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林地租賃合同樣本(精選16篇)
2024年林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1
甲方(出租方):漢宏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雙方同意甲方將其流轉的林地在有效期限內租賃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重慶市林地流轉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償的原則,經租賃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標的
甲方同意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市**區**鎮 村**畝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租賃給乙方從事林地的經營、管理。
二、租賃林地用途
乙方租賃甲方林地用于林業生產和經營。
三、林地經營權租賃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雙方約定林地經營權租賃期限從**年**月**日起,至 2079 年 10 月 7 日止,租賃期限不得超過甲方承包林地的期限。
四、租賃林地的種類、面積、四至界限及管理用房
1、甲方將承包的林地 畝依法租賃給乙方,該林地現狀如下表:
序號
林地名稱
面積
四 至
東
南
西
北
2、甲方提供編號 建筑面積為約 m2的管理用房(管理用房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供乙方用于租賃林地的生產經營和管理使用。
五、租賃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一)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租賃價 元。
(二)付款方式: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定金*萬元, 甲方移交管理用房之日付清全部余款,定金作相應抵扣。如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六、林地交付、收回的時間與方式
1、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將租賃林地交付乙方。
2、甲、乙雙方約定在 日前將編號為 的管理用房交付給乙方使用。
3、乙方應于 2079 年 10 月 7 日前將租賃林地、管理用房交回甲方。交付、交回方式為租賃合同范圍內的林地及地上附著物和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管理用房。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林地租賃費,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管理用房,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租賃的林地。
(二)協助和監督乙方按合同行使林地經營權, 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和利用林地,協助解決該林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地上建筑物管理、維護、維修和保潔費用 元。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本合同生效之日支付定金*萬元用于建造管理用房,移交管理用房之日付清全部租賃費。
(二)享有合同約定租賃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置權。
(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交納林地租賃費用和其他費用,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林地用途,對林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租賃林地滅失或其他毀損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在租賃期內,依法享有再流轉的權利。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使林地毀損或滅失的;
(六)國家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交付租賃林地,或不完全交付租賃林地,應按合同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向甲方交回租賃林地或不完全交回租賃林地,應按合同金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違背合同約定,造成租賃林地滅失或重大毀損不能恢復的,由乙方向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四)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付清剩余流轉費的,其已支付定金不予退還,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五)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林地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林地經營權,終止合同,所收取租賃費用不予退還。
十一、特別約定
1、甲、乙雙方保證租賃林地原村民繼續享受國家退耕還林補助。
2、租貨期內遇國家征用或征收租賃林地,租賃林地的補償按照法律規定分配。
3、本林地租賃合同終止后,林地上附著物、建筑物,雙方同意歸甲方所有。
4、甲乙雙方同意租賃面積以林業局的測繪圖所確認的測繪面積為準。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其余送相關部門備案使用。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集體經濟組織(蓋章) 年 月 日
2024年林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2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朱利紅
身份證號碼:
為了充分利用林地資源,發展林業產業經濟,提高農民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雙方自愿的條件下,甲方同意將所屬林地,全權承包給乙方用于農業開發及養殖業等使用。現雙方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林地地點為河源市源城區源南鎮塔坑林場塘水掩,四至:三面水倒塘水掩至領頭瀝口,用途為農業開發及養植業。
二、承包面積: 畝。
三、承包期限: 年,即: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承包林地交付給乙方承包經營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包單價及承包款給付方式:開始十五年的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 / 畝 / 年;后十五年的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 / 畝 / 年;承包款給付方式為每兩年付一次,簽訂協議時,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和第二年承包款,以后乙方在每年的第一個月 15 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給甲方,甲方因向乙方開具收據,此承包價格已包含承包稅金,承包稅由甲方支付;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調整承包款。
五、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七天內將擬流轉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如政府及相關部門需辦承包手續的,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承包林地沒有產權或其它使用權的糾紛,如有則由甲方負責解決。
2 、承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以任何行為允許、準許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圍內建其他建筑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采土等妨礙乙方經營承包的行為。
3、甲方應保證該林地的發包已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的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甲方不得指使其它任何單位或個人干涉乙方對林地的使用,導致無法有效使用該林地,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2、承包期內,承包林地的所有水源、果林均歸乙方自由支配。
3、承包期間,乙方對所種植的樹木在不違反《森林法》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對林木自由支配; 乙方對所承租的土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承包經營者根據需要有權進行修路、開發行為等。
4、在承包期內,如遇政策因素國家需征用該山林,則甲方土地的補償款歸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土地林作物的補償款,在承包期內所建物業、三高農業及乙方所栽果樹等等投資財產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乙方預交承包款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在承包期內,若出現病故,則合法繼承人享有該合同的權利,承擔該合同的義務。
九、違約責任:
1.乙方若不按時交納承包款,按違約處理,視為自動放棄承包權,乙方的所有投資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賠償。
2.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有效承包經營該林地的,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賠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損失,評估費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出賣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出租物出賣他人的,甲方必須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一、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繼續承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有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簽名蓋章后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2024年林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3
甲方(出租方):xx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雙方同意甲方將其流轉的林地在有效期限內租賃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重慶市林地流轉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償的原則,經租賃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標的
甲方同意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市**區**鎮**村**畝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租賃給乙方從事林地的經營、管理。
二、租賃林地用途
乙方租賃甲方林地用于林業生產和經營。
三、林地經營權租賃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雙方約定林地經營權租賃期限從**年**月**日起,至2079年10月7日止,租賃期限不得超過甲方承包林地的期限。
四、租賃林地的種類、面積、四至界限及管理用房
1、甲方將承包的林地畝依法租賃給乙方,該林地現狀如下表:
序號
林地名稱
面積
四至
東
南
西
北
2、甲方提供編號建筑面積為約m2的管理用房(管理用房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供乙方用于租賃林地的生產經營和管理使用。
五、租賃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一)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租賃價*元。
(二)付款方式: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定金*萬元,甲方移交管理用房之日付清全部余款,定金作相應抵扣。如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六、林地交付、收回的時間與方式
1、甲方應于年月日將租賃林地交付乙方。
2、甲、乙雙方約定在日前將編號為的管理用房交付給乙方使用。
3、乙方應于2079年10月7日前將租賃林地、管理用房交回甲方。交付、交回方式為租賃合同范圍內的林地及地上附著物和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管理用房。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林地租賃費,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管理用房,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租賃的林地。
(二)協助和監督乙方按合同行使林地經營權,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和利用林地,協助解決該林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地上建筑物管理、維護、維修和保潔費用元。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本合同生效之日支付定金*萬元用于建造管理用房,移交管理用房之日付清全部租賃費。
(二)享有合同約定租賃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置權。
(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交納林地租賃費用和其他費用,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林地用途,對林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租賃林地滅失或其他毀損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在租賃期內,依法享有再流轉的權利。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使林地毀損或滅失的;
(六)國家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交付租賃林地,或不完全交付租賃林地,應按合同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向甲方交回租賃林地或不完全交回租賃林地,應按合同金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違背合同約定,造成租賃林地滅失或重大毀損不能恢復的,由乙方向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四)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付清剩余流轉費的,其已支付定金不予退還,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五)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林地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林地經營權,終止合同,所收取租賃費用不予退還。
十一、特別約定
1、甲、乙雙方保證租賃林地原村民繼續享受國家退耕還林補助。
2、租貨期內遇國家征用或征收租賃林地,租賃林地的補償按照法律規定分配。
3、本林地租賃合同終止后,林地上附著物、建筑物,雙方同意歸甲方所有。
4、甲乙雙方同意租賃面積以林業局的測繪圖所確認的測繪面積為準。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其余送相關部門備案使用。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村集體經濟組織(蓋章)年月日
2024年林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為充分利用林地資源,促進林業生產的大力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將甲方所有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經營,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林地坐落、面積
1、租賃林地坐落地點:
2、租賃面積:
3、租賃林地的四周界址: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后,如甲方繼續該林地對外租賃,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三、租金及租金交付時間
1、租金為每年 元,租金30年不變,十年為一期,一期一次性交清。
2、交款方式及交款時間:乙方將租金交入甲方集體賬戶,甲方開具統一收款票據。交款時間十年為一期,分三期交清,第一期必須在合同簽訂之日付清,后二期交款時間為20xx年 月 日和2031年 月 日。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交款時間上交甲方林地承包款,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林地另行承包,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2、甲方保證承包林地沒有私人產權或其它使用權的糾紛,如有相應糾紛,則由甲方負責解決。
3、承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以任何行為允許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圍內建其他建筑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采土等妨礙乙方經營承包的行為。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是否在承租范圍你經營,如發現乙方超出承包范圍,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改正并進行處罰。
5、租賃期內,乙方享有國家所有的土地使用優惠政策和補償。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指使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干涉乙方對林地的使用,否則造成的相關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2、承包期間,承包林地的水源、果林均歸乙方自由支配。
3、承包期間,乙方嚴格執行森林防火工作,注意火災,如有發生一切責任后果由乙方負責。不得違反《森林法》,對承租范圍外,甲方的山地和森林不得開挖和破壞,如有發現甲方將乙方進行處罰并追究責任。
4、承包期內,如遇政策因素國家需征用該林地,該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林作物,房屋……投資財產,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5、因甲方承租后乙方林地位置偏遠,交通不便,乙方有權使用原有的進出通道,乙方在租用的林地內自行建設相應的臨時管理用房,但必須建在承租范圍內,相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需通電、通水及有限電視、電話等其它事宜,甲方配合協調,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6、乙方在林地租賃經營期間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更新種植林木,林種和砍伐林木,如需辦理,如需辦理砍伐證,由乙方自行出面辦理。
7、乙方經營林地期間,只能從事種植業,不能進行養殖業,以防水質污染。
8、待乙方工商營業執照注冊好后,以乙方公司主體形式與甲方重新簽訂與本協議一致條款協議。
六、其它
1、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2024年林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經_______村村民代表大會一致通過同意將甲方_______山場小地名:_______杉木主伐后山場林地一塊租賃給乙方經營,現就該林地經營權租賃的相關事宜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林地概況:
該林地位于_______,林權執照:_______,編號:_______。面積:_______畝。所有權屬村集體,四址界線:東:_______;南:_______;西:_______北:_______。
二、租賃期限、租賃款及其它
1、經營權期限為_______年(以一代林為準),
2、租賃款按標價每畝每年_______元,年租賃款為人民幣元整(¥:_______元)。前五年實行一次性付清五年租金,五年后租金一年一付,交至該新造林木主伐完為止。
3、如甲方在_______年底該跡地未主代完,甲方在收取乙方第六年租金時按實際時間和實際數量減免一年,以此類推。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按時收取租賃款。(經營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乙方的其它任何費用)。
(二)甲方的義務:
1、有義務協助乙方搞好林地四址確界與鄰界糾紛等調處工作。
2、維護乙方經營的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自主經營銷售。
3、乙方在申請林木采伐時,甲方應無償提供有關手續、證照給乙方使用。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經營林地、使用林地、種植林木及有權要求甲方履行義務。
2、有權無償使用省道公路至現有林區公路及在林地內新開設公路等,甲方不得另行收取乙方任何費用。
3、乙方經營期內林地經營權、使用權及所造林木經營權、所有權和處置權均歸乙方所有。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經營銷售。
4、乙方享有經營管理采伐四址內所有林木的合法權。
5、乙方經營內,經營權甲方允許乙方有償轉讓、擴股、抵押、繼承,受讓人同等享有該合同的權力和義務。
6、在經營期內,有關林業的一切優惠政策由乙方享有。
7、乙方造林十年內如遇不可抗拒造成的自然災害及火災,甲方允許乙方重新營造一代人工林,林木所有權歸乙方所有,且每年租金按本合同不變延續至重造林木主伐完為止。
(二)乙方的義務:
1、有義務履行甲方權利。
2、乙方租賃期滿主伐完林木后山場跡地交還甲方,清山造林及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所開設的林區公路無償交回甲方使用。
3、按林業部門的要求搞好清山造林、護林防火、防盜和病蟲害防治工作。
4、有義務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繳交稅費。
五、山場四址內林木、林權、山權的一切糾紛都由甲方負責處理調解,如因山權、林權等糾紛所造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六、甲方提供村民代表大會記錄復印件一份,林權證復印件一份。
七、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違約,違者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代表簽字生效。雙方共同履行協議條款,不因甲乙雙方代表影響本協議。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簽字:
鑒證單位:
2024年林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6
甲方(發包方):(村集體經濟組織全稱)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乙方(承包方):(居住地址或單位全稱)
姓名或法人: 聯系電話:
為加快現代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共泰安市委 泰安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推進綠色生態泰安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從維護法律程序的嚴肅性、制約性,懲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發,為確保發包方、承包方合法權益,在公開、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標的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發包給乙方。
四至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費共計(大寫)人民幣 元,分 年交清,每年交納 元。于每年的1月10日前一次性交清當年的承包費。
二、承包經營期限乙方承包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甲方權利、義務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發包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現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使用(或依法收回)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2)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管理林木、林地資源。
(3)督促乙方植樹造林,限定在 年內綠化所承包荒山并監督檢查。
(4)監督、檢查、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損害所承包經營林地和森林資源的行為。
(5)依法依規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繳納承包費用。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的排他性用益物權,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4)按照統一規劃或承包合同約定,組織落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所承擔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權利、義務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合同有效期內,在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自主經營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繼承權;并依法享有開發林地、發展林下經濟的權利。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內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約定依法獲得補償及社會保障費用。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有權自主流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4)有權依法制止(舉報)破壞林地,毀壞林木,攜帶火種進山、燒荒、野炊,違法狩獵、捕鳥、破壞護林標志物及其它林業設施等違法行為。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依法合理的保護利用林業用地。做到依法經營,不改變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毀壞,確保承包的森林資源持續增長和生態環境不斷改善。
(2)承包經營期限內,可自主流轉所承包林權權屬,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以外的其他經濟組織或人員的,須依法經甲方同意,林權需要變更的,要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之間的,須經甲方備案,并及時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3)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按時足額交納承包費。
(4)按照合同約定時限要求進行植樹造林,在 年 月前完成造林綠化任務,存活率保持在85%以上。
(5)林木需要采伐時,要提出采伐申請,經依法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時限,負責采伐跡地更新造林工作,成活率達到85%以上。
(6)負責承包期內林木林地資源保護管理工作,對盜伐濫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負有直接責任;遇有破壞林地、毀壞林木等違法行為,在制止的同時須及時上報林業主管部門。
(7)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林木生產經營、林權權屬流轉。
(8)如遇國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須服從大局需要,配合林業主管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四、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違約方要承擔相應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在 年 月前未完成造林綠化任務,存活率未保持在85%以上的;林木依法采伐后,未能及時更新或未達到85%成活率的;未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按時足額交納承包費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三)在承包期內乙方遇有破壞林地、毀壞(盜伐)林木、攜帶火種進山、燒荒、野炊、違法狩獵、捕鳥、破壞護林標志物及其它林業設施等違法行為不制止、不舉報或監守自盜、濫伐林木的,依法追究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四)甲、乙雙方其他違約責任。
六、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變化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執行中如遇有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事宜,由乙方選定仲裁機構或應訴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經營合同期限內,國家建設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其林木補償費全部支付給乙方(約定林木采伐時收益按比例分成的,按約定執行),林地補償費由甲乙雙方屆時依據乙方對林地投入和立地條件改善情況及承包所剩時間等因素協商確定。
(三)承包期滿時,林權所有權交還甲方,林木及附屬物的處置,由甲、乙雙方自行約定(在評估作價的基礎上,作價給集體,或再承包方受讓),屆時依約定處理,處結后甲方收回其權屬。甲方在另行發包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四)如國家法律政策對集體林地、林木權屬有新的規定時,以修改后的國家法律政策為準。
(五)本合同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對合同的履行情況有全程監控權、行政執法權,并負有法律責任。
(六)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鄉(鎮、辦事處)政府、縣(市、區)林業局各執一份。
七、附件(一)發包時林木、林地評估材料。
(二)發包時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材料。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鑒證機關(蓋章):
2024年林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7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江西山水美農林科技綜合開發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經營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于林業及農業綜合開發,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位于: ,林權證登記面積為 畝的林地租賃給乙方。
二、林地租賃期限為叁拾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賃價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畝以實際租賃面積計算;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林地租金采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當年農歷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賃給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歸乙方,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山地上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經濟林原則上不砍伐(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權進行撫育和管理;當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經濟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再種植樹木及其他作物,同時交給乙方進行規劃和經營。
六林地內原有墳墓保持不變,農戶需要在林地內新建墳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協議期內,乙方享受國家有關扶持、補貼、優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補償由甲方獲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種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關補償由乙方獲得。
八、協議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九、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
十 、本協議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協議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4年林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8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縣鄉(鎮)村_村民組林地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見附圖
四、轉讓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元一次性結清。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2024年林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
甲方將坐落于化州市上街垌鑒東路 號房屋,租予乙方作為教學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為5年,甲方從20__年7月 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改修,(修改其間不計租金)。9月1日正式使用,至20__年8月30日。如乙方需續租,需在房屋租賃到期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
第三條:租金
每月租金為人民幣7000.00 元整,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第四條:協議事項
1、房屋水電費,自乙方使用之日起至租約期滿遷出之日,均由乙方負擔。
2、乙方除征得甲方同意拆、改作教室等教學設備設施外,應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內外設備,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變更,損壞房屋結構和設備。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第五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壞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4年林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10
租方(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雙方自愿平等的原則,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租賃甲方田地作為生態苗圃綜合種養基地,投資規模、范圍由乙方自定。
二、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焦坑口上到上板沖的農田60.4畝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期限為壹拾伍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租金每年每畝按旱田190元/畝(含稅金),共計:壹拾柒萬貳仟壹佰肆拾元整(172140元)。
三、在租賃期間甲方應確保乙方道路暢通及正常的用水用電等各方面的需求,乙方不承擔任何的附加費用(正常使用所產生的費用除外,如:水、電等),同時甲方應提供合適場地為乙方建設簡易工作用房。
四、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協調周邊關系,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正常經營,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乙方不得污染農田用水,并基本保持原有地形。
五、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簽訂合同當年一次性付清。
六、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的'使用權,如單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七、在租用期間,乙方應遵紀守法,如造成后果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在租用期間,如遇國家政策改變或征用導致合同終止而造成的損失,國家給予的賠償應由乙方領取,如未造成任何損失,國家的補償應給予甲方領取。
九、租賃合同到期時,如乙方需繼續租賃,另行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租賃的優先權。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024年林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1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于營造工業原料林開發及農業綜合開發,為明確雙方權利和認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租賃林地的地點、范圍、面積和測量方法
租賃林地地點(小地名)、四至界址以林權證為準。實際租賃面積共計:畝,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1《1:10000地形圖》。實際租賃面積是用林權證面積減去無法經營面積后計算得出的面積。無法經營面積是指油茶等經濟林占地、風水山、石頭裸露地、墳地等不能種植地以及輸電線、電纜等線路法定占用的林地。無法經營面積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圖現場勾繪測量確定。林權證登記狀況和雙方確認的實際租賃面積詳見下表。
林權證編號
宗地號
林地小地名
小班
(內業號)
林權證登記
面積(畝)
實際租賃
面積(畝)
面積合計
第二條 林地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林地租賃價格和現有林木處理辦法
甲方將林地出租給乙方,同時也將林地上現有的林木無償提供給乙方自行處理。林地租金按實際租賃面積計算,每畝 年的租金總額為:元(人民幣,不含稅,下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乙方付清林地租金后,林地上現有林木即歸乙方所有。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第四條 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一)林地租金一次支付年,在雙方簽訂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支付前,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林權證在甲方協助乙方完成辦理流轉手續后歸還。
(二)林地租金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款方式支付。
1、現金支付:甲方可指定代表人親自簽收或委托代理人代收,代表人或代理人領取林地租金時,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甲方的委托書等相關證明給乙方。
2、銀行轉帳:甲方需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轉帳所需的書面依據(指戶名、帳號、開戶行、身份證復印件、相關的證明和委托書)。
第五條 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租賃給乙方的林地符合下列條件:
(1)林地權屬為甲方所有,周邊界線清楚。
(2)無糾紛、爭議;沒有被抵押、查封;沒有租賃、轉包給他方或與他方合作經營等的林地。
(3)屬于經批準的分類經營劃定的非生態公益林區的林地,且不屬于放牧山、薪材山、風水山及墳墓用地。
(4)甲方租賃給乙方的林地須報鄉(鎮)人民政府或林業主管部門備案,并出具《林地、林木流轉林權變更登記申請書》。
2、甲方無償提供現有通往出租林地的道路設施給乙方使用,不得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如出現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的由甲方負責解決,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經過相鄰村、組的各種道路出現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的,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調解處理。
3、在乙方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增開或拓寬通往所承租林地的道路須占用土地時,甲方負責理順各種關系;如地上有果樹或農作物的,占地、青苗補償費按乙方與收取補償方協商(或按當地鄉鎮修建鄉村四級路)的補償標準進行補償,由乙方一次性補清后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并且有權無償使用;所修的道路雙方共同維護,不得毀壞。
4、甲方必須確保乙方能順利進場作業和穩定經營,如發生權屬糾紛或村民阻撓施工、侵占林地等情況的,甲方必須無條件負責處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不得在乙方所租賃的林地范圍內野外用火、放牧、割草和打柴或修建任何設施,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屬甲方以外的單位、個人責任的,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
6、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林地內開礦、開石、取土。不得允準甲方以外的人在承租的林地范圍內葬墳,原有的舊墳不得再擴大范圍。甲方需新增葬墳的,每穴不得超過平方米,因此損害林木的,應向乙方交付林木補償費(由甲方交清補償費后才能使用)。
7、協助乙方辦理承租林地的林權證過戶手續,完善權屬登記。
8、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乙方承租的林地時,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各種補償手續,盡快取得補償金,地上附著物補償金全部歸乙方所有,同時自被征用之日起,甲方必須退還被征用面積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平均年租金×被征用面積)給乙方,并由甲方從國家征用土地補償費中優先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的權責
1、按時交納林地租金;落實資金,搞好造林規劃、設計,盡快造林。
2、在租賃期內有權自主經營、與他方合作經營或轉租給他方經營。
3、乙方在租賃林地內所種植的林木全部歸乙方所有,林木所有權登記在乙方名下。
4、乙方租賃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5、乙方租賃林地主要用于營造工業原料林及農業綜合開發(含修建必需的房屋、設施用地)。如乙方需修建非農林開發用途的建筑物時,須自行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辦理手續。
第六條 其它約定條款
因林地權屬糾紛或侵權行為,經處理后仍不能解決的,乙方可根據可經營林地面積的情況,決定解除合同或將存在權屬糾紛、侵權的林地面積從租賃面積中扣除。甲方應按實際租賃面積或扣除面積退回乙方所支付的林地租金并賠償乙方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下列情況之一的皆構成本合同解除的事由: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租賃的林地 %以上被國家征用,乙方自愿放棄經營的。
3、因地震、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八條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的,作如下處理:
1、屬國家征地原因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第五條第(一)款第8項規定處理補償費。
2、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雙方協商處理或依法律規定處理。
4、屬租賃期間乙方投資購置的設施、設備、建筑物、種植的林木等歸乙方所有,合同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處置權歸乙方所有;如甲方給予合理的補償后歸甲方所有。最后一期林木砍伐后,存留的竹子或林木歸甲方所有,造林基地地面以自然萌芽更新植被覆蓋為主。
5、合同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全部損失,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因甲方出租的林地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1項約定,導致乙方造林受阻礙或不能采伐林木的,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全額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如發生權屬糾紛,村民阻撓施工、侵占承租林地等情況,甲方在一個月內未能妥善解決的,因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如在乙方種植后發生上述情況的,甲方除賠償乙方在此之前對該地塊所投入的一切費用的經濟損失外,還需賠償乙方在承包期內經營該林地所應得的收益。
4、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擅自將出租給乙方的林地另行出租、轉包給他人的,甲方須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含乙方對該租賃地投入的一切費用和乙方應得收益)。
5、甲方因違約而又不及時向乙方賠償的,乙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甲方。
6、法律規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應包括:
1、用1:10000地形圖勾繪的甲方租賃林地范圍示意圖。
2、《土地所有權證》、《林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3、其它: 。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履行至本合同期滿為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起訴方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三份,鑒證單位執二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林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1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使山林、山地發揮其經濟效益,增加村民經濟收入,
加快農村發展的進程,建設和諧新農村。甲、乙雙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簡稱:“山林地”)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租用范圍
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位于 ,其
東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總面積為 畝(實際面積按丈量數據為準)
第二條 租用年限
第三條 租金標準及交付方式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2、甲方應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3、甲方群眾不得進入山林地葬墳焚燒、采礦、采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
4、 根據林區建設需要,甲方允許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內開設林區公路、建造基礎設施等。
5、如發現有人在林區焚燒、采礦、采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務必協助乙方及時制止并按鄉規民約處理,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林地因發生上述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6、若乙方需要申請砍伐樹木,甲方要無條件幫助提供砍伐證件的證明及手續。
7、乙方在清山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則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8、甲方負責處理乙方租用林地所發生的權屬爭議,因林地權屬爭議而導致乙方發生的實際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須在國家法律許可范圍內開發經營。
2、乙方承租經營期間的債權與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須按協議約定的時間準時支付租金。
第六條 其他
1、乙方在承包期間因其它原因如需轉讓,在不影響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應理解給予支持。
2、如因國家建設、采礦需要征收已經承包給乙方的山嶺,國家給予的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甲方以實際面積減少乙方付給甲方的租金,減少租金按實際面積比例計算,經營上的補償(如林木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機耕路為無償使用,但不準損壞,損壞路乙方必須修復。
4、甲、乙雙方所商定的租金標準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內,甲方除收取約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義向乙方收取其他費用。
5、山林地租賃的具體丈量面積、租賃林地涉及村民簽名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以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為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如期交納承包金屬違約,以雙方商定日期為期限,逾期六 月不交作自動終止合同處理,且甲方有權收回所有權益。
2、 如出現山林糾紛影響乙方經營,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第八條 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棗莊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時結束,本合同不因雙方簽訂人或法人變更而解除或終止。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公證人: 年 月 日
2024年林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1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發揮土地效益,發展林下經濟,規范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__的林地約____畝(以下簡稱“該林地”)出租給乙方發展林下經濟,土地(荒地、油茶林)屬甲方自已所有,并由甲方負責土地周邊的關系協調,如發生糾紛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利用“該林地”發展林下經濟,負責“該林地”的各種管理。
第二條、流轉山場得地點和面積
本合同流轉林地的地點________,總面積________畝。
第三條、流轉林地用途:種植、養殖業。
第四條、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流轉價款及付款方式:
經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由現金支付,共計林地面積________畝,每畝________元/年,____年一付,合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監督流轉林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收取乙方交納的流轉價款。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3、幫助乙方解決在流轉期內生產經營上遇到的矛盾和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
4、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流轉該林地、不得使用流轉林地進行抵押擔保。
5、甲方保證其流轉給乙方的林地無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糾紛,并在簽訂合同之日將林權證交付給乙方。
6、甲方應幫助乙方協調好村民及周邊關系,避免和制止村民干擾乙方正常經營活動。
7、乙方辦公場所用地、用電、用水及經營中的用電、用水乙方自行負責。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在流轉期限內擁有林地使用權、林木使用權及收益權,但對山場內的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礦藏和埋藏物等沒有收臵權和收益權。
2、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交納流轉價款。
3、負責做好森林防火、病蟲防治及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類安全工作。
4、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林地。
5、乙方進行林地建設或者通過上級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項目建設資金,則全部歸乙方所有。
6、乙方在流轉期內有權依法在承包山地內進行經營管理所需的生產設施、設備、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建設,并對所建設施、設備、建筑物、構筑物享有所有權和使用權。
7、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流轉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流轉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林區作業道路建設
乙方為便于林業生產需建設林區道路及與林區道路相連的其他道路時,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協調工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上級有林區道路建設補助資金則歸乙方所有。
第八條、合同期滿后,甲方如繼續流轉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流轉,林地上經濟林、投資建設的房屋和配套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期滿后半年,土地由甲方收回。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政府需征用林地,雙方須無條件服從。青苗和地上附屬物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其他所有款項均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應歸還乙方已付但未能使用年限的流轉費用。
第十條、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通過法院判決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轉讓方:
受讓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林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14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為了發展油茶產業,發展地方經濟,根據乙方與團風縣人民政府簽署的'合作發展油茶產業協議,雙方就租賃林地、建設油茶基地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租賃林地的位置、面積、條件
總面積為畝,小班位置及林地四至是,東至,南至,西至,北至。以地形圖勾繪為準,具體見本合同所附圖示,面積為地形圖的平面面積,最終以栽植面積為準。林地為荒山荒地、馬尾松低產林等,坡度25度以下,土層40公分以上,連片面積100畝以上。
二、林地租用期限:租賃時間五十年,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的專業評估機構對油茶園進行資產評估,其資產由甲乙雙方各得一半,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三、林地租賃費標準及支付辦法
1.林地租賃期50年,租金第1-5年為每畝每年16元,以后每5年增加0.8元,一年一付。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其他類別土地租賃價格另議。
四、甲方責任和權利:
1.甲方必須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需經2/3以上代表同意,提供簽字記錄。農戶自留山委托村委會辦理,提供委托書。
2.租賃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處理好周邊關系,做好各項服務,保證出租土地權屬清楚,轉讓后如有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和承擔,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但乙方不得改變現存林地的山貌;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4.出租林地上的現有林木,甲方在取得采伐手續后,按乙方要求砍伐,所得收益歸甲方所有。
5.租賃期內,如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內的林地時,林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歸甲方,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助費歸乙方。
6.甲方不得在租賃期內擅自收回林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但不限于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租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并按照違約年限計算林地租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7.租賃期內,甲方的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得影響此協議的執行.
8.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證,辦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9.對現有道路及乙方以后修建的道路,不得故意毀壞,發生攔路、設卡及收費等現象。根據生產經營管理要求,支持和協助乙方修建需要的道路,途經非租賃的農田、坡地、水塘等需占用的土地由甲方協助解決,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五、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在經營期間合法經營,并處理好與村民之間的關系。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爭取了營林及營造林設施的資金,由乙方按規定管理和使用于營林及營造林,按國家政策規定屬甲方所有的部分按規定歸甲方所有。
3.在租賃期內,可依法轉包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和阻擾。
4.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不得要求返還已付清租金,并喪失租賃權力,租期不足五年按五年計算。
5.乙方因生產需要架設供電設施,其費用以國家標準為依據,甲方負責做好群眾的配合工作,不得從中阻撓或另外索要補償。
6、乙方在整地、造林工作中,按科學設計施工,注重環境保護、水土保持。
7、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林木采伐手續,采伐證(“兩金”按銷售收入的10%收取)、運輸證、檢疫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處理。
七、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后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離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鎮林業站一份。
甲方代表(簽名、蓋章):______乙方代表(簽名、蓋章):______鑒證方(鄉鎮政府):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4年林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1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________牌汽車(牌照號碼: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于本協議訂立之日起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_____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乙方應于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________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________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后,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并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并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______%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承當損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______%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后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______%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______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系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______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并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______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4年林地租賃合同樣本 篇16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______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______朱利紅
身份證號碼:______
為了充分利用林地資源,發展林業產業經濟,提高農民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雙方自愿的條件下,甲方同意將所屬林地,全權承包給乙方用于農業開發及養殖業等使用。現雙方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林地地點為河源市源城區源南鎮塔坑林場塘水掩,四至:______三面水倒塘水掩至領頭瀝口,用途為農業開發及養植業。
二、承包面積:______ 畝。
三、承包期限:______ 年,即:______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承包林地交付給乙方承包經營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包單價及承包款給付方式:______開始十五年的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 / 畝 / 年;后十五年的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 / 畝 / 年;承包款給付方式為每兩年付一次,簽訂協議時,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和第二年承包款,以后乙方在每年的第一個月 15 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給甲方,甲方因向乙方開具收據,此承包價格已包含承包稅金,承包稅由甲方支付;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調整承包款。
五、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七天內將擬流轉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如政府及相關部門需辦承包手續的,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承包林地沒有產權或其它使用權的糾紛,如有則由甲方負責解決。
2 、承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以任何行為允許、準許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圍內建其他建筑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采土等妨礙乙方經營承包的行為。
3、甲方應保證該林地的發包已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的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甲方不得指使其它任何單位或個人干涉乙方對林地的使用,導致無法有效使用該林地,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2、承包期內,承包林地的所有水源、果林均歸乙方自由支配。
3、承包期間,乙方對所種植的樹木在不違反《森林法》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對林木自由支配; 乙方對所承租的土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承包經營者根據需要有權進行修路、開發行為等。
4、在承包期內,如遇政策因素國家需征用該山林,則甲方土地的補償款歸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土地林作物的補償款,在承包期內所建物業、三高農業及乙方所栽果樹等等投資財產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乙方預交承包款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在承包期內,若出現病故,則合法繼承人享有該合同的權利,承擔該合同的義務。
九、違約責任:______
1.乙方若不按時交納承包款,按違約處理,視為自動放棄承包權,乙方的所有投資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賠償。
2.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有效承包經營該林地的,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賠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損失,評估費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出賣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出租物出賣他人的,甲方必須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一、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繼續承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有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簽名蓋章后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