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承諾書 篇1
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申請家庭成員已知曉我市申請廉租住房政策,本人及全體共同申請人愿意遵守國家和我市廉租住房管理相關規定,現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我們已如實填寫和申報有關材料,保證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實有效。若有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住房和資產狀況及偽造相關證明情況,同意按照有關的管理規定取消申請資格,退還已領取的租金補貼,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補齊市場平均租金與廉租住房標準租金的差額,5年內不得再申請住房保障,若情節嚴重同意按有關規定接受行政或刑事處罰。
本人及全體共同申請人同意并授權,市、區(開發區)、街(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審查資格條件時,向有關單位(如社保、工商、稅務、公安、公積金等)和個人收集、比較及核對本人及家庭成員的信息資料;同意并授權擁有本人及家庭成員個人信息、資料的單位(部門)或個人,向有關審查管理部門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員的相關信息資料。
本人及全體共同申請人愿意嚴格遵守以上承諾,并承擔違反承諾的責任和后果。
申請人簽字:____________
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住房承諾書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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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于本人已根據住房保障相關政策法規的條件申請入住保障性住房,本人鄭重承諾如下:
一、本人所申報的情況全部屬實,提交的所有證件及證明文件真實有效,本人對所提供材料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如有虛報、瞞報、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查實,五年內不得再申請住房保障,并承擔由此帶來的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