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活動總結 篇1
我縣把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作為強基固本工程的重要任務,不斷加大建設、管理、使用力度,確保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全覆蓋、管理規范化、活動經常化。
一是抓建設,確保“全覆蓋”。
縣委把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列入全縣新農村建設重點工程,變組織部門重點工作為縣委、縣政府重點工作,縣委常委會對村級陣地建設標準、資金來源、完成時限都做了明確規定。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縣委書記親自協調督辦,檢查落實。實行目標責任制,落實分解任務,把建設工作納入鄉鎮和縣直部門單位目標考核,完不成任務的鄉鎮年內不能評為先進鄉鎮;完不成幫扶任務的縣直部門單位的政主要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評為優秀。建設資金主要由縣財政承擔,同時采取有效整合扶貧、衛生、文化等項目獎金、聯村部門單位援助、社會賢達人士捐助、盤置閑置校園等方式,彌補不足資金,盡可能不給鄉村造成債務。年全縣投入680多萬元,其中,縣財政列支100萬元,鄉村籌資450萬元,部門援助、社會捐資130萬元,新建、維修村級組織活動場所63個。
二是抓配套,確保“功能全”。
按照“資源共享、充分利用”的原則,新建活動場所面積全部在120平方米以上, 配套建設面積500平方米以上的活動廣場,配備辦公室、衛生室、文化室、警務室、計生室、農家書屋、遠程教育室,設立生產、農資、勞務、醫療等便民服務窗口,凈化、綠化、亮化周圍環境,有效健全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的服務功能。同時,縣委組織部建立了全縣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照片檔案,建立了村級活動場所管理責任追究制度,以此杜絕因使用不合理、管理不到位造成資產損失、財產損壞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