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員工手冊 篇1
(一)凡需施行手術的病人,術前需要完成必要的檢查,盡可能明確診斷。對診斷有疑問的病人或診斷依據不夠直接、客觀的病人,應充分估計診斷出錯的可能性。對明確診斷的擇期I—Ⅲ類手術,如無禁忌癥及特殊要求,應在入院96小時內施行手術。
(二)術前必需的、短時期有變化可能的檢查,距手術日期不得超過1周,否則應重新檢查。
(三)手術醫師在手術前必須親自診視病人,檢查手術準備情況。
(四)各類手術必須嚴格執行術前討論制度。I-Ⅱ類手術由手術者組織討論記錄在病歷;Ⅲ-Ⅳ類手術、新開展手術、有可能嚴重影響患者生命質量的手術、修改重要常規的手術以及老人小孩疑難病例、有嚴重并發癥的病人,必須由科主任組織全科人員共同討論(手術者、經管醫師、麻醉醫師、護士長、經管護士必須參加),重點討論診斷、手術適應癥、術前準備、手術方案、麻醉方案、手術參加人員,最后擬定手術方案,提出術中注意事項和應急處理方案、術后注意觀察事項、護理要點等,并在病歷及病例討論登記簿上作好詳細記錄。
(五)手術病人經討論決定手術后,由經管醫師填寫手術申請單,按手術審批制度逐級審批。審批者必須詳細了解術前準備及術前討論情況,再作決定。
(六)手術前應由手術主刀醫師向病人或家屬詳細說明疾病的性質、診斷、手術日期、手術方案及手術中和手術后可能出現的意外和并發癥。手術的預后以及可能的替代療法,必須用通俗的語言,務必使病人及家屬完全理解。經管醫師將與病家談話內容詳細記錄在手術申請單上,讓病家仔細閱讀(或由醫生宣讀)后,簽署姓名、日期與病人關系等。急診手術如無家屬、單位領導,可由醫教科、分管院長或總值班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