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配協議書匯總 篇1
甲方:
乙方:
一、 基本事實
1、甲方二人系夫妻關系,乙方二人系父子關系,乙方唐代興系甲方女婿,乙方唐浩彬系甲方外孫。
2、甲方之女,乙方唐代興之妻,唐浩彬之母向麗蓉于20__年3月患精神分裂癥,于20__年5月4日上午10時30分許在乙方唐代興之父家(豐都縣三合鎮沙灣路148號1幢7-2)墜樓至死。
3、乙方唐代興與向麗蓉于1995年7月17日登記結婚,后于1997年8月18日生育子唐浩彬。后由于唐代興與向麗蓉夫妻感情破裂,于20__年4月24日協議離婚,其離婚協議約定夫妻共同財產坐落在豐都縣三合鎮雪玉路居委雪玉一支路69號附1-2號住房一套(建筑面積83.46平方米歸向麗蓉所有,并于20__年5月25日變更為權利人向麗蓉。后在20__年4月26日唐代興與向麗蓉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了復婚登記)。
4、死者向麗蓉在離婚后向其二姐向麗蓉借人民幣5000元用于購買房屋地板磚,尚未歸還。
5、唐代興在20__年3月向向麗蓉的大姐向麗華借人民幣5000元用于妙股用尚未歸還。
二、遺產
1、坐落在豐都縣三合鎮雪玉路一支路69號附1-2號住房一套(建筑面積83.46平方米)估價為30萬元人民幣。
三、法定繼承人
父親:向進超,母親:秦大珍,丈夫:唐代興,兒子:唐浩彬。
四、經所有的繼承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分割協議:
1、坐落在豐都縣三合鎮雪玉路一支路69號附1-2號住房歸向進超、秦大珍共同所有。
2、由向進超、秦大珍補償給唐代興、唐浩彬人民幣壹拾伍萬元人民幣(15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