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大連畢業生簽1年以上勞動合同可申請公租房(精選3篇)
2024大連畢業生簽1年以上勞動合同可申請公租房 篇1
核心內容:大連高校畢業生總量近年來持續上升,為進一步完善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長效機制,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大政辦發〔214〕x4號),從13個方面提出一系列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
預計今年7萬畢業生到連就業
大連市政府副秘書長介紹,x月末,大連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為2.77%,同比高出.3個百分點。從人力資源市場看,招聘單位和崗位數量較去年同期均出現下降,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相對不足。
與此同時,畢業生總量持續上升,今年,駐連高校畢業生總量近8萬人,較去年增加31人。預計今年到大連市就業的應屆畢業生數量繼續保持增長態勢,將達到7萬余人。由于創業意識淡薄、創業能力不足和創業環境還有待于進一步優化等原因,在本市創業的應屆畢業生人數還不多,創業率僅為當年畢業生總數的1%左右。
此外,結構性矛盾比較突出。截至x月底,駐連高校畢業生就業率約為6%,較去年同期降低約4%。從簽約情況看,理工類專業好于文史類專業、技能型院校好于學術型院校。
增加就業資金支出3.3億元
發布會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新聞發言人邸樹軍對創業就業政策進行解讀時稱,初步匡算,貫徹落實這些政策措施,約需市、區縣兩級政府增加就業資金支出3.3億元。
困難家庭畢業生參加技能培訓可享補貼
本市落實在校大學生、未就業畢業生免費參加政府補貼就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后參加企業組織的政府補貼崗前技能培訓或技能提升培訓等政策。各高校應結合專業設置情況,將就業技能培訓納入課程教育體系,逐步建立起學歷和職業資格雙證書制度。對大學生參加市政府補貼培訓職業(工種)目錄內培訓項目,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能力證書的,給予相應學分認定。
大連市生源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指零就業家庭、城鄉低保家庭、殘疾人家庭以及在校享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參加技能培訓的,市政府按培訓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
鼓勵小微企業吸納畢業生
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城鎮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小微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1年補貼;當年新招用城鎮登記失業(含擇業期內,下同)高校畢業生人數達到現有在職職工總數2%以上的,每招用1人按2元標準給予補貼,補貼額度每年每戶企業不超過2萬元。
同時,對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吸納城鎮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用人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費的x%給予1年補貼。
開網店也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
本市鼓勵自主創業,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通過提供創業服務,落實創業扶持政策,增強創業能力,逐步提高高校畢業生創業比例。
為增強創業意識與創業能力,各高校應將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納入課程管理并給予相應學分認定。將大學生創業培訓納入政府補貼培訓范圍并提供后續專家服務,對符合條件的,組織其參加免費創業模擬實訓。
進一步加大創業政策扶持力度,留學回國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按規定享受現行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政策。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開辦網店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
加大高校畢業生住房保障力度
本市將加大高校畢業生住房保障力度。畢業不滿x年,且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高校畢業生,按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予以保障。各地區也要參照市公共租賃住房等辦法,為高校畢業生提供住房保障。支持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適合高校畢業生需要的住房并以優惠價格租售。
在就業幫扶方面,將大連市生源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和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納入就業援助體系,實行兜底安置。畢業年度內的殘疾和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高校畢業生,離校前按每人1元標準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對畢業3年以內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申報靈活就業的,按其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的6%給予2年補貼。
儲備1名高校畢業生
市政府每年儲備1名擇業期內未就業的本市生源高校畢業生。在此基礎上,根據統籌城鄉經濟和公共服務均等化要求,市政府開發1個公共服務崗位,采取考試方式擇優招用高校畢業生從事基層公共服務工作,服務期間享受生活補貼并參加社會保險;鼓勵各地區公開招聘街道、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優先考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
2024大連畢業生簽1年以上勞動合同可申請公租房 篇2
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支行:
我單位員工_____________,男,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系我單位工程師,月工資收入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元;情況屬實,特此證明。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2024大連畢業生簽1年以上勞動合同可申請公租房 篇3
編號
甲方: (出租方)
乙 方: (承租方)
身份證:電 話: 根據《XX市(縣)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XX市(縣)廉租住房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租住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將位于美好家園小區 #樓 x 單元 室面積為: ㎡,車庫 x 號面積為: ㎡,出租給乙方,以上房屋僅限乙方家庭居住,不得出租、出借、轉讓。
第二條 租期為3年,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 xx月 x 日止。租賃期滿后,重新審核,符合條件的可繼續承租,不符合條件的予以清退。
第三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沭陽縣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沭陽縣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和履行本協議。
第二章 租金、保證金及水電氣等費用的交納與結算
第四條 乙方租住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的租金,標準內為 元/平方米/月,超出標準為 元/平方米/月,車庫租金為 x 元/平方米/月,每年共計收取租金為: 元。第一年租金在辦理入住手續時向甲方繳納,以后每年租金在租住滿一年前的1x日內( 年 月 日前)繳納。
第五條 租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租住保證金為陸佰元(小寫:x元),由乙方負責,在辦理入住手續時向甲方繳納,辦理退房手續時甲方視乙方履約情況予以退還。
第六條 辦理租住手續后,由乙方自行辦理房屋內水電、網絡、有線電視、燃氣等相關手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不及時繳費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解決。租住期滿,乙方應按時向有關部門結清上述費用。
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按所在小區物業管理收費標準交納。
第三章 公寓房的使用和維修
第七條 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房內配備的現有裝修及配套(燃氣灶1臺、太陽能1臺及潔具1套等)設施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應保護公共設施和正常使用房內設施,并做好上述設施的日常維護,非正常使用損壞,乙方照價賠償。
第八條 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為周轉住房,乙方不得再自行進行再裝修;不得擅自將公寓房的設施移位或改裝;不得隨意變動室內的`電線、管道位臵,不得改變其他設施的擺放位臵或搬離室內。
第九條 乙方在租住期間,如發現室內設施出現妨礙安全或正常使用的自然損壞的,應及時告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第十條 因乙方造成室內的設施損壞、丟失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由甲方采取措施,進行必要的維修和安裝或重新添臵。乙方承擔相關費用,并賠償相應損失。
第四章 協議終止、解除和續簽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收回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1.乙方未如實申報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及住房狀況的;
2.乙方累計6個月以上未交納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租金的;
3.乙方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居住的;
4.乙方擅自出租、出借、轉讓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的;
5.乙方擅自改變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用途的。
6.乙方損壞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設施而不主動賠償,甲方從保證金中扣除有關費用后,乙方在1x日內不補足履約保證金的;
7.乙方在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內從事違法違規行為和嚴重違反有關法律規定的;
8.乙方租住期間內,住房條件得到改善的;
9.其他符合《辦法》中退出管理相關條件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協議,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履約保證押金:
在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內設施發生自然損壞或乙方愿意承擔人為損壞的費用時,由于甲方不能及時維修,致使乙方無法繼續正常使用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且未能及時為乙方安排其他適當住房。
第十三條 乙方因第十一條自動終止協議的,須在15日內自行或委托他人處理室中個人物品。逾期甲方視為乙方自動放棄對該室中所有個人物品處理的權利,由甲方進行清理收房(并不承擔物品的保管)。
第十四條 本協議到期或出現本協議自動終止的情況,甲方對乙方租住的住房進行核收,結清乙方所有應付房租、水電費等費用。乙方應按期搬出住房,如繼續租用的(需符合《辦法》規定),乙方應于協議有效期滿前5天內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新的協議。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但不得與本協議內容相悖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留存,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乙 方:(簽字)
經辦人:(簽字)
xx年xx月x日 xx年x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