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工作總結優秀 篇1
20xx年以來南皮縣政府采購工作不斷健全政府采購制度,加強政府采購監管,擴大政府采購規模,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推動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按照“逐步拓展、依法規范、穩步推進”的原則在探索中求發展,在發展中求規范,使政府采購工作逐步走上了規范化軌道,取得了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今年1-6月份完成采夠項目26個,采購總額2543萬元,節約資金295萬元,節支率10、4%。(其中:評審項目14個,審定金額1526萬元,審減金額275萬元,審減率15、26%;政府采購項目14個,采購金額1017萬元,節約資金20萬,節支率1、93%。)
一、加強制度建設,規范采購行為
我縣政府采購工作始終堅持用制度管權、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在嚴格執行上級政府采購制度的同時,先后制定了《南皮縣政府集中采購辦法》、《南皮縣政府采購定點單位管理協議》、《南皮縣財政局關于政府采購定點單位實行月報制度的規定》、《車輛購置協議書》等制度。今年以來,圍繞如何做好政府采購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工作,我們又制定了《政府采購中心廉潔服務制度》、《政府采購監督制度》。由于制度健全,截止目前為止沒有發生一起工作人員違反廉潔服務制度問題。
二、制定政府采購計劃,按月統計上報
為規范政府采購程序,各單位按《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編制部門《年度政府采購預算計劃》。各預算單位每月填報下月采購計劃,對沒有報預算及計劃的,政府采購中心不予批復采購手續;自行采購的,集中支付中心不予付款;如特殊需要增加臨時采購的,必須按相關規定追加預算,批復后方可執行。定點采購單位每月報送商品目錄及價格,以便于采購辦進行分析以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