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演出內容、時間、地點、場次:
1、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甲方決定聘請乙方藝員作為活動演出嘉賓。
2、活動時間: 年 月 日
3、演出時間: — (具體時間)
乙方所有演藝人員需當天 前到達現場,進行演出前的準備工作
4、演出地點:
5、演出場次: 場
二、演出細則:
1、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費標準為: 元(詳情見附表)。
2、演出場地安全由甲方負責,不得要求演員從事非法或違背原則的活動。
3、演出策劃與創意安排由甲方提供。
三、結款方式:
1、合同簽訂當日,甲方支付乙方活動總金額30%的押金,演出結束之后甲方一次性結清所?铐。
2、若甲方延期支付剩余款項,則每日按所欠金額的5%支付滯納金。
四、其它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義務按上述議定事項履行自己所承擔的經濟責任與其它保證條件。
2、乙方有義務按雙方議定的條款完成演出內容,并嚴格聽從甲方安排。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上述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造成一切有損演員信譽或安全后果的情況,一切由甲方承擔!
2、乙方應遵紀守法,如違反合同,擅自變更合同約定,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六、互不承擔責任:
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戰爭、災害等導致演出不能進行所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內容,以補充協議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