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調解工作總結范文(通用16篇)
2023年調解工作總結范文 篇1
不知不覺本人在司法所工作已經3個月了。作為一名專職人民調解員,我在市司法局、鎮政府和司法所等領導關心支持下,在同事們的幫助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__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市司法行政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全鎮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這個中心,發揮人民調解的職能作用,積極開展人民調解,全面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大力開展各項普法活動,各項工作穩步推進,基本完成了20xx年各項工作任務。現將個人工作總結匯報如下:
一、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理論素質
作為一名新入行的專職人民調解員,我深知應當做到政治堅強、業務精通。這3個月以來,我以提高自身素質作為目標,結合工作實際,把學習放在首位,努力提高思想以及業務水平,一方面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增強政治的敏銳性,進一步促進做好本職工作的責任感。另一方面不斷加強業務學習,把業務理論學習作為提高本職工作的立足點,特別是我們做調解工作,只有堅持學習掌握有關法律、法規知識,以實際需求增強學習的自覺性。另外,積極參加我鎮和我所定期組織的各項培訓和學習。
二、定期排查,積極開展調解工作
為了將矛盾糾紛控制在苗頭,調處在萌芽。我堅持每周到轄區內各村走訪,了解情況并作記錄。對基層各類矛盾糾紛進行摸底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及早跟蹤,限時調處。通過各階段排查,全面掌握和上報轄區內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真正將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這3個月以來,我共參與調處19宗矛盾糾紛,已調處15宗,包括樂群村籍華僑鄰里糾紛案和樂群村兄弟爭奪土地案等。目前仍有2宗糾紛在跟進當中。
三、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做好普法工作
法制宣傳教育是司法所的重點工作,為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推進依法治鎮進程,建立健全了普法、學法制度,我所根據市局要求定期開展各項普法活動。其中,這3個月比較大型的活動包括“人民調解進萬家”活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開展大型普法宣傳活動和XX鎮“12.4”法律知識競賽等。另外,定期下發普法資料到轄區內各村,積極督促各村采取專欄、派發資料等形式定期開展法制宣傳活動;通過以上措施的落實,使我鎮普法工作開展的既扎扎實實,又轟轟烈烈,取得了預期的效果。
四、完善資料,規范檔案管理
積極配合司法所業務資料的規范化建設,全部更新了統一的檔案標簽。將司法行政、人民調解、矛盾排查、安置幫教、普法宣傳、日常工作各類文件、資料分門別類,整理歸檔。并把人民調解工作按照市局要求,做成調解卷宗。做到了存放齊全,管理有序,格式統一,登記規范,檔案管理工作基本上達到了規范化的要求。另外,在刑釋解教人員信息管理系統鄉鎮司法所客戶端上錄入各年安幫人員的資料。
總之,20xx年我在司法所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各項工作能夠正常開展,但與市局和鎮政府的要求還存在一些差距,在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在今后工作中,我將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與時俱進,開拓進取,認真研究新形勢下司法所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準確了解和把握廣大群眾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斷提高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
2023年調解工作總結范文 篇2
20xx年,XX社區(XX鎮)調委會在市、區(縣)人民政府領導下,在司法部門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多種手段,協同作戰的人民調解工作方針,堅持及時有效地調解各類矛盾糾紛,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一年來共調解各類糾紛X起,其中婚姻X起,鄰里糾紛X起,調解率達100%,防止矛盾激化率達100%,達到了家庭和睦,鄰里團結,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處的目的。
一、現將一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堅持重大矛盾主動介入調處制度,建立矛盾預防化解機制。
XX社區轄區面積1355萬平方米,有住宅樓29棟,常住居民1746人,總戶數702戶,其中少數民族647戶,轄區國有企業8個,改制企業3個,商業網點16個,管理起來比較困難,為此調委會重視群體性矛盾糾紛的預防和調處工作,不斷總結經驗,堅持人民調解工作的方針,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緊密依靠廣大人民群眾,同時進一步加強群防群治的調解網絡。組織社區專職工作者,建立一支過硬的人民調解隊伍。我們的工作重心是調節是基礎,預防是重點,小糾紛不過夜,大糾紛及時處理,對已經處理的糾紛建立回訪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及時有效的消除社區一切不安定隱患,使調解工作走上了規范化軌道。堅持重大矛盾主動介入調處制度。發生重大矛盾糾紛時,社區調委會能夠在獲悉情況后的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擴大,并主動介入糾紛的調處,直至糾紛妥善解決。例如餐館擾民事件,從前期的居民不滿發展到聚集準備上訪,短短幾天里我社區調委會高度重視,收集民意,協調部門,召開座談會,溝通關系,最后協同環保局完善處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較滿意。
(二)普及法律知識,嚴格依法來進行調解工作,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宣傳是做好調解工作的基礎。調解委員會一直把普法知識的宣傳當做一項長期的工作來抓,首先社區黨支部制定黨建工作計劃,明確方向,其次利用開設學習班,宣傳欄,發放宣傳單等各種形式,增長居民的法律意識,使調委會真正做到了以法來進行調解工作,調委會的工作人員還經常和小區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們講解防范知識,使老百姓樹立了為社區的安定奉獻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深入細致的做好鄰里調解工作。XX年X月X日新村23棟20號居民來我社區反映自家孫子在18棟門前玩耍時破18棟24號家小
狗咬傷小腿,并不承認,找到居委會要求居委會出面解決,經過居委會了解情況屬實,并找18棟24號居民協商,同意賠償孩子的醫藥費事情圓滿解決。XX年8月11日晚11;左右18棟24號家家小狗再次把25棟23號家家11歲的男孩咬傷,經過居委會的多次調解,18棟23號同意再次賠償孩子的醫藥費,第二天父親來我社區感謝居委會工作人員,并表示非常滿意。X社區調委會作為基層的人民調解組織,幾年來堅持從維護大局出發,從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發,在社區居民糾紛的調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績對于美好的未來我們有信心,有決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總
結經驗,為創造一個治安良好,環境整潔優美,人際關系和諧的文明社區而努力奮斗。風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難糾紛都有一個由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密切掌握矛盾的發展動向是調解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因而我們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月開展常規排查,在“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重大節日前開展定期排查,在重要會議等敏感時期進行專項排查,做到定期排查與專門排查相結合。從居民樓到各商業店鋪,實現了排查范圍的全覆蓋。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斷完善,使我們的調解工作掌握了主動,能夠在最佳時機介入矛盾糾紛的調處。做到排查一起、調處一起、化解一起,保證矛盾糾紛不出社區,為我社區的和諧建設提供了一個良好穩定的發展環境。
(四)有效落實調解回訪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鄰里、遺產糾紛中,因為調解協議的履行是一個不定期的過程,所以我們一直注重調解回訪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過回訪及時掌握糾紛調處的效果和協議履行情況,對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協議的,說服教育當事人,督促其履行協議。
(五)多措并舉,提高調解人員業務水平。一是積極參加各類培訓,通過學習法律、法規等形式豐富知識,提高業務能力;二是調解工作人員之間加強經驗交流,互相借鑒學習工作中的心得體會;三是總結調解心得,每當調解一起較為復雜的糾紛后,要求參加人員總結成功的經驗,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預測矛盾糾紛特點規律、發展趨勢,做到調解工作有的放矢。
(六)加強領導組織協調,提高調委會的工作能力。社區調委會是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我社區成立了以社區主要領導為骨干的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對于各類矛盾糾紛和突出問題,主要領導都親自過問,定期分析研究,及時解決。充分調動老黨員的積極性,從居民利益出發,主動調處發現各類糾紛隱患,摸清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和諧,不安定因素。認真進行分析研究,并爭取積極措施,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
解決在訴訟外。使矛盾解決在基層,有效促進了社區和諧建設,維護了社區安定團結。
(七)進一步加強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幫教工作,我們XX社區(XX鎮)調委會把“兩勞”回歸人員的幫教工作,作為維護穩定的重要工作來抓。調委會成立了“兩勞”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調委會主任幫教領導小組組長全面負責落實對“兩勞”人員的幫教工作,社區(鎮)調委會還建立了幫教檔案,設立登記卡和跟蹤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訪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況明,并逐個落實了幫教責任人,轄區共有重點人員,社區片警和調解員經常去重點人員家與他們談話,共談話X次,同時關心他們的生活,學習情況,希望他們改過自新,通過就業和勞動在社會上有立足之地。
二、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對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表現在調解組織建設上,一些有條件的園區、企業不愿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
(二)部分企業、村(社區)標準化調委會建設投入不足,無調解室,制度不健全,工作開展缺乏力度,有名無實,形同虛設。
(三)統計數據不及時、不全面。一些調解組織不善于統計,以致統計數據失真,不能準確反映全區矛盾糾紛現狀和調解工作開展情況。
(四)鎮(街道)、村(社區)調委會調解員流動性強,在調解員隊伍規范化管理,推行調解員資格認證和持證上崗上存在較大難度,還需進一步探索。
三、工作思路
(一)按《人民調解法》要求進一步健全調解組織,尤其是行業性、專業性、區域性調解組織建設,使人民調解網絡更加完善,力爭覆蓋面達100%。
(二)加強標準調委會建設力度,使全區符合條件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人民調解委員會85%以上達到“六統一”、“六落實”建設標準。
(三)加強調解員隊伍和調解員素質建設。一是充分發揮專職法律服務社工隊伍的作用,使之成為基層一線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中間力量;二是加強對村(社區)、企(事)業單位調解員的專業技能培訓,提高調解員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和正確使用人民調解文書的能力,進一步規范人民調解工作。
(四)廣泛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專項活動,以活動解民憂,以活動促穩定,進一步深化矛盾糾紛化解、創新社會管理、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
全年調解工作抓得緊,信息暢通,宣傳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糾紛都被清除在萌芽
之中,實現了調解無空白、隱患無死角,為給居民一個治安良好、環境整潔優美,人際關系和揩的新型文明城鎮(社區)而努力奮斗。
XX鎮司法所/XX社區
20xx年X月X日
2023年調解工作總結范文 篇3
今年上半年,通化礦業集團公司按照吉煤集團及市司法局的有關部署,根據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緊密圍繞企業經濟發展這一中心,以化解矛盾為主線,建立長期有效的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機制,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基層基礎建設和隊伍建設,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的職能作用,努力提高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化、法制化、信息化水平,以維護礦區穩定為目標,推進“覆蓋立體化、銜接機制化、建設規范化、調解人本化”的人民調解“四化”建設,努力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為企業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礦區和諧穩定提供法律保障與服務做出了積極的貢獻。現將上半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抓隊伍建設,增強整體實力
1、建立、健全組織機構。為進一步發揮調解網絡作用,構筑人民調解組織堅實工作平臺,年初,我們及時調整、完善了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建設,讓一批政治可靠,有威信,有業務基礎的同志充實到調委會及基層調委會隊伍中來,做好矛盾糾紛調處日常中心工作,進一步強化人民調解組織網絡覆蓋面,形成多層次、寬領域、全覆蓋的人民調解工作網絡化體系。集團公司現有各級人民調解組織21個,人民調解工作人員135名(全部為兼職)。
2、完善制度,規范運行。為進一步使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我們建立健全了矛盾糾紛預警、排查調處等工作規程,嚴格執行糾紛受理、調查、移送等工作程序;繼續按照“五有”、“四落實”、“六統一”的要求加強人民調解陣地建設;堅持執行學習、例會、回訪、考評、統計和檔案管理等規章制度,以制度建設促規范化建設,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化水平。
二、加強培訓學習,提高調解工作人員業務水平
為進一步提高調解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我們多采取以會代訓的形式,加強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政策法規和調解業務的培訓學習,提高基層人民調解員的政策法規水平和調解技能,增強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化解糾紛、解決矛盾的能力和水平。除此之外,還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類培訓,通過學習法律、法規、調解工作、經驗介紹、業務交流等形式豐富知識,提高業務能力。
三、結合礦區實際,強化矛盾糾紛的預防和調處作用
1、緊緊圍繞企業的中心工作,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年初,我們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到了“和諧通礦建設”的總體規劃之中,針對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企業管理體制、組織形式、用工機制和管理方式都發生了變化的實際情況,及時解決隨著變化而出現的勞動關系、勞動報酬等方面的糾紛。強化對各類矛盾糾紛信息的快速反應、及時處置,準確把握糾紛發生的規律和特點,做到了因人預防、因地預防、因事預防、因時預防。
2、貫徹調解優先原則,積極發揮人民調解工作三項功能。
一是突出矛盾糾紛調處重點,強化化解功能。在積極做好傳統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基礎上,主動調解因經濟運行引發的企業改制改革、勞動關系、勞動報酬、醫患醫療等社會熱點、難點矛盾糾紛的化解,努力實現“四防”(防止矛盾糾紛激化、民轉刑案件、群體性械斗事件、群體性上訪)和“四無”(無因調解不及時而導致的自殺、兇殺、集體性械斗或集體上訪事件的發生)的工作目標,促進解決民生問題,緩解利益沖突,實現礦區的和諧穩定。
二是綜合運用矛盾糾紛調處手段,強化預防功能。以化解訴訟外矛盾糾紛為主線,實行統一管理,集中梳理,分類處理,限期辦理,運用法制、行政、教育等多種手段,對各類糾紛信息做出迅速反應,及時處置,并建立定期排查制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頭,快速有效地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是將人民調解工作與“五五”普法工作相結合,強化法制宣傳教育功能。我們以宣傳教育為切入點,引導廣大調解員在個案調解中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與職工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教育群眾遵紀守法,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把人民調解工作與安全生產結合起來。安全工作是煤炭企業的頭等大事,我們及時化解職工家屬中出現的各類矛盾糾紛和隱患,解除職工的后顧之憂,讓職工心情舒暢地上崗工作,確保安全生產。
2023年調解工作總結范文 篇4
20xx年,我鄉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中、省、市、縣政法工作部署,緊密結合我鄉實際,始終堅持“打防并舉,以防為主”的工作方針,著力發揮“大調解”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力精心構筑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努力筑牢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在“大調解”活動中,排查矛盾糾紛45起(其中村25起、鄉20起),調處45起,調處率為100%,調處成功率100/%。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的整體穩定,有效地保障了我鄉經濟的健康發展。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網絡,明確職責
今年,我鄉著力鞏固和整頓了10個人民調解委員會,每個調委會都選聘了1名專職調解員,在村(居)民小組建立維護穩定群眾自治協會組織,發揮“五老”余熱作用,深入排查基層群眾中的各種不穩定信息,及時化解各類矛盾,從而形成“村(社區)—村(居)民小組—(黨員)群眾代表-調解員”上下聯動,協調一致的工作網絡。同時,明確了各級組織的工作職責和任務,嚴格實行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管轄責任制,堅持分工負責和聯合調處相結合,屬地管理和集中調處相結合,做到了信息聯通、糾紛聯排、力量聯動、矛盾聯調。對本地區、本單位的重大矛盾糾紛,明確責任主體,實行定領導責任、定單位(部門)責任、定調處時限的工作制度,努力做到糾紛矛盾調處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饋,重大案件有報告,從而有力地保證了“大調解”機制的正常運行。
二、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機制。每個村建立健全了預警機制,形成信息員、村(居)民小組、村(居)、鄉鄉四級預警網絡。鄉矛盾糾紛“大調解”協調中心指導村調處中心、村調委會每月進行一次糾紛排查,重大節日和敏感期必須及時排查,并將排查結果報鄉調處中心。預警信息員、調解員發現重大糾紛和集訪苗頭,隨時上報,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調處,并及時通過信息渠道向上級報告,切實防止民轉刑案件和集訪、越級上訪事件發生。二是健全檢查考評機制。鄉矛盾糾紛“大調解”協調中心明確了主要考評考核標準,把大調解的各項指標進行細化分解,進行量化考評考核。三是落實社會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各單位對屬于本轄部門調處的矛盾糾紛,要切實負起責任,及時化解,不得把矛盾糾紛推向上級、推向社會,達到小糾紛不出組、一般糾紛、大糾紛不出村、疑難糾紛不出鄉。四是實行首問責任制。對群眾上門要求調處的矛盾糾紛,實行首問責任制,不管找到那個部門都應熱情接待、主動受理,然后轉交責任部門調處,切實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領導接待、包案制度。鄉、村兩級都確定了領導接待日。鄉定期安排領導接待群眾來訪,村每月排出處理糾紛值班表,黨政領導按照職責分工,對重要信訪來訪、重大糾紛和上訪案件,特別是久拖未決的問題,實行包案處理,負責包案的領導要一包到底,親自處理,直至息訴停訪。
三、統一標準,確保質量
一是統一制度建設標準。鄉矛盾糾紛“大調解”協調中心及人民調解委會統一建立了重大糾紛快報、重大糾紛(社情)匯總分析;重大糾紛協調調解、糾紛排查專項治理、重大糾紛管轄督辦等制度;各調委會統一建立健全工作責任、例會、學習、考評、業務登記、培訓、統計、檔案管理等八項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規范了大調解工作業務臺帳。二是統一業務建設標準。在“大調解”工作整個過程中,從糾紛調處申請、受理、告知、調查、調解、制作協議書,到協議履行及回訪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嚴格運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隨意性,堅決做到既重視實體上的合法規范,又重視程序上的合法規范。三是統一隊伍建設標準。各調委會組成人員實行選舉與聘用相結合,并報司法所審查、備案;司法所負責培訓調委會主任,年初舉辦了全鄉基層調解員培訓班,參訓人員10名;同時對基層調解員進行目標管理、量化考核、嚴格按標準落實獎懲。四是統一協調中心和調解室建設標準。協調中心具備了有辦公室、調解室、檔案室。調解室且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顯標志;全鄉統一了上墻公示欄。從而使鄉、村兩級協調中心規范化建設得到了加強,使調處中心成為整合力量、聯動各方的調處機構和工作平臺。
四、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一是個別村對大調解機制建設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差距比較明顯;二是村調處中心基礎設施建設還需進一步加強,資金的投入與上級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影響了大調解工作向更高層次拓展;三是部分社區調解室沒有達標,基層調解員的培訓工作尚需進一步規范,四是我鄉矛盾糾紛面寬量大,“大調解”協調中心配備人員太少,無法全面負擔起我鄉全面協調工作。
五、明年工作打算
一是進一步健全大調解體系。調處服務中心機構健全,制度完善,人員到位,切實保障大調解各級組織網絡管理規范,運行有效。加強組織協調,繼續加大對大調解工作的指導、督促和考核。根據制定的大調解量化考核標準,對大調解工作開展情況實施檢查考核,確保大調解工作各項措施落到實處。二是進一步建立完善大調解信息預警機制。按照縣局關于加強信息預警機制建設意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大調解信息預警機制,加強信息員隊伍建設,完善信息網絡體系,加強糾紛排查工作,提高矛盾糾紛預警能力。三是嚴格落實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矛盾糾紛調處的責任落實到各部門、單位,實行分級負責,歸口調處。在當地發生命案時,司法所要及時了解情況,對屬于因民事糾紛引發的命案,要實行責任倒查。四是進一步加強街道居委會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和基礎建設。規范公示內容,健全基礎臺帳,完善工作制度,嚴格考核獎懲。五是大力加強調解員隊伍建設。按照為人公正、辦事公道、有群眾威望、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選好配強調解隊伍。加強調解員教育培訓和管理,著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威信高的高素質調處隊伍。積極推行首席調解員制度,堅持調解員持證上崗,努力提高調解質量。
我們將進一步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為指導,深入基層,認真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樹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把我鄉的“大調解”,建設工作推向一個新臺階。
2023年調解工作總結范文 篇5
**鎮人民調解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縣司法局的指導幫助下,在鎮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服務經濟建設、維護社會穩定為首任;以健全調解機構為重點;人民調解工作要充分發揮基層人民調解的積極作用,人民調解對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人民調解員業務素質為突
破口,以建章立制,規范操作為手段,以構筑“和諧社會”格局為目標,堅持“調防結合、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協調相關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深入扎實地開展了人民調解和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及時有效地化解了各類社會矛盾糾紛。通過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網絡、運行、責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實構筑“大調解”工作長效機制,達到預防和減少犯罪,促進社會長期穩定的目的,一年來我鎮人民調解工作取得了較大發展,有了新的突破。為營造和諧穩定的“平安”各村治保、調解組織,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鎮司法所的正確指導下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全鎮人民調解基本情況
全鎮現有治保委員會11個,成員97人:調解委員會11,成員123人。目前,全鎮7個村3個社區一個鎮機關都成立了調委會,共有調委成員123人,各個自然村成立了調解小組,每個自然村都有調解員和糾紛信息員。一年來,我們堅持群眾評選的方法,選出的治保、調解人員。絕大多數都能為民辦事,為社會和諧、為全鎮經濟發展,社會穩定而努力開展工作,并能根據群眾意見結合實際情況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工作。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治安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各治保、調解組織都能充分發揮各種糾紛矛盾排查,為全鎮科學、穩定發展把牢了 “第一道防線”,有效的推進了全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各項工作。
二、人民調解工作在全鎮的法制、經濟建設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我鎮人民調解工作是圍繞鎮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是伴隨著農村基層法制建設而逐步發展壯大的。黨的xx大提出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后,全鎮人民調解組織迅猛發展。目前全鎮123名治保調解員,在工作中,共調解糾紛57件,代理非訴訟案件30件,防止民間糾紛引起自殺14件,防止民間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13件。共為當事人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28.9萬余元,為推進我鎮農村民主法制建設,促進經濟發展,保持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及時化解矛盾糾紛。人民調解組織是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重要表現,是促進人與人之間的和諧相處,社會安定有序的重要化身。人民調解員植根基層、貼近群眾,平時工作具有平等協商、互諒互讓、不傷感情、成本低、效益高的特點,易為人民群眾所接受,在化解矛盾糾紛中具有獨特優勢。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過程中,人民調解從抓早、抓小、抓快著手,從源頭上減少糾紛的發生,及時防止了矛盾糾紛激化。
(二)為農村法制宣傳發揮主力軍作用。我鎮人民調委會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緊緊圍繞農村維穩經濟發展,人與自然和諧而努力開展法制宣傳,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常年工作在第一線,成為農村普法工作的主力軍。通過調解各類矛盾糾紛,有效的提高了群眾的法制意識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三)為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實現社會長治久安發揮保障作用。長期以來我鎮人民調解充分發揮職能優勢,正確處理村民、鄰里、婆媳之間的矛盾以及婚姻、宅基地、山林土地糾紛等,始終把保持農村穩定作為工作重點,主動配合司法部門參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僅20__年就配合調處疑難糾紛21件,其中:婚姻家庭8件;鄰里6件;賠償2件;土地承包3件;房屋宅基地2件;各基層治保調解小組為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經濟發展、人與自然和諧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三、當前人民調解在調處矛盾糾紛中碰到的突出問題
1、矛盾糾紛呈現新特點。一是由于婚姻關系引發的糾紛逐年增多,據統計,20__年度全鎮調處婚姻家庭關系糾紛11件,給農村老人的贍養和孩子的撫養問題帶來許多不利因素,農村一些家庭的道德觀念遭到破壞,有的甚至引發出家庭暴力犯罪,虐待婦女兒童犯罪等等,致使農村的社會治安、精神文明建設受到嚴重影響。二是隨著舊房改造增多,由此引發的房屋使用、轉讓、出租等發生一些糾紛。三是村級經濟的快速發展,出現了許多新的問題。
2、由于村級經濟基礎不斷發展,村里修路種樹建蓋房屋等各項工程越來越多,村干部各種開支也越來越多,因此,少數村干部不注意鎮黨委政府和法律政策的規定和要求,放松學習,由此也引發了許多新的矛盾和新的問題。
3、由于社會經濟快速發展,人民群眾的需要越來越高,加之新的林權制度改革,人口的發展等等,都可能會引發一些新的社會矛盾,所以,各調解小組、調解人員要經常掌握時時調處重大矛盾糾紛,要及時上報。
四、對今后人民調解調處矛盾糾紛的對策和建議
1、科學建立農村矛盾糾紛排查預警機制。針對當前農村矛盾糾紛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我們必須建立一套科學的排查預警機制。如何開展矛盾糾紛的摸排工作,要堅持二個原則。一是群眾性原則。農村各類矛盾糾紛隱患無處不在,無時不在,所以光靠鎮村(社區)干部或者司法部門是不能及時有效地捕捉到種
種問題的萌芽,我們必須廣泛發動群眾,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各部門的積極作用,開展摸排預防工作。二是早發現原則。任何矛盾糾紛都有一個發生、發展、爆發的過程,如果我們能夠及早發現,及時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確保社會穩定,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加強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協調指導。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我們要認真履行人民調解職責,切實加強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月報告制度,及時把握村內村外矛盾糾紛動態,及時研究矛盾糾紛的新情況、新特點、新規律,切實當好黨委政府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的參謀和助手。要通過督促抓好預防、排查、調處、信息報送、定期分析、應急處置、機制的落實,進一步加大預防、化解矛盾糾紛工作的指導協調督促力度,切實形成各部門齊抓共管、多種化解手段并用、三大調解良性互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大調解”工作格局。
3、加大教育力度,維護農村村民合法權益。
加強對村民的政策法制宣傳教育,擴大普法的廣度和深度,采取各種宣傳方式,在農村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識,注重普及農民生活,經濟發展,政策、法律與、生產相關的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和怎樣用法律來保護自已的合法權益等知識,各村要堅持村務公開,動員廣大村民積極參與村務治理,使干部與群眾之間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持,減少干群之間的矛盾。同時,廣泛開展社會主義、集體主義、愛國主義教育,引導群眾積極向上,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不斷加強文化道德的修養,做到遇事冷靜對待,互相謙讓,正確處理,減少各類矛盾糾紛的發生。
4、不斷強化農村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力度。
面對新時期農村矛盾糾紛的新特點,要預防和解決各種矛盾糾紛,必須在科學建立預警機制的基礎上,緊緊圍繞鎮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眾關注的問題,以化解群體性、復雜性、易激化等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糾紛為重點,堅持經常性與集中性排查、調處相結合,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調解工作方針,及時、依法做好多發性、常見性民間糾紛調解,把問題解決在當地和萌芽狀態。工作中要注重從思想上正視矛盾,積極主動抓“苗頭”;從全局上把握矛盾,集中力量抓“重頭”;從客觀上分析矛盾,實事求是抓“源頭”;從根本上熟悉矛盾,提高調處矛盾,化解糾紛的能力,堅持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用科學的方法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真正解決問題,才能使社會科學發展,這是我們調解工作的目的,也是社會人與人的和諧健康發展需要。
2023年調解工作總結范文 篇6
20xx年,XX社區(XX鎮)調委會在市、區(縣)人民政府領導下,在司法部門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多種手段,協同作戰的人民調解工作方針,堅持及時有效地調解各類矛盾糾紛,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一年來共調解各類糾紛X起,其中婚姻X起,鄰里糾紛X起,調解率達100%,防止矛盾激化率達100%,達到了家庭和睦,鄰里團結,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處的目的。
一、現將一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堅持重大矛盾主動介入調處制度,建立矛盾預防化解機制。
XX社區轄區面積1355萬平方米,有住宅樓29棟,常住居民1746人,總戶數702戶,其中少數民族647戶,轄區國有企業8個,改制企業3個,商業網點16個,管理起來比較困難,為此調委會重視群體性矛盾糾紛的預防和調處工作,不斷總結經驗,堅持人民調解工作的方針,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緊密依靠廣大人民群眾,同時進一步加強群防群治的調解網絡。組織社區專職工作者,建立一支過硬的人民調解隊伍。我們的工作重心是調節是基礎,預防是重點,小糾紛不過夜,大糾紛及時處理,對已經處理的糾紛建立回訪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及時有效的消除社區一切不安定隱患,使調解工作走上了規范化軌道。堅持重大矛盾主動介入調處制度。發生重大矛盾糾紛時,社區調委會能夠在獲悉情況后的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擴大,并主動介入糾紛的調處,直至糾紛妥善解決。例如餐館擾民事件,從前期的居民不滿發展到聚集準備上訪,短短幾天里我社區調委會高度重視,收集民意,協調部門,召開座談會,溝通關系,最后協同環保局完善處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較滿意。
(二)普及法律知識,嚴格依法來進行調解工作,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宣傳是做好調解工作的基礎。調解委員會一直把普法知識的宣傳當做一項長期的工作來抓,首先社區黨支部制定黨建工作計劃,明確方向,其次利用開設學習班,宣傳欄,發放宣傳單等各種形式,增長居民的法律意識,使調委會真正做到了以法來進行調解工作,調委會的工作人員還經常和小區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們講解防范知識,使老百姓樹立了為社區的安定奉獻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深入細致的做好鄰里調解工作。XX年X月X日新村23棟20號居民來我社區反映自家孫子在18棟門前玩耍時破18棟24號家小
狗咬傷小腿,并不承認,找到居委會要求居委會出面解決,經過居委會了解情況屬實,并找18棟24號居民協商,同意賠償孩子的醫藥費事情圓滿解決。XX年8月11日晚11點左右18棟24號家家小狗再次把25棟23號家家11歲的男孩咬傷,經過居委會的多次調解,18棟23號同意再次賠償孩子的醫藥費,第二天父親來我社區感謝居委會工作人員,并表示非常滿意。X社區調委會作為基層的人民調解組織,幾年來堅持從維護大局出發,從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發,在社區居民糾紛的調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績對于美好的未來我們有信心,有決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總結經驗,為創造一個治安良好,環境整潔優美,人際關系和諧的文明社區而努力奮斗。風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難糾紛都有一個由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密切掌握矛盾的發展動向是調解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因而我們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月開展常規排查,在“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重大節日前開展定期排查,在重要會議等敏感時期進行專項排查,做到定期排查與專門排查相結合。從居民樓到各商業店鋪,實現了排查范圍的全覆蓋。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斷完善,使我們的調解工作掌握了主動,能夠在最佳時機介入矛盾糾紛的調處。做到排查一起、調處一起、化解一起,保證矛盾糾紛不出社區,為我社區的和諧建設提供了一個良好穩定的發展環境。
(四)有效落實調解回訪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鄰里、遺產糾紛中,因為調解協議的履行是一個不定期的過程,所以我們一直注重調解回訪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過回訪及時掌握糾紛調處的效果和協議履行情況,對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協議的,說服教育當事人,督促其履行協議。
(五)多措并舉,提高調解人員業務水平。一是積極參加各類培訓,通過學習法律、法規等形式豐富知識,提高業務能力;二是調解工作人員之間加強經驗交流,互相借鑒學習工作中的心得體會;三是總結調解心得,每當調解一起較為復雜的糾紛后,要求參加人員總結成功的經驗,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預測矛盾糾紛特點規律、發展趨勢,做到調解工作有的放矢。
(六)加強領導組織協調,提高調委會的工作能力。社區調委會是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我社區成立了以社區主要領導為骨干的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對于各類矛盾糾紛和突出問題,主要領導都親自過問,定期分析研究,及時解決。充分調動老黨員的積極性,從居民利益出發,主動調處發現各類糾紛隱患,摸清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和諧,不安定因素。認真進行分析研究,并爭取積極措施,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外。使矛盾解決在基層,有效促進了社區和諧建設,維護了社區安定團結。
(七)進一步加強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幫教工作,我們XX社區(XX鎮)調委會把“兩勞”回歸人員的幫教工作,作為維護穩定的重要工作來抓。調委會成立了“兩勞”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調委會主任幫教領導小組組長全面負責落實對“兩勞”人員的幫教工作,社區(鎮)調委會還建立了幫教檔案,設立登記卡和跟蹤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訪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況明,并逐個落實了幫教責任人,轄區共有重點人員,社區片警和調解員經常去重點人員家與他們談話,共談話X次,同時關心他們的生活,學習情況,希望他們改過自新,通過就業和勞動在社會上有立足之地。
二、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對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表現在調解組織建設上,一些有條件的園區、企業不愿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
(二)部分企業、村(社區)標準化調委會建設投入不足,無調解室,制度不健全,工作開展缺乏力度,有名無實,形同虛設。
(三)統計數據不及時、不全面。一些調解組織不善于統計,以致統計數據失真,不能準確反映全區矛盾糾紛現狀和調解工作開展情況。
(四)鎮(街道)、村(社區)調委會調解員流動性強,在調解員隊伍規范化管理,推行調解員資格認證和持證上崗上存在較大難度,還需進一步探索。
三、工作思路
(一)按《人民調解法》要求進一步健全調解組織,尤其是行業性、專業性、區域性調解組織建設,使人民調解網絡更加完善,力爭覆蓋面達100%。
(二)加強標準調委會建設力度,使全區符合條件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人民調解委員會85%以上達到“六統一”、“六落實”建設標準。
(三)加強調解員隊伍和調解員素質建設。一是充分發揮專職法律服務社工隊伍的作用,使之成為基層一線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中間力量;二是加強對村(社區)、企(事)業單位調解員的專業技能培訓,提高調解員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和正確使用人民調解文書的能力,進一步規范人民調解工作。
(四)廣泛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專項活動,以活動解民憂,以活動促穩定,進一步深化矛盾糾紛化解、創新社會管理、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
全年調解工作抓得緊,信息暢通,宣傳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糾紛都被清除在萌芽之中,實現了調解無空白、隱患無死角,為給居民一個治安良好、環境整潔優美,人際關系和揩的新型文明城鎮(社區)而努力奮斗。
2023年調解工作總結范文 篇7
20xx年上半年,按照區委、區政府的要求,認真做好行政調解工作,把行政調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堅持對農林水職能中存在的隱患和重大矛盾及時排查和處理,切實關心干部職工的切身利益,及時妥善處理群體信訪事件,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現將上半年行政調解工作總結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機構健全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推進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類行政糾紛,將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我局成立了行政調解工作委員會,負責協調和指導開展行政調解工作。調解委員會由局黨組書記局長曾茜任主任,各分管領導任副主任,相關責任科室負責人任成員,具體負責行政糾紛的排查、調處、化解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糾紛
(一)明確行政調解范圍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責范圍確定了行政調解范圍:我局在行使職權過程中與行政管理相對人或利害關系人所產生的行政糾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產生的與農林水職能有直接或間接關系的民事糾紛;上級機關或人民法院指定本機關調解的糾紛、人民調解移送的糾紛;以及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由本機關調解的其他糾紛。
(二)堅持行政調解的原則
堅持自愿原則。尊重當事人意愿,不強迫當事人接受調解方式和調解結果;堅持合法性原則。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侵犯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權益,不做無原則的調和,不片面追求調解率;堅持中立原則。作為行政調解的行政機關,做到了保持中立,不偏向任何一方。
(三)加強行政調解力度
強化依法行政觀念,大力加強行政行為的規范化建設和透明化建設。以建立健全農林水行政執法制度為先,以預防、化解矛盾糾紛作為工作重點,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嚴防矛盾糾紛激化,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四)強化盡職盡責的服務意識
以“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為原則,嚴格落實“一崗雙責”責任制;對群眾的來訪,能當場解決的當場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及時移交相關責任科室限時解決,對于確實不能解決的也堅持向群眾耐心、細致地做好說服和解釋工作。我局專門設立了局長接待日,每周二安排一名副局長接待來訪群眾;嚴格落實接待登記制度,對群眾的每一件來信來訪事項均認真進行登記,做好記錄,并交由相關責任科室限期辦理,及時向來信來訪群眾告知辦理結果,積極進行調節和疏導,力求在我局內解決爭議。大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堅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穩定信息上報制度,認真疏理我局存在的不穩定因素,并針對性地制定了有效處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訪、重復上訪、集體上訪,以及無理上訪事件的發生。大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五)切實加強綜合治理協調力度
深入調查研究,掌握、匯總各調節機構的運轉情況。針對責任關系復雜,涉及多個部門的復雜矛盾糾紛,我局邀請相關責任單位參與協調解決,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無法調節的,提請區領導協調有關方面共同解決。
三、嚴格考核問責
我局把“大調解”工作作為綜治、維穩工作考評的重要內容,并納入目標管理。對調解工作成績突出的責任科室和人員進行表彰獎勵;對調解工作不落實,導致矛盾糾紛突出、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的責任科室,將追究相關責任。努力將行政調解事宜盡早化解。
2023年調解工作總結范文 篇8
20xx年司法所按照區司法局《關于開展人民調解化解矛盾糾紛專項活動實施方案》的具體要求,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在全鄉范圍內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專項攻堅活動,通過全鄉上下共同努力,攻堅活動取得顯著成績,為構建和諧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了積極貢獻。現將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
為確保矛盾糾紛專項攻堅活動取得實效,鄉成立了以紀檢政法書記為組長,鄉司法所全體成員和各村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為成員的攻堅活動領導小組,扎實開展了工作,一是對全鄉98名人民調解員進行了業務培訓,二是明確責任,進行合理分工,使每一位人民調解員都能有的放矢,認真履職盡責,為專項攻堅活動奠定了良好基礎。
二、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措施到位。
在開展人民調解化解矛盾糾紛專項攻堅活動開展中,陳柵子鄉一是充分發揮鄉、村、組三級人民調解組織網絡的職能作用,堅持從抓預防入手,采取“四前”措施,即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預測工作做在預防前、預防工作做在調解前、調解工作做在激化前,力爭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二是在排查階段堅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上下貫通,左右協調,多方參與,做到鄉不漏村、村不漏組、組不漏戶,戶不漏人,并將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進行認真梳理,根據糾紛的性質、特點、難易程度,制定切實可行的調解方案,逐一化解。三是調處階段,做到人員落實,責任落實,措施落實,明確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實行上下聯動、左右協調、齊抓共管、層層抓調處的工作格局,將一大批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切實為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和促進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五是為避免因排查調處不力、相互推諉扯皮導致有調無果、有頭無尾的現象發生,釀成新的事端,造成矛盾糾紛激化和越級上訪,鄉紀檢政法書記和司法所所長深入到各人民調解委員會中,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指導督促檢查,并把檢查結果納入年終目標責任制考核,有力促進了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上下同心,成效顯著。
鄉司法所和人民調解委員會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方針,全鄉10個村都進行拉網式排查調處,把影響農村生產、生活和社會穩定的矛盾及時有效的化解在始發之初,切實維護了我鄉農村的社會穩定。自3月30日至12月15日止,全鄉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225件,調處225件,調處成功 224件,調處成功率99%。防止群體性上訪16件,防止群體性械斗3件,防止民事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2件。
四、存在問題。
1、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對農村偏遠村組發生的`突發性矛盾糾紛或群體性的事件,難以做到及時控制化解。
2、人民調解工作點多面廣,任務繁重,調解工作量和調解工作難度增大,有時排查調處工作不到位。
五、下步工作打算。
1、認真學習人民調解法,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委員會職能作用,鄉司法所要盡職盡責地做好人民調解指導工作,繼續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及時、準確掌握好本轄區內發生的和有可能發生的矛盾糾紛,根據不同矛盾糾紛發生的特點、性質,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爭做到一般糾紛不出組,重大糾紛不出村,疑難復雜糾紛不出鄉。
2、加強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特別是對新建立的企事業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員,要采取多種形式進行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讓他們盡快熟悉掌握人民調解相關知識。
3、各級人民調解組織要加強學習,提高認識,不斷總結經驗,查找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把我鄉人民調解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臺階。
2023年調解工作總結范文 篇9
20xx年上半年,永安社區在東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綜治辦的正確指導下,以創建永安平安年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原則,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20xx年,永安社區按照東山街道黨工委的要求,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放在社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網絡,并就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員進行了具體分工,做到職責分明,使得各成員從根本上認識到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重要性。
二、規范運作,做到“四個及時”
在開展調解工作中,我社區在抓好社區調委會的組織網絡建設,規范了調委會的各項資料的同時,工作中我們堅持做到了“四個及時”,學習、會議及時記錄,矛盾、糾紛及時排查登記,重大情況及時報告,調解糾紛及時歸檔。堅持規范化運作是做好標準人民調解的基本條件和基礎,堅持“調解結合、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及時化解民間糾紛是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關鍵。我們能夠做到對組里可能存在和發生的問題提前預防,有問題及時反映和處理,決不瞞報、漏報。
三、強化服務,加大調解力度
矛盾糾紛是客觀存在的,關鍵在調處和化解,及時、妥善地排查和處理矛盾糾紛,是保持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針對居民反映的問題和突出矛盾,我們力爭做到不讓矛盾激化,我們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做到如下幾點:
(1)、對發生糾紛的事實加以認真調查,聽取周圍群眾的看法與意見。
(2)、雙方個別談話作思想工作,必要時舉辦法律法規學習 班。
(3)、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
(4)、想辦法讓雙方和好,矛盾就地解決。
20xx年上半年我社區糾紛發生4起,調解率達100%,成功率達100%。今后我社區調解委員會將進一步發揮好人民調解的職能作用,積極化解社區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為社區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2023年調解工作總結范文 篇10
20xx年,杭州市工商局按照加快推進法治工商建設的總體要求,拓展工商職能,大力開展工商行政調解工作,積極化解矛盾糾紛,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社會和諧。全年共辦理行政調解案件33712件,其中消費爭議調解 33685 件,合同爭議調解13件,行政爭議調解14件,調解成功率為95%,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0039.68萬元。
一、探索調解手段,創新行政爭議解決辦法。
多年12315投訴舉報平臺的運用,使得該局在消費爭議調解方面積累了較為成熟的工作方法,而相對于消費爭議的調解,該局在行政爭議、合同爭議、商標侵權爭議的調解工作中則進展較為緩慢。近年市工商局著力探索運用調解手段解決行政爭議,在行政復議調解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該局的主要做法:
一是在被申請人的具體行政行為存在瑕疵的情況下,行政復議機構認真向被申請人解釋法律法規、闡明后果,動員被申請人糾正不當行政行為。通過被申請人的主動糾錯,取得申請人的諒解,使申請人撤回復議申請,化解該起行政爭議。如杭州拓成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對臨安分局於潛工商所對其舉報臨安鵬達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侵犯其“建新”注冊商標專用權所作出的《舉報情況反饋函》不服而提起的行政復議,在審理過程中,市局、臨安分局多次向被申請人解釋法律法規、闡明后果,動員被申請人糾正不當行政行為,最后,被申請人主動撤銷了原作出的《舉報情況反饋函》。
二是在行政復議中引入聽證機制。對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就事實認定和相關法律適用問題存在較大分歧時,為詳細了解雙方爭議焦點,通過舉行聽證,為行政復議當事人提供一個質證、辯論的平臺,促使雙方消除隔閡,達成諒解。如在辦理湯萬鳳不服拱墅分局封存財物的強制措施案過程中,市工商局決定舉行了聽證,通過聽證使雙方充分表達各自的觀點,并借助于聽證程序向申請人宣傳解釋相關法律法規,使申請人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違法性,主動撤回行政復議申請。
三是對于可以調解的其他案件,行政復議機構都秉承化解爭議、消除矛盾的辦案理念,積極居中協調,努力促成雙方爭議的圓滿解決。如申請人李名均對江干分局對其侵犯商標注冊權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而提起的行政復議案,申請人對案件的定性沒有異議,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非法經營額的認定以及所處罰款的額度。對于非法經營額,被申請人認為申請人提供的票據存在矛盾,按經營額無法計算進行處罰,有事實根據,作出罰款5萬元的處罰并無不當,而申請人認為經營額是可以計算的,只有9885元,處罰明顯偏重。鑒于本案實際以及雙方的意愿,該局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了調解,最后被申請人考慮申請人重病在身、經濟較為困難的實際情況以及案件事實,同意將原罰沒款5萬元減為2萬元,雙方達成了了協議,市工商局制作了行政復議調解書。
二、搭建多元銜接機制,努力構建消費爭議“大調解”格局。
一是與消費爭議先行和解機制銜接。通過建立順暢的溝通渠道,將一部分消費申訴轉交企業先行協商處理。目前我市已有180家自行處理消費爭議的企業。市工商局加強對自行處理消費爭議企業的指導,今年共組織開展了兩次企業調解(處理)糾紛工作人員培訓,共有120余人參加培訓。同時,加強對企業消費維權自律工作的走訪和檢查力度。截至10月底,全市180家自行處理消費爭議企業共受理申訴3426件,占工商12315總申訴量的10.17%,回復及時率達到97.8%,滿意率達90%。
二是與仲裁調解機制銜接。在日常監管中,引導經營者和消費者簽訂消費合同時訂立仲裁條款,或在發生消費爭議后達成仲裁協議。在杭州市仲裁委員會支持下,在下城分局設立了消費仲裁庭,并在工商調解人員中發展兼職仲裁員,實現裁調有效對接,成立至今,下城消費仲裁庭運作良好。
三是在大型商場超市、景區(點)商店等大力推行“無理由退貨制度”。目前,全市已有近400家經營單位實行無理由退貨服務事項,已為消費者辦理無障礙退貨2萬余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50余萬元。
三、行政調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一是工商機關行政調解制度不完善。雖然法律法規規定工商機關可以調解處理商標侵權、廣告、合同、消費等民事糾紛,但有關行政調解的機構、管轄、程序、時限、效力等方面缺乏具體規定,可操作性不強。
二是行政調解組織機構和行政調解人員隊伍建設有待加強。目前該局的行政調解主要是消費爭議調解,多年12315投訴舉報平臺的運用,使得該局在消費爭議調解方面積累了較為成熟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經驗,而行政爭議、合同爭議、商標侵權爭議的調解工作則始終未能有很大的突破,究其原因,行政調解的組織機構、工作制度和規則、行政調解人員隊伍建設不夠完善是不容回避的主因。
三是行政調解出現錯誤的救濟途徑和賠償等后續問題亟待進一步研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強化工作責任。在強調對行政調解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的同時,要積極采取措施,落實崗位責任,防止因職責不清、責任不明而造成職能缺位、錯位現象。
二是夯實工作基礎。降低受理門檻,簡化工作程序,營造工商部門善于調解、人民群眾愿意調解的工作氛圍。切實加強基層工商部門行政調解工作,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法定渠道反映訴求。
三是加強行政調解人員隊伍建設。充實基層調解人員隊伍,加強教育培訓,有針對性地組織學習培訓民法、消法、商標法、合同法、人民調解法等相關法律知識,提高調解員調解技能。
四是完善調解制度。制定完善受理標準、工作流程、調解紀律等一系列調解規章制度,及時做好調解登記臺帳以及報表統計報送等工作。
2023年調解工作總結范文 篇11
20__年,在街道綜治辦的正確指導下,我社區調解工作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隊伍工作能力為主要內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調解矛盾糾紛23件,調處成功23件,調處成功率100%,建立調解卷宗20份,履行率100%。現將我社區今年的人民調解工作開展情況回報如下:
一、堅持重大矛盾主動介入調處制度。發生重大矛盾糾紛時,社區調委會能夠在獲悉情況后的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擴大,并主動介入糾紛的調處,直至糾紛妥善解決。例如“雪蓮花”餐館擾民事件,從前期的居民不滿發展到聚集準備上訪,短短幾天里我社區調委會高度重視,收集民意,協調部門,召開座談會,溝系,最后協同環保局完善處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較滿意。
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風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難糾紛都有一個由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密切掌握矛盾的發展動向是調解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因而我們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月開展常規排查,在“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重大節日前開展定期排查,在重要會議等敏感時期進行專項排查,做到定期排查與專門排查相結合。從居民樓到各商業店鋪,實現了排查范圍的全覆蓋。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斷完善,使我們的調解工作掌握了主動,能夠在時機介入矛盾糾紛的調處。做到排查一起、調處一起、化解一起,保證矛盾糾紛不出社區,為我社區的和諧建設提供了一個良好穩定的發展環境。
三、有效落實調解回訪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鄰里、遺產糾紛中,因為調解協議的履行是一個不定期的過程,所以我們一直注重調解回訪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過回訪及時掌握糾紛調處的效果和協議履行情況,對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協議的,說服教育當事人,督促其履行協議。
四、多措并舉,提高調解人員業務水平。一是積極參加各類培訓,通過學習法律、法規等形式豐富知識,提高業務能力;二是調解工作人員之間加強經驗交流,互相借鑒學習工作中的心得體會;三是總結調解心得,每當調解一起較為復雜的糾紛后,要求參加人員總結成功的經驗,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預測矛盾糾紛特點規律、發展趨勢,做到調解工作有的放矢。
五、加強領導組織協調,提高調委會的工作能力。社區調委會是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我社區成立了以社區主要領導為骨干的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對于各類矛盾糾紛和突出問題,主要領導都親自過問,定期分析研究,及時解決。
六、充分調動各樓棟長、老黨員的積極性,從居民利益出發,主動調處發現各類糾紛隱患,摸清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和諧,不安定因素。認真進行分析研究,并爭取積極措施,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外。使矛盾解決在基層,有效促進了社區和諧建設,維護了社區安定團結。
2023年調解工作總結范文 篇12
20xx年,統計局行政調解工作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為切入點,以建立專職、加強保障為重點,以整合資源、搭建平臺、建立聯動為主要內容,開拓創新,銳意進取,注重實效,強化宣傳教育,行政調解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及聯系村寨無一起矛盾糾紛現象出現。現將行政調解工作總結如下:
一、以規范化建設為抓手,不斷完善各項調解工作制度。
(一)強化領導,兼職調解工作隊伍建設取得了一定進展,行政調解化解新型矛盾糾紛和群體性疑難矛盾糾紛的能力顯著增強。統計局按照有關要求,及時成立的行政調解室,并配備了兼職調解員2人。
(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密切掌握矛盾的發展動向是調解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因而我們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月開展常規排查,在重大節日前開展定期排查,在重要會議等敏感時期進行專項排查,做到定期排查與專門排查相結合。不斷完善制度,先后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制度、調解員工作職責、矛盾糾紛登記制度、矛盾糾紛報告制度、案件回訪制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等。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斷完善,使我們的調解工作掌握了主動,能夠在最佳時機介入矛盾糾紛的調處。
二、狠抓隊伍建設,著力提高調解人員業務水平。
(一)狠抓隊伍,重視調解室隊伍建設,在穩定人員的基礎上,選調政治可靠,有威信,有業務基礎的人充實到調解室;其次在政策上向調解員傾斜,讓他們在政治上有榮譽,經濟上得實惠;第三,把行政調解工作經費列入單位公務工作經費預算,解決調解場所建設及調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實際困難。
(二)多措并舉,提高調解人員業務水平。一是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類培訓,通過學習法律、法規、調解工作經驗介紹、業務交流等形式豐富知識,提高業務能力;二是舉辦調解業務培訓班,專業同志講課,內容包括法律知識、辦案中的實踐體會、調解協議書的制作等;三是分析、預測矛盾糾紛特點規律、發展趨勢,做到調解工作有的放矢。
雖然縣統計局行政調解工作在實際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領導的要求、群眾的期望相比還存在差距。今后我們將保持和發揚優勢,改進不足之處,為維護全縣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2023年調解工作總結范文 篇13
20__年,錦江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在上級司法所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對調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第一道防線”的作用,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現將本年度社區調解委員會的工作匯報如下:
一、加強基本設施建設
為了更好地建設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這“第一道防線”,調委會在上級部門的關心和支持下,實現了有調解室、有辦公桌椅、有資料柜等各類硬件設施,社區調解室也基本按照人民調解規范化建設的要求進行了安排和布置。調委會人員名單及崗位職責、調解程序、調解紀律等均按規定上墻公示,使糾紛當事人在接受調解時能感受到社區人民調解工作“公平公正、依法調解”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隊伍建設
錦江社區20__年10月換屆選舉以來,以社區治安副主任擔任調解主任、另外兩位副主任擔任調委會副主任,社區干部為成員,擁有社區調解員7人,其中大專學歷以上4人,雖然調解員的學歷比較高,但社區調委會還是很重視對調解員的培訓工作,經常不定期組織調解員學習先進經驗和相關文件等,使調解員的工作水平提到很大提高。全年無發生調解員因違反紀律被投訴事件。
三、加強業務建設
1、建立健全各項制度
社區調委會建立了人民調解工作的各項制度,并狠抓制度的落實。調解人員責任目標明確,每月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對重大疑難糾紛實行集體討論,一般糾紛在一天內反映到調委會并進行調解,遇到重大糾紛或緊急情況立即采取措施并迅速報告,定期向上級部門匯報工作。
2、完善檔案管理
為進一步規范、強化人民調解會的工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會工作人員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使錦江社區人民調解會更好地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服務,認真做到調解檔案一事(件)一卷,規范使用全國統一的調解文書,建立健全各類檔案,逐步完善和規范人民調解工作的檔案。
3、開展法制宣傳,狠抓工作實效
人民調解工作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線,處理不及時,容易導致矛盾激化,造成社會不安定因素。為減少刑事案件的發生,社會調委會堅持“調防結合,預防為主,各種手段,協同作戰”的工作方針,堅持各類法律知識宣傳,組織居民參加法律知識講座,還采用了宣傳專刊等宣傳方式,積極為轄區內的社會治安穩定提供各類法律服務,促進了社區法制建設。
4、強化調解職能,化解基層矛盾糾紛。
社區調委會努力完善調解組織功能,強化調解職能,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基層糾紛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運用“群眾利益無小事,對癥下藥講實效,解決矛盾找關鍵,法理第一為人民”的調解口訣、“快、正、巧”三字經、“溫馨調解法”和“換位思考法”,年內社區調委會共受理糾紛12起,成功12起,調解成功率為100%,涉及婚姻家庭糾紛、鄰里糾紛等。
社區調委會本著“共建和諧社區”的信念,將嚴格按照上級的要求一如斷往的做好各項工作,力求做到“一般矛盾不出戶”,讓廣大群眾有一個安定舒適的生活環境。
2023年調解工作總結范文 篇14
20xx年古灣鄉的行政調解工作在縣委、縣鎮府的領導下,在縣法制辦的指導下,按照建設法治政府和平安創建的要求,充分發揮行政調解工作職能,以創新的精神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類行政糾紛、社會矛盾糾紛,將糾紛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現將20xx年行政調解工作總結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強化行政調解工作領導。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古灣鄉始終將行政調解工作擺在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實,對上級有關行政調解工作的會議或文件精神都及時組織學習傳達和貫徹落實,對重要行政調解問題都及時作出批示和部署,提出明確工作要求,指定專人進行辦理,并督促抓好落實。
二是明確工作責任。在全鄉建立行政調解工作責任制,鄉長為第一責任人,對全局行政調解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具體抓落實;其他領導要落實“一崗雙責”,并按照歸口管理原則,負責抓好分管工作內的調解工作,做到責任明確。
三是及時有效應對。對上級部門批轉的重要信訪問題,各責任人都能及時主動掌握情況并調解,一時難以解決的報主要領導并召開工作會議提出具體的研究處理意見,使得不少的疑難復雜問題得以及時有效妥善解決。
(二)夯實行政調解工作基礎。設立了行政調解工作場所,并配備了專職或兼職行政調解員,方便及時接收群眾訴求。同時在鄉政府大樓張貼了崗位信息牌,實現了群眾的訴求直接交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辦理。
(三)落實行政調解包案責任。在全鄉建立行政調解包案責任制,由鄉長負總責,各分管領導具體包案,各職能部門具體落實和相互配合。具體操作是:由鄉黨政辦對局行政調解案子及時予以登記、梳理,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一崗雙責”的原則提出擬辦意見,呈分管領導審查和主要領導批示后,再轉交有關分管領導包案辦理。由包案領導去落實“五包”責任制,即包掌握情況、包思想轉化、包解決化解、包停訪息訴、包教育穩控,不能再轉包、分包或由他人代替。同時,每個調解案子要落實“四個一”要求,即每個積案有一名包案領導、有一個工作班子、有一套化解方案、有一套穩控措施。在具體落實包案工作中,古灣鄉還實行催辦督辦和調度制度,如:對于部分重要調解問題,要求承辦人員及時報告辦理情況,尚在辦理中的要及時報告進展情況,已辦結的要爭取停訪息訴;而對于重大調解案件,則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召開會議進行調度。
(四)營造行政調解宣傳氛圍。古灣鄉通過貼標語、下村宣講等多種形式宣傳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提高廣大農民群眾的法律素質和依法維權意識,自覺把調解作為解決矛盾糾紛的主要途徑。
二、當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宣傳工作不夠深入廣泛。行政調解工作雖然有宣傳但不夠廣泛,群眾對行政調解還缺乏深入認知,致使其缺乏群眾基礎。
2、行政調解人員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糾紛調解需要辦案人員具有較高的業務能力,調解隊伍新人多、人年輕、經驗不足,精通法律提供高效優質服務的人才還較少。
3、工作場地緊張。行政調解部門需要固定的工作人員、辦公場地。由于辦公室緊張,行政調解室只好設在鄉黨政辦,不利于開展工作。
三、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古灣鄉將認真按照縣法制辦對行政調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開展行政調解工作,力爭行政調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績。
一是進一步加強對行政調解工作的組織領導,制訂完善相關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是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引導農民群眾依靠行政調解途徑解決糾紛爭議。
三是加大學習培訓力度,提高行政調解辦案人員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繼續健全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機制。
2023年調解工作總結范文 篇15
xx鄉調委會在縣局黨組和xx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廣大人民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下,為維護xx鄉的全面穩定,發揮了人民調解委員會應有的作用,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鄉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371起,涉及人數420余人,調處371起,調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參與指導調處復雜疑難糾紛66起,調處率達100%,調處成功率99%,履行率100%,為當事人挽回各類經濟損失300余萬元,未發生一起因調處不及時導致的民轉刑和上訪事件,確保了轄區內的社會穩定。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機制。村(社區)相應建立健全了預警機制,形成信息員、村(居)民小組、村調委會、鄉四級預警網絡。鄉人民調解中心指導村(社區)調處中心、村(社區)調委會每月進行一次糾紛排查,重大節日和敏感期必須及時排查,并將排查結果報區調處中心。預警信息員、調解員發現重大糾紛和集訪苗頭,隨時上報,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調處,并及時通過信息渠道向上級報告,切實防止民轉刑案件和集訪、越級上訪事件發生。二是健全檢查考評機制。鄉人民調解中心明確了主要考評考核標準,把大調解的各項指標進行細化分解,進行量化考評考核。三是落實社會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各單位對屬于本轄門調處的矛盾糾紛,要切實負起責任,及時化解,不得把矛盾糾紛推向上級、推向社會,達到小糾紛不出組、一般糾紛不出組、大糾紛不出村(社區)、疑難糾紛不出鄉。四是實行首問責任制。對群眾上門要求調處的矛盾糾紛,實行首問責任制,不管找到那個部門都應熱情接待、主動受理,然后轉交責任部門調處,切實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領導接待、包案制度。鄉、村(社區)兩級都確定了領導接待日。鄉定期安排領導接待群眾來訪,村(社區)每月排出處理糾紛值班表,黨政領導按照職責分工,對重要信訪來訪、重大糾紛和上訪案件,特別是久拖未決的問題,實行包案處理,負責包案的領導要一包到底,親自處理,直至息訴停訪。
二、統一標準,確保質量。
一是統一制度建設標準。鄉人民調解中心及人民調解委會統一建立了重大糾紛快報、重大糾紛(社情)匯總分析;重大糾紛協調調解、糾紛排查專項治理、重大糾紛管轄督辦等制度;各調委會統一建立健全工作責任、例會、學習、考評、業務登記、培訓、統計、檔案管理等八項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規范了大調解工作業務臺帳。二是統一業務建設標準。在“大調解”工作整個過程中,從糾紛調處申請、受理、告知、調查、調解、制作協議書,到協議履行及回訪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嚴格運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隨意性,堅決做到既重視實體上的合法規范,又重視程序上的合法規范。三是統一隊伍建設標準。各調委會組成人員實行選舉與聘用相結合,并報司法所審查、備案;司法所負責培訓調委會主任,3月22日至23日舉辦了全鄉基層調解員培訓班,參訓人員11名;同時下發了文件,對基層調解員進行目標管理、量化考核、嚴格按標準落實獎懲。四是統一調解中心和調解室建設標準。協調中心必須要有辦公室、調解室、檔案室。調解室必須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顯標志;全鄉統一了上墻公示欄。從而使鄉、村(社區)兩級協調中心規范化建設得到了加強,使調處中心成為整合力量、聯動各方的調處機構和工作平臺。
三、集中開展了調解員業務培訓和送法上門活動。
20xx年6月30日,是全鄉召開黨員干部述職述廉報告會的日子,各村黨支部書記都有參加。借此機會,司法所所長譚支坤對參會的村支書記兼各村調委會主任在會后進行了一次簡短的業務培訓,對人民調解的相關推介技巧以及文書的制作進行了講解,調解員認真聽完課后都表示受益匪淺,期望上級多提供業務指導書籍和培訓機會。20xx年12月10日,司法所工作人員廖兆鋒會同鄉綜治辦、信訪辦來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戶長家宣傳《條例》,并圍繞該村人民調解工作實際,將人民調解知識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有關政策、法律規定進行了宣傳。隨后又到三道巖、三岔溝、陽坡村委會具體檢查指導了各村人民調解工作臺帳建設、檔案和人民調解協議書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譚支坤又專程來到建始孫家灣煤礦宣傳《工傷保險條例》,在現場走訪中發現該煤礦一起煤礦工傷事故賠償糾紛一直沒有解決,民工晏正成很著急,司法所工作人員了解相關情況后,在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主持了調解,通過現場及時有效的調解,礦方同意一次性賠償民工晏正成320xx元人民幣,雙方終于握手言和。
四、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人民調解工作方針,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基礎性和主力軍作用。
通過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摸清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和諧,不安定因素。認真進行分析研究,并爭取積極措施,集中開展調處工作,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會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我們加強調解網絡建設,著力培訓人民調解員;切實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方法;‘總結工作經驗、探求工作方法,在全鄉大力推行“流動庭式調解”;新建警司聯合庭、“訴前調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狀態就能得到及時解決,降低當事人的訴訟成本,使矛盾解決在基層,有效促進了全鄉和諧穩定。
目前,人民調解已成為鄉人民政府解決矛盾糾紛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為xx鄉化解信訪糾紛的一個重要平臺。我們將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人民調解法》,認真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樹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把我鄉的人民調解工作推向一個新臺階,為創建“平安”做出新的貢獻。
2023年調解工作總結范文 篇16
20xx年以來,我鄉的人民調解工作在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區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以《人民調解法》頒布實施為契機,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標,積極推進人民調解規范化建設,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中的作用,為建設平安和諧王寨作出了積極的貢獻。我們的具體做法是:
一、領導重視、保障有力
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人民調解工作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作用,明確了鄉社會矛盾綜合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黨委書記擔任,黨委副書記何紅英任副組長,具體領導、督促、協調全鄉的人民調解工作。鄉黨委、政府在經費比較緊張的情況下,確保了人民調解“案件補貼”經費的撥付力度,為全鄉的人民調解工作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的領導和經費保障基礎。
二、制定人民調解工作意見,推動規范化建設不斷深入 為進一步推動我鄉人民調解規范化建設,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社會矛盾化解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遏制群體性事件和“越級”信訪案件的發生。工作意見對全鄉范圍內人民調解機構的組織建設、工作機制、教育培訓、工作待遇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為我鄉廣大人民調解員進一步開展人
民調解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完善工作機制,構建人民調解工作新格局
為加大人民調解在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要作用,構建人民調解工作新格局,我鄉還建立健全了排查機制、化解機制、研究機制、培訓機制等人民調解工作機制,推動了我鄉人民調解工作的健康有序開展,在全鄉范圍內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
四、制定管理辦法,加大調處中心管理力度
為構建“大調解”工作平臺,提高我鄉矛盾糾紛綜合排查調處中心工作水平,我鄉還制定了鄉調處中心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規定,鄉調處中心調解民間糾紛,不收取任何費;與信訪辦合署辦公,辦公地點設在信訪辦;直接面向求助群眾,對各類矛盾糾紛實行“一個窗口受理,一條龍處理,一體化解決”。
管理辦法明確了調處中心承諾制度、值班制度、受理范圍、調處方法、工作紀律、案件受理登記制度、調解受理領導審批制度、調解員規則、獎懲措施等。
管理辦法要求調處中心工作人員應通過“現場調處、庭式調處、聽證調處、陪訪調處”等方法調解來訪群眾的矛盾糾紛。
五、積極參與信訪案件調處,遏制信訪案件高發勢頭
在及時高效化解日常矛盾糾紛的同時,鄉調處中心及各
村人民調解委員會還積極參與信訪案件的調處工作,成功化解和勸阻群眾上訪5件(次)8人次,避免上訪案件3起4人次,目前還有多起信訪案件在調解中心的穩控調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