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收費自查報告范例 篇1
自20xx年8月1日起,我支行本著《哈爾濱銀行服務定價管理辦法》和《哈爾濱銀行金融服務項目收費價目明錄表》中要求認真執行相關收費條例,為進一步提高業務內控防范能力,結合我行自身實際情況,積極開展公司條線業服務收費情況的全面自評,現將工作結果匯報如下:
一、自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副組長:成員:
二、自查結果
根據監管部門要求,我支行對銀行服務收費情況進行全面自查。
1、“七不準”
(一)我支行不存在以貸轉存情況。信貸業務嚴格按照實貸實付和受托支付原則,將貸款資金足額直接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手,無強制設定條款或協商約定將部分貸款轉為存款的情況。
(二)我支行不存在存貸掛鉤情況。我支行將貸款業務和存款業務嚴格分離,無以存款作為審批和發放貸款前提條件的情況。
(三)我支行不存在以貸收費情況。我支行無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的情況。
(四)我支行不存在浮利分費情況。我支行嚴格遵循利費分離原則,嚴格區分收息和收費業務,無將利息分解為費用收取變相提高利率的情況。
(五)我支行不存在借貸搭售情況。我支行不存在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時強制捆綁、搭售理財、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的情況。
(六)我支行不存在一浮到頂情況。我支行的貸款定價充分反映資金成本、風險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存在籠統將貸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額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