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計劃集錦 篇1
為依法保障我區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市教育局《關于20xx年合肥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基[20xx]7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堅持義務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原則;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立足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保障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機會;端正辦學指導思想,牢固樹立依法治教、依法辦學的'意識,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統一協調,順利實施20xx年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合肥經開區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保國
副組長:李應天
成員:彭桂貞、陳其安、陸應杉、吳欣怡、方國玉、陳維嚴、區內各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
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主任:彭桂貞
副主任:陳其安
成員:陸應杉、吳欣怡、方國玉、陳維嚴
各校要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相關工作人員,確定專人負責。
三、明確職責
(一)社會發展局在市教育局指導下,在管委會領導下,具體組織實施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制定相應具體實施方案。
(二)社會發展局根據“劃片、就近、免試”原則,確定本區域內學區劃分等工作,確保轄區內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