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職稱聘任書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據企業的工作需要,本著友好合作,有償聘任的原則,在不影響乙方原崗位工作的前提下,聘任乙方為中級會計師,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條款。
一、 聘用期限 本協議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起,共 年。
二、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合同期間,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中級會計師證書材料申報甲方公司的企業資質及年檢。
2,甲方應根據協議要求,按時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資。3,乙方中級會計師證書等材料僅作甲方辦理會計代理業務資質證書用,甲方根據本合同約定使用乙方中級會計師證書材料,不得挪作他用。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甲方申辦資質所需要的相關中級會計師證書材料(中級會計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身份證)的復印件,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另行復制、留存。5,如聘任期滿或解聘后甲方應及時從企業資質信息中撤銷所有乙方與甲方企業相關的信息,并將有關撤銷證明材料出示或復印給乙方。
三、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甲方資質所需要的相關有關中級會計師證書材料(中級會計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身份證)的復印件各一份。
2. 在甲方辦理資質年檢及會計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時,乙方需配合甲方并在規定工作日內提供有關會計師材料復印件及現場本人簽字等。
3. 乙方僅為甲方辦理代理會計業務資質提供乙方中級會計師證書材料,不參與甲方日常業務管理。甲方如需乙方為甲方員工提供業務指導或業務操作,需另行協商計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