責任外,同時要追究甲方責任。
6、甲方安全監督檢查員每日檢查路外施工人員應統一著防護工作服及戴安全帽,具備進站作業條件;檢查施工人員橫穿股道時,必須“一站、二看、三通過”。有停留車時嚴禁鉆車、翻車,必須從車兩端5米外繞過。
七、結合部安全管理
1、凡屬乙方已通知甲方,甲方未及時處理造成的問題和事故,列甲方責任。
2、乙方對甲方現場監護人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立即整改。否則甲方現場監護人有權立即停止乙方施工。
3、甲乙雙方現場人員要嚴格執行“自控、互控、他控”等保安措施,保證施工中的人身及設備安全。
八、 本協議-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一并執行。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 篇10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上海市社會治安防范責任條例》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甲方:
乙方:
1、本協議為龍耀路越江隧道工程連接通道結構施工分(發)包《工程合同》的附件,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委托 為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人。
3、乙方營業執照為 ,單位法人代表或負責人 汪偉興 ,施工現場治安消防負責人 ,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人 。乙方應當對施工現場的治安消防工作負責。
4、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應當向甲方所屬單位保衛部門履行下列義務:
4.1、出示本單位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資格和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人的崗位證件。
4.2、交納20__~10000元的施工現場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
4.3、如實遞交進場人員名冊以及身份證復印件。
5、甲方所屬保衛部門將乙方交納的施工現場治安消防抵押金的20-30%統一用于施工現場治安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以及教育培訓和表彰。
6、乙方應當積極組織參加千校百萬進城務工人員的崗位培訓。
7、乙方在進場后應當去當地所屬派出所登記辦理有關手續,凡無身份證或來歷不明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嚴防盲流和負案在逃人員混入。
8、乙方應當遵照《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管理規定》,管理所屬施工區域和人員。
8.1、乙方應對所轄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制訂治安管理規定,杜絕職工違法犯罪事件的發生;禁止在施工現場賭博、酗酒、打架;宿舍內禁止男女混居;務工人員家屬不準在工地留宿。
8.2、乙方應對所屬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制訂防火措施,并按《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堅持動用明火審批制度,落實監護人措施,嚴禁違章動火;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熱得快等;禁止使用碘鎢燈等大功率燈具烘烤衣物和取暖;嚴禁氧氣瓶與乙炔瓶同置一車或同置一庫;宿舍內不準亂接亂拉電線,不準架設裸導線,不準用銅絲或其他金屬材料替代保險絲;照明燈不準超過60瓦;施工現場不準吸游煙。
8.3、乙方應當管理好施工現場的生產和生活資料,嚴禁亂拿亂用不屬于乙方的生產和生活資料。
8.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人員不準將施工區域內的生產資料(即使是屬于乙方的)買掉,違者作盜竊論處。
9、乙方應當將本協議書的條款及《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管理規定》的有關內容向所屬人員進行宣傳教育,使其思想重視,自覺遵守。
10、乙方應當確保施工現場所轄隊伍的穩定。
11、凡乙方或乙方人員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根據情節輕重,甲方應當給予直接責任者批評教育,同時給予50~500元的經濟處罰;由此而發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災事故的,甲方應當扣除其交納的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20__~10000元,并照價賠償經濟損失,直至追究負責人和法人代表的刑事責任。
12、工程結束后,雙方應對本工程治安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總結,甲方可對有功人員進行獎勵。
13、以上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均按甲方對施工現場具體的治安消防安全要求在“其它”項中補充。
14、其它
15、本協議經雙方單位簽約即日起生效,至乙方全部人員、物資退場完畢時終止。
16、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單位、保衛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 篇11
工程名稱:
甲 方:
乙 方:
為切實加強工程項目安全文明管理力度,不斷提高安全文明生產的管理水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政府相關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確保安全文明生產,保證相關人員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愿簽訂本協議。
1.安全施工
1.1甲方的責任
1.1.1貫徹落實國家及政府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1.1.2依照甲、乙雙方的約定,提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如交付使用前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由甲方按照政府有關安全標準對乙方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等。
1.1.3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對嚴重違章行為有權勒令停止其工作。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開具隱患通知單,限期整改;如在規定時間內未能整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1.1.4建立健全的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1.5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救援并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1.2乙方的責任
1.2.1貫徹落實國家及政府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承包施工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乙方應完善健全自己的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建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對自單位人員全面負責。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有權予以糾正制止并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
乙方進駐工地后十四(14)天內制定工地/施工安全預防設施的詳細計劃書,并提交給甲方審批。甲方可以駁回、批準或修訂該計劃書,乙方應根據甲方意見做出修訂。乙方須委任一名常駐工地的管理人員為工地/施工安全監理及甲方主任,確保該已被甲方批準的計劃書得以正確執行及保證整項工程施工期內完全遵守政府部門所頒布的安全規則及避免發生任何意外。乙方應每周向甲方提交工地/施工安全報告。若甲方認為乙方在工地的安全設施或處理方法不符合要求時,可發出停工指令直至修復妥當符合安全規則。停工期內的所有間接及直接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1.2.2接受甲方的施工資質審查,并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包括單位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等)。嚴格按照施工資質范圍施工,不得承接超資質范圍的施工任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政府有關規定,不得將承包項目違法轉包。
1.2.3服從甲方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嚴格按照青島市建委標準化勞務人員登記表進行勞務人員登記并簽訂勞動合同,進行標準化統一管理。特種工種上崗證持證率100%,如“電工、電焊工、架工、塔吊工、信號工”及普通工等工種的各種操作上崗證,收集存檔、先驗原件、上崗證復印證件必須乙方蓋單位紅章送交甲方項目部安全員處存檔備查,嚴格按照青島市建委關于特種工種的相關規定,做到人證相符,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
1.2.4乙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訂并且提交給甲方安全生產管理方案及各重大施工項目安全專項實施方案,如“塔吊、腳手架、大模板、深基坑、臨電”等方案要有專人管理;并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 (組織、技術、安全措施),經甲方審查確認合格后監督實施。
1.2.5按照政府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活動。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技能和安全規定考試,合格并建立每個職工專一安全教育檔案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全規定考試,并報給甲方項目部備案。
1.2.6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1.2.7工程開工前,必須向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1.2.8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對甲方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在限期內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
1.2.9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乙方施工人員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隱患,必須先整改后施工。對施工現場腳手架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2.10對乙方承包范圍的施工用電負有全部管理責任。B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1.2.11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用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乙方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并符合政府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大型機械設備時,應在使用前向甲方備案。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1.2.1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政府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時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甲方備案。
1.2.13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有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不再另行計取。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2.13.1遵守所有適用的安全規則,阻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現場;
1.2.13.2高度重視并照料有權在現場的所有人員的安全;
1.2.13.3保持現場和清除工程不需要的障礙物,并及時從現場清除運走任何廢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以避免對現場人員造成危險;
1.2.13.4在按照竣工驗收的規定移交前,提供圍欄、照明、警告信號、保衛、看守,并保持現場內外清潔;
1.2.13.5在施工現場制作、張貼、懸掛廣告宣傳時,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符合政府的有關規定。如果因乙方未履行上述職責,致使在本工程實施過程中造成安全質量事故或其它政府罰款,乙方應立即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所有費用。
1.2.14乙方應按照國家及相關地區有關現場施工的消防要求于現場配備適量質量合格的滅火器、消火栓、變壓器沙坑等以保證現場消防安全。所有的消防安全措施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并須達到甲方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要求。
1.2.15乙方須遵從并按照政府部門有關施工作業安全、現場安全的條例。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等重要地點附近施工時乙方應采取必要、特殊的安全防護措施以保證其雇員、現場其他人員及第三者的安全。包括該安全措施的建立及日常維護。在建筑物臨邊、洞口、交叉、高處等作業地點設置及維護安全防護措施,包括安全護欄、臨時封閉隔斷等。在進行爆破、有毒有害等高危作業時,乙方應該采取的必要、特殊的安全防護措施以保證避免發生任何意外。
1.2.16其他安全施工環境創建與保持。按工程項目當地政府安全施工要求可能增加的其他措施及費用。如在工地內各通道的安全照明;為其雇員提供和保持一切所需的安全防護衣物和設備;按政府部門要求在日間和夜間掛起旗幟、訊號和標記,保障行人的安全等。
1.2.15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代表認可后實施,有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1.2.16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乙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甲方代表,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代表認可后實施,有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1.3承擔事故的責任
1.3.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3.2由于甲方責任或第三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1.3.3由于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3.4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要先搶救人員生命并保護現場,必須在30分鐘內向甲方報告,并按照政府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1.3.5乙方應依法為其施工現場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或工傷保險。
1.4安全施工處罰條例
1.4.1乙方要對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人員,上崗前進行安全教育,針對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培訓,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和書面記錄,無書面記錄的罰款500元。
1.4.2施工作業人員進入現場必須要戴好安全帽,凡發現在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罰款人民幣50元,該罰金由違規者所在單位支付。
1.4.3對于“四口五臨邊”做到“有洞必蓋、有邊必有欄”的防護措施,并配置醒目警告標志,無防護措施者罰款1000元,無警告標志罰款100元。
1.4.4施工用電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施工,現場電纜線必須穿管埋設或架空敷設。對易觸及或接近帶電體的地方均采用絕緣保護和安全隔離措施。現場夜間施工時,施工通道保證有足夠高度的夜間照明燈,現場有電工值班巡視。
1.4.5特殊工種按G35306-85,特殊技術安全部分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掛牌使用。腳手架搭、拆過程中,須有專人監護,設置一道安全警戒線,由專業架子工負責搭、拆。違者立即停工整改,并提出書面警告,罰款1000元-5000元。
1.4.6工地應配備齊全的防火器材,否則酌情給予罰款500元-1000元。
1.4.7對提出的問題要限時整改,若到期仍未整改,立即停工,并出書面警告,罰款1000元-5000元。
1.4.8發生安全事故,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時按事故規程上報,否則罰款1000元。
1.4.9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發現每人每次罰50元,高空作業不戴安全帶,每人每次罰款100元,穿拖鞋進入現場,每人每次罰50元,酒后進入現場,每人每次罰款100元,如兒童進入現場,當事人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2、文明施工
2.1現場進出口位置設置必須事先得到甲方的認可,但甲方的認可不免除乙方按政府部門指令自費更改進出口的責任。出入口處必須按規定設置洗車設備,包括水槍及洗車槽等,其費用已包括在合同總價中。所有車輛必須于洗車槽清洗后方可離開現場以確保道路清潔。
無論施工與否,直至完成整項工程的交付,乙方應在工程現場保留足夠的保安員21小時保護工程、材料、施工機械等,并采取一切措施以確保未經允許之人不能進入工地范圍。乙方將負責保護已完工程,雇用保安員并不意味乙方免于承擔工程、材料、配件、施工機械等遭受損失或損壞的責任。
2.2堆場及加工場地硬化創建與保持。施工單位應按照工程需要對材料堆放及加工場地實施地面硬化措施,硬化標準及范圍由甲方確定。現場臨時道路、排水溝等設置應符合招標要求;由我方進行現場區域劃分,乙方有義務負責所劃分區域的道路、排水溝等的日常清潔工作;乙方負責地面硬化的日常維護,并在發生損壞時負責修復。
2.3施工區段范圍臨時圍墻創建與保持。乙方應根據施工現場的需要及甲方指示,按照經甲方批準后臨時圍墻設計方案創建施工區段臨時圍墻并在發生損壞時負責修復。甲方對圍墻方案批準并不代表乙方對臨時圍墻安全責任的減少。
2.4垃圾集中收集站設置及保持。乙方應根據施工現場及施工組織設計的需要,在施工現場設置垃圾集中收集站,并按時將建筑物室內外的垃圾清理至垃圾集中收集站后統一外運。
2.5施工垃圾清運。乙方必須清除和搬走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所有垃圾(包括工程變更及增加工程產生的垃圾),按甲方要求將垃圾堆于建筑物各樓層上的指定地點,再統一清運至垃圾集中收集站后外運。在任何時候垃圾清運的間隔時間不長于三(3)天。
2.6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保持工地現場施工道路的暢通與整潔,定期清掃施工道路并在有塵埃形成的地方經常灑水。施工道路及施工區入口由乙方負責管理,并指派專人負責現場的清潔衛生。
2.7乙方的生活設施,須在施工場地以外區域自行解決,施工現場內一律不準布置工人宿舍(保安、值班人員除外),并且各施工樓內不準作為工人住宿、生活區域;
2.8乙方須與現場其他分包單位積極協調、團結合作,避免發生沖突。若與其它單位發生沖突事件,所有責任由乙方與其它單位自行協商解決,甲方項目部不負任何責任。
2.9當乙方不執行或不按規定時間或期限執行甲方關于文明施工的指示,甲方被迫雇用第三人代乙方執行文明施工項目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將從應支付給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
2.10文明施工處罰條例
2.10.1建立健全門衛、外來人員出入登記、貨物出入登記制度。本工地施工人員在現場必須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胸卡。施工現場未經甲方批準的人員一律不準住宿。違者罰款50元。
2.10.2在施工前嚴格按防汛要求,現場周圍設置水溝,有系統地把地面水排入沉淀池,經沉淀后的水方能排入河道。防止泥漿、污水、廢水直接流入河道。違者罰款500元-1000元,并負擔由此產生的政府相關部門的罰款及責任。
2.10.3在施工道路接入市政道路前應設排水溝并加蓋雨水鐵箅子,排水溝兩邊要設沉淀池,對外出車輛設專人清洗。違者罰款500元-1000元。
2.10.4在施工中產生的各類垃圾應按規定地點堆放并及時清運,保證施工區域暢通,平坦、整潔、場地平整無積水,同時保證出入口和道路暢通,如乙方未按指定地點堆放或未及時清理垃圾,則項目部有權在書面告知后另行安排其他單位完成,相關費用另加15%管理費由乙方依法承擔。
2.10.5材料堆放要求分類、集中堆放、砌體材料歸類成垛,堆放整齊,碎磚料隨用隨清。
2.10.6積極采取各種有效的防范措施,降低施工中產生的各種噪音,以免周邊居民投訴。
2.10.7施工區內要設足夠的男、女廁所,定期清潔,化糞池定期抽糞,嚴禁將糞直接排入河道,違者罰款_____元-_____元。
2.10.8施工期間,服從市政、交警、環衛、衛生防疫站等有關部門的指導工作。
2.10.9施工區域隨便大便者,一經發現,當事人罰款50,當事人單位罰100元,發現施工現場有大便,處罰相應作業區域責任單位100元;發現小便者,當事人罰款50元,當事人單位罰50元。
2.10.10施工區域預留的樹木,未經項目部同意任何單位不得擅自砍伐或損壞,否則酌情處以500-1800元罰款。
2.10.11如果乙方的員工或工人、供貨單位及其他業務往來單位的人員在甲方的施工工地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發生群體性事件。乙方承諾必須在事件發生后30分鐘內趕到現場處理問題。如果不能按時趕到現場,遲到1個小時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1 萬元的違約金;遲到2 個小時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2 萬元的違約金;遲到超過3小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5 萬元的違約金。在其期間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仍由乙方承擔。
有關當事人罰款從當事人所在單位當月工程進度款中直接扣除。
3.公共財產的維護
3.1乙方須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現場及其附近的所有公共財產、公共設施、鄰近財產、道路、河渠、園林、建筑物、構筑物、現存市政管線設施等,避免由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聲或其它后果對公眾造成人身或財物方面的傷害或妨礙,并承擔因其疏忽對所有分包人、指定分包人及其他乙方造成損壞所需的一切修復費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直接、間接的經濟損失和賠償費用,所需的所有保護及措施費用已含在合同價款中。
3.2現場周圍及場內需保留的市政設施如道路、電力、通訊、給水、排水、煤氣、熱力、化學氣體等管線設施乙方應妥善加以保護,并隨時進行監測,在其附近的施工應采取相應的措施并承擔相應的探察和技術措施費用,如設置防護棚、人工挖探孔、人工挖槽等措施。如需要改路、移位、改線、關止,應征得甲方及有關市政單位的批準,因乙方的過失而造成管線設施清理、修復;路面、道牙、人行路及園林、樹木、鋪裝的修復;政府有關部門的罰款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由此引起的其他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和賠償費用。
3.3乙方不得擅自砍伐、損壞現場周圍及場內需保留的樹木,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3.4在土方開挖、支護、人工降水、地基處理及結構、外裝修等施工時,乙方應采取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現場周圍及場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市政設施管線、道路、邊坡等出現下沉、斷裂、塌落、損壞等事件,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4.事故處理
4.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4.2甲方、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在按上述條款執行的同時,甲方保留向責任單位追究其它責任的權利。
5.其他
5.1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本協議之規定,不斷加強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職工、工人自我保護的能力,增強相互督促的思想意識,促進安全生產的正常順利開展。
5.2雙方須執行的國家、省市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最新的規定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_____號)
(2)關于印發《山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魯建管發[_____]_____號)
(3)關于嚴格實施建筑施工現場安全報監標準的通知(青建管質字[_____]_____號)
(4)關于在建筑施工現場推廣使用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護用具系列產品的通知(青建管質字[_____]_____號)
(5)關于印發《建筑施工起重機械管理規定》的通知(青建管字[_____]_____號)
(6)關于印發《塔式起重機應急加固措施》的通知(青建管質字[_____]_____號)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 篇12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村飲水安全工程,由南江縣萬達水利電力勘測設計有限公司規劃、設計,在 人民政府、’南江縣水務局等有關人員監督下,經村委會“一事一議”討論決定,采用指定專業隊伍承建一方式,確定施工單位(人)為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雙方就本工程建設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基本概況
工程名稱: 飲水安全工程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規劃、設計圖紙和預算內的全部內容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中央、省財政補助資金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工程規劃、設計圖紙和預算內的全部內容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滿足國家和水利行業相關規范標準。
四、工程驗收與質量保修
1、工程驗收: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申請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應及時按規定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竣工驗收,如質量不合格要及時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進行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2、質量保修:本工程質量保征期為童一年,在質量保修期內,其保修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五、合同價款、結算、工程款支付 、設計預算控制價款: 元。
2、結算價款:按實際竣工驗收收方工程量(含工程變更)和實際結算單價進行計算,結算總價款不得超出預算控制價款。
3、工程款支付:本工程由中選施工單位(人)墊資修建,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完善相關報賬手續,經國庫支付中心支付到發包人所在鄉(鎮)會計核算中心,施工單位(人)憑相關資料到鄉鎮會計核算中心領取工程款結算總額的95%,下余5%留作質量保證金,待運行一年后,憑發包人開據無質量問題證明后再全額支付下余的5%。
六、雙方職責
1、發包人應在合同規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負責將進場道路、工程占地、青苗補償等協調到位,所需費用由發包人負責;將施工所需的用水、用電指定接入位置。
2、發包人負責政府采購材料的保管,管網管槽開挖、埋設、運輸(村保管室至工地)和管道鋪放,所需費用由發包人負責。
3、承包入應按有關建筑安全操作規定進行文明施工,注意防范事故的發生,出現施工事故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并及時向發包人提供書面的事故報告和處理結果。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古樹名木不能損壞,如有損壞,由承包人照價賠償(經發包人同意除外)。
4、承包人負責政府集中采購的管道材料的安裝、運輸(縣城材料庫房至村保管室),工程所需其他設備、材料的采購(采購時需出據“材料自行采購單”),所需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5、承包人不得延誤工期,由于發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自然因素,經發包人同意并簽字認可后,相應順延。
6、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承包人應提前一天通知發包人,由發包人到現場組織有關人員驗收,并辦理好簽證手續。
7、工程變更必須經發包人同意并取得正式書面通知,其費用列入工程價款的調整。
8、本工程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轉包、分包。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村委會辦公室
九、其他
1、本合同解釋權歸發包人所有,合同中未盡事宜及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合同條款及本工程補充協議如有沖突以最后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雙方如存在違約,其違約責任根據違約程度及實際造成的損失雙方協商確定。
3、本合同經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工程驗收合格、由發包人支付完本工程全部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縣水務局、 人民政府各執壹份。
發包人: (蓋章) 承包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帳 號:
鑒證單位: 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現場負責人:
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 篇13
甲方:
乙方:
丙方: 燃氣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福建省燃氣管理條例》、《無錫市燃氣管理條例》、《水平定向鉆進管線鋪設工程技術規程》等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的規定,為了保護廈門市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三方協商,就太湖國際社區C1地塊項目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本協議管轄范圍僅限甲方提供相關施工圖紙范圍及相關施工內容,超過上述范圍,三方應另行簽訂保護協議并另行辦理燃氣管線安全咨詢。
第一條甲方在工程辦理開工手續前,應將位于廈門市 區 路的
工程的施工范圍、內容、工期、相關施工設計圖紙(根據需要須提供相應地下構筑物、基槽、樁基主體施工圖、道路施工圖及地下管線設施平、縱斷面圖、)、施工組織設計、頂管或定向穿越作業方案、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并落實專人負責與丙方聯絡具體事宜;甲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第二條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應指定一名工程項目聯系人,該聯系人負責在整個施工期間各自所轄責任范圍內燃氣管道安全保護和協調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其他聯系人簽發的通知書或聯系函;聯系人如需變動的,應及時通知其他兩方。
第三條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資料后,應根據甲方提供的相關施工圖紙所確定的施工范圍,向 甲方提供該施工及影響范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和甲方預約確定現場交底的時間,并由甲方通知乙方三方共同進行現場交底。甲方應負責將該施工及影響范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移交乙方,該工程項目不同階段、不同專業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單位負責的,甲方負有向其所有施工單位移交資料和交底的責任。由于周邊環境發生變化等原因,圖紙標注與現場可能會有一定的誤差,甲方和乙方必須對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實際位置進行現場探測和地下物探,否則發生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甲方依據已取得施工及影響范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用儀器探測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實施工現場地下燃氣管道和設施的實際具體位置,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現場的安全保護范圍及安全控制范圍,甲方和乙方應在已探明的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設置安全警示標識。
第五條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及安全控制范圍:
(一)安全保護范圍:
1.低壓、中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范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范圍內的區域;
3.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范圍內的區域。
(二)安全控制范圍:
1.低壓、中壓管道的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至6米范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至10米范圍內的區域;
3.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至50米范圍內的區域。
第六條甲方應根據已探明的地下燃氣管道情況、燃氣管道保護和控制范圍,組織編制相應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并報送丙方備案;甲方應負責向本工程項目的不同階段、不同專業的所有施工單位分別送達所編制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并監督落實。否則由此造成事故和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由于施工單位不認真遵守執行《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造成事故和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丙方應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該工程《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后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廈門市地下燃氣管線安全咨詢意見書》。
第八條乙方在工程動工前,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將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通過技術交底方式落實到相應工作層面作業班組負責人和具體作業人。
第九條甲方應在工程每個涉及燃氣設施安全的分項工程動工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丙方,當工程將在燃氣管道安全控制范圍內施工時,乙方應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丙方;當工程將在燃氣管道安全保護范圍內施工時,乙方應提前24小時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后,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市政工程(含各種地下管線施工)按不少于1次/周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檢查,房地產項目除基礎工程及后期各種地下管線施工、綠化工程按不少于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于1次/月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檢查。若甲方動工前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丙方有權在今后辦理安全咨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工程設計變更或施工作業方案發生變更需修改燃氣管道保護方案時,甲方應及時函告丙方,同時,乙方應按照第八條要求落實到具體作業人;丙方在接到變更告知函后,應及時安排好檢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頻度進行檢查。
第十條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保護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負總責,乙方負責燃氣管道具體保護措施的實施及管道警示標識的保護;丙方應落實燃氣管道的檢查工作,做好緊急應對準備。
第十一條甲方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違反以下規定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1.建造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
3.進行機械開挖、爆破、起重吊裝、打樁、頂進等作業。
(二)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停留、行駛載重車輛、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三)頂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業管線位置與燃氣管線和設施的凈距應大于 米。
(四)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二條丙方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發放《違章施工停工通知單》;甲方應督促予以整改,經丙方確認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因素已經消除,乙方方可恢復施工。
第十三條 丙方在檢查中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危及燃氣管道安全隱患時,應發放《違章整改通知單》通知甲方項目聯系人,由甲方項目聯系人負責督促隱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絕接收,若甲方拒絕接收, 丙方有權在今后辦理安全咨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任何一方發現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時,應立即制止危害行為,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制止無效時,丙方有權向市(區)市政園林局、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區)建設局等單位報告,情況緊急時,可立即報110請求協助。
第十四條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損壞后的處理方式
如施工過程中造成燃氣管道設施防腐層損壞,燃氣管道設施損壞及燃氣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員應立即停止施工,撥打搶修電話并通知甲、丙方聯系人;丙方應立即組織應急搶修并現場取證;因甲方責任造成事故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丙方, 因乙方責任造成事故損失的由甲方先賠償丙方, 甲方可向乙方追償。若甲方拒絕賠償, 丙方有權在今后辦理安全咨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第十五條甲方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要求,并應確保燃氣管道上的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要求;施工期間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動、覆蓋、涂改、拆除、裸露、懸空等破壞燃氣管道設施及安全警示標志;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修復相應的標志樁;若甲方、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應負責無條件整改,并承擔全部整改費用;若因此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協議內容甲、乙、丙三方已認真閱讀并充分理解,自愿按本協議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工程項目聯系人: 工程項目聯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燃氣有限公司(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工程項目聯系人:
年 月 日
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 篇14
為保證 香密園住宅小區 工程的消防安全,甲乙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條例》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消防規定、規程辦法,服從行業管理,接受有關單位及保信 公司的監督檢查,經甲乙雙方同意特簽訂此協議。
一、 協議雙方:
單位名稱(單位工程總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分項工程承包方(建設單位分包給乙方的分項工程或總承包方轉包給乙方的分項工程):以下簡稱乙方。
二、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北京市和上級單位頒發的政策、法律、規章、標準和制度,認真執行消防法和操作規程。在施工過程中不因自己的違章施工給對方施工造成施工困難和事故。雙方通力協作做到安全施工,不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三、甲方對乙方的分項施工項目負責介紹施工現場基本情況,按合同的規定乙方求助甲方協助的事項,甲方應滿足乙方的要求。
四、乙方施工項目應當按規定對自己的工人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教育工人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消防保衛管理制度,不得違章作業,如違章施工或違章作業甲方有權處罰。炊事人員使用液化氣或油料做飯應先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常規教育,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五、乙方應按規定參加總包方組織的義務消防隊員培訓工作。
六、乙方工人無故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或設備。
七、乙方工人進入施工現場或樓內不許吸煙。
八、乙方工人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消防領導小組審查批準,領取用火證,并配備看火人及消防器材后方可作業。
七、一旦發生火情,乙方保證服從甲方指揮,全力參與滅火行動。
八、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的消防設施不符合規定造成的乙方事故,甲乙雙方協商按國家規定處理。
九、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因破壞甲方消防設施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不負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事故處理和上報上級單位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十、補充條款(項目部根據自身情況而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此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協議期滿、人員全部退場后中止。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補充條款:
1. 任何人嚴禁在宿舍內做飯、使用熱得快、電褥子等。
2. 各隊派專人每天打掃宿舍衛生。
3. 工人不得在床上吸煙,在宿舍內設立煙頭桶里面要有水。
4. 項目部派保安人員24小時巡查宿舍,各隊人員必須聽從保安人員的管理。
5. 各隊在每日兩次的班前會要宣傳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6. 各隊包括全體員工不得隨意動用消防器材。
7. 各隊如果動用電氣焊必須開動火證、設看火人。
以上要求如有違反處罰隊長及當事人(情節嚴重者開除或依法處理)
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 篇15
甲方:(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監理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丙方:燃氣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吉林省燃氣管理條例》、《吉林市燃氣管理辦法》、《吉林省安全生產條例》《城市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________號令)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護磐石市城區內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叁方協商,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
第一條 甲方在工程開工前,應將城建檔案部門出具的地下綜合管線查詢結果,及位于_________市 路 街的 工程的施工單位(乙方)、施工范圍、內容、工期以及建設紅線總平面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并委派專人負責與丙方具體聯絡事宜。
第二條 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后,核準施工范圍及影響區域內地下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并在三個工作日內,到現場向甲方、乙方確認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條 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位置應以現場探查核實為準。施工前甲方應按照丙方提供的探坑位置進行人工斷面開挖,以確定施工現場燃氣管道的實際具體位置。在確認燃氣管線及設施準確位置后,三方共同填寫《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確認表》,并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及安全控制范圍。
第四條 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范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范圍內的區域。
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范圍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至6米范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至50米范圍內的區域。
第五條 乙方在工程開工前,應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將燃氣設施保護工作落實到人。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由乙方項目負責人和甲方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并由乙方報丙方備案,便于丙方監督。對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產生爭議的,由市建設局組織專家論證后協調解決。
第六條 乙方應在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范圍內設置“燃氣管道,注意保護”等安全警示標語標識,在現場懸掛丙方搶險電話。
第七條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工作負總責,對乙方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情況進行監督,確保保護方案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第八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遇到復雜、特殊情況,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乙方會同甲方,重新制定保護方案。
第九條 丙方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及周圍燃氣設施的巡查工作,如發現隱患問題,有權及時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對不能制止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條 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從事下列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1.建設占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
2.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或者動用明火;
3.對方物品或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
4.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種植深根植物;
5.進行機械開挖爆破等作業;
6.其他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會同乙方制定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經與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實施:
1.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和安全控制范圍內,敷設管道,從事打樁、挖掘、頂進作業。
2.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范圍內,進行爆破作業。
(三)不得擅自移動、覆蓋、涂改、拆除、破壞燃氣設施及安全警示標志;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埋設相應的標志樁;
(四)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不得停留載重車、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五)頂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業管線位置與燃氣管道和設施的凈距應大于2米;
(六)當現場對天然氣管道進行開挖等施工時,管溝必須采用人工開挖,現場所有大型施工機械作業必須遠離管溝邊緣一米以上;
(七)當現場施工時需要將天然氣管道上方或四周的覆土移除時,必須采用沙袋或其他有效的保護方式,對暴露的天然氣管道進行臨時性遮蓋防護,以規避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
(八)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一條 甲方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要求,并應確保燃氣管道上的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要求;若甲方、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應負責無條件整改,并承擔全部整改費用;若因此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施工方負全部責任,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違反本保護協議或因施工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破壞,發生燃氣泄漏或燃氣爆炸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叁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至該建設工程完工后自動失效,正本四份,三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上交燃氣辦,由燃氣辦存檔備案保,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聯系人及緊急事件聯系人:
24小時聯系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