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庭堅——《漁家傲》
【年代】:宋
【作者】:黃庭堅——《漁家傲》
【內容】
三十年來無孔竅,幾回得眼還迷照。
一見桃花參學了。
呈法要,無弦琴上單于調。
摘葉尋枝虛半老,看花特地重年少。
今后水云人欲曉。
非玄妙,靈云合被桃花笑。
【賞析】:
這首《漁家傲》援禪家語入詩詞,以增加其理趣。所演繹的是南岳臨濟宗福州靈云志勤和尚的故事。
首三句,講靈云三十年茫昧混沌,幾番出入于迷悟之間。最后一見桃花,終于參悟。“無孔竅”,典出《莊子》,亦即“鯈忽鑿竅”之寓言。據《淮南子》:“夫孔竅者,精神之戶牖也。”此用來比喻靈云三十年來的不徹不悟。“得眼迷照”,是說靈云幾次將悟還迷。佛家有“五眼”之說,即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和佛眼。其中肉眼和天眼只能看見世間虛妄的幻象,慧眼和法眼才能看清事物的實相。因此,此處的“眼”,當指慧眼或法眼。“參學了”的“了”,作“完成”講。
下面兩句講靈云參悟的境界。“呈法要”即是得佛法的意思。“無弦琴”,用陶淵明故事。“(淵明)不解音律,而蓄無弦琴一張,每酒適,輒撫弄以寄其意”(蕭統《陶靖節傳》)。黃庭堅以此作比,意闡釋至法無法的禪理。
詞的下片,由靈云之事生出感想,大意是說靈云為求“悟”的境界,歷經曲折,虛度了半輩子。我們應以此為鑒,趁著年少及早悟道。豈但見花能悟道,天地萬物,流水行云無不蘊藏著道機禪理,因此,參禪學佛實非高不可攀之事,靈云三十年方悟道,真該見笑于桃花了。這里所著重闡揚的,仍是“頓悟”之說。黃庭堅看來。靈云三十年的蹉跎,是大可不必的。因為他身上,頓悟之中尚有“漸”的痕跡。詩的末句所揭示的就是縱橫自,純任本然的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