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活動規章制度(通用3篇)
2023活動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網絡文明傳播志愿者管理工作,深化網絡文明傳播活動,推動精神文明建設。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發展網絡文明傳播志愿者,是適應互聯網日益成為思想文化傳播的重要渠道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的新形勢,改進創新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重要舉措。
第三條 網絡文明傳播志愿者要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擁護和貫徹黨的基本理論、路線和方針政策,熱心精神文明建設,熟悉網絡宣傳工作,掌握網絡技術和網絡傳播方法,具備較好的`思想文化素質和文字寫作水平,志愿參加網絡文明傳播活動。
第四條 網絡文明傳播志愿者主要工作:
(1)提供內容稿件。收集整理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動態、創建成果、先進事跡等情況,編發相關文字、圖片及音視頻材料,發布至志愿者注冊的博客、微博。
(2)組織撰寫原創評論文章。圍繞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撰寫評論文章,供中國文明網、湖北文明網、文明網及相關網站刊發。
(3)參與網上討論。通過撰寫博文、評論、留言發帖等方式,積極參與中國文明網、中央和地方重點新聞網站及市文明辦組織的網上討論,倡導文明風尚。
(4)傳播重要內容。通過電子信箱、qq、博文、微博等方式向相關網民發送文明傳播內容,在各文明網站、中央和地方重點新聞網站的博客、論壇等公共空間傳播文明。
第二章隊伍
第五條 全市各級文明單位及創建單位成立3至5人的網絡文明傳播志愿者隊伍,并指定一人為負責人。市文明辦依托各單位網絡文明傳播志愿者基本隊伍,挑選20名思想素質好,網絡水平高的志愿者,組建xx市網絡文明傳播骨干隊伍。同時,面向全市遴選簽約一批文字功底強、擅長時評的人員擔任特約評論員。
第三章管理
第六條 成立由市文明辦牽頭,有關單位參加的xx市網絡文明傳播志愿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網絡文明傳播志愿者隊伍的組織管理和活動開展,指導協調全市網絡文明傳播志愿者工作。辦公室設在市文明辦,具體負責對全市網絡志愿者組織發動、協調管理、考核獎懲等工作。
第四章考核
第七條 考核的主要包括以下容:
(1)提供稿件情況:包括圖文、音視頻等稿件的數量和質量。
(2)提供評論情況:按照市文明辦定期公布的工作提示要求撰寫的原創評論的數量和質量。
(3)個人微博、博客更新情況:個人微博、博客維護更新、轉載其它網站微博、博客信息情況。
(4)宣傳推廣情況:傳播重要內容,推廣重要活動情況。
(5)參與網上活動情況:參與微訪談、網上討論、網上投票、專題活動、論壇留言等網上活動及其他工作情況。
第八條 考核采取月度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主要是對網絡文明傳播志愿者工作情況進行統計考評,考評結果納入文明單位測評體系。
第九條 考核任務標準:網絡文明傳播志愿者圍繞傳播話題,每人每月撰寫(轉發)博文至少1篇、微博至少30條(日均1條)。定期參與網上活動。特約評論員積極向中國文明網報送稿件,每月被中國文明網選用稿件不少于1篇。
第十條 統計辦法:市文明辦通過信息管理系統自動抓取全國文明單位志愿者及全市骨干志愿者帳號發布的博文、微博等內容。省、市級文明單位網絡文明傳播志愿者填寫統一的工作統計電子表,每月5日前將上月工作情況報送市文明辦。市文明辦將適時對各單位志愿者參與活動情況進行通報。
第五章獎懲
第十一條 網絡文明傳播志愿者工作作為創建各級文明單位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文明單位測評體系,進行量化考核。
第十二條 對按期完成工作量的骨干志愿者,市文明辦每月給予50元獎勵。對按期完成工作量的全國文明單位志愿者,由所在單位按照不低于市文明辦標準執行。
第十三條 特約評論員原創稿件被中國文明網采用,每篇獎勵100元;入選中國文明網每季度優秀稿件的,獲一等獎每篇獎勵500元,獲二等獎每篇獎勵300元,獲三等獎每篇獎勵200元。
第十四條 對不按要求、連續2個月不參與文明傳播活動或是累計3個月達不到工作要求的志愿者,實行退出機制,由所在單位調整網絡文明傳播志愿者。一年內調整2次仍不達標的,在文明單位考核時扣除相應分值。
第十五條 市文明辦根據網絡志愿者工作量和完成質量等情況,評選年度優秀網絡文明傳 播志愿者,并給予適當獎勵。
第十六條 網絡文明傳播志愿者參與網絡文明傳播活動表現突出,受到中央文明辦、省文明辦表彰的,根據獲獎情況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xx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23活動規章制度 篇2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國家法律法規。恪守網絡道德,文明上網。
(2)自覺遵守有關保守國家機密的各項法律規定,不泄露黨和國家機密,或傳送有損國格、人格的信息;禁止在網絡上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不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及社會公德和有傷社會風化的信息。不得發表任何詆毀國家、政府、黨的言論,不得發表任何有礙社會穩定、國家統一和民族統一的言論。
(3)不得擅自復制和使用網絡上未公開和未授權的文件;不得在網絡中擅自傳播或拷貝享有版權的軟件,或銷售免費共享的軟件。網絡上所有資源的使用應遵循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不利用網絡盜竊別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護的資源。
(4)不得使用軟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竊取他人口令,非法入侵他人計算機系統,閱讀他人文件或電子郵件,濫用網絡資源。不得制造和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禁止破壞數據、破壞網絡資源,或其它惡作劇行為。
(5)不在網絡上接收和散布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等有害信息。不得瀏覽色情、暴力、不健康的網站網頁。
(6)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實、散布謠言、誹謗他人、擾亂社會秩序的不良信息。
(7)要善于網上學習,不瀏覽不良信息;要誠實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詐他人;要增強自護意識,不隨意約會網友;要維護網絡安全,不破壞網絡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虛擬時空。
(8)有違反上述規則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將視情節給予嚴肅處理。
2023活動規章制度 篇3
為了進一步加強校園文化活動場地管理,保證校區各類活動場地更好地為學校會務會議、學術活動、校園文化活動提供服務,特制定《z校區校園文化活動場地使用管理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在z校區使用教室、會議室、報告廳、體育場館以及室外場地須辦理審批手續。任何校外機構或校內單位,未經許可,不得以舉辦學生活動和社團活動的名義擅自使用教學場所舉辦營利性培訓活動、營銷活動、娛樂活動,違者將追究其責任。活動舉辦單位使用教室、會議室、報告廳、體育場館以及室外場地,請登錄z校區辦公室網站,下載《山東師范大學z校區校園文化活動場地使用審批表》,填寫相關信息后,報有關單位審批。
一、舉辦各類校園文化活動須經團委同意后方可辦理場地使用申請手續。
二、使用會議室、報告廳、體育場館及其它室外場地須經z校區辦公室簽署意見。使用教室須經教務處簽署意見后報z校區辦公室。特別說明,為確保z校區綜合教學樓、綜合實驗樓正常教學秩序,除周六、周日全天以及節假日外,其他時間沒有特殊原因,原則上不在教學樓內、c區廣場安排非學術性活動。
三、200人以上的活動須同時報公安處簽署意見。
四、以上手續辦理完畢,物業管理單位接z校區辦公室通知后,方可安排使用事宜。
五、愛護場地設施,自覺維護文明潔凈的校園環境。請主辦單位在活動結束后組織同學們對現場環境衛生進行清理。
六、關于z校區1號報告廳、2號報告廳的管理規定
(一)報告廳使用范圍
主要用于校內各單位組織召開的會議、學術報告、專題講座等學術交流活動及學生校園文化活動。
(二)報告廳使用原則
報告廳使用按照“申請優先,兼顧重點”的原則,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組織活動部門原則上應該提前一天向報告廳主管單位提出申請,填寫報告廳使用審批表,按照申請的時間順序安排使用。如所申報的活動與學校臨時安排的活動發生沖突,則優先安排學校活動。
(三)報告廳使用要求
1、報告廳的使用管理遵照“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使用單位在使用期間,應切實履行管理職責,確保各項活動正常進行,并安排專人全程負責會場秩序維護與公物管理。使用單位在活動期間自行布置會場,活動結束后,應將報告廳恢復原貌。
2、未經報告廳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使用單位或個人不得在報告廳內隨意懸掛或張貼標語,禁止私接電器、電線。報告廳音響控制室內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
3、如因客觀原因,活動內容或時間有所變動,報告廳使用單位應及時向主管單位通報,視情況調整并決定是否重新履行審批手續。
4、使用單位要合理控制入場人數,盡量不要超過報告廳設計容量(1號報告廳設計容量為328座,2號報告廳設計容量為364座)。
5、報告廳內現有音響設備是按照語言類活動要求進行配置,凡在報告廳內舉辦報告、講座等語言類活動,由z校區辦公室審批同意后通知明德物業公司安排使用報告廳內音響設備。舉辦文藝類活動由主辦方自備音響。
6、使用單位要積極做好報告廳的防火、防盜、安全用電工作。
(四)報告廳管理與維護
1、明德物業公司負責報告廳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排專人負責報告廳的使用登記、衛生保潔、門窗開關、設備調試及使用后的驗收工作。
2、報告廳的音響設備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使用,發現故障要及時上報解決。
3、管理人員要積極做好報告廳的防火、防盜、安全用電工作,每次報告廳使用后,工作人員要切斷電源,關窗鎖門。
本管理規定自x年12月5日起執行。
x年12月4日
z校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