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勘察合同(精選18篇)
2024勘察合同 篇1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工程規模_________;工程投資_________。
第二條委托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托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內,委托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托方應在_________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為_________元,估算設計費為___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委托方的義務
1.委托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_________。
3.委托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五條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并承擔責任。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_________。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托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托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于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托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_________。
5.因委托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托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托書》、《工程地質勘察委托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委托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別報送_________備案。
委托方(蓋章):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4勘察合同 篇2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
發包人:
勘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就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 工程勘察設計任務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范圍及內容:
1.4工程勘察任務:
勘察設計單位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征和巖土工程條件,提供詳細的巖土工程資料和設計、施工所需的巖土參數;對地基類型、基礎形式、地基處理、基坑支護、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質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議,編制建設工程勘察文件,進行土壤化學實驗。(具體詳見布孔方案)
第二條: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已有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埋藏物的資料。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另行協商。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付費方式及結算辦法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 年 月 日前提供部分中間數據報告。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付費方式及結算辦法
工程名稱鉆孔數量鉆孔深度(米)鉆孔工程量(米)單價(元/米)總價(元)
合 計
注:本工程所涉及價款均為含稅價款。
4.2.1支付方式:
勘察完成提交報告后 日內支付本工程勘察費的70%,基礎驗收合格后 日內支付本工程勘察費的2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后 日內付清剩余本工程勘察費。勘察人須在付款前向發包人提供勘察人機構所在地開具的服務業發票或地稅通用機打發票。
4.2.2結算辦法:本工程總價款一次性包死,工程量為施工圖紙范圍及招標說明內的全部工程量,除發包人設計變更外本價款不做調整。發包人設計變更的,雙方必須簽訂補充協議,否則發包人有權拒絕結算變更部分工程。
勘察人完全理解圖紙、招標文件及本合同內容,并已充分考慮全部風險因素,若有少報、錯報、漏報工程量以及施工環境變化視為勘察人讓利,不調整合同價款。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勘察現場的基本工作條件并解決勘察現場出現的問題。
5.1.3發包人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水電源,水電費用由勘察人自行承擔。
5.1.4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等,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
5.1.5配合發包人進行隱蔽工程、中間過程、竣工工程量進行驗收和確認。
5.1.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他責任。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方案設計、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賠償發包人的實際損失。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報發包人審核。
5.2.4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工程管理制度,并承擔資料保密義務。
5.2.5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勘察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2.6勘察人及時組織發包人、監理方對隱蔽工程、中間過程、竣工工程量進行驗收和確認,未經發包人、監理方確認發包人有權拒付工程款。
5.2.7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他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發包人超過約定期限支付相應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承擔應付未付金額1‰的違約金。
6.2、勘察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提交工程勘探技術報告的,每逾期一日,按勘探預算總價款的1‰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5日,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勘察人除應向發包人支付上述違約金外,還須按本合同勘探預算總價款的20%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6.3、勘察人在勘探過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發包人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連續停工兩個工作日以上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勘察人應退回發包人已付款項并向發包人支付勘探預算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造成發包人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勘察人應予賠償。
6.4、勘察人擅自中途更換勘探工作主要負責人,或勘察人現場代表不配合發包人工作或不能勝任工作的,發包人有權要求勘察人更換相應人員,勘察人應在發包人要求更換之日起五日內更換。否則,發包人有權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勘探期限延誤的,勘察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發包人的經濟損失。
6.5、發包人依本合同之規定解除合同的,勘察人所有人員、設備必須在發包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撤離施工現場并向發包人移交有關的工程資料,并在此期限內與發包人共同簽證已完成的工作量。未經發包人、勘察人雙方共同簽證的工作量不得要求結算。發包人在上述期限過后有權安排新的勘探單位進場。
6.6、勘察人不按時進場勘探,在發包人發出書面通知后的5日內仍不進場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勘察人應向發包人支付勘探預算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6.7、若勘察人所提交的勘探報告及有關資料不完整、不齊全、或內容不符合發包人要求的,勘察人應按發包人要求補充或重新進行勘探作業,并補齊有關資料。由此延誤勘探周期的,勘察人應當承擔逾期履行的違約責任。
6.8、勘察人提交的成果報告造成發包人工程質量問題的,視為勘察人違約。發包人有權向勘察人追究由此而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
6.9、勘察人應向發包人支付的違約金,發包人有權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發包人損失的,發包人可繼續向勘察人追償。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陸份,發包人肆份,勘察人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附件
10.1、廉潔協議
10.2、勘察設計布孔圖(加蓋出圖成果章)
10.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10.4、施工資質證書復印件
發包人(蓋章): 勘察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授權簽約人 : 授權簽約人:
合同簽訂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廉 潔 協 議
在發包人、勘察人雙方訂立、履行合同過程中,為保持廉潔自律的工作作風,防止各種不正當行為的發生,雙方訂立協議如下:
一、發包人、勘察人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地方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約定,在合同的訂立、履行過程中廉潔自律。
二、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勘察人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處費。
三、發包人工作人員應當保持與勘察人的正常業務交往,不得接受勘察人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不得在勘察人報銷任何應由其個人或其他第三人承擔的費用。
四、發包人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可能對公正開展業務有影響的宴請和娛樂活動。如發包人工作人員確因實際情況須參加宴請、進行娛樂活動的,須事先按行政隸屬關系報上一級批準。
五、發包人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勘察人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等提供方便。
六、勘察人不得接受發包人工作人員介紹的家屬或者親友從事與合同相關的業務。
七、勘察人應當通過正常途徑開展相關業務,不得為獲取不正當利益而向發包人工作人員贈送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或給發包人工作人員報銷其個人費用,或邀請發包人工作人員外出旅游和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或為發包人工作人員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等提供方便。
八、勘察人如發現發包人工作人員有違反上述協議者,應向發包人舉報。發包人不得找任何借口對勘察人進行報復。發包人對舉報屬實和嚴格遵守廉潔協議的勘察人,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與勘察人繼續合作。
九、發包人發現勘察人有違反本協議或者采用不正當的手段行賄發包人工作人員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發包人(蓋章): 勘察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簽約人: 授權簽約人:
2024勘察合同 篇3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勘察單位:____勘察院,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建設單位與勘察單位的經濟責任,分工協作,相互促進,多快好省地
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勘察任務,根據已被正式批準的建設項目計劃,經雙方充分協
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勘察的范圍、進度和質量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準的計劃任務書復印件,
提交進行工程地質勘察的用地批準文件和紅線圖復印件。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交由設計單位提
出、經建設單位同意的勘測范圍之地形圖和建筑平面布置各一份,提交由建設單位
委托、設計單位填寫的勘察技術要求及附圖,并對提交的時間、進度、質量負責。
3.甲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做好現場勘察工作的水、電供應、平
整道路、清理現場、準備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細表)。
4.甲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乙方進入現場前,辦好征地、拆遷、砍樹、
采青苗等項目的賠償手續。
5.甲方必須負責解決乙方勘察人員的現場吃住、辦公等條件。乙方現場勘察
人員的吃住費用由乙方自負,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飯店,費用由甲方負擔。甲
方人員的集體福利設施(如浴室、理發、醫療等)應為乙方人員提供方便。勘察施
工中必須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設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給(費用由
乙方負擔);生產現場取暖和機具的看守由甲方負責解決并負擔費用。
6.乙方勘察人員、勘察機具進入工程地點的交通運輸和勞務費均由甲方負擔。
7.甲方對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第三者重復使用。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照現行的標準、規模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
文地質的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后果。
2.乙方應于__年__月__日進入現場勘察,__年__月__日提交全
部勘察資料,提交測量透明圖__份,提交工程地質報告書一式__份(如甲方需
要加印、加曬圖紙資料,另外收費)。乙方如因氣候或甲方原因影響現場施工三天
以上,工期可順延。
第五條 定金及勘察取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1.本工程按國家建委頒發的《工程勘察收費辦法》收取勘察費,總價預計為
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勘察費
的30%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
求償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開工后,甲方應向
乙方支付勘察經費的30%;全部勘察工程結束后,乙方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勘
察報告書和圖紙,并進行工程結算,甲方提取資料后____日內,應按實際勘察
工作量清付勘察費。勘察費用的支付均由建設銀行辦理托收承付。
2.屬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質條件復雜,技術要求高,勘察手段超過現行規
范,特別重大、緊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別小的工程等)的收費辦法,原則上
按勘測工程總價加收20~40%的勘察費。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如果由于甲方變更計劃,或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
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甲方應
按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勘察工期順延,因甲方責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
重作設計,應另行增費,勘察工期順延。
2.甲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勘察費或定金,應按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
乙方償付違約金__元。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損失,應繼續完善勘察,并根據
造成的損失情況承擔經濟和技術責任,甲方可視造成的損失大小,減少或不付勘察
設計費。
2.乙方如勘察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
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由于乙方的責任延遲提供勘察文件,時間達__天以上的,每延遲一天,
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工程勘察費總價__‰的違約金。
第八條 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
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
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驗收后失效。本合
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
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
委、建行……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聯系人:____
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勘察單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聯系人:____
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2024勘察合同 篇4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托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 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內,委托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托方應在______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為______元估算設計費為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委托方的義務
1.委托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并承擔責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托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托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于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托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因委托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托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______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托書》、《工程地質勘察委托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托方(蓋章):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鑒(公)證意見 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 _____________
2024勘察合同 篇5
發 包 人:
勘 察 人:
簽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建設地點:
1.3 工程規模、特征:
1.4 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
1.5 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6 承接方式:
1.7 預計勘察工作量:
第二條 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 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 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 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 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 年 月 日開工(以發包人通知進場為開工時間),進場開工后 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報價按單價: 計算,預算價格為 元(大寫:人民幣 ),最終以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合同生效后3天后,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 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 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 %,計 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 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 發包人責任
5.1.1 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 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 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 元。
5.1.8 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 元計算加班費。
5.1.9 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10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 勘察人責任
5.2.1 勘察人應按現行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
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 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 本合同有關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 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 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還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 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 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 份,發包人 份、勘察人 份。
發包人:
勘察人: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2024勘察合同 篇6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由承包人編填)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擔_________工程項目的巖土工程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經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
1.3 工程立項批準文件號、日期:_________
1.4 巖土工程任務委托文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5 工程規模、特征:_________
1.6 巖土工程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
1.7 承接方式:_________
1.8 預計的巖土工程工作量:_________
第二條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
第三條 承包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
第四條 工期
本巖土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為_________天。由于發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執行。
第五條 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5.1 本巖土工程收費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計取;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承包人另行議定。
5.2 本巖土工程費總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預算工程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費)。
5.3 本合同生效后,發包人按下表約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人預付(或支付)工程費,發包人不按時向承包人撥付工程費,從應撥付之日起承擔應撥付工程費的滯納金。
第六條 變更及工程費的調整
6.1 本巖土工程進行中,發包人對工程內容與技術要求提出變更,發包人應在變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否則承包人有權拒絕變更;承包人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內,提出變更方案的文件資料,發包人收到該文件資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予以確認,如不確認或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變更文件資料自送達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順延外,因變更導致承包人經濟支出和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6.2 變更后,工程費按如下方法(或標準)進行調整:_________
第七條 發包人、承包人責任
7.1 發包人責任
7.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資料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性負責;發包人提供上述資料、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承包人按合同規定交付報告、成果、文件的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承包人有權重新確定交付報告、成果、文件的時間。
7.1.2 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交付報告、成果、文件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計算加班費。
7.1.3 發包人應為承包人現場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承包人臨時設施費_________元。
7.1.4 開工前,發包人應辦理完畢開工許可、工作場地使用、青苗、樹木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構筑物拆遷、障礙物清除等工作,及解決擾民和影響正常工作進行的有關問題,并承擔費用; 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工作現場地下已有埋藏物(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的資料及其具體位置分布圖,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現場工作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作業時,發包人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費用; 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 發包人應解決承包人工作現場的平整,道路通行和用水用電,并承擔費用。
7.1.5 發包人應對工作現場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古樹名木和地下管道、線路的保護負責,對承包人提出書面具體保護要求(措施),并承擔費用。
7.1.6 發包人應保護承包人的投標書、報告書、文件、設計成果、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泄露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承包人有權索賠。
7.1.7 本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責任。
7.2 承包人責任
7.2.1 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時間、數量向發包人交付報告、成果、文件,并對其質量負責。
7.2.2 承包人對報告、成果、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補充;由于承包人的遺漏、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承包人除負法律責任和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減收或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巖土工程費,并根據受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由發包人、承包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
7.2.3 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擴散、轉讓第二條中發包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文件。發生上述情況,承包人應負法律責任,發包人有權索賠。
7.2.4 遵守國家及當地有關部門對工作現場的有關管理規定,做好工作現場保衛和環衛工作,并按發包人提出的保護要求(措施),保護好工作現場周圍的建、構筑物,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管道)、文物等。
7.2.5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承包人應負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由于發包人提供的資料、文件錯誤、不準確,造成工期延誤或返工時,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停工費或返工費,造成質量、安全事故時,由發包人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8.2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開始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進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工程費的50%的費用;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工程費的100%的費用。
8.3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費(進度款),承包人在約定支付時間10天后,向發包人發出書面催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承包人有權停工,工期順延,發包人還應承擔滯納金。
8.4 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誤工期或未按規定時間交付報告、成果、文件,每延誤一天應承擔以工程費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
8.5 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達不到合同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人承擔返工費,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并根據因此造成的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返工項目的收費。
第九條 材料設備供應
9.1 發包人、承包人應對各自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負責,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并經發包人、承包人代表共同驗收認可,如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的產品,應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并經發包人、承包人代表重新驗收認定,各自承擔發生的費用。若造成停、窩工的,原因是承包人的,則責任自負;原因是發包人的,則應向承包人支付停、窩工費。
9.2 承包人需使用代用材料時,須經發包人代表批準方可使用,增減的費用由發包人、承包人商定。
第十條 報告、成果、文件檢查驗收
10.1 由發包人負責組織對承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進行檢查驗收。
10.2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后_________天內檢查驗收完畢,并出具檢查驗收證明,以示承包人已完成任務,逾期未檢查驗收的,視為接受承包人的報告、成果、文件。
10.3 隱蔽工程工序質量檢查,由承包人自檢后,書面通知發包人檢查;發包人接通知后,當天組織質檢,經檢驗合格,發包人、承包人簽字后方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檢驗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補后重新檢驗,直至合格;若發包人接通知后24小時內仍未能到現場檢驗,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工期,發包人應賠償停、窩工的損失。
10.4 工程完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巖土治理工程的原始記錄、竣工圖及報告、成果、文件、發包人應在_________天內組織驗收,如有不符合規定要求及存在質量問題,承包人應采取有效補救措施。
10.5 工程未經驗收,發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并以發包人開始使用日期為完工日期。
10.6 完工工程經驗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質量標準,自驗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移交完畢,如發包人不能按時按管,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發包人承擔,如承包人不能按時交付,應按逾期完工處理,發包人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發包人、承包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承包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發包人、承包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發包人、承包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承包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發包人名稱(蓋章):_________ 承包人名稱(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蓋章):_________
鑒證意見(蓋章):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勘察合同 篇7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勘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勘察院,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建設單位與勘察單位的經濟責任,分工協作,相互促進,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勘察任務,根據已被正式批準的建設項目計劃,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點及建設性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準的計劃任務書復印件,提交進行工程地質勘察的用地批準文件和紅線圖復印件。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由設計單位提出、經建設單位同意的勘測范圍之地形圖和建筑平面布置各一份,提交由建設單位委托、設計單位填寫的勘察技術要求及附圖。
3.甲方必須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做好現場勘察工作的水、電供應,平整道路,清理現場,準備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細表)。
4.甲方必須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進入現場前,辦好征地,拆遷,砍樹,采青苗等項目的賠償手續。
5.甲方必須負責解決乙方勘察人員的現場吃住、辦公等條件。乙方現場勘察人員的吃住費用由乙方自負,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飯店,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人員的集體福利設施(如浴室,理發,醫療等)應為乙方人員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須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設備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給(費用由乙方負擔);生產現場取暖和機具的看守由甲方負責解決并負擔費用。
6.乙方勘察人員、勘察機具進入工程地點的交通運輸費和勞務費均由甲方負擔。
三、乙方的義務
乙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進入現場勘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資料,提交測量透明圖__________份,提交工程地質報告書一式_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 加曬圖紙資料,另外收費)。乙方如因氣候或甲方原因影響現場施工三天以上,工期可順延。
四、定金及勘察收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1.本工程按國家建委頒發的《工程勘察收費辦法》收取勘察費,總價預計為________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勘察費的30%的定金;勘察工作開工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勘察費的30%;全部勘察工程結束后,乙方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勘察報告書和圖紙,并進行工程結算,甲方極取資料后________________日內,應按實際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費。勘察費用的支付均由XX銀行辦理托收承付。
2. 屬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質條件復雜,技術要求高,勘察手段超過現行規范,特別重大,緊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別小的 工程等)的收費辦法,原則上按勘測工程總技加收20-40%的勘察費。
五、甲方違約責任
1.如果由于甲方變更計劃,或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勘察工期順延; 因甲方責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費,勘察工期順延。
2.甲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勘察費或定金,應按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六、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損失,應繼續完善勘察,并根據造成的損失情況承擔經濟和技術責任,甲方可視造成的損失大小,減少或不付勘察設計費。乙方如勘察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2.由于乙方的責任延遲提供資料,時間達________________天以上的,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工程勘察費總價_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七、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驗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計委,建委,......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 訊 處: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4勘察合同 篇8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本合同自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
聯系人:______
通訊處: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
聯系人:______
通訊處: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2024勘察合同 篇9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五)
[巖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含鑿井)工程測量、工程物探]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勘察人編填)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規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預計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________%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____%的工程進度款,計___________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________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___%,計_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暢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_____________元。
5.1.8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元計算加班費。
5.1.9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2024勘察合同 篇10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一)(示范文本)
〔巖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含鑿井)工程測量、工程物探〕
工 程 名 稱:__________
工 程 地 點:__________
合 同 編 號:__________
(由勘察人編填)
勘 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
發 包 人:__________
勘 察 人:__________
簽 訂 日 期: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年三月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規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預計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 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_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____元(大寫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____%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的工程進度款,計____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__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計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 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關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____元。
5.1.8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元計算加班費。
5.1.9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1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發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份,發包人__份、勘察人__份。
發包人名稱: 勘察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2024勘察合同 篇11
深圳市建設工程勘察合同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制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_____》、《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
1.3?工程規模、特征: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___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
1.7?預計勘察工作量:______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己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_____置分布圖。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_____。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_____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年__月__日開工,__年__月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_____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_____標準____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_____。國家規定的_____標準中沒有規定的_____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____元(大寫____),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____%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的工程進度款,計____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____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計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____元。
5.1.8?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元計算加班費。
5.1.1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勘察人貢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出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運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定金;己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退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由_________委員會_____。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向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及派出機構備案。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__份,發包人____份、勘察人____份。
發包人名稱:勘察人名稱:(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編碼: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蓋章)(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年?月?日
鑒證日期:?年?月?日
2024勘察合同 篇12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其擬建的餐飲會議樓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巖土工程詳細勘察任務,并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商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會議餐飲樓地勘工程
1.2 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規模、特征:詳見總平面圖
詳見建筑平面圖及勘察任務書
1.4工程勘察任務與技術要求:滿足勘察任務書 內容、或《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__(09) 中相關條款。
1.5 預計勘察工作量:在建設方提供的規劃平面圖 中初步布設勘察點5個,視其場地復雜情況,增加勘察孔數量。
2: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 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建筑(帶地形圖)總平面圖。
2.2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技求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4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3: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并對其質量負責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陸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4:開工及提交資料的時間
4.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分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雙方協商的規定辦理。
4.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3本工程勘察費按:
勘察包干價為¥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 ),合同生效后發包人向勘察人不支付人民幣作為定金,在提交報告后7日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清勘察費。勘察人須提供正式法票。
5: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 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出現的問題(如處理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以及水、電接到施工現場等),并承擔其費用。
5.1.3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4 由于發包人的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需支付停、窩工費。
5.1.5 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資料圖紙、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泄露、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等。
5.2 勘察人責任
5.2.1 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其認可的全部費用。
5.2.3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6:違約責任
6.1 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 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時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工作且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 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 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份之一。
7:其它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雙方協商的附件中補充完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
8: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一式伍份,發包方執叁份,勘察方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勘察合同 篇13
發包人
勘察人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 勘察 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建設地點:
1.3
1.6
第二條: 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并對其準確性、完備性負責。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壹式陸份。
第三條: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3.1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的時間:
3.1.1成果要求:地下水穩定水位;2)勘探點平面布置圖,鉆孔柱狀圖,地質剖面圖,基巖面等高線圖;3)各巖、土層主要物理力學指標和土工試驗成果表,滿足能按承載力變形計算地基的要求數據;4)水質分析報告及侵蝕性能評價;5)地震基本烈度,場地土類型及地震液化可能性評價;6)地基土的物理力學性質指標(容重、承載力、液限、塑限、壓縮模量、變形模量、內磨擦角、內聚力等);7)基礎結構方案建議,并提供天然地基或樁基各設計數據;8)按勘察規范對擬建場地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進行評價及建議,明確設計的采用值。
3.1.2 (勘察報告),其中外業工作為 天,出具勘察報告時間為 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3.1.3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為甲方通知開工時間后 天內完成。
3.2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3.2.1 含但不限于按照規范要求須做巖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一切費用,包括鉆探、標準貫入試驗、入巖、
3.2.2 本工程預估工程總進尺為 元(大寫 ),結算按實際進尺計算工程量。
3.3.1合同生效后 天內承包人及機械進場,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后 個工作日內,發包人全部付清結算價款。
3.3.2勘察人向甲方申請結算款時應提供等額有效的專用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付工程價款。
第四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4.1 發包人責任
4.1.1 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詳附件資料。
4.1.2 發包人以現有場地交付承包人。
4.1.3
4.1.4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4.1.5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4.2 勘察人責任
4.2.1 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并對其負責。
4.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勘察費200 %。
4.2.3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
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4.2.4 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勘察人員在勘察過程中如果出現違反操作規程及有關安全而出現的質量事故勘察人應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4.2.5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5.2如果在工種期內發生爭議,在未取得裁決之前,雙方均繼續工程工作,除非雙方同意暫停工程工作,否則任何一方停止工作均違約處理,按違約責任賠償。
5.3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其它約定事項:
1、 勘察人應對其聘請的工作人員安全負責,若非發包人的原因導致勘察人的工作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由勘察人負責賠償;
2、 勘察人應對發包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和勘察所掌握的與該地塊有關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成果,負保密責任,未經發包人書面允許,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第八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
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發包人 份,勘察人 份。
發包人: 勘察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辦人: 簽約代表:簽約地點:簽約時間: 年 月日
2024勘察合同 篇14
建設單位: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保密程度:
二00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訂
建筑安裝工程勘察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勘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勘察院,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建設單位與勘察單位的經濟責任,分工協作,相互促進,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勘察任務,根據已被正式批準的建設項目計劃,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點及建設性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準的計劃任務書復印件,提交進行工程地質勘察的用地批準文件和紅線圖復印件。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由設計單位提出、經建設單位同意的勘測范圍之地形圖和建筑平面布置各一份,提交由建設單位委托、設計單位填寫的勘察技術要求及附圖。
3.甲方必須在一九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做好現場勘察工作的水、電供應,平整道路,清理現場,準備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細表)。
4.甲方必須在一九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進入現場前,辦好征地,拆遷,砍樹,采青苗等項目的賠償手續。
5.甲方必須負責解決乙方勘察人員的現場吃住、辦公等條件。乙方現場勘察人員的吃住費用由乙方自負,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飯店,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人員的集體福利設施(如浴室,理發,醫療等)應為乙方人員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須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設備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給(費用由乙方負擔);生產現場取暖和機具的看守由甲方負責解決并負擔費用。
6.乙方勘察人員、勘察機具進入工程地點的交通運輸費和勞務費均由甲方負擔。
三、乙方的義務
乙方應于一九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進入現場勘察,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資料,提交測量透明圖__________份,提交工程地質報告書一式_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
加曬圖紙資料,另外收費)。乙方如因氣候或甲方原因影響現場施工三天以上,工期可順延。
四、定金及勘察收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1.本工程按國家建委頒發的《工程勘察收費辦法》收取勘察費,總價預計為________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勘察費的30%的定金;勘察工作開工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勘察費的30%;全部勘察工程結束后,乙方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勘察報告書和圖紙,并進行工程結算,甲方極取資料后________________日內,應按實際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費。勘察費用的支付均由建設銀行辦理托收承付。
2. 屬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質條件復雜,技術要求高,勘察手段超過現行規范,特別重大,緊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別小的工程等)的收費辦法,原則上按勘測工程總技加收20—40%的勘察費。
五、甲方違約責任
1.如果由于甲方變更計劃,或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勘察工期順延; 因甲方責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費,勘察工期順延。
2.甲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勘察費或定金,應按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六、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損失,應繼續完善勘察,并根據造成的損失情況承擔經濟和技術責任,甲方可視造成的損失大小,減少或不付勘察設計費。乙方如勘察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2.由于乙方的責任延遲提供資料,時間達________________天以上的,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工程勘察費總價_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七、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一九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驗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00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2024勘察合同 篇15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勘察人: (以下簡稱乙方)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其擬建的“餐飲會議樓”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巖土工程詳細勘察任務,并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商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會議餐飲樓地勘工程
1.2 工程建設地點:寧鄉縣灰湯鎮電力療養院內
1.3 工程規模、特征:詳見總平面圖
詳見建筑平面圖及勘察任務書
1.4工程勘察任務與技術要求:滿足“勘察任務書” 內容、或《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xx(09) 中相關條款。
1.5 預計勘察工作量:在建設方提供的“規劃平面圖” 中初步布設勘察點5個,視其場地復雜情況,增加勘察孔數量。
2: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 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建筑(帶地形圖)總平面圖。
2.2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技求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4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3: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并對其質量負責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陸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4:開工及提交資料的時間
4.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20xx年 4 月 2 日開工, 20xx年 4 月12日分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雙方協商的規定辦理。
4.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3本工程勘察費按:
勘察包干價為¥16800元(大寫:壹萬陸仟捌佰元整 ),合同生效后發包人向勘察人不支付人民幣作為定金,在提交報告后7日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清勘察費。勘察人須提供正式法票。
5: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 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出現的問題(如處理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以及水、電接到施工現場等),并承擔其費用。
5.1.3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4 由于發包人的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需支付停、窩工費。
5.1.5 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資料圖紙、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泄露、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等。
5.2 勘察人責任
5.2.1 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其認可的全部費用。
5.2.3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6:違約責任
6.1 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 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時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工作且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 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 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份之一。
7:其它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雙方協商的附件中補充完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
8: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 長沙市 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一式伍份,發包方執叁份,勘察方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勘察合同 篇16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勘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水埋藏條件;
2)查明場地不良地質作用的成因、分布、規模、發展趨勢,并對場地的穩定性作為評價;的各類建筑作出地基基礎類型的判斷及基坑開挖與支護、工程降水方案進步分析評價;
6)在勘探中發現有地貌單元交接部分和地層變化較大的地段,勘探點應予以加密;
7)勘探中判斷基礎入巖層(中風化或微風化)時,則要求深入完整巖層厚度不小于5米;
8)其他要求詳見《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xx)。 如果本合同技術要求與現行規范不一致,按高標準執行。
1.6按相應地質勘察規范確定。
第二條: 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并對其準確性、完備性負責。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壹式陸份。
第三條: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3.1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的時間:
3.1.1成果要求:地下水穩定水位;
2)勘探點平面布置圖,鉆孔柱狀圖,地質剖面圖,基巖面等高線圖;
3)各巖、土層主要物理力學指標和土工試驗成果表,滿足能按承載力變形計算地基的要求數據;
4)水質分析報告及侵蝕性能評價;
5)地震基本烈度,場地土類型及地震液化可能性評價;
6)地基土的物理力學性質指標(容重、承載力、液限、塑限、壓縮模量、變形模量、內磨擦角、內聚力等);
7)基礎結構方案建議,并提供天然地基或樁基各設計數據;
8)按勘察規范對擬建場地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進行評價及建議,明確設計的采用值。
3.1.2 (勘察報告),其中外業工作為 天,出具勘察報告時間為 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3.1.3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為甲方通知開工時間后 天內完成。
3.2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3.2.1 含但不限于按照規范要求須做巖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一切費用,包括鉆探、標準貫入試驗、入巖、取樣、巖石抗壓實驗、土工實驗、孔位測量、設備進退場費、技術工作費用、以及合理利潤、稅金等一切該項目有關的費用,施工單位負責自行解決用水用電問題,且費用自理,住宿自理。
3.2.2 本工程預估工程總進尺為 元(大寫 ),結算按實際進尺計算工程量。
3.3.1合同生效后 天內承包人及機械進場,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后 個工作日內,發包人全部付清結算價款。
3.3.2勘察人向甲方申請結算款時應提供等額有效的專用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付工程價款。
第四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4.1 發包人責任
4.1.1 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詳附件資料。
4.1.2 發包人以現有場地交付承包人。
4.1.3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4.1.4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4.2 勘察人責任
4.2.1 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并對其負責。
4.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勘察費200 %。
4.2.3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4.2.4 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勘察人員在勘察過程中如果出現違反操作規程及有關安全而出現的質量事故勘察人應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4.2.5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5.2如果在工種期內發生爭議,在未取得裁決之前,雙方均繼續工程工作,除非雙方同意暫停工程工作,否則任何一方停止工作均違約處理,按違約責任賠償。
5.3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其它約定事項:
1、 勘察人應對其聘請的工作人員安全負責,若非發包人的原因導致勘察人的工作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由勘察人負責賠償;
2、 勘察人應對發包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和勘察所掌握的與該地塊有關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成果,負保密責任,未經發包人書面允許,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第八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發包人 份,勘察人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勘察合同 篇17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
勘察人(全稱)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 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項目工程勘察有關事項協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規模、特征:
二、勘察范圍和階段、技術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范圍和階段:
2.技術要求:
3 .工作量:
三、合同工期
1 .開工日期:
2 .成果提交日期:
3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1 .合同價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 元)
2 .合同價款形式:
六、合同文件構成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 1 )合同協議書;
( 2 )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 3 )通用合同條款;
( 4 )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
( 5 )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
( 6 )技術標準和要求;
( 7 )圖紙;
( 8 )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七、承諾
1 .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工程勘察條件和相關資料,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 .勘察人承諾按照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及合同約定提供勘察技術服務。
八、詞語定義本合同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合同第二部分 《 通用合同條款 》 中的詞語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本合同在 簽訂。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份,勘察人執 份。
發包人(印章): 勘察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2024勘察合同 篇18
返回目錄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任務。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規模、特征:
1.4 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________________
1.5 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6 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預計勘察工作量:
第二條 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 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 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 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 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______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 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_____%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的工程進度款,計_____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__________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計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勤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 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 發包人責任
5.1.1 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 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
),并承擔其費用。
5.1.4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并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 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_______________元。
5.1.8 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_元計算加班費。
5.1.9 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10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他責任。
5.2 勘察人責任
5.2.1 勘察人應按國家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民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___%。
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 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他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他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地和調遣費。
6.2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近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 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計__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 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 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 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勘察人_____份。
發包人名稱:
勘察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
法定代表人:(簽)
委托代理人:(簽)
委托代理人:(簽)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