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教練員安全責任書 篇1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的若干意見》,切實預防和減少體育教學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云南中醫學院關于加強體育工作的意見》,體育教學活動安全堅持“一崗雙責,責任到人”的原則,為確保體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目標要求
(一)課前及活動前
1.凡體育教師在上課或訓練運動員前,對體育場地、器材等都要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維修,不安全的器材、危險器材堅決不使用。
2.清楚了解學生的身體狀況,針對學生的情況適當或不安排運動。對有心臟病等嚴重疾病的學生堅決不能安排運動,學生可以自由活動。
3.體育教師要認真備課、寫好訓練計劃,合理組織課堂教學、訓練,提前預見安全隱患,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預防。
(二)上課及活動訓練時間
1.體育教師上課前,組織學生實行點名制。
2.體育教師無論是在上課還是訓練運動員時要認真組織,嚴禁學生私自離開。
3、嚴格課堂、訓練紀律,注意對學生進行安全和衛生教育,體育課要提示學生不準圍圍巾、衣服內不準裝刀、筆等防礙安全的雜物,防止運動創傷和意外傷害事故發生。
4.體育教師在上體育課或訓練運動員時,如有高難度的動作,要對學生采取保護措施。
5.上體育課時,體育教師不得提前下課,課后要及時組織收拾好體育器材。
6.訓練運動員時,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教育,強調學生到校、離校和訓練期間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