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鏡旅游合同(WF36-2024-05)(精選3篇)
安徽省出鏡旅游合同(WF36-2024-05)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證件:________?號碼: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和《安徽省旅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旅游線路人數旅游時間
本次旅游為_____________線路_________日游,共_________晚_________天,人致為_________人;含成人________人;兒童_________人。旅游時間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地點出發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地點結束。
第二條?旅游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本次旅游價格為成人每人_________元,與成人同行的兒童為每人_________元(兒童與成人服務內容不同,應另外注明)。總金額為(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根據有關規定,乙方先_____后接待。甲方應當按下述第種方式將旅游費
用現金支付或匯人乙方指定的銀行__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
2.報名時支付預付款_________(幣)_________,余款須在出發前_________天付清。
甲方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開具旅游發票。
第三條?旅游有關事項的約定
1.乙方應制定明確具體的旅_____程及服務標準,并作為合同附件交給甲方。
2.旅_____程及服務標準應明確游覽景點及所含門票類別。
3.旅_____程及服務標準應明確住宿、用餐、交通工具標準及導游服務的類別。
4.乙方在旅_____程中平均每天安排的旅游購物不超過________次
5.甲方參加乙方安排的合同約定的所交旅游費用外的游覽、娛樂項目的內容、費用應在旅_____程中明確。
6.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并向甲方作全面真實介紹,保證不作虛假宣傳。
7.甲方應對乙方的旅_____程及服務標準作詳細了解咨詢,并保證自己的身體狀況等能完成本次旅游。
8.甲方因突發疾病提出中斷旅_____程,應提供一當地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乙方扣除已支付的費用后,應當退還剩余費用。乙方應做妥善安排,費用由甲方自理。
9.乙方與本次旅游有關的廣告、宜傳制品、店堂告示等符合合同要約條件的,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10.本合同簽訂后,因政策性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旅游費用的增減,應予以多退少補。
11.乙方應購買《旅行社責任險》,因乙方的責任致使甲方人身、財物遭受損害的,其賠償范圍和標準以乙方與_____公司簽訂的合同條款為準。”
12.根據規定,乙方應當推薦甲方投保旅游意外_____,其投保費用由甲方自理,保額由甲方自行確定。
第四條?甲方違約責任
1.出發前,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合同終止。甲方應當支付乙方已發生的費用。
2.甲方末按約定時間提供證件或相關真實有效資料,造成乙方無法為其辦理取得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簽證的,合同終止。甲方應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相關費用。
3.甲方未按約定時間集合或提供資料失實或目的地國家(地區)未予簽證、未準予人境造成旅游無法成行,合同終止。已發生的費用不予退還。
4.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和未經乙方同意,中途自行離團或擅自改變住宿、餐飲、景點、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或標準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違反有關國家和地區法律、法規而被懲、拘留、遣返及追究其它法律責任和費用的由甲方自理。
第五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每減少一個景點,應退還該景點門票、導游服務費用并,賠償同額違約金。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購物地點數額,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旅游、娛樂項目,應承擔增加的旅游、娛樂項目的直接費用。
3.在乙方安排的購物地點,甲方購買的商品經市級以上有關專業部門鑒定為假冒偽劣商品的,并持有相應的稅務發票的,在15日內向乙方提出,乙方應負責予以退換。
4.乙方擅自降低住宿、餐飲、交通工具標準,應退還甲方所付相應費用與實際費用差額并支付差額的同額違約金。
5.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降低住宿、餐飲、交通工具標準或景點不能游覽,應退還甲方所付相應費用與實際費用差額并賠償差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6.乙方或領隊違反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應當依據國家旅游局《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予以退賠。
第六條?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終止合同的,應在出團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辦理相關善后事宜,甲方應承擔乙方為本次旅游已支付的各項費用;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旅游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在約定出團前________天通知甲方,乙方為本次旅游已支付的各項費用自行承擔;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旅游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相關詳情及不能履約的證明材料。已發生的相關費用不予退還。
第八條?旅游安全責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方責任造成甲方的人身傷害或財物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發生前已對可能發生的相關情況已向甲方作出充分說明、提醒、勸戒、警告的;所發生的旅游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測或已采取了預防措施的;旅游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發生后,乙方已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的,乙方可以減輕或免除責任。
第九條?特別事項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管理、工商管理部門申請調解,甲乙雙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對旅游服務質量發生爭議時,可依旅游質監管理部門出具的服務質量鑒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頁,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________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安徽省旅游局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安徽省出鏡旅游合同(WF36-2024-05)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證件:________ 號碼: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安徽省旅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旅游線路人數旅游時間
本次旅游為_____________線路_________日游,共_________晚_________天,人致為_________人;含成人________人;兒童_________人。旅游時間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地點出發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地點結束。
第二條 旅游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本次旅游價格為成人每人_________元,與成人同行的兒童為每人_________元(兒童與成人服務內容不同,應另外注明)。總金額為(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根據有關規定,乙方先收費后接待。甲方應當按下述第種方式將旅游費
用現金支付或匯人乙方指定的銀行__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
2.報名時支付預付款_________(幣)_________,余款須在出發前_________天付清。
甲方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開具旅游發票。
第三條 旅游有關事項的約定
1.乙方應制定明確具體的旅游行程及服務標準,并作為合同附件交給甲方。
2.旅游行程及服務標準應明確游覽景點及所含門票類別。
3.旅游行程及服務標準應明確住宿、用餐、交通工具標準及導游服務的類別。
4.乙方在旅游行程中平均每天安排的旅游購物不超過________次
5.甲方參加乙方安排的合同約定的所交旅游費用外的游覽、娛樂項目的內容、費用應在旅游行程中明確。
6.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并向甲方作全面真實介紹,保證不作虛假宣傳。
7.甲方應對乙方的旅游行程及服務標準作詳細了解咨詢,并保證自己的身體狀況等能完成本次旅游。
8.甲方因突發疾病提出中斷旅游行程,應提供一當地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乙方扣除已支付的費用后,應當退還剩余費用。乙方應做妥善安排,費用由甲方自理。
9.乙方與本次旅游有關的廣告、宜傳制品、店堂告示等符合合同要約條件的,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10.本合同簽訂后,因政策性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旅游費用的增減,應予以多退少補。
11.乙方應購買《旅行社責任險》,因乙方的責任致使甲方人身、財物遭受損害的,其賠償范圍和標準以乙方與保險公司簽訂的合同條款為準。”
12.根據規定,乙方應當推薦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險,其投保費用由甲方自理,保額由甲方自行確定。
第四條 甲方違約責任
1.出發前,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合同終止。甲方應當支付乙方已發生的費用。
2.甲方末按約定時間提供證件或相關真實有效資料,造成乙方無法為其辦理取得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簽證的,合同終止。甲方應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相關費用。
3.甲方未按約定時間集合或提供資料失實或目的地國家(地區)未予簽證、未準予人境造成旅游無法成行,合同終止。已發生的費用不予退還。
4.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和未經乙方同意,中途自行離團或擅自改變住宿、餐飲、景點、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或標準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 .甲方因違反有關國家和地區法律、法規而被懲、拘留、遣返及追究其它法律責任和費用的由甲方自理。
第五條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每減少一個景點,應退還該景點門票、導游服務費用并,賠償同額違約金。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購物地點數額,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旅游、娛樂項目,應承擔增加的旅游、娛樂項目的直接費用。
3.在乙方安排的購物地點,甲方購買的商品經市級以上有關專業部門鑒定為假冒偽劣商品的,并持有相應的稅務發票的,在15日內向乙方提出,乙方應負責予以退換。
4.乙方擅自降低住宿、餐飲、交通工具標準,應退還甲方所付相應費用與實際費用差額并支付差額的同額違約金。
5.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降低住宿、餐飲、交通工具標準或景點不能游覽,應退還甲方所付相應費用與實際費用差額并賠償差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6.乙方或領隊違反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應當依據國家旅游局《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予以退賠。
第六條 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終止合同的,應在出團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辦理相關善后事宜,甲方應承擔乙方為本次旅游已支付的各項費用;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旅游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在約定出團前________天通知甲方,乙方為本次旅游已支付的各項費用自行承擔;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旅游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安徽省出鏡旅游合同(WF36-2024-05) 篇3
合同編號: H45299
甲方:
乙方: 天津金龍國際旅行社 經營許可證編號:津甲A492833
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旅游路線名稱北京北海公園—天壇—雍和宮—頤和園—圓明園 團號: 金丙101222 。
組團方式 □自行組團 □委托組團(被委托方 )。
行程共計2 天 1 夜(含在途時間)。
出發日期 210××年1月1日,出發地點:北京展覽館路甲26號華云酒店寫字樓D座底商(百萬莊園北邊) 。
結束日期 20xx年1月2日下午(4點集合) ,返回地點 景點集合大巴統一送站北京南 。
第二條 游程與標準
第三條 旅游者保險
乙方應提示甲方購買旅游意外險。經乙方推薦,甲方 (應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險。
保險公司及產品名稱: 中國平安旅游意外保險。 保險金額:35元 ,保險費 5000 元。
第四條 旅游費用及其支付
甲方應交納旅游費用總額 249元,費用付款期限 。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合同約定的旅游行程;甲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2.甲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有權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他旅游消費項目。
3.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有權要求乙方協助進行索賠。自購物之日起90日內,甲方無法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可憑有效憑證要求乙方先行賠付。
4.在旅游過程中,甲方應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
5.在自由活動期間,甲方應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活動,選擇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活動項目,并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6.行程中發生糾紛,甲方應與乙方平等協商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7.甲方簽訂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應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并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并及時通知旅行社。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或減少的費用,雙方應按實結算。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如實介紹相關旅游服務項目和標準,向甲方推薦購買個人旅游意外保險,并在合同中予以注明。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提供服務。對在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乙方應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3.甲方屬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憑有效證件可享受旅游景點門票優惠的,雙方對該旅游景點門票價格可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4.因航空、輪船、鐵路運輸費用遇國家*策性調價導致合同總價發生變更的,雙方應按實結算。
5.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團隊多數成員同意后可以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變更后增加或減少的費用,雙方按實結算。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旅游出行前,一方當事人因違約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2.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內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3.以上違約責任如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票務等損失,可參照相關部門有關條款另行賠償,違約金或賠償金總額不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二)旅游途中甲方或乙方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未按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等相關服務,或者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游行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其它違約責任 。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行程單和補充條款均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