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規章制度范文 篇1
教導主任是校長做好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少先隊工作、體育衛生工作和領導教學,進行教學改革,以及開展各項活動的主要助手,協助校長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負責領導、組織和檢查全校的教學、教研、教學改革工作,指導少先隊工作。
副教導主任協助教導主任履行其職責。
1、組織教師學習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認真貫徹執行《基礎教育課程綱要》、學科《課程標準》和上級的有關教學工作的指示;制定和實施學校的科研和教學工作計劃,經常檢查,定期總結,擬定教學常規,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定期檢查教育成果,培養師生良好的校風、學風和班風。
2、組織管理安排教學工作,擬定學校教學工作實施計劃,全面了解教師的業務專長和教學水平,妥善安排教師的教學業務工作。審查教研組工作計劃、教師教學工作計劃、班隊工作計劃,并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指導,定期檢查教學進度情況,每期聽課不少于20節,定期檢查教師的教案,定期檢查分析教學質量,認真總結教學經驗,切實掌握教學第一手資料;搞好考試命題工作,組織好期中、期末檢測,定期召開年級工作會議。
3、領導班主任制定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班主任工作會議,研究學生的思想道德、行為習慣和改進教育方法,布置、檢查學生操行評定,負責學生獎懲,指導學校少先隊工作,搞好學校、社會、家庭三結合教育。
4、與教科室主任一道組織好教改實驗、整體性實驗,進行教改實驗計劃的制定和實施,及時進行實驗情況調查,進行實驗總結,推廣實驗經驗。