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部規章制度 篇1
為了部門工作正常順利地開展、加強部門的內部管理、提高部門成員的思想素質和工作能力、強化部門建設,特制定本條例。組織部成員是學生干部,是學生中的先進分子和骨干,我們要熱心為同學服務,主動關心他人,在各方面做青年學生的表率。
一、部門會議制度
部門會議是部門工作組織和自我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會議可以及時的制定安排和總結工作,并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傳達團委的工作安排和有關通知精神。
組織部成員參會必須履行的職責:
(一)必須按時到會,不早退、不曠會。
(二)若不得參會,需向會議負責人請假。
(三)參會人員,按會議通知的內容做好準備,有問題、有想法需踴躍發言,以提高會議效率。
(四)值周者須做好會議記錄,并提前通知部門成員開會。
(五)與會人員需自帶筆記本和筆,做好記錄。
二、工作制度
(一)部門成員接到工作任務時,需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不得拖延。
(二)部門成員需按值周安排表上的工作時間值周,并做好工作記錄。
(三)各個項目負責人要根據時間安排及時跟進各項工作進度,同時各項工作負責人要注意收集、保存好工作材料(包括工作時的照片等),以便日后調用。
(四)部門工作計劃、總結等文件,要求字跡工整、內容合理、切實可行。
三、部門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人員需作好賬簿記錄,要求賬目公開透明,以便必要的考核。
(二)各個工作項目需用到經費的,必須做好預算,避免不必要的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