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林承包合同書經典(通用19篇)
2024年山林承包合同書經典 篇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雙方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點、四至及面積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尖兒灣。四至:東至田公路;南至灣(羅家灣山交界);西至嶺(羅家灣交界);北至公路面積12畝。林地詳細四至界線見附后的萬分之一地形圖。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擁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 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雙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為20_年,即從20_年1月1日 至2038年12月31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雙方按比例分成, 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須扣除采伐時的稅收、人工費、搬運 費及其它雜費)。承包期內,在不損害甲方利益情況下,乙方有權將林木所占份額由子女繼承或出讓給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攔。
四、責任和義務
承包合同簽訂后,乙方負責完成造林任務并承擔管護責 任,并使成林。其生產人員安排及生產方式由乙方自主決定,甲方無權過問。造林和管護所需資金由乙方金額承擔。甲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權屬清楚、無山林糾紛,并協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災和人畜破壞。若發現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為毀壞林木,乙方一經查實有權依鄉規處罰。未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內從事其它非林業生產活動(如放牧、挖礦、取土等)或出讓給第三方。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林權證書。
五、甲方林權證不能抵押出賣,如果抵押出賣,后果自負。
六、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據《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在林地承包期內發生爭議的,盡量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解決。
七、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縣林權辦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山林承包合同書經典 篇2
發包方:________鄉(鎮)________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村____組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______畝山林發包給乙方(具體地塊見登記表)。承包林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在承包期內享有林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時間___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二、乙方的權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②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三、乙方的義務:
①維持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設;
②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③依法依規自覺上繳稅費;
④有責任保護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業生產設施;
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甲方的權利:
①發包本集體所有的林地;
②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③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業生產設施的行為;
④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五、甲方的義務:
①維護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③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等服務;
④執行市、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合同變更。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除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動解除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變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
七、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山林承包經營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要求鄉(鎮)政府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林業站各留存一份,申辦林權證一份。
十、雙方簽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山林承包合同書經典 篇3
發包方:單位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男(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現住。(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年共計金額為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二00年月日
2024年山林承包合同書經典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村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年共計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加蓋公章)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
2024年山林承包合同書經典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加強山林管理,盤活集體資產,美化、綠化家園,現將集體有所有權的山林租賃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__。四至為:__,面積:__
二、承包期限: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計__年
三、上交租賃款:共計人民幣(大寫)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整。
四、交款方式及時間:
租賃款人民幣__萬元整,一次付清現金__萬元,下欠兩萬元按合同上交壹仟元,上交時間為每年5月1日。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經營管理權,山林改造種植需報公司同意見;
2、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范圍土地被國家征用或農場規劃使用,乙方必須服從,征用后,乙方損失由乙方與開發方協商處理解決,甲方可進行協調。
3、乙方在合同租賃期內無權拒絕本族人在王英垴葬墳,但葬墳對山林造成的損失因協調處理,適當補償。
4、承包期后五年,乙方砍伐應由生產隊控制,確保承包期結束后保持山林原貌不變。
5、乙方在以后續包中有優先承包權。
6、乙方獲得承包合同權后,如不按時上交年費、亂砍亂伐、任意改變山林地貌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無需退還乙方所有上交款,且收回山林經營權,其乙方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7、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六、本合同1式3份,甲方和乙方各執1份,報果茶公司備案1份。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公章):
乙方(蓋章):
日期:
2024年山林承包合同書經典 篇6
出租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為了加快山地資源的綜合開發,發展生態農業、森林產業和生態旅游等綠色產業,解決農村勞動力就業和農民增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業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了平等協商。甲方并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一)。甲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與乙方簽訂本林業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甲、乙雙方就承包---縣---鄉---村集體山地山林簽訂本合同,以茲遵守。 承包標的:
甲方所有權項下的本次紅線劃定集體山地山林。
1、轉讓林地應具備如下條件:
1)、林地權屬的四至界限清楚一一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書》原件,并提供復印件(附件二)。
2)、無糾紛、爭議、沒有被抵押、查封、租賃承包給他方或他方合作經營等。
3)、經批準的分類經營劃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區的林地。
2、具體地點、面積和面積測量:
1)、四至界限以雙方簽名確認的林業、土地部門測繪的1:10000地形圖勾繪的界線為準。見衛星測繪圖件(附件三)。
2)、以實際承包面積計算租金。
3)、面積測算方法:用[ft=,+0,]1:[ft=,+0,]10000地形圖勾繪的界線按水平面面積進行求算,或用[ft=,+0,]GPS(衛星定位儀)測算。
3、以林業部門辦理的《林權證》記載的內容為準,該《山林所有權證》及附圖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限:
自承包期限為年,即從20xx年9月1日至2082年8月30日止,共計70年。本合同獲得村和縣鄉政府批準確認之日為起租日。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共計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每3年支付一次,第一支付于合同簽訂之后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以后每次支付日期為8月30日前。每5年為提增一次,提增的幅度為 %。
四、承包山林的交付:
本合同經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為起租日,自該日起甲方落實人員將承包范圍四至砍出標示,人工費用由乙方支付,完成現場清界定界后,將標的物的林地經雙方簽字后,甲轉移由乙方經營和使用。
承包性質與山林用途:
1、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處置權,對山地享有經營自主權、分包開發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甲方及當地鄉政府應全力予以支持和配合。
乙方按照當地各級政府和林業、農業、旅游等各部門法律政策,根據市場的需求,對山地使用進行系統規劃或項目開發,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開發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亦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礎上,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轉租或與第三人聯營合作開發項目,但所形成的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
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政府與有關部門批準,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管理用房、生產用房、經營設施等,以滿足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
六、管護責任:
在乙方承包使用山林期間,乙方應自行承擔對林木的管護責任,做好消防、治安、森林病蟲害的防治等工作,費用乙方負擔。
七、甲方的義務:
1、協助辦理必須以其名義申報、用印的項目或事項。
2、協助處理山地權屬糾份和林木盜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確保乙方生產經營所必需的水、電、路等公共基礎設施的正常使用。
3、做好承包經營權流轉山林范圍之內的林權、土地、資產、墳墓、林木的政策處理,保障承包劃線范圍內的一切資產經營權、處置權為乙方所有,保障經營權流轉后山林范圍內山林和土地規劃開發的無障礙。
4、協助做好村民對乙方開發經營期間的干擾,做好周邊山林相鄰糾紛的處理。
5、協助申請辦理每年的森林采伐計劃,費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在承包期間,需要開設林區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時,甲方必須無償提供解決,并協助做好相關的政策處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補償費按當地鄉鎮修建康莊路的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其費用由乙方一次性補清。
7、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內種植各種作物,如種植乙方有權清除,所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租期屆滿后雙方的權利、義務:
1、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林地發包的,在同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乙方可以要求合同展期,有權優先繼續承租該山林。
2、如乙方不要求繼續承包或甲方不同意繼續承包,應在租期屆滿前一年內通知對方,山林附屬的林木資源、地面建筑和附屬設備及其它所有資產由甲、乙雙方按當時評估價格的2:8折價進行分配,即80%的份額歸乙方所有,20%的份額歸甲方所有。
3、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經營的林木資源、地面建筑和附屬設備及其它所有資產補償款應在雙方合同屆滿時償付,如甲方未能按時償付該款,乙方有權繼續經營該山地,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增加租金。
九、地面附著物的處理
1、甲方將該承包山地現有地面附著物所有權轉讓給乙方:
(1)林木;
(2)建筑物及設備(以資產清單記錄為準,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四)上述地面附著物在交付承包山地的同時交付給乙方所有。
2、乙方一次性支付地面附著物轉讓費人民幣 元,此款在甲方將出租的山地及地面附著物交付給乙方后支付。
3、如遇合同在租期屆滿之前中止或解除,根據雙方對造成合同中止或解除的過錯責任,甲方應將尚存的地面附著物按評估價80%返還給乙方。
十、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 %的違約金。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會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全部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雙方都有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則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如甲方在山地權屬上設定有其它權利暇疵造成糾紛,影響乙方承租經營權的行使,乙方有權要求減少或免除糾紛解決期間的租金,甲方并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并按前款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無故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付款義務,經甲方催要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林區的經營權,乙方已經交納的款項予以沒收。
十一、免責條款
1、在承包山地經營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導致乙方遭受損失、合同無法繼續繼續履行,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2、如合同不能獲得批準或經修改的合同條件乙方不能接受,甲方應將定金返還給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依法設立相關經營開發公司,公司成立后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由該成立的公司承受。
2、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可以將其承租的山林分割和轉租給他人開發經營。
3、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十三、糾紛的解決和處理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雙方可以由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調解,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合同的法律效力:
本主合同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償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政府部門批準確認后生效,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山林承包合同書經典 篇7
發包方: (下稱甲方) 承包方: (下稱乙方)
為加強土地管理,維護集體利益,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將權屬甲方的山林土地發包給本村村民承包耕種和經營。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甲乙雙方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地名界址及面積:(具體以1:10000地形圖勾匯為準)
1、地點或地名:
2、界址:東至
南至西至 北至
3、面積畝。
二、即從
三、承包價格及付款時限:
1、承包價格: 元/年.畝,每年共 元。
2、付款時限:乙方在每年12月底前以現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
四、承包期內,承包地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且可以由乙方親屬繼承本合同乙方權責利。
五、乙方若未按時按額繳交承包款,甲方應處罰乙方應交款的3%滯納金。若乙方超過三年拒交承包款,視為乙方違反合同,甲方將收回乙方的承包地。
六、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七、本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山林承包合同書經典 篇8
甲 方: 村村委會
負責人: ,身份證號:
乙 方: ,身份證號: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并經甲方村民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由乙方一次性買斷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 年。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買斷范圍
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山林畝的經營權賣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買斷期限
買斷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買斷金額 買斷費為 元,共計 元整(小寫:¥ 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山林樹木、雜樹及補償款等一切費用。
四、結算辦法
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向甲方付清承包費用。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保證該山(林地)經營權、界線、四至與他方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七、乙方買斷甲方的山嶺林地,上級各部門的各種補償金(如生態公益林效益補償金、退耕還林各種補償金等)無條件歸乙方所有。 八、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法定人數的村民代表通過并形成決議。甲方依據該決議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九、乙方有權享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林地依法被征用、占用的,乙方無條件獲得相應的補償。
十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山林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所買斷山林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買斷期間經營荒山所得收益歸完全乙方享有。
3、買斷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無條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4、甲方負責協調山林周圍村民的各種關系,處理突發事件,為
5、買斷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但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知悉后應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參與滅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7、乙方一次性買斷山嶺林地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為 年。山嶺權屬仍為甲方所有;在合同期間,乙方擁有經營權、使用權和林權及所有的經營權益,甲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滿如因林業部門的采伐指標限制,無法砍伐,所有林木等必須按市場價格一次性作價轉給乙方,或甲方允許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實際延長時間計收原租金。
8、乙方法定繼承人享有本合同的繼承權。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十二、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二十萬元、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部費用,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山嶺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評估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費用,并且所承包山嶺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并由雙方向公證處申請公證。
十六、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鄉鎮人民政府、林業管理部門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山林承包合同書經典 篇9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林地的承包經營轉讓合同。
一、林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林地名稱:合同檔的.為該林地的承包經營權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權證號:
坐落:
林地類型:
面積: 畝,共一宗。
第一宗( 畝),四至界限為:東至 責任山;西至 責任山,南至
責任山;北至 責任山。
詳細四至界線見本合同附件1的附圖。
用途:本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二、轉讓期限和起止時間
以轉讓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轉讓已登記取得林權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人民政策申請權屬變更登記,并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處理有關流轉的事宜;確保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未設定擔保;第三人對本合同轉讓的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和維護發包人的林地所有權,既是報經發包方同意。
3、轉讓承包經營權不得損害相鄰森林林地權利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產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
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惠政策;
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為進行抗辨,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利用進度;
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
保護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
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
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服從、支持縣(區)鄉(鎮)林地利用總體規劃;
接受發包人依法進行的監督、指導。
3、向發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填義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每年 元,合計 元,(大寫: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產后,應當善意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合理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成立,經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后生產。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簽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4年山林承包合同書經典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4年山林承包合同書經典 篇11
發包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村民小組
承包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山林地的承包經營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地塊的概況及要求
1、承包地塊位置:
甲方將地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小組(隊)有權處理的商品山林地(山名為_________下稱該地塊)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將該地塊營造成速生豐產林基地(含用材林、按樹等),具體林木品種由乙方自行決定。該地塊航拍圖的林地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地塊的具體四至位置,按照航拍圖測定的范圍確定。
2、承包地塊的要求:
(1)、甲方保證該地塊有合法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2)、在本合同簽訂的之前甲方未對該地塊所有權和使用權作任何處理(包括無轉讓、無抵押、無租賃、無發包等)。
(3)、該地塊符合商品林用地之規劃。
(4)、甲方將該地塊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必須辦妥法律規定的一切手續(包括村委會發包決議書,村民代表同意發包簽名確認書等)。簽署本合同時,甲方應當將該地的林權屬證書或可證明該地塊權屬的其他合法有效文件提交給乙方審核,并將該證書或者文件等復印一份,構成本合同之附件(附件一)。無論在何種情況之下,因該地塊權屬爭議而引起的糾紛,都由甲方妥善處理,在處理中所需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若因權屬爭議或者糾紛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據實賠償,且對該部分承包林地乙方有權拒付承包費,拒付承包費的期限直至權屬爭議解決,生產經營轉上正常為止。
第二條承包面積
要根據政府林木主管部門的航拍紅線圖,甲方發包給乙方實際承包經營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畝,并構成本合同之(附件二)。實際承包經營面積確認是以林業部門航拍紅線圖的實際面積為準。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限及期限屆滿后的處理辦法
1、 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年__月__日止。
2、承包經營期限屆滿,甲方將該地塊繼續對外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承包經營優先權,但雙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延長本合同的經營期限,或者重新訂立承包經營合同。
3、承包經營期屆滿,乙方在承包期內營造的林木生長仍處于中幼林未能砍伐或因砍伐指標限制,不能砍伐時,甲、乙雙方同意延長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直至該林地林木砍伐期結束,但最長不得超過一年輪伐期(五年)。
4、承包經營期屆后60天內,乙方應當將該地塊交回甲方,前款另有約定除處。移交時,乙方在承包期添置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拆除并予以處理,乙方在期滿后60天內未拆除或處理的,視為無償歸甲方所有,并由甲方予以處理。
第四條 承包地塊的移交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在_________天內處理完該地塊上的樹木、竹林及甲方認為有價值的地上物,并將地塊移交給乙方進行生產經營活動。該承包地塊上的附著物如逾期不處理的,則全部無償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提出異議并不得據此請求乙方補償。
第五條承包費及其支付方法
1、 承包款:該地塊的承包費為每畝每年壹拾元(¥10元),實際承包經營面積確認是以林業部門航拍紅線圖的實際面積為準。
2、承包款支付:簽訂本合同后兩個月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一年的山地租金,第二年甲方給予乙方一年的免租金期作為乙方煉山清山補償,第三年開始每年8月30日前乙方分年度支付承包費給甲方。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以林業部門航拍紅線圖的實際面積(附件二)一次性交當年的承包費,共計______________元。
甲方在收取承包費后,應當在收款之日開具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給乙方。除收取承包費之外,甲方無權以任何名目請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第六條 林道、防火帶及其他林業設施
乙方有權無償使用該地塊范圍內外的現有公路、林道及甲方移交該地塊時未處理的其他設施及道路。同時甲方必須提供從現有鎮道路、村道路到該地塊的道路給乙方無償使用,確保乙方的交通運輸暢通。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權在該地塊上開筑林道、防火帶和構筑承包經營所需的其他基礎設施,并擁有因此而產生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承包經營權及投資收益權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該地塊上擁有自主經營權、合作、合資經營權、收益權、和經營權的擔保或抵押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干涉或阻礙。未經乙方同意,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該地塊范圍內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包括:砍伐林木、采挖礦、開荒墾地)。如發現某山場地下礦床有開采價值的,甲方應自行辦理開采手續,如對乙方經營的林木(青苗)及設施物有影響的,開采人應按實作出補償,對占用的林地應相應減免林地承包費。如旅游業發展旅游單位須租用或征用乙方承包的部份地塊時,在征(占)用地的補償費中,屬土地補償部份歸甲方所有,屬地面物補償部份歸乙方所有,并共同簽署補充協議確認減免林地承包費事宜。但在乙方已繳交當年度的承包費的,應按實際使用期和使用面積折算林地承包費,并將多交部份的承包款退還給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該地塊上投資經營所得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截留。
第八條 轉包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可自主決定將該地塊轉給他人承包,但必須將轉包事項通知甲方。轉包費由乙方收取,但甲、乙雙方仍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同時,乙方還有權以其承包經營權,承包后的林木收益權作價入股或作借款擔保抵押,甲方必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 征(占)用地補償
承包經營期間,該地塊因國家建設需要被征(占)用的,在征(占)用單位支付的補償費中,屬于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外,其余屬乙方投入的一切林木及地塊上的附首物等補償均屬乙方所有。
第十條 合同提前解除時,作如下處理
經雙方協商同意提前解除的,該林地的設施物和林木按市場價折價給甲方,屬國家征(占)用地原因致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照本合同第九條處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承包經營期間,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不得單方擅自終止合同,如單方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按本合同承包總款的20%賠償給守約方外,還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影響,以致使無法履行本合同時,則在此范圍內得以免除其責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合法證明。如未能及時通知另一方,致使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責任。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雙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股、且足以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法律法規的變更等。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理順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其他單位及村民的關系,為乙方的生產經營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乙方在安排用工時,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聘用甲方及當地的勞動力,為增加當地就業提供幫助。
(二)為了便于乙方開展生產經營和生產資料及產品的運輸,根據乙方的需要,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水田、旱田開路,補償參照當地土地的價格執行。
(三)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尊重甲方所在地原有的祖墳,應維持原有祖墳占用地。
(四)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將在該地塊上按照計劃安排分批種植、砍伐林木。在每一批(次)林木種植的頭兩年內,嚴禁在種植地放牧或者從事其他任何有害于林木正常生長的活動。若乙方的生產遭受到人畜的破壞,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對侵害行為人進行罰款或補種等妥善處理。
(五)承包經營期間,當乙方種植的林木需要砍伐時,甲言應當無償為乙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以便乙方向有關部門辦理砍伐手續。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自行協商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均為復印件)包括:山林權屬證明文件(附件一);土地航拍紅線圖(附件二);村民集體決議(附件三)。
其他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
在上述合同附件中,凡涉及京戲當由雙方確認的附件,可與本合同同時簽署確認。
第十六條本合同生效后,雙方應當在條件具備時共同向甲方所在地縣(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辦理他項權登記,將該地塊之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登記于乙方名下。辦理前款登記手續以乙方為主,甲方主動積極配合,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本合同以人民幣為計價和結算幣種。
第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七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一份,副本一份,其中:甲方所在地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存檔各一份,其余各份用于辦理及林木他項權登記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第1條 根據我國現行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承包本合同。
第2條 甲方將其隊權屬所有的位于 一幅土地
第3條 乙方依據本承包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資源不包含在本承包合同的承包范圍內。
第4條 本承包合同的承包期年限共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年____月____日止。
第5條 乙 方同意按每年向甲方支付承包金,每年的承包金總共人民幣 元( 元)。
第6條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齊字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清______20__年度的承包金人民幣 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定于當年的____月____日前交付清,逾期則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付逾期利息,計至付清當年的承包金之日止;甲方收到乙方交來的年度承包金時,出具《收條》給乙方;《收條》為一式兩份,甲方一份備存。
第7條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被政府依法征用時,政府補償的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面上的財產補償費用歸乙方所有,本合同同時終止,乙方與甲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8條 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本承包合同自動解除,乙方與甲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9條 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進行的林、農業經營活動,必須符合我國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的規定,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10條 乙方在承包期內要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1 發包給乙方依法經營農、林業;該幅土地的面積 畝。
第11條 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包、轉讓、轉租該土地給第三方經營,否則,甲方單方有權終止本承包合同,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第12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權屬無爭議,若因土地權屬與他方爭議,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并因此造成乙方合理的經營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合理的經營損失,但最高賠償數額不得超過甲方依照本承包合同已經收取乙方交付的承包金數額。
第13條 本承包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雙方認為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協商一致,以達成的書面協議為準。
第14條 本合同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第15條 從合同承包期滿的第____日起,乙方遺留在原承包土地內的一切財產全部視為無償歸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16條 本承包合同若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合同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17條 本承包合同未約定的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18條 本承包合同從甲方的村民代表、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19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存檔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甲方):
村民代表:
承包方(乙方):
簽訂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2024年山林承包合同書經典 篇12
出租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為了加快山地資源的綜合開發,發展生態農業、森林產業和生態旅游等綠色產業,解決農村勞動力就業和農民增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業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了平等協商。甲方并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一)。甲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與乙方簽訂本林業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甲、乙雙方就承包___縣___鄉___村集體山地山林簽訂本合同,以茲遵守。
承包標的:甲方所有權項下的本次紅線劃定集體山地山林。
1、轉讓林地應具備如下條件:
1)、林地權屬的四至界限清楚一一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書》原件,并提供復印件(附件二)。
2)、無糾紛、爭議、沒有被抵押、查封、租賃承包給他方或他方合作經營等。
3)、經批準的分類經營劃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區的林地。
2、具體地點、面積和面積測量:
1)、四至界限以雙方簽名確認的林業、土地部門測繪的1:10000地形圖勾繪的界線為準。見衛星測繪圖件(附件三)。
2)、以實際承包面積計算租金。
3)、面積測算方法:用[ft=,+0,]1:[ft=,+0,]10000地形圖勾繪的界線按水平面面積進行求算,或用[ft=,+0,]GPS(衛星定位儀)測算。
3、以林業部門辦理的《林權證》記載的內容為準,該《山林所有權證》及附圖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一、承包期限:
自承包期限為年,即從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0日止,共計70年。本合同獲得村和縣鄉政府批準確認之日為起租日。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共計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每3年支付一次,第一支付于合同簽訂之后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以后每次支付日期為8月30日前。每5年為提增一次,提增的幅度為 %。
三、承包山林的交付:
本合同經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為起租日,自該日起甲方落實人員將承包范圍四至砍出標示,人工費用由乙方支付,完成現場清界定界后,將標的物的林地經雙方簽字后,甲轉移由乙方經營和使用。
四、承包性質與山林用途:
1、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處置權,對山地享有經營自主權、分包開發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甲方及當地鄉政府應全力予以支持和配合。
乙方按照當地各級政府和林業、農業、旅游等各部門法律政策,根據市場的需求,對山地使用進行系統規劃或項目開發,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開發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亦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礎上,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轉租或與第三人聯營合作開發項目,但所形成的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
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政府與有關部門批準,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管理用房、生產用房、經營設施等,以滿足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
五、管護責任:
在乙方承包使用山林期間,乙方應自行承擔對林木的管護責任,做好消防、治安、森林病蟲害的防治等工作,費用乙方負擔。
六、甲方的義務:
1、協助辦理必須以其名義申報、用印的項目或事項。
2、協助處理山地權屬糾份和林木盜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確保乙方生產經營所必需的水、電、路等公共基礎設施的正常使用。
3、做好承包經營權流轉山林范圍之內的林權、土地、資產、墳墓、林木的政策處理,保障承包劃線范圍內的一切資產經營權、處置權為乙方所有,保障經營權流轉后山林范圍內山林和土地規劃開發的無障礙。
4、協助做好村民對乙方開發經營期間的干擾,做好周邊山林相鄰糾紛的處理。
5、協助申請辦理每年的森林采伐計劃,費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在承包期間,需要開設林區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時,甲方必須無償提供解決,并協助做好相關的政策處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補償費按當地鄉鎮修建康莊路的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其費用由乙方一次性補清。
7、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內種植各種作物,如種植乙方有權清除,所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租期屆滿后雙方的權利、義務:
1、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林地發包的,在同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乙方可以要求合同展期,有權優先繼續承租該山林。
2、如乙方不要求繼續承包或甲方不同意繼續承包,應在租期屆滿前一年內通知對方,山林附屬的林木資源、地面建筑和附屬設備及其它所有資產由甲、乙雙方按當時評估價格的2:8折價進行分配,即80%的份額歸乙方所有,20%的份額歸甲方所有。
3、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經營的林木資源、地面建筑和附屬設備及其它所有資產補償款應在雙方合同屆滿時償付,如甲方未能按時償付該款,乙方有權繼續經營該山地,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增加租金。
八、地面附著物的處理
1、甲方將該承包山地現有地面附著物所有權轉讓給乙方:
(1)林木;
(2)建筑物及設備(以資產清單記錄為準,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四)上述地面附著物在交付承包山地的同時交付給乙方所有。
2、乙方一次性支付地面附著物轉讓費人民幣 元,此款在甲方將出租的山地及地面附著物交付給乙方后支付。
3、如遇合同在租期屆滿之前中止或解除,根據雙方對造成合同中止或解除的過錯責任,甲方應將尚存的地面附著物按評估價80%返還給乙方。
九、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 %的違約金。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會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全部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雙方都有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則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如甲方在山地權屬上設定有其它權利暇疵造成糾紛,影響乙方承租經營權的行使,乙方有權要求減少或免除糾紛解決期間的租金,甲方并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并按前款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無故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付款義務,經甲方催要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林區的經營權,乙方已經交納的款項予以沒收。
十、免責條款
1、在承包山地經營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導致乙方遭受損失、合同無法繼續繼續履行,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2、如合同不能獲得批準或經修改的合同條件乙方不能接受,甲方應將定金返還給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依法設立相關經營開發公司,公司成立后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由該成立的公司承受。
2、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可以將其承租的山林分割和轉租給他人開發經營。
3、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十二、糾紛的解決和處理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雙方可以由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調解,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合同的法律效力:
本主合同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償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政府部門批準確認后生效,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4年山林承包合同書經典 篇1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___年共計金額為____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__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乙方:
法人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2024年山林承包合同書經典 篇1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年共計金額為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 簽字
年月日
2024年山林承包合同書經典 篇15
發包方: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身份證號,現住。(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村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_____年共計金額為人民幣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加蓋公章)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2024年山林承包合同書經典 篇16
發包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村民小組
承包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山林地的承包經營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地塊的概況及要求
1、承包地塊位置:
甲方將地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小組(隊)有權處理的商品山林地(山名為_________下稱該地塊)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將該地塊營造成速生豐產林基地(含用材林、按樹等),具體林木品種由乙方自行決定。該地塊航拍圖的林地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地塊的具體四至位置,按照航拍圖測定的范圍確定。
2、承包地塊的要求:
(1)、甲方保證該地塊有合法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2)、在本合同簽訂的之前甲方未對該地塊所有權和使用權作任何處理(包括無轉讓、無抵押、無租賃、無發包等)。
(3)、該地塊符合商品林用地之規劃。
(4)、甲方將該地塊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必須辦妥法律規定的一切手續(包括村委會發包決議書,村民代表同意發包簽名確認書等)。簽署本合同時,甲方應當將該地的林權屬證書或可證明該地塊權屬的其他合法有效文件提交給乙方審核,并將該證書或者文件等復印一份,構成本合同之附件(附件一)。無論在何種情況之下,因該地塊權屬爭議而引起的糾紛,都由甲方妥善處理,在處理中所需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若因權屬爭議或者糾紛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據實賠償,且對該部分承包林地乙方有權拒付承包費,拒付承包費的期限直至權屬爭議解決,生產經營轉上正常為止。
第二條承包面積
要根據政府林木主管部門的航拍紅線圖,甲方發包給乙方實際承包經營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畝,并構成本合同之(附件二)。實際承包經營面積確認是以林業部門航拍紅線圖的實際面積為準。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限及期限屆滿后的處理辦法
1、 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年__月__日止。
2、承包經營期限屆滿,甲方將該地塊繼續對外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承包經營優先權,但雙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延長本合同的經營期限,或者重新訂立承包經營合同。
3、承包經營期屆滿,乙方在承包期內營造的林木生長仍處于中幼林未能砍伐或因砍伐指標限制,不能砍伐時,甲、乙雙方同意延長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直至該林地林木砍伐期結束,但最長不得超過一年輪伐期(五年)。
4、承包經營期屆后60天內,乙方應當將該地塊交回甲方,前款另有約定除處。移交時,乙方在承包期添置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拆除并予以處理,乙方在期滿后60天內未拆除或處理的,視為無償歸甲方所有,并由甲方予以處理。
第四條 承包地塊的移交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在_________天內處理完該地塊上的樹木、竹林及甲方認為有價值的地上物,并將地塊移交給乙方進行生產經營活動。該承包地塊上的附著物如逾期不處理的,則全部無償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提出異議并不得據此請求乙方補償。
第五條承包費及其支付方法
1、 承包款:該地塊的承包費為每畝每年壹拾元(¥10元),實際承包經營面積確認是以林業部門航拍紅線圖的實際面積為準。
2、承包款支付:簽訂本合同后兩個月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一年的山地租金,第二年甲方給予乙方一年的免租金期作為乙方煉山清山補償,第三年開始每年8月30日前乙方分年度支付承包費給甲方。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以林業部門航拍紅線圖的實際面積(附件二)一次性交當年的承包費,共計______________元。
甲方在收取承包費后,應當在收款之日開具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給乙方。除收取承包費之外,甲方無權以任何名目請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第六條 林道、防火帶及其他林業設施
乙方有權無償使用該地塊范圍內外的現有公路、林道及甲方移交該地塊時未處理的其他設施及道路。同時甲方必須提供從現有鎮道路、村道路到該地塊的道路給乙方無償使用,確保乙方的交通運輸暢通。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權在該地塊上開筑林道、防火帶和構筑承包經營所需的其他基礎設施,并擁有因此而產生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承包經營權及投資收益權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該地塊上擁有自主經營權、合作、合資經營權、收益權、和經營權的擔保或抵押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干涉或阻礙。未經乙方同意,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該地塊范圍內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包括:砍伐林木、采挖礦、開荒墾地)。如發現某山場地下礦床有開采價值的,甲方應自行辦理開采手續,如對乙方經營的林木(青苗)及設施物有影響的,開采人應按實作出補償,對占用的林地應相應減免林地承包費。如旅游業發展旅游單位須租用或征用乙方承包的部份地塊時,在征(占)用地的補償費中,屬土地補償部份歸甲方所有,屬地面物補償部份歸乙方所有,并共同簽署補充協議確認減免林地承包費事宜。但在乙方已繳交當年度的承包費的,應按實際使用期和使用面積折算林地承包費,并將多交部份的承包款退還給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該地塊上投資經營所得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截留。
第八條 轉包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可自主決定將該地塊轉給他人承包,但必須將轉包事項通知甲方。轉包費由乙方收取,但甲、乙雙方仍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同時,乙方還有權以其承包經營權,承包后的林木收益權作價入股或作借款擔保抵押,甲方必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 征(占)用地補償
承包經營期間,該地塊因國家建設需要被征(占)用的,在征(占)用單位支付的補償費中,屬于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外,其余屬乙方投入的一切林木及地塊上的附首物等補償均屬乙方所有。
第十條 合同提前解除時,作如下處理
經雙方協商同意提前解除的,該林地的設施物和林木按市場價折價給甲方,屬國家征(占)用地原因致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照本合同第九條處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承包經營期間,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不得單方擅自終止合同,如單方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按本合同承包總款的20%賠償給守約方外,還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影響,以致使無法履行本合同時,則在此范圍內得以免除其責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合法證明。如未能及時通知另一方,致使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責任。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雙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股、且足以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法律法規的變更等。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理順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其他單位及村民的關系,為乙方的生產經營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乙方在安排用工時,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聘用甲方及當地的勞動力,為增加當地就業提供幫助。
(二)為了便于乙方開展生產經營和生產資料及產品的運輸,根據乙方的需要,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水田、旱田開路,補償參照當地土地的價格執行。
(三)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尊重甲方所在地原有的祖墳,應維持原有祖墳占用地。
(四)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將在該地塊上按照計劃安排分批種植、砍伐林木。在每一批(次)林木種植的頭兩年內,嚴禁在種植地放牧或者從事其他任何有害于林木正常生長的活動。若乙方的生產遭受到人畜的破壞,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對侵害行為人進行罰款或補種等妥善處理。
(五)承包經營期間,當乙方種植的林木需要砍伐時,甲言應當無償為乙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以便乙方向有關部門辦理砍伐手續。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自行協商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均為復印件)包括:山林權屬證明文件(附件一);土地航拍紅線圖(附件二);村民集體決議(附件三)。
其他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
在上述合同附件中,凡涉及京戲當由雙方確認的附件,可與本合同同時簽署確認。
第十六條本合同生效后,雙方應當在條件具備時共同向甲方所在地縣(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辦理他項權登記,將該地塊之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登記于乙方名下。辦理前款登記手續以乙方為主,甲方主動積極配合,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本合同以人民幣為計價和結算幣種。
第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七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一份,副本一份,其中:甲方所在地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存檔各一份,其余各份用于辦理證件及林木他項權登記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山林承包合同書經典 篇17
甲方(發包方):(村集體經濟組織全稱)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乙方(承包方):(居住地址或單位全稱)
姓名或法人:
聯系電話:
為加快現代林業旅游觀光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德化縣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推進綠色生態德化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從維護法律程序的嚴肅性、制約性,懲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發,為確保發包方、承包方合法權益,在公開、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標的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發包給乙方。
單位:畝、株、立方米
林地座落村:組: 林 班小 班森林類別林 種
樹 種 樹 齡
面積(株數)
林地所有權
單位 林權證號 林木蓄積量 (待登記發證后填寫)
四至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費共計(大寫)人民幣 元,一次性交清30年的承包費。
二、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期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發包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現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
(2)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管理林木、林地資源。
(3)督促乙方植樹造林,綠化所承包荒山并監開發旅游農業生態養殖。
(4)監督、檢查、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所承包經營林地和的行為。
(5)依法依規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約定。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看護權,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4)按照統一規劃或承包合同約定,組織落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所承擔的林業旅游觀光基礎設施建設。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2024年山林承包合同書經典 篇18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村委會有山林一片,經全體代表及兩委班研究決定,對外公開招標承包,墳坨村袁____以最高標的中標,經雙方協商規定如下合同條款,雙方遵守執行。
一、承包年限:
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承包金額:
承包費用共計叁萬伍仟元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 東至道,西至南____,南至分水梁,北至道。
第二片 東至小道,西至康____邊界和村責任田,南____責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對承包的山場由經營、使用權,允許乙方依法開發和利用林地資源,乙方對原有的或新植樹木進行撫育間代或更新采伐時,必須報林業主管部門取得合法手續,并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對承包的林地內的`林木由所有權和使用權。乙方在承包后依法修建的各種設施,合同期滿后,由乙方與北刁村委會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超出原松林覆蓋率以外的其它樹種,由乙方自行處理。承包期滿后,乙方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有經營自主權、繼承權和轉讓權,但必須與北刁村委會辦理相關手續。
七、在承包期間,如遇國家征用,乙方無償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簽字后,望雙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違約,要賠償另一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九、此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鎮合同管理部門一份,林業局一份,____縣公證處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山林承包合同書經典 篇19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村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年共計金額為人民幣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加蓋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