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承諾書 篇1
**縣人民政府文件
*政發(fā)[]號
**縣人民政府關于X年山洪災害防治縣
級非工程措施建設項目承諾書
根據(jù)藏水訊[]01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為確保**縣山洪災害防治縣級非工程措施建設項目順利實施,建成后正常運行及發(fā)揮效益,我縣特承諾做好如下工作:
一、 加強組織領導。
我縣充分認識此次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設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定縣級分管領導親自抓、縣水利局一名副局長具體抓,及早啟動前期工作,積極組織實施項目建設,監(jiān)督項目建設質量,按要求完成各項建設任務。
二、 全面調查摸底。
嚴格按照項目需求,逐一走訪、查看、核實,切切實實調查清楚我縣各小流域內的社會經濟情況,可能受山洪災害威脅的鄉(xiāng)、村數(shù)量,涉及人口等。
三、 健全防治體系。將各項非工程措施落實到鄉(xiāng)(鎮(zhèn))、村基層組織,落實到具體的負責人。強化鄉(xiāng)(鎮(zhèn))、村基層防汛責任制,山洪災害防治責任制,加強山洪災害防范宣傳、演練和培訓,切實提高山區(qū)群眾的防災避險意識和技能,為以后防洪抗災打下堅實的群眾基礎。
四、 落實項目運行維護管理經費。
將運行維護管理經費列入縣財政預算,通過落實運行管理制度、經費、人員,確保系統(tǒng)正常運行,發(fā)揮最大效益。
五、 建立專用賬戶。
在資金使用上遵循“專款專用”的原則;在資金管理上,做到公開透明,不截留挪用、滯留不用或轉移、侵占、浪費,使專用資金按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并達到預期目的,辦好辦實此項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